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3004 公司简称:鼎龙科技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
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金
琪韵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2元(含税)。以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批准。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中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否
十、 重大风险提示
报告期内,不存在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实质性影响的特别重大风险。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了公司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风险事项。敬请查阅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中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部分。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3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5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9
第四节 公司治理 ...... 32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48
第六节 重要事项 ...... 53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96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 102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 103
第十节 财务报告 ...... 103
备查文件目录 | 载有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签名并盖章的会计报表。 |
经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 |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经济参考报》披露过的所有公司公告的原稿。 |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 ||
鼎龙科技、本公司、母公司、公司 | 指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鼎龙新材料 | 指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 |
杭州鼎越 | 指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系公司股东、员工持股平台 |
鼎泰实业 | 指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江苏鼎龙 | 指 | 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 |
鼎利科技 | 指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2024年1月变更为全资子公司) |
香港鼎龙 | 指 | DRAGO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鼎龙化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注册于中国香港 |
德国鼎龙 | 指 | 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鼎龙化工欧洲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子公司,注册于德国 |
海泰检测 | 指 | 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系鼎泰实业全资子公司 |
盐城宝聚 | 指 | 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系江苏鼎龙全资子公司 |
元、万元 | 指 | 除特别注明的币种外,指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
报告期 | 指 |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
精细化工 | 指 | 精细化学工业,是生产精细化学品工业的通称,具有附加值高、投资利润高等经济特性。其中精细化学品是指能增进或赋予一种(类)产品以特定功能或本身拥有特定功能的小批量制造和应用的化学品,是基础化学品进一步深加工的产物 |
日用化学品 | 指 | 简称日化品,是指人们日常生活中经常使用的精细化学品,中国和日本等亚洲国家统称为“日用化学品”,而欧、美等地区则称为“个人护理与家居用品”。日用化学品主要包括洗涤用品、化妆品和口腔卫生用品三类 |
化妆品 | 指 | 以涂抹、洒、喷或者其他类似方法,施于人体表面的任何部位(皮肤、毛发、指甲、口唇等),以达到清洁、芳香、改变外观、修正人体气味、保持良好状态为目的的产品 |
中间体 | 指 | 在制造其他化学品的过程中消耗掉的化工半成品 |
植保产品 | 指 | 用于解决农作物、植物和林业病虫草害问题的产品 |
植保材料 | 指 | 用于合成植保产品的原料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指 | 合成特种工程材料的原料 |
PBO | 指 | 聚对苯撑苯并二噁唑纤维(Poly-p-phenylene benzobisthiazole)的简称,被誉为21世纪超级纤维,具有优异的物理机械性能和化学性能,在军用及民用领域具有重要应用价值和广阔前景 |
PI | 指 | 聚酰亚胺(Polyimide)的简称,指主链上含有酰亚胺环(-CO-NR-CO-)的一类聚合物,是综合性能最佳的有机高分子材料之一。 |
BDHN | 苯环类化合物,用于合成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
CECF | 氯甲酸氯乙酯,系公司原材料,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 | |
ITH | 苯环类化合物,系植保材料,用于生产植保 产品杀菌剂 | |
MNA | 2-氨基-4-硝基甲苯,系公司原材料,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 |
MCMA | 苯环类化合物,用于生产染发剂原料 |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的中文简称 | 鼎龙科技 |
公司的外文名称 | Zhejiang Dragon Technology Co., Ltd. |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 Dragon Tech |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 史元晓 |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 证券事务代表 | |
姓名 | 周菡语 | 周能传 |
联系地址 | 杭州市庆春东路66号庆春发展大厦B座16楼 | 杭州市庆春东路66号庆春发展大厦B座16楼 |
电话 | 0571-86970361 | 0571-86970361 |
传真 | 0571-88391332 | 0571-88391332 |
电子信箱 | investor@dragon-chem.com | investor@dragon-chem.com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 杭州市萧山区临江工业园区 |
公司注册地址的历史变更情况 | 无 |
公司办公地址 | 杭州市庆春东路66号庆春发展大厦B座16楼 |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 310009 |
公司网址 | www.dragon-chem.com |
电子信箱 | investor@dragon-chem.com |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 | 《中国证券报》https://www.cs.com.cn/ 《上海证券报》https://www.cnstock.com/ 《证券日报》http://www.zqrb.cn/ 《证券时报》http://www.stcn.com 《经济参考报》http://www.jjckb.cn |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 | http://www.sse.com.cn |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 杭州市庆春东路66号庆春发展大厦B座16楼证券投资部 |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 ||||
股票种类 | 股票上市交易所 | 股票简称 | 股票代码 | 变更前股票简称 |
A股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鼎龙科技 | 603004 | - |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 | 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黄埔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
签字会计师姓名 | 凌燕、陈磊、刘媛媛 | |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的保荐机构 | 名称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638号国投大厦7楼 | |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 翟平平、彭国峻 | |
持续督导的期间 | 2023年11月27日-2025年12月31日 |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营业收入 | 741,549,595.95 | 830,760,572.12 | -10.74 | 701,172,861.46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74,068,339.43 | 150,660,767.19 | 15.54 | 95,007,000.8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177,417,391.69 | 150,059,119.97 | 18.23 | 90,174,744.54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327,698.77 | 160,137,086.25 | 25.10 | 143,660,981.98 |
2023年末 | 2022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1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897,036,986.67 | 851,305,781.94 | 122.84 | 695,169,661.53 |
总资产 | 2,129,558,686.70 | 1,117,729,047.39 | 90.53 | 970,450,438.27 |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 2023年 | 2022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1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85 | 16.47 | 0.54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85 | 16.47 | 0.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1.00 | 0.85 | 17.65 | 0.51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51 | 19.48 | 减少0.97个百分点 | 14.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8.87 | 19.41 | 减少0.54个百分点 | 13.95 |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 2023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 | 第二季度 (4-6月份) | 第三季度 (7-9月份) | 第四季度 (10-12月份) | |
营业收入 | 191,936,212.53 | 184,434,336.70 | 149,175,562.45 | 216,003,484.27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48,320,350.24 | 39,166,700.82 | 33,670,086.43 | 52,911,201.94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 | 47,566,462.04 | 42,422,965.44 | 35,173,945.60 | 52,254,018.61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7,090,451.05 | 58,346,604.69 | 30,774,383.23 | 64,116,259.80 |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 2023年金额 | 附注(如适用) | 2022年金额 | 2021年金额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02,839.72 | -3,354,971.98 | 488,212.51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96,795.08 | 5,742,797.68 | 5,227,628.64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131,750.00 | -219,588.95 | 71,726.03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 |
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85,828.41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5,334.97 | -172,967.00 | -381,429.21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320.01 | -843,277.54 | 30,751.68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338.19 | 581,327.26 | 632,925.66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8,419.15 | 54,846.14 | -28,292.34 | |
合计 | -3,349,052.26 | 601,647.22 | 4,832,256.33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当期变动 |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3,144,600.00 | -3,144,600.00 | |
合计 | 3,144,600.00 | 3,144,600.00 | -3,144,600.00 |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鼎龙科技,是一家坚持长期主义,深耕于精细化学品领域的创新型企业。公司自创立以来,一直秉承科技创新、绿色环保的发展理念,始终专注于高技术、高附加值、自主创新的精细化学产品研发及产业化,形成了涵盖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三大板块的业务结构体系。目前,公司已成为全球主要的染发剂原料生产商之一,在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领域也形成了独特的竞争优势。
2023年,在外部经济环境不景气,世界局势复杂多变的背景下,公司内修外拓,沉着应对,全力提升精细化学品主业核心竞争力,围绕战略目标稳步推进。公司以市场为导向,用稳定的生产、丰富的产品、高标的品质、优质的服务,满足了客户的需求,加深了客户的信赖。
报告期内,公司收入结构持续优化,业绩保持了稳定增长,盈利质量显著提高,巩固了染发剂原料领域市场地位,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和植保材料有序发展。2023年公司取得营业收入7.42亿元,归母净利润1.74亿元,期末总资产达到21.30亿元。
(一)优化业务举措,拓深渠道护城河
报告期内,公司业务团队着眼全球市场,深挖业务机会,围绕战略发展目标,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体系,优化管理、激励机制,多头并举,全面提升业务效能。团队积极深入下游及终端市场,加强市场研判和前瞻规划,平衡客户需求和产能运转,链接终端消费趋势与研发布局,夯实主打产品,着力加大高附加值新品营销力度,优化收入结构,开拓新渠道,提升公司品牌影响力。
在染发剂原料上,公司继续完善产品矩阵,以系列化的产品线为客户集中采购提供便利;严守品质标准,从原料、生产到质检、运输全流程保障质量控制标准;加强境外仓储物流体系建设,在荷兰、墨西哥等地设立了仓库,积极响应客户需求。公司继续保持与欧莱雅、威娜、汉高等国际知名化妆品集团的长期友好合作,同时不断开拓与其他知名品牌、新兴品牌、国货品牌的业务机会,加强渠道建设和结构优化。为顺应产业政策、发展趋势与客户需求、消费理念,公司积极推动产品升级迭代,研发新一代对人体安全、环保、无毒无刺激的染发剂原料产品。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销售结构进一步优化,毛利率大幅提升。PI单体持续研发改进,与下游客户形成了战略合作开发;PBO纤维终端应用领域愈发广泛,公司PBO单体保持稳定供货,并耐心做好技术提升和库存储备,携手下游客户进行市场培育。
植保材料业务规模受行业竞争、环保产品加快替代等因素影响,低端产品需求减少,高毛利产品需求稳中有升。公司延续了高端化、差异化、定制化策略,与组合化学、先正达等知名客户的关系继续得到巩固。
(二)狠抓生产管控,夯实发展基础
在经营管理层和一线员工的共同努力下,公司超额完成了年度生产关键绩效,为业务持续稳定发展铸就基石。公司根据在手订单和合理预测,依托供应链保证、先进的工艺技术、精细化的流程管理,科学排布、柔性调整、有序生产,提高产能利用率,确保了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
报告期内,公司继续健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生产方面规章制度,加强培训与落实;完善基层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班组QSHE考核;将自动化操作融入到工艺操作规程中,建立安全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体系,形成体系运行检查制度;严抓质量控制,切实执行和不断提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同时,公司全力以技术创新推进降本增效,加强装备提升投入和工艺流程优化,针对性、常态化地进行改进。通过全面加强生产全流程管控,深化精益生产理念,公司产品反应安全性、收率和一次合格率稳步提升,单耗得到有效降低,生产经营效益得到持续提升。在安全环保上,公司也不遗余力地落实国家方针政策,履行社会责任。报告期内,公司坚守安全红线,补充完善了各项操作规程,签订了各层级安全责任状,开展自主化安全管理班组建设,推进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和安全标准化建设;立足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强化工艺过程安全管理,对所有产品进行了反应风险评估、HAZOP分析并落实风险管控措施,产品工艺过程安全分析辨识覆盖率100%;加强风险管控和应急体系建设,依据安全风险评估的危险源情况,针对性地制定了职业病、成型机故障、防火防汛、安全事故等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加强隐患排查,常态化防雷/消防电器、压力设备等关键设备以及职业场所、环保设施的检测和技改,落实了各部门/车间员工隐患自查、随手拍、合理化建议等有效形式;重点加强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建设,开展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登高作业员培训等,采用安全信息化平台培训模块每月开展线上培训,组织再教育和培训后考核,提升全员安全意识和水平。在一系列措施下,基地生产自动化、操作标准化、工艺安全化得到持续提升,全年未发生安全事故。公司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严格执行生态环境监管政策,加强环保人员、资金、技术投入,为建设“美丽中国”、降碳减污目标贡献力量,全年未发生污染事故,三废一噪实现有效控制,节氮减排、溶剂减排效能显著,副产品产出率降低并实现循环利用。
报告期末,公司杭州生产基地西厂区即募投项目完成主要厂房建设,进入安装调试阶段;内蒙基地项目已建设的3条产线完成试生产,新增产能 1,030吨,实现部分原料自给,4条产线因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完善设计、做好“三同时 ”,亦在稳步推进。杭州和内蒙项目建设的全力推进,亦将为未来几年的增长奠定坚实基础。
(三)完善研发体系,强化创新驱动力
技术研发是公司发展的重要驱动力之一。报告期内,公司在研发上孜孜求索,围绕前沿技术发展程度、产业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依托现有技术路径和储备,一方面进行原有产品的优化升级,改进生产合成技术,丰富合成路线,提升产品性能和附加值,另一方面延伸开发更绿色健康、更系列化的染发剂原料新产品以及上游原材料,布局新化妆品原料和新型特种材料单体,多层次优化产品结构。在产业化生产上,通过持续提升装备水平,开发、引入新型工艺技术,加强智能化、自动化改造,不断降低消耗、副产、污染,提升品质、效率、安全,全面保证产品的竞争优势。
公司不断完善研发组织和管理体系,优化研发项目运行机制和激励机制;立足自身优势,多部门联动,加强对前沿技术和化妆品、新材料市场的研究;根据研发项目和团队建设长线规划,积极推进人才引进、培养工作;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纵横向企业间的互动交流,通过产学研融合增强公司内生动力。2023年,公司研发,优化提升了化妆品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及绿色工程技术三大研发平台的构建。2023年1月,公司被评为专精特新企业。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所属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主要产品按下游应用领域可分为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等。
精细化工处于产业链中游,作为基础化工行业和终端市场的中间链条,承担着将基础化工品生产转化成更具功能化、差异化、专业化精细产品的职能,具有技术密度高、附加值高等特点,在产业链中起着举足轻重的战略支撑作用。
当前,精细化工已是化学工业最具活力的新兴领域之一,是全球各国优化产业结构和扩大经济效益的战略重点,我国也将精细化工作为化学工业发展与转型升级的战略重点列入了多项国家和地方政府规划中。因其所涉产品种类多、用途广、产业关联度大,直接服务于国民经济的诸多行业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各个领域,需求端强劲,未来仍将保持稳步增长。
(1)染发剂及其原料行业
染发剂原料主要作用于头发皮层,通过渗入发丝并在其中形成大分子结合体后达到染色效果,是染发剂的主要成分。染发剂行业属于化妆品行业子行业,是近年来全球化妆品行业的发展热点。得益于全球经济发展与人们对美的向往,化妆品市场整体进入了高速发展阶段,染发剂的销售额也处于快速增长之中。在全球消费结构升级的背景之下,染发剂正成为高端化妆品市场增长最快的品类之一。
从需求端看,近年来,老龄化趋势下银发阶层人士日益增多,多种因素下中青年“华发早生”现象也愈发普遍,染发需求最旺、投入最多的群体进一步壮大;与此同时,“她经济”持续繁荣,女性美发护发需求稳步释放,Z世代追求时尚潮流下多彩发色成为个性化主要表现形式,移动互联网、电商新模式推动家用便利性染发产品加速渗透。消费人群、场景愈发多元,频次不断提高,染发正逐步趋向大众化、日常化发展。市场对于染发剂的需求将进一步释放,染发剂行业将得到进一步发展。在染发剂市场规模迅速增长并且预期良好的情况下,染发剂原料的市场规模预计将得到提升。
从染发剂产品及其原料的市场格局看,染发剂终端市场由欧莱雅、施华蔻(汉高旗下品牌)、威娜、莉婕(花王旗下品牌)等品牌主导和引领,另有爱茉莉、露华浓、章华、温雅等知名品牌,形成了国际大品牌、知名品牌与众多小品牌并存的市场格局。而在染发剂原料端,行业过去主要由国外化工巨头垄断,随着国内精细化工行业的发展与国内化妆品及其上游市场规模的迅速提升,部分以公司为代表的染发剂原料制造企业经过长期研发积累,不断精进自身生产技术工艺,降低产品成本,已经占据了比较可观的市场份额,逐步被纳入国际化妆品原料供应体系。原料行业整体仍呈现“小而散”的局面,多数企业仅供应一种或少数几种产品且体量较小,行业集中度较低。随着染发剂市场需求的持续增长,染发剂原料需求相应增长,产品种类齐全、研发能力较强的企业有望获得更大的发展空间。
(2)特种工程材料及单体行业
特种工程材料是具有特殊性能和功能的材料,具有特定的物理、化学、电学、热学等特性,能满足特定的工程需求,应用广泛。公司生产的特种工程材料单体主要用于特种工程塑料和高性能纤维的制备。
特种工程材料行业在设备、工艺技术及人才等方面存在较高的技术壁垒,我国在该领域的产
业化上起步较晚,全球主要产能和生产核心技术掌握在国外化工巨头手中。虽然我国与国外技术水平具有一定差距,产业整体仍处于发展初期,但近年正不断追赶开拓,力图打破海外垄断。
从下游需求端看,特种工程材料的市场需求主要受材料性能、材料本身性质、下游行业具体发展影响。随着电子通信、航空航天等领域的高速发展,对于高性能纤维、特种工程塑料的需求将愈发强劲,特种工程材料及其单体将因此受益。
(3)植保产品及植保材料行业
植保材料是生产植保产品的中间材料,植保产品是指用于控制危害农业生产的病害、虫灾和杂草的各种物质,在农业产量和食品安全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虽然植保产品行业已非常成熟,但近年依旧保持了较为可观和稳定的增速,这主要得益于新型产品的发现、新技术在新兴市场不断应用、先进且符合环保要求的产品对旧产品的替代等因素影响。
植保产品行业的发展对上游中间体及原料行业有着牵引作用。随着植保产品的日趋精细化、系列化、功能化以及绿色化,植保材料的生产也日趋复杂化、功能化、安全化。随着市场中毒性较高、技术含量较低、性能较弱的产品将被高效、低毒、低残留的产品取代,植保材料整体产业趋势将向着生产带有高附加值的中高端产品的方向转移,预计未来将拥有较大的发展前景。
目前从整体上看,植保产品行业发展不仅受到愈发严格的政策与监管影响,新化合物的开发难度逐渐增加,也导致植保产品的原药研发成本不断加大、研发周期逐步增长,对进入市场的新企业构成了较高的壁垒。当前全球植保产品的市场格局,由有实力从事规模化的新型原药和相应制剂的创制并拥有知识产权的大型公司如先正达、拜耳、巴斯夫、科迪华领跑,具备一定技术实力的第二梯队企业则主要聚焦于中间体、过期专利原药和制剂的加工环节。随着世界农业产业持续向国内转移,我国植保材料产业规模不断扩大,以联化科技、利尔化学等为首的龙头企业产能规模较大,其余企业整体表现“多小散乱”的格局。公司则通过技术延伸,采取差异化、定制化策略,与重点企业保持稳定合作。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详见“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技术研发优势
技术研发是公司业务发展的主要驱动力之一。自创立以来,公司坚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实行“前沿技术研究、新产品开发、现有产品持续优化”的三位一体的研发机制,由研究所密切关注行业发展及前沿技术。除对成熟产品不断优化升级之外,还实施了多项新产品开发项目,经过多年技术积累,具备了持续迭代的多层次技术储备。能够在短时间内响应市场需求变化,具备较强的新产品和新工艺的技术研发能力,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保障。
2、产品多元化优势
公司为提升抗风险能力与综合市场竞争力,在巩固已有下游市场的同时不断开拓新兴市场,针对不同的细分领域开发了功能不同的产品。目前,按照主要下游应用领域来看,公司产品可分为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产品结构的多元化,使得企业在市场竞争中更加灵活,最大程度上避免了因为个别下游行业的周期性而影响企业整体发展的情况。除此以外,公司的柔性化生产线还可以根据客户需要,在提供个性化产品的同时,有效降低成本,提高公司产品的竞争力。
与下游客户产品之间的匹配性与复配稳定性是公司现有产品实现价值的前提条件,也是公司产品进行市场拓展的基础。技术服务的水平决定了公司与下游客户之间的合作的广度及深度。公司拥有优秀的研发团队及销售队伍,可以为各下游领域的客户提供技术支持和使用方案,并提供定制化的生产技术解决方案,从而拓展了产品应用领域并增加了客户的粘性。
3、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优势
公司深耕精细化工行业多年,在与诸多大型跨国公司长期合作过程中,不断满足客户对公司生产、质量、安全、环保、社会责任等方面的要求,生产和质量管理体系获得持续提升,并积累了丰富的经验。目前,公司已建立高标准的生产与质量管理体系,通过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2015)、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ISO45001:2018)、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15)。通过切实执行和不断提升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体系,以及与生产操作相关的工艺规程和岗位标准操作规程,使得公司产品能够持续保证满足国内外监管机构的规范标准,同时能够满足客户高标准和个性化的品质管控要求。
4、客户资源优势
精细化工产业因其特殊性,上游原料的品质对下游产品的影响较大,下游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质量、生产稳定性等各方面有着严格的综合考评和准入制度。下游公司在供应商选择上非常慎重,在确定业务合作关系前,下游公司通常会对供货商的生产设备、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进行长达数年的严格考察和遴选,一旦建立起业务关系,就会在相当长的时间内保持稳定。
公司在染发剂原料领域占据了较大的市场份额,系欧莱雅、汉高、威娜等全球知名染发剂制造商的主要原料供应商;公司在特种工程材料领域的客户包含三井化学等国内外知名聚酰亚胺薄膜和高性能纤维制造商;公司植保材料客户主要为组合化学、先正达等全球知名植保产品公司。公司注重通过持续的工艺优化和产品迭代深化与客户的合作,与国内外主要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为进一步开拓市场创造了有利条件。
5、管理团队经验优势
公司拥有一支长期从事化工行业,技术实力较强,能够适应行业发展、善决策、懂经营、会管理的管理团队。公司核心管理团队自公司成立至今始终致力于精细化学品的研发、生产、销售等相关工作,具备丰富的行业管理经验或技术研发经验,对于行业发展趋势具有专业的判断能力,能够通过专业化、差异化、多样化的发展战略应对全行业的周期波动和产业环境变化,使公司在竞争中凸显优势。优秀稳定的管理团队为公司发展壮大打下了坚实的基础,是公司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2023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74,154.96万元,同比减少10.7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06.83万元,同比增加15.5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7,741.74 万元,同比增加18.23%;公司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51%,同比减少0.97个百分点;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8.87%,同比减少0.54个百分点。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 本期数 | 上年同期数 | 变动比例(%) |
营业收入 | 741,549,595.95 | 830,760,572.12 | -10.74 |
营业成本 | 442,452,252.39 | 576,410,045.89 | -23.24 |
销售费用 | 13,925,438.55 | 12,054,835.49 | 15.52 |
管理费用 | 43,885,453.27 | 41,891,023.34 | 4.76 |
财务费用 | -12,867,882.91 | -14,281,869.80 | 不适用 |
研发费用 | 32,385,414.67 | 34,110,148.06 | -5.06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327,698.77 | 160,137,086.25 | 25.10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110,387.47 | -67,523,515.89 | 不适用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5,683,541.64 | -63,807,893.63 | 不适用 |
营业收入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客户削减库存,植保材料和其他材料销量下降所致。营业成本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原材料价格下降及原料单耗成本降低,同时优化产品结构所致。销售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市场开发增加相关费用所致。
管理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增加相关管理费用所致。财务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汇兑收益减少所致。研发费用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推动研发活动聚焦,研发人员支出变动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营业成本下降所致。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建设投入所致。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变动原因说明:主要系本期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下述分析: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染发剂原料 | 545,369,162.80 | 306,290,894.38 | 43.84 | -6.73 | -19.18 | 增加8.65个百分点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80,157,480.20 | 49,664,435.11 | 38.04 | -2.90 | -25.80 | 增加19.12个百分点 |
植保材料 | 82,480,612.76 | 58,789,204.12 | 28.72 | -23.25 | -30.02 | 增加6.89个百分点 |
其他材料 | 28,365,891.21 | 22,905,036.38 | 19.25 | -45.08 | -46.46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 ||||||
分地区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境外 | 628,027,708.73 | 361,658,794.96 | 42.41 | -11.42 | -26.08 | 增加11.42个百分点 |
境内 | 108,345,438.24 | 75,990,775.03 | 29.86 | -7.73 | -8.91 | 增加0.91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销售模式情况 | ||||||
销售模式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736,373,146.97 | 437,649,569.99 | 40.57 | -10.90 | -23.58 | 增加9.87个百分点 |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主要产品 | 单位 | 生产量 | 销售量 | 库存量 | 生产量比上年增减(%) | 销售量比上年增减(%) | 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
染发剂原料 | 吨 | 1,885.68 | 1,847.30 | 676.61 | -9.18 | -0.72 | 6.01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吨 | 240.88 | 191.46 | 91.73 | -10.97 | -32.18 | 116.80 |
植保材料 | 吨 | 452.06 | 465.85 | 79.10 | -35.93 | -34.47 | -14.85 |
其他材料 | 吨 | 280.77 | 276.44 | 47.24 | -30.77 | -34.74 | 10.10 |
产销量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生产量和销售量包括了公司向外采购的成品。特种工程材料单体销售量下降主要系产品结构优化调整,减少低附加值产品销售;库存增加为备货待销产品。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分产品情况 | |||||||
分产品 | 成本构成项目 | 本期金额 | 本期占总成本比例(%) | 上年同期金额 | 上年同期占总成本比例(%) | 本期金额较上年同期变动比例(%) | 情况 说明 |
染发剂原料 | 直接材料 | 207,329,036.84 | 67.23 | 272,626,463.25 | 72.54 | -23.95 | |
染发剂原料 | 直接人工 | 22,156,135.37 | 7.18 | 24,439,297.88 | 6.50 | -9.34 | |
染发剂原料 | 制造费用 | 78,921,092.82 | 25.59 | 78,771,549.36 | 20.96 | 0.19 | |
染发剂原料 | 小计 | 308,406,265.03 | 100.00 | 375,837,310.49 | 100.00 | -17.94 |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直接材料 | 36,619,159.17 | 61.79 | 34,754,439.46 | 68.28 | 5.37 |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直接人工 | 5,041,853.02 | 8.51 | 2,790,585.77 | 5.48 | 80.67 |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制造费用 | 17,599,368.54 | 29.70 | 13,357,886.47 | 26.24 | 31.75 |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小计 | 59,260,380.73 | 100.00 | 50,902,911.70 | 100.00 | 16.42 | |
植保材料 | 直接材料 | 35,029,845.77 | 58.44 | 39,633,844.75 | 60.33 | -11.62 | |
植保材 | 直接人 | 5,586,171.63 | 9.32 | 5,826,881.77 | 8.87 | -4.13 |
料 | 工 | ||||||
植保材料 | 制造费用 | 19,321,056.08 | 32.24 | 20,235,246.43 | 30.80 | -4.52 | |
植保材料 | 小计 | 59,937,073.48 | 100.00 | 65,695,972.95 | 100.00 | -8.77 | |
其他材料 | 直接材料 | 24,925,541.30 | 99.26 | 37,488,080.35 | 94.51 | -33.51 | |
其他材料 | 直接人工 | 62,421.16 | 0.25 | 335,824.48 | 0.85 | -81.41 | |
其他材料 | 制造费用 | 122,902.97 | 0.49 | 1,843,437.46 | 4.65 | -93.33 | |
其他材料 | 小计 | 25,110,865.43 | 100.00 | 39,667,342.29 | 100.00 | -36.70 | |
合计 | 直接材料 | 303,903,583.08 | 67.13 | 384,502,827.80 | 72.26 | -20.96 | |
合计 | 直接人工 | 32,846,581.18 | 7.26 | 33,392,589.90 | 6.28 | -1.64 | |
合计 | 制造费用 | 115,964,420.41 | 25.62 | 114,208,119.72 | 21.46 | 1.54 | |
合计 | 小计 | 452,714,584.67 | 100.00 | 532,103,537.42 | 100.00 | -14.92 |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客户销售额40,068.28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54.03%;其中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万元,占年度销售总额0%。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1,121.19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34.19%;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5,346.21万元,占年度采购总额16.44%。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3.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财务费用等科目变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1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所述。
4. 研发投入
(1).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 | 32,385,414.67 |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 | |
研发投入合计 | 32,385,414.67 |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 | 4.37 |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 |
(2).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 | 84 |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 | 12.63 |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 |
学历结构类别 | 学历结构人数 |
博士研究生 | 2 |
硕士研究生 | 8 |
本科 | 41 |
专科 | 33 |
高中及以下 | |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 |
年龄结构类别 | 年龄结构人数 |
30岁以下(不含30岁) | 31 |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 | 36 |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 | 13 |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 | 4 |
60岁及以上 |
(3).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5.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等科目变动详见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一)、1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所述。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项目名称 | 本期期末数 | 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上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 | 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 | 情况说明 |
货币资金 | 1,195,047,340.92 | 56.12 | 273,252,725.07 | 24.45 | 337.34 | 主要系本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所致 |
预付款项 | 1,858,876.06 | 0.09 | 5,174,323.01 | 0.46 | -64.07 | 主要系本期预付采购额减少所致 |
在建工程 | 164,787,231.09 | 7.74 | 69,476,470.52 | 6.22 | 137.18 |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建设投入增加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2,784,371.81 | 0.13 | 1,438,846.34 | 0.13 | 93.51 | 主要系本期租赁增加所致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13,102.37 | 0.09 | 3,758,395.31 | 0.34 | -51.76 | 主要系本期预付设备款减少所致 |
短期借款 | 7,005,194.44 | 0.33 | 53,597,488.51 | 4.80 | -86.93 | 主要系本期短期借款减少所致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0.15 | 不适用 | 主要系远期结售汇公允价值变动增加所致 | ||
应付票据 | 8,412,797.63 | 0.40 | 20,991,750.00 | 1.88 | -59.92 | 主要系本期为支付材料款开具的承兑汇票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3,478,180.67 | 0.16 | 7,930,161.54 | 0.71 | -56.14 | 主要系本期预收款项减少所致 |
其他应付款 | 6,257,153.00 | 0.29 | 23,303,793.96 | 2.08 | -73.15 | 主要系本期关联方资金拆借减少所致 |
一年内到 | 2,598,855.71 | 0.12 | 628,150.41 | 0.06 | 313.73 | 主要系本期 |
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增加所致 | |||||
长期借款 | 52,458,922.35 | 2.46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募投项目建设借款增加所致 | ||
租赁负债 | 958,751.74 | 0.05 | 518,169.52 | 0.05 | 85.03 | 主要系本期租赁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6,984,860.33 | 0.33 | 4,257,900.00 | 0.38 | 64.04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所致 |
其他说明无
2.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其中:境外资产187,889,278.3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8.82%。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项目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末账面价值 | 受限原因 |
货币资金 | 580,000.00 | 580,000.00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6,506,160.00 | 6,506,160.00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固定资产 | 79,985,918.17 | 52,038,500.49 | 借款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61,641,613.18 | 54,604,746.23 | 借款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在建工程 | 81,585,468.03 | 81,585,468.03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30,299,159.38 | 195,314,874.75 |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详见“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及下文“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化工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1 行业基本情况
(1). 行业政策及其变化
√适用 □不适用
近年来,国家和地方政府持续出台与精细化工行业相关的规划,提出要大力支持并培育精细化工和高端新材料,多项政策举措的发布实施表明了精细化工行业在我国经济发展和战略转型中的重要地位。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在《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指南》中指出“大力发展专用和精细化学品是十四五产业结构调整的重中之重,要推动基础产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档次,向专用化、精细化发展。传统精细化工行业进一步升级,满足下游制造业对高性能、安全、绿色发展的需求”。除此以外,上述文件中还提到了要加快关键产品补短板,围绕航空航天、新能源、汽车以及国防军工等行业对高端化工新材料的需求,突破一批关键化工新材料以及关键配套原材料的供应瓶颈。优化提升现有材料性能,选择一批需求量大、应用面广、有较好技术基础的重点化工新材料产品,通过技术改造和升级,实现高端化、差异化、系列化发展,同时降低生产成本。《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十四五”发展规划》也提出以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发展为主要方向,以高端精细化学品为发展重点,坚持发展高端产品的产业定位,按照“重质轻量”的原则,大力发展高端产品,提高差异化、高附加值产品比重,从而进行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化工新材料和高端专业化学品实现快速增长。
在“十四五”的环保新形势和国家大力提倡发展“新质生产力”的背景下,精细化学品行业将面临巨大的升级机遇,行业的生产集中度和技术含量将进一步提升,准入门槛将不断提高,安全和清洁生产水平也将得到本质提高。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发布与落实,为公司发展提供了良好的政策环境,也为行业发展注入了新的动力,有利于整个行业和公司向更规范化、绿色化、大型化、高端化方向实现高质量跃进。
(2). 主要细分行业的基本情况及公司行业地位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2 产品与生产
(1). 主要经营模式
√适用 □不适用
1、采购模式
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中主要采购商品包括原材料与部分成品采购。公司拥有规范化的采购流程,通过制定《采购管理程序》,明确规定了采购流程的具体步骤。采购部根据生产计划、采购申请单以及物资储备等情况编制采购计划,经仓库主管、生产技术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批准后交采购人员执行。除原材料与成品以外,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采购部分设备,主要向大型设备供应商采购。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供应商评价体系,由采购部组织生产技术部、品质管理部、研究所、工程装备部、综合管理部对候选供应商的产品及服务质量、价格、交货能力、所处区位,以及信誉和财务稳定性等诸多因素进行综合评价,最终形成《合格供方名单》。公司主要原材料与成品的采购均向《合格供方名单》中的供应商进行采购。
采购部根据采购申请单,结合《合格供方名单》及询价结果实施采购并签订采购合同。采购的原料与成品通过供应商或专业物流公司运抵公司后,由品质管理部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验,检验合格的产品由库管部门进行验收入库,非合格原料进行换货或退货处理。
2、生产模式
公司主要执行“以销定产+适当备货”的生产模式,主要根据客户的订单制定生产计划,此外,对于部分客户持续性的常规产品需求,公司会结合销售预测、库存情况进行适当备货,以保证供应的及时性和稳定性。市场营销部根据产品销售情况、在手订单,结合库存情况,于每月底更新销售整体规划,经总经理批准后,发送到生产技术部。生产技术部结合车间的生产能力,依据销售计划制定月度生产计划,经分管生产领导批准后发至相关部门执行。每周分管领导组织市场营
销部、生产技术部及生产车间主管,结合市场需求和销售完成的实际情况动态调整生产计划。生产过程中品质管理部负责原料及产成品的质量控制。
为缓解产能压力,满足客户多样性需求以及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经营经济性考虑,公司存在部分委外加工的情形。公司通过考察遴选,选择具备生产资质、技术能力较强、合作关系稳定的企业作为受托方,保障生产的有序进行。
3、销售模式
经过多年发展,公司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销售网络和服务体系,产品销往欧洲、亚洲、北美洲等地区。公司市场营销部负责统一管理不同市场、不同产品营销策略的制定、市场信息收集、营销渠道拓展、销售实施及合同签订、售后服务等。公司凭借良好的市场口碑、较强的技术实力、优质的产品质量等竞争优势,利用多种渠道掌握客户的现有及潜在需求,积极获取销售订单,并与客户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化工企业的客户通常可分为生产商客户与贸易商客户,公司的客户结构以生产商为主、贸易商为辅。向生产商客户直接销售模式下,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将产品交付给购货方,内销在客户签收后确认收入,外销根据不同贸易条款确认收入。除上述常规直销模式以外,公司还通过寄售的方式向少数生产商客户销售,在寄售模式下,公司按照客户要求将产品送到指定仓库,在客户领用产品并与公司确认领用产品的数量及金额后确认收入。
报告期内调整经营模式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主要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产品 | 所属细分行业 | 主要上游原材料 | 主要下游应用领域 | 价格主要影响因素 |
染发剂原料 | 精细化工 | - | 染发剂 | 供需关系/成本控制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精细化工 | - | 特种工程塑料和高性能纤维等特种工程材料 | 供需关系/成本控制 |
植保材料 | 精细化工 | - | 植保产品 | 供需关系/成本控制 |
(3). 研发创新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研发创新,持续的研发投入有利的支撑了公司的研发创新业务。
公司围绕化妆品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及绿色工程技术三大研发平台开展产品研发工作,除对量产产品不断优化升级之外,还实施了多项新产品开发项目,包括半永久染发剂原料、化妆品活性原料、杂环芳纶单体等多个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具有持续迭代的多层次技术储备,能够根据市场需求的变化不断研发出新产品和新工艺,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技术保障。经过多年的技术研发和生产技术积累,公司已经形成了自己的核心技术和特色生产工艺,如高纯氨酚单体纯化技术、有机溶剂高效循环减排技术、高选择性加氢技术、绿色连续硝化反应技术、高选择性C-N缩合反应技术等,并成功实现了杂环芳纶单体的产业化及多个聚酰亚胺单体的实验室开发工作,为公司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撑。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研发项目及进展情况如下:
序号 | 主要研发项目名称 | 项目目的 | 项目进展 |
1 | 杂环芳纶系列单体开发 | 利用优势技术丰富特种纤维单体品类 | 部分产品完成实验室开发,已经产业化 |
2 | 半永久染发剂系列产品开发 | 拓展染发剂原料产品矩阵 | 实验室研究阶段 |
3 | 绿色永久型染发剂原料产品开发 | 做现有产品迭代储备 | 实验室研究阶段 |
4 | 化妆品活性成分美白产品原料开发 | 增加个人护理品原料品类 | 实验室研究阶段 |
5 | 化妆品活性成分去屑产品原料开发 | 增加个人护理品原料品类 | 主要工艺路线已打通, |
部分环节优化中 | |||
6 | 高性能聚酰亚胺单体研究与开发 | 增加聚酰亚胺单体品类 | 实验室研究阶段 |
7 | 高纯电子材料单体研究开发 | 增加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品类 | 实验室研究阶段;部分产品进入公斤级终端产品验证阶段 |
8 | 材料单体性能验证技术 | 提升公司对下游客户服务能力,并对相关原料开发进行品质验证 | 实验室研究阶段 |
9 | 连续化工程技术攻关 | 提升公司全自动生产能力,提升本质安全,降低生产成本 | 实验室研究阶段;部分产品进入产业化验证 |
(4). 生产工艺与流程
√适用 □不适用
染发剂原料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植保材料
公司产品的生产从最初原料投入到最终成品产出要经过一系列的工艺步骤,由于精细化工的生产链条较长,经由每个生产步骤产出的产品均为中间产品,既可作为后续生产加工过程的原材料,同时亦是成品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因此原材料、半成品、产成品均系相对的概念。公司的主要产品均为化学品原料,主要供应给下游客户用于继续生产加工为最终产品。报告期内,公司生产线处于满负荷运转状态,对于部分产品无多余闲置产能进行全产线加工。考虑到客户需求及产线紧张,公司存在选择外购半成品继续进行生产加工的情况,在最大化利用产线的同时也保持了公司产成品的质量。上述生产工艺中对应工序的说明如下:
工序名称 | 主要内容 | 工序主要过程 |
缩合 | 两个物质合成一个物质的反应过程 | 将物料按照反应要求比例及顺序投入到反应釜中,按照工艺操作规程操作后通过液相色谱等检查手段来控制缩合反应结束,之后用泵转移至其他反应釜进行后续工序 |
精馏 | 将不同沸点的物质分离的一种方法 | 将反应釜的物料加热,通过真空负压的方式将气化的物料经由精馏塔分离进而得到纯度更高的产品 |
水解 | 利用水将物质分解为另一种物质的反应过程 | 通过反应液酸度等检查手段控制水解反应结束,用泵转移至其他反应釜进行后续工序 |
脱羧 | 物质脱掉羧基(-COOH)的化学反应过程 | 通过液相色谱等检查手段控制脱羧反应结束,用泵转移至其他反应釜进行后续工序,该反应会产生较多的二氧化碳,需要通过精准升温速率来控制二氧化碳释放速度 |
亚硝化 | 在分子结构上增加一个亚硝基(-NO)的化学反应 | 将物料连续泵入微通道反应器进行连续亚硝化反应,反应液进入收集反应釜后进行降温结晶,后续泵入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 |
加氢 | 氢气参与的化学反应过程 | 将物料投入到反应釜,氢气通过管道持续通入,通过氢气流量计控制通氢气总量手段控制加氢反应结束,用泵转移至其他反应釜进行后续生产工序 |
硝化 | 在分子结构上增加一个硝基(-NO2)的化学反应 | 同亚硝化反应过程 |
结晶 | 将物质从溶液中分离的一种化工过程 | 将溶剂与物料同时加入反应釜,加热溶清后进行降温,通过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得到更高纯度物质 |
过滤 | 一种将溶液中未溶解的固体物质分离的一种方法 | 利用固液分离设备及各种形式过滤器,将固液进行分离 |
