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21年1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1年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议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董事会秘书列席了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游秀珍女士主持。本次会议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金额的议案》
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的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中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等进行调整:将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均由18,000.00万元调整为9,980.00万元,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项目的投资总额、拟使用募集资金金额总额亦分别由74,000.00万元、60,000.00万元相应调整为65,980.00万元、51,980.00万元,并同步调整本次非公开发行项目涉及的相关内容。除以上调整外,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其他内容不变。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有关事宜将按照有关程序向中国证监会申报,并最终
以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方案为准。公司本次调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且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华立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可行性分析报告(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调整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1-007)、《华立股份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修订稿)》。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与填补措施以及相关主体承诺(修订稿)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2020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及相关防范措施(修订稿)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08)。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