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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能源:601898_2021年_年度报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22-03-25

公司代码:601898 公司简称:中煤能源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

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三、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郑伟立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计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14,714,915,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13,281,908,000元。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公司董事会建议2021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908,000元的30%计3,984,572,4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301元(含税)。

六、 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度报告涉及未来计划等前瞻性陈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八、 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九、 是否存在半数以上董事无法保证公司所披露年度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

十、 重大风险提示

在本报告《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有关章节详细说明了公司面临的宏观经济波动、产品价格波动、安全生产、项目投资、环境保护、成本上升、汇率等风险,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十一、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2021年度“董事会报告”内容包括本报告第四节“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第六节“公司治理”的“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 6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 10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 12

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 42

第六节 公司治理 ...... 44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 62

第八节 重要事项 ...... 67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80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 84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 94

第十二节 公司组织结构图 ...... 245

备查文件目录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载有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报告期内在中国证监会指定报纸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本集团、本公司、公司、中煤能源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除文内另有所指,亦包括其所有子公司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董事本公司董事,包括所有执行、非执行以及独立非执行董事
监事本公司监事
中煤集团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控股股东
平朔集团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能源公司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资源发展公司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煤炭进出口公司
华昱公司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原中煤集团山西金海洋能源有限公司
中煤华晋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原山西中煤华晋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陕西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煤远兴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西北能源公司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
鄂能化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蒙大化工公司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中天合创公司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财务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
平朔工业集团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山西焦化股份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
山西焦煤集团山西焦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鸿泰公司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
哈密煤业公司中煤能源哈密煤业有限公司
乌审旗国资公司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伊化矿业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
蒙大矿业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东坡煤业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
晋昶矿业山西蒲县中煤晋昶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禹硕矿业山西蒲县中煤禹硕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大海则煤矿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大海则煤矿
王家岭煤矿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王家岭煤矿
东露天煤矿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煤矿
里必煤矿中煤华晋集团晋城能源有限公司里必煤矿
新疆106煤矿中煤能源新疆天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106煤矿
西沙河煤矿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西沙河煤矿
新疆准东五彩湾2×660MW北二电厂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准东五彩湾2×660MW北二电厂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中煤平朔安太堡热电有限公司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
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
财政部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
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务院国资委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联交所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指本公司于2006年8月18日创立大会通过的、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并经不时修订补充的公司章程
A股经中国证监会批准,向中国境内投资者发行,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以人民币交易的普通股股票
H股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1.00元的境外上市外资股,以港币认购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交易
股份本公司普通股,包括A股及H股
股东本公司股东,包括A股持有人及H股持有人
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
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公司网站www.chinacoalenergy.com
人民币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中煤能源股份
公司的外文名称ChinaCoalEnergyCompanyLimite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ChinaCoalEnergy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姜群冯建华
联系地址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电话(8610)-82236028(8610)-82236028
传真(8610)-82256484(8610)-82256484
电子信箱IRD@chinacoal.comIRD@chinacoal.com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100120
公司网址http://www.chinacoalenergy.com
电子信箱IRD@chinacoal.com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媒体名称及网址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
公司披露年度报告的证券交易所网址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中国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上海证券交易所中煤能源601898-
H股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中煤能源01898-

六、 其他相关资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内)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办公地址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黄埔区延安东路222号外滩中心30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徐斌、苗振宇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境外)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办公地址香港金钟道88号太古广场一期35楼
签字会计师姓名利佩珍

七、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会计数据2021年2020年 (经重述)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经重述)
营业收入231,127,302140,964,68164.0129,334,706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9085,907,091124.85,628,607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13,075,5145,747,957127.55,346,51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106,33522,632,367112.621,980,611
2021年末2020年末 (经重述)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2019年末 (经重述)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113,786,250101,999,25711.697,201,863
总资产321,738,497282,944,52513.7272,565,137

注:报告期内,公司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事项,根据会计准则相关要求对比较期数据进行