溶解脱色 | 利用活性炭等吸附能力较强的物质吸附溶液中的发色杂质,从而达到纯化产品的目的 | 将物料、溶剂及脱色剂加入到反应釜,升温溶解之后利用泵及过滤设备,将脱色剂与滤液进行分离,达到对物料进行脱色的操作目的,可以得到外观更好的产品 |
环合 | 形成新的环状化学结构的反应过程 | 控制好加料速度,保证关环脱落小分子稳定去除,通过液相色谱等检查手段控制环合反应结束,用泵 |
转移至其他反应釜进行后续工序 | ||
开环 | 将环状化学结构打开的反应过程 | 通过DCS自动控制碱度,梯度升温控制开环反应进行,反应结束后,降温进行后续工序 |
耦合 | 一种形成偶氮(-N=N-)化合物的化学反应过程 | 通过双向滴加的方式控制体系酸度,完成重氮液转为偶氮化合物,通过渗圈实验快速判断反应终点,用泵转移至其他反应釜进行后续工序 |
离心 | 利用离心力将固液两相分开的化工操作单元 | 将要分离的溶液转移至离心机,进行固液分离 |
反调 | 利用酸或者碱调整体系PH值的过程 | 将酸或者碱用计量泵的方式加入到目标反应釜中,通过PH计对目标反应釜进行检测,达到要求的目标值后进行下一步工序 |
精制 | 指产品提纯过程 | 将待精制物料投入反应釜中,通过重结晶或脱色等工序进行操作,达到对物料进行纯化的目的 |
烘干 | 将潮湿的产品通过加热的方式变干的过程 | 将目标产品放入烘干设备中,如双锥烘干设备、真空烘箱等干燥设备,按照温度设定对物料进行干燥处理 |
水析 | 利用向体系中加入大量水改变产品溶解度,使得产品从溶液中析出的一种工艺操作方法 | 将溶液转移至水析反应釜,并加入去离子水,改变物料溶解度,将物料从溶剂中析出的过程 |
(5). 产能与开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现有鼎龙科技(杭州)、鼎利科技(内蒙古)两大生产基地。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厂区或项目 | 设计产能 | 产能利用率(%) | 在建产能 | 在建产能已投资额 | 在建产能预计完工时间 |
鼎龙科技-技术(装备)提升及产品结构优化技改项目 | 2,020吨 | 91.00 | - | - | - |
鼎龙科技-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 | 1,320吨 | - | 860吨 | 11,987.24 | 一期555吨预计2024年5月底试生产 |
鼎利科技-年产5,00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助剂项目(一期工程) | 3,700吨 | 89.42 | 1,200吨 | 2,650.77 | 在建1,200吨因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产品、完善设计,做好“三同时”,预计2025年6月底试生产 |
生产能力的增减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年产5,00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助剂项目(一期工程)已建设的3条产线完成试生产,新增产能 1,030吨。
产品线及产能结构优化的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鼎利科技已投产产线解决了公司部分原材料需求,使产能结构得以优化,有利于保障重点产品的生产稳定性,进一步控制成本和客户维护。
非正常停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原材料采购
(1). 主要原材料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原材料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BDHN | 市场询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或承兑结算 | -0.44 | 94.23吨 | 91.51吨 |
CECF | 市场询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或承兑结算 | -2.67 | 238.25吨 | 227.64吨 |
ITH | 市场询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或承兑结算 | -0.00 | 31.48吨 | 32.41吨 |
MNA | 市场询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或承兑结算 | -14.64 | 241.03吨 | 236.80吨 |
MCMA | 市场询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或承兑结算 | -0.33 | 132.30吨 | 132.23吨 |
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公司部分原材料价格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公司的营业成本也有所下降。
(2). 主要能源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主要能源 | 采购模式 | 结算方式 | 价格同比变动比率(%) | 采购量 | 耗用量 |
电 | 政府指导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 | -3.82 | 3,156.49万度 | 3,156.49万度 |
蒸汽 | 协议价 | 按照合同约定电汇或承兑结算 | -7.88 | 91,652.30吨 | 91,652.30吨 |
主要能源价格变化对公司营业成本的影响:虽然能源价格下降,但因产品结构变化导致蒸汽耗用量增加,所以能源价格下降并未直接降低营业成本。
(3). 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应对措施
持有衍生品等金融产品的主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采用阶段性储备等其他方式的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产品销售情况
(1). 按细分行业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细分行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毛利率 | 营业收 | 营业成 | 毛利率比上 |
业 | (%) | 入比上年增减(%) | 本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 ||
染发剂原料 | 545,369,162.80 | 306,290,894.38 | 43.84 | -6.73 | -19.18 | 增加8.65个百分点 |
特种工程材料单体 | 80,157,480.20 | 49,664,435.11 | 38.04 | -2.90 | -25.8 | 增加19.12个百分点 |
植保材料 | 82,480,612.76 | 58,789,204.12 | 28.72 | -23.25 | -30.02 | 增加6.89个百分点 |
其他 | 28,365,891.21 | 22,905,036.38 | 19.25 | -45.08 | -46.46 | 增加2.08个百分点 |
(2). 按销售渠道划分的公司主营业务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销售渠道 | 营业收入 |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
直销 | 736,373,146.97 | -10.90 |
会计政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环保与安全情况
(1). 公司报告期内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环保违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投资状况分析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证券投资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私募基金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衍生品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子公司名称 | 注册资本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总资产 | 净资产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 | 5000万元人民币 | 工业 | 100.00 | 27,708,508.58 | -87,065,769.05 | -28,000.83 | -7,029,021.15 |
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 | 6500万元人民币 | 工业 | 100.00 | 7,541,491.60 | 6,596,248.58 | - | -1,095,432.81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 | 500万元人民币 | 贸易 | 100.00 | 38,641,456.64 | 33,059,578.87 | 27,427,835.71 | 3,472,888.74 |
DRAGO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 1万美元 | 贸易 | 100.00 | 10,629,539.59 | 10,596,106.66 | 7,707,928.39 | 1,074,141.98 |
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 | 300万元人民币 | 技术检测 | 100.00 | 1,772,249.53 | 1,641,062.76 | 1,025,660.36 | -789,375.12 |
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 | 40万欧元 | 贸易 | 80.00 | 187,889,278.38 | 2,250,456.13 | 443,482,205.59 | 14,079,624.36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 | 5000万 | 工业 | 60.0 | 193,350,041. | 36,314,427.2 | 82,450,253.4 | -2,686,649. |
司 | 元人民币 | 0 | 48 | 9 | 1 | 40 |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未来仍将聚焦于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秉承“踏实、专业、诚信、创新”的企业精神,坚持“绿色发展、品质第一、契约精神、共创共赢”的经营发展理念,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安全环保为基石、技术创新为动力、资本市场为助推器的原则,立足现有优势产品,进一步加强新产品开发,充分发挥公司在清洁生产、安全环保、产品质量、品牌知名度、管理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在巩固染发剂原料行业领先地位和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技术优势的基础上,维护好高端植保材料相关客户,并重点拓展高附加值的功能性化学品,继续向高端化、规模化、系列化延伸,努力保持公司在精细化工行业下游细分领域的领先地位。
同时,为了顺应“十四五规划”的发展要求,针对当前化工行业信息化及智能化发展的趋势,公司将持续提高自主研发能力,对生产设备进行进一步智能化、数字化改造,推动智能工厂建设,提高公司产品精细化水平和生产效率,进而提升公司面对市场需求变化的应对能力。
公司将以上市为契机,规范公司治理结构,进一步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进一步发挥公司在产品开发、技术研发、生产工艺、销售、品牌等方面的竞争优势,逐步扩大公司各类高附加值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规模、销售规模和市场占有率;围绕核心业务,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改进现有产品,丰富和优化产品结构;充分发挥长期积累的生产工艺控制和实施经验、快速响应管理机制等,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连续化生产水平,加快推进公司智能化技术改造和智能工厂建设进度;继续保持和强化公司的技术研发、产品多元化、客户资源等优势,进一步深化与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盈利能力,实现企业的长期、稳定、可持续发展。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1、市场开拓规划
公司秉承“拼搏奋斗、开拓创新、追求卓越、同创共享”的价值观,坚持“市场需求为导向,以客户满意为宗旨”的营销方针,积极开拓市场,扩大销售规模。公司依托原有市场的销售网络和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服务老客户的基础上通过开发新产品、延伸产品链条和行业分析拓展新客户。公司将通过加强核心产品及周边产品的市场信息交流,提高市场反应灵敏度,提高营销管理水平,以进一步巩固和提升市场占有份额。
依托品牌优势、安全环保优势和现有主打产品的市场覆盖面优势,与国内外客户积极开展定制生产合作模式,不断完善公司现有工作团队,将染发剂原料与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做精做细做强,保持公司在各个行业细分领域的竞争优势。
2、技术和产品开发规划
为使公司产品保持持续的竞争能力,同时培育新的增长点,公司将加大技术开发力度,通过自主研发、合作开发、技术引进等方式提高技术创新能力与产品竞争力。公司将继续完善化妆品
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及绿色工程技术三大研发平台建设,依托成熟的科研平台建立更加丰富的研发品种条线、更科学的产业化工艺包、更先进的特色生产工艺技术。公司将根据战略目标和市场实际情况,推进包括半永久染发剂原料、化妆品活性原料、杂环芳纶单体、聚酰亚胺单体等多个产品的研究与开发工作,实现公司高质量、差异化、可持续发展。2024年,公司将推进研究所的迁址扩容,加大设备投入,提升硬件环境,更方便吸引和稳定人才;加强行业交流;加强人才引进,建设更强干稳定的研发梯队;加强沉淀的研发数据整理分析,挖掘数据价值。
3、产能扩充规划
公司将加快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和内蒙第二基地项目建设进展,提升公司现有精细化工产品的生产能力,通过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提高生产自动化水平,改善生产工艺,提高生产效率,发挥规模效应。产能扩张将有利于公司充分利用规模化生产的优势、强化成本控制能力,从而进一步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4、安全生产与环保规划
安全生产与环保已经成为影响化工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公司将根据生产设施的情况逐步提升自身的安全生产与环保意识,加大对安全生产与环保设施的资金和人员投入,践行公司作为社会主体应该履行的公共责任,为员工提供安全环保的生产环境,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夯实基础。
5、人力资源发展规划
公司坚持“以人为本”的用人理念,持续把企业构建成员工创造价值与分享价值的平台,高度重视组织发展与人才的成长,根据既定的业务战略制定相应的人力资源发展规划,采用外引内培结合的人力资源发展战略,建立一支高素质的人才队伍并不断完善与之相适应的绩效评价体系和人才激励机制,夯实企业的基础管理,促进自身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将继续从扩充研发团队和管理团队、加强生产工人培训、建立和完善培训体系、建立和健全人才激励和约束机制等方面培养公司的技术、管理、营销、生产等各类人才。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宏观经济与政策波动风险
公司主要产品为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和植保材料,客户群体覆盖化妆品、特种工程材料、植保产品等多个应用领域。公司所属的精细化工行业及下游各应用领域的发展受国内外宏观经济波动的影响较大。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和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和政策,化工行业企业需要持续增加相关投入。如果未来宏观经济环境或行业政策发生不利变化,而公司未能推出有效措施予以应对,将会对公司未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2、外销占比较高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境外主营业务收入占当期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较高,境外销售区域主要集中在欧洲、亚洲、北美洲等地区。上述市场的部分国家或地区经济、政治局势复杂多变,容易出现因国际石油价格波动、政治局势动荡及本国货币大幅贬值等因素对国民经济和居民消费产生不利影响的情况。如果相关目标市场出现经济环境恶化、政局不稳或发生战争、与我国出现贸易摩擦等情况,将会对公司在上述国家或地区的产品销售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3、客户集中度较高的风险
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收入占比连续多年超过50%,主要客户均为长期合作的行业内知名企业。稳定的客户群体能为公司提供稳定的利润来源,同时也使得该部分客户销售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例较高。若主要客户经营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采购削减,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汇率波动风险
公司外销占比较高且主要以美元及欧元计价和结算,因此美元及欧元对人民币汇率的波动会对公司的经营成果产生一定影响。人民币汇率可能会受到国内外政治、经济环境等因素的影响,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如果未来汇率波动较大,将对公司的出口销售、经营业绩带来一定影响。
5、产品质量控制的风险
精细化工产品的品质对下游产品的影响较大,下游生产企业对供应商在技术、环保、职业健康、质量、生产稳定性等各方面有着严格的综合考评和准入要求。在确定业务合作关系前,下游客户通常会对供货商的生产设备、研发能力、生产管理和产品质量控制能力进行长达数年的严格考察和遴选。如由于不可预见因素导致公司产品出现质量问题,进而导致客户产品质量或客户使用效果受到影响,则将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市场声誉、持续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6、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报告期内,受下游市场需求波动、原材料价格波动等因素影响,主要产品价格有所波动。影响公司产品价格波动的因素包括市场供应情况变化、原材料价格波动、下游需求变化、竞争企业进入或退出本行业、技术进步等。若公司所处行业的供需关系出现恶化,进而使得产品价格发生下跌,将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7、安全生产风险
公司使用的部分原材料以及生产的部分产品为危险化学品,在其生产、运输等过程中存在一定的安全风险。如果公司在生产、运输等任一环节操作不当,则可能造成安全事故,从而导致人员和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从而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不利影响。
此外,为适应日益提高的安全生产要求,公司的安全生产合规成本亦或不断上升,将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公司的日常运营成本,进而对公司业绩产生一定影响。
8、环保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为精细化工行业,生产经营中面临着“三废”排放与综合治理问题。随着国家可持续发展战略的全面推进,社会对环境保护日益重视,未来可能会出台更为严格的环境保护标准。公司需要进一步加大对环境保护方面的投入,增加相关运营成本,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带来一定影响。若公司在环保政策发生变化时不能达到相应的要求,或生产过程中存在因管理不当、不可抗力等原因造成的环境污染事故,公司可能因此受到监管部门的处罚或需赔偿其他方损失,甚至可能被要求停产整改,可能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
9、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精细化工产品种类较多,具有类似功能的新产品不断出现,产品生产的新技术也不断涌现。持续开发新产品和新技术,适应市场需求变化和行业发展趋势,是精细化工生产企业能够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新产品、新技术的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人力和财力,周期较长,开发过程不确定因素较多,开发成功后还存在能否及时产业化、规模化经营的问题,因此,公司面临新产品、新技术开发的风险。
10、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和技术失密风险
核心技术团队的稳定、核心技术的发展和应用是公司保持竞争优势、实现业绩增长的重要保障,对公司的持续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尽管公司在运营层面建立和落实了各项保密制度,且建立了有效的激励制度,核心技术人员均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但仍不能完全排除技术人员流失或技术资料被窃取的可能。如果出现核心技术人员流失或技术资料被窃取,将对公司的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11、人力资源风险
精细化工是当代化学工业的前沿新兴领域之一,是新材料领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精细化工行业高新技术企业,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快速扩张,公司对高素质管理人才、技术人才的需求将大量增加,是否具备充足的人才储备是影响公司未来发展的关键因素。特别是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成与实施,人力资源需求将更加突出,同时公司也将面临市场竞争加剧引致的人力资
源成本上升的问题。若公司不能按照计划实现人才引进和培养、建立和完善人才激励机制,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战略目标的实现可能会受到人力资源的制约。
1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风险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的顺利实施将进一步提高公司产品的市场供应能力,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虽然公司在染发剂原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植保材料三大领域技术成熟且已积累牢固的客户群体。但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会有诸多因素叠加共同影响项目整体进程,如原材料供应紧张、市场价格短期波动较大、施工进度滞后、市场环境变化等。若发生前述情况,公司募投项目收益或将不及预期。
(五)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四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要求,不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升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切实维护全体股东的权益。
公司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管理层组成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建立起权责分明、各司其职、科学决策、协调运作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公司重大决策事项的授权审批决策程序合法完整,为公司高效稳定发展提供了制度保障。
1、关于股东与股东大会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和要求,落实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议事程序,采用规定的方式进行表决,同时聘请律师对股东大会的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书,确保所有股东充分行使投票表决权。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2、关于董事与董事会
公司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由会计专业人士和行业专家构成,董事会的人数、构成及选聘程序均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成员均能按照规定均认真履行董事职责。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均严格遵照《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规定运作,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重要作用。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4次董事会,全体董事成员均认真出席会议审慎决策,为公司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持,确保对公司重大事项决策的审慎性、科学性、合理性。独立董事能够独立履行职责,按照相关规定发表独立意见。
3、关于监事与监事会
公司监事会的人数和人员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监事会议事规则》,全体监事认真履行职责,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依法、独立地对公司规范运作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公司董事、高管人员行为等进行合法性、合规性监督,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了2次监事会,各位监事能够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忠实、勤勉地的履行自己的职责,对公司重大事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以及董事、高管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4、关于控股股东与公司
公司具有独立完整的业务和自主经营能力,在人员、资产、财务、机构和业务方面完全独立分开,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和内部管理机构独立运作,未发生大股东占用上市公司资金和资产的情况,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股东通过股东大会依法行使出资人权利。
5、关于信息披露与透明度
公司严格按照《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通过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相关信息,保证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公正,积极维护公司和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6、关于投资者关系管理
公司制定了《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加强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坚持以诚信、平等、开放的态度对待所有投资者。公司积极探索多元化的沟通机制,拓宽沟通的渠道,持续传递公司内在价值。除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外,还通过“上证e互动”、电话沟通等多种形式,加强与投资者及潜在投资者之间的沟通,增进投资者对公司的了解与认同。
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体
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规范运作,在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完全分开,具有完整的业务体系及独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的能力。
(一)资产完整情况
公司具备与生产经营有关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合法拥有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土地、厂房、机器设备以及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具有独立的原料采购和产品销售系统。公司资产完整,独立于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
(二)人员独立情况
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选举和聘任,不存在股东超越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权限做出人事任免决定的行为。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等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中担任除董事、监事以外的其他职务的情形,不存在在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领薪的情况,发行人财务人员专职在公司任职,未在其他企业兼职。
(三)财务独立情况
公司设有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规范的会计核算体系及财务管理制度,独立进行财务决策,不存在公司股东支配公司资金使用或无偿占用公司资金的情况。公司财务人员均专职在公司任职,未在其他企业兼职。公司开设有独立的银行账户,不存在与股东共用账户的情况。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人,依法独立纳税,不存在与股东单位混合纳税情况。
(四)机构独立情况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场所及管理机构,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机构混同、合署办公的情况。公司依据《公司法》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大会为最高权力机构、以董事会为决策机构、以监事会为监督机构、以经营管理层为执行机构的组织架构体系,独立行使经营管理权。
(五)业务独立情况
公司专业从事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客户覆盖化妆品、特种工程材料、植保产品等多个应用领域。公司拥有独立、完整的研发、采购、生产、销售业务经营体系和人员,具备独立面向市场的自主经营能力。公司业务独立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以及严重
影响独立性或者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 |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 会议决议 |
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 2023年5月18日 |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10项议案: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2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7、《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0、《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年9月21日 | 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 | 职务 | 性别 | 年龄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年初持股数 | 年末持股数 | 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 | 增减变动原因 | 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 | 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
孙斯薇 | 董事长 | 女 | 60 | 2020年11月 | 2027年2月 | 63.54 | 否 | ||||
史元晓 | 董事、总经理 | 男 | 58 | 2020年11月 | 2027年2月 | 68.48 | 否 | ||||
刘琛 | 董事、副总经理 | 男 | 48 | 2020年11月 | 2027年2月 | 57.40 | 否 | ||||
周菡语 | 董事 | 女 | 32 | 2020年11月 | 2026年11月 | 25.31 | 否 | ||||
董事会秘书 | 2024年2月 | 2027年2月 | |||||||||
谢会丽 | 独立董事 | 女 | 46 | 2020年11月 | 2026年11月 | 5 | 否 | ||||
潘志彦 | 独立董事 | 男 | 61 | 2020年11月 | 2026年11月 | 5 | 否 | ||||
刘向阳 | 独立董事(离任) | 男 | 54 | 2020年11月 | 2024年2月 | 5 | 否 | ||||
朱炯 | 副总经理 | 男 | 50 | 2020年11月 | 2027年2月 | 56 | 否 | ||||
董事会秘书(离任) | 2020年11月 | 2024年2月 | |||||||||
倪敏 | 财务总监(离任) | 女 | 62 | 2020年11月 | 2024年2月 | 36.17 | 否 | ||||
董洪涛 | 监事会主席(离任) | 男 | 47 | 2020年11月 | 2024年2月 | 34.58 | 否 | ||||
贡云芸 | 监事 | 女 | 34 | 2020年11月 | 2027年2月 | 17.26 | 否 | ||||
倪华兵 | 监事 | 男 | 39 | 2020年11月 | 2027年2月 | 29.85 | 否 |
蒋浩 | 独立董事 | 男 | 52 | 2024年2月 | 2027年2月 | 0 | 否 | ||||
刘文峰 | 监事会主席 | 男 | 43 | 2024年2月 | 2027年2月 | 否 | |||||
李丽君 | 财务总监 | 女 | 34 | 2024年2月 | 2027年2月 | 否 | |||||
合计 | / | / | / | / | / | / | 403.59 | / |
公司无董监高直接持股情况,间接持股情况如下,报告期内除孙斯薇持有杭州鼎越的份额比例增加0.0857%外其余人员持股情况未发生变动:
公司股东名称及持有公司股份比例 | 股东/合伙人 | 股权/份额比例(%) |
鼎龙新材料70.75% | 孙斯薇 | 77.00 |
史元晓 | 9.00 | |
朱炯 | 3.00 | |
杭州鼎越4.25% | 孙斯薇 | 18.66 |
周菡语 | 0.14 | |
刘琛 | 10.00 | |
倪敏 | 1.50 | |
董洪涛 | 1.50 | |
贡云芸 | 0.30 | |
倪华兵 | 3.00 | |
刘文峰 | 2.50 |
姓名 | 主要工作经历 |
孙斯薇 | 1982年7月至1986年7月,任宁波市邮电局业务员;1986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中外运宁波分公司国际业务员;1997年12月至今,历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职工、董事、董事长;2007年5月至2014年9月,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董事长。目前还担任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长、龙化实业董事、杭州奥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经理、锦程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萨摩亚)董事、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执行事务合伙人、完美企业有限公司董事。 |
史元晓 | 1986年7月至1990年3月,任海宁市斜桥轻工机械厂厂长;1990年4月至1994年7月,任嘉兴造漆厂厂长;1994年8月至2000年6月,任海宁鼎龙化工厂厂长;2000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至今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2017年11月至今,任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07年5月至今,历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总经理,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刘琛 | 2000年7月至2012年10月,历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工艺员、技术部主管、生产技术部经理;2012年11月至2015年1月,任江苏 |
鼎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5年2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 | |
周菡语 | 2017年1月至2023年5月,任谷歌广告(上海)有限公司Technical Solutions Consultant;2012年3月至今,任公司董事;2023年7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董事长助理,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目前还担任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董事、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董事。 |
谢会丽 | 2003年4月至今,历任杭州电子科技大学讲师、副教授、会计系主任;2016年12月至今,任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9月至今,任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2月至今,任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1年3月至2023年12月,任浙江思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潘志彦 | 2002年9月至今,任浙江工业大学教授;2007年4月至今,任杭州达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1月15日,任杭州公大环境工程有限公司董事;2011年11月至今,任杭州格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2020年12月至2022年10月,任绍兴能道科技有限公司监事;2021年6月至今,任绍兴凌界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刘向阳 | 1992年7月至2003年7月,任中蓝晨光化工研究院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0年9月至2006年6月,于四川大学攻读硕士及博士学位;2006年6月至今,历任四川大学副教授、教授;2010年7月至今,任重庆百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董事;2016年9月至今,任赛纶新材料科技(成都)有限公司董事;2022年1月至今,任成都尚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独立董事。 |
朱炯 | 1996年7月至2020年6月,历任杭州鼎龙贸易有限公司职员、总经理助理、董事;2006年12月至今,任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0年11月,任公司副总经理;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董事会秘书;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 |
倪敏 | 1981年12月至2005年4月,任杭州第二毛纺织厂财务经理;2005年5月至2018年2月,任杭州鼎龙贸易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14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公司监事;2018年3月至2020年10月,任公司财务经理;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财务总监。 |
董洪涛 | 2007年5月至2018年2月,任杭州鼎龙贸易有限公司经理;2018年3月至2021年9月,任鼎泰实业业务经理;2020年4月至今,兼任杭州奥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21年9月至今,任公司业务经理、业务总监;2020年11月至2024年2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 |
贡云芸 | 2015年1月至2020年11月,历任鼎泰实业人事专员、外贸业务员;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鼎泰实业业务员。 |
倪华兵 | 2007年7月至2014年10月,历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工艺员;2014年10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员;2020年11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刘文峰 | 2004年7月至2014年12月,任浙江鼎龙化工有限公司技术员;2015年1月至2018年6月,任公司车间主任;2018年7月至今,任公司研发员;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监事。 |
蒋浩 | 1993年9月至2000年12月,任建德信安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2001年1月至2004年6月任杭州摩托罗拉通信设备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4年7月至2005年5月,任UT斯达康通讯有限公司财务经理;2005年6月至今任华为三康技术有限公司/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内审总监、税务总监;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
李丽君 | 2016年4月至2019年6月,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管理会计兼营运管理专员;2019年7月至2020年12月,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副经理;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任浙江华正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财务中心经理;2023年12月加入浙江鼎龙科 |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2月至今,任公司财务总监。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股东单位名称 |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斯薇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3年12月 | 至今 |
孙斯薇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2019年12月 | 至今 |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是公司控股股东,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孙斯薇女士持有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71.00%的股份;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公司股东。 |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 其他单位名称 |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 任期起始日期 | 任期终止日期 |
孙斯薇 | 龙化实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3年3月 | 至今 |
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03年12月 | 至今 | |
锦程化工国际有限公司(萨摩亚) | 董事 | 2015年3月 | 至今 | |
鼎龙化工国际(香港)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6月 | 至今 | |
完美企业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8月 | 至今 | |
杭州奥异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经理 | 2021年2月 | 至今 | |
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总经理 | 2021年3月 | 至今 | |
史元晓 | 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0年7月 | 至今 |
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3年3月 | 至今 | |
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长 | 2017年11月 | 至今 | |
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8年5月 | 至今 | |
周菡语 | 浙江创瀛贸易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1年11月 | 至今 |
浙江鼎龙环保设备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7年11月 | 至今 | |
谢会丽 | 杭州电子科技大学 | 教师 | 2003年4月 | 至今 |
浙江臻善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1月 | 至今 | |
浙江威星智能仪表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0年9月 | 至今 | |
上海贺鸿电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1月 | 至今 | |
浙江思科制冷股份有限公司 | 独立董事 | 2021年3月 | 2023年12月 | |
刘向阳 | 四川大学 | 教授 | 2008年7月 | 至今 |
重庆百腾塑胶制品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0年7月 | 至今 | |
赛纶新材料科技(成都)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6年9月 | 至今 | |
成都尚表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2年1月 | 至今 | |
潘志彦 | 杭州达济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董事 | 2007年4月 | 至今 |
杭州格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11年11月 | 至今 | |
绍兴凌界科技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兼总经理 | 2012年1月 | 至今 | |
绍兴能道科技有限公司 | 监事 | 2020年12月 | 至今 | |
杭州格物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总经理 | 2022年8月 | 至今 | |
蒋浩 | 新华三技术有限公司 | 内审总监/税务总监 | 2005年6月 | 至今 |
朱炯 | 浙江网盛生意宝股份有限公司 | 监事 | 2003年10月 | 至今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总经理 | 2018年10月 | 至今 |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24年1月 | 至今 | |
董洪涛 | 杭州奥昇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 执行董事 | 2020年4月 | 至今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董事 | 2019年12月 | 至今 | |
贡云芸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 | 外贸业务员 | 2017年4月 | 至今 |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董事、监事报酬由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由公司董事会决定。
董事在董事会讨论本人薪酬事项时是否回避 | 是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或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发表建议的具体情况 | 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第一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公司于2024年4月13日召开第二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认董事2023年度薪酬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并同意提交至董事会审议。 |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董监高,公司以行业薪酬水平、地区发展状况为参考,根据其在公司所担任的具体职务与岗位职责确定其薪酬,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两部分构成,基本薪酬是年度的基本报酬,绩效薪酬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个人绩效评价 |
相挂钩,根据公司相关考核制度领取。独立董事实行津贴制度,根据行业、地区及公司实际情况综合确定津贴标准。公司制定了《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管理制度》,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严格按照本制度执行。 |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 |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已按约定支付 |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 | 403.59万元(不含期后新任人员) |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无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年2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方案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年4月28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15项议案: 1、《关于审议<2022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2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4、《关于审议<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5、《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 6、《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7、《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9、《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10、《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1、《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 12、《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13、《关于批准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14、《关于审议并报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15、《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年9月6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4项议案: 1、《关于延长公司申请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股东大会决议有效期的议案》; 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延长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发行股票和 |
上市具体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3、《关于开立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并签署监管协议的议案》; 4、《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 2023年9月22日 | 审议并通过了以下2项议案: 1、《关于批准公司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2、《关于审议并报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 | 是否独立董事 | 参加董事会情况 | 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 |||||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 | 亲自出席次数 | 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 | 委托出席次数 | 缺席 次数 | 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 | 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 ||
孙斯薇 | 否 | 4 | 4 | 0 | 否 | 2 | ||
史元晓 | 否 | 4 | 4 | 0 | 否 | 2 | ||
刘琛 | 否 | 4 | 4 | 0 | 否 | 2 | ||
周菡语 | 否 | 4 | 4 | 0 | 否 | 2 | ||
刘向阳 | 是 | 4 | 4 | 4 | 0 | 否 | 2 | |
谢会丽 | 是 | 4 | 4 | 0 | 否 | 2 | ||
潘志彦 | 是 | 4 | 4 | 0 | 否 | 2 |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 4 |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 |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 4 |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 | 成员姓名 |
审计委员会 | 谢会丽、潘志彦、孙斯薇 |
提名委员会 | 刘向阳、谢会丽、孙斯薇 |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 谢会丽、刘向阳、史元晓 |
战略委员会 | 孙斯薇、刘向阳、史元晓 |
(二)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1月13日 | 审议《关于审议<2022年第四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以下议案: 1、《关于审议<2022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 2、《关于审议<2023年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3、《关于审议<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 4、《关于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3年度向银行申请贷款额度并提供担保的议案》; 6、《关于确认公司2022年度关联交易的议案》; 7、《关于预计公司2023年度经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8、《关于审议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9、《关于批准公司2020-2022年度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10、《关于审议并报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5月23日 | 审议《关于审议<2023年第一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9月17日 | 审议以下3项议案: 1、《关于审议<2023年第二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关于批准公司2020-2022年度及2023年1-6月财务报告报出的议案》; 3、《关于审议并报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的鉴证报告>的议案》。 | ||
2023年12月28日 | 审议以下议案和事项: 1、《关于审议<2023年第三季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2、审阅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的沟通函,并会同独立董事与审计工作组进行年审进场前沟通。 |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管任职资格审查的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 | 无 |
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四) 报告期内薪酬和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关于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2年度薪酬情况及2023年度薪酬与考核方案的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五) 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 | 会议内容 | 重要意见和建议 | 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
