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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普股份内部审计章程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5

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审计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内部审计是指对亚普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单位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实施独立、客观的监督、评价和建议,以促进公司完善治理、实现目标的活动。第二条 内部审计旨在增加价值,改善公司运营,提高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的效果,为公司实现其目标提供合理保证。

第二章 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三条 公司审计部是公司常设内部审计机构,在职能上向审计委员会报告,在行政上向分管领导报告。

第四条 公司审计部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合理配备内部审计人员。除涉密事项外,可以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向社会购买审计服务,并对采用的审计结果负责。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具备从事审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应在公司支持下通过多种途径接受继续教育,提高职业胜任能力。

公司审计部负责人应当具备审计、会计、经济、法律或者管理等工作背景。

第五条 内部审计活动必须保持独立性。

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参与被审计单位的实际经营管理活动决策,以保持客观公正的能力和立场。

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及其主要负责人在经营上应没有利害关系;办理审计事项时,与被审计单位及个人或被审计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公司审计部在确定审计范围、实施审计及报告审计结果时,应不受干扰和控制。

公司审计部履行内部审计职责所需经费应当列入本单位预算,并予以保证。

第六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并以专业熟练性和应有的职业审慎性开展内部审计业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诚信、客观、保密和胜任。

内部审计人员必须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谨言慎用;驾轻就熟,持续提升。

第七条 内部审计人员应恪守保密原则,尊重其在履职活动中所收集到信息的价值和所有权,保守秘密,只应在进行审计所必须的情况下才使用该信息,不得利用其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八条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依规独立履行职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进行打击报复。

第三章 内部审计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 公司审计部或分管领导每年至少一次向审计委员会(或

者主要负责人)汇报审计工作,汇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年度审计划、审计发现的问题及整改等。

公司审计部应当指导监督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第十条 内部审计应履行如下职责:

(一)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审计;

(二)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以及年度业务计划执行情况进行审计;

(三)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财政财务收支进行审计;

(四)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的履行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境外机构、境外资产和境外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七)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八)对本公司及所属单位内部控制及风险管理情况进行审计;

(九)对本公司内部管理的领导人员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

(十)协助本公司主要负责人督促落实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

(十一)对本公司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十二)国家有关规定、股东和本公司要求办理的其他事项。

内部审计不履行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为履行职责而开展的活动,包括确认活动和咨询活动。

第十二条 确认活动是为了对公司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治理过程进行客观评价而独立地审查并获取证据的行为。确认活动包括但不限于:

(一)内部控制审计;

(二)经济责任审计;

(三)财务审计;

(四)工程项目审计;

(五)舞弊调查;

(六)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三条 咨询活动是指提供建议以及相关的服务活动,这种服务的性质与范围通过与服务对象协商确定,目的是增加价值并提高企业的运作效率。

咨询活动包括但不限于:顾问服务、建议、推动、培训等。

咨询活动的类别如下:

(一)正式的咨询服务。属于计划内的工作,且有书面协议规定;

(二)非正式的咨询服务。日常性的活动,如参加管理层会议、周期有限的项目、专门会议、日常的信息交流、培训等;

(三)特别咨询服务。如参加兼并或收购小组;

(四)紧急咨询服务。参加为维护营运而建立的小组,或为满足特别要求而建立的小组。

第十四条 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公司审计部有如下权限:

(一)要求被审计单位按时报送发展规划、战略决策、重大措施、

内部控制、风险管理、财务收支等有关资料(含相关电子数据,下同),以及必要的计算机技术文档;

(二)参加公司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三)参与研究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提出制定内部审计规章制度的建议;

(四)检查有关财务收支、经济活动、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就审计事项中的有关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开展调查和询问,取得相关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及时向公司主要负责人报告,经同意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八)对可能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经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

(九)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和改进管理、提高绩效的建议;

(十)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被审计单位和人员,给予通报批评或者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一)对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被审计单位和个人,可以向公司提出表彰建议。

第四章 附则

第十五条 本章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亚普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同时废止。第十六条 本章程由公司审计部负责解释及修订。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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