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9年6月25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对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部分权益进行回购注销的议案》,详见公司同日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相关规定以及2017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因首次授予的5名激励对象2018年度个人绩效考核未满足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次解除限售条件、预留授予的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条件,公司将对其持有的已获授但不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47,709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和授予总量的议案》,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7.5044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调整为6.5913元/股。公司本次用于支付回购限制性股票的资金全部为自有资金,回购价款总计341,225.47元人民币。
公司将在规定时间内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该部分股票的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从464,420,349股减至464,372,640股。办理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前,若公司总股本有变化的,回购注销后公司股权结构变动将按最新股本进行计算。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凡公司债权人均有权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天内向本公司申报债权,并可根据有效债权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履行偿还债务之义务或者要求本公司为该等债权提供相
应担保。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债权申报登记地点:南京市秦淮区紫云大道9号董事会办公室
2、联 系 人:辛赟
3、联系电话:025-84202066-8517、8619 025-88018838
4、传真号码:025-84462233
特此公告。
中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九年六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