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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运通:京运通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单晶产品销售框架合同的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12-24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与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签订单晶产品销售

框架合同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合同类型:长单销售框架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 合同金额: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新潮”)拟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向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77,400万片单晶硅片或双方约定转换系数对应的单晶硅棒。按照当前市场价格(根据PVInfoLink最新公布的单晶硅片均价折算)及排产计划测算,预计销售金额总计约30.18亿元人民币(含税)。上述销售金额不构成业绩承诺或业绩预测,实际采购价格采取月度议价方式,合同交易总额以最终成交金额为准。

? 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 对上市公司当期业绩的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有积极影响。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与江苏新潮签订了《采购框架合同》。江苏新潮拟于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向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采购77,400万片单晶硅片或按硅片与硅棒的转换系数对应的硅棒。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情况

本合同属于公司日常经营重大合同,不涉及关联交易。签订本合同事宜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合同标的和对方当事人情况

(一)合同标的情况

单晶硅片或单晶硅棒。

(二)合同对方当事人情况

1、公司名称: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住所:高邮经济开发区秦邮路北侧

4、法定代表人:刘坛萍

5、注册资本:5,800.00万元人民币

6、营业期限:2008年08月12日至2038年08月11日

7、经营范围:单晶硅棒、单晶硅切片生产,多晶硅铸锭、多晶硅切片、太阳能电池片、太阳能电池组件生产、销售、研制开发,机械制造,硅材料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8、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由刘坛萍持股59.78%,与本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

9、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2019年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1,322万元,净资产7,045万元;营业收入100,246万元,净利润4,200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三、合同主要条款

(一)合同双方

甲方:江苏新潮光伏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无锡京运通科技有限公司

(二)产品名称:单晶硅片或单晶硅棒。

(三)产品数量: 2021年1月至2023年12月期间甲方向乙方预计采购77,400万片单晶硅片或由双方约定转换系数对应的单晶硅棒。

(四)定价机制:依据当期市场行情和参考PVinfoLink价格,买卖双方友好协商,在每月最后一周以采购订单的方式确定次月产品单价。

(五)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六)合同生效条件:本合同经双方盖章(合同章或公章)后生效。

(七)合同签署时间:2020年12月23日。

四、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2020年业绩无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的营业收入有积极影响。(最终以公司经会计师审计的定期报告为准)。

(二)本合同的履行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上述协议当事人产生依赖性。

五、合同履行的风险分析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相关政策法规、市场、技术等方面的不确定性风险,存在受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的风险,有可能会导致部分或全部合同无法履行。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采购框架合同》。

特此公告。

北京京运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0年12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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