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福达合金股票代码:603045
信息披露义务人: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住所及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1306-3室邮政编码:200433股份变动性质:减持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签署日期:2019年9月12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编制本权益变动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达合金”)中所拥有权益股份的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上述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福达合金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四)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记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所做出的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8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9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福达合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11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 ...... 12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 13
第八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中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涵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福达合金、公司、 上市公司 | 指 |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本次减持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行为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本报告书 | 指 |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 权益变动报告书 |
元、万元 | 指 |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成立时间:2010年1月28日经营期限:2010年1月28日至2021年1月27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0550073300G执行事务合伙人: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企业管理及咨询(咨询除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通讯地址: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1306-3室联系电话:021-20830300主要合伙人:
姓名 | 出资方式 | 认缴出资额(万元) | 认缴出资比例 |
上海景辉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货币 | 51.8241 | 0.95% |
姜贵东 | 货币 | 51.8241 | 0.95% |
王福柱 | 货币 | 310.9444 | 5.68% |
上海昊美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 货币 | 518.2407 | 9.46% |
尹勇 | 货币 | 103.6481 | 1.89% |
三花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货币 | 310.9444 | 5.68% |
许凌云 | 货币 | 310.9444 | 5.68% |
林建培 | 货币 | 51.8241 | 0.95% |
孙宗斌 | 货币 | 51.8241 | 0.95% |
施国钧 | 货币 | 51.8241 | 0.95% |
王宁 | 货币 | 57.3447 | 1.05% |
裘伟红 | 货币 | 82.9185 | 1.51% |
陈星 | 货币 | 72.5537 | 1.32% |
蒋其桂 | 货币 | 518.2407 | 9.46% |
杨亚利 | 货币 | 51.8241 | 0.95% |
任平 | 货币 | 829.1851 | 15.14% |
林小真 | 货币 | 51.8241 | 0.95% |
张亚波 | 货币 | 207.2963 | 3.78% |
上海扬大投资有限公司 | 货币 | 77.7361 | 1.42% |
陈贤相 | 货币 | 134.7426 | 2.46% |
林燕蕾 | 货币 | 51.8241 | 0.95% |
孙玉斌 | 货币 | 51.8241 | 0.95% |
王振喜 | 货币 | 46.3034 | 0.85% |
杨亚萍 | 货币 | 51.8241 | 0.95% |
李浩 | 货币 | 82.9185 | 1.51% |
钟兵 | 货币 | 518.2407 | 9.46% |
共青城景成域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 | 货币 | 518.2407 | 9.46% |
李潇潇 | 货币 | 103.6481 | 1.89% |
李志明 | 货币 | 155.4722 | 2.84%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的基本情况
姓名 | 性别 | 职务 | 国籍 | 长期居住地 | 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杨莉 | 女 | 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 | 中国 | 上海 | 无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截至2019年9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因自身资金需求而减持。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6,881,000股,持股比例由原5.2%降至5.0%。
二、未来12个月内是否增加或继续减少在福达合金拥有权益的股份
信息披露义务人己于2019年5月20日向福达合金出具《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2019年5月21日在www.sse.com.cn上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公告》,公司并于2019年9月12日披露了《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上述减持计划尚未完成。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无增持公司股份的计划;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内拟继续减持公司股份,并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规定。若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后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9年9月11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达合金股份7,162,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全部属于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2019年9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福达合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1,6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2%。上述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达合金股份6,881,000股,占福达合金总股本的5%。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减持前持有股份 | 减持后持有股份 | ||
股数(股) | 占比(%) | 股数(股) | 占比(%) | ||
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无限售条件流动股 | 7,162,600 | 5.2 | 6,881,000 | 5.0 |
二、拥有权益的股份增减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具体情况
2019年9月12日,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其持有的福达合金无限售条件流通股281,600股。本次减持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达合金股份6,881,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0%。
股东名称 | 减持方式 | 减持期间 | 价格区间(元/股) | 减持股数(股) | 减持比例(%) |
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集中竞价交易 | 2019年9月12日 | 17.21-17.50 | 281,600 | 0.2 |
三、其他情况
截止本报告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达合金的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任何权利限制的情形,本次权益变动涉及股
份均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福达合金股票期间,已严格履行了在福达合金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前所作的有关承诺。
第五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福达合金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披露的股票减持及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外,在本报告书签署之日前6个月内,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本报告书及公司于2019年9月11日披露的《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进展公告》所披露信息之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行为。
第六节 其他重要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己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适用以及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本人(以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八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备查文件置备地点
本报告书及上述备查文件被置于福达合金的住所所在地,供投资者查阅。
(本页无正文,为信息披露义务人签字盖章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盖章):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授权代表(签字):
2019年9月12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浙江省温州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四道518号 | |
股票简称 | 福达合金 | 股票代码 | 603045 | |
义务人名称 | 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注册地 | 上海市杨浦区武东路198号1306-3室 |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 无 ?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 否 ? |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 协议转让 □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 间接方式转让 □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 继承 □ 赠与 □ 其他 □ (请注明)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持股数量:7,162,600股 持股比例:5.2%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人民币普通股 变动数量:281,600股 变动比例:0.2% 变动后持股数量:6,881,000股 变动后持股比例:5.0%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 否 ?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 否 □ |
(本页无正文,为《福达合金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字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上海景林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