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1992 证券简称:金隅集团 编号:临2019-045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五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9年4月25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应出席本次会议的监事7名,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7名;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
根据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公司《章程》以及监管机构有关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规定,公司编制了《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3号——季度报告内容与格式特别规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对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提出如下书面审核意见,与会监事一致认为:
(一)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规定;
(二)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及格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19年第一季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
(三)在提出本意见前,监事会未发现该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二、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018年12月7日,财政部修订印发《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并要求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新租赁准则。公司作为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拟定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修订的会计准则具体准则进行的合理变更,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详情请参阅公司于同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19—046)。
表决结果:同意7票;弃权0票;反对0票。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一九年四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