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0年12月2日)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行”)董事会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0年12月2日在北京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田国立董事长主持,应出席董事13名,实际亲自出席董事13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 关于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事项:
1.同意本行对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00亿元。
2.上述对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的增资分次进行。首次增资
人民币150亿元,授权管理层在董事会确定的增资额度内决定后续增资的具体事宜。
3.授权管理层办理与上述增资事项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增资需要的相关文件。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建信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请参见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内容。
二、 关于由董事长田国立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次会议同意由董事长田国立先生代为履行行长职责,代为履职期限自刘桂平先生因工作变动不在本行履职之日起至本行董事会聘任的新行长正式履职之日止。
三、 关于聘任张敏女士为本行副行长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1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独立董事对本项议案发表如下意见:同意。
本次会议同意聘任张敏女士担任本行副行长。张敏女士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和条件。张敏女士需待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其任职资格后履职。
张敏女士,1970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张敏女士于1996年7月加入本行。2018年12月至2020年11月任本行天津市分行行长兼建行大学华北学院院长;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任本行天津市分行行长;2017年3月至2018年7月任本行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行长;2015年11月至2016年12月任本行湖北省分行副行长;2013年7月至2015年11月任本行陕西省分行副行长;此前曾任本行陕西省
分行行长助理、会计结算部总经理、会计部总经理、金库管理中心主任、西安兴庆路支行行长等职务。张敏女士是高级会计师,1988年9月至1992年7月在华东工学院会计学专业本科学习,1996年7月毕业于陕西财经学院会计学专业,获经济学硕士学位;2013年7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应用经济学专业,获经济学博士学位。
特此公告。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0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