重述。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2021年2020年 (经重述)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2019年 (经重述)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00.45122.20.42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00.45122.20.42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0.990.43130.20.40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265.90增加6.36个百分点5.93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075.74增加6.33个百分点5.63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2021年2020年 (经重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经重述)
按中国会计准则13,281,9085,907,091113,786,250101,999,257
按国际会计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1,429,297-557,151-62,332-20,446
(2)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155,259-155,259
(3)政府补助调整3,7103,710-18,550-22,260
按国际会计准则14,714,9155,353,650113,550,109101,801,292

(二)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公司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2.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予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3.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九、 2021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1-3月份)第二季度 (4-6月份)第三季度 (7-9月份)第四季度 (10-12月份)
营业收入44,442,52854,277,36963,018,91869,388,487
利润总额6,071,4417,141,7307,601,7744,762,238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3,509,2064,076,7754,269,9651,425,962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3,478,8594,060,6264,254,0441,281,98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5,835,82714,574,66911,802,83115,893,008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2021年金额2020年金额 (经重述)2019年金额 (经重述)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13,510824,428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按照202,315218,320185,158
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计入当期损益的对非金融企业收取的资金占用费30,100--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损益2,6415,348-5,460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371,1107,583
单独进行减值测试的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减值准备转回-15124,856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损益20231,14120,262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102-48,296171,489
其他符合非经常性损益定义的损益项目-3,8651,924
减:所得税影响额75,52253,23080,677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97-64347,470
合计206,394159,134282,093

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中列举的非经常性损益项目界定为经常性损益项目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 (经重述)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76,7382,417,834141,096-
应收款项融资3,520,8235,926,4952,405,672-
合计5,797,5618,344,3292,546,768-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董事长致辞

尊敬的各位股东:

2021年,稳健前行的中国经济和煤炭行业良好的发展形势,为煤炭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难得的时间和空间。中煤能源汲取百年党史智慧力量,把握能源发展大势,确立“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着力建设多能互补、绿色低碳、创新示范、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统筹推进经营发展各项工作,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构建完善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转型升级取得新进展。公司积极构建完善以煤炭产业为基石、以煤基清洁高效转化利用产业和能源综合服务产业为两翼、以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增长极的高质量发展四业协同产业格局。报告期内,公司全力增产增销保供稳价,先进产能持续释放,能源供给能力不断提升,完成商品煤产量11,274万吨,同比增长2.5%;煤炭销售量29,117万吨,同比增长9.7%。4处煤矿纳入国家增产保供煤矿名单增加产能1,210万吨/年,其中东露天煤矿、王家岭煤矿增加产能650万吨/年已获批复,年产1,500万吨优质动力煤的大海则煤矿首采工作面投入试运行。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不断优化发展,主要煤化工企业保持安全稳定高效运行,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一次试车成功投入运行,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477万吨,同比增长18.1%。煤矿装备业务成套化、智能化优势不断提升,实现产值95亿元,同比增长8.7%。财务公司资产规模突破700亿元,金融业务服务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新能源开发迈出新步伐,上海能源公司新能源示范基地一期工程263MW光伏项目先期30MW成功并网发电,一批重点课题研究按计划推进。

坚持目标引领大力提质增效,经营业绩再创最好水平。报告期内,公司围绕建设世界一流目标,与国际国内先进水平加强对标对表。紧跟市场需求,科学组织产销,强化精益管理深入提质降本,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最好水平。实现营业收入2,311亿元,同比增长64.0%;利润总额256亿元,同比增长107.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3亿元,同比增长

124.8%;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81亿元,同比增长112.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12.3%,同比提高6.4个百分点;营业收入利润率11.0%,同比提高2.3个百分点。资产负债率55.7%,保持财务结构良好稳健。

深化改革加强创新,为高质量发展不断增添活力和动能。报告期内,公司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落实,基本实现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扁平化、专业化、区域化战略管控转型进一步强化。大力加强科技创新,获得授权专利279项,16项成果获煤炭工业科技进步奖,3项成果获批国家推荐目录,研制成功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10米超大采高液压支架,“蒙陕矿区冲击地压防治”重大科技项目全面实施,5处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煤矿建设全力推进,建成20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5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5G融合组网技术在东露天煤矿、大海则煤矿成功应用,数字中煤建设扎实推进。

