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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2022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3-03-31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资本充足率报告

目录1引言............................................................................................................................................

1.1中国银行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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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披露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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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并表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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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2.1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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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

2.3资本充足率

.......................................................................................................................

2.4资本构成

...........................................................................................................................

2.5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

2.6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

2.7实收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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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风险管理..................................................................................................................................

3.1风险管理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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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

...........................................................................................

3.3风险加权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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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信用风险..................................................................................................................................

4.1信用风险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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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信用风险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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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信用风险缓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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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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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逾期及不良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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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贷款减值准备

................................................................................................................

5市场风险..................................................................................................................................

5.1市场风险管理

................................................................................................................

5.2市场风险计量

................................................................................................................

6操作风险..................................................................................................................................

6.1操作风险管理

................................................................................................................

6.2操作风险计量

................................................................................................................

7其他风险..................................................................................................................................

7.1资产证券化

....................................................................................................................

7.2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

8薪酬..........................................................................................................................................

8.1薪酬管理委员会构成和权限

.......................................................................................

8.2薪酬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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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情况

...................................................................................

附表1资本构成........................................................................................................................

附表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

附表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1引言

1.1中国银行简介

中国银行是中国持续经营时间最久的银行。1912年2月正式成立,先后行使中央银行、国际汇兑银行和国际贸易专业银行职能。1949年以后,长期作为国家外汇外贸专业银行,统一经营管理国家外汇,开展国际贸易结算、侨汇和其他非贸易外汇业务。1994年改组为国有独资商业银行,全面提供各类金融服务,发展成为本外币兼营、业务品种齐全、实力雄厚的大型商业银行。2006年率先成功在香港联交所和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成为国内首家“A+H”上市银行。中国银行是2008年北京夏季奥运会和2022年北京冬季奥运会唯一官方银行合作伙伴,是中国唯一的“双奥银行”。2011年,中国银行成为新兴经济体中首家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目前已连续12年入选,国际地位、竞争能力、综合实力跻身全球大型银行前列。2021年,中国银行编制集团“十四五”规划,找准在国内大循环和国内国际双循环中的位置和比较优势,着力发展科技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跨境金融、消费金融、财富金融、供应链金融、县域金融等八大金融,加快建设以境内商业银行为主体、全球化综合化为两翼的战略发展格局,开启奋力建设全球一流现代银行集团的新篇章。中国银行是中国全球化和综合化程度最高的银行,在中国内地及境外62个国家和地区设有机构,中银香港、澳门分行担任当地的发钞行。中国银行拥有比较完善的全球服务网络,形成了公司金融、个人金融和金融市场等商业银行业务为主体,涵盖投资银行、直接投资、证券、保险、基金、飞机租赁、资产管理、金融科技、金融租赁等多个领域的综合服务平台,为客户提供“一点接入、全球响应、综合服务”的金融解决方案。中国银行是拥有崇高使命感和责任感的银行。纵观111年来的发展历程,中国银行始终心系民族、奉献国家,为国家富强、民族复兴持续奋斗、百年不渝;始终根植人民、卓越服务,履行金融为民、富民、惠民、便民之责任;始终胸怀天下、开放包容,调动境内境外两种资源,服务中国与世界的双向互动;始终遵循规律、稳健创造,诚信立行、创新兴行。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上,中国银行作为国有控股大型商业银行,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发扬“百年老店”追求卓越的优良传统,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自觉担负起“融通世界、造福社会”的崇高使命,践行“卓越服务、稳健创造、开放包容、协同共赢”价值观,加快建设全球一流现代银行集团,助力中国式现代化建设,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1.2披露依据

2012年6月,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资本管理办法》)。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集团于2013年起披露资本充足率报告。2014年4月,银保监会正式核准本集团实施资本计量高级方法。

1.3并表范围

本行未并表(以下简称本行)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行境内外所有分支机构。并表(即本集团)资本充足率的计算范围包括本行以及符合《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直接或间接投资的金融机构。

1.3.1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和财务并表的差异

本集团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与财务并表范围的主要差异是本集团附属公司——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和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不纳入本集团并表资本充足率计算范围。本集团在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中银集团投资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对中银保险有限公司、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和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的股权投资在资本中进行扣除。

1.3.2被投资机构基本情况

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本集团计算并表资本充足率时,对于不同类型的被投资机构分别采用以下的方式处理:

?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不包括保险公司),纳入资本充足率并表计算范围。?拥有多数表决权或控制权的保险公司,不纳入并表范围,对其资本投资从集团各级资本中对应扣除。?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对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按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10%设立门槛扣除限额,如各级资本投资合计超过门槛限额的,超出部分从各层级资本中对应扣除;如未超过门槛限额,则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核心一级资本投资,不纳入并表范围,按本集团核心一级资本净额的10%设立门槛扣除限额,如超过门槛限额的,超出部分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如资本投资未超过门槛限额,则计算风险加权资产。对

金融机构大额少数其他一级资本投资和二级资本投资则从集团相应层级资本中全额扣除。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是指本集团对未并表的金融机构(不包括保险公司)各级资本投资占该机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普通股溢价)10%(不含)以下的投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是指本集团对未并表的金融机构(不包括保险公司)各级资本投资占该机构实收资本(普通股加普通股溢价)10%(含)以上的投资。纳入并表范围的前十大被投资机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序号被投资机构名称投资余额持股比例注册地所属行业1中银香港(集团)有限公司36,915100%香港商业银行2中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14,500100%北京非银金融3中国银行(澳门)股份有限公司10,31799.99%澳门商业银行4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10,000100%北京非银金融5中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10,00092.59%重庆非银金融6中银富登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6,78090%河北商业银行7中银国际控股有限公司3,753100%香港投资银行8中国银行(英国)有限公司3,223100%英国商业银行9中国银行(欧洲)有限公司3,195100%卢森堡商业银行10中银消费金融有限公司2,85956.03%上海非银金融合计101,542采用扣除处理的被投资机构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序号被投资机构名称投资余额持股比例注册地所属行业

1中银集团保险有限公司4,509100%香港保险2中银保险有限公司3,498100%北京保险3中银集团人寿保险有限公司1,94351%香港保险合计9,950

1.3.3资本缺口及资本转移情况

2022年末,本行持有多数股权或拥有控制权的被投资金融机构按当地监管要求衡量不存在监管资本缺口。报告期内,集团在增资、投资并购及支付股息等资本转移方面未遇到重大限制。

2资本及资本充足率

2.1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的方法和程序

本集团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ICAAP)整体框架包含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治理结构、政策制度、主要风险评估、资本规划、压力测试、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监测与报告体系等主要内容。根据银保监会最新要求,建立并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框架,构建和完善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治理架构,明确董事会及高级管理层在内部资本充足评估过程中的职责以及各部门的职责分工。根据本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建立一套切实可行的资本管理制度,完善内部管理机制,制定资本充足率管理、经济资本管理、内部资本评估程序管理等一系列政策和制度,规范资本管理各个环节,满足业务发展和监管政策变化的需要。截至目前,本集团已经完成了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整体方案的设计和实施工作,所建立的ICAAP框架体系符合银保监会对商业银行内部资本充足评估程序的核心要求,能够确保主要风险得到充分识别、计量或评估、监测和报告,资本水平与面临的主要风险及风险管理水平相适应,资本规划与经营状况、风险变化趋势和长期发展战略相匹配。本集团根据监管政策规定,结合国内外同业经验和我行实际情况,积极探索开展内部资本充足评估工作,编制完成《中国银行2022年内部资本充足评估报告》,经管理层和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报送银保监会。

