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2年1月6日上午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3名,实际参加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波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1)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及2020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关联监事赵华润回避表决。
2、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2)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2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关联监事曹志伟回避表决。
3、关于公司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披露的《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2019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及2020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03)。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山东玲珑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