2023年4月18日 | 审议《关于审议公司2023年发展战略的议案》 | 与会委员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相关规章制度开展工作,勤勉尽责,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提出了相关的意见,经过充分沟通讨论,一致通过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无 |
(六)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492 |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 173 |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 665 |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 | 6 |
人数 | |
专业构成 | |
专业构成类别 | 专业构成人数 |
生产人员 | 466 |
销售人员 | 26 |
研发人员 | 84 |
财务人员 | 16 |
行政人员 | 73 |
合计 | 665 |
教育程度 | |
教育程度类别 | 数量(人) |
博士研究生 | 3 |
硕士研究生 | 26 |
本科 | 124 |
专科 | 230 |
高中及以下 | 282 |
合计 | 665 |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制订了科学、合理、适用的薪酬管理政策、制度,以岗位价值评估作为基础,确定了职等职级薪酬体系,综合考虑员工岗位胜任力、绩效表现等,来进行员工收入分配。公司为引进、激励人才,持续调整、优化薪酬激励制度,如制订并实施研发人员项目奖、专业技术人员技改奖等多项专项奖励激励政策,设置学历补贴、职称补贴、资质补贴等,鼓励员工积极提升学历、评选中高级职称、积极参与技能人才评定等,通过合理的收入分配方式,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与创造性,提高组织绩效。另外,公司与知名人力资源管理咨询公司合作,定期开展薪酬调研、岗位价值评估等,适时调整薪酬水平,保持持续的外部竞争力,构建了稳定、和谐、有利于公司持续发展的劳资关系。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培训管理制度》,保障培训工作有序开展。公司在年初根据公司经营管理需要,结合各部门实际需求,制订了覆盖全员、层次多样的年度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包括管理提升、安全生产、技能提升、专业知识、信息化提升、制度法规等。2023年,公司组织开展各类培训,杭州和内蒙基地员工全年平均受训小时数分别达到96.88课时/人、110课时/人,年度培训计划完成率100%。公司重点加强了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等方面的培训建设,如开展安全负责人及安全员培训、登高作业员培训、职业卫生管理员及负责人培训等。在各项培训工作中,公司加强了对培训质量、培训效果的管理和提升,逐步建立稳定的培训质量保证和效果评价体系。公司为提高管理人员专业能力、管理能力、综合素养,公司与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合作,开展企业高层管理培训班、车间生产管理培训班、基层管理干部特训班、班组长特训班等专项培训活动,共计三十多人次。同时,公司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自主培育,已有多名员工获评杭州市E类人才,下一步目标是培育出更多的杭州市D类、E类人才。
2024年,公司将持续优化公司培训体系,持续补充、完善公司培训课程体系,加强公司内训师队伍建设,开展更为多样化、切合实际的各类专项培训,加强组织能力建设,提升组织效能,为公司长期可持续发展提供支持。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公司《公司章程》中关于现金分红的政策如下:
公司的利润分配形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现金分红的条件:公司拟实施现金分红时应至少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为正值、且现金充裕,实施现金分红不会影响公司后续持续经营;
(2)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3)公司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前款所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是指:公司在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较高者计)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合并报表口径)30%以上的事项。
现金分红的比例: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每年现金分红比例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10%。
公司发放分红时,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现金分红的期间间隔: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同时,公司还制定了上市后生效的《公司上市后三年分红回报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2024年4月2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22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23,552万股为基数测算,预计派发现金股利合计52,285,440.00元,剩余未分配利润转入下一年度。如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拟维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利润分配总额进行调整。上述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 | √是 □否 |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 | √是 □否 |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 | √是 □否 |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 √是 □否 |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 | √是 □否 |
(三)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四) 本报告期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每10股送红股数(股) | - |
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 | 2.22 |
每10股转增数(股) | - |
现金分红金额(含税) | 52,285,440.00 |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74,068,339.43 |
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4 |
以现金方式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金额 | - |
合计分红金额(含税) | 52,285,440.00 |
合计分红金额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 30.04 |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制定了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和薪酬管理相关制度,全面实行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签订年度经营目标任务书,建立以业绩目标为导向、合规履职为前提的激励约束机制,年度薪酬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考核结果、合规履职等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高级管理人员考评实施与管理,持续优化完善考评激励机制。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与监管要求,结合公司经营管理需求,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流程体系,及时做好制度流程的梳理与制订、修订、废止、整合工作,做好制度宣贯培训工作,加强对制度执行的监督,确保内部控制体系规范有效运行。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等制度,以风险防范为导向,以提升管理实效为目的,结合行业特点和业务拓展实际经营情况,进一步加强对子公司的管理,建立了有效的控制机制,对公司的组织、资源、资产、投资和公司的运作进行风险控制,提高了公司整体运作效率和抗风险能力。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88号)全文登载于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不适用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是否建立环境保护相关机制 | 是 |
报告期内投入环保资金(单位:万元) | 2,691.22 |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2023-05-05发布《关于公布2023年浙江省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的通知》,鼎龙科技被列入重点单位(水环境,土壤污染监管,环境风险监控)。
阿拉善盟生态环境局2023-03-30发布《2023年度阿拉善盟环境监管重点单位名录》,鼎利科技被列入重点单位(土壤污染监管)。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或子公司名称 | 主要污染物及特征污染物的名称 | 排放方式 | 排放口数量 | 排放口分布情况 | 排放浓度 |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 | 排放总量/t | 核定的排放总量t/a | 超标排 放情况 |
鼎龙科技 | COD | 连续 | 1 | 厂区东侧污水排放口处 | 386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 GB8978-1996 | 10.92 | 14.8 | 无 |
氨氮 | 4.95mg/l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0.55 | 0.74 | |||||
VOCs | 连续 | 2 | RTO排放口和污水站排放口 | 15.4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37.6 | 55.55 | ||
二氧化硫 | 3mg/m3 | 0.001 | 0.008 | ||||||
氮氧化物 | 4mg/m3 | 1.9178 | 12.06 | ||||||
鼎利科技 | COD | 间歇 | 1 | 污水处理区 | 399mg/l | 污水综合排放标 GB8978-1996 | 0.2489 | 2.599 | 无 |
氨氮 | 1 | 7.81mg/l |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 0.0039 | 0.260 | ||||
VOCs | 连续 | 3 | 生产装置区、污水处理区 | 5.13mg/m3 | 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524-2020) | 0.9903 | 1.97 | ||
氮氧化物 | 1 | 生产装置区 | 3.57mg/m3 |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 0.0208 | 0.071 | |||
颗粒物 | 1 | 4.44mg/m3 | 0.2231 | 0.254 |
江苏鼎龙已于2020年停产,相关环保设施处于停用状态。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在污染防治设施的建设方面,公司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的要求,保证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公司针对废水、废气、固废的治理设施情况如下表:
项目 | 分项 | 治理措施 | 治理设施 |
1 | 废水 | 各产品工艺废水分质预处理 | 分类收集处理、车间预处理 |
加强密封,梯度转移 | 各排放点设置密封小房间 | ||
加强废气收集 | 无组织排放点设置吸风装置送至树脂吸附 |
2 | 废气 | 溶剂废气回收 | 采用两级深冷回收 |
车间及污水站废气处理 | 二级喷淋后接入RTO装置 | ||
罐区废气治理 | 接入尾气RTO装置 | ||
3 | 固废 | 分类收集、建立规范堆场 | 建立规范危废储存间后委托资质单位处理 |
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方面,废水处理和废气RTO设置了DCS自控系统,固废产生点和储存点设置了视频监控措施,公司已制定相应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操作规程,明确污染物防治设施的各项重点参数以及防治设施具体的操作步骤,确保了污染物防治设施的正常运行。同时公司组织的月度环保检查中包含了对污染物防治设施状态和运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公司通过在线监测和人工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污染物排放水平进行监控,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报告期内,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良好,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对在建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开展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内容已在环保设计和工程施工中落实,2024年2月补充了非重大变动环境影响说明。对于已建项目,公司均按期办理了建设项目竣工环保自主验收手续,并取得排污许可证确保了建设项目生产合规。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按要求每三年更新一次《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完成了预案的评审、修订和备案。在突发环境事件应急管理方面:一是强化源头管理、特别是强化工艺源头管理,从源头避免因安全事故造成的次生环境事件。二是强化环境隐患排查,通过日常巡检和月度大检查,确保环境风险管控措施有效落实。三是制定了应急演练计划,定期组织应急演练。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在环境监测方面,一是按照法规及环保部门要求,建设了在线监测监控系统并与环保监管部门联网,实现了环境监测的动态监测、实时监测;二是严格按照国家或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污许可证要求制定了公司自行监测方案,通过外部委托监测和自行监测相结合的方式,对环保设施运行效果及三废排放情况进行日常监管,并通过政府平台公开自行监测方案及污染物排放数据。同时,为更好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各项要求,公司2022年起对地下水监测点位、监测因子及监测频次进行了优化,进一步提升了环境监测质量;2022和2023年已严格按照监测方案完成了监测,结果良好。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杭州鼎龙厂区和内蒙鼎利厂区土壤和地下水一年一测,分别执行《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和《地下水质量标准》(GB/T14848-2017)标准,均检测达标。厂界噪声一季度一测,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 12348-2008),也均检测达标。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立了环境保护责任制,以总经理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逐层分解到基层员工,实施奖罚措施,有效实行各项环保治理措施。公司已建立了高标准的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2015),针对废水、废气、固体废物、噪声等,制定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使治理后均能达到相关环保标准。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是否采取减碳措施 | 是 |
减少排放二氧化碳当量(单位:吨) | 不适用 |
减碳措施类型(如使用清洁能源发电、在生产过程中使用减碳技术、研发生产助于减碳的新产品等) | 详见具体说明 |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政策,积极响应双碳行动,完善公司节能减排相关制度,制定相应的节能减排方案;加强各部门之间的交流与沟通,建立完善的监督管理体系和能源系统,以保障公司节能减排活动的顺利开展,提升节能减排效果;研究、引进节电技术和设备,加强了清洁能源的使用,杭州基地冷却塔循环水泵完成节能电机更换,内蒙基地采用绿电;加大先进生产装备的投入和技术改造,实施共用工段自动化改造,募投项目选用密闭性较强且自动化程度较高的先进设备;推进产品合成路线、工艺技术,通过连续流、低成本绿色催化氧化等工艺技术的产业化运用,有效缩短了生产流程,减少物料、能源消耗和污染排放;实施高温废气循环利用优化产品结构,加大新产品和高附加值产品的开发力度,加快初级产品和高耗能、高污染产品的替代和淘汰;加强信息化建设和工具使用,推行低碳办公。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一) 是否单独披露社会责任报告、可持续发展报告或ESG报告
□适用 √不适用
(二) 社会责任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未直接开展社会捐赠、公益项目。公司于2015年发起设立了浙江鼎龙慈善基金会,同时公司管理团队、员工多年持续向该基金会进行捐款。基金会2023年共资助丽水地区困难学子190名,对公司内部14名员工进行了资助帮扶,于浙江工业大学设立的“鼎龙”奖助学金”有20名学生受益,2023年对外捐赠款项共计39.14万元。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具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六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 | 承诺 类型 | 承诺方 | 承诺 内容 | 承诺时间 | 是否有履行期限 | 承诺期限 | 是否及时严格履行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 | 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
与股改相关的承诺 | |||||||||
收购报告书或权益变动报告书中所作承诺 | |||||||||
与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本企业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本人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的,减持价格不低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三)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董洪涛;倪华兵;贡 | 一、与股东身份相关的承诺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12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在本人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云芸;朱炯;倪敏 | 二、与任职相关的承诺 (一)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所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自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持的公司股份; (二)任职期间拟买卖公司股票将根据相关规定提前报上海证券交易所备案;所持公司股份发生变动的,将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公告; (三)所持公司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进行减持的,其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价(若公司股票在此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行价应相应调整);若公司上市后6个月内发生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价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如该日不是交易日,则为该日后第一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发行价的情形,本人所持公司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四)本人承诺不因职务变更、离职等原因而放弃履行已作出的承诺。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一)自公司股票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公司回购该等股份; (二)在本企业所持公司股份锁定期满后,将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减持的相关规则,并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公司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公司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2、如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公司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公司拟减持股票的,本公司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公司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本公司将明确并披露公司的控制权安排,保证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并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公司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公司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满后延长六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人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后延长六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本企业不转让或者委托他人管理本次发行前本企业已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份,也不提议由发行人回购该部分股份。 2、如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股票在锁定期满后两年内减持,减持价格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的发行价;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末收盘价低于发行价(如遇除权除息事项,上述发行价作相应调整,下同),本企业直接或间接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动延长6个月。 3、本企业拟长期持有发行人股份。如果在锁定期满后,本企业拟减持股票的,本企业将认真遵守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东减持的相关规定,审慎制定股票减持计划。本企业在锁定期满后减持首发前股份的,通过发行人在减持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4、本企业减持发行人股份的方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协议转让方式等。 5、若发行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触及退市标准的,自相关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裁判作出之日起至发行人股票终止上市前,本企业不减持发行人股份。 6、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而获得收益的,所得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企业所持限售股锁定期自期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满后延长六个月。若因未履行上述承诺事项给发行人和/或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企业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董洪涛;倪华兵;贡云芸;朱炯;倪敏 | 一、本人将严格遵守本人关于所持公司股票锁定期及转让的有关承诺。 二、如本人锁定期满后拟减持公司股份,将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并在符合以下条件的前提下进行: (1)在股份锁定期届满后的两年内若减持股份,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方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减持价格(如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则按照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将不低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格; (2)如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将在首次卖出的十五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 (3)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的,在任意连续九十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超过发行人股份总数的2%; (4)若违反相关承诺,所得的收入归发行人所有。在获得收入的5日内将前述收入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如果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对持股及减持另有特别规定,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执行。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 | 其他 | 浙江鼎龙 | 一、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 | 2023年2 | 否 | 是 |
关的承诺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一)公司、控股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若控股股东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应将该年度及以后年度应付控股股东的现金分红款项予以暂扣,直至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三)若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上述稳定股价义务,则公司可将其个人的薪酬予以暂扣,其按承诺采取相应的增持措施并实施完毕为止。 | 月28日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一、本公司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公司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公司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公司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公司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一)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众投资者道歉; (二)本公司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和薪酬(如有),直至本企业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一、本人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一)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股东分红和薪酬(如有),直至本企业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朱炯;倪敏 | 一、本人严格按照《关于上市后三年内公司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时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的相关要求,全面履行在稳定股价预案项下的各项义务和责任。 二、如本人届时持有公司的股票,本人将在审议股份回购议案的股东大会中就相关股份回购议案投赞成票。 三、在启动股价稳定措施的前提条件满足时,如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本人未按照上述预案采取稳定股价的具体措施,本人同意采取下列约束措施: (一)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采取上述稳定股价措施的具体原因并向公司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二)本人将在前述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个交易日内,停止在公司领取薪酬(如有)或津贴(如有)及股东分红(如有),直至本人按上述预案的规定采取相应的稳定股价措施并实施完毕时止。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承诺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本公司及本公司股东合法权益。 2、本公司承诺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3、保证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4、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公司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1、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合法权益。2、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3、保证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4、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五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本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5、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本公司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监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5、上述承诺为本公司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 | 1、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公司股份回购条件的情况下,结合公司资金状况、债务履行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审慎制定股份回购方案,依法实施股份回购,加强投资者回报,确保股份回购不损害公司的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不利用股份回购操纵公司股价、进行内幕交易、向董监高、实际控制人进行利益输送等行为损害公司及及其股东合法权益。 2、本人承诺将保证公司在收到具备提案权的提议人提交的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内部制度要求的股份回购提议后,及时召开董事会审议并予以公告。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及时制定股份回购方案,将股份回购方案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依法披露股份回购方案相关事项,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相关规定、公司内部制度规定的程序及股份回购方案予以实施。 如实际执行过程中,本人违反上述承诺的,将采取以下措施:(1)及时、充分披露承诺未得到执行、无法执行或无法按期执行的原因;(2)向投资者提出补充或替代承诺,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3)将上述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提交发行人股东大会审议;(4)给投资者造成直接损失的,依法赔偿损失;(5)有违法所得的,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6)根据届时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交易所规定可以采取的其他措施。 3、上述承诺为本人真实意思表示,若违反上述承诺本人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 | 其他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申请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本公司就首次公开发行编制并披露了《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主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1)本公司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本公司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本公司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以欺骗手段骗取发行注册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购回程序,购回公司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在招股说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企业将利用发行人控股股东地位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企业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本企业将就上述回购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企业也将购回发行人上市后本企业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1)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上市的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不存在任何欺诈发行的情形; (2)如发行人不符合发行上市条件,在招股说明书等证券发行文件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并已经发行上市的,本人将利用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地位促使发行人在中国证监会等有权部门确认欺诈发行后5个工作日内启动股份回购程序,回购发行人本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本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则本人将就上述回购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责任,同时本人也将购回发行人上市后本人减持的原限售股份。回购价格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的发行价(如果因派发现金红利、送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等原因进行除权、除息的,须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作相应调整)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其他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要求,为降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影响,公司将采取如下措施以填补因本次发行被摊薄的股东回报: 公司拟通过多种措施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积极应对外部环境变化,增厚未来收益,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充分保护中小股东的利益,具体措施如下: 1、加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法合理使用 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本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将对募集资金的使用进行严格管理,做到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保证募集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性,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从根本上保障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 2、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项目的预期效益 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围绕公司主营业务,有利于扩大公司的生产规模,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积极推进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争取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3、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充分保障公司股东的合法权益,为股东提供持续、稳定的投资回报,公司已经在上市后适用的《公司章程(草案)》中明确了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实行可持续、稳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定、积极的利润分配政策,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政策导向和市场意愿,不断提高公司运营绩效,完善公司股利分配政策,增加分配政策执行的透明度,以更好的保障并提升公司股东利益。 上述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实施,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持续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填补股东回报,然而,由于公司经营面临的内外部风险客观存在,上述措施的实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 |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不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2、切实履行公司制定的有关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本承诺,如违反本承诺或拒不履行本承诺给公司或股东造成损失的,同意根据法律、法规及证券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公司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朱炯;倪敏 | 1、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取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2、本人承诺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3、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4、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5、若公司未来推出股权激励计划,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6、承诺本人将根据未来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出台的相关规定,积极采取一切必要、合理措施,使上述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有效的实施; 7、承诺本人将不会越权干预公司经营管理活动,不侵占公司利益。 | ||||||||
分红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公司章程(草案)》,本次发行上市后,公司的股利分配政策具体如下: (一)利润分配的基本原则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兼顾公司合理资金需求以及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和期间间隔 1、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两者结合的方式进行股利分配,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 2、在符合法律法规和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监管规定的前提下,公司原则上在每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盈利状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政策的具体内容 1、利润分配顺序 公司优先选择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如不符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1、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条件: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管政策的要求、或者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外部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出现对公司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确实需要对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或者变更的,可以对既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但调整后的利润分配政策不得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 2、利润分配政策调整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方案时,须由董事会作出专题讨论,详细论证说明理由,多渠道听取独立董事以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意见。并经董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认可同意后,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六)利润分配政策的披露 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并出具专项说明。对现金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变更的,还应对调整或变更的条件及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进行详细说明。 | ||||||||
其他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公司董事会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制订股份回购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将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回购的股份包括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及其派生股份,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回购价格按照发行价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确定,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实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按中国证监会及有关司法机关认定的实际损失向投资者进行赔偿。 |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公司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公司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公司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公司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对判断公司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发行条件构成重大、实质影响的,本人将在证券监管部门或司法机关依法对上述事实作出认定或处罚决定后五个工作日内,督促公司依法回购首次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公开发行的全部新股,并依法购回本人已转让的原限售股份。 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董洪涛;倪华兵;贡云芸;朱炯;倪敏 | 如公司招股说明书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赔偿投资者损失。 如本人未能履行上述公开承诺,本人将在公司股东大会及信息披露指定媒体上公开说明未能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并无条件授权公司暂扣本人应领取的薪酬和分红,同时本人持有的公司股份将不得转让,直至承诺履行完毕或赔偿措施实施完毕时为止。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孙斯薇;周菡语 | 1、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2、对于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必须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公平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 3、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人及本人控制的企业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人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鼎龙科技控股股东期间,本公司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鼎龙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公司将严格遵守鼎龙科技《公司章程》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作为公司的股东,本公司保证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切实遵守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进行关联交易表决时相应的回避程序。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鼎龙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3、本承诺函自本公司签署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解决关联交易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将尽量减少、避免与公司之间发生关联交易;对于能够通过市场方式与独立第三方之间发生的交易,将由公司与独立第三方进行; 2、对于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之间必须的关联交易,均将严格遵守市场原则,本着公平互利,等价有偿的原则,公平合理的进行。 3、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与公司所发生的关联交易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等规定,履行各项批准程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4、本企业及本企业控制的企业不会通过关联交易损害公司以及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如因关联交易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本企业自愿承担赔偿责任。 | ||||||||
解决关联交易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董洪涛;倪华兵;贡云芸;朱炯;倪敏 | 1、在作为或被法律法规认定为鼎龙科技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期间,本人将尽量避免、减少与鼎龙科技及其子公司发生关联交易。如因客观情况导致必要的关联交易无法避免的,本人将严格遵守鼎龙科技《公司章程》等与关联交易相关的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公平、合理、通常的商业准则进行。 2、如违反上述承诺,本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充分赔偿或补偿由此给鼎龙科技造成的所有直接或间接损失。 3、本承诺函自本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具有不可撤销的效力。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其他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保证将严格履行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公司未履行本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公司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公司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 (3)本公司将对出现该等未履行承诺行为负有个人责任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采取调减或停发薪酬或津贴等措施(如该等人员在本公司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领薪)。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公司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本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其他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若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公司将在发行人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并向发行人的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非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公司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而给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将向发行人或者其他投资者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在本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公司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3、若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发行人有权扣减本公司所获得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公司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本公司不得转让所持有的发行人股份; 4、若本公司因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而获得收益的,所获收益归发行人所有。本公司在获得收益或知晓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的事实之日起五个交易日内应将所获收益支付给发行人指定账户; 5、若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其他不可抗力等本公司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公司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则本公司将及时、充分披露本公司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 | ||||||||
其他 | 孙斯薇;史元晓;周菡语;刘琛;刘向阳;谢会丽;潘志彦;董洪涛;倪华兵;贡云芸;朱炯;倪敏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自相关投资者遭受损失至本人履行赔偿责任期间,公司有权停止发放本人自公司领取的工资薪酬。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如有)。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其他 | 孙斯薇;周菡语 | 1、本人保证将严格履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并承诺严格遵守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下列约束措施: (1)如果本人未履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相关承诺事项,本人将在股东大会及中国证监会指定报刊上公开说明未履行承诺的具体原因以及未履行承诺时的补救及改正情况并向股东和社会公众投资者道歉; (2)如果因本人未履行相关承诺事项,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本人将依法向投资者赔偿相关损失。如果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公司有权扣减本人所获分配的现金分红用于承担前述赔偿责任。同时,在本人未承担前述赔偿责任期间,不得转让本人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 (3)在本人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期间,公司若未履行招股说明书披露的承诺事项,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本人承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2、如因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变化、自然灾害及其他不可抗力等本人无法控制的客观原因导致本人承诺未能履行、确已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本人将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充分披露本人承诺未能履行、无法履行或无法按期履行的具体原因; (2)向公司的投资者提出补充承诺或替代承诺(相关承诺需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以尽可能保护投资者的权益。 | ||||||||
分红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经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的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发行后的新老股东按持股比例共同享有。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