全面践行安全绿色发展理念,筑牢高质量发展根基。报告期内,公司全面强化安全管理体系实施垂直监管,加大安全投入提升保障水平,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强化督导,安全生产保持良好态势。加强环境恢复治理和生态保护,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突发生态环境事件,7座煤矿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大力开展节能降耗,主要煤化工产品原料单耗和综合能耗处于行业领先水平。持续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全体职工“零感染”。持续加强公司治理、信息

披露和投资者沟通交流,荣获“第五届中国卓越IR评选”最佳资本市场沟通奖,连续多年保持上交所年度信息披露工作评价A级。切实履行社会责任,全年社会贡献总额521亿元。深入落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精神,累计投入帮扶资金2,599万元。我国能源结构的基本国情决定了煤炭主体能源地位在较长时间内不会改变。2022年,外部环境更加复杂严峻和不确定,中煤能源将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科学落实碳达峰、碳中和要求,全力以赴做好能源保供,扎实抓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积极融入构建新发展格局,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一是围绕“十四五”发展规划,加快重点项目建设,扎实有序推进产业布局结构优化调整和绿色低碳转型升级。二是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健全更加灵活高效的市场化经营机制,更大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内生动力。三是持续深化对标世界一流行动,全面推行精细化管理,大力提升质量效益效率,完成全年生产经营目标。四是强化科技创新,加强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以科技创新驱动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和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五是树牢底线思维,强化安全生产、生态环保、节能减排、疫情防控和流动性管理,防范各类重大风险。六是持续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进一步做好与投资者的沟通交流,维护资本市场良好形象。

2022年,公司管理层及全体同仁将再接再厉、不忘初心、砥砺前行,为更好保障国家能源安全、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和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业绩回馈全体股东及广大投资者!

董事长:王树东中国北京2022年3月24日

第四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021年,公司坚持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加强产销组织,科学管控成本,大力提质增效,全面深化改革,强化科技创新,经营业绩再创新高,经营质量稳步提升,改革发展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实现“十四五”良好开局。全年实现营业收入2,311.27亿元,同比增长64.0%;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2亿元,同比增长124.8%;经营活动现金净流入481.06亿元,同比增长112.6%。

公司加快煤炭先进产能释放,发挥营销优势扩大煤炭外购规模,全力增产增销落实能源保供稳价要求,完成商品煤产量11,274万吨、同比增加273万吨,商品煤销量29,117万吨、同比增加2,573万吨。煤化工企业强化精益管理,装置保持安稳长满优运行,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量增加、销售价格上涨,有效抵补了煤炭采购价格上涨影响,生产经营贡献利润7.75亿元。装备业务深入推进改革创新,激发体制机制活力,实现营业收入103.73亿元、利润总额4.89亿元,同比保持增长。金融业务发挥数字金融平台信息科技优势,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实现利润总额11.0亿元,同比增加2.51亿元。此外,参股企业经营效益大幅提升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投资收益35.45亿元,公司根据会计准则计提各类资产减值损失39.57亿元。

二、报告期内公司所处行业情况

公司业务分部主要有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金融及包括火力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在内的其他业务分部,涉及的主要行业有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制造等。

从煤炭行业来看,2021年主要受煤炭供需阶段性错配叠加全球大宗商品共振引发市场煤价大幅波动,随着国家推动煤炭增产增供一系列政策措施落地见效,煤价逐步向合理区间回归。同时,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行业供给的可控性逐步增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产量40.7亿吨,同比增长4.7%,创历史新高。其中,产量超亿吨企业6家,产量合计16.7亿吨,占比41%;中央企业煤炭产量首次突破了10亿吨,也创历史新高。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煤炭产量超亿吨省份6个,产量合计34.96亿吨,占比85.9%。

从煤化工行业来看,2021年国内尿素产能6,950万吨,产量5,450万吨,产能利用率78%左右,其中50万吨以上规模的尿素生产企业60余家,市场竞争比较充分,尿素价格主要取决于原料煤成本、市场供需情况和尿素出口情况,随着国家煤炭保供稳价政策不断落实,预计2022年国内尿素行业盈利情况总体平稳。聚烯烃行业从2020年起进入产能密集投放期,2021年聚乙烯和聚丙烯新增产能1,165万吨。随着民营炼化、煤制烯烃、丙烷脱氢等企业大量涌入聚烯烃行业,我国聚烯烃行业集中度出现下降趋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聚烯烃行业盈利压力持续增大。

