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董事所持部分股份非交易过户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董事高岩敏女士持有公司股份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6%。
为开展股票、基金等金融产品投资,高岩敏委托国联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国联定新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拟向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证券非交易过户业务,将其持有490万股公司股份过户至“国联定新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
本次非交易过户事项及“国联定新30号单一资产管理计划”的运作不会导致高岩敏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数量发生变化,高岩敏仍持有750万股公司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5.06%。本次事项不存在违反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限制规定的情况。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