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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传媒: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苗莉)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3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北方联合出版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3年度,本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和要求,诚实、勤勉、独立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审议董事会各项议案,对公司重要事项发表了独立、客观、公正的独立意见,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3年度履行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苗莉女士,1974年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教授,中国国籍。历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助教、讲师、副教授、教授。现任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2022年7月至今兼任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职务,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公司及控股股东或附属企业任职,没有为公司及控股股东或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等服务,未持有公司股份。本人具备《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所要求的独立性和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在履职过程中能够确保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3次、董事会会议6次,本人均按时出席全部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苗 莉665003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独立、客观、审慎的对公司2023年度董事会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本着勤勉尽责的态度,在每次董事会前认真审阅议案及相关材料,对关联交易等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二)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情况

2023年,公司召开审计委员会会议7次、战略发展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会议2次,本人均按时参加专门委员会会议。我作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公司财务部门、审计部门就公司年度及各季度会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聘用审计机构等事项进行认真的沟通讨论,积极参与专门委员会审议并投票表决。

(三)与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在公司年度财务报告编制和审计过程中,我切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与义务。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和会计师就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本年度审计重点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在年审会计师出

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及时与会计师沟通初审意见,关注审计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保证公司年度报告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

(四)现场考察、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本人时刻关注公司相关动态,通过对公司进行实地考察、现场参加会议、电话及其他网络工具等多种沟通方式与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掌握公司生产经营及规范运作情况和董事会决议执行情况等,并提出专业性的意见和建议。同时,公司对本人的工作积极配合,为本人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2023年度,本人依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关于独立董事职权的要求,对公司以下事项予以重点审核,并发表相关的独立董事意见。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报告期,对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关于公司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议案》进行了审议,本人认为:公司与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实际经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相关业务的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交易公平、公正、公开,没有侵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审议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主动回避,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被收购的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本人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审阅了公司财务报告、定期报告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认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各季度财务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相关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披露了各定期报告,相关定期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本人同意并签署了各定期报告的确认意见书。

公司已建立了较为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客观地反映了公司目前内部控制制度体系的建设和执行情况,报告内容完备。公司的内部控制体系符合《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相关监管规则的规定,不存在重大缺陷。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报告期,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对公司选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事项,本人认真审核了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专业资质、执

业情况及诚信状况等,认为该所具有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满足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与内部控制审计的工作需求。公司聘任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3年度,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积极参加上海证券交易所组织的培训,完善强化自身履职能力,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勤勉尽责,认真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审议决策,积极为公司持续健康发展建言献策,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4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

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积极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苗莉2024年4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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