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
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独立董事独立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现就公司第五届董事会2021年度第一次临时会议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关于解聘高级管理人员的独立意见
本次董事会关于解聘宋士正先生首席信息官职务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同意解聘宋士正先生首席信息官职务。
独立董事:童本立、戴德明、廖柏伟郑金都、周志方、王国才、汪炜
2021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