从煤矿装备制造行业来看,我国煤矿装备主要产品产量已位居世界前列,特别是以液压支架、刮板输送机、采煤机为主的煤炭综采装备生产总量已位居世界第一。2021年,随着山东、山西整合省域内煤机制造公司,以及头部企业由“单机制造”升级为“成套制造”,

行业集中度有所提高,煤矿装备产值规模进一步向头部企业聚集。2021年公布的中国煤炭机械50强企业总收入899亿元,同比增长9.72%,占当年规模以上企业的57%。当前,煤矿装备制造行业受到的主要挑战是钢材价格出现较大幅度上涨,而全国煤矿智能化改造大幅提速则提供了新机遇,煤矿装备制造领军企业订单较上年稳步增长。

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对立足以煤为主的基本国情有序推动能源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作出重要部署,为煤炭产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更加坚定了我们做强做优做大煤基产业链的信心和决心。公司将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深入实施国家能源安全新战略,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向,对标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任务,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统筹推进存量提效与增量转型,推动“十四五”规划落地见效,加快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三、报告期内公司从事的业务情况

(一) 煤炭业务

1. 煤炭生产

2021年,公司加强生产组织,优化生产系统,不断提高单产单进水平,加大资源优质、储量丰富、系统完善的露天煤矿和蒙陕地区新建大型煤矿的产能释放力度,努力增加优质煤炭产量,全力增产保供稳价,发挥了能源供应主力军、顶梁柱作用,全年完成商品煤产量11,274万吨,比上年11,001万吨增加273万吨,增长2.5%。公司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35个智能化采掘工作面,通过智能化开采实现减人提效,2021年原煤工效37.3吨/工,保持行业领先水平。

商品煤产量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化比率(%)
商品煤产量11,27411,0012.5
按区域:
山西8,2738,1641.3
蒙陕2,3312,11810.1
江苏520625-16.8
新疆1509459.6
按煤种:
动力煤10,2389,8943.5
炼焦煤1,0361,107-6.4

2. 煤炭销售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能源保供要求,严格执行煤炭中长期合同机制,积极落实增产增销保供稳价措施,为保障国家能源供应和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2021年,公司发挥自产煤集中销售和覆盖全国的营销网络优势,积极构建“大统销、全监管”煤炭营销现代化管理体系,持续优化市场布局和客户结构,深耕传统东南沿海市场,提升拓展中西部等内陆地区市场空间,全力巩固外购煤资源渠道和业务规模,中煤品牌优势、市场话语权和影响力进一步提高,商品煤销售规模再创新高,全年累计完成商品煤销售量29,117万吨,同比增长9.7%。

煤炭销售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化比率(%)
商品煤销量29,11726,5449.7
按业务类型:
自产煤销售11,07311,105-0.3
买断贸易煤销售16,92714,64415.6
代理销售1,11779540.5
按销售区域:
华北10,0079,6913.3
华东9,8399,4124.5
华南4,2703,71814.8
华中2,4081,79034.5
其他2,5931,93334.1

(二) 煤化工业务

2021年,公司持续加强生产组织管理,通过运行优化、技术改造、管理提升等专业化管理措施,不断提升装置稳定运行能力,实现安全稳定高负荷生产,煤化工运营再创新水平,全年完成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量477.2万吨,同比增长18.1%。积极应对产品价格大幅波动、部分时段异常天气和铁路运力紧张等不利因素,灵活调整营销策略,不断优化客户结构,完善异地仓库布局,增强市场辐射能力和产品交付能力,提升客户满意度,实现了煤化工产品全产全销,全年完成主要煤化工产品销量492.1万吨,同比增长11.6%。此外,公司严格落实国家化肥保供稳价相关政策,制定尿素保供稳价措施,积极服务国家粮食安全。