2.2资本规划和资本充足率管理计划

为贯彻发展战略规划要求,进一步提升价值创造能力,更好地满足资本监管要求,本集团根据集团战略规划、《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要求,制订完成《中国银行“十四五”资本管理规划》,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该资本规划已在本集团全面实施。本集团不断增强资本内生积累能力。根据中长期资本规划持续优化资本预算管理机制,完善年度资本充足率管理目标及资本预算分解方案,建立与价值创造挂钩的薪酬配置体系,强化资本回报要求和价值创造理念,加大资本考核管理力度,以激励各机构提高资本使用效率。本集团强化对业务条线的资本管理,持续优化业务条线考核,并强化对综合经营公司的资本管理要求,提高各条线及各级机构价值创造意识并强化高质量发展理念。稳步开展外源资本补充,夯实资本基础,加强总损失吸收能力政策研究规划和实施准备工作。2022年,本行在资本市场成功发行500亿元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和9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资本实力进一步增强。加强存量资本工具管理,赎回600亿元二级资本债券,有效降低资本成本。2022年,本集团各项管理举措取得较好成效,资本充足率得到了较大提升,达到本行上市以来最好水平;资产风险权重有所下降,各级机构资本回报意识有所增强,部分机构资本回报水平持续提升。

2.3资本充足率

本集团及本行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算的资本充足率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

项目

中国银行集团中国银行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根据《资本管理办法》计量

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991,3421,843,8861,667,4051,563,789一级资本净额2,372,9902,173,7312,036,9121,883,294资本净额2,946,4712,698,8392,590,1852,391,365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4%11.30%11.37%11.06%一级资本充足率14.11%13.32%13.89%13.32%资本充足率17.52%16.53%17.67%16.91%

2.4资本构成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计量的并表资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核心一级资本2,019,9341,870,301实收资本294,388294,388资本公积134,358133,951盈余公积233,847212,602一般风险准备337,276303,084未分配利润979,627888,419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7,16833,669其他3,2704,188核心一级资本监管扣除项目(28,592)(26,415)

其中:

商誉(182)(182)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18,416)(16,393)直接或间接拥有的本银行股票--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9,950)(9,785)其他一级资本381,648329,845优先股及其溢价119,550119,550其他工具及其溢价249,955199,95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2,14310,340二级资本573,481525,108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可计入金额398,223387,746超额贷款损失准备165,099128,11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0,1599,248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991,3421,843,886一级资本净额2,372,9902,173,731资本净额2,946,4712,698,839

2.5门槛扣除限额与超额贷款损失准备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相关资本投资及净递延税资产余额均未超过门槛扣除限额,无需从资本中进行扣除。相关门槛扣除限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145,166148,221

其中:核心一级资本投资13,8618,380

其他一级资本投资10,77511,202二级资本投资120,530128,639限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199,134184,389若未达到上限,与上限的差额53,96836,168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核心一级资本投资6,4727,160限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199,134184,389若未达到上限,与上限的差额192,662177,229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68,64350,025限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0%)199,134184,389若未达到上限,与上限的差额130,491134,364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未扣除部分

75,11557,185限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5%)298,701276,583若未达到上限,与上限的差额223,586219,398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计入二级资本的贷款超额准备金为1,650.99亿元,符合银保监会并行期相关监管要求。相关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内部评级法下超额贷款损失准备130,32893,924内部评级法下不考虑并行期调整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56,47257,609并行期内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

122,36593,924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权重法下超额贷款损失准备42,73434,190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

78,52670,248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42,73434,190

2.6重大资本投资行为

关于本行报告期内重大资本投资行为,请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重要事项”的相关内容。

2.7实收资本

截至报告期末,本行实收资本2,943.88亿元。关于本行报告期内股本的变动情况,请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股本变动和股东情况”的相关内容。根据银保监会《关于印发商业银行资本监管配套政策文件的通知》附件2《关于商业银行资本构成信息披露的监管要求》的规定披露信息请参见本报告附件,包括资本构成、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以及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3风险管理

3.1风险管理体系

本集团已形成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及部门多层级的风险管理架构。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建立风险文化、制定风险管理策略、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审批重大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监督高级管理层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审议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审批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的信息披露等。董事会授权其下设的风险政策委员会、审计委员会、美国风险与管理委员会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部分职责。监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负责监督检查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尽责情况并督促整改。监事会可授权其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履行其全面风险管理的相关监督职责。高级管理层负责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实施责任,执行董事会的决议。负责建立适应全面风险管理的经营管理架构;充分传达并实施风险管理策略、风险偏好和风险限额;制定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评估全面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报告;建立管理信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等。本行设立风险总监协助行长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并保持其充分的独立性。风险管理部门主要包括风险管理部、信用审批部、授信管理部、内控与法律合规部、资产负债管理部、企业文化部。各业务部门和直属机构负责根据全行风险管理政策和流程细化制定自身的相关制度,承担获取信息、进行风险判断和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集团主要业务部门设立风险总监或分管风险副职,负责在全行统一的风险偏好和政策体系下,具体实施本条线的全面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和反洗钱合规等工作。业务部门风险总监或分管风险副职实行双线报告制,既向所在业务部门负责人报告,同时也向集团风险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分支机构承担本机构获取信息、进行风险判断和风险控制的第一责任。负责在中国银行统一风险偏好下,组织实施对同级业务部门及下级机构的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风险状况。分支机构风险总监或分管风险副职实行双线报告制,既向所在机构负责人报告,同时也向总行风险管理部门报告。各综合经营公司负责建立并完善公司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承担全面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管理层主要负责人是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的责任人,分管风险高职协管本机构全面风险管理。本集团风险管理体系组织架构图如下:

3.2风险计量体系的重大变更

本年度本行风险计量体系无重大变更。

3.3风险加权资产

本集团风险加权资产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信用风险加权资产15,736,82115,255,486市场风险加权资产75,207105,164操作风险加权资产1,006,247963,063资本底线导致的风险加权资产增加--风险加权资产总额16,818,27516,323,713注:本集团在计算高级方法资本充足率时,根据《资本管理办法》附件14要求计量资本底线资本要求和对应的风险加权资产,本年度资本底线调整系数为80%。

4信用风险

4.1信用风险管理

信用风险管理目标是要在满足监管部门、存款人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对银行稳健经营要求的前提下,在可接受的风险范围内,优化资本配置,实现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信用风险管理通过分层管理建立符合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及偏好的风险管理政策制度体系,以指导和约束风险管理行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基础政策分为:行业政策、地区政策、客户政策、产品政策等授信政策。信用风险管理是全流程的风险管理,指银行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或缓释的活动。

