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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立股份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2

证券代码:603038 证券简称:华立股份 公告编号:2020-062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0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谭洪汝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8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其中董事谢志昆先生授权委托董事王堂新先生代为参加会议并表决,独立董事易兰女士、高振忠先生、秋天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改聘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公司原聘请的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在执行过程中,坚持独立审计原则,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职责。鉴于广东正中珠江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经连续13年为公司提供财务审计服务,期间未进行轮换,结合会计师轮换机制等原因,经综合考虑,董事会同意改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0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将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共同协商确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2.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议案》公司于2020年7月实施完成2019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以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实施时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若在本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股份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根据以上规定,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由11.6388元/股变更为

8.1491元/股。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3.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部分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连星等3人已于近期离职,其不再具备公司限制性股票的激励条件,根据《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有关规定,同意将本次离职激励对象合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22,227股(调整后)按回购价格8.1491元/股予以回购注销。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原激励对象张连星、谢妙如、蔡雪君已于近期离职,公司拟对其所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2,227股进行回购注销,同时叠加公司2019年权益分派实施结果,预计在该项回购注销事项完成后,公司总股份数将变更为184,142,980股,注册资本将变更为184,142,980.00元。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5.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向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同意公司分别为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与其授信额度对等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相同。其中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4,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根据项目实际进展情况,为了满足厂房等固定资产建设的融资需求,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佛山市华富立装饰材料有限公司拟分别向银行新增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17,000万元的银行授信额度。公司分别为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与其授信额度对等的连带保证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与银行授信期限相同,其中东莞市宏源复合材料有限公司担保期限10年。公司对上述子公司的担保总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5.6亿元。本议案,已经出席本次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6.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由于个人原因,公司董事肖建学先生已辞去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及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职务,其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肖建学先生的辞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郭阳春女士为公司的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届满之日。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7.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按照《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相关规定,公司拟召开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对外担保等相关事项,具体召开时间、地点及审议议案等事项以202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为准。

表决情况:同意8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东莞市华立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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