主要煤化工产品产销情况表

单位:万吨

项目2021年2020年变化比率(%)
聚烯烃
聚乙烯产量74.074.3-0.4
销量73.474.5-1.5
聚丙烯产量72.472.10.4
销量72.872.9-0.1
尿素
产量204.9188.68.6
销量221.3224.8-1.6
甲醇
产量125.969.082.5
销量124.668.881.1

注:1.本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工艺路线是由煤炭作为原料经气化转换为粗煤气,净化后生产

合成氨或甲醇,合成氨与二氧化碳生产尿素;甲醇经MTO反应生成乙烯、丙烯单体,聚合为聚乙烯和聚丙烯。

2.本公司尿素销量包含买断中煤集团所属灵石中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尿素产品。

3.本公司甲醇销量包括公司内部自用量。

公司设立三个专业煤化工研究所,搭建创新平台,加快骨干技术人才培养,不断提升技术创新能力。围绕现有工艺方案开发差异化产品和延伸产品链,落实国家保障粮食安全、加强耕地保护战略要求,报告期内生产含聚谷氨酸大颗粒尿素差异化产品9.3万吨。按照以市场为导向原则组织聚烯烃改性产品生产研发,报告期内生产聚烯烃差异化牌号产品13.7万吨,进一步提高了煤化工产品核心竞争力。

(三) 煤矿装备业务

2021年,公司不断优化生产组织,强化市场营销与生产制造、生产技术准备和物资供应保障的精准衔接,缩短订货和设计等前期生产技术准备时间,生产效率大幅提升,累计完成煤矿装备产值94.6亿元,同比增长8.7%。深耕煤机市场,及时跟踪市场形势变化,抢抓有效订单,持续推动营销规模和创效能力提升,全力巩固主导产品市场份额的同时,积极推进合同签订和新用户开发,累计新签合同额同比增长22.6%。不断加大非煤及转型产品推广力度,在非煤链条、水处理、改装车、钻探设备、环卫车等非煤产品及盾构机、风电维修等转型设备上持续扩展,着力打造多元化的产品营销结构,持续拓展市场边界,配件及非煤业务收入占比51.2%。

煤矿装备产值和销售收入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产品类别产值销售收入
2021年2020年变化比率(%)2021年占煤矿装备分部销售收入比重(%)
主要输送类产品41.237.59.940.338.9
主要支护类产品34.031.57.933.432.2
其他19.418.07.830.028.9
合计94.687.08.7103.7100.0

(四) 金融业务

公司立足自身产业发展和煤炭全产业链,积极发挥财务公司资金管理机制优势和统一数字金融平台信息科技优势,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进一步推进信息科技创新,实现资金日计划线上管理,提升资金管理效率和流动性管理水平。持续强化资金精益化管理,准确研判市场利率走势,及时优化调整同业存款品种期限配置策略。不断优化信贷资金资源配置,支持公司产业结构调整。2021年末,吸收存款规模达707.6亿元,同比增长97.5%;存放同业规模达610.1亿元,同比增长144.0%;全年日均自营贷款规模达135.7亿元,同比增长2.8%,均创历史最高水平。

金融业务情况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业务类型2021年12月31日/2021年2020年12月31日/2020年变化比率(%)
吸收存款规模707.6358.397.5
存放同业存款610.1250.0144.0
自营贷款规模(日均)135.7132.02.8

(五) 各板块间业务协同情况

公司充分发挥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优势,稳固传统主营业务,优化产业结构布局,推进企业转型升级,不断加强业务板块间协同发展。报告期内,公司所属电厂及煤化工企业共同推进煤炭清洁利用和转化,共消化自产低热值或高硫煤炭741万吨。其中,蒙陕地区煤化工项目加大自产煤炭就地转化力度,采购公司内部煤矿煤炭462万吨。煤矿装备业务实现内部产品销售及服务收入14.96亿元,占该业务分部总销售收入的14.4%。金融业务新发放内部贷款52.5亿元、年末内部贷款规模70.5亿元,提供品种丰富、服务优质的融资便利,降低融资成本,共节约财务费用3.8亿元。

