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减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613号)核准,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11月3日公开发行了6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60亿元。公司控股股东闽西兴杭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闽西兴杭”)共计配售紫金转债18,554,730张(人民币1,855,473,000元),占发行总量的30.92%。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379号文同意,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0年11月27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紫金转债”,债券代码“113041”。
公司于2020年12月9日收到闽西兴杭通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紫金转债”6,0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减持后持有“紫金转债”12,554,730张。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告。
公司于2021年1月8日收到闽西兴杭通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其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减持“紫金转债”6,000,000张,占发行总量的1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持有人 | 本次减持前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前占发行总量比例 | 本次减持数量 (张) | 本次减持后持有数量(张) | 本次减持后占发行总量比例 |
闽西兴杭 | 12,554,730 | 20.92% | 6,000,000 | 6,554,730 | 10.92% |
特此公告。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二〇二一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