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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盛股份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07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实际控制人股份质押展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高峰先生、高远夏先生办理股份质押展期的通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1)高峰先生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高峰先生于2017年5月2日将持有的本公司2,21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0.87%)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日,原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5月8日。

近日,高峰先生将2,070,000股(初始质押股份数量为2,210,000股,期间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40,000股)的股份质押展期,延长购回交易日至2019年11月2日。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高峰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8,014,57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17%,高峰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7,214,6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90.0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5%。

(2)高远夏先生股份质押展期情况

高远夏先生于2017年5月2日将持有的本公司5,1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占本公司总股本2.02%)质押给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用于办理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该业务的初始交易日为2017年5月2日,原购回交易日为2019年5月8日。

近日,高远夏先生将4,970,000股(初始质押股份数量为5,100,000股,期

间解除质押股份数量为130,000股)的股份质押展期,延长购回交易日至2019年11月2日。上述事宜已办理完成了相关手续。

截至本公告日,高远夏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5,946,67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35%,高远夏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4,97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3.58%,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96%。

二、除本次质押外,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献国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25,702,75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0.16%,高献国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20,965,71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81.57%,占本公司总股本的8.2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高强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为3,988,534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8%,高强先生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1,220,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30.59%,占本公司总股本的0.48%。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 临海市万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为74,657,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9.50%,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62,127,690股,占其持股总数83.22%,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4.55%。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本公司股份124,742,93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49.29%,累计质押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数为96,498,000股,占其持股总数的77.36%,占本公司总股本的38.13%。

三、风险提示及应对措施

本次股份质押展期,不涉及新增融资安排。高峰先生、高远夏先生个人资信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其质押融资的还款来源包括上市公司股票分红、投资收益、个人收入等,具备资金偿还能力,质押风险可控。如后续出现平仓风险,高峰先生、高远夏先生将采取包括但不限于提前还款等措施应对上述风险。本次股份质押不会引起实际控制人对其所持公司股份的表决权的转移,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万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19年5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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