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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28

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戴国强

2019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任职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提名和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以现场亲自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含电话连线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6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转型、全面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等议案共计84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公司经营目标、半年报编制、风险管理、提名董事候选人和高管聘任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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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电话连线并委托其他委员主持会议1次,审议了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聘任行长、提名董事候选人等7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审议了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18年度并表管理工作报告、2018年度社会责任报告、2019年度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调整发展战略规划部分指标、主要股东依法履职履约情况的评估报告、2020年度机构发展规划等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全部股东大会。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阅。

同时,本人亲自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季度经营工作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报告、董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19年5月6日-5月9日,本人亲自前往都匀分行及惠水支行开展了贷(投)后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及调研,认真听取分支行贷(投)后风险管理架构、运行机制、考核机制、流程管理等基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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了解分支行贷(投)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7月24日-7月29日,本人亲自前往子公司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开展了经营情况和薪酬规划的调研检查,亲自前往成都分行开展了中间业务开展、零售转型、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基本情况的调研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相关情况。针对上述调研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举办的2019年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经营之道 用人之道 为人之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如何做好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等内容,了解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2笔,涉及中欧基金、长盛基金、贵银金融租赁、广发证券、交银国际信托、华能贵诚信托、贵州乌江能源等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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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在审议相关议案涉及关联关系时,本人按规定履行了回避。

(二)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298,591,9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9,436,7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919,436,760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提名和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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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同时,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19年,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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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亦未发生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八)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19年度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19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戴国强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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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朱慈蕴

2019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任职情况

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提名和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2019年3月25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9年度第一次会议调整,选举本人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以现场亲自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4次,委托其它同类别董事出席董事会1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6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转型、全面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等议案共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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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公司经营目标、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呆账核销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2019年上半年全面风险管理情况报告、2019年上半年员工行为管理报告、2019年度信息科技工作报告、压力测试管理办法、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反洗钱管理规定、全面风险管理规定、风险偏好与风险限额管理规定、开展不良资产转让、申请核销呆账贷款等15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9次,审议了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季度关联方名单、对关联方关联授信、与关联方开展同业业务等18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亲自参加委员会会议2次,委托其它委员出席并进行表决1次,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等7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作为董事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2次,审议了2019年上半年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报告、2019年度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执行情况报告2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阅。

同时,本人亲自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季度经营工作报告、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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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报告、董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19年8月25日-8月28日,本人亲自前往乌当支行、清镇支行开展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专项检查调研,了解支行2019年上半年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处置总体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业务开展和后续管理情况,认真听取支行对加强不良资产化解及处置的对策,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对不良资产转让处置管理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2笔,涉及中欧基金、长盛基金、贵银金融租赁、广发证券、交银国际信托、华能贵诚信托、贵州乌江能源等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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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在审议相关议案涉及关联关系时,本人按规定履行了回避。

(二)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298,591,9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9,436,7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919,436,760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提名和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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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同时,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19年,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亦未发生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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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19年度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19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朱慈蕴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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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罗宏

2019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任职情况

本人原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提名和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审计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以现场亲自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含电话连线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6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转型、全面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等议案共计84项,均投了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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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票。作为董事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以通讯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7次,审议了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季度关联方名单、对关联方关联授信、与关联方开展同业业务等18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5次(含电话连线1次),审议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季度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等12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均亲自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数据,出具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本人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本人亲自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19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拟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季度经营工作报告、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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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报告、董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19年5月6日-5月9日,本人亲自前往都匀分行及惠水支行开展贷(投)后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及调研,认真听取分支行贷(投)后风险管理架构、运行机制、考核机制、流程管理等基本情况,了解分支行贷(投)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7月24日-7月29日,本人亲自前往子公司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开展了经营情况和薪酬规划的调研检查,亲自前往成都分行开展了中间业务开展、零售转型、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基本情况的调研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针对上述调研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所长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四)参加培训情况

