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报告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以及《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山东天鹅棉业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认真履行了审计监督的工作职责。现对审计委员会2019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报告期,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原有由潘玉忠先生、韩伟先生、张荣庆先生三名董事组成。鉴于董事张荣庆先生辞去其董事及其他职务,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潘玉忠先生、韩伟先生、翟艳婷女士三名董事组成,其中潘玉忠先生和韩伟先生为独立董事,主任委员由会计专业人士潘玉忠先生担任。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年度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根据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积极履行职责,共召开五次会议,具体详见下表。
会议届次 | 召开时间 | 审议事项 |
2019年第一次会议 | 2019年3月 | 议案1:《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议案2:《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18年履职报告的议案》 | ||
议案3:《关于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议案4:《关于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 ||
议案5:《关于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 ||
议案6:《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 | ||
议案7:《关于公司审计部2018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 ||
2019年第二次会议 | 2019年4月 | 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议案2:《关于公司审计部2019年一季度工作总结及2019 |
年二季度工作计划的报告》 | ||
议案3:《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19年第三次会议 | 2019年8月 | 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议案2:《关于公司审计部2019年半年度工作总结及2019年三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
议案3:《关于公司2019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 ||
2019年第四次会议 | 2019年10月 | 议案1:《关于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
议案2:《关于审计部2019年三季度工作总结及四季度工作计划的议案》 | ||
2019年第五次会议 | 2019年11月 | 议案:《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
三、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是公司多年来聘用的审计机构,一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审计委员会向公司董事会提议续聘信永中和为公司2019年度审计机构,并协商确定2019年审计费用为含税人民币84.8万元(其中财务报表审计63.6万元,内部控制审计21.2万元)。审计委员会与信永中和对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等重要事项进行充分沟通与交流,未发现公司财务报告存在其他重大事项。信永中和在对公司审计期间,勤勉尽责,遵循执业准则,能够独立、客观、公正的完成审计工作。
2、对公司内控制度建设的监督及评估工作指导情况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积极推进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建设,督促指导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完成内部控制自我评价工作,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及外部审计机构出具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的要求,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公司治理结构和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公司章程》以及公司各项内部管理制度。
3、指导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报告,同时督促公司审计部严格按照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履行职责,并对内部审计出现的问题提出了指导性意见。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我们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4、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是真实的、完整的和准确的,不存在相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等情况,且公司也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项。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沟通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在充分听取各方诉求和意见后,积极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进行了有效沟通,保障年度各项审计工作的顺利进行。
四、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规则》等有关规定,在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指导内部审计工作等方面建言献策,依法合规、诚实守信、勤勉尽职地履行了法定职责。
2020年,审计委员会将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运作指引》的要求,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审阅、评估、协调等职能,认真、勤勉、忠实地履行职责,科学、有效地履行审计委员会的职责和义务,以促进公司健康、稳健、持续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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