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8月14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0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与表决董事11名,实际参与表决董事11名。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明东先生主持,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于2020年8月31日召开公司2020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会议通知及材料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告及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11票同意,0 票反对, 0 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海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