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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新交运: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1-03-13

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

案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 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和严谨的立场,就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终止原部分募投项目并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及使用募集资金和自有资金及银行并购贷款收购东莞致宏精密模具有限公司100%股权的议案》,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本次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是根据公司整体发展规划,为进一步优化公司内部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综合考虑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审慎决定,公司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行了充分论证,本次募集资金用途的变更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有利于为公司和股东创造更大效益。本次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在审议此事项时,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变更募集资金使用用途,同意将本项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以下无正文)

[本页无正文,为德力西新疆交通运输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临时)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之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字:

顾孟迪吕永权陈盈如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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