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1年6月29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材料于2021年6月24日以送达、电子邮件等形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监事7人,实际参加通讯表决监事7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审议公司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议案》
根据公司债务风险防控工作安排,公司聘请了吉林叙典律师事务所对公司账面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进行了专业鉴定,公司部分长期挂账应付款项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丧失胜诉权,符合条件予以核销。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合计16,648,984.98元,全部转入 2021年度公司营业外收入,增加公司2021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16,648,984.98元。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核销的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的债权人诉讼时效已过,债权人丧失胜诉权,核销依据充分。对长期挂账应付款项确认为营业外收入能够准确、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本次核销长期挂账应付款项及确认营业外收入事项。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修订﹤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刊登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敬请投资者查阅。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视传媒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1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