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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设集团:2022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4-26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张国平)

尊敬的股东:

作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了独立判断,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报告:

一、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除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余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应出席8次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2022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对相关事项共发表16次独立意见:

1、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

立意见》。

3、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投项目名称变更的独立意见》、《对增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四)公司对本人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

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二、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团队履职情况的监督、考核工作,组织完成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述职考评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1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方案的议案》。

我的述职完毕,谢谢。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林辉)

尊敬的股东:

作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了独立判断,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报告:

一、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股东大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除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外,其余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应出席4次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2022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对

相关事项共发表16次独立意见:

1、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

立意见》。

3、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投项目名称变更的独立意见》、《对增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四)公司对本人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二、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选择、审查工作以及研究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程序,组织完成了提名公司董事候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我的述职完毕,谢谢。

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潘俊)

尊敬的股东:

作为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2022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等规定,勤勉尽责、忠实地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积极出席了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并对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对公司的发展及经营活动进行了独立判断,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维护公司整体利益,维护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22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报告:

一、本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董事会情况

2022年公司共召开9次董事会会议和3次股东大会,除第四届第十七次董事会以通讯方式参加,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本人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外,其余会议本人全部出席;应出席6次董事会下属专业委员会会议,本人全部出席。

报告期内,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做了详细了解,为董事会的各项决策作了充分的准备工作,对提交董事会的全部议案认真审议,审慎行使表决权。2022年,本人对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没有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及公司其他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二)

2022

年度发表独立意见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对

相关事项共发表16次独立意见:

1、第四届第十六次董事会《对公司2021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

方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方案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的独立意见》、《关于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对公司2021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对公司2022年度预计日常关联交易的独立意见》、《关于2022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的独立意见》。

2、第四届第十九次董事会《对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独

立意见》。

3、第四届第二十次董事会《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事项》、

《关于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摊薄即期回报、填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独立意见》、《关于公司未来三年(2022-2024年)股东回报规划的独立意见》。

4、第四届第二十二次董事会《对公司公开发行 A 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

投项目名称变更的独立意见》、《对增加 2022 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独立意见》。

5、第四届第二十四次董事会《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三)现场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学习了证监会、交易所、上市公司协会下发的各类法律、法规及监管政策,加强自身学习,切实增强对公司和投资者利益的保护能力,形成自觉保护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的意识。同时,利用参加公司会议的机会,深入公司基层了解实际经营情况,为决策的科学性、准确性提供事实依据。

(四)公司对本人工作的支持情况

公司能一如既往地支持本人的工作,为本人履行职责提供便利的会务、通讯、人员安排等条件,能较好的传递本人与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团队以及上级监管部门之间的信息往来。

二、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本人在年度履职中重点关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团队薪酬情况、现金分红及其他投资者回报情况、关联交易情况、关联方资金占用情况、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内部控制执行情况。本人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立场,对上述事项进行核查和监督。

三、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组织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要求,做好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和核查工作,组织完成了年度审计机构选聘、年度内部控制评价等重点工作。

我的述职完毕,谢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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