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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金矿业生态环境保护政策声明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0-09-25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金矿业”或“公司”)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并重和“在保护中开发、在开发中保护”的原则,致力于在矿山勘探、设计、开采、选冶、闭矿等矿业开发全生命周期内做好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工作,使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生态环境的不利影响降低至最小,尽可能实现环境、社会、经济效益的高度和谐与统一,并做出以下承诺:

1.遵守项目所属国家(地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依法合规经营。

2.制定并实施有效的大气、废水、废弃物治理以及能源、水资源使用方面的目标、计划和措施,减少矿业活动对环境的不利影响。

3.保护和修复受矿业活动影响的环境区域。

4.与公司内外部利益相关方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与协商机制。

5.持续改善、主动公开环境绩效,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监督。

为实现以上承诺,我们将采取以下政策:

1.遵守项目所属国家(地区)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参照IFC《环境、健康与安全通用指南》(亦称“《环境、健康与安全指南》”或“《EHS指南》”)开展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根据公司业务发展情况,设定生态环境保护阶段性目标。

3.节约并高效使用能源及其它天然资源,优先采用对环境

影响小的生产工艺和原料。鼓励所有运营点技术创新、工艺改进,吸收、引进先进、有效措施减少废水、废气和温室气体的排放,以及固体废弃物的产生,实现源头减量、中间控制、末端治理。

4.加强水资源管理,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提高水资源利用率与回用率;降低对矿区及其周边水资源的负面影响,确保水资源的可持续管理。

5.注重生态系统(湿地、野生动物走廊、保护区和农业用地)的保护,不在自然保护区、生态红线等敏感区内进行勘探、采矿活动;保护珍稀动植物及其自然栖息地,在新项目实施前开展生物多样性调查与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制定“避免、减缓、补偿、保护”等多样化措施,尽可能降低矿产资源开发活动对项目所在地及其周边区域生态系统的影响。

6.集约用地,尽可能减少土地扰动,有效管理土地资源,治理矿山地质灾害、水土流失等,将矿区土地复垦与生态恢复贯穿于矿业活动的每个环节,依据不同开采时期的技术特点和自然环境等因素,在所有项目运营点制定并适时调整复垦和生态修复规划方案。

7.持续提升公司环境管理体系,逐步实施国际通用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鼓励我们的合作伙伴、供应商实施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和行业最佳管理实践。

8.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国内外行业组织等外部利益相关方就环境问题进行积极沟通与广泛合作,共同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

9.定期对员工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培训,并施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明确公司各层级的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10.逐步推行开展内外部环境审计工作,内容涵盖:依法合规、污染物减排、环境管理体系提升、节能降耗、水资源使用、生物多样性保护等。

11.定期公开披露公司的环境绩效表现,接受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12.定期回顾与审查我们的政策与项目所属国(地区)、当地社区需求的符合性,并不断提升我们的绩效表现,确保政策实施有效。

13.将节约能源、节约用水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等绩效逐步纳入供应商筛选标准,鼓励、支持供应商建立有效的环境管理体系和制定绩效改善计划,以行业最佳实践为标准共同落实价值链绿色发展。

14.定期检视气候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并采取适当的应对行动。

适用范围

本政策是一份公开的意向声明,适用于紫金矿业及其拥有运营控制权的分(子)公司的所有人员(含董事会成员、监事会成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并积极推动相关承包商、供应商及其为紫金矿业提供服务的长久和临时雇员落实。同时,该政策也适用于紫金矿业拥有运营控制权的所有运营矿山、勘探场所、封闭矿山、冶炼、加工等项目。对于联营及合营企业,紫金矿业将运用股东权利,最大限度地推动其政策及实践与此准则的要求保持一致,使其政策及实践符合此政策所提倡的原则。

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0年9月25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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