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喜临门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5-25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

事后审核问询函的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5月24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问询函》(上证公函【2019】0761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问询函》内容公告如下: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 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 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18 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为便于投资者理解,请公司从经营信息、会计政策等方面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一、关于商誉减值

前期公司于 2015 年以7.2 亿元现金收购浙江绿城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现更名为浙江晟喜华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晟喜华视)100%股权,确认商誉6.34亿元。由于 2018 年经营业绩较往年有大幅下滑,公司对收购晟喜华视时所形成的商誉计提商誉减值准备2.89 亿元。

1.请公司补充披露晟喜华视2015 年以来经审计关键经营数据,并具体说明晟喜华视自收购以来生产经营情况是否符合公司预期。

2.结合前期收购晟喜华视时的资产评估基础以及对未来的盈利预测情况,说明标的公司彼时评估价值和预计利润的合理性。

3.分项列示晟喜华视涉及的商誉减值迹象,并说明在2015 年至2017 年期间相

关商誉减值迹象是否已出现。

4.结合晟喜华视最近三年经营业绩变化,以及对未来经营的预测变化,充分说明报告期内计提大额商誉资产减值准备的合理性。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意见。

二、关于日常经营

5.报告期内,公司取得归母净利润-4.38 亿元,同比大幅减少255%。其中,1-9月取得归母净利润1.59 亿元,第四季度单季度亏损5.98 亿元。请公司:(1)结合行业情况和同行业可比公司的业绩情况,补充披露报告期内利润大幅下滑的主要原因,并就上述因素是否可能继续影响公司未来业绩充分提示风险;(2)结合往期定期报告、收入和成本确认模式、行业情况等补充披露第四季度出现大额亏损的具体原因及其合理性;(3)公司针对业绩大额亏损已采取或拟采取的解决方案及应对措施。

6.报告期内,公司的销售费用为9.42 亿元,同比大幅增长103.51%,远超营业收入32%的同比增速。其中销售渠道费用1.31亿元,广告及业务宣传费用2.88 亿元,是销售费用增长的主要原因。请公司:(1)结合经营战略补充披露2018 年度大幅增加销售费用的决策考量;(2)补充披露公司采用的广告及业务宣传模式、付款方式及会计处理;(3)补充披露销售渠道费用的具体内容,并结合渠道建设情况量化说明费用大幅增长的合理性;(4)公司2017 年归母净利润2.84 亿元,销售费用4.63 亿元,公司是否存在跨期确认销售费用、调节利润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事务所核查并发表意见。

7.报告期内,财务费用为0.81亿元,同比增长118%。报告期末,资产负债率59.22%,较同行业公司的平均水平偏高。其中,期借款余额14.93 亿元,同比增长36.5%;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14.07 亿元,较同行业可比公司偏高。请公司:(1)结合现金流情况补充说明是否存在偿债风险,财务状况是否会对后续经营产生影响;(2)结合采购模式、信用政策等补充披露应付票据及应付账款较高的原因,并列示前五大应付对象。

8.公司2019 年第一季度营业收入同比下降5.57%,归母净利润下降56.01%。请公司结合同行业公司业绩、2018年销售渠道建设情况等补充说明2019 年第一季度业绩继续下滑的原因。

针对前述问题,依据《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定要求,对于公司认为不适用或因特殊原因确实不便说明披露的,应当详细披露无法披露的原因。

请你公司及时披露本问询函,并于2019年5月31日之前,就上述事项予以披露,同时对定期报告作相应修订。”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相关内容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喜临门家具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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