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赛福天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8-18

公司代码:603028 公司简称:赛福天

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 重要提示

1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

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等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2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

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3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 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5 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公司无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二 公司基本情况

2.1 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赛福天603028/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林柱英杨雪
电话0510-810218720510-81021872
办公地址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中三路151号无锡市锡山区芙蓉中三路151号
电子信箱public@jsrope.compublic@jsrope.com

2.2 公司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上年度末本报告期末比上年度末增减(%)
总资产882,301,247.71878,319,669.960.4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718,510,836.97709,331,132.201.29
本报告期上年同期本报告期比上年同期增
(1-6月)减(%)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3,986,352.9739,196,737.30-161.19
营业收入299,967,753.20287,103,727.834.4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3,374.664,190,781.64199.55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9,643,663.391,122,132.04759.41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760.60增加1.16个百分点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060.02200.00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0.060.02200.00

2.3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截止报告期末股东总数(户)15,155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股东性质持股比例(%)持股 数量持有有限售条件的股份数量质押或冻结的股份数量
苏州吴中融泰控股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28.9163,831,3370
杰昌有限公司境外法人18.7541,400,0000质押27,000,000
深圳市分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其他7.5016,560,0000
黄多凤境内自然人1.192,625,2000
杨怀旭境内自然人0.982,153,5000
李继梅境内自然人0.831,829,3000
叶向民境外自然人0.751,656,0000
陆丰市东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境内非国有法人0.751,656,0000
广州永坤达企业管理咨询境内非0.721,599,9890
有限公司国有法人
冯巧仙境内自然人0.641,418,3000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2.4 截止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十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 未到期及逾期未兑付公司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3.1 经营情况的讨论与分析

2020年1-6月公司实现营业总收入29,996.78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4.48%;营业总成本28,715.49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50%;其中,营业成本24,387.83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

3.70%;销售费用829.27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4.89%;管理费用2,253.93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减少3.38%;研发费用1,021.98万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66%;财务费用- 13.14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减少103.58%。2020年1-6月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255.34万元,比上年度同期增加199.55%。

1、销售管理

公司销售团队对现有销售渠道进行深入分析。制定和优化经销商管理流程,在服务代理商、品牌形象等方面开展大量繁琐、细致的工作,加强对渠道和经销商的销售管理。同时,公司将销售目标拆分落实到每月,即月初确定销售目标—月中督催—月末考核,充分调动销售人员的积极性。日常工作中,公司通过集中宣讲培训,销售团队统一思想,明确方向,极大地增强了团队信心和工作激情。

2、研发管理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团队加强对研发项目的管理。一方面,依据现有研发项目进度,对项目未按进度推进展开调查,及时制定解决方案,并由专人负责跟进项目后续进展和实施效果。另一方面,加快推进公司知识产权的申请工作。通过制定有效的激励方案,鼓励研发人员积极参与专利申请工作。平时,公司通过培训提高项目经理的项目管理能力,将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的研发管理能力和研发技术水平。

3、生产制造管理

针对受疫情影响造成的工时延误,公司生产部门紧抓生产,在短期内完成了有效复产,随着生产人员的逐步到岗,生产进入有序阶段,公司产能和生产效率恢复到正常水平。生产车间持续改善生产现场管理,生产流程更加合理流畅,车间工作环境大为提升。

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公司贯彻落实中央和地方政府相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各项要求,成立疫情防控小组,制定了公司疫情防控工作管理办法和各项业务流程。并围绕公司的宿舍管理、食堂管理、公司出入管理、公共区域消杀管理、防疫物资管理等方面开展疫情期间的防控工作,极大降低员工在公司厂区内的感染风险。

5、对外投资工作

公司立足未来长远战略发展规划,为快速拓展公司业务领域,加快公司产业布局。报告期内,公司新增三家子公司:(1)与共同控制人之一吴中金控共同投资设立苏州市吴中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有限公司;(2)新设全资子公司江苏赛福天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3)收购同人建筑设计(苏州)有限公司100%股权。

3.2 与上一会计期间相比,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核算方法发生变化的情况、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1、会计政策变更

(1)执行新收入准则导致的会计政策变更

财政部于2017年7月5日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财会〔2017〕22号),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本公司作为境内上市企业,于2020年1月1日执行新收入准则。

为执行新收入准则,本公司重新评估主要合同收入的确认和计量、核算和列报等方面。国内

市场销售钢丝绳、索具等产品,部分合同原收入确认时点为在验收后由买方进行确认无误,本公司取得结算单后确认收入,现收入确认时点为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规定,本公司选择仅对在2020年1月1日尚未完成的合同的累积影响数进行调整首次执行的累积影响金额调整首次执行当期期初(即2020年1月1日)的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对2019年度财务报表不予调整。执行新收入准则对公司的影响如下:

a、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2020年1月1日(变更后)
项目账面价值项目账面价值
存货160,454,382.80存货159,462,883.01
合同资产不适用合同资产1,144,885.93
递延所得税资产3,226,358.23递延所得税资产3,229,880.87
预收款项1,582,990.25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不适用合同负债1,434,257.36
应交税费4,210,364.77应交税费4,359,097.66
未分配利润272,939,315.31未分配利润273,096,224.09

b、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9年12月31日(变更前)2020年1月1日(变更后)
项目账面价值项目账面价值
预收款项816,014.56预收款项-
合同负债不适用合同负债725,997.15
应交税费2,764,843.46应交税费2,854,860.87

2、会计估计变更

报告期本公司主要会计估计未发生变更。

3.3 报告期内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需追溯重述的情况、更正金额、原因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名称江苏赛福天钢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沈生泉
日期2020年8月1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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