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2019年12月27日,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类型: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执行事务合伙人:肖厚发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登记机关: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西城分局
主要经营场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经营范围:审查企业会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验证企业资本,出具验资报告;办理企业合并、分立、清算事宜中的审计业务,出具有关报告;基本建设年度财务决算审计;代理记账;会计咨询、税务咨询、管理咨询、会计培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
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为公司长期提供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审计服务的审计团队离开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加入容诚,鉴于该审计团队在此前的审计工作中能够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且对公司业务流程等比较了解,同时,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同意聘请容诚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3、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计服务,满足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工作和内控审计工作的要求。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我们同意聘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9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的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