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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酒家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09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股票代码:603043

二〇二〇年

目 录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 1 -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 2 -议案: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 3 -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大会须知如下,请出席股东大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公司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会议的程序安排和会务工作,出席会议人员应当听从公司工作人员的安排,共同维护好大会的秩序。

二、为保证股东大会的正常秩序和严肃性,切实维护与会股东的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高管人员、公司聘任律师及公司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进入会场。对于干扰股东大会秩序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三、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应当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证件办理签到手续,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表人数及持有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之后,会议终止签到,未签到的股东不得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四、出席会议的股东,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

审议议案时,只有股东或股东代表有发言权,其他与会人员不得发言或提问。

股东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临时要求发言的,应当先向会务组申请,经会议主持人许可,方可发言。股东准备现场提问的,应当就问题提纲先向会务组登记。股东大会在进行表决时,股东或股东代表不得进行大会发言或提问。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原则上不超过5分钟。

对于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或明显损害公司或股东共同利益的提问,会议主持人或相关负责人将在保密的基础上尽量说明。

五、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记名方式与网络投票方式进行表决,请与会股东按照表决票上的提示认真填写,多选或者不选视为无效票。

六、本次会议由北京市金杜(广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对股东大会全部过程及表决结果进行现场见证。

七、会议谢绝个人进行录音、拍照及录像。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议程

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时间:2020年9月15日(星期二)下午14:30网络投票时间:2020年9月15日,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会议地点:广州市荔湾区中山七路50号西门口广场13楼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号会议室

会议主持人:徐伟兵董事长

会议议程:

一、会议主持人致辞并宣布股东到会情况。

二、主持人宣布大会工作人员(监票人、计票人)名单。

三、会议内容

审议事项: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股东发言及大会讨论。

五、股东审议上述议题并进行现场投票表决。

六、监票人、计票人统计现场投票结果。

七、等待网络投票结果,会议休会(15分钟)。

八、主持人根据投票结果宣读股东大会决议。

九、律师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表决程序等进行见证。

十、主持人宣布大会结束。

议案:关于聘请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广州酒家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按照招标报价结果确定。相关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根据《广州市国资委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直接监管企业财务决算审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穗国资财[2020]8号)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连续承办同一企业财务决算审计业务不得超过10年(因企业上市辅导、资产重组等工作需要除外)。

2019年度审计工作结束后,公司连续聘用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下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已超上述规定年限,需更换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更换事宜与立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此无异议。

二、拟聘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统一社会代码:91110105592343655N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5层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

执行事务合伙人:徐华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2日

经营范围:审计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务所,2011年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NO 019877),是中国首批获得证

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和首批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的事务所,并具有多年证券服务业务经验。本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以上议案,请审议。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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