4.2信用风险计量

4.2.1计量方法及内部评级体系

计量方法本行总行、境内分行及中银香港的一般公司和中小企业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初级法,个人住房抵押贷款、符合条件的合格循环零售和银行卡信用风险暴露、其他零售信用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其他类型信用风险暴露及其他并表机构的所有信用风险暴露均采用权重法。内部评级体系治理结构本行董事会负责审批内部评级体系重大政策,定期听取高级管理层关于内部评级体系情况汇报。高级管理层组织内部评级体系开发和运行,负责审批内部评级体系的实施方案、关键定义、评级制度、评级标准、评级模型等。风险管理部牵头组织实施全行内部评级体系建设与管理,负责起草内部评级体系相关管理办法,定期向高级管理层提交内部评级体系运作报告。审计部负责内部评级体系内部审计工作,并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交内部评级体系审计报告。信息科技部门是计量模型的系统部署和实现部门,负责支持模型投产相关系统建设,根据验证工作实际业务需求,按照监管要求,为验证工作提供相关数据支持,以及验证工具和验证需求系统化实现等职责。

内部评级结构本行将客户按信用等级划分为A、B、C、D四大类,分为AAA、AA、A、BBB+、BBB、BBB-、BB+、BB、BB-、B+、B-、CCC、CC、C、D十五个信用等级。D级为违约级别,其余为非违约级别。风险参数定义、数据、风险计量基本方法本行内部评级风险参数包括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和期限。其中,违约概率是指债务人一定时期内(通常为1年)违约的可能性;违约损失率是指某一债项发生违约时损失金额占该债项风险暴露的比例;违约风险暴露是指债务人违约时表内和表外项目的风险暴露预期总额。本行基于内部数据,并适当考虑长期违约经验,采用统计违约模型技术来估计风险参数,以确保风险参数估值的准确性和审慎性。其中,公司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初级法,违约概率为本行自行估计值;零售风险暴露采用内部评级法,违约概率、违约损失率、违约风险暴露均为本行自行估计值。评级结果应用本行实施新资本协议以来,大力推进内部评级结果在业务中的应用。内部评级结果已广泛应用于授信审批、风险监控、限额设定、信贷政策、风险报告、损失准备计提、经济资本分配及绩效考核等多个领域,在满足监管要求的同时,对本行加强风险决策能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发挥了重要作用。

4.2.2信用风险暴露

本集团按照计算方法分布的风险暴露情况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表内信用风险

表外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合计内部评级法覆盖的风险暴露

13,990,9061,434,98732,92615,458,819其中:公司风险暴露8,690,8001,297,07732,92610,020,803

零售风险暴露5,300,106137,910-5,438,016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风险暴露

14,426,232762,161308,18715,496,580合计28,417,1382,197,148341,11330,955,399

2021年12月31日表内信用风险

表外信用风险

交易对手信用风险合计内部评级法覆盖的风险暴露

12,826,1661,192,38831,91214,050,466其中:公司风险暴露7,635,9791,055,50131,9128,723,392

零售风险暴露5,190,187136,887-5,327,074内部评级法未覆盖的风险暴露

13,267,808626,765478,88114,373,454合计26,093,9741,819,153510,79328,423,920

4.2.3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

4.2.3.1公司风险暴露(不含专业贷款、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本集团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公司风险暴露按照信用等级大类的分布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等级

2022年12月31日违约风险暴露

加权平均违约概率

加权平均违约损失率

风险加权资产

平均风险权重A类6,746,9030.73%42.80%3,892,07557.69%B类3,053,0023.16%39.14%2,764,27990.54%C类14,09928.45%39.68%22,802161.73%D类171,541100.00%43.45%34,07019.86%合计9,985,5454.38%41.69%6,713,22667.23%

等级

2021年12月31日违约风险暴露

加权平均违约概率

加权平均违约损失率

风险加权资产

平均风险权重A类5,627,5590.74%43.15%3,382,08160.10%B类2,869,4483.17%40.81%2,726,05595.00%C类21,85227.63%40.83%36,488166.98%D类170,518100.00%44.01%21,69912.73%合计8,689,3774.52%42.39%6,166,32370.96%注:公司风险暴露平均违约概率为每一客户违约概率(包含已违约客户)的算术平均值。违约损失率为根据每一客户的违约损失率按照其风险暴露金额加权计算得出。

4.2.3.2专业贷款风险暴露

本集团专业贷款风险暴露按照监管等级的分布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监管评级等级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优--良2,2491,467中104636差--违约--合计2,3532,103

4.2.3.3零售风险暴露

本集团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零售风险暴露按照产品分布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百分比除外)项目

2022年12月31日违约风险暴露

加权平均违约概率

加权平均违约损失率

风险加权资产

平均风险权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4,659,5071.13%24.93%510,31910.95%合格循环零售贷款174,7030.94%75.65%36,70221.01%其他零售贷款603,8067.89%20.46%147,56224.44%合计5,438,0161.28%26.07%694,58312.77%

项目

2021年12月31日违约风险暴露

加权平均违约概率

加权平均违约损失率

风险加权资产

平均风险权重个人住房抵押贷款4,616,2980.80%25.45%499,49610.82%合格循环零售贷款179,6390.76%74.74%38,16621.25%其他零售贷款531,1377.16%21.74%129,19424.32%合计5,327,0741.02%26.74%666,85612.52%注:零售风险暴露平均违约概率为每一债项(包含已违约债项)违约概率的算术平均值。违约损失率为根据每一债项违约损失率按照其风险暴露金额加权计算得出。

4.2.4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

4.2.4.1风险权重的认定办法

本集团严格遵循《资本管理办法》确定内评法未覆盖部分的风险权重,对于合格缓释品覆盖部分的债权采用缓释品适用的风险权重。

4.2.4.2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的风险暴露(不含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本集团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的信用风险暴露按客户主体分布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公司2,382,3222,011,906主权6,970,8396,584,172金融机构3,740,9803,343,658零售1,390,0381,136,458股权156,151142,985资产证券化65,60777,076其他482,456598,318合计15,188,39313,894,573本集团按权重划分的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风险暴露: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风险权重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0%5,693,7245,385,92420%3,149,2992,967,47325%1,680,6871,436,86850%241,870220,01475%1,342,4321,038,758100%2,816,7002,618,884150%9,3163,908250%113,33297,250350%--400%73,27258,3141250%67,76167,180合计15,188,39313,894,573

本集团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对工商企业和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非自用不动产的风险暴露: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持有其他商业银行发行的各级资本工具97,401111,308其中:核心一级资本3,9894,257

其他一级资本2,6653,002二级资本90,747104,049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125,042116,242对金融机构的股权投资31,10826,743非自用不动产4,5043,603

4.3信用风险缓释

风险缓释政策本行运用合格的抵质押品、净额结算、保证和信用衍生工具等风险缓释工具转移或降低信用风险。本行信用风险缓释管理主要包括缓释工具管理、风险缓释相关的风险计量、信息监控等环节。本行建立了包括基本政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在内的信用风险缓释管理政策体系。基本政策提出总体性原则和要求,管理办法规范和统一各类风险缓释工具的内部管理要求,实施细则详细规定各业务条线风险缓释工具的日常管理操作。风险缓释工具管理流程本行风险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本行风险缓释管理制度、政策审批及资本计量,各业务管理部门依据职能对缓释工具进行日常管理。风险缓释工具管理涉及贷前、贷中、贷后各环节,具体流程包括调查审查、估值/评估、押品查验和法律手续的落实、押品保险、押品移交、保管、检查与核查、风险监测、重估值、变更和释放、押品处置等。抵质押品管理涉及的不同岗位依据本行抵质押品管理相关办法规定履行不同职责。主要抵质押品类型本行抵质押品的主要类型包括金融质押品、应收账款、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以及其他抵质押品。其中,金融质押品主要有存单、保证金、贵金属、债券及票据等。商用房地产和居住用房地产主要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地产、在建工程,其他抵质押品包括交通运输工具、机器设备、存货/货权、资源型资产类、知识产权类等。估值政策和程序本行依据押品价值评估管理办法等制度,有效开展押品估值工作。押品估值管理是动态持续过程,包括贷前业务发起和审批时的价值评估、信贷存续期间及资产