2019年3月18日-3月22日,本人参加了上海证券交易所在上海举办的2019年第一期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后续培训,深入学习独立董事履职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监管要求、“经营之道 用人之道 为人之道”、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如何做好上市公司独立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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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与股权激励等内容,了解最新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实践,不断提高自身履职能力。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2笔,涉及中欧基金、长盛基金、贵银金融租赁、广发证券、交银国际信托、华能贵诚信托、贵州乌江能源等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298,591,9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9,436,7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919,436,760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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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提名和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同时,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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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配套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19年,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亦未发生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八)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19年度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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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罗宏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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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杨雄

2019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任职情况

本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提名和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和薪酬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以现场亲自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6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转型、全面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等议案共计84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公司关联交易管理、财务预算、利润分配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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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和建议。作为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3次,以通讯方式参加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季度报告、2018年度财务决算暨2019年度财务预算方案、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2018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优先股股息发放方案等12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2次,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确定高级管理层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4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亲自出席了年度股东大会,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临时股东大会。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进行了认真审阅。同时,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前,本人认真审阅公司编制的财务会计报表,对发生重大变化的数据,出具书面意见。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后,本人加强与年审会计师的沟通,在年审会计师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再一次审阅公司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并形成书面意见。本人亲自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作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与会计师事务所就2019年度审计计划的范围、拟重点审计领域、关键审计事项以及时间安排等情况进行了沟通与确认,并形成书面意见。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季度经营工作报告、银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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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报告、董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19年5月6日-5月9日,本人亲自前往都匀分行及惠水支行开展了贷(投)后运行管理情况专项检查及调研,认真听取分支行贷(投)后风险管理架构、运行机制、考核机制、流程管理等基本情况,了解分支行贷(投)后管理中存在的问题。2019年7月24日-7月29日,本人亲自前往子公司广元市贵商村镇银行开展了经营情况和薪酬规划的调研检查,亲自赴成都分行开展了中间业务开展、零售转型、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基本情况的调研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2019年8月25日-8月28日,本人亲自前往乌当支行、清镇支行开展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专项检查调研,了解支行2019年上半年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处置总体情况、 2019年上半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业务开展和后续管理的情况,认真听取支行对加强不良资产化解及处置的对策。针对上述调研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三、重点关注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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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2笔,涉及中欧基金、长盛基金、贵银金融租赁、广发证券、交银国际信托、华能贵诚信托、贵州乌江能源等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在审议相关议案涉及关联关系时,本人按规定履行了回避。

(二)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298,591,9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9,436,7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919,436,760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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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提名和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同时,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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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有效性。2019年,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亦未发生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八)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19年度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19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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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杨雄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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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述职人:刘运宏

2019年,本人作为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商业银行公司治理指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董事选任与行为指引》等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依法合规行使独立董事各项职权,认真勤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本人2019年度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人任职情况

本人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三次会议提名和公司2017年度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意,本人被选举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2017年7月2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17年度第一次会议选举本人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和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

二、年度履职情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2019年,公司董事会共召开11次会议,本人以现场亲自出席方式参加董事会5次,以通讯方式参加董事会6次,本人会前认真审阅各项议案,审议涉及战略转型、全面风险管理、关联交易管理、股权管理、集团并表管理等议案共计84项,均投了赞成票。董事会上,本人就公司经营目标、产品创新等方面提出了相应意见和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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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本人参加并主持召开委员会会议2次,审议了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2018年度履职评价情况报告、高级管理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确定高级管理层2019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4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作为董事会发展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参加委员会全部会议4次,审议了第四届董事会2018年度工作报告、2018年度经营工作报告、2019年度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调整2016—2020年发展战略规划部分指标、主要股东依法履职履约情况的评估报告等10项议案,均投了赞成票。

2019年,公司股东大会共召开2次会议,本人因工作原因未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但对于经董事会审议的提交股东大会的议案,本人均进行了认真审阅。

同时,本人亲自参加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见面会,沟通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认真履行独立董事对财务审计的监督审核职责。

