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实事求是的态度,对公司的对外担保情况进行核查,现就公司 2019 年度担保情况做如下专项说明并发表独立意见:
一、公司对外担保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为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对外担保情形,对外担保金额为0元。
二、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2019 年度,公司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关于对外担保的有关规定,严格按照上市监管规定履行了决策审批程序,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2019年度对外担保情况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的签字页)常熟市汽车饰件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 良 刘保钰 曹 路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