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6月6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公司12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叶蓁蓁主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内部制度文件,会议作出决议如下: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2.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
3.关于修改《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本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并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或其授权人士全权办理本次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本议案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公告》。
4.关于聘任刘红女士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2票,反对0票,弃权0票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建议,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刘红女士(简历见附件)继续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三年。
特此公告。
附件:刘红女士简历
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 事 会
2024年6月7日
附件
刘红女士简历
刘红,女,1969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文学硕士,高级编辑。1993年8月,任人民日报社总编室编辑;2002年8月至2010年7月,任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论坛管理组编辑、副组长、论坛管理部主任、社区管理部主任;2010年7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社区部主任;2013年3月至2017年7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教科文体部主任、科教部主任、教科文部主任;2017年7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19年8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办公会成员、办公室主任;2021年6月至2023年10月,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办公室主任;2023年10月至今,任人民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
刘红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