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取中,请稍候

00-00 00:00:00
--.--
0.00 (0.000%)
昨收盘:0.000今开盘:0.000最高价:0.000最低价:0.000
成交额:0成交量:0买入价:0.000卖出价:0.000
市盈率:0.000收益率:0.00052周最高:0.00052周最低:0.000
新宏泰: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8-13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终止实施募投项目相关事项的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776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具体内容披露如下: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终止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中的“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并将剩余约1.52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约占募集资金净额的52.57%。根据本所《上市规则》第13.1.1条,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1.公告显示,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主要为实施地点变更及环评审批趋严,项目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和市场机遇均发生了变化,且公司现有产能基本与公司的市场销售需求相匹配。2016年7月、2017年1月,公司先后两次变更该募投项目的实施地点,均披露称相关变更不会对项目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请公司补充披露:(1)对照募投项目前期规划及后续建设过程中的市场变化情况、公司自身产能及销售需求变化情况,说明目前所处市场环境发生的具体变化和依据,前期募投项目规划的审慎性和本次终止募投项目的合理性;(2)前述募投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的具体时点,说明历次公告中关于募投项目可行性

的披露是否真实、准确,相关风险提示是否充分;(3)结合实施地点变更对募投项目实施的具体影响,说明前期信息披露是否审慎、准确。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2.公告显示,公司首发募集资金于2016年7月到账,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计划建设期为24个月,但长期进展缓慢,直至2022年8月投入进度仍仅为

50.48%。请公司补充披露:(1)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规划建设内容及进度、各年度实际建设内容和资金投入进度,并结合其差异情况逐一说明募投项目进展缓慢的具体原因,是否存在影响项目可行性的实质性障碍;(2)历次募集资金使用专项报告是否按规定披露了募投项目实际投资进度与投资计划存在差异的具体原因;(3)说明募投项目建设超过原定完成期限后,是否按规定就募投项目延期履行了相应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请保荐机构发表意见。

3.公告显示,公司拟将终止募投项目后剩余约1.52 亿元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7月15日,公司披露公告称,拟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1亿元进行现金管理。请公司补充披露:(1)截至目前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使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余额、购买产品名称及预计赎回时间;(2)说明相关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具体用途,如非仅用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说明拟就资金安全采取的保障措施。请保荐机构就问题(1)发表意见。

4.请保荐机构说明就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的历次现场调查情况,并结合上述问题说明前期历次核查报告中发表的意见是否审慎、准确。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并于2022年8月23日前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将根据问询函的要求,积极组织相关各方准备答复工作,尽快就上述事项予以回复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公告原文
返回页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