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9年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本行”)监事会2019年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19年10月18日通过书面及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本行所有监事,会议于2019年10月30日在北京现场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6名,实际亲自出席监事5名。李常林监事因其他重要公务未能出席会议,委托王志恒监事代为出席并表决。会议召开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由监事长王希全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监事审议并通过记名方式投票表决通过了如下决议:
1、《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
本监事会认为本行2019年第三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监管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本行的实际情况。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2、《监事会对本行从业人员行为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3、《监事会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
4、《监事会对本行合规管理履职情况的监督评价意见》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表决情况:六票同意,零票反对,零票弃权。特此公告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九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