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高管集中竞价减持股份计划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董事及相关股东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董事、高管持股的基本情况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俞田龙、叶海萍、于洋、郑琴分别持有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48,000股,66,000股,48,000股和3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0.0119%,0.0163%,0.0119%和0.0089%。
叶海萍持有的股份其中18,000股为集中竞价交易取得,另48,000股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本次拟减持的股份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其余三位其所持有股份均为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 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减持的股份来源:2017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股份;
2、减持原因:资金需求;
3、减持数量、减持比例:俞田龙、叶海萍、于洋、郑琴分别拟减持不超过12,000股,16,500股,12,000股和9,000股。均减持不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
4、减持期间: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减持,自减持计划披露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6个月内。
5、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6、减持价格区间:按市场价格。
一、集中竞价减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股东名称 | 股东身份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当前持股股份来源 |
俞田龙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8,000 | 0.0119% | 其他方式取得:48,000股 |
叶海萍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66,000 | 0.0163% | 其他方式取得:48,000股 集中竞价交易取得:18,000股 |
于洋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48,000 | 0.0119% | 其他方式取得:48,000股 |
郑琴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 36,000 | 0.0089% | 其他方式取得:36,000股 |
上述减持主体无一致行动人。
二、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股东名称 | 计划减持数量(股) | 计划减持比例 | 减持方式 | 竞价交易减持期间 | 减持合理价格区间 | 拟减持股份来源 | 拟减持原因 |
俞田龙 | 不超过:12,000股 | 不超过:0.003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股 | 2020/9/25~2021/3/24 | 按市场价格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资金需求 |
叶海萍 | 不超过:16,500股 | 不超过:0.0041%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6,500股 | 2020/9/25~2021/3/24 | 按市场价格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资金需求 |
于洋 | 不超过:12,000股 | 不超过:0.0030%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12,000股 | 2020/9/25~2021/3/24 | 按市场价格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资金需求 |
郑琴 | 不超过:9,000股 | 不超过:0.0022% | 竞价交易减持,不超过:9,000股 | 2020/9/25~2021/3/24 | 按市场价格 |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 | 资金需求 |
(一)相关股东是否有其他安排 □是 √否
(二)董事、高管此前对持股比例、持股数量、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数量、减持价格等是否作出承诺 □是 √否
(三)本所要求的其他事项
三、集中竞价减持计划相关风险提示
(一)本次减持计划的实施存在不确定性,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情况等情形择机决定是否全部或部分实施本次股份减持计划。
(二)减持计划实施是否可能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风险 □是 √否
(三)本次减持计划将严格遵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实施。特此公告。
宁波弘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9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