分红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方式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公司上市后三年内,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外,在公司当年盈利、累计未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分配利润为正且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情况下,在足额预留法定公积金、盈余公积金以后,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原则上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具体每个年度的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年度盈利状况和未来资金使用计划提出预案。 在符合分红条件情况下,公司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的资金状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配。 公司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由公司董事会提出分红议案,并提交股东大会进行表决。公司董事会结合具体经营数据,充分考虑公司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阶段及当期资金需求,并结合股东(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意见,制定年度或中期分红方案,并经公司股东大会表决通过后实施。 公司当年利润分配完成后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主要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对外投资、购买资产等重大投资及现金支出,逐步扩大经营规模,优化财务结构,促进公司的快速发展,有计划有步骤的实现公司未来的发展规划目标,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公司接受所有股东、独立董事和监事对公司分红的建议和监督。 | ||||||||
解决同业竞争 | 孙斯薇;周菡语 | (1)本人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鼎龙科技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鼎龙科技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鼎龙科技造成的经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人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不包括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鼎龙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鼎龙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不包括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与鼎龙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鼎龙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人及本人控股的企业(不包括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鼎龙科技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鼎龙科技来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解决同业竞争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本公司目前没有、将来也不直接或间接从事与鼎龙科技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现有及将来的业务构成同业竞争的任何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研发、生产和销售与鼎龙科技及其控股的子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相同或相近似的任何产品,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鼎龙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2)对本公司控股企业或间接控股的企业(不包括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将通过派出机构及人员(包括但不限于董事、经理)在该等企业履行本承诺项下的义务,并愿意对违反上述承诺而给鼎龙科技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3)自本承诺函签署之日起,如鼎龙科技进一步拓展其产品和业务范围,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 | 2023年2月28日 | 否 | 是 |
的企业(不包括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将不与鼎龙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相竞争;可能与鼎龙科技拓展后的产品或业务发生竞争的,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的企业(不包括鼎龙科技及其控股子公司)按照如下方式退出与鼎龙科技的竞争:①停止生产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产品;②停止经营构成竞争或可能构成竞争的业务;③将相竞争的业务纳入到鼎龙科技来经营;④将相竞争的业务转让给无关联的第三方。 | |||||||||
与再融资相关的承诺 | |||||||||
与股权激励相关的承诺 | |||||||||
其他对公司中小股东所作承诺 | |||||||||
其他承诺 | |||||||||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审批程序及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 50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 4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姓名 | 凌燕、陈磊、刘媛媛 |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审计服务的累计年限 | 凌燕4年、陈磊4年、刘媛媛4年 |
名称 | 报酬 | |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10 |
保荐人 | 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以上报酬为不含增值税价格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宜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审计费用较上一年度下降20%以上(含20%)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良好。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募集资金使用进展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 募集资金整体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募集资金总额 | 其中:超募资金金额 | 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 | 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1)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3)=(2)/(1) | 本年度投入金额(4) | 本年度投入金额占比(%)(5)=(4)/(1) | 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22日 | 98,918.40 | 10,254.46 | 86,774.98 | 76,520.52 | 76,520.52 | 15,000.00 | 19.60 | 15,000.00 | 19.60 | 0.00 |
(二) 募投项目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项目性质 | 是否涉及变更投向 | 募集资金来源 | 募集资金到位时间 | 是否使用超募资金 | 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总额 | 调整后募集资金投资总额 (1) | 本年投入金额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2) | 截至报告期末累计投入进度(%) (3)=(2)/(1)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是否已结项 | 投入进度是否符合计划的进度 | 投入进度未达计划的具体原因 | 本年实现的效益 | 本项目已实现的效益或者研发成果 | 项目可行性是否发生重大变化,如是,请说明具体情况 | 节余金额 |
年产 1,320 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项目 | 生产建设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22日 | 否 | 46,520.52 | 46,520.52 | 不适用 | 否 | 是 | 46,520.52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补流还贷 | 否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 2023年12月22日 | 否 | 30,000.00 | 30,000.00 | 15,000.00 | 15,000.00 | 50.00 | 不适用 | 否 | 是 | 15,000.00 |
(三) 报告期内募投变更或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1、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 本次变动增减(+,-) | 本次变动后 | |||||||
数量 | 比例(%) | 发行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转股 | 其他 | 小计 | 数量 | 比例(%) | |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 176,640,000 | 100.00 | 1,180,393 | 1,180,393 | 177,820,393 | 75.5012 | |||
1、国家持股 | |||||||||
2、国有法人持股 | 6,825 | 6,825 | 6,825 | 0.0029 | |||||
3、其他内资持股 | 176,640,000 | 100.00 | 1,172,534 | 1,172,534 | 177,812,534 | 75.4978 | |||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 176,640,000 | 100.00 | 1,144,178 | 1,144,178 | 177,784,178 | 75.4858 | |||
境内自然人持股 | 28,356 | 28,356 | 28,356 | 0.0120 | |||||
4、外资持股 | 1,034 | 1,034 | 1,034 | 0.0004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1,034 | 1,034 | 1,034 | 0.0004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 57,699,607 | 57,699,607 | 57,699,607 | 24.4988 | |||||
1、人民币普通股 | 57,699,607 | 57,699,607 | 57,699,607 | 24.4988 | |||||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 |||||||||
4、其他 | |||||||||
三、股份总数 | 176,640,000 | 100.00 | 58,880,000 | 58,880,000 | 235,520,000 | 100 |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777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并于2023年12月2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的“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验资报告》,本次股份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由176,640,000元增加至235,520,000元人民币,公司股本由176,640,000股增加至235,520,000股。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58,880,000 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总股本由 176,640,000股增加至235,520,000股。上述股本变动对公司最近一年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产生一定影响。如按照股本变动前总股本176,640,000股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99 元、5.83 元;按照股本变动后总股本235,520,000股计算,2023年度基本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分别为0.99 元、8.05元。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股
股东名称 | 年初限售股数 | 本年解除限售股数 | 本年增加限售股数 | 年末限售股数 | 限售原因 | 解除限售日期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0 | 166,640,000 | 166,64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 2026/12/28 |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0 | 10,000,000 | 10,000,000 |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限售股 | 2026/12/28 | |
网下发行有限售条件股份 | 0 | 1,180,393 | 1,180,393 | 首次公开发行其他网下限售 | 2024/6/28 | |
合计 | 0 | 177,820,393 | 177,820,393 | / | / |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衍生 证券的种类 | 发行日期 | 发行价格(或利率) | 发行数量 | 上市日期 | 获准上市交易数量 | 交易终止日期 |
普通股股票类 | ||||||
A股 | 2023/12/18 | 16.80 | 58,880,000 | 2023/12/27 | 58,880,000 | 不适用 |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 | ||||||
债券(包括企业债券、公司债券以及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 ||||||
其他衍生证券 | ||||||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详见上文“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本次发行前总股本为176,640,000股,本次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8,880,000股,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总股本数量为235,520,000股。报告期初合并资产总额为1,117,729,047.39元,合并负债总额为250,671,620.27元,资产负债率为22.43%;报告期末合并资产总额为2,129,558,686.70元,合并负债总额为219,516,312.68元,资产负债率为10.31%。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52,125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 37,498 |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 0 |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 ||||||||
股东名称 (全称) | 报告期内增减 | 期末持股数量 | 比例(%) | 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 | 股东性质 | ||
股份状态 | 数量 |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6,640,000 | 70.75 | 166,640,000 | 无 | 0 | 境外法人 |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 | 4.25 | 10,000,000 | 无 | 0 | 其他 | ||
毛金明 | 2,731,339 | 2,731,339 | 1.16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毛英俊 | 1,828,308 | 1,828,308 | 0.7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唐中 | 568,041 | 568,041 | 0.2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俞金标 | 424,624 | 424,624 | 0.18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潘卫明 | 392,800 | 392,800 | 0.17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陈思思 | 365,000 | 365,000 | 0.1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康新明 | 359,106 | 359,106 | 0.15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夏德胜 | 324,600 | 324,600 | 0.14 | 无 | 0 | 境内自然人 | ||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 ||||||||
股东名称 | 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 | 股份种类及数量 | ||||||
种类 | 数量 |
毛金明 | 2,731,339 | 人民币普通股 | 2,731,339 |
毛英俊 | 1,828,308 | 人民币普通股 | 1,828,308 |
唐中 | 568,041 | 人民币普通股 | 568,041 |
俞金标 | 424,624 | 人民币普通股 | 424,624 |
潘卫明 | 392,8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92,800 |
陈思思 | 365,0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65,000 |
康新明 | 359,106 | 人民币普通股 | 359,106 |
夏德胜 | 324,600 | 人民币普通股 | 324,600 |
孙炎栋 | 323,133 | 人民币普通股 | 323,133 |
幸辉夏 | 311,361 | 人民币普通股 | 311,361 |
前十名股东中回购专户情况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委托表决权、受托表决权、放弃表决权的说明 | 无 |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孙斯薇持有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77%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66%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两家主体均由其实际控制。除此之外,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关系未知悉。 | ||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 无 |
前十名股东参与转融通业务出借股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股东较上期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序号 |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 持有的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 |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情况 | 限售条件 | |
可上市交易时间 | 新增可上市交易股份数量 | ||||
1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166,640,000 | 2026/12/28 | 0 | 首发限售股 |
2 | 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10,000,000 | 2026/12/28 | 0 | 首发限售股 |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 孙斯薇持有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77%的股权并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持有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18.66%的财产份额并担任执行事务合伙人,两家主体均由其实际控制。 |
除鼎龙新材料和杭州鼎越外的有限售条件股东均为新股网下认购按比例限售形成,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10%的股份限售,限售期为自公司首次发行股票在上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6个月。因并列人数较多,持股均为200股以下,该等股东情况不列示。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 孙斯薇 |
成立日期 | 2013/12/17 |
主要经营业务 | 一般项目:金属材料销售;仪器仪表销售;体育用品及器材零售;体育用品及器材批发;塑料制品销售;日用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针纺织品销售;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企业管理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股权投资;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 无 |
其他情况说明 | 无 |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 孙斯薇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长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姓名 | 周菡语 |
国籍 | 中国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 | 否 |
主要职业及职务 | 董事、董事会秘书 |
过去10年曾控股的境内外上市公司情况 | 无 |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达到 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八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4]第ZF10387号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龙科技)财务报表,包括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浙江鼎龙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浙江鼎龙,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
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关键审计事项汇总如下:
关键审计事项 | 该事项在审计中是如何应对的 |
(一)收入确认 | |
鼎龙科技主营业务为主营业务为染发剂原料 、植保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本期公司营业收入请参阅“第十节财务报告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34”所述的收入会计政策及“第十节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61”。由于收入是浙江鼎龙的关键业绩指标之一,存在管理层通过不恰当的收入确认以达到特定目标或预期的固有风险,因此我们将收入确认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检查主要客户与收入确认相关的支持性文件,包括销售合同、订单等,识别与商品控制权转移相关的合同条款与条件,评价收入确认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 3、结合产品类型对收入以及毛利情况执行分析,判断报告期收入金额是否出现异常波动的情况; 4、对报告期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发票、销售合同、出库单、送货单、报关单、提单等,评价相关收入确认是否符合公司收入确认的会计政策; |
5、就资产负债表日前后记录的收入交易,选取样本,核对出库单、送货单、报关单、提单等支持性文档,以评价收入是否被记录于恰当的会计期间; 6、执行函证程序:对于年度销售金额及年末尚未回款金额向客户进行函证; 7、对于外销收入取得海关统计金额证明,并进行核对。 | |
(二)存货跌价准备 | |
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会计政策详见第十节之五、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16;关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情况详见第十节之七、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10。 公司的存货按成本和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产成品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及在产品,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涉及管理层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且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对于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因此我们将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 1、了解和评价管理层与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有效性; 2、获取公司存货跌价准备计算表,对存货可变现净值以及存货减值计提金额进行复核,将管理层确定可变现净值时的估计售价、销售费用等与实际发生额进行比对,以评价管理层在确定存货可变现净值时做出的判断是否合理; 3、结合存货监盘程序,检查存货的数量及状况,并对长库龄存货进行重点检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存货分析其存货跌价准备计提的充分性; 4、检查以前年度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本期的变化情况,分析存货跌价准备变化的合理性。 |
四、其他信息
鼎龙科技管理层(以下简称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鼎龙科技2023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鼎龙科技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计划进行清算、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鼎龙科技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一)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二)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三)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四)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鼎龙科技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鼎龙科技不能持续经营。
(五)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六)就鼎龙科技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合并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 中国注册会计师:凌燕
(特殊普通合伙)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陈磊
中国注册会计师:刘媛媛
中国?上海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四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七、1 | 1,195,047,340.92 | 273,252,725.07 |
结算备付金 | |||
拆出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七、4 | 7,361,160.00 | 7,982,931.95 |
应收账款 | 七、5 | 130,601,739.14 | 144,247,462.4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七、8 | 1,858,876.06 | 5,174,323.01 |
应收保费 | |||
应收分保账款 | |||
应收分保合同准备金 | |||
其他应收款 | 七、9 | 8,101,888.45 | 7,109,348.63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
存货 | 七、10 | 251,497,417.28 | 216,759,349.26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七、13 | 6,323,157.29 | 5,675,165.46 |
流动资产合计 | 1,600,791,579.14 | 660,201,305.80 | |
非流动资产: | |||
发放贷款和垫款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七、21 | 264,365,676.55 | 285,440,853.45 |
在建工程 | 七、22 | 164,787,231.09 | 69,476,470.52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七、25 | 2,784,371.81 | 1,438,846.34 |
无形资产 | 七、26 | 69,391,038.20 | 71,079,715.00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七、28 | 4,119,595.78 | 4,654,643.26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七、29 | 21,506,091.76 | 21,678,817.71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七、30 | 1,813,102.37 | 3,758,395.31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528,767,107.56 | 457,527,741.59 | |
资产总计 | 2,129,558,686.70 | 1,117,729,047.3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七、32 | 7,005,194.44 | 53,597,488.51 |
向中央银行借款 | |||
拆入资金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七、33 | 3,144,600.00 |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七、35 | 8,412,797.63 | 20,991,750.00 |
应付账款 | 七、36 | 89,595,297.03 | 94,565,105.42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七、38 | 3,478,180.67 | 7,930,161.54 |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
吸收存款及同业存放 | |||
代理买卖证券款 | |||
代理承销证券款 | |||
应付职工薪酬 | 七、39 | 17,745,474.54 | 17,063,275.63 |
应交税费 | 七、40 | 14,350,445.62 | 19,584,998.45 |
其他应付款 | 七、41 | 6,257,153.00 | 23,303,793.96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应付手续费及佣金 | |||
应付分保账款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七、43 | 2,598,855.71 | 628,150.41 |
其他流动负债 | 七、44 | 6,525,779.62 | 8,230,826.83 |
流动负债合计 | 159,113,778.26 | 245,895,550.75 | |
非流动负债: | |||
保险合同准备金 | |||
长期借款 | 七、45 | 52,458,922.3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七、47 | 958,751.74 | 518,169.52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七、51 | 6,984,860.33 | 4,257,900.00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0,402,534.42 | 4,776,069.52 | |
负债合计 | 219,516,312.68 | 250,671,620.27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七、53 | 235,520,000.00 | 176,640,000.00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七、55 | 1,233,212,400.19 | 421,611,282.85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七、57 | 205,593.14 | 84,379.00 |
专项储备 | 七、58 | 8,741,075.81 | 7,680,541.99 |
盈余公积 | 七、59 | 42,352,396.52 | 27,771,383.87 |
一般风险准备 | |||
未分配利润 | 377,005,521.01 | 217,518,194.23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97,036,986.67 | 851,305,781.94 | |
少数股东权益 | 13,005,387.35 | 15,751,645.1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910,042,374.02 | 867,057,427.12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 | 2,129,558,686.70 | 1,117,729,047.39 |
股东权益)总计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3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12月31日 | 2022年12月31日 |
流动资产: | |||
货币资金 | 1,121,565,104.78 | 208,401,869.84 |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
衍生金融资产 | |||
应收票据 | 6,391,160.00 | 6,309,131.95 | |
应收账款 | 十九、1 | 210,420,924.07 | 225,228,744.62 |
应收款项融资 | |||
预付款项 | 962,504.78 | 8,943,472.33 | |
其他应收款 | 十九、2 | 121,078,039.06 | 115,797,004.38 |
其中: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存货 | 185,425,417.24 | 155,250,099.37 | |
合同资产 | |||
持有待售资产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 |||
其他流动资产 | 5,946,724.37 | 5,497,104.01 | |
流动资产合计 | 1,651,789,874.30 | 725,427,426.50 | |
非流动资产: | |||
债权投资 | |||
其他债权投资 | |||
长期应收款 | |||
长期股权投资 | 十九、3 | 47,038,682.16 | 46,242,518.58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 |||
投资性房地产 | |||
固定资产 | 151,180,234.57 | 162,703,792.56 | |
在建工程 | 135,609,009.79 | 50,678,235.56 | |
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油气资产 | |||
使用权资产 | 2,249,373.36 | 981,788.47 | |
无形资产 | 50,937,327.25 | 52,179,350.91 | |
开发支出 | |||
商誉 | |||
长期待摊费用 | 2,569,491.33 | 2,973,104.37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21,488,775.16 | 15,836,721.73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737,766.37 | 1,631,705.31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412,810,659.99 | 333,227,217.49 | |
资产总计 | 2,064,600,534.29 | 1,058,654,643.99 | |
流动负债: | |||
短期借款 | 6,005,194.44 | 25,797,488.51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 |||
应付票据 | 9,412,797.63 | 50,341,750.00 | |
应付账款 | 56,970,271.99 | 62,231,325.41 | |
预收款项 | |||
合同负债 | 554,131.97 | 6,225,082.00 | |
应付职工薪酬 | 13,139,635.46 | 12,088,000.38 | |
应交税费 | 8,804,507.80 | 14,916,315.75 | |
其他应付款 | 6,029,265.45 | 475,294.76 | |
其中: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持有待售负债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222,386.40 | 426,894.88 | |
其他流动负债 | 5,543,867.96 | 6,632,878.14 | |
流动负债合计 | 111,826,659.10 | 179,135,029.83 | |
非流动负债: | |||
长期借款 | 52,458,922.35 | ||
应付债券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租赁负债 | 882,398.28 | 235,867.95 | |
长期应付款 | |||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 |||
预计负债 | |||
递延收益 | 4,302,860.33 | 1,426,900.00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57,644,180.96 | 1,662,767.95 | |
负债合计 | 169,470,840.06 | 180,797,797.78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235,520,000.00 | 176,640,000.00 | |
其他权益工具 | |||
其中:优先股 | |||
永续债 | |||
资本公积 | 1,244,885,019.75 | 433,041,242.26 | |
减:库存股 | |||
其他综合收益 | |||
专项储备 | 2,071,702.31 | 1,332,758.28 | |
盈余公积 | 41,265,297.21 | 26,684,284.56 | |
未分配利润 | 371,387,674.96 | 240,158,561.11 | |
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合计 | 1,895,129,694.23 | 877,856,846.21 | |
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总计 | 2,064,600,534.29 | 1,058,654,643.99 |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合并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总收入 | 七、61 | 741,549,595.95 | 830,760,572.12 |
其中:营业收入 | 741,549,595.95 | 830,760,572.12 | |
利息收入 | |||
已赚保费 | |||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 |||
二、营业总成本 | 527,165,331.77 | 656,522,515.25 | |
其中:营业成本 | 七、61 | 442,452,252.39 | 576,410,045.89 |
利息支出 | |||
手续费及佣金支出 | |||
退保金 | |||
赔付支出净额 | |||
提取保险责任准备金净额 | |||
保单红利支出 | |||
分保费用 | |||
税金及附加 | 七、62 | 7,384,655.80 | 6,338,332.27 |
销售费用 | 七、63 | 13,925,438.55 | 12,054,835.49 |
管理费用 | 七、64 | 43,885,453.27 | 41,891,023.34 |
研发费用 | 七、65 | 32,385,414.67 | 34,110,148.06 |
财务费用 | 七、66 | -12,867,882.91 | -14,281,869.80 |
其中:利息费用 | 2,073,584.86 | 6,079,039.42 | |
利息收入 | 4,542,986.36 | 3,226,161.37 | |
加:其他收益 | 3,170,870.52 | 3,277,641.2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68 | -1,708,950.00 | -219,588.95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汇兑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0 | -2,422,8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1 | 1,821,171.48 | -2,281,165.92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七、72 | -2,070,442.40 | -1,163,401.53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七、73 | 11,433.94 | |
三、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213,185,547.72 | 173,851,541.70 | |
加:营业外收入 | 七、74 | 157,777.75 | 2,614,730.76 |
减:营业外支出 | 七、75 | 2,977,386.38 | 3,642,669.74 |
四、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210,365,939.09 | 172,823,602.72 |
减:所得税费用 | 七、76 | 36,529,097.17 | 19,630,619.92 |
五、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836,841.92 | 153,192,982.80 | |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 |||
1.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3,836,841.92 | 153,192,982.80 | |
2.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 |||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74,068,339.43 | 150,660,767.19 | |
2.少数股东损益(净亏损以“-”号填列) | -231,497.51 | 2,532,215.61 | |
六、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51,517.67 | 110,628.09 | |
(一)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121,214.14 | 87,515.30 | |
1.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2.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121,214.14 | 87,515.30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121,214.14 | 87,515.30 | |
(7)其他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30,303.53 | 23,112.79 | |
七、综合收益总额 | 173,988,359.59 | 153,303,610.89 | |
(一)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综合收益总额 | 174,189,553.57 | 150,748,282.49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 -201,193.98 | 2,555,328.40 | |
八、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85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99 | 0.85 |
本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0.00 元, 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 0.00 元。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母公司利润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营业收入 | 十九、4 | 646,599,808.57 | 752,587,901.67 |
减:营业成本 | 十九、4 | 403,300,295.02 | 516,200,795.22 |
税金及附加 | 6,248,172.84 | 5,102,326.74 | |
销售费用 | 4,321,161.34 | 4,015,862.19 | |
管理费用 | 30,340,136.05 | 27,255,083.84 | |
研发费用 | 29,176,314.93 | 32,545,210.39 | |
财务费用 | -18,248,418.69 | -27,332,577.83 | |
其中:利息费用 | 223,263.52 | 3,586,078.74 | |
利息收入 | 13,182,522.46 | 12,095,729.66 | |
加:其他收益 | 2,742,002.02 | 2,957,011.03 | |
投资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十九、5 | 7,430,920.63 | 3,555,526.50 |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收益 | |||
净敞口套期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2,422,800.00 | ||
信用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30,951,169.21 | -29,392,083.97 | |
资产减值损失(损失以“-”号填列) | -2,070,442.40 | -1,163,401.53 | |
资产处置收益(损失以“-”号填列) | 96,253.24 | ||
二、营业利润(亏损以“-”号填列) | 166,190,658.12 | 170,854,506.39 | |
加:营业外收入 | 31,709.90 | 2,507,532.11 | |
减:营业外支出 | 735,290.46 | 1,782,357.97 | |
三、利润总额(亏损总额以“-”号填列) | 165,487,077.56 | 171,579,680.53 | |
减:所得税费用 | 19,676,951.06 | 21,162,168.57 | |
四、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810,126.50 | 150,417,511.96 | |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145,810,126.50 | 150,417,511.96 | |
(二)终止经营净利润(净亏损以“-”号填列) | |||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 |
额 | |||
2.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3.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4.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1.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2.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3.金融资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4.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5.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6.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
7.其他 | |||
六、综合收益总额 | 145,810,126.50 | 150,417,511.96 | |
七、每股收益: | |||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735,565,245.34 | 805,944,505.25 | |
客户存款和同业存放款项净增加额 | |||
向中央银行借款净增加额 | |||
向其他金融机构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收到原保险合同保费取得的现金 | |||
收到再保业务现金净额 | |||
保户储金及投资款净增加额 | |||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 |||
回购业务资金净增加额 | |||
代理买卖证券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4,894,109.83 | 61,565,960.49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11,784,981.62 | 11,743,503.3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792,244,336.79 | 879,253,969.12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8,904,415.09 | 553,850,095.61 | |
客户贷款及垫款净增加额 | |||
存放中央银行和同业款项净增加额 | |||
支付原保险合同赔付款项的现金 | |||
拆出资金净增加额 | |||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 |||
支付保单红利的现金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103,907,430.83 | 99,404,767.97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55,699,311.48 | 35,821,748.11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33,405,480.62 | 30,040,271.18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91,916,638.02 | 719,116,882.87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327,698.77 | 160,137,086.25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1,8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1,110,454.31 | 1,678,121.74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1,832,254.31 | 1,678,121.74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9,233,691.78 | 68,982,048.68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08,950.00 | 219,588.95 | |
质押贷款净增加额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20,942,641.78 | 69,201,637.63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19,110,387.47 | -67,523,515.89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2,135,808.00 |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1,536,724.33 | 114,561,352.21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 | 七、78 | 9,740,000.00 |
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73,412,532.33 | 114,561,352.21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53,772,040.00 | 156,7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3,882,720.07 | 4,970,097.88 | |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 3,002,117.19 | 1,339,104.25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七、78 | 50,074,230.62 | 16,699,147.96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07,728,990.69 | 178,369,245.84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865,683,541.64 | -63,807,893.63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332,062.09 | 3,151,123.63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8,568,790.85 | 31,956,800.36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255,898,550.07 | 223,941,749.7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4,467,340.92 | 255,898,550.07 |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附注 | 2023年度 | 2022年度 |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 | 625,162,090.08 | 658,549,906.70 | |
收到的税费返还 | 42,635,369.31 | 44,692,081.94 | |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9,781,158.32 | 11,236,422.19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677,578,617.71 | 714,478,410.83 | |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 | 398,097,672.09 | 466,092,954.37 | |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 73,440,891.82 | 69,693,380.91 | |
支付的各项税费 | 36,688,337.63 | 21,113,190.85 | |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355,023.40 | 24,789,093.33 | |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33,581,924.94 | 581,688,619.46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43,996,692.77 | 132,789,791.37 | |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 | 721,800.00 | ||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 9,139,870.63 | 3,775,115.45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 | 749,633.80 | 628,030.53 |
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 | |||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 | |||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10,000,000.00 | 10,0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20,611,304.43 | 14,403,145.98 |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07,853,234.00 | 43,647,096.47 | |