四、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以煤炭、煤化工、电力和煤矿装备为核心业务,以山西、内蒙、陕西、江苏、新疆等区域为依托,以“存量提效、增量转型”为发展思路,致力于建设“多能互补、绿色低碳、创新示范、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本公司煤炭主业规模居于全国前列,生产开发布局向国家规划的能源基地和中西部资源富集省区集中,优质产能占比、煤炭资源储备、煤炭开采、洗选和混配技术行业领先,煤矿规模化、低成本竞争优势突出。公司主体开发的山西平朔矿区、内蒙鄂尔多斯呼吉尔特矿区是国内重要的动力煤生产基地,王家岭煤矿所在的山西乡宁矿区是国内低硫、特低磷优质炼焦煤基地,里必煤矿所在的山西晋城矿区是国内优质无烟煤基地。公司煤炭重点建设项目进展顺利,大海则煤矿、里必煤矿等项目稳步推进。专业精细的管控模式、精干高效的生产方式、集群发展的规模效益、优质丰富的煤炭资源、协同发展的产业链条构成了公司煤炭产业的核心竞争优势。

本公司聚焦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着力打造煤-电-化等循环经济新业态。煤化工业务方面,重点发展煤制烯烃、煤制尿素等现代煤化工产业,装置长期保持“安稳长满优”运行,主要生产运营指标保持行业领先。煤电业务方面,公司有序发展环保型坑口电厂和劣质煤综合利用电厂,推进煤电联营和煤电一体化,积极打造低成本、高效率、资源综合利用的特色优势。

本公司依托矿区自身优势,推动煤炭、煤电、煤化工与新能源深度融合。本公司露天煤矿、井工煤矿数量众多,矿井类型齐全,分布地域广泛,拥有丰富的采煤沉陷区、工业场地、排土场、地下巷道、矿坑等地上土地资源和地下空间资源及煤电产业和煤化工产业支撑能源消纳的条件,具备发展多能互补能源基地和“源网荷储一体化”的优势。

本公司是中国最大的煤炭贸易服务商之一,在中国主要煤炭消费地区、转运港口以及主要煤炭进口地区均设有分支机构,在煤炭北方四港拥有行业领先的下水煤资源占比,依靠自身煤炭营销网络、物流配送体系以及完善的港口服务和一流的专业队伍,形成了较强的市场开发能力和分销能力,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

本公司是具有煤炭业务全产业链优势的大型能源企业,能够从事煤机制造、煤炭开采、洗选加工、物流贸易,并能提供系统解决方案。新形势下,在拓展煤矿智能化改造市场、为本企业和社会提供能效提升与综合能源服务等方面,拥有良好的业务基础。本公司坚持创新驱动,引领行业。加大研发投入,着力推进研发平台建设,保障创新发展。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建成多个国家首批智能化示范矿井、智能化采煤及掘进工作面;重大科技项目取得新成效,一批国家级科技项目实施取得阶段成果;加大关键技术攻关力度,设立重大科技专项攻关机制,“蒙陕矿区冲击地压防治”等2项重大科技专项攻关扎实推进。数字化转型迈出新步伐,两化融合赋能业务提升稳步推进。

本公司注重企业文化建设,不断健全管理体系,营造了良好的内部发展环境。公司实施总部机构改革,努力打造“战略导向清晰、运营管控卓越、价值创造一流”的精干高效总部。公司企业管理制度健全,内部管控及风险控制体系日臻完善,大力实施煤炭和煤化工产品集中销售,财务、投资、物资采购集中管理,深化目标管理和全面预算管理,降本增效和运营效率优势明显。

近年来,公司保持战略定力、坚定发展信心,煤炭主业实现规模化发展。公司加快推动煤炭产业向煤化、煤电方向延伸,提升整体产业链价值增值能力,推动发展模式由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核心竞争力不断增强。公司大力推进提质增效和降本增效工作,财务结构保持稳健,抗风险能力得以增强,公司高质量发展迈出坚实步伐。

五、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一) 主营业务分析

1. 财务报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本期数上年同期数(经重述)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营业收入2,311.271,409.65901.6264.0
营业成本1,890.851,164.36726.4962.4
税金及附加63.7241.0822.6455.1
销售费用8.377.221.1515.9
管理费用44.5537.467.0918.9
研发费用6.665.231.4327.3
财务费用39.5445.29-5.75-12.7
投资收益35.4513.1322.32170.0
资产减值损失39.570.5639.016,966.1
利润总额255.77123.27132.50107.5
净利润190.0289.29100.73112.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259.0773.75124.8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1.06226.32254.7411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82-142.44-111.387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7-54.75-12.2222.3

