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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众股份: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众华”)2023年审计资质及审计工作履行了监督职责。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如下 :

一、2023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众华会计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2023年末合伙人人数为65人,注册会计师共35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50人。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上年度(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70家,审计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062.18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以及建筑业等。众华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凯众股份同行业客户共4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2022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3年4月18日,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众华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众华进场审计前,审计委员会认真听取并审阅了众华对公司年报审计的工作计划及相关资料,就2023年度审计工作的总体策略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对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在审计过程中,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与审计项目组人员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和交流。对于公司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中存在的不同意见,审计委员会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确保年报审计工作圆满完成。

(四)在众华出具2023年年度审计报告初步审计意见后,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23年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及在审计过程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

三、总体评价

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公司审计委员会认为众华及其审计项目组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客观、公允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年报审计等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准确、及时、可靠,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应尽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上海凯众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审计委员会

2024年4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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