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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钼股份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4-11

公司代码:601958 公司简称:金钼股份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19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 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 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 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 □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 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 √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4.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适用√不适用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 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 □否

6.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

2. 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99.85
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94.40

3. 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结构、组织架构、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社会责任、资金活动、采购业务、资产管理、销售业务、工程项目、担保业务、财务报告、预算管理、合同管理、信息与沟通、内部监督等内容。

4. 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人力资源、生产管理、销售业务、财务管理、物资采购风险。

5.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 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 √否

7. 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其配套指引,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及内部控制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1. 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

□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营业收入潜在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0.2%≤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5%错报<营业收入总额的 0.2%
利润总额潜在错报利润总额的5%≤错报利润总额的2%≤错报<利润总额的 5%错报<利润总额的 2%
资产总额潜在错报资产总额的0.3%≤错报资产总额的0.1%≤错报<资产总额的 0.3%错报<资产总额的 0.1%
所有者权益潜在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0.1%≤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3%错报<所有者权益总额的 0.1%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大缺陷。合理可能性是指大于微小可能性(几乎不可能发生)的可能性。出现下列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行为;2外部审计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公司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现该错报;3公司更正已公布的财务报告;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重要缺陷一项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它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表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应引起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应将该缺陷认定为重要缺陷。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应被认定一般缺陷。

说明:

无。

3.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
直接财产损失金额1000万元及以上300万元(含300万元)-1000万元300万元以下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或已经对外正式披露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包括以下情形:(1)违犯国家法律、法规较严重;(2)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3)内部控制评价的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及时整改;(4)信息披露内部控制失效,导致公司被监管部门公开谴责;(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或受到国家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一般缺陷受到省级(含省级)以下政府部门处罚但未对公司造成负面影响。

说明:

无。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1.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1.3. 一般缺陷

无。

1.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 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 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 □否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数量1个。

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缺陷描述业务领域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截至报告基准日是否完成整改截至报告发出日是否完成整改
公司设备点检管理不规范、不到位,执行效果未达管理目标。该缺陷属于制度缺陷和执行缺陷,国家《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第8号-资产管理指引第十四条“企业应当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日常维护和大修理计划,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维护保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针对原有设备点检业务有流程无标准,管理制度缺失,执行效果不能满足公司管理需要的状况,不利于公司设备安全运行风险的降低。生产管理公司依据自身业务实际,制定发布了《金钼股份设备点检管理制度》(金钼股份发﹝2019﹞191号),进一步明确各级设备管理职责,规范管理程序和管理要求及技术标准。

2.3. 一般缺陷

无。

2.4.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 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 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 □不适用

(1)2019年内部控制运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有效运行,合理保证了业务经营的合法性,资产的安全性、财务报告可靠性,及经营的效率和效果,主要做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①法人治理及资本市场管理运行规范。 对《公司章程》、董事会、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提升了“三会”运行质量;有效发挥独立董事智库作用,开展现场督导,规范子公司法人治理层面制度建设;制度化开展年度公司关联交易全面梳理和合规审核,确保公司合规运营;引入易董价值在线平台,细化完善信息披露、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强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市值维护持续加强。

②基层内控体系管理持续优化。在公司层面制度化发布《金钼股份废止及现行制度目录(2019版)》的基础上,依据《金钼股份制度建设管理办法》,启动了公司成立以来第二版制度汇编的修订工作;扎实推动基层单位制度建设,各基层单位均按照《金钼股份制度建设管理办法》首次发布了本单位废止及现行制度目录(2019版),这意味着各单位的制度建设正式纳入了公司制度建设管理框架,后期公司将

对各单位每年发布内控管理制度目录的维护,以及修订计划完成情况进行滚动管理。基本实现基层单位制度体系管理维护的规范化运行。

③聚焦内控重点事项、关键环节的有效性管理。开展了面向权属单位2017-2018 年工程项目、大宗物资及设备采购、大额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对钼产品外委加工业务进行摸底调查和问题整改,有力促进了经营管理活动规范开展。

(2)下一年度的改进方向:

2020年,公司将内控工作提到新的高度,提出了全面促进各项业务的高效合规运营的目标,在加强制度顶层设计优化,固化第一阶段改革成果,深化既有改革举措的同时,强化审计和法务在风险管控中的监督作用,不断完善加强风险管控体系,充分发挥其对公司改革方向的决策支持作用。

①进一步加强制度的顶层设计优化,完成公司成立以来第二版内控制度汇编的校印;对基层单位制度建设的维护管理进行滚动评价和监督;根据公司《风险管控手册》系统维护的相关规定,启动公司第二次全面风险的系统评估,形成《金钼股份重大风险评估报告(2020版)》,助力第二轮改革的科学规划。

②借助第三方建立企业法律风险清单,强化合同管理,在培植各业务口合规意识的同时,优化执行过程的监督、考核,常态化开展审计监察、法律体检、合规性检查,建立问题反馈和整改长效机制;着重做好大宗物资和设备采购等重点事项、关键环节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合法、合规。

3. 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 程方方

金堆城钼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4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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