处置时的押品价值重估。在贷前阶段,可由专业评估机构对押品进行评估并出具评估报告,评估结论或评估意见为授信决策提供参考。在信贷存续期间,对抵质押品价值进行持续的监控。对贷后押品的价值管理,本行采取定期与不定期重估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押品的不同类别及其不同特点,选择估值方法,明确估值参数,执行估值实施程序。对市值波幅较大的抵质押品,提高押品价值重估频率。本行押品评估坚持独立、客观和审慎的原则,押品评估价值优先选取市场价值为评估价值类型。资产评估基本方法包括市场法、成本法、收益法,根据评估对象、价值类型、资料收集情况等条件的不同,选择其中一种方法进行评估,并用其他方法进行验证,形成合理评估结论。保证人主要类型本行接受的保证人类型包括具有民事行为能力和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融资担保公司、自然人。本行通过保证担保管理办法等政策制度对保证人资格准入、担保能力评估、监控管理以及债务追偿等进行规范,有效控制和降低授信风险。本行要求保证人信用评级应符合授信客户准入条件中相应的信用评级要求,对于没有信用评级的保证人,本行审慎评估其缓释风险的作用。资本计量本行通过在风险加权资产(RWA)计算引擎配置信用风险缓释工具合格性判断和监管资本计量规则,实现从前端系统自动收集债项风险缓释信息,并进行合格性判断、类型映射、分配,最终实现风险缓释监管资本计算。本行暂未认可应收账款、其他抵质押品、信用衍生工具在资本计量方面的风险缓释效果。本集团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各合格风险缓释品覆盖的风险暴露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风险暴露类别

公司风险暴露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保证1,134,8341,229,932金融质押品539,520355,638商用和居住用房地产582,113506,136

本集团内部评级法未覆盖主要部分各合格风险缓释品覆盖的风险暴露如下: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风险暴露类别

公司风险暴露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现金类资产143,969123,454我国中央政府、中国人民银行、我国政策性银行19,25015,791我国公共部门实体--我国商业银行323,960238,812其他国家和地区的中央政府和中央银行4,0314,907

其他国家和地区注册的商业银行和公共部门实体8,5647,577

多边开发银行、国际清算银行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324436

4.4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4.4.1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

在全行风险管理战略、偏好及政策制度体系下,建立完善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体系,制定集团交易对手信用风险管理政策办法。落实风险识别、计量、评估、监测、报告、控制、缓释全流程管理。坚持底线思维,敏捷反应,积极应对市场极端变化,贯彻全面主动风险管理理念,主动开展压力测试,将测试结果应用于前瞻性风险管理,并做好相应的风险应对预案。

4.4.2内部评级法覆盖部分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本集团2022年末内评法覆盖部分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暴露329.26亿元,均为与公司交易形成的信用风险。

4.4.3内部评级法未覆盖部分的交易对手信用风险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交易对手主体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中央交易对手39,18517,712其他269,002461,170合计308,187478,882

4.5逾期及不良贷款

逾期贷款是指借款人未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期限返还给贷款人的款项。2022年

末本集团逾期贷款余额1,921.01亿元。商业银行根据《贷款风险分类指引》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合称为不良贷款。不良贷款的债务人无法足额偿还贷款本息,即使执行担保,也要造成一定损失。2022年末本集团不良贷款余额2,316.77亿元。

4.6贷款减值准备

本集团采用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贷款进行减值测算。预期信用损失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信用损失是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本集团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应按照该金融资产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根据金融工具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的变化情况,本集团区分三个阶段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第一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无显著增加的金融工具纳入阶段一,按照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第二阶段: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但尚无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工具纳入阶段二,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第三阶段:在资产负债表日存在客观减值证据的金融资产纳入阶段三,按照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减值准备。在计量预期信用损失时,并不需要识别每一可能发生的情形。然而,本集团通过反映信用损失发生的可能性及不会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即使发生信用损失的可能性极低),来考虑信用损失发生的风险或概率。本集团结合前瞻性信息进行了预期信用损失评估,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多个模型和假设。这些模型和假设涉及未来的宏观经济情况和借款人的信用状况(例如,客户违约的可能性及相应损失)。本集团根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在预期信用损失的计量中使用了判断、假设和估计,例如:基于信用风险特征以组合方式计量预期信用损失、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判断标准、违约及已发生信用减值资产的定义、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参数、前瞻性信息。2022年本集团对预期信用损失模型进行了优化,本次模型优化对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发放贷款和垫款的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列示如下:

2022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年初余额166,35853,832169,900390,090转至阶段一6,481(5,296)(1,185)-转至阶段二(2,234)5,611(3,377)-

转至阶段三(1,659)(11,533)13,192-阶段转换贷款(回拨)/计提(5,969)18,94341,85154,825本年计提

(i)

93,06714,78722,827130,681本年回拨

(ii)

(52,371)(18,168)(22,198)(92,737)核销及转出(64)-(61,766)(61,830)收回原转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11,83711,837汇率变动及其他1,5868861,4183,890年末余额205,19559,062172,499436,756

2021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年初余额134,56670,712162,895368,173转至阶段一6,186(5,205)(981)-转至阶段二(989)1,786(797)-转至阶段三

(687)(14,244)

14,931-阶段转换贷款(回拨)/计提(5,245)10,22632,58637,567本年计提

(i)

84,47915,13258,502158,113本年回拨

(ii)

(51,399)(24,087)(21,905)(97,391)核销及转出(195)-(85,401)(85,596)收回原转销贷款和垫款导致的转回

--11,92111,921汇率变动及其他

(358)(488)(1,851)(2,697)年末余额166,35853,832169,900390,090

(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贷款减值准备变动情况列示

如下:

2022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

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年初余额37477-451转至阶段一----转至阶段二----转至阶段三----阶段转换贷款(回拨)/计提

----本年计提

(i)

4696-475本年回拨

(ii)

(374)(77)

-(451)汇率变动及其他10--10年末余额4796-485

2021年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

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合计阶段一阶段二阶段三年初余额4415-446转至阶段一----转至阶段二----转至阶段三----阶段转换贷款(回拨)/计提

----本年计提

(i)

27677-353本年回拨

(ii)

(339)(5)

