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2023年第二次现场会议通知于2023年4月21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6名。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张克秋女士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以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对本行数据治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对本行内部控制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对本行案防工作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二○二三年四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