投资支付的现金 | 1,708,950.00 | 219,588.95 | |
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 | |||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36,534,816.40 | 26,400,000.00 | |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146,097,000.40 | 70,266,685.42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25,485,695.97 | -55,863,539.44 | |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 902,135,808.00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 60,536,879.89 | 87,189,600.00 | |
收到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 962,672,687.89 | 87,189,600.00 | |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 25,972,040.00 | 156,700,000.00 | |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 880,602.88 | 3,630,993.63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 25,631,757.50 | 5,736,514.58 |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 52,484,400.38 | 166,067,508.21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910,188,287.51 | -78,877,908.21 | |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1,238,125.63 | 6,551,792.11 | |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29,937,409.94 | 4,600,135.83 | |
加:期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91,047,694.84 | 186,447,559.01 | |
六、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20,985,104.78 | 191,047,694.84 |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合并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6,640,000.00 | 421,611,282.85 | 84,379.00 | 7,680,541.99 | 27,771,383.87 | 217,518,194.23 | 851,305,781.94 | 15,751,645.18 | 867,057,427.12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6,640,000.00 | 421,611,282.85 | 84,379.00 | 7,680,541.99 | 27,771,383.87 | 217,518,194.23 | 851,305,781.94 | 15,751,645.18 | 867,057,427.12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880,000.00 | 811,601,117.34 | 121,214.14 | 1,060,533.82 | 14,581,012.65 | 159,487,326.78 | 1,045,731,204.73 | -2,746,257.83 | 1,042,984,946.90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21,214.14 | 174,068,339.43 | 174,189,553.57 | -201,193.98 | 173,988,359.5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880,000.00 | 811,601,117.34 | 870,481,117.34 | 242,660.15 | 870,723,777.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8,880,000.00 | 808,869,835.19 | 867,749,835.19 | 867,749,835.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731,282.15 | 2,731,282.15 | 242,660.15 | 2,973,942.3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581,012.65 | -14,581,012.65 | -3,002,117.19 | -3,002,117.19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581,012.65 | -14,581,012.65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3,002,117.19 | -3,002,117.19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060,533.82 | 1,060,533.82 | 214,393.19 | 1,274,927.01 | |||||||||||
1.本期提取 | 7,367,797.76 | 7,367,797.76 | 869,042.87 | 8,236,840.63 | |||||||||||
2.本期 | 6,307,26 | 6,307,263.9 | 654,649. | 6,961,913.6 |
使用 | 3.94 | 4 | 68 | 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5,520,000.00 | 1,233,212,400.19 | 205,593.14 | 8,741,075.81 | 42,352,396.52 | 377,005,521.01 | 1,897,036,986.67 | 13,005,387.35 | 1,910,042,374.02 |
项目 | 2022年度 | ||||||||||||||
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 | 少数股东权益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一般风险准备 | 未分配利润 | 其他 | 小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6,640,000.00 | 418,364,005.95 | -3,136.30 | 5,539,980.97 | 12,729,632.67 | 81,899,178.24 | 695,169,661.53 | 14,934,601.88 | 710,104,263.4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6,640,000.00 | 418,364,005.95 | -3,136.30 | 5,539,980.97 | 12,729,632.67 | 81,899,178.24 | 695,169,661.53 | 14,934,601.88 | 710,104,263.4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 | 3,247,276.90 | 87,515.30 | 2,140,561.02 | 15,041,751.20 | 135,619,015.99 | 156,136,120.41 | 817,043.30 | 156,953,163.71 |
“-”号填列)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87,515.30 | 150,660,767.19 | 150,748,282.49 | 2,555,328.40 | 153,303,610.89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339,749.29 | 3,339,749.29 | 253,720.15 | 3,593,469.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339,749.29 | 3,339,749.29 | 253,720.15 | 3,593,469.4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41,751.20 | -15,041,751.20 | -1,339,104.25 | -1,339,104.2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041,751.20 | -15,041,751.20 | |||||||||||||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3.对所有者 | -1,339,10 | -1,339,104 |
(或股东)的分配 | 4.25 | .25 | |||||||||||||
4.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 | 2,140,561.02 | 2,140,561.02 | 262,716.61 | 2,403,277.63 |
备 | |||||||||||||||
1.本期提取 | 6,541,350.97 | 6,541,350.97 | 869,042.87 | 7,410,393.84 | |||||||||||
2.本期使用 | 4,400,789.95 | 4,400,789.95 | 606,326.26 | 5,007,116.21 | |||||||||||
(六)其他 | -92,472.39 | -92,472.39 | -915,617.61 | -1,008,090.00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640,000.00 | 421,611,282.85 | 84,379.00 | 7,680,541.99 | 27,771,383.87 | 217,518,194.23 | 851,305,781.94 | 15,751,645.18 | 867,057,427.12 |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变动表2023年1—12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2023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6,640,000.00 | 433,041,242.26 | 1,332,758.28 | 26,684,284.56 | 240,158,561.11 | 877,856,846.21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6,640,000.00 | 433,041,242.26 | 1,332,758.28 | 26,684,284.56 | 240,158,561.11 | 877,856,846.21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58,880,000.00 | 811,843,777.49 | 738,944.03 | 14,581,012.65 | 131,229,113.85 | 1,017,272,848.02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45,810,126.50 | 145,810,126.50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58,880,000.00 | 811,843,777.49 | 870,723,777.49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58,880,000.00 | 808,869,835.19 | 867,749,835.19 |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2,973,942.30 | 2,973,942.30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4,581,012.65 | -14,581,012.65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4,581,012.65 | -14,581,012.65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738,944 | 738,944. |
.03 | 03 | ||||||||||
1.本期提取 | 6,064,233.46 | 6,064,233.46 | |||||||||
2.本期使用 | 5,325,289.43 | 5,325,289.43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235,520,000.00 | 1,244,885,019.75 | 2,071,702.31 | 41,265,297.21 | 371,387,674.96 | 1,895,129,694.23 |
项目 | 2022年度 | ||||||||||
实收资本 (或股本) | 其他权益工具 | 资本公积 | 减:库存股 | 其他综合收益 | 专项储备 | 盈余公积 | 未分配利润 | 所有者权益合计 | |||
优先股 | 永续债 | 其他 | |||||||||
一、上年年末余额 | 176,640,000.00 | 429,447,772.82 | 11,642,533.36 | 104,782,800.35 | 722,513,106.53 | ||||||
加:会计政策变更 | |||||||||||
前期差错更正 | |||||||||||
其他 | |||||||||||
二、本年期初余额 | 176,640,000.00 | 429,447,772.82 | 11,642,533.36 | 104,782,800.35 | 722,513,106.53 | ||||||
三、本期增减变动金额(减少以“-”号填列) | 3,593,469.44 | 1,332,758.28 | 15,041,751.20 | 135,375,760.76 | 155,343,739.68 | ||||||
(一)综合收益总额 | 150,417,511.96 | 150,417,511.96 | |||||||||
(二)所有者投入和减少资本 | 3,593,469.44 | 3,593,469.44 | |||||||||
1.所有者投入的普通股 |
2.其他权益工具持有者投入资本 | |||||||||||
3.股份支付计入所有者权益的金额 | 3,593,469.44 | 3,593,469.44 | |||||||||
4.其他 | |||||||||||
(三)利润分配 | 15,041,751.20 | -15,041,751.20 | |||||||||
1.提取盈余公积 | 15,041,751.20 | -15,041,751.20 | |||||||||
2.对所有者(或股东)的分配 | |||||||||||
3.其他 | |||||||||||
(四)所有者权益内部结转 | |||||||||||
1.资本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2.盈余公积转增资本(或股本) | |||||||||||
3.盈余公积弥补亏损 | |||||||||||
4.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结转留存收益 | |||||||||||
5.其他综合收益结转留存收益 | |||||||||||
6.其他 | |||||||||||
(五)专项储备 | 1,332,758.28 | 1,332,758.28 | |||||||||
1.本期提取 | 4,823,869.50 | 4,823,869.50 | |||||||||
2.本期使用 | 3,491,111.22 | 3,491,111.22 | |||||||||
(六)其他 | |||||||||||
四、本期期末余额 | 176,640,000.00 | 433,041,242.26 | 1,332,758.28 | 26,684,284.56 | 240,158,561.11 | 877,856,846.21 |
公司负责人:史元晓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丽君 会计机构负责人:金琪韵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系在原浙江鼎龙科技有限公司基础上整体变更方式设立,由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91330100799653212H。2023年12月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所属行业为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类。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本公司累计发行股本总数23,552万股,注册资本为23,552万元,注册及总部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本公司实际从事的主要经营活动为: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产品主要包括染发剂原料、植保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等精细化工产品。本公司的母公司为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本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孙斯薇和周菡语。本财务报表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24日批准报出。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财务报表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及其他相关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的相关规定编制。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编制。
公司自报告期末起至少12个月内具备持续经营能力,无影响持续经营能力的重大事项。
五、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以下披露内容已涵盖了本公司根据实际生产经营特点制定的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财务报表符合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公司会计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本公司的记账本位币为人民币。本公司下属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确定其记账本位币,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的记账本位币为欧元。本财务报表以人民币列示。
5. 重要性标准确定方法和选择依据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重要性标准 |
重要的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金额≥5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在建工程 | 金额≥1000万人民币 |
账龄超过一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 金额≥5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投资活动现金流量 | 金额≥1000万人民币 |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 子公司总资产占公司期末总资产的5%以上或利润总额占公司利润总额的5%以上 |
6.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包括最终控制方收购被合并方而形成的商誉),按照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为基础计量。在合并中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账面价值(或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成本为购买方在购买日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以及发行的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确认为商誉;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在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按公允价值计量。为企业合并发生的直接相关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为企业合并而发行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交易费用,计入权益性证券或债务性证券的初始确认金额。
7. 控制的判断标准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控制的判断标准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合并范围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控制,是指公司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
2、 合并程序
本公司将整个企业集团视为一个会计主体,按照统一的会计政策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反映本企业集团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本公司与子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的影响予以抵销。内部交易表明相关资产发生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该部分损失。如子公司采用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时,按本公司的会计政策、会计期间进行必要的调整。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当期净损益和当期综合收益中属于少数股东的份额分别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所有者权益项目下、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和综合收益总额项目下单独列示。子公司少数股东分担的当期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份额而形成的余额,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1)增加子公司或业务
在报告期内,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将子公司或业务合并当期期初至报告期末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同时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期初数和比较报表的相关项目进行调整,视同合并后的报告主体自最终控制方开始控制时点起一直存在。
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在取得被合并方控制权之前持有的股权投资,在取得原股权之日与合并方和被合并方同处于同一控制之日孰晚日起至合并日之间已确认有关损益、其他综合收益以及其他净资产变动,分别冲减比较报表期间的期初留存收益或当期损益。
在报告期内,因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增加子公司或业务的,以购买日确定的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自购买日起纳入合并财务报表。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方实施控制的,对于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该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转为购买日所属当期投资收益。
(2)处置子公司
①一般处理方法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方控制权时,对于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投资,按照其在丧失控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与商誉之和的差额,计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以后可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权益法核算下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②分步处置子公司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的,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的各项交易的条款、条件以及经济影响符合以下一种或多种情况,通常表明该多次交易事项为一揽子交易:
ⅰ.这些交易是同时或者在考虑了彼此影响的情况下订立的;ⅱ.这些交易整体才能达成一项完整的商业结果;ⅲ.一项交易的发生取决于其他至少一项交易的发生;ⅳ.一项交易单独看是不经济的,但是和其他交易一并考虑时是经济的。
各项交易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将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处置投资对应的享有该子公司净资产份额的差额,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控制权时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损益。各项交易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按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时,按处置子公司一般处理方法进行会计处理。
(3)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
因购买少数股权新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与按照新增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4)不丧失控制权的情况下部分处置对子公司的股权投资
处置价款与处置长期股权投资相对应享有子公司自购买日或合并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份额之间的差额,调整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8. 合营安排分类及共同经营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9.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等价物是指企业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10.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1、 外币业务
外币业务采用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作为折算汇率将外币金额折合成人民币记账。
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余额按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折算,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除属于与购建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相关的外币专门借款产生的汇兑差额按照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原则处理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2、 外币财务报表的折算
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和负债项目,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所有者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收入和费用项目,采用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汇率折算。
处置境外经营时,将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自所有者权益项目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1.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 金融工具的分类
根据本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金融资产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 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本公司将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且未被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 合同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对于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本公司可以在初始确认时将其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该指定在单项投资的基础上作出,且相关投资从发行者的角度符合权益工具的定义。
除上述以摊余成本计量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本公司将其余所有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如果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本公司可以将本应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不可撤销地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金融负债于初始确认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可在初始计量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该项指定能够消除或显著减少会计错配。2)根据正式书面文件载明的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以公允价值为基础对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进行管理和业绩评价,并在企业内部以此为基础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
3)该金融负债包含需单独分拆的嵌入衍生工具。
2、 金融工具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长期应收款、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不包含重大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及本公司决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以合同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收回或处置时,将取得的价款与该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包括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债权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除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减值损失或利得和汇兑损益之外,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权益工具)包括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取得的股利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
(4)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衍生金融资产、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5)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衍生金融负债等,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负债按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终止确认时,其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6)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按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持有期间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计入当期损益。
终止确认时,将支付的对价与该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3、 金融资产终止确认和金融资产转移的确认依据和计量方法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时,本公司终止确认金融资产:
- 收取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 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已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 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公司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本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修改或者重新议定合同而且构成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原金融资产,同时按照修改后的条款确认一项新金融资产。
发生金融资产转移时,如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则不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在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是否满足上述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条件时,采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
公司将金融资产转移区分为金融资产整体转移和部分转移。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2)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
(2)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的情形)之和。
金融资产转移不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所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4、金融负债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则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公司若与债权人签定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对现存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合同条款作出实质性修改的,则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同时将修改条款后的金融负债确认为一项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时,终止确认的金融负债账面价值与支付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公司若回购部分金融负债的,在回购日按照继续确认部分与终止确认部分的相对公允价值,将该金融负债整体的账面价值进行分配。分配给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不存在活跃市场的金融工具,采用估值技术确定其公允价值。在估值时,本公司采用在当前情况下适用并且有足够可利用数据和其他信息支持的估值技术,选择与市场参与者在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中所考虑的资产或负债特征相一致的输入值,并优先使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只有在相关可观察输入值无法取得或取得不切实可行的情况下,才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
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公司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
本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应收款项和合同资产,无论是否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本公司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本公司选择始终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本公司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
本公司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预计存续期内发生违约风险的相对变化,以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
后是否已显著增加。通常逾期超过30日,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已显著增加,除非有确凿证据证明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
如果金融工具于资产负债表日的信用风险较低,本公司即认为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如果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公司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应收款项已经发生信用减值,则本公司在单项基础上对该应收款项计提减值准备。除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上述应收款项外,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本公司对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长期应收款等计提预期信用损失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如下:
项目 | 组合类别 | 确定依据 |
应收账款 | 账龄组合 | 1 年以内 5%、1-2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 |
其他应收款 | 账龄组合 | 1 年以内 5%、1-2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 |
出口退税 | 不计提坏账 | |
应收票据、应收款项融资 | 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银行承兑汇票坏账准备不计提坏账;商业承兑汇票、财务公司承兑汇票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按照转为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的原应收账款的账龄持续计算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12. 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所述的计量方法确定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银行承兑汇票组合 | 坏账准备不计提坏账 |
商业承兑汇票组合 |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按照转为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的原应收账款的账龄持续计算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按照账龄分析法计提坏账准备,账龄按照转为应收票据或应收款项融资的原应收账款的账龄持续计算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所述的计量方法确定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1 年以内 5%、1-2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的组合 | 按账龄划分的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 账款 |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先发生先收回的原则统计并计算应收账款账龄。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认定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4.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应收款项融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所述的计量方法确定应收款项融资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第十节 财务报告之五、11.金融工具6、金融工具减值的测试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所述的计量方法确定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并进行会计处理。本公司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其余金融工具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组合名称 | 确定组合的依据 |
账龄组合 | 1 年以内 5%、1-2年 20%、2-3 年 50%、3 年以上 100% |
出口退税 | 不计提坏账 |
本公司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
按照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账龄确认信用风险特征组合的账龄计算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单项计提判断标准
□适用 √不适用
16.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存货类别、发出计价方法、盘存制度、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 存货的分类和成本
存货分类为:原材料、在途物资、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在产品、库存商品、发出商品等。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
2、 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按加权平均法计价。
3、 存货的盘存制度
采用永续盘存制。
4、 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1)低值易耗品采用一次转销法;
(2)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
存货跌价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产成品、库存商品和用于出售的材料等直接用于出售的商品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材料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为执行销售合同或者劳务合同而持有的存货,其可变现净值以合同价格为基础计算,若持有存货的数量多于销售合同订购数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货的可变现净值以一般销售价格为基础计算。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按照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组合类别及确定依据、不同类别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基于库龄确认存货可变现净值的各库龄组合可变现净值的计算方法和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17. 合同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
□适用 √不适用
划分为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确认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终止经营的认定标准和列报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本公司与其他合营方一同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且对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享有权利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的合营企业。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和经营决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本公司能够对被投资单位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为本公司联营企业。
2、 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1)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取得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支付对价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不足冲减时,调整留存收益。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上述原则确认的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与达到合并前的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合并日进一步取得股份新支付对价的账面价值之和的差额,调整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冲减留存收益。
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形成的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购买日确定的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因追加投资等原因能够对非同一控制下的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的,按照原持有的股权投资账面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2)通过企业合并以外的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
以支付现金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实际支付的购买价款作为初始投资成本。以发行权益性证券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发行权益性证券的公允价值作为初始投资成本。
3、 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除非投资符合持有待售的条件。除取得投资时实际支付的价款或对价中包含的已宣告但尚未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外,公司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当期投资收益。
(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公司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简称“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所有者权益。
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及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并按照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和其他综合收益等进行调整后确认。
公司与联营企业、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应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公司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收益,但投出或出售的资产构成业务的除外。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资产减值损失的,全额确认。公司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净亏损,除负有承担额外损失义务外,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以及其他实质上构成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以后实现净利润的,公司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3)长期股权投资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部分处置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相应比例结转,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全部转入当期损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等原因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权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确认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确认为金融资产,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取得被投资单位控制权之前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全部结转。
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股权投资直至丧失控制权,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各项交易作为一项处置子公司股权投资并丧失控制权的交易进行会计处理;在丧失控制权之前每一次处置价款与所处置的股权对应得长期股权投资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在个别财务报表中,先确认为其他
综合收益,到丧失控制权时再一并转入丧失控制权的当期损益。不属于一揽子交易的,对每一项交易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20. 投资性房地产
(1). 如果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
折旧或摊销方法无
21.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1、 固定资产的确认和初始计量
固定资产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并且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予以确认:
(1)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2)该固定资产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对于被替换的部分,终止确认其账面价值;所有其他后续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分类计提,根据固定资产类别、预计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率确定折旧率。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如固定资产各组成部分的使用寿命不同或者以不同方式为企业提供经济利益,则选择不同折旧率或折旧方法,分别计提折旧。各类固定资产折旧方法、折旧年限、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 折旧方法 | 折旧年限(年) | 残值率 | 年折旧率 |
房屋及建筑物 | 年限平均法 | 10、20 | 5 | 4.75、9.50 |
专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10 | 5 | 9.50 |
运输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4 | 3 | 24.25 |
通用设备 | 年限平均法 | 3、5 | 3 | 19.40、32.33 |
固定资产装修 | 年限平均法 | 3、5 | 20、33.33 |
22.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发生的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建筑成本、安装成本、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必要支出。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并自次月起开始计提折旧。本公司在建工程结转为固定资产的标准和时点如下:
在建工程项目按建造该项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所发生的全部支出,作为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包括建筑费用、机器设备原价、其他为使在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所发生的必要支出以及在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前为该项目专门借款所发生的借款费用及占用的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费用。本公司在工程安装或建设完成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将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所建造的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但尚未办理竣工决算的固定资产,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之日起,根据工程预算、造价或者工程实际成本等,按估计的价值转入固定资产,并按本公司固定资
产折旧政策计提固定资产的折旧,待办理竣工决算后,再按实际成本调整原来的暂估价值,但不调整原已计提的折旧额。
23.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1、 借款费用资本化的确认原则
公司发生的借款费用,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成本;其他借款费用,在发生时根据其发生额确认为费用,计入当期损益。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是指需要经过相当长时间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才能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的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和存货等资产。
2、 借款费用资本化期间
资本化期间,指从借款费用开始资本化时点到停止资本化时点的期间,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的期间不包括在内。借款费用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开始资本化:
(1)资产支出已经发生,资产支出包括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以支付现金、转移非现金资产或者承担带息债务形式发生的支出;
(2)借款费用已经发生;
(3)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已经开始。当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借款费用停止资本化。
3、 暂停资本化期间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的非正常中断、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则借款费用暂停资本化;该项中断如是所购建或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必要的程序,则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在中断期间发生的借款费用确认为当期损益,直至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后借款费用继续资本化。
4、 借款费用资本化率、资本化金额的计算方法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借入的专门借款,以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借款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来确定借款费用的资本化金额。