-(344)汇率变动及其他(4)--(4)年末余额37477-451(i)本年计提包括本年新发放贷款、未发生阶段转换存量贷款变化及模型和风险参数调整导致的计提。

(ii)本年回拨包括本年贷款还款、未发生阶段转换存量贷款变化及模型和风险参数调整导致的回拨。

5市场风险

5.1市场风险管理

市场风险是指因市场价格(利率、汇率、股票价格、商品价格等)的不利变动而使银行表内和表外业务发生损失的风险。交易账簿包括为交易目的或规避其他交易业务风险而持有可自由交易的金融工具和商品头寸。市场风险资本计量应覆盖银行交易账簿中的利率风险和股票风险,以及全部汇率风险和商品风险,结构性外汇风险暴露不在计量范围内。本行市场风险管理的目标是在董事会确定的集团整体风险偏好下,通过限额管理等机制,有效管理市场风险,优化市场风险资本配置,将市场风险控制在银行可接受的合理范围内,达到风险和收益的合理平衡,从而促进业务发展,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行的市场风险治理体系具体体现为董事会承担市场风险管理的最终责任,负责确定总体风险偏好,审批集团市场风险管理总体政策、程序、策略和限额;监督高级管理层贯彻落实风险管理战略和政策;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在市场风险管理方面的履职情况;高级管理层负责建立并实施市场风险限额体系、风险管理政策、程序和流程,在董事会确定的风险偏好内,承担并管理集团市场风险,协调风险总量与业务收益目标的匹配,其下设的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委员会负责集团市场风险管理的统筹管理和决策;风险管理部牵头集团市场风险管理,负责拟定集团市场风险政策制度、风险偏好、方法论及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同时,本行已建立并不断完善市场风险报告体系;总行审计部承担对市场风险的内部审计。本行已建立了较为完善的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和市场风险资本计量体系,包括市场风险治理、政策流程、内部模型计量、内部模型验证和返回检验、内部模型信息系统、压力测试、文档管理、市场风险内部模型应用、市场风险管理的内部审计等内容,相关各个政策、方法论及管理办法均已在市场风险的监控、计量、管理、报告等领域得到直接应用。本行积极落实监管要求、强化科技赋能,按计划推进市场风险监管新规项目,以合规达标为基础深入推进风险管理数字化转型。面对复杂严峻的外部形势,持续整章建制、查漏补缺,确保机制流程高效运转,不断强化基础、培养能力,做实风险研判和预警,强化应急演练,完善应急处突管理机制,加强市场风险闭环管理,持续优化市场风险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市场风险管理有效性。持续加强证券投资风险管控,完善债券投资业务市场风险限额体系,强化境内债市违约预警和中资美元债市场跟踪,提升投后监控及预警能力。

5.2市场风险计量

5.2.1市场风险资本要求

本集团采用内部模型法和标准法计量市场风险的监管资本,下表列示本集团各类型市场风险的资本要求。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内部模型法覆盖部分4,0185,810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1,9992,603利率风险1,1451,635股票风险611224外汇风险--商品风险233740期权风险104

合计6,0178,413注:根据中国银保监会批复,本行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覆盖范围包括集团汇率风险、一般利率风险以及法人商品风险,内部模型法未覆盖部分采用标准法计量。

5.2.2风险价值情况

下表列出本集团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下风险价值和压力风险价值的情况。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2021年平均最高最低期末平均最高最低期末风险价值5022,3571764768191,711380809压力风险价值1,0672,3612771,6471,1851,7567431,748本集团采用历史模拟法下VaR模型计量市场风险,并用于内部模型法资本计量(选取99%置信区间、10天持有期)。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计算风险价值和压力风险价值,并每日进行返回检验。报告期内,本集团市场风险计量模型能够及时捕捉金融市场波动,客观反映本集团面临的市场风险。本集团根据监管要求、外部市场变化和内部管理需要,依托市场风险内部模型法实施系统,定期和不定期开展市场风险压力测试。本集团持续丰富市场风险压力测试应用实践,提升市场风险压力测试能力。

6操作风险

6.1操作风险管理

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的目标是通过管理操作风险以将其导致的损失降低到可接受范围内(即降低到风险偏好内)。本集团建立了包括政策框架以及各项操作风险管理工具的管理办法在内的政策制度体系。政策框架,即《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操作风险管理政策》,由本集团董事会风险政策委员会批准发布,是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的最根本制度,提出了本集团操作风险管理的基本原则、要求和管理框架,为全行实施操作风险管理确立了基调和方向。本集团根据操作风险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和报告的管理闭环,针对各项操作风险管理工具制定了管理办法,明确各项管理工具的原则、职责分工、方法、程序和步骤等,并通过操作手册明确管理流程在实施过程中的具体操作问题。本集团持续推进操作风险标准法实施,不断强化操作风险管理。运用操作风险与控制评估重检流程,评估风险点,分析控制失效环节,优化业务流程、系统等。运用关键风险指标开展风险监控,完善集团指标体系,提高指标的业务覆盖度和风险敏感性。收集操作风险损失数据,定期对操作风险损失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验证,提高损失数据质量。建立健全业务连续性管理体系,开展系统中断场景应急演练,开展业务影响分析重检,更新重要业务流程,丰富完善风险场景,开展业务连续性自评估,持续加强业务连续性管理。为更好地识别、评估、控制/缓释、监测和报告操作风险,本集团建立了以下主要的操作风险管理流程:操作风险与控制评估流程、操作风险损失数据收集流程、关键风险指标监控流程、业务连续性管理流程、内控措施检查和确认流程、内控问题整改跟踪流程和操作风险报告流程。本集团使用标准法计量操作风险监管资本,依照巴塞尔新资本协议标准法规则,操作风险资本覆盖银行整体业务规模以及相应的操作风险暴露。

6.2操作风险计量

本集团报告期内采用标准法计量的操作风险资本要求为805.00亿元。

7其他风险

7.1资产证券化

7.1.1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

本集团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的目标是根据全行信贷结构调整方案,优化资产组合、改善资产负债结构、释放规模、处置不良资产、提高资本充足率、完善本行资产流动性管理等。本集团作为资产支持证券的发起机构承担的风险主要是根据监管要求持有的部分证券未来可能遭受的损失,除此之外,其他风险均已完全通过证券化操作转移给其他实体。

7.1.2资产证券化开展情况

本集团作为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起机构和贷款服务机构,主要协调开展项目总体设计、基础资产筛选、尽职调查、交易结构设计、监管报送以及发行、信息披露等工作,并全程提供资产池后续管理及贷款本息收取、划转、催收等服务。2022年1月30日、3月21日、6月23日、11月23日,本行发起的4支信贷资产支持证券在银行间市场发行成功。其中,以个人住房抵押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中盈万家2022年第一期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130.74亿元;以不良贷款为基础资产的中誉2022年第一期、中誉2022年二期、中誉2022年第三期不良资产支持证券发行规模为1.17亿元、2.24亿元、3.28亿元。根据监管对风险自留的要求,本行在中誉2022年第一期、中誉2022年第二期、中誉2022年第三期不良贷款资产证券化项目中以垂直持有5%各档证券的方式实现证券自持,面值分别为0.06亿元、0.11亿元、0.16亿元;在中盈万家2022年第一期个人住房抵押贷款证券化项目中自持了全部次级档证券,面值为12.43亿元。

7.1.3资产证券化的相关会计政策

本集团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时或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放弃了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应当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在判断是否已放弃对信贷资产的控制时,应当注重转入方出售该信贷资产的实际能力。转入方能够单独将转入的金融资产整体出售给不存在关联关系的第三方,且没有额外条件对此项出售加以限制的,表明本集团已放弃对该项信贷资产的控制。

