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金额:每股派发现金股利0.4312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派送红股。
● 本次现金分红比例为30.01%。
● 本次利润分配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546,032,731.04元,加年初未分配利润2,049,246,129.45元,扣除已付普通股股利153,532,497.44元,本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2,441,746,363.05元。
根据公司长期发展战略,2023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1)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以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
4.312元(含税)。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380,030,93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63,869,338.31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留存。
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30.01%。本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如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之日起至利润分配实施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
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现金派发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派发总金额。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实施期限:
自本议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通过之日起2个月内实施完毕。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意见
2024年4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和未来发展计划,符合公司长期持续发展的需求,未损害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资金需求、未来发展计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的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常熟汽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 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