(二)审核审阅情况

董事会闭会期间,本人通过审阅公司季度经营工作报告、银行业一周信息动态、宏观经济数据月度报告、季度A股上市银行业绩分析报告、董事会决策事项及日常经营管理重大事项进展情况等报告,主动了解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宏观经济情况、最新监管政策、行业和资本市场热点等,全面掌握履职所需信息。认真审阅年度审计工作安排,掌握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进度。

(三)参加实地调研情况

2019年7月27日-7月30日,本人亲自前往成都分行开展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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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业务开展、零售转型、消费者权益保护、反洗钱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基本情况的调研检查,认真听取基本情况汇报,广泛探讨并深入交流。2019年8月25日-8月28日,本人亲自前往乌当支行、清镇支行开展了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专项检查调研,了解支行2019年上半年资产质量和不良资产处置总体情况、2019年上半年不良资产批量转让处置业务开展和后续管理的情况,认真听取支行对加强不良资产化解及处置的对策。针对上述调研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相关管理情况,本人结合自身的专业提出了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平时,本人还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沟通,对公司经营管理、公司治理等方面提出合理化的意见和建议。在履职过程中,本人了解公司经营管理状况的途径多样、方式灵活、渠道顺畅并且反馈及时,不存在障碍。

三、重点关注事项

(一)关联交易情况

2019年,公司与关联方发生重大关联交易12笔,涉及中欧基金、长盛基金、贵银金融租赁、广发证券、交银国际信托、华能贵诚信托、贵州乌江能源等关联公司。同时,本人还审议了《关于审议<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的议案》《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根据监管相关规定,本人对上述交易和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发表了事前认可声明和独立意见,认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照《公司章程》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遵循市场化定价原则,以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进行,未损害公司和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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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关联交易管理要求的公允性原则,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会对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盈利能力及资产状况构成不利影响。

(二)利润分配情况

2019年,本人和其他独立董事审议《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后认为:公司拟以普通股总股本2,298,591,900股为基数,向登记在册的全体普通股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4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919,436,76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按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919,436,760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未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名以及薪酬情况

董事会审议了提名董事候选人、聘任行长、调整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等议案,本人重点关注董事候选人、新聘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资格、条件以及提名和聘任程序的合法合规性。同时,审议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15-2017年度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和《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管人员2018年度绩效考核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资金占用及对外担保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规范上市公司与关联方资金往来及上市公司对外担保若干问题的通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通知要求,对公司核查后认为:报告期内,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业务外,公司不存在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也不存在以前年度发生并延续到报告期的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情况;除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常规担保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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务外,公司未发生对外担保情况,公司开展常规担保业务严格执行了有关操作流程和程序,风险管理合规有效。

(五)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19年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的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同意将《关于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续聘2019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同时,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内部控制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按照财政部等五部委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配套指引、中国银保监会《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上交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的相关要求,持续加强内控工作,确保内部控制有效性。2019年,董事会对公司2018年度内部控制情况进行了评价,并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本人审议了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阅了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在内部控制评价中未发现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七)信息披露的执行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监管规定,秉承“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的信息披露原则,持续完善集团信息传导机制,积极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进一步提高定期报告及各项临时报告的披露质量,切实保障投资者的知情权。本人与外部审计师保持充分沟通,促进公司不断提高信息披露管理的主动性和前瞻性。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未遗漏任何重大信息,亦未发生业绩预告修正等情况。

(八)公司及公司股东承诺履行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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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高度关注公司及股东承诺履行情况,认为2019年度公司及持股 5%以上股东所作承诺均得到履行。

(九)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运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下设发展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各独立董事勤勉尽责,积极发表客观独立意见,认真研究审议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事项,体现高度的责任心和良好的专业素质,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了有力支撑。

四、总体评价

2019年,本人在担任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按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公司章程等要求履行董事勤勉和忠实义务,以自身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积极推动和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切实维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本人履职过程中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也不存在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和承诺事项发生变化的情况。

特此报告。

独立董事:刘运宏2020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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