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15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如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4月25日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2023年度公司实现净利润219,534,902.85元,加母公司年初未分配利润1,685,560,052.42元,扣除计提盈余公积21,953,490.29元,扣除2022年度现金分红65,156,000.00元,公司2023年底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1,817,985,464.98元。
为了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结合经营业绩及资金状况,董事会提出,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50,76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向全体股东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50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97,614,000.00元。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后公司仍有未分配利润1,720,371,464.98元,全部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在本议案审议通过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如发生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情况,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二、关于利润分配预案现金分红情况的说明
(一)近三年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
预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 |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每10股转增数(股) | 现金分红的数额(含税)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2023年 | 1.50 | 97,614,000.00 | 401,606,850.53 | 24.31 | ||
2022年 | 1.00 | 65,156,000.00 | 404,629,027.97 | 16.10 | ||
2021年 | 0.80 | 50,924,800.00 | 308,030,701.07 | 16.53 |
煤机行业受经济及煤炭行业形势影响,公司2023年销售收入较上年略有增长,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提出上述利润分配方案。该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公司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不存在损害股东、各相关方利益的情形。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将主要运用于加大公司研发投入、补充营运资金及投资相关矿山自动化成套设备等。随着公司资产及业务规模的发展,营运资金投入也会相应有所增长。因此,公司将留存未分配利润用于研发投入及营运资金,能够保持并推动公司的技术领先优势与持续盈利能力,也能节约公司的财务成本,提升公司整体效益,并为广大股东带来长期回报。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一致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方案的制定同时考虑对股东的现金回报和公司发展的需要,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审计委员会同意本项议案。
五、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规定要求,并充分考虑了公司现阶段的盈利水平、现金流状况、经营发展需要及资金需求等因素,同时能保障股东的合理回报,有利于公司健康、持续稳定的发展,同意公司 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特此公告。
上海创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