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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出版: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4-04-27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

经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批,公司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机构。信永中和按照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并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相关执业规范开展审计工作,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审计。

根据《公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有关规定,公司对信永中和2023年度履职情况进行了评估,现报告如下:

一、 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信永中和成立于1986年,于2012年度由有限责任公司成功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首席合伙人为谭小青先生。信永中和拥有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2010年成为首批获准从事H股企业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2020年在财政部完成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履职情况的评估报告超过660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以上事项不影响信永中和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 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

经审查评估,审计工作过程中,信永中和始终保持独立性,履职勤勉尽责,客观公允地表达意见,并按照监管规定,就审计计划、风险判断、年度审计重点、审计调整事项、初审意见等与公司管理层、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信永中和按照双方签署的《审计业务约定书》的约定,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执业规范,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告及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其审计意见认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3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三、 会计师事务所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件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四、 总体评价

公司认为信永中和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3年财务报告审计和内控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及时、完整、清晰。

中国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4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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