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信贷资产的控制,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信贷资产的程度确认继续涉入资产,并相应确认继续涉入负债。在判断是否已将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了转入方时,应比较转移前后该信贷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净现值及时间分布的波动使其面临的风险。本集团仍保留与转移信贷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不终止确认该信贷资产。若本集团对特定目的实体具有控制的,应当将其纳入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当本集团承担或有权取得一个主体(包括企业、被投资单位中可分割的部分,以及企业所控制的结构化主体)的可变经营回报,并有能力通过本集团对该主体所持有的权力去影响这些回报,即本集团对其拥有控制权时,该主体为本行的子公司,将合并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主体于实际控制权转入本集团之日起纳入合并范围,于本集团的控制停止时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7.1.4外部评级机构

本行银行间资产证券化产品均采用“双评级”。2022年发行项目中,中盈万家2022年第一期、中誉2022年第二期、中誉2022年第三期评级机构为标普信用评级(中国)有限公司和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中誉2022年第一期评级机构为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债资信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7.1.5风险暴露和资本要求

本集团根据《资本管理办法》相关规定,采用标准法计量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及资本要求。其中,风险权重按照本集团认定的合格外部评级机构的信用评级以及《资本管理办法》规定的信用评级与风险权重对应表确定。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集团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为656.07亿元,资本要求为30.30亿元。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项目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传统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

合成型资产证券化风险暴露余额作为发起机构资产支持证券312-314-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26,385-27,056-作为投资机构

资产支持证券14,008-10,347-住房抵押贷款支持证券24,902-39,359-合计65,607-77,076-

7.2银行账簿利率风险

7.2.1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

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是指利率水平、期限结构等不利变动导致银行账簿经济价值和整体收益遭受损失的风险,主要来源于银行账簿资产和负债重新定价期限不匹配,以及资产负债所依据基准利率变动的不一致。银行账簿是相对于交易账簿而言的,记录的是本集团未划入交易账簿的表内外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客户存款、非交易性债券投资、发行债券、同业往来以及与央行往来等。本集团坚持匹配性、全面性和审慎性原则,强化银行账簿利率风险管理。总体管理策略是综合考虑集团整体风险偏好、风险状况、宏观经济和市场变化等因素,通过有效管理,将银行账簿利率风险控制在本行可承受的范围内,达到风险与收益的合理平衡,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本集团主要通过利率重定价缺口分析来评估银行账簿利率风险,并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资产负债结构、优化内外部定价策略或实施风险对冲,将利率风险控制在可接受水平。在下述敏感性分析中,假设所有利率均发生平行变化,以及资产负债结构保持不变;贷款和定期存款等业务的重定价期按合同现金流确定,活期存款等无固定期限业务的重定价期设为隔夜。2022年末敏感性分析结果具体见下表。

7.2.2利率敏感性分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利率基点变动

净利息收入(减少)/增加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上升25个基点(3,270)(4,351)下降25个基点3,2704,351

8薪酬

8.1薪酬管理委员会构成和权限

本行人事和薪酬委员会由6名成员组成,包括2名非执行董事和4名独立非执行董事,委员会主席由独立非执行董事担任。该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审查本行的人力资源和薪酬战略,并监控有关战略的实施;审议并监控本行的薪酬和激励政策;审议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分配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制订本行高级管理层考核标准,评价董事及高级管理层成员的绩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等。2022年,人事和薪酬委员会共召开5次会议。

8.2薪酬政策

薪酬政策总体情况本行薪酬政策与公司治理要求、经营发展战略、市场定位和人才竞争策略相适应,薪酬分配遵循“以岗定薪,按绩取酬”原则。基本薪酬水平取决于岗位价值和员工履职能力,绩效薪酬水平取决于集团、员工所在机构或者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考核结果。本行薪酬政策适用于所有与本行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员工。目前根据国家及监管部门有关规定,本行暂未实施股权及其他形式股权性质的中长期激励,员工薪酬以现金形式支付。风险与合规员工薪酬政策本行风险和合规部门员工的薪酬依据其价值贡献、履职能力和业绩表现等因素确定,与其监管业务无直接关联、与其他业务领域保持独立。薪酬政策与当前和未来的风险挂钩情况本行薪酬政策与风险管理体系保持一致,与机构规模、业务性质和复杂程度等相匹配。本行对分支机构的薪酬总额分配与机构综合效益完成情况挂钩,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因素,引导全行以风险调整后的价值创造为导向,提升长期业绩。本行对员工的薪酬分配与所聘岗位承担的责任与风险程度挂钩,不同类型员工实行不同的薪酬结构。员工薪酬分配与业绩、风险、内控、能力等综合绩效考核结果挂钩,抑制员工冒险冲动和短期行为,倡导良性健康的风险管理文化。本行对承担重大风险和风险管控职责人员的40%以上绩效薪酬实行延期支付,延期支付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同时,制定实施了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如在职期间出现职责内的风险损失超常暴露,本行可部分或者全部追回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绩效薪酬,并止付尚未发放部分。

薪酬水平如何与本行绩效挂钩本行薪酬总额与集团业绩完成情况挂钩,分支机构薪酬总额根据机构综合效益及重点业务发展情况配置,引导分支机构提升价值贡献。员工薪酬与集团、员工所在机构或者部门以及员工个人业绩挂钩,并根据岗位职责特点差异化设置挂钩方式,薪酬水平与绩效表现匹配,激励员工业绩进步和价值创造。

8.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基本情况

本行高级管理人员基本信息和年度薪酬情况、董事会人事和薪酬委员会成员薪酬情况请参见2022年年度报告。

附表1资本构成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代码核心一级资本1实收资本294,388294,388j2留存收益1,550,7501,404,1052a盈余公积233,847212,602r2b一般风险准备337,276303,084s2c未分配利润979,627888,419t3累计其他综合收益和公开储备137,628138,1393a资本公积134,358133,951m3b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125)(27,330)q3c其他14,39531,518o-q4过渡期内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数额--5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37,16833,669u6监管调整前的核心一级资本2,019,9341,870,301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7审慎估值调整--8商誉(扣除递延税负债)(182)(182)-h9其他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除外)(扣除递延税负债)(18,416)(16,393)g-f10依赖未来盈利的由经营亏损引起的净递延税资产--

对未按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进行现金流套期形成的储备

---p12贷款损失准备缺口--13资产证券化销售利得--

自身信用风险变化导致其负债公允价值变化带来的未实现损益

--15确定受益类的养老金资产净额(扣除递延税项负债)--16直接或间接持有本银行的普通股--n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核心一级资本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级

资本中应扣除金额

--20抵押贷款服务权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应扣除

金额

--

附表1资本构成(续)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代码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核心一

级资本和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的未扣除部分超过核心一级资本15%的应扣除金额

--

其中:应在对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扣除的金额

--24其中:抵押贷款服务权应扣除的金额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应在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中扣除的金额

--26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

投资

(9,950)(9,785)-e26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缺口

--26c其他应在核心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合计(44)(55)27应从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28核心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28,592)(26,415)29核心一级资本净额1,991,3421,843,886其他一级资本30其他一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69,505319,50531其中:权益部分369,505319,505k+l32其中:负债部分--33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工具--34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2,14310,340v35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部分--36监管调整前的其他一级资本381,648329,845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37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其他一级资本--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其他一级资本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其他一级资本

--41a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投资

--41b

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其他一级资本缺口

--41c其他应在其他一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42应从二级资本中扣除的未扣缺口--43其他一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

附表1资本构成(续)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代码44其他一级资本净额381,648329,845

一级资本净额(核心一级资本净额+其他一级资本

净额)

