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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委托理财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委托理财概述
(一) 委托理财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自有资金并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上海 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低风险理财产品。
(二) 委托理财金额和资金来源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活动,为提高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 公司资金收益,公司拟使用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 亿元的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现金管理。
委托理财方式
1、 预计委托理财额度的情形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用于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 个月 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国债逆回购、货币市场基 金及其他理财产品等)。同时,产品应当满足如下要求:风险较低,并且流动性 好,不得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进行。
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交易对方均为已公开上市的银行、券商及公募基金等 金融机构,或全国性商业银行、规模和实力较强的金融机构。交易对方与公司 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其他关系。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得 用于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证券投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权为投资 标的的银行理财或信托产品,不得影响公司经营资金的正常使用。
(四) 委托理财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
(五) 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委托理财不构成关联交易。
二、
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同意5 票、 反对0 票、弃权0 票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
三、 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风险控制措施公司选择低风险、短期的理财产品,不排除因金融市场受宏 观经济影响而产生投资风险。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投资安全性、流动性较高的 产品,并及时跟踪收益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 素,公司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公司将严格按照《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办理现金管理业务,并以决策、执行、监督职能相分离的原则建立健全相 关投资的审批和执行程序,确保投资事宜的有效开展和规范运行,确保资金安 全。公司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
四、 委托理财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的前提 下进行的,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进行适度购买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 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五、 备查文件
1、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