对于为购建或者生产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而占用的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计算确定一般借款应予资本化的借款费用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加权平均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在资本化期间内,外币专门借款本金及利息的汇兑差额,予以资本化,计入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成本。除外币专门借款之外的其他外币借款本金及其利息所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4.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6. 无形资产
(1). 使用寿命及其确定依据、估计情况、摊销方法或复核程序
√适用 □不适用
1、 无形资产的计价方法
(1)公司取得无形资产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外购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购买价款、相关税费以及直接归属于使该项资产达到预定用途所发生的其他支出。
(2)后续计量
在取得无形资产时分析判断其使用寿命。对于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在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的期限内摊销;无法预见无形资产为企业带来经济利益期限的,视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
2、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估计情况
项目 | 预计使用寿命 | 依据 |
土地使用权 | 受益期 | 土地证登记使用年限 |
电脑软件 | 5年、10年 | 使用该软件产品的预期寿命周期 |
3、 无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2). 研发支出的归集范围及相关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进行研究与开发过程中发生的支出包括从事研发活动的人员的相关职工薪酬、耗用材料、相关折旧摊销费用等相关支出,并按以下方式进行归集:
在职工薪酬方面,研发人员工资、奖金、社保公积金、福利费等归集于职工薪酬,并按照研发人员实际参与项目研发情况,按工时分配至各研发项目;在材料投入方面,研发人员根据具体项目需要,经审批后进行领料或采购;在折旧及摊销方面,按研发专用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应折旧额、应摊销额计入研发费用中,房屋建筑物及其构建物等共用资产,根据比例分摊计入研发费用。
1、 划分研究阶段和开发阶段的具体标准
公司内部研究开发项目的支出分为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研究阶段:为获取并理解新的科学或技术知识等而进行的独创性的有计划调查、研究活动的阶段。开发阶段:在进行商业性生产或使用前,将研究成果或其他知识应用于某项计划或设计,以生产出新的或具有实质性改进的材料、装置、产品等活动的阶段。
2、 开发阶段支出资本化的具体条件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
27.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权资产、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油气资产等长期资产,于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减值迹象的,进行减值测试。减值测试结果表明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按其差额计提减值准备并计入减值损失。
可收回金额为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的较高者。资产减值准备按单项资产为基础计算并确认,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资产组是能够独立产生现金流入的最小资产组合。
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本公司进行商誉减值测试,对于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的账面价值,自购买日起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难以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的,将其分摊至相关的资产组组合。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是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在对包含商誉的相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时,如与商誉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存在减值迹象的,先对不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计算可收回金额,并与相关账面价值相比较,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然后对包含商誉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减值测试,比较其账面价值与可收回金额,如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至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之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各项费用的摊销期限及摊销方法为:
项目 | 摊销方法 | 摊销年限 |
排污权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10年 |
水权 | 受益期内平均摊销 | 25年 |
29. 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根据履行履约义务与客户付款之间的关系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合同资产或合同负债。本公司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义务列示为合同负债。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0. 职工薪酬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本公司为职工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
本公司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其中,非货币性福利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设定提存计划
本公司按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为职工缴纳基本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在职工为本公司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按以当地规定的缴纳基数和比例计算应缴纳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设定受益计划
本公司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减去设定受益计划资产公允价值所形成的赤字或盈余确认为一项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设定受益计划存在盈余的,本公司以设定受益计划的盈余和资产上限两项的孰低者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资产。
所有设定受益计划义务,包括预期在职工提供服务的年度报告期间结束后的十二个月内支付的义务,根据资产负债表日与设定受益计划义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国债或活跃市场上的高质量公司债券的市场收益率予以折现。
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服务成本和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并且在后续会计期间不转回至损益,在原设定受益计划终止时在权益范围内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部分全部结转至未分配利润。
在设定受益计划结算时,按在结算日确定的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现值和结算价格两者的差额,确认结算利得或损失。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公司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公司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本公司将其确认为预计负债:
(1)该义务是本公司承担的现时义务;
(2)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本公司;
(3)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预计负债按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的支出的最佳估计数进行初始计量。
在确定最佳估计数时,综合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对于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的,通过对相关未来现金流出进行折现后确定最佳估计数。
所需支出存在一个连续范围,且该范围内各种结果发生的可能性相同的,最佳估计数按照该范围内的中间值确定;在其他情况下,最佳估计数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 或有事项涉及单个项目的,按照最可能发生金额确定。
? 或有事项涉及多个项目的,按照各种可能结果及相关概率计算确定。
清偿预计负债所需支出全部或部分预期由第三方补偿的,补偿金额在基本确定能够收到时,作为资产单独确认,确认的补偿金额不超过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
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日对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有确凿证据表明该账面价值不能反映当前最佳估计数的,按照当前最佳估计数对该账面价值进行调整。
32. 股份支付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的股份支付是为了获取职工或其他方提供服务而授予权益工具或者承担以权益工具为基础确定的负债的交易。本公司的股份支付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1、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及权益工具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换取职工提供服务的,以授予职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量。对于授予后立即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授予日按照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对于授予后完成等待期内的服务或达到规定业绩条件才可行权的股份支付交易,在等待期内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根据对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最佳估计,按照授予日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相应增加资本公积。
如果修改了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条款,至少按照未修改条款的情况确认取得的服务。此外,任何增加所授予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修改,或在修改日对职工有利的变更,均确认取得服务的增加。
在等待期内,如果取消了授予的权益工具,则本公司对取消所授予的权益性工具作为加速行权处理,将剩余等待期内应确认的金额立即计入当期损益,同时确认资本公积。但是,如果授予新的权益工具,并在新权益工具授予日认定所授予的新权益工具是用于替代被取消的权益工具的,则以与处理原权益工具条款和条件修改相同的方式,对所授予的替代权益工具进行处理。
33.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4.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公司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或服务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合同中包含两项或多项履约义务的,本公司在合同开始日,按照各单项履约义务所承诺商品或服务的单独售价的相对比例,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本公司按照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计量收入。
交易价格是指本公司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本公司根据合同条款,结合其以往的习惯做法确定交易价格,并在确定交易价格时,考虑可变对价、合同中存在的重大融资成分、非现金对价、应付客户对价等因素的影响。本公司以不超过在相关不确定性消除时累计已确认收入极可能不会发生重大转回的金额确定包含可变对价的交易价格。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公司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并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履约义务,否则,属于在某一时点履行履约义务:
? 客户在本公司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公司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 客户能够控制本公司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 本公司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公司在整个合同期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
对于在某一时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该段时间内按照履约进度确认收入,但是,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的除外。本公司考虑商品或服务的性质,采用产出法或投入法确定履约进度。当履约进度不能合理确定时,已经发生的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本公司按照已经发生的成本金额确认收入,直到履约进度能够合理确定为止。对于在某一时点履行的履约义务,本公司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点确认收入。在判断客户是否已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本公司考虑下列迹象:
? 本公司就该商品或服务享有现时收款权利,即客户就该商品或服务负有现时付款义务。?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拥有该商品的法定所有权。?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实物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实物占有该商品。
? 本公司已将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转移给客户,即客户已取得该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 客户已接受该商品或服务等。
本公司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公司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公司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服务的,本公司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公司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
(1). 按照业务类型披露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内销: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外销:对以FOB、CIF、CFR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EXW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DDP、DPU、DAP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将货物交到客户指定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领用货物结算的客户,公司以客户领用货物后,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以上各交易方式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涉及不同收入确认方式及计量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合同成本包括合同履约成本与合同取得成本。本公司为履行合同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存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等相关准则规范范围的,在满足下列条件时作为合同履约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 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 该成本增加了本公司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 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
本公司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作为合同取得成本确认为一项资产。
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但是对于合同取得成本摊销期限未超过一年的,本公司在发生时将其计入当期损益。与合同成本有关的资产,其账面价值高于下列两项的差额的,本公司对超出部分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为资产减值损失:
1、因转让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预期能够取得的剩余对价;
2、为转让该相关商品或服务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
以前期间减值的因素之后发生变化,使得前述差额高于该资产账面价值的,本公司转回原已计提的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但转回后的资产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资产在转回日的账面价值。
36. 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1、 类型
政府补助,是本公司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本公司取得的、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政府补助文件规定的补助对象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或者补助对象的支出主要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本公司将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具体标准为:根据政府补助文件获得的政府补助全部或者主要用于补偿以后期间或已发生的费用或损失的政府补助,划分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对于政府文件未明确规定补助对象的,本公司将该政府补助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为:根据发放补助的政府部门出具的补充说明作为划分为与资产相关或与收益相关的判断依据。
2、 确认时点
政府补助在本公司能够满足其所附的条件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3、 会计处理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确认为递延收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本公司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用于补偿本公司已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相关的,计入其他收益;与本公司日常活动无关的,计入营业外收入)或冲减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
本公司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区分以下两种情况,分别进行会计处理:
(1)财政将贴息资金拨付给贷款银行,由贷款银行以政策性优惠利率向本公司提供贷款的,本公司以实际收到的借款金额作为借款的入账价值,按照借款本金和该政策性优惠利率计算相关借款费用。
(2)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公司的,本公司将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37.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除因企业合并和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包括其他综合收益)的交易或者事项产生的所得税外,本公司将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当期损益。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与其账面价值的差额(暂时性差异)计算确认。
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以未来期间很可能取得的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对于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除特殊情况外,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
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或递延所得税负债的特殊情况包括:
? 商誉的初始确认;
? 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未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交易或事项。
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公司能够控制该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当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期间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资产负债表日,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在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以抵销后的净额列示:
? 纳税主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
?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
38. 租赁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在合同开始日,本公司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如果合同中一方让渡了在一定期间内控制一项或多项已识别资产使用的权利以换取对价,则该合同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合同中同时包含多项单独租赁的,本公司将合同予以分拆,并分别各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承租人和出租人将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
作为承租方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进行简化处理的判断依据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使用权资产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本公司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公司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但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公司后续采用直线法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对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本公司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否则,租赁资产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之五、27长期资产减值”所述原则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2)租赁负债
在租赁期开始日,本公司对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以外的租赁确认租赁负债。租赁负债按照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租赁付款额包括:
固定付款额(包括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根据公司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公司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公司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本公司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但如果无法合理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则采用本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公司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当购买选择权、续租选择权或终止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或前述选择权的实际行权情况与原评估结果不一致的,本公司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 当实质固定付款额发生变动、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发生变动或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比率发生变动,本公司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但是,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3)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公司选择对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的,将相关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公司转租或预期转租租赁资产的,原租赁不属于低价值资产租赁。
(4)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公司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公司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公司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公司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作为出租方的租赁分类标准和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将租赁分为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融资租赁,是指无论所有权最终是否转移,但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经营租赁,是指除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本公司作为转租出租人时,基于原租赁产生的使用权资产对转租赁进行分类。
(1)经营租赁会计处理
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确认为租金收入。本公司将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分摊计入当期损益。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经营租赁发生变更的,公司自变更生效日起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与变更前租赁有关的预收或应收租赁收款额视为新租赁的收款额。
(2)融资租赁会计处理
在租赁开始日,本公司对融资租赁确认应收融资租赁款,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本公司对应收融资租赁款进行初始计量时,将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本公司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应收融资租赁款的终止确认和减值按照本附注“第十节之五、11金融工具”进行会计处理。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融资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公司将该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融资租赁的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本公司分别下列情形对变更后的租赁进行处理: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经营租赁的,本公司自租赁变更生效日开始将其作为一项新租赁进行会计处理,并以租赁变更生效日前的租赁投资净额作为租赁资产的账面价值;
? 假如变更在租赁开始日生效,该租赁会被分类为融资租赁的,本公司按照本附注“第十节之五、11金融工具”关于修改或重新议定合同的政策进行会计处理。
39.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安全生产费
公司按照财政部、应急部联合发布的《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资〔2022〕136号)的规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或当期损益,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使用提取的安全生产费时,属于费用性支出的,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形成固定资产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安全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确认为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
40.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3年起首次执行新会计准则或准则解释等涉及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的财务报表
□适用 √不适用
4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 | 计税依据 | 税率 |
增值税 | 按税法规定计算的销售货物和应税劳务收入为基础计算销项税额,在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额后,差额部分为应交增值税 | 19%、13%、6%、5%(注1、注2、注3、注4)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免抵的增值税计缴 | 5%、7%(注5) |
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免抵的增值税计缴 | 3%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按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及免抵的增值税计缴 | 2% |
企业所得税 | 按应纳税所得额计缴 | 15%、20%、25%、8.25%、16.5%、31.225% |
注1:公司及子公司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适用13%的增值税税率,子公司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适用6%的增值税税率。公司自营出口外销收入税率为零,按照“免、抵、退”办法核算应收出口退税。注2:利息收入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6%。注3:本公司发生出租不动产业务,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注4:子公司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适用19%的增值税税率。出口欧盟国家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零。注5:本公司及子公司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7%,子公司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为5%。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披露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 | 所得税税率(%) |
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15% |
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 | 20% |
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 | 20%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 | 25% |
DRAGO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 8.25%、16.5% |
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 | 20% |
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注) | 31.225%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25% |
注:子公司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适用其注册地德国杜塞尔多夫的所得税税收法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同时加征5.5%的团结附加税,适用的营业税税率为15.40%,因此综合所得税税率为31.225%。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号)有关规定,公司2021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自2021年起三年内企业所得税减按15%征收,2023年度所得税税率为15%。
2、根据香港《2018年税务(修订)(第3号)条例》,实施两级制利得税率,自2018/2019课税年度起降低法团及非法团业务(主要是合伙及独资经营业务)首二百万应评税利润的税率,分别降至8.25%(税务条例附表8所指明税率的一半)及7.5%(标准税率的一半),法团及非法团业务其后超过二百万元的应评税利润则分别继续按16.5%及标准税率15%征税。子公司DRAGON CHEMICALINTERNATIONAL (HK) LIMITED利得税税率,2023年度首二百万按照8.25%,超过二百万的应评税利润按16.5%执行。
3、子公司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属于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度其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库存现金 | 993.25 | 1,289.25 |
银行存款 | 1,194,463,335.94 | 255,889,785.65 |
其他货币资金 | 583,011.73 | 17,361,650.17 |
存放财务公司存款 | ||
合计 | 1,195,047,340.92 | 273,252,725.07 |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 | 39,728,310.59 | 22,698,394.28 |
其他说明无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506,160.00 | 7,982,931.95 |
财务公司承兑票据 | 855,000.00 | |
合计 | 7,361,160.00 | 7,982,931.95 |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票据 | 6,506,160.00 | |
商业承兑票据 | ||
合计 | 6,506,160.00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7,406,160.00 | 100.00 | 45,000.00 | 0.61 | 7,361,160.00 | 7,982,931.95 | 100.00 | 7,982,931.95 | ||
其中: | ||||||||||
银行承兑汇票 | 6,506,160.00 | 87.85 | 6,506,160.00 | 7,982,931.95 | 100.00 | 7,982,931.95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900,000.00 | 12.15 | 45,000.00 | 5.00 | 855,000.00 | |||||
合计 | 7,406,160.00 | 100.00 | 45,000.00 | / | 7,361,160.00 | 7,982,931.95 | 100.00 | / | / | 7,982,931.95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商业承兑汇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票据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银行承兑汇票 | 6,506,160.00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900,000.00 | 45,000.00 | 5.00 |
合计 | 7,406,160.00 | 45,000.00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票据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财务公司承兑汇票 | 45,000.00 | 45,000.00 | ||||
合计 | 45,000.00 | 45,000.00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票据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票据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37,475,514.90 | 151,839,434.13 |
1年以内小计 | 137,475,514.90 | 151,839,434.13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37,475,514.90 | 151,839,434.13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37,475,514.90 | 100.00 | 6,873,775.76 | 5.00 | 130,601,739.14 | 151,839,434.13 | 100.00 | 7,591,971.71 | 5.00 | 144,247,462.42 |
其中: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137,475,514.90 | 100.00 | 6,873,775.76 | 5.00 | 130,601,739.14 | 151,839,434.13 | 100.00 | 7,591,971.71 | 5.00 | 144,247,462.42 |
合计 | 137,475,514.90 | 100.00 | 6,873,775.76 | / | 130,601,739.14 | 151,839,434.13 | 100.00 | 7,591,971.71 | / | 144,247,462.4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137,475,514.90 | 6,873,775.76 | 5.00 |
合计 | 137,475,514.90 | 6,873,775.76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汇率变动 |
(+)) |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7,591,971.71 | -1,022,265.90 | 304,069.95 | 6,873,775.76 | ||
合计 | 7,591,971.71 | -1,022,265.90 | 304,069.95 | 6,873,775.76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27,073,809.56 | 27,073,809.56 | 19.69 | 1,353,690.48 | |
单位2 | 25,360,692.76 | 25,360,692.76 | 18.45 | 1,268,034.64 | |
单位3 | 20,390,918.23 | 20,390,918.23 | 14.83 | 1,019,545.91 | |
单位4 | 10,330,826.22 | 10,330,826.22 | 7.51 | 516,541.31 | |
单位5 | 8,733,402.56 | 8,733,402.56 | 6.35 | 436,670.13 | |
合计 | 91,889,649.33 | 91,889,649.33 | 66.84 | 4,594,482.47 |
其他说明以上欠款方余额按照集团口径统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合同资产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合同资产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合同资产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
(1). 应收款项融资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终止确认金额 | 期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2,001,137.11 | |
合计 | 2,001,137.11 |
(4).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各阶段划分依据和坏账准备计提比例无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款项融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款项融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款项融资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应收款项融资本期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本期新增 | 本期终止确认 | 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
银行承兑汇票 | 14,119,011.14 | 14,119,011.14 | ||||
合计 | 14,119,011.14 | 14,119,011.14 |
(8).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比例(%) | |
1年以内 | 1,849,575.98 | 99.50 | 5,129,217.66 | 99.13 |
1至2年 | 9,300.08 | 0.50 | 6,946.55 | 0.13 |
2至3年 | 38,158.80 | 0.74 | ||
3年以上 | ||||
合计 | 1,858,876.06 | 100.00 | 5,174,323.01 | 100.00 |
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无
(2). 按预付对象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预付款项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单位1 | 300,188.81 | 16.15 |
单位2 | 230,536.94 | 12.40 |
单位3 | 112,405.25 | 6.05 |
单位4 | 110,000.00 | 5.92 |
单位5 | 101,800.35 | 5.48 |
合计 | 854,931.35 | 46.00 |
其他说明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8,101,888.45 | 7,109,348.63 |
合计 | 8,101,888.45 | 7,109,348.63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7,565,134.93 | 6,846,137.15 | |
1年以内小计 | 7,565,134.93 | 6,846,137.15 |
1至2年 | 799,369.20 | 68,024.66 |
2至3年 | 5,000.03 | 566,573.00 |
3年以上 | 3,965,914.16 | 4,485,460.09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12,335,418.32 | 11,966,194.90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代缴款 | 149,984.08 | 274,383.92 |
备用金 | 6,322.03 | 117,419.91 |
保证金 | 4,048,202.30 | 2,868,717.59 |
应退税款 | 6,984,521.67 | 8,013,793.26 |
押金 | 242,800.00 | 255,774.45 |
其他 | 903,588.24 | 436,105.77 |
合计 | 12,335,418.32 | 11,966,194.90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4,856,846.27 | 4,856,846.27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843,905.58 | -843,905.5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220,589.18 | 220,589.18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233,529.87 | 4,233,529.87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汇率变动(+)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4,856,846.27 | -843,905.58 | 220,589.18 | 4,233,529.87 | ||
合计 | 4,856,846.27 | -843,905.58 | 220,589.18 | 4,233,529.87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5,460,298.36 | 44.27 | 应退税款 | 1年以内 | |
单位2 | 1,669,679.97 | 13.54 | 保证金 | 3年以上 | 1,669,679.97 |
单位3 | 1,524,223.31 | 12.36 | 应退税款 | 3年以上 | 1,524,223.31 |
单位4 | 1,000,000.00 | 8.11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单位5 | 618,912.00 | 5.02 | 保证金 | 1-2年 | 123,782.40 |
合计 | 10,273,113.64 | 83.30 | / | / | 3,367,685.68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存货跌价准备/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原材料 | 27,216,009.51 | 834,725.30 | 26,381,284.21 | 29,375,671.78 | 753,247.93 | 28,622,423.85 |
在产品 | 17,924,324.30 | 17,924,324.30 | 22,836,144.83 | 22,836,144.83 | ||
库存商品 | 189,759,933.86 | 10,957,807.30 | 178,802,126.56 | 145,876,635.24 | 10,118,982.10 | 135,757,653.14 |
发出商品 | 10,998,780.81 | 10,998,780.81 | 8,885,266.27 | 8,885,266.27 | ||
周转材料 | 10,882,500.37 | 10,882,500.37 | 9,939,454.76 | 9,939,454.76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在途物资 | 7,423,296.50 | 7,423,296.50 | ||||
委托加工物资 | 6,508,401.03 | 6,508,401.03 | 3,295,109.91 | 3,295,109.91 | ||
合计 | 263,289,949.88 | 11,792,532.60 | 251,497,417.28 | 227,631,579.29 | 10,872,230.03 | 216,759,349.26 |
(2). 存货跌价准备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其他 | 转回或转销 | 其他 | |||
原材料 | 753,247.93 | 536,526.80 | 455,049.43 | 834,725.30 | ||
在产品 | ||||||
库存商品 | 10,118,982.10 | 1,533,915.60 | 695,090.40 | 10,957,807.30 | ||
周转材料 | ||||||
消耗性生物资产 | ||||||
合同履约成本 | ||||||
合计 | 10,872,230.03 | 2,070,442.40 | 1,150,139.83 | 11,792,532.60 |
本期转回或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标准
□适用 √不适用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的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及其计算标准和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期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1).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的其他说明无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合同取得成本 | ||
应收退货成本 | ||
待认证进项税额 | 965,028.55 | |
未交增值税 | 5,235,711.36 | 43,506.54 |
预交所得税 | 307,445.93 | 134,554.91 |
待取得抵扣凭证的进项税额 | 780,000.00 | |
上市申报费用 | 4,532,075.46 | |
合计 | 6,323,157.29 | 5,675,165.46 |
其他说明无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的核销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减值准备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债权投资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情况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债权投资的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长期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长期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1). 长期股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期存在终止确认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 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投资性房地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 固定资产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固定资产 | 264,365,676.55 | 285,440,853.45 |
固定资产清理 | ||
合计 | 264,365,676.55 | 285,440,853.4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机器设备 | 运输工具 | 通用设备 | 固定资产装修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180,075,006.75 | 272,831,008.58 | 3,205,854.88 | 14,670,494.59 | 4,106,430.43 | 474,888,795.23 |
2.本期增加金额 | 3,638,565.47 | 9,005,518.13 | 375,648.05 | 2,091,879.08 | 105,696.12 | 15,217,306.85 |
(1)购置 | 1,583,817.57 | 346,320.62 | 2,080,626.08 | 4,010,764.27 | ||
(2)在建工程转入 | 3,638,565.47 | 7,421,700.56 | 105,696.12 | 11,165,962.15 | ||
(3)企业合并增加 | ||||||
是—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29,327.43 | 11,253.00 | 40,580.4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5,757,837.23 | 3,199,309.68 | 352,913.66 | 9,310,060.57 | ||
(1)处置或报废 | 5,757,837.23 | 3,199,309.68 | 352,913.66 | 9,310,060.57 | ||
4.期末余额 | 177,955,734.99 | 278,637,217.03 | 3,581,502.93 | 16,409,460.01 | 4,212,126.55 | 480,796,041.51 |
二、累计折旧 |
1.期初余额 | 47,403,312.94 | 89,457,282.67 | 2,153,131.73 | 7,895,423.01 | 1,060,261.08 | 147,969,411.43 |
2.本期增加金额 | 6,834,654.45 | 23,105,201.81 | 443,369.90 | 2,292,118.73 | 683,543.86 | 33,358,888.75 |
(1)计提 | 6,834,654.45 | 23,105,201.81 | 433,592.55 | 2,282,149.15 | 683,543.86 | 33,339,141.82 |
2)外币报表折算差额 | 9,777.35 | 9,969.58 | 19,746.93 | |||
3.本期减少金额 | 1,256,550.59 | 1,772,101.21 | 341,526.85 | 3,370,178.65 | ||
(1)处置或报废 | 1,256,550.59 | 1,772,101.21 | 341,526.85 | 3,370,178.65 | ||
4.期末余额 | 52,981,416.80 | 110,790,383.27 | 2,596,501.63 | 9,846,014.89 | 1,743,804.94 | 177,958,121.53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36,916,740.30 | 3,420,529.68 | 1,141,260.37 | 41,478,530.3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2,951,648.70 | 54,638.22 | 3,006,286.92 | |||
( | 2,951,648.70 | 54,638.22 | 3,006,286.92 |
1)处置或报废 | ||||||
4.期末余额 | 33,965,091.60 | 3,365,891.46 | 1,141,260.37 | 38,472,243.43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91,009,226.59 | 164,480,942.30 | 985,001.30 | 6,563,445.12 | 1,327,061.24 | 264,365,676.55 |
2.期初账面价值 | 95,754,953.51 | 179,953,196.23 | 1,052,723.15 | 6,775,071.58 | 1,904,908.98 | 285,440,853.45 |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原值 | 累计折旧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备注 |
房屋及建筑物 | 47,639,800.43 | 10,561,548.99 | 33,965,091.60 | 3,113,159.84 | |
专用设备 | 10,848,315.11 | 6,557,819.63 | 3,124,311.55 | 1,166,183.93 | |