2,372,9902,173,731二级资本46二级资本工具及其溢价398,223387,74647其中:过渡期后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部分-16,456i48少数股东资本可计入部分10,1599,24849其中:过渡期结束后不可计入的部分--50超额贷款损失准备可计入部分165,099128,114-b-d51监管调整前的二级资本573,481525,108二级资本:监管调整52直接或间接持有的本银行的二级资本--

银行间或银行与其他金融机构间通过协议相互持有的二级资本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应扣除部分

--

对未并表金融机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中的二级资本

--56a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投资--56b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二级资本缺口--56c其他应在二级资本中扣除的项目--57二级资本监管调整总和--58二级资本净额573,481525,10859总资本净额(一级资本净额+二级资本净额)2,946,4712,698,83960总风险加权资产16,818,27516,323,713资本充足率和储备资本要求61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11.84%11.30%62一级资本充足率14.11%13.32%63资本充足率17.52%16.53%64机构特定的资本要求4.00%4.00%65其中:储备资本要求2.50%2.50%66其中:逆周期资本要求--67其中:全球系统重要性银行附加资本要求1.50%1.50%

满足缓冲区的核心一级资本占风险加权资产的比例

6.84%6.30%

国内最低监管资本要求69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5.00%5.00%70一级资本充足率6.00%6.00%71资本充足率8.00%8.00%

附表1资本构成(续)

2022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

代码门槛扣除项中未扣除部分72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小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145,166148,22173对未并表金融机构的大额少数资本投资未扣除部分6,4727,16074抵押贷款服务权(扣除递延税负债)不适用不适用

其他依赖于银行未来盈利的净递延税资产(扣除递延税负债)

68,64350,025可计入二级资本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限额76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81,50863,017-a77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42,73434,190-b78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额130,32893,924-c

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

数额

122,36593,924-d符合退出安排的资本工具80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81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82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83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不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84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16,456i85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不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1,544

附表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并表监管并表财务并表监管并表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378,5652,378,5652,288,2442,288,244存放同业款项750,357743,440585,298578,877贵金属130,215130,215276,258276,258拆出资金845,584842,789752,185749,155衍生金融资产152,033151,71695,79995,84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8,513327,820505,228504,490发放贷款和垫款17,117,56617,113,17015,322,48415,317,281金融投资6,445,7436,176,2266,164,6715,931,0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571,960441,992561,642441,18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468,3752,438,8392,389,8302,350,06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405,4083,295,3953,213,1993,139,771长期股权投资38,30468,76135,76966,484投资性房地产23,31113,50819,55412,692固定资产226,77686,005219,12685,871在建工程19,6136,51026,9657,587使用权资产19,70922,19020,32122,643无形资产24,80623,30723,05221,589商誉2,6511822,481182递延所得税资产70,19268,64351,17250,025其他资产339,919271,943333,801266,572资产总计28,913,85728,424,99026,722,40826,274,818

附表2集团口径的资产负债表(财务并表和监管并表)(续)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财务并表监管并表财务并表监管并表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915,858915,858955,557955,5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240,3232,240,3232,682,7392,682,739拆入资金328,441314,083310,395296,343交易性金融负债53,86853,86812,45812,458衍生金融负债135,838135,72389,15188,49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7,894137,10797,37297,184吸收存款20,201,82520,203,42218,142,88718,144,842应付职工薪酬48,49946,93541,78040,190应交税费58,95758,92545,00645,002预计负债32,84432,84426,34326,343租赁负债19,62122,59619,61922,848应付债券1,540,9351,451,0241,388,6781,298,767递延所得税负债6,8047057,0031,053其他负债624,579331,127552,867293,126负债合计26,346,28625,944,54024,371,85524,004,950所有者权益股本294,388294,388294,388294,388其他权益工具369,505369,505319,505319,505其中:优先股119,550119,550119,550119,550

永续债249,955249,955199,955199,955资本公积135,759134,358135,717133,951减:库存股----其他综合收益5,7063,2701,4174,188盈余公积235,362233,847213,930212,602一般风险准备337,465337,276303,209303,084未分配利润1,049,404979,627956,987888,419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427,5892,352,2712,225,1532,156,137少数股东权益139,982128,179125,400113,731所有者权益合计2,567,5712,480,4502,350,5532,269,86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913,85728,424,99026,722,40826,274,818

附表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

单位:百万元人民币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代码资产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2,378,5652,288,244存放同业款项743,440578,877贵金属130,215276,258拆出资金842,789749,155衍生金融资产151,71695,84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327,820504,490发放贷款和垫款17,113,17015,317,281其中:权重法下,实际计提的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81,508)(63,017)a其中:权重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42,734)(34,190)b其中:内部评级法下,实际计提的超额贷款损失准备金额

(130,328)(93,924)c其中:内部评级法下,可计入二级资本超额贷款损失准备的数额

(122,365)(93,924)d金融投资6,176,2265,931,02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441,992441,188—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2,438,8392,350,062—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3,295,3953,139,771长期股权投资68,76166,484

其中:对有控制权但不并表的金融机构的核心一级资本投资

9,9509,785e投资性房地产13,50812,692固定资产86,00585,871在建工程6,5107,587使用权资产22,19022,643无形资产23,30721,589f其中:土地使用权4,8915,196g商誉182182h递延所得税资产68,64350,025其他资产271,943266,572资产总计28,424,99026,274,818

附表3有关科目展开说明表(续)

2022年12月31日2021年12月31日代码负债向中央银行借款915,858955,557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2,240,3232,682,739拆入资金314,083296,343交易性金融负债53,86812,458衍生金融负债135,72388,498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137,10797,184吸收存款20,203,42218,144,842应付职工薪酬46,93540,190应交税费58,92545,002预计负债32,84426,343租赁负债22,59622,848应付债券1,451,0241,298,767其中:因过渡期安排造成的当期可计入二级资本的数额

-16,456i递延所得税负债7051,053其他负债331,127293,126负债合计25,944,54024,004,950所有者权益股本294,388294,388j其他权益工具369,505319,505其中:优先股119,550119,550k

永续债249,955199,955l资本公积134,358133,951m减:库存股--n其他综合收益3,2704,188o

其中:现金流量套期储备--p其中:外币报表折算差额(11,125)(27,330)q盈余公积233,847212,602r一般风险准备337,276303,084s未分配利润979,627888,419t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合计2,352,2712,156,137少数股东权益128,179113,731其中:可计入核心一级资本的数额37,16833,669u其中:可计入其他一级资本的数额12,14310,340v所有者权益合计2,480,4502,269,868负债和所有者权益总计28,424,99026,274,818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

除特别注明外,金额单位均为百万元人民币序号项目

普通股(A股)

普通股(H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1发行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标识码601988.SH3988.HK360033.SH360035.SH4619.HK1928001.IB2028014.IB2028048.IB2028053.IB2128019.IB2128045.IB2228023.IB2228029.IB3适用法律中国法律

中国香港法律

中国法律中国法律

中国香港法律

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核心一级资本

核心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他一级资本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

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项目

普通股(A股)

普通股(H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监管处理(续)7工具类型普通股普通股优先股优先股优先股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最近一期报告日)

282,419145,60372,97926,99019,58139,99239,99029,99419,99549,98919,99530,00020,0009工具面值210,76683,62273,00027,00019,78740,00040,00030,00020,00050,00020,00030,00020,00010会计处理

