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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 带法律责任。
一、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根据北京中名国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截至 2025 年12 月31 日,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母公司报 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7,794,813.93 元,公司2025 年度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的净利润为亏损181,544,473.87 元。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公司拟定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 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上 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要约方式、集 中竞价方式回购股份的,视同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纳入现金分红的相关比例计算。 2025 年6 月公司启动了第六期回购计划,在报告期内回购资金总额为 91,755,147.19 元(不含交易费用)。因此,2025 年度公司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 现分红的金额为人民币91,755,147.19 元。
鉴于公司2025 年度通过股份回购方式实现分红人民币91,755,147.19 元,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 的15%的规则,公司2025 年度实际可分配利润为负,为保障公司正常生产经营 以及发展投资的后续资金需求,2025 年度公司拟不进行利润分配,也不进行资 本公积转增股本。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公司于2026 年4 月29 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并同意提交至股东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独立意见,认为2025 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符合公司目 前的实际经营状况,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的要求,符合投资者的长远利 益和公司的发展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备查文件
1.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2.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2026 年第一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上海龙宇数据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6 年4 月30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