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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3-2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银行、证券公司等金融机构,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

●投资金额: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公司在授权额度内可循环进行投资(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5亿元),滚动使用。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特别风险提示: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在保障日常运营资金需求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谋取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

投资产品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含本数),在一年以内任一时点的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金额不超过该额度。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三)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四)投资方式

本次主要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风险较低、流动性较好、一年以内的短期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的国债逆回购产品。在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金融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购买产品的金额、期限、选择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及具体操作。

(五)投资期限

自2024年3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议案》。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投资风险分析

公司拟购买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受到国内外宏观经济运行、行业周期、汇率和利率波动等多种因素影响,可能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公司将本着严格控制风险的原则,将按照公司内部控制管理的相关规定对相关产品的收益类型、投资类型、流动性进行评估,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

(二)风险控制

公司在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前,将通过评估、筛选等程序,严格禁止购买安全性较低、流动性较差的高风险型产品。

1.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投向、进展情况,一旦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为银行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银行理财产品、固定

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进行监督和审计。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公司投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情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四、对公司的影响

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所需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风险较低的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产品,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投资回报率,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造成重大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规定,公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固定收益凭证产品及国债逆回购的本金计入资产负债表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利息收益计入利润表中投资收益项目,最终以年度审计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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