运输设备 | 741,282.05 | 699,953.52 | 41,328.53 | ||
通用设备 | 709,178.26 | 550,831.06 | 158,347.20 | ||
固定资产装修 | 1,534,714.25 | 393,453.88 | 1,141,260.37 | ||
合计 | 61,473,290.10 | 18,763,607.08 | 38,230,663.52 | 4,479,019.50 |
(3).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账面价值 |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
房屋及建筑物-仓库三、四及门卫 | 580,940.80 | 未取得规划许可证,无法办理产权证书 |
房屋及建筑物-内蒙古鼎利一期厂房 | 27,759,789.51 | 正在办理中 |
(5). 固定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在建工程 | 164,787,231.09 | 69,476,470.52 |
工程物资 | ||
合计 | 164,787,231.09 | 69,476,470.5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在安装设备 | 17,419,160.95 | 17,419,160.95 | 3,149,220.82 | 3,149,220.82 | ||
年产500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助剂项目 | 26,507,693.41 | 26,507,693.41 | 16,127,707.07 | 16,127,707.07 |
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工程项目 | 119,872,361.17 | 119,872,361.17 | 50,199,542.63 | 50,199,542.63 | ||
其他零星工程 | 988,015.56 | 988,015.56 | ||||
合计 | 164,787,231.09 | 164,787,231.09 | 69,476,470.52 | 69,476,470.52 |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期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预算数 | 期初 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转入固定资产金额 | 本期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 余额 | 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 | 工程进度 | 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 | 其中:本期利息资本化金额 | 本期利息资本化率(%) | 资金来源 |
在安装设备 | 3,149,220.82 | 17,915,310.91 | 3,645,370.78 | 17,419,160.95 | 在安装 | 自筹 | ||||||
年产500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助剂项目 | 173,673,086.49 | 16,127,707.07 | 15,725,020.76 | 5,164,377.95 | 180,656.47 | 26,507,693.41 | 86.84 | 在建 | 自筹 | |||
年产1,320吨特种材料单体及美发助剂工程项目 | 406,090,700.00 | 50,199,542.63 | 69,672,818.54 | 119,872,361.17 | 29.52 | 在建 | 753,093.98 | 753,093.98 | 3.40 | 募集资金、自筹 | ||
合计 | 579,763,786.49 | 69,476,470.52 | 103,313,150.21 | 8,809,748.73 | 180,656.47 | 163,799,215.53 | 753,093.98 | 753,093.98 |
(3). 本期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在建工程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1) 油气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油气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5、 使用权资产
(1) 使用权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房屋及建筑物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4,676,035.01 | 4,676,035.01 |
2.本期增加金额 | 2,956,676.88 | 2,956,676.88 |
—新增租赁 | 2,899,109.56 | 2,899,109.56 |
—汇率变动 | 57,567.32 | 57,567.32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32,203.39 | 2,632,203.39 |
—到期终止 | 2,632,203.39 | 2,632,203.39 |
4.期末余额 | 5,000,508.50 | 5,000,508.50 |
二、累计折旧 | ||
1.期初余额 | 3,237,188.67 | 3,237,188.67 |
2.本期增加金额 | 1,611,151.41 | 1,611,151.41 |
(1)计提 | 1,574,693.42 | 1,574,693.42 |
(2)汇率变动 | 36,457.99 | 36,457.99 |
3.本期减少金额 | 2,632,203.39 | 2,632,203.39 |
(1)处置 |
(2)到期终止 | 2,632,203.39 | 2,632,203.39 |
4.期末余额 | 2,216,136.69 | 2,216,136.69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2,784,371.81 | 2,784,371.81 |
2.期初账面价值 | 1,438,846.34 | 1,438,846.34 |
(2) 使用权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土地使用权 | 专利权 | 非专利技术 | 电脑软件 | 合计 |
一、账面原值 | |||||
1.期初余额 | 78,192,676.61 | 2,939,765.04 | 81,132,441.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4,863.29 | 73,154.11 | 78,017.40 | ||
(1)购置 | 4,863.29 | 73,154.11 | 78,017.40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78,197,539.90 | 3,012,919.15 | 81,210,459.05 | ||
二、累计摊销 | |||||
1.期初余额 | 8,733,164.78 | 1,319,561.87 | 10,052,726.65 | ||
2.本期增加金额 | 1,580,948.94 | 185,745.26 | 1,766,694.20 | ||
(1)计提 | 1,580,948.94 | 185,745.26 | 1,766,694.20 | ||
3.本期减少金 |
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10,314,113.72 | 1,505,307.13 | 11,819,420.85 | ||
三、减值准备 | |||||
1.期初余额 | |||||
2.本期增加金额 | |||||
(1)计提 | |||||
3.本期减少金额 | |||||
(1)处置 | |||||
4.期末余额 | |||||
四、账面价值 | |||||
1.期末账面价值 | 67,883,426.18 | 1,507,612.02 | 69,391,038.20 | ||
2.期初账面价值 | 69,459,511.83 | 1,620,203.17 | 71,079,715.00 |
期末无形资产无通过公司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发生变化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可收回金额的具体确定方法
可收回金额按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可收回金额按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
□适用 √不适用
前述信息与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的信息或外部信息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以前年度减值测试采用信息与当年实际情况明显不一致的差异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业绩承诺及对应商誉减值情况
形成商誉时存在业绩承诺且报告期或报告期上一期间处于业绩承诺期内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8、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金额 | 本期摊销金额 | 其他减少金额 | 期末余额 |
排污权 | 3,083,294.30 | 444,934.20 | 2,638,360.10 | ||
水权 | 1,571,348.96 | 67,584.96 | 22,528.32 | 1,481,235.68 | |
合计 | 4,654,643.26 | 512,519.16 | 22,528.32 | 4,119,595.78 |
其他说明:
无
29、 递延所得税资产/ 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资产 | |
资产减值准备 | 20,733,719.75 | 4,494,910.56 | 21,154,340.87 | 4,979,976.81 |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 | 37,555,456.05 | 10,893,012.51 | 48,601,857.87 | 14,025,575.33 |
可抵扣亏损 | 20,454,420.58 | 5,113,605.15 | 14,486,492.89 | 3,621,623.22 |
递延收益 | 6,984,860.33 | 1,315,929.05 | 4,257,900.00 | 921,785.00 |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 2,424,031.00 | 427,493.10 | ||
公允价值变动 | 3,144,600.00 | 471,690.00 | ||
合计 | 91,297,087.71 | 22,716,640.37 | 88,500,591.63 | 23,548,960.36 |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递延所得税 负债 | |
非同一控制企业合并资产评估增值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未实现汇兑收益 | 2,013,635.01 | 646,704.17 | 5,637,362.78 | 1,784,694.30 |
固定资产加速折旧 | 503,166.54 | 75,474.98 | 569,655.66 | 85,448.35 |
新租赁准则税会差异 | 2,784,371.81 | 488,369.46 | ||
合计 | 5,301,173.36 | 1,210,548.61 | 6,207,018.44 | 1,870,142.65 |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末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末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 | 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期初余额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210,548.61 | 21,506,091.76 | 1,870,142.65 | 21,678,817.71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210,548.61 | 1,870,142.65 |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40,683,361.91 | 43,645,237.49 |
可抵扣亏损 | 97,993,593.88 | 172,627,318.91 |
合计 | 138,676,955.79 | 216,272,556.40 |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 | 期末金额 | 期初金额 | 备注 |
2023 | 86,299,984.51 | ||
2024 | 29,349,992.96 | 29,349,992.96 | |
2025 | 19,888,328.05 | 19,888,328.05 | |
2026 | 16,302,652.00 | 16,302,652.00 | |
2027 | 20,786,361.39 | 20,786,361.39 | |
2028 | 11,666,259.48 | ||
合计 | 97,993,593.88 | 172,627,318.91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0、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预付设备款 | 1,813,102.37 | 1,813,102.37 | 3,758,395.31 | 3,758,395.31 | ||
合计 | 1,813,102.37 | 1,813,102.37 | 3,758,395.31 | 3,758,395.31 |
其他说明:
无
31、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限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 | 期初 |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受限类型 | 受限情况 | |
货币资金 | 580,000.00 | 580,000.00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17,354,175.00 | 17,354,175.00 | 质押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借款保证金 |
应收票据 | 6,506,160.00 | 6,506,160.00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7,982,931.95 | 7,982,931.95 | 未终止确认的银行承兑汇票 | ||
存货 |
固定资产 | 79,985,918.17 | 52,038,500.49 | 抵押 | 借款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79,985,918.17 | 55,834,790.87 | 抵押 | 借款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无形资产 | 61,641,613.18 | 54,604,746.23 | 抵押 | 借款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29,251,303.44 | 24,102,676.09 | 抵押 | 借款抵押、开立银行承兑汇票 |
在建工程 | 81,585,468.03 | 81,585,468.03 | 抵押 | 借款抵押 | 12,374,566.99 | 12,374,566.99 | 抵押 | 借款抵押 |
合计 | 230,299,159.38 | 195,314,874.75 | 146,948,895.55 | 117,649,140.90 |
其他说明:
无
32、 短期借款
(1). 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质押借款 | 23,000,000.00 | |
抵押借款 | 6,005,194.44 | 25,797,488.51 |
信用借款 | 1,000,000.00 | |
抵押兼质押借款 | 4,800,000.00 | |
合计 | 7,005,194.44 | 53,597,488.51 |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2). 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3、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期末余额 | 指定的理由和依据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 | |
其中: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 | |
/ | |||
合计 | 3,144,600.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银行承兑汇票 | 8,412,797.63 | 20,991,750.00 |
合计 | 8,412,797.63 | 20,991,750.00 |
本期末已到期未支付的应付票据总额为0 元。
36、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以内(含1年) | 84,314,875.99 | 90,331,297.60 |
1至2年(含2年) | 1,469,381.37 | 1,806,901.97 |
2至3年(含3年) | 1,520,214.73 | 480,007.95 |
3年以上 | 2,290,824.94 | 1,946,897.90 |
合计 | 89,595,297.03 | 94,565,105.42 |
(2).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7、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预收货款 | 3,478,180.67 | 7,930,161.54 |
合计 | 3,478,180.67 | 7,930,161.54 |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合同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短期薪酬 | 16,720,855.79 | 97,974,891.78 | 97,519,562.04 | 17,176,185.53 |
二、离职后福利-设定提存计划 | 309,985.04 | 6,124,913.15 | 5,865,609.18 | 569,289.01 |
三、辞退福利 | 32,434.80 | 556,331.59 | 588,766.39 | |
合计 | 17,063,275.63 | 104,656,136.52 | 103,973,937.61 | 17,745,474.54 |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 | 16,281,051.86 | 86,377,200.23 | 85,916,950.22 | 16,741,301.87 |
二、职工福利费 | 3,856,762.09 | 3,856,762.09 | ||
三、社会保险费 | 230,885.04 | 4,025,323.72 | 4,002,269.24 | 253,939.52 |
其中:医疗保险费 | 211,644.58 | 3,707,165.56 | 3,693,147.90 | 225,662.24 |
工伤保险费 | 19,240.46 | 318,158.16 | 309,121.34 | 28,277.28 |
四、住房公积金 | 136,626.00 | 2,049,039.00 | 2,046,951.00 | 138,714.00 |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 | 72,292.89 | 1,666,566.74 | 1,696,629.49 | 42,230.14 |
合计 | 16,720,855.79 | 97,974,891.78 | 97,519,562.04 | 17,176,185.53 |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1、基本养老保险 | 299,295.92 | 5,893,205.78 | 5,642,844.48 | 549,657.22 |
2、失业保险费 | 10,689.12 | 231,707.37 | 222,764.70 | 19,631.79 |
合计 | 309,985.04 | 6,124,913.15 | 5,865,609.18 | 569,289.01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增值税 | 569,025.99 | 4,291,219.83 |
企业所得税 | 11,971,571.17 | 13,661,831.24 |
个人所得税 | 224,746.88 | 116,408.11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124,623.19 | 308,672.72 |
房产税 | 827,831.99 | 821,023.48 |
教育费附加 | 53,409.94 | 143,281.1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35,606.62 | 95,520.80 |
土地使用税 | 529,892.55 | 32,472.55 |
印花税 | 10,901.73 | 23,470.61 |
环境保护税 | 84,974.83 | |
水利建设专项基金 | 2,835.56 | 6,123.09 |
合计 | 14,350,445.62 | 19,584,998.45 |
其他说明:
无
41、 其他应付款
(1).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利息 | ||
应付股利 | ||
其他应付款 | 6,257,153.00 | 23,303,793.96 |
合计 | 6,257,153.00 | 23,303,793.96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利息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逾期的重要应付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应付股利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应付款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保证金 | 124,631.25 | 219,831.25 |
代扣代缴款 | 102,468.56 | 115,483.78 |
资金往来款 | 22,771,458.33 | |
押金 | 101,600.00 | 81,300.00 |
其他 | 362,404.88 | 115,720.60 |
IPO发行费用 | 5,566,048.31 | |
合计 | 6,257,153.00 | 23,303,793.96 |
账龄超过1年或逾期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2、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3、 1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1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 | 1,133,576.44 | |
1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 | 1,465,279.27 | 628,150.41 |
合计 | 2,598,855.71 | 628,150.41 |
其他说明:
无
44、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待转销项税 | 19,619.62 | 247,894.88 |
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 6,506,160.00 | 7,982,931.95 |
合计 | 6,525,779.62 | 8,230,826.83 |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5、 长期借款
(1). 长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抵押借款 | 52,458,922.35 | |
合计 | 52,458,922.35 |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无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债券的具体情况:(不包括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转股权会计处理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7、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付租赁款 | 958,751.74 | 518,169.52 |
合计 | 958,751.74 | 518,169.52 |
其他说明:
无
48、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49、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0、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1、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形成原因 |
政府补助 | 4,257,900.00 | 3,106,252.00 | 379,291.67 | 6,984,860.33 | 与资产相关 |
合计 | 4,257,900.00 | 3,106,252.00 | 379,291.67 | 6,984,860.33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2、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53、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期初余额 | 本次变动增减(+、一) | 期末余额 | |||||
发行 新股 | 送股 | 公积金 转股 | 其他 | 小计 | |||
股份总数 | 176,640,000.00 | 58,880,000.00 | 58,880,000.00 | 235,520,000.00 |
其他说明:
根据公司2021年9月10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2023年2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2023年9月6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2021年9月26日召开的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2023年9月21日召开的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和修改后的章程规定,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3]1777号《关于同意浙江鼎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文同意注册,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58,880,000.00元,变更后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35,520,000.00元。截至2023年12月22日止,公司实际已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8,880,000股,发行价格16.8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89,184,000.00元,扣除总发行费用121,434,164.8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67,749,835.19元,其中注册资本人民币58,880,000.00元,资本溢价人民币808,869,835.19元。此次变更业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3年12月22日出具信会师报字[2023]第ZF11362号验资报告。
54、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5、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资本溢价(股本溢价) | 412,720,814.73 | 808,989,590.62 | 1,221,710,405.35 |
其他资本公积 | 8,890,468.12 | 2,611,526.72 | 11,501,994.84 | |
合计 | 421,611,282.85 | 811,601,117.34 | 1,233,212,400.19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1、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变动说明:
(1)本期资本溢价(股本溢价)增加808,869,835.19元详见第十节之七、53股本。
(2)立即行权的股份支付确认增加资本公积-股本溢价119,755.43元。
2、本期其他资本公积变动说明:
2023年分摊确认股份支付增加其他资本公积2,611,526.72元。
56、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 余额 | 本期发生金额 | 期末 余额 | |||||
本期所得税前发生额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损益 | 减:前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当期转入留存收益 | 减:所得税费用 | 税后归属于母公司 | 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 |||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中: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变动额 | ||||||||
权益法下不能转 |
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企业自身信用风险公允价值变动 | ||||||||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84,379.00 | 151,517.67 | 121,214.14 | 30,303.53 | 205,593.14 | |||
其中:权益法下可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 ||||||||
其他债权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 ||||||||
金融资 |
产重分类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额 | ||||||||
其他债权投资信用减值准备 | ||||||||
现金流量套期储备 |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 84,379.00 | 151,517.67 | 121,214.14 | 30,303.53 | 205,593.14 | |||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 | 84,379.00 | 151,517.67 | 121,214.14 | 30,303.53 | 205,593.14 |
其他说明,包括对现金流量套期损益的有效部分转为被套期项目初始确认金额调整:
无
58、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安全生产费 | 7,680,541.99 | 7,367,797.76 | 6,307,263.94 | 8,741,075.81 |
合计 | 7,680,541.99 | 7,367,797.76 | 6,307,263.94 | 8,741,075.81 |
其他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无
59、 盈余公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法定盈余公积 | 27,771,383.87 | 14,581,012.65 | 42,352,396.52 | |
合计 | 27,771,383.87 | 14,581,012.65 | 42,352,396.52 |
盈余公积说明,包括本期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公司按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60、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 | 上期 |
调整前上期末未分配利润 | 217,518,194.23 | 81,899,178.24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合计数(调增+,调减-) | ||
调整后期初未分配利润 | 217,518,194.23 | 81,899,178.24 |
加:本期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 174,068,339.43 | 150,660,767.19 |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 14,581,012.65 | 15,041,751.20 |
提取任意盈余公积 | ||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应付普通股股利 | ||
转作股本的普通股股利 | ||
期末未分配利润 | 377,005,521.01 | 217,518,194.23 |
调整期初未分配利润明细:
1、由于《企业会计准则》及其相关新规定进行追溯调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2、由于会计政策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3、由于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4、由于同一控制导致的合并范围变更,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5、其他调整合计影响期初未分配利润0 元。
6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736,373,146.97 | 437,649,569.99 | 826,418,586.95 | 572,684,607.23 |
其他业务 | 5,176,448.98 | 4,802,682.40 | 4,341,985.17 | 3,725,438.66 |
合计 | 741,549,595.95 | 442,452,252.39 | 830,760,572.12 | 576,410,045.89 |
营业收入明细: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客户合同产生的收入 | 741,549,595.95 | 830,760,572.12 |
合计 | 741,549,595.95 | 830,760,572.1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染发剂原料 、植保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736,373,146.97 | 437,649,569.99 |
其他收入 | 5,176,448.98 | 4,802,682.40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741,549,595.95 | 442,452,252.39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741,549,595.95 | 442,452,252.39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内销: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外销:对以FOB、CIF、CFR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EXW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DDP、DPU、DAP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将货物交到客户指定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领用货物结算的客户,公司以客户领用货物后,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以上各交易方式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以上各交易方式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2、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城市维护建设税 | 2,733,890.76 | 2,406,062.78 |
教育费附加 | 1,171,667.48 | 1,038,976.99 |
地方教育费附加 | 781,111.64 | 692,651.29 |
房产税 | 1,413,708.46 | 1,368,313.12 |
土地使用税 | 860,274.32 | 401,758.49 |
车船使用税 | 16,356.27 | 720.00 |
印花税 | 391,613.78 | 392,873.35 |
环境保护税 | 5,938.90 | 9,899.28 |
水利建设基金 | 10,094.19 | 27,076.97 |
合计 | 7,384,655.80 | 6,338,332.27 |
其他说明:
无
63、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支出 | 8,474,132.45 | 8,085,089.53 |
保险费 | 988,886.56 | 481,559.75 |
仓储费 | 651,157.04 | 551,547.06 |
股份支付 | 302,051.71 | 313,199.08 |
差旅费 | 469,371.10 | 215,422.92 |
办公费 | 72,174.03 | 129,709.39 |
业务招待费 | 291,518.88 | 214,345.40 |
佣金 | 393,810.99 | 376,131.42 |
邮电费 | 284,101.02 | 357,754.08 |
检测费 | 646,925.25 | 201,963.32 |
折旧摊销 | 311,482.35 | 308,959.05 |
其他 | 1,039,827.17 | 819,154.49 |
合计 | 13,925,438.55 | 12,054,835.49 |
其他说明:
无
64、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人工支出 | 24,838,284.51 | 23,520,575.52 |
停产损失 | 1,000,686.83 | 2,347,355.29 |
股份支付 | 1,404,426.81 | 2,198,477.77 |
折旧摊销 | 6,075,084.69 | 6,053,290.46 |
保险费 | 257,609.45 | 256,311.97 |
业务招待费 | 1,279,723.71 | 1,073,868.97 |
差旅费 | 555,548.55 | 658,395.63 |
水电费 | 282,123.08 | 281,662.99 |
办公费 | 191,166.82 | 358,401.74 |
中介机构费用 | 3,663,408.24 | 2,597,601.55 |
咨询费 | 872,797.02 | 803,097.76 |
其他 | 3,464,593.56 | 1,741,983.69 |
合计 | 43,885,453.27 | 41,891,023.34 |
其他说明:
无
65、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15,025,577.45 | 15,519,034.74 |
股份支付 | 1,213,300.76 | 991,944.25 |
职工薪酬 | 15,262,216.14 | 16,871,049.64 |
折旧摊销 | 884,320.32 | 728,119.43 |
合计 | 32,385,414.67 | 34,110,148.06 |
其他说明:
无
66、 财务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利息费用 | 2,073,584.86 | 6,079,039.42 |
其中:租赁负债利息费用 | 83,515.76 | 66,276.56 |
减:利息收入 | 4,542,986.36 | 3,226,161.37 |
汇兑损益 | -10,778,271.67 | -17,547,687.79 |
其他 | 379,790.26 | 412,939.94 |
合计 | -12,867,882.91 | -14,281,869.80 |
其他说明:
无
67、 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按性质分类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政府补助 | 2,996,795.08 | 3,242,797.68 |
代扣个人所得税手续费 | 30,025.44 | 34,843.55 |
直接减免的增值税 | 144,050.00 | |
合计 | 3,170,870.52 | 3,277,641.23 |
其他说明:
无
68、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08,950.00 | -219,588.95 |
合计 | -1,708,950.00 | -219,588.95 |
其他说明:
无
69、 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0、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产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的来源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2,422,800.00 | |
合计 | -2,422,800.00 |
其他说明:
无
71、 信用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应收票据坏账损失 | 45,000.00 | |
应收账款坏账损失 | -1,022,265.90 | 1,751,037.66 |
其他应收款坏账损失 | -843,905.58 | 530,128.26 |
合计 | -1,821,171.48 | 2,281,165.92 |
其他说明:
无
72、 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存货跌价损失及合同履约成本减值损失 | 2,070,442.40 | 1,163,401.53 |
合计 | 2,070,442.40 | 1,163,401.53 |
其他说明:
无
73、 资产处置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转让收益 | 11,433.94 | 11,433.94 | |
合计 | 11,433.94 | 11,433.94 |
其他说明:
无
74、 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合计 | 57,537.46 | 102,761.75 | 57,537.46 |
政府补助 | 2,500,000.00 | ||
其他 | 100,240.29 | 11,969.01 | 100,240.29 |
合计 | 157,777.75 | 2,614,730.76 | 157,777.75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5、 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合计 | 2,171,811.12 | 3,457,733.73 | 2,171,811.12 |
对外捐赠 | 150,000.00 | 100,000.00 | 150,000.00 |
罚款滞纳金支出 | 125,564.31 | 50,477.42 | 125,564.31 |
其他 | 530,010.95 | 34,458.59 | 530,010.95 |
合计 | 2,977,386.38 | 3,642,669.74 | 2,977,386.38 |
其他说明:
无
76、 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36,258,400.14 | 31,492,901.56 |
递延所得税费用 | 270,697.03 | -11,862,281.64 |
合计 | 36,529,097.17 | 19,630,619.92 |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利润总额 | 210,365,939.09 |
按法定/适用税率计算的所得税费用 | 31,554,890.86 |
子公司适用不同税率的影响 | 8,464,148.29 |
调整以前期间所得税的影响 | |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 | |
不可抵扣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 | 889,682.32 |
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
本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或可抵扣亏损的影响 | 2,146,311.02 |
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 | -93,495.53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6,432,439.79 |
所得税费用 | 36,529,097.17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详见第十节之七、57其他综合收益
78、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036,024.12 | 1,509,850.30 |
政府补助 | 5,075,705.41 | 6,960,679.15 |
利息收入 | 4,542,986.36 | 3,226,161.37 |
其他 | 130,265.73 | 46,812.56 |
合计 | 11,784,981.62 | 11,743,503.38 |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1,960,212.82 | 2,245,831.07 |
研究开发费 | 15,025,577.45 | 15,519,034.74 |
业务招待费 | 1,571,242.59 | 1,288,214.37 |
差旅费 | 1,024,919.65 | 873,818.55 |
办公费 | 263,340.85 | 488,111.13 |
保险费 | 1,246,496.01 | 737,871.72 |
仓储费 | 651,157.04 | 551,547.06 |
中介机构费用 | 2,701,112.32 | 2,260,087.79 |
停工损失 | 397,708.47 | 1,140,525.07 |
咨询费 | 872,797.02 | 608,758.14 |
其他 | 7,690,916.40 | 4,326,471.54 |
合计 | 33,405,480.62 | 30,040,271.18 |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2). 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无收到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 | 119,233,691.78 | 68,982,048.68 |
合计 | 119,233,691.78 | 68,982,048.68 |
支付的重要的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无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3). 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借款保证金 | 9,740,000.00 | |
合计 | 9,740,000.00 |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往来款 | 24,058,958.33 |
收购子公司少数股东股权款 | 1,008,090.00 | |
偿还租赁负债 | 1,727,423.25 | 1,418,982.50 |
借款保证金 | 9,740,000.00 | |
上市申报费用 | 24,287,849.04 | 4,532,075.46 |
合计 | 50,074,230.62 | 16,699,147.96 |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说明:
无
筹资活动产生的各项负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现金变动 | 非现金变动 | |||
短期借款 | 53,597,488.51 | 7,999,844.44 | 5,350.00 | 53,772,040.00 | 825,448.51 | 7,005,194.44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28,150.41 | 1,132,400.00 | 1,506,112.35 | 667,807.05 | 2,598,855.71 | |
长期借款 | 52,404,479.89 | 54,442.46 | 52,458,922.35 | |||
其他应付款-上市申报费用 | 34,385,972.81 | 24,287,849.04 | 4,532,075.46 | 5,566,048.31 | ||
其他应付款- | 22,771,458.33 | 1,287,500.00 | 24,058,958.33 |
往来款 | ||||||
租赁负债 | 518,169.52 | 2,948,884.69 | 1,059,616.20 | 1,448,686.27 | 958,751.74 | |
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3,144,600.00 | ||||
合计 | 77,515,266.77 | 95,922,697.14 | 8,946,889.50 | 103,846,270.62 | 6,806,210.24 | 71,732,372.55 |
(4). 以净额列报现金流量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不涉及当期现金收支、但影响企业财务状况或在未来可能影响企业现金流量的重大活动及财
务影响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购建长期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29,978,814.45元。
79、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净利润 | 173,836,841.92 | 153,192,982.80 |
加:资产减值准备 | 2,070,442.40 | 1,163,401.53 |
信用减值损失 | -1,821,171.48 | 2,281,165.92 |
固定资产折旧、油气资产折耗、生产性生物资产折旧 | 33,339,141.82 | 31,321,566.36 |
使用权资产摊销 | 1,574,693.42 | 1,335,433.11 |
无形资产摊销 | 1,766,694.20 | 1,677,427.57 |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 512,519.16 | 401,877.40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1,433.94 | |
固定资产报废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114,273.66 | 3,354,971.98 |
公允价值变动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2,422,800.00 | |
财务费用(收益以“-”号填列) | 65,749.06 | -1,611,022.85 |
投资损失(收益以“-”号填列) | 1,708,950.00 | 219,588.95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70,697.03 | -11,862,281.64 |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
存货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32,374,607.44 | -23,582,567.53 |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减少(增加以“-”号填列) | 25,956,490.65 | -34,677,021.49 |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以“-”号填列) | -15,353,251.00 | 30,924,817.07 |
其他 | 4,248,869.31 | 5,996,747.07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0,327,698.77 | 160,137,086.25 |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 ||
债务转为资本 | ||
一年内到期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 ||
承担租赁负债方式取得使用权资产 | 2,449,101.46 | 884,099.87 |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 | ||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 ||
现金的期末余额 | 1,194,467,340.92 | 255,898,550.07 |
减:现金的期初余额 | 255,898,550.07 | 223,941,749.71 |
加: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 | ||
减:现金等价物的期初余额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 | 938,568,790.85 | 31,956,800.36 |
其他系:
1、专项储备-安全生产费增加1,060,533.82元;
2、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专项储备增加214,393.19元;
3、股份支付增加2,973,942.30元。
(2). 本期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期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一、现金 | 1,194,467,340.92 | 255,898,550.07 |
其中:库存现金 | 993.25 | 1,289.2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 | 1,194,463,335.94 | 255,889,785.65 |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 | 3,011.73 | 7,475.17 |
可用于支付的存放中央银行款项 | ||
存放同业款项 |
拆放同业款项 | ||
二、现金等价物 | ||
其中:三个月内到期的债券投资 | ||
三、期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 1,194,467,340.92 | 255,898,550.07 |
其中:母公司或集团内子公司使用受限制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 |
(5). 使用范围受限但仍作为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列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不属于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理由 |
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 | 580,000.00 | 7,614,175.00 | 受限 |
借款保证金 | 9,740,000.00 | 受限 | |
合计 | 580,000.00 | 17,354,175.00 | /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3年度,本公司以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商业汇票背书转让用于支付购买商品、接受劳务、购建长期资产的金额为人民币29,978,814.45元。
80、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1、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项目 | 期末外币余额 | 折算汇率 | 期末折算人民币 余额 |
货币资金 | - | - | 105,819,969.32 |
其中:美元 | 10,558,999.65 | 7.0827 | 74,786,226.82 |
欧元 | 3,948,715.20 | 7.8592 | 31,033,742.50 |
港币 | |||
应收账款 | 126,681,091.31 | ||
其中:美元 | 14,759,976.97 | 7.0827 | 104,540,488.89 |
欧元 | 2,817,157.27 | 7.8592 | 22,140,602.42 |
港币 |
长期借款 | - | - | |
其中:美元 | |||
欧元 | |||
港币 | |||
其他应收款 | 4,393,812.14 | ||
其中:欧元 | 559,066.08 | 7.8592 | 4,393,812.14 |
应付账款 | 1,255,762.18 | ||
其中:美元 | 11,505.57 | 7.0827 | 81,490.50 |
欧元 | 149,413.64 | 7.8592 | 1,174,271.68 |
其他应付款 | 30,765.07 | ||
其中:欧元 | 3,914.53 | 7.8592 | 30,765.07 |
其他说明:
无
(2). 境外经营实体说明,包括对于重要的境外经营实体,应披露其境外主要经营地、记账本位币
及选择依据,记账本位币发生变化的还应披露原因
√适用 □不适用
(1)本公司全资子公司DRAGON CHEMICAL INTERNATIONAL(HK)LIMITED,注册资本1万美元,于2016年6月15日在香港成立。该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主要从事化工产品销售,相关技术和设备进出口业务。
(2)本公司控股子公司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注册资本40 万欧元,于2005年1月10日在德国成立。该公司以欧元为记账本位币,主要从事化工产品销售,相关技术和设备进出口业务。
82、 租赁
(1) 作为承租人
√适用 □不适用
项目 | 本期金额 | 上期金额 |
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 | 83,515.76 | 66,276.56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费用 | 336,157.44 | 196,207.40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简化处理的低价值资产租赁费用(低价值资产的短期租赁费用除外) | ||
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的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 ||
其中:售后租回交易产生部分 | ||
转租使用权资产取得的收入 | ||
与租赁相关的总现金流出 | 2,063,580.69 | 1,615,189.90 |
售后租回交易产生的相关损益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入 | ||
售后租回交易现金流出 |
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适用 √不适用
简化处理的短期租赁或低价值资产的租赁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售后租回交易及判断依据
□适用 √不适用
与租赁相关的现金流出总额2,063,580.69(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 作为出租人
作为出租人的经营租赁
□适用 √不适用
作为出租人的融资租赁
□适用 √不适用
未折现租赁收款额与租赁投资净额的调节表
□适用 √不适用