股本及资本

公积

股本及资本公积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

其他权益工具11初始发行日

2006年6月29

2006年6月1日2006年6月9日

2019年6月24日

2019年8月26日

2020年3月4日

2019年1月25日

2020年4月28日

2020年11月13日

2020年12月10日

2021年5月17日

2021年11月25日

2022年4月8日

2022年4月26日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永续

其中:原到期日

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无到期日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

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监管处理(续)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否否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

不适用不适用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境内优先股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境内优先股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的优先股派息日(包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的派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境外优先股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

不适用不适用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本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自发行之日起5年后,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

项目

普通股(A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券监管处理(续)

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境内优先股

批准,本行有权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境内优先股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的优先股派息日(包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的派息日)赎回全部或部分本次境外优先股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批准,本行有权于每年付息日(含发行之日后第5年付息日)全部或部分赎回本期债券。发行人有权于下列情形全部而非部分地赎回本期债券:在本期债券发行后,不可预计的监管规则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计入其他一级资本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

项目

普通股(A股)

普通股(H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浮动浮动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股息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分阶段调整的票面利率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不适用不适用

4.50%(股息

率,税前),此后每5年的股息重置日以该重置期的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进行重设,每个重置期内股息率保持不变

4.35%(股息

率,税前),此后每5年的股息重置日以该重置期的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进行重设,每个重置期内股息率保持不变

3.60%(股息

率,税后),此后每5年的股息重置日以该重置期的基准利率加固定息差进行重设,每个重置期内股息率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4.50%,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3.40%,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4.55%,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4.70%,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4.08%,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3.64%,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3.65%,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前5年票面利率为

3.65%,此

后每5年按国债加固定息差的方式进行重置,每个重置期内利息保持不变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不适用不适用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完全自由裁量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

外)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

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其中:

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是否可转股

不适用不适用是是是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

不适用不适用

(1)当其他

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次优先股将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以上。

(2)当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优先股

(1)当其他

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次优先股将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或部分转为A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以上。

(2)当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优先股

(1)当其他

一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即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5.125%(或以下)时,本次优先股将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或部分转为H股普通股,并使本行的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恢复到触发点以上。

(2)当二级

资本工具触发事件发生时,本次优先股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将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①中国银

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将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转为A股普通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①中国银

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将立即按合约约定全额转为H股普通股。其中,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①中国银

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转股或减记,本行将无法生存。②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本行将无法生存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项目

普通股(A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不适用不适用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

不适用不适用

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3.62元/

股。在本次优先股发行之后,当本行A股普通股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A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3.62元/

股。在本次优先股发行之后,当本行A股普通股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初始强制转股价格为审议本次优先股发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前二十个交易日本行H股普通股股票交易均价,即

3.31港币/

股。在本次优先股发行之后,当本行H股普通股发生送红股、转增股本、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普通股(A股)

普通股(H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

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

低于市价增发新股(不包括因本行发行的带有可转为普通股条款的融资工具(如优先股、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转股而增加的股本)、配股等情况时,本行将按上述情况出现的先后顺序,依次对强制转股价格进行累积调整,但不因本行派发普通股现金股利的行为而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进行调整进行调整进行调整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

不适用不适用是是是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

不适用不适用

A股普通股

A股普通股

H股普通股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不适用不适用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0是否减记不适用不适用否否否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外)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1、其他一

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发行人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降至

5.125%(或

以下)。2、二级资本工具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

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无法生存触发事件,是指以下两种情形的较早发生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2)相关部

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内)

优先股(境

外)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部分/全部

其中: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

其中: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受偿顺序排在最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一般债务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普通股(A

股)

普通股(H

股)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

内)

优先股(境

外)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

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

无固定期限资本债券分红或派息(续)

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和二级资本债之后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其中: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1发行机构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标识码5828.HK

1828006.IB

1828011.IB

1928028.IB

1928029.IB

1928033.IB

2028038.IB

2028039.IB

2128008.IB

2128009.IB

2128039.IB

2128040.IB

2228006.IB

09228010

8.IB

09228010

9.IB

3适用法律

英国法律(次级条款适用中国法律)

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中国法律监管处理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规则

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其中:适用《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试行)》过渡期结束后规则

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二级资本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

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监管处理(续)

其中:适用法人/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

法人和集团层面7工具类型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合格二级资本债券

可计入监管资本的数额(最近一期报告日)

8,34539,98439,98729,9909,99629,99259,97514,99414,9959,99639,9899,99729,99244,99314,9989工具面值30亿美元40,00040,00030,00010,00030,00060,00015,00015,00010,00040,00010,00030,00045,00015,00010会计处理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应付债券11初始发行日

2014年

11月13

2018年9月3日

2018年10月9日

2019年9月20日

2019年9月20日

2019年11月20日

2020年9月17日

2020年9月17日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3月17日

2021年11月12日

2021年11月12日

2022年1月20日

2022年10月24日

2022年10月24日

是否存在期限(存在期限或永续)

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存在期限13其中:原到期日

2024年

11月13

2028年9月5日

2028年10月11日

2029年9月24日

2034年9月24日

2029年11月22日

2030年9月21日

2035年9月21日

2031年3月19日

2036年3月19日

2031年11月16日

2036年11月16日

2032年1月24日

2032年10月26日

2037年10月26日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序号

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监管处理(续)

发行人赎回(须经监管审批)

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其中:赎回日期(或有时间赎回日期)及额度

不适用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即2023年9月5日,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3年10月11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4年9月24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10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9年9月24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4年11月22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5年9月21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10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30年9月21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6年3月19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10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31年3月19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6年11月16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10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31年11月16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7年1月24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5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27年10月26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自发行之日起第10年末,如果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批准,即2032年10月26日可部分或全部赎回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监管处理(续)

其中:后续赎回日期(如果有)

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因监管规定发生变化,导致本期债券不再满足二级资本工具的合格标准,在不违反当时有效监管规定情况下,本行有权选择提前赎回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

项目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分红或派息

其中:固定或浮动派息/分红

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固定

其中:票面利率及相关指标

5.00%4.86%4.84%3.98%4.34%4.01%4.20%4.47%4.15%4.38%3.60%3.80%3.25%3.02%3.34%

其中:是否存在股息制动机制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其中:是否可自主取消分红或派息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21其中:是否有赎回激励机制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

累计或非累计

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非累计

是否可转股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其中:

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触发条件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

若可转股,则说明全部转股还是部分转股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

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价格确定方式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

若可转股,则说明是否为强制性转换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

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类型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其中:

若可转股,则说明转换后工具的发行人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30是否减记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

若减记,则说明减记触发点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触发事件指以下两者中的较早者:

(1)银保监会认定若不进行减记发行人将无法生存;(2)相关部门认定若不进行公共部门注资或提供同等效力的支持发行人将无法生存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

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分红或派息(续)

其中:

若减记,则说明部分减记还是全部减记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部分/全部

其中:

若减记,则说明永久减记还是暂时减记

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永久减记

其中:

若暂时减记,则说明账面价值恢复机制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表4资本工具主要特征(续)

序号项目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

二级资本工具分红或派息(续)

清算时清偿顺序(说明清偿顺序更高级的工具类型)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受偿顺序排在存款人和一般债权人之后

是否含有暂时的不合格特征

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否

其中:

若有,则说明该特征

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不适用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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