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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重工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4-27

事项的审核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关联交易实施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作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审计委员会的成 员,针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在认真查阅相关资料并听取公司关于前述事宜的相关说明后,发表意见如下:

1、公司拟与中船重工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之间发生的存款和贷款业务往来系公司生产经营所必须,并未影响公司经营的独立性,其定价原则体现了公允、公平、公正的原则,其交易条件不存在损害任何交易一方利益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2、公司(含公司下属全资及控股子公司)与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中船重工集团”,含其控制的除公司外的下属企业、单位)之间及公司与其他关联人之间2018年度之间的日常关联交易条款公平合理,交易遵循了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并履行了相应的审核程序,所有类别均未超过股东大会通过的上限金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2019年度日常关联

交易额度是基于公司2019年可能发生的交易情况作出的合理预测,符合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3、公司就下属船舶制造子公司履约责任为关联方中船重工集团、中国船舶重工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在2019年度提供累计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亿元的保证担保,以及就下属子公司使用中船重工集团“总对总”授信担保额度向中船重工集团提供融资担保,系因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所发生的,有利于子公司的持续稳定经营,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以及公司中除关联股东以外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

4、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后,公司财务报表能够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更加真实、可靠、准确的会计信息,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委员会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表示认可,并同意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

(此页无正文,为《中国船舶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及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的审核意见》之签署页)

委员签字:

李长江王明辛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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