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知于2020年9月5日以电子邮件及电话方式通知各位董事,会议于2020年9月10日下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董事崔子锋、蔡建华、杨冬琴、周勇、包文中、周海涛以通讯方式参会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由董事长沈生泉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授信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授信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向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的综合授信业务,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授信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4、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股权质押的议案》。
同意公司为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诚业支行的授信业务,质押全资子公司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作为质押担保。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5、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及为子公司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
同意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向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新塘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公司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3,6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同意子公司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向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经济开发区支行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公司为其申请的综合授信提供最高额不超过1,200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全权办理上述公司为建峰索具有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事宜。
表决结果:同意9 票,占董事会全体成员人数的100% ;
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特此公告。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