未来五年未折现租赁收款额
□适用 √不适用
(3) 作为生产商或经销商确认融资租赁销售损益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8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研发支出
(1). 按费用性质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直接投入 | 15,025,577.45 | 15,519,034.74 |
股份支付 | 1,213,300.76 | 991,944.25 |
职工薪酬 | 15,262,216.14 | 16,871,049.64 |
折旧摊销 | 884,320.32 | 728,119.43 |
合计 | 32,385,414.67 | 34,110,148.06 |
其中:费用化研发支出 | 32,385,414.67 | 34,110,148.06 |
资本化研发支出 |
其他说明:
无
(2). 符合资本化条件的研发项目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重要的资本化研发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开发支出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3). 重要的外购在研项目
□适用 √不适用
九、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本期是否存在丧失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或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存在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处置对子公司投资且在本期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 名称 | 主要经营地 | 注册资本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持股比例(%) | 取得 方式 | |
直接 | 间接 | ||||||
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50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盐城 | 工业 | 10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盐城宝聚氧化铁有限公司 | 江苏盐城 | 6500万元人民币 | 江苏盐城 | 工业 | 100.00 | 资产收购 |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5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DRAGO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 香港 | 1万美元 | 香港 | 贸易 | 100.00 | 新设 | |
杭州海泰检测有限公司 | 浙江杭州 | 300万元人民币 | 浙江杭州 | 技术检测 | 100.00 | 新设 | |
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 | 德国 | 40万欧元 | 德国 | 贸易 | 80.00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内蒙古 | 5000万人民币 | 内蒙古 | 工业 | 60.00 | 新设 |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
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
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
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
其他说明:
无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 | 本期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 | 本期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 | 期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
DRAGON CHEMICAL | 20.00% | 2,815,924.87 | 3,002,117.19 | 452,379.05 |
EUROPE GMBH |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40.00% | -3,047,422.38 | 12,553,008.30 |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流动资产 | 非流动资产 | 资产合计 | 流动负债 | 非流动负债 | 负债合计 | |
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 | 185,448,762.82 | 2,440,515.56 | 187,889,278.38 | 185,562,468.79 | 76,353.46 | 185,638,822.25 | 218,435,533.21 | 2,455,727.14 | 220,891,260.35 | 217,579,058.74 | 282,301.57 | 217,861,360.31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39,810,510.56 | 153,539,530.92 | 193,350,041.48 | 154,353,614.19 | 2,682,000.00 | 157,035,614.19 | 70,093,057.24 | 150,410,294.11 | 220,503,351.35 | 179,813,908.01 | 2,831,000.00 | 182,644,908.01 |
子公司名称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营业收入 | 净利润 | 综合收益总额 | 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 |
DRAGON CHEM | 443,482,205.59 | 14,079,624.36 | 14,231,142.03 | 31,349,282.81 | 444,536,237.83 | 5,169,143.24 | 5,279,771.33 | 11,121,369.73 |
ICAL EUROPE GMBH |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 | 82,450,253.41 | -2,686,649.40 | -2,686,649.40 | -1,566,204.94 | 86,560,318.86 | 3,871,977.78 | 3,871,977.78 | 104,126.09 |
其他说明:
无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政府补助
1、 报告期末按应收金额确认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未能在预计时点收到预计金额的政府补助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2、 涉及政府补助的负债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财务报表项目 | 期初余额 | 本期新增补助金额 | 本期计入营业外收入金额 | 本期转入其他收益 | 本期其他变动 | 期末余额 | 与资产/收益相关 |
递延收益 | 4,257,900.00 | 3,106,252.00 | 379,291.67 | 6,984,860.33 | 与资产相关 | ||
合计 | 4,257,900.00 | 3,106,252.00 | 379,291.67 | 6,984,860.33 | / |
3、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与资产相关 | 379,291.67 | 224,100.00 |
与收益相关 | 2,617,503.41 | 5,518,697.68 |
合计 | 2,996,795.08 | 5,742,797.68 |
其他说明:
无
十二、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1、 金融工具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经营过程中面临各种金融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市场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上述金融风险以及本公司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 :
董事会负责规划并建立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架构,制定本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相关指引并监督风险管理措施的执行情况。本公司已制定风险管理政策以识别和分析本公司所面临的风险,这些风险管理政策对特定风险进行了明确规定,涵盖了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管理等诸多方面。本公司定期评估市场环境及本公司经营活动的变化以决定是否对风险管理政策及系统进行更新。本公司的风险管理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按照董事会批准的政策开展。风险管理委员会通过与本公司其他业务部门的紧密合作来识别、评价和规避相关风险。本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就风险管理控制及程序进行定期的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上报本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本公司通过适当的多样化投资及业务组合来分散金融工具风险,并通过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政策减少集中于单一行业、特定地区或特定交易对手的风险。
1.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是指交易对手未能履行合同义务而导致本公司发生财务损失的风险。
本公司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其他应收款、债权投资、其他债权投资和财务担保合同等,以及未纳入减值评估范围的以公允价值
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债务工具投资和衍生金融资产等。于资产负债表日,本公司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已代表其最大信用风险敞口。
本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存放于声誉良好并拥有较高信用评级的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的银行存款,本公司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几乎不会产生因银行违约而导致的重大损失。此外,对于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合同资产和其他应收款等,本公司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公司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本公司会定期对客户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本公司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公司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2.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是指企业在履行以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方式结算的义务时发生资金短缺的风险。
本公司的政策是确保拥有充足的现金以偿还到期债务。流动性风险由本公司的财务部门集中控制。财务部门通过监控现金余额、可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以及对未来12个月现金流量的滚动预测,确保公司在所有合理预测的情况下拥有充足的资金偿还债务。同时持续监控公司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本公司各项金融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7,118,638.88 | 7,118,638.88 | 7,005,194.44 | ||
应付票据 | 8,412,797.63 | 8,412,797.63 | 8,412,797.63 | ||
应付账款 | 89,595,297.03 | 89,595,297.03 | 89,595,297.03 | ||
其他应付款 | 6,257,153.00 | 6,257,153.00 | 6,257,153.00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2,681,989.50 | 2,681,989.50 | 2,598,855.71 | ||
租赁负债 | 976,784.87 | 976,784.87 | 958,751.74 | ||
长期借款 | 57,332,193.75 | 57,332,193.75 | 52,458,922.35 | ||
合计 | 114,065,876.04 | 58,308,978.62 | - | 172,374,854.66 | 167,286,971.90 |
项目 | 上年年末余额 | ||||
1年以内 | 1-5年 | 5年以上 | 未折现合同金额合计 | 账面价值 | |
短期借款 | 53,729,040.94 | 53,729,040.94 | 53,597,488.51 | ||
应付票据 | 20,991,750.00 | 20,991,750.00 | 20,991,750.00 | ||
应付账款 | 94,565,105.42 | 94,565,105.42 | 94,565,105.42 | ||
其他应付款 | 23,303,793.96 | 23,303,793.96 | 23,303,793.96 | ||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 661,412.92 | 661,412.92 | 628,150.41 | ||
租赁负债 | 527,342.53 | 527,342.53 | 518,169.52 | ||
合计 | 193,251,103.24 | 527,342.53 | - | 193,778,445.77 | 193,604,457.82 |
3.市场风险
金融工具的市场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汇率风险、利率风险和其他价格风险。
(1)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固定利率和浮动利率的带息金融工具分别使本公司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及现金流量利率风险。本公司根据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工具的比例,并通过定期审阅与监察维持适当的固定和浮动利率工具组合。必要时,本公司会采用利率互换工具来对冲利率风险。于2023年12月31日,在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或下降100个基点,则本公司的净利润将减少或增加506,063.48 元。管理层认为100个基点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利率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汇率风险
汇率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外汇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本公司持续监控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此外,公司还可能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以达到规避汇率风险的目的。本公司面临的汇率风险主要来源于以美元计价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项目 | 期末余额 | 上年年末余额 |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美元 | 其他外币 | 合计 | |
货币资金 | 74,786,226.82 | 31,033,742.50 | 105,819,969.32 | 99,911,136.42 | 9,964,075.78 | 109,875,212.20 |
应收账款 | 104,540,488.89 | 22,140,602.42 | 126,681,091.31 | 119,965,958.76 | 20,885,615.24 | 140,851,574.00 |
其他应收款 | 4,393,812.14 | 4,393,812.14 | 4,863,800.22 | 4,863,800.22 | ||
小计 | 179,326,715.71 | 57,568,157.06 | 236,894,872.77 | 219,877,095.18 | 35,713,491.24 | 255,590,586.42 |
短期借款 | - | 25,769,020.00 | 25,769,020.00 | |||
应付账款 | 81,490.50 | 1,174,271.68 | 1,255,762.18 | 16,553.81 | 1,561,384.08 | 1,577,937.89 |
其他应付款 | 30,765.07 | 30,765.07 | 2,819.22 | 2,819.22 | ||
小计 | 81,490.50 | 1,205,036.75 | 1,286,527.25 | 25,785,573.81 | 1,564,203.30 | 27,349,777.11 |
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3%,则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 6,008,012.81元。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人民币对美元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3)其他价格风险
其他价格风险是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汇率风险和利率风险以外的市场价格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
本公司其他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各类权益工具投资,存在权益工具价格变动的风险。
于2023年12月31日,在所有其他变量保持不变的情况下,如果权益工具的价值上涨或下跌3%,则本公司将增加或减少净利润80,187.30元。管理层认为3%合理反映了下一年度权益工具价值可能发生变动的合理范围。
2、 套期
(1)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开展符合条件套期业务并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开展套期业务进行风险管理、预期能实现风险管理目标但未应用套期会计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金融资产转移
(1) 转移方式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转移方式 | 已转移金融资产性质 | 已转移金融资产金额 | 终止确认情况 | 终止确认情况的判断依据 |
背书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18,679,104.63 |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己背书未到期金额为6,506,160.00元未终止确认,其余已到期部分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信用等级相对不高,票据相关的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仍没有全部转移,故票据到期前未终止确认。 |
背书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11,299,709.82 | 终止确认 | 由于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是由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 |
兑,信用风险和延期付款风险很小,并且票据相关的利率风险已转移给银行,可以判断票据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 | ||||
合计 | / | 29,978,814.45 | / | / |
(2) 因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融资产转移的方式 | 终止确认的金融资产金额 | 与终止确认相关的利得或损失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12,172,944.63 | |
应收款项融资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11,299,709.82 | |
合计 | / | 23,472,654.45 |
(3) 继续涉入的转移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资产转移方式 | 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金额 | 继续涉入形成的负债金额 |
应收票据中的银行承兑汇票 | 背书 | 6,506,160.00 | 6,506,160.00 |
合计 | / | 6,506,160.00 | 6,506,160.00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和负债的期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公允价值 | |||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 | 合计 | |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交易性金融资产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2)权益工具投资 | ||||
(3)衍生金融资产 | ||||
2.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
(1)债务工具投资 | ||||
(2)权益工具投资 | ||||
(二)其他债权投资 | ||||
(三)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 ||||
(四)投资性房地产 | ||||
1.出租用的土地使用权 | ||||
2.出租的建筑物 | ||||
3.持有并准备增值后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 ||||
(五)生物资产 | ||||
1.消耗性生物资产 | ||||
2.生产性生物资产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六)交易性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3,144,600.00 | ||
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3,144,600.00 | ||
其中:发行的交易性债券 | ||||
衍生金融负债 | 3,144,600.00 | 3,144,600.00 | ||
其他 | ||||
2.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3,144,600.00 | 3,144,600.00 | ||
二、非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 ||||
(一)持有待售资产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 | ||||
非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负债总额 |
2、 持续和非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和非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期末交易性金融负债系尚未到期交割的远期外汇合约,根据未到期合约约定的远期汇率与金融机构在资产负债表日按照剩余交割时限确认的远期汇率之差确定公允价值。
4、 持续和非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5、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期初与期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6、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期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
策
□适用 √不适用
7、 本期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8、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9、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 | 注册地 | 业务性质 | 注册资本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持股比例(%) | 母公司对本企业的表决权比例(%) |
浙江鼎龙新材料有限公司 | 杭州 | 商业 | 5,000.00 | 70.75 | 70.75 |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企业最终控制方是孙斯薇、周菡语其他说明:
无
2、 本企业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子公司的情况详见本附注“第十节之十、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3、 本企业合营和联营企业情况
本企业重要的合营或联营企业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本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或前期与本公司发生关联方交易形成余额的其他合营或联营企业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 | 其他关联方与本企业关系 |
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注1 |
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注2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少数股东,持有鼎利科技40%股权 |
其他说明注1:实际控制人之一周菡语曾持有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18.56%的股权,已于2020年7月转让所有股份,自2021年8月起,不再认定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为关联方,但公司与其交易参照关联交易进行披露。注2: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系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关联交易内容 | 本期发生额 | 获批的交易额度(如适用) | 是否超过交易额度(如适用) | 上期发生额 |
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12,496,372.82 | 70,000,000.00 | 否 | 4,020,197.08 |
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采购材料 | 40,965,707.93 | 否 | 53,595,442.54 |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蒸汽费及采购材料 | 1,775,831.62 | 8,000,000.00 | 否 | 4,131,192.66 |
说明: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系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额度为两家合并口径。
出售商品/提供劳务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公司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担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 | 拆借金额 | 起始日 | 到期日 | 说明 |
拆入 |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6,000,000.00 | 2020/12/25 | 2023/12/08 | 期末已偿还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1/03/15 | 2023/12/08 | 期末已偿还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7,000,000.00 | 2021/04/15 | 2023/12/08 | 期末已偿还 |
(6). 关联方资产转让、债务重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 6,059,914.81 | 5,039,592.21 |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应付关联方等未结算项目情况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 | 关联方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应付账款 | 盐城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1,141,556.60 | |
应付账款 | 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4,886,000.00 | 7,778,200.00 |
应付账款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317,620.00 | 1,188,833.94 |
应付票据 | 宁夏瑞鼎科技有限公司 | 3,100,000.00 | 12,000,000.00 |
其他应付款 | 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 | 22,771,458.33 | |
其他应付款 | 孙斯薇 | 2,110.84 |
(3). 其他项目
□适用 √不适用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股份支付
1、 各项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股票期权或其他权益工具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 | 市盈率倍数法 |
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的重要参数 | |
可行权权益工具数量的确定依据 | 根据实际出资认购获得的股份数确定 |
本期估计与上期估计有重大差异的原因 | 无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计入资本公积的累计金额 | 12,824,299.13 |
其他说明股份支付总体情况公司本期授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0,000.00公司本期解锁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公司本期行权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30,000.00公司本期失效的各项权益工具总额:0杭州鼎越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本公司股东。2020年7月,公司分别与肖庆军、刘琛、潘志军等37名自然人签订《股权激励协议书》,以持有杭州鼎越出资的形式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杭州鼎越向公司增加出资3,500万元,增资价格为3.5元/股,持有公司股份 1,000万股。2023年6月杭州鼎越合伙人会议决定,同意陈华良减少杭州鼎越30,000.00出资份额,实际控制人孙斯薇增加杭州鼎越30,000.00出资份额,价格为4.50元/股。上述股权变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的相关规定2023年相应确认费用2,973,942.30元,增加资本公积2,731,282.15元,增加少数股东权益242,660.15元。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本期股份支付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授予对象类别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费用 |
激励员工 | 2,973,942.30 | |
合计 | 2,973,942.30 |
其他说明无
5、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签订了编号为33100620210081551抵押合同,以公司原值为24,713,213.23元、净值为9,874,419.77元的房屋建筑物(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66887号)和原值为6,546,680.00元、净值为4,844,543.05元的土地使用权(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66887号)作抵押,为公司在2021年11月22日至2024年11月21日的期间内,在5,013.00万元最高余额内对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钱塘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抵押合同下取得的借款余额为0.00元,公司在该抵押合同下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600,000.00元,同时公司以480,000.00元银行承兑保证金作质押。
(2)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年江城(抵)字0029号抵押合同,以公司原值为25,323,616.85元、净值为14,883,013.52元的房屋建筑物(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8123号)和原值为13,078,700.00元、净值为9,678,237.70元的土地使用权(浙(2021)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68123号)作抵押,为公司在2022年5月5日至2025年12月31日的期间内,在5,625.00万元最高余额内对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江城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抵押合同下取得的借款余额为1,000,000.00元,公司在该抵押合同下开立银行承兑汇票5,812,797.63元。
(3)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签订了编号为103C21220230000301抵押合同,以公司原值为32,390,309.74元、净值为31,089,368.74元的土地使用权(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207891号)和价值为69,210,901.04元的在建工程作抵押,为公司在2023年6月21日至2028年1月12日的期间内,在8,070.00万元最高余额内对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该抵押合同下取得的借款余额为58,536,879.89元。
(4)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签订了编号为(2022)信银杭萧江抵字第220478号抵押合同,以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
技有限公司原值为29,949,088.09、净值为27,281,067.20元的房屋建筑物和价值为12,374,566.99元的在建工程与原值为4,838,270.56元、净值为4,495,593.82元的土地使用权(蒙(2020)腾格里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121号)和原值4,787,652.88元、净值4,497,002.92元的土地使用权(蒙(2021)腾格里开发区不动产权第0000057号)为作抵押,在10,434.00万元最高余额内对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所产生的全部债务提供担保。截止2023年12月31日,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在该抵押合同下取得的借款余额为0.00元。
(5)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以金额为100,000.00元保证金作质押,向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科技支行开立银行承兑汇票1,000,000.00元。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七、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 | 52,285,440.00 |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 52,285,440.00 |
根据公司2024年4月24日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司拟以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235,52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2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52,285,44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滚存至下一年度。如在本预案审议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金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该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2024年1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954.10万元收购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鼎利科技”)少数股东内蒙古双利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鼎利科技40%股权,鼎利科技于2024年1月11日完成工商变更。
十八、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在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 年 12 月 22 日发布的《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 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23年修订)》的要求披露有关财务信息,除金融工具、存货、长期资产减值、营业收入、现金流量、股份支付、研发支出、政府补助等项目外,执行该规定没有对其他项目的可比会计期间主要财务数据披露格式产生重大影响。
十九、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221,495,709.55 | 237,082,889.07 |
1年以内小计 | 221,495,709.55 | 237,082,889.07 |
1至2年 | ||
2至3年 | ||
3年以上 |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21,495,709.55 | 237,082,889.07 |
(2).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账面余额 | 坏账准备 | 账面 价值 |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金额 | 比例(%) | 金额 | 计提比例(%) |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221,495,709.55 | 100.00 | 11,074,785.48 | 5.00 | 210,420,924.07 | 237,082,889.07 | 100.00 | 11,854,144.45 | 5.00 | 225,228,744.62 |
其中: |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 | 221,495,709.55 | 100.00 | 11,074,785.48 | 5.00 | 210,420,924.07 | 237,082,889.07 | 100.00 | 11,854,144.45 | 5.00 | 225,228,744.62 |
合计 | 221,495,709.55 | / | 11,074,785.48 | / | 210,420,924.07 | 237,082,889.07 | / | 11,854,144.45 | / | 225,228,744.62 |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组合计提项目:账龄组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 期末余额 | ||
应收账款 | 坏账准备 | 计提比例(%) | |
1年以内(含1年) | 221,495,709.55 | 11,074,785.48 | 5.00 |
合计 | 221,495,709.55 | 11,074,785.48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 11,854,144.45 | -779,358.97 | 11,074,785.48 | |||
合计 | 11,854,144.45 | -779,358.97 | 11,074,785.48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账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应收账款期末余额 | 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 | 占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坏账准备期末余额 |
单位1 | 172,727,144.64 | 172,727,144.64 | 77.98 | 8,636,357.23 | |
单位2 | 10,330,826.22 | 10,330,826.22 | 4.66 | 516,541.31 | |
单位3 | 8,733,402.56 | 8,733,402.56 | 3.94 | 436,670.13 | |
单位4 | 6,330,517.26 | 6,330,517.26 | 2.86 | 316,525.86 | |
单位5 | 3,756,238.50 | 3,756,238.50 | 1.70 | 187,811.93 | |
合计 | 201,878,129.18 | 201,878,129.18 | 91.14 | 10,093,906.46 |
其他说明注:以上欠款方余额按照集团口径统计。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应收利息 | ||
应收股利 | ||
其他应收款 | 121,078,039.06 | 115,797,004.38 |
合计 | 121,078,039.06 | 115,797,004.38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利息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利息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 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应收股利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6). 本期实际核销的应收股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股利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1年以内 | ||
其中:1年以内分项 | ||
1年以内(含1年) | 42,552,742.03 | 41,576,063.16 |
1年以内小计 | 42,552,742.03 | 41,576,063.16 |
1至2年 | 36,067,738.60 | 62,118,264.59 |
2至3年 | 62,105,764.59 | 74,844,230.67 |
3年以上 | 96,564,601.48 | 21,785,725.42 |
3至4年 | ||
4至5年 | ||
5年以上 | ||
合计 | 237,290,846.70 | 200,324,283.84 |
(2). 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 | 期末账面余额 | 期初账面余额 |
代扣代缴款 | 124,562.22 | |
备用金 | 6,322.03 | 7,656.51 |
往来款 | 230,668,854.42 | 194,526,836.70 |
应退税款 | 5,120,031.18 | 5,051,795.96 |
保证金 | 1,050,000.00 | |
押金 | 242,800.00 | 235,774.45 |
其他 | 202,839.07 | 377,658.00 |
合计 | 237,290,846.70 | 200,324,283.84 |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坏账准备 |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合计 |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 ||
2023年1月1日余额 | 16,341,193.93 | 68,186,085.53 | 84,527,279.46 | |
2023年1月1日余额在本期 | ||||
--转入第二阶段 | ||||
--转入第三阶段 |
--转回第二阶段 | ||||
--转回第一阶段 | ||||
本期计提 | 25,529,653.24 | 6,155,874.94 | 31,685,528.18 | |
本期转回 | ||||
本期转销 | ||||
本期核销 | ||||
其他变动 | ||||
2023年12月31日余额 | 41,870,847.17 | 74,341,960.47 | 116,212,807.64 |
对本期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期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类别 | 期初余额 | 本期变动金额 | 期末余额 | |||
计提 | 收回或转回 | 转销或核销 | 其他变动 | |||
按单项计提坏账 | 68,186,085.53 | 6,155,874.94 | 74,341,960.47 | |||
按组合计提坏账 | 16,341,193.93 | 25,529,653.24 | 41,870,847.17 | |||
合计 | 84,527,279.46 | 31,685,528.18 | 116,212,807.64 |
其中本期坏账准备转回或收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5). 本期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其他应收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核销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期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 | 期末余额 | 占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 | 款项的性质 | 账龄 | 坏账准备 期末余额 |
单位1 | 118,390,630.05 | 49.89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 41,380,595.29 |
单位2 | 111,898,224.37 | 47.16 | 往来款 | 1年以内,1-2年、2-3年、3年以上 | 74,341,960.47 |
单位3 | 5,120,031.18 | 2.16 | 应退税款 | 1年以内 | |
单位4 | 1,000,000.00 | 0.42 | 保证金 | 1年以内 | 50,000.00 |
单位5 | 380,000.00 | 0.16 | 往来款 | 2-3年及3年以上 | 330,000.00 |
合计 | 236,788,885.60 | 99.79 | / | / | 116,102,555.76 |
(7). 因资金集中管理而列报于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期末余额 | 期初余额 |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账面余额 | 减值准备 | 账面价值 | |
对子公司投资 | 91,071,368.69 | 44,032,686.53 | 47,038,682.16 | 90,275,205.11 | 44,032,686.53 | 46,242,518.58 |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 ||||||
合计 | 91,071,368.69 | 44,032,686.53 | 47,038,682.16 | 90,275,205.11 | 44,032,686.53 | 46,242,518.58 |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 | 期初余额 | 本期增加 | 本期减少 | 期末余额 | 本期计提减值准备 | 减值准备期末余额 |
江苏鼎龙科技有限公司 | 44,032,686.53 | 44,032,686.53 | 44,032,686.53 | |||
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注1) | 5,448,231.02 | 189,513.21 | 5,637,744.23 | |||
DRAGON CHEMICAL INTERNATIONAL (HK) LIMITED | 1,970,156.25 | 1,970,156.25 | ||||
DRAGON CHEMICAL EUROPE GMBH | 7,268,838.18 | 7,268,838.18 | ||||
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注2) | 31,555,293.13 | 606,650.37 | 32,161,943.50 | |||
合计 | 90,275,205.11 | 796,163.58 | 91,071,368.69 | 44,032,686.53 |
注1:本期增加系本期股权激励对象部分为子公司杭州鼎泰实业有限公司的员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所致。注2:本期增加系本期股权激励对象部分为子公司内蒙古鼎利科技有限公司的员工,按照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公司确认长期股权投资所致。
(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的减值测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
收入 | 成本 | 收入 | 成本 | |
主营业务 | 639,360,100.23 | 396,391,095.46 | 737,774,318.00 | 499,729,307.84 |
其他业务 | 7,239,708.34 | 6,909,199.56 | 14,813,583.67 | 16,471,487.38 |
合计 | 646,599,808.57 | 403,300,295.02 | 752,587,901.67 | 516,200,795.22 |
(2). 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的分解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分类 | 合计 |
营业收入 | 营业成本 | |
商品类型 | ||
染发剂原料 、植保材料、特种工程材料单体等精细化工产品的研发、生产及销售 | 639,360,100.23 | 396,391,095.46 |
其他收入 | 7,230,565.48 | 6,905,954.16 |
按经营地区分类 | ||
市场或客户类型 | ||
合同类型 | ||
按商品转让的时间分类 | ||
在某一时点确认 | 646,590,665.71 | 403,297,049.62 |
在某一时段内确认 | ||
按合同期限分类 | ||
按销售渠道分类 | ||
合计 | 646,590,665.71 | 403,297,049.62 |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销售商品收入(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内销:以商品发出并经客户签收确认作为控制权转移,作为收入确认时点。外销:对以FOB、CIF、CFR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货物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EXW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在其所在地或其他指定的地点将货物交给买方处置时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对以DPU等方式进行交易的客户,公司以将货物交到客户指定地点作为控制权转移时点。以上各交易方式以控制权转移时点作为公司收入确认时点。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重大合同变更或重大交易价格调整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无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本期发生额 | 上期发生额 |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9,139,870.63 | 3,775,115.45 |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 | ||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 | ||
交易性金融资产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 | ||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股利收入 |
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其他债权投资在持有期间取得的利息收入 | ||
处置交易性金融资产取得的投资收益 | -1,708,950.00 | -219,588.95 |
处置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处置其他债权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 | ||
债务重组收益 | ||
合计 | 7,430,920.63 | 3,555,526.50 |
其他说明:
无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二十、 补充资料
1、 当期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 金额 | 说明 |
非流动性资产处置损益,包括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冲销部分 | -2,102,839.72 | |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确定的标准享有、对公司损益产生持续影响的政府补助除外 | 2,996,795.08 | |
除同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有效套期保值业务外,非金融企业持有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损益以及处置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产生的损益 | -4,131,750.00 | |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 | ||
委托他人投资或管理资产的损益 | ||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 | ||
因不可抗力因素,如遭受自然灾害而产生的各项资产损失 | ||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减值准备转回 | ||
企业取得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的投资成本小于取得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产生的收益 | ||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 | ||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损益 | ||
债务重组损益 | ||
企业因相关经营活动不再持续而发生的一次性费用,如安置职工的支出等 | ||
因税收、会计等法律、法规的调整对当期损益 |
产生的一次性影响 | ||
因取消、修改股权激励计划一次性确认的股份支付费用 | ||
对于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在可行权日之后,应付职工薪酬的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产生的损益 | ||
交易价格显失公允的交易产生的收益 | ||
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无关的或有事项产生的损益 | ||
受托经营取得的托管费收入 | ||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 | -705,334.97 | |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 | 54,320.01 | |
减:所得税影响额 | -391,338.19 | |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 | -148,419.15 | |
合计 | -3,349,052.26 |
对公司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未列举的项目认定为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且金额重大的,以及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的项目,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每股收益 | |
基本每股收益 | 稀释每股收益 | ||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51 | 0.99 | 0.99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18.87 | 1.00 | 1.00 |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孙斯薇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4年4月26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