资产负债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经重述)与上年末比
增减额增减幅(%)
资产3,217.382,829.45387.9313.7
负债1,793.361,579.49213.8713.5
付息债务972.60956.6915.911.7
股东权益1,424.021,249.96174.0613.9
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137.861,019.99117.8711.6
资产负债率(%)55.755.8下降0.1个百分点
资本负债比率(%)=付息债务总额/(付息债务总额+权益)40.643.4下降2.8个百分点

2. 经营业绩

(1) 合并经营业绩

1) 营业收入

2021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2,311.27亿元,比2020年的1,409.65亿元增加901.62亿元,增长64.0%,主要是公司自产商品煤、煤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以及煤炭销售规模扩大等使收入同比增加。

2021年,公司各经营分部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0年 (经重述)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煤炭业务2,021.931,138.97882.9677.5
煤化工业务216.70170.5446.1627.1
煤矿装备业务103.7389.4514.2816.0
金融业务16.9112.424.4936.2
其他业务83.7070.2013.5019.2
分部间抵销-131.70-71.93-59.7783.1
公司2,311.271,409.65901.6264.0

2021年,公司各经营分部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占比(%)2020年 (经重述)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煤炭业务1,924.0983.21,097.0077.8827.0975.4
煤化工业务213.059.2167.2811.945.7727.4
煤矿装备业务88.773.877.595.511.1814.4
金融业务13.070.68.380.64.6956.0
其他业务72.293.259.404.212.8921.7
公司2,311.27100.01,409.65100.0901.6264.0

2) 营业成本

2021年,公司发生营业成本1,890.85亿元,比2020年的1,164.36亿元增加726.49亿元,增长62.4%,主要是公司煤炭业务销售规模扩大,以及煤炭价格上涨煤化工业务材料成本增加等使成本同比增加。2021年,公司各经营分部营业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占比(%)2020年 (经重述)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煤炭业务1,659.3487.7951.4881.7707.8674.4
煤化工业务190.2110.1143.7712.346.4432.3
煤矿装备业务86.044.574.956.411.0914.8
金融业务5.960.33.880.32.0853.6
其他业务78.774.259.845.118.9331.6
分部间抵销-129.47-6.8-69.56-5.8-59.9186.1
公司1,890.85100.01,164.36100.0726.4962.4

注:根据财政部会计司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公司将商品或服

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港杂费用等合同履

约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项目中列示,2020年数据同步调整。

3) 毛利及毛利率

2021年,公司实现毛利420.42亿元,比2020年的245.29亿元增加175.13亿元,增长

71.4%;综合毛利率18.2%,比2020年的17.4%提高0.8个百分点。

2021年,公司各经营分部毛利、毛利率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毛利毛利率(%)
2021年2020年 (经重述)增减幅 (%)2021年2020年 (经重述)增减 (个百分点)
煤炭业务362.59187.4993.417.916.51.4
煤化工业务26.4926.77-1.012.215.7-3.5
煤矿装备业务17.6914.5022.017.116.20.9
金融业务10.958.5428.264.868.8-4.0
其他业务4.9310.36-52.45.914.7-8.8
公司420.42245.2971.418.217.40.8

注:以上各业务分部的毛利和毛利率均为未经抵销分部间交易的数据。

(2) 分部经营业绩

1) 煤炭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

2021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收入2,021.93亿元,比2020年的1,138.97亿元增加882.96亿元,增长77.5%;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1,924.09亿元,比2020年的1,097.0亿元增加827.09亿元,增长75.4%。其中:

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714.16亿元,同比增加221.89亿元,主要是自产商品煤销售价格同比上涨202元/吨,增加收入223.29亿元;销量同比减少32万吨,减少收入1.40亿元。扣除分部间交易后自产商品煤销售收入671.79亿元,同比增加195.43亿元。

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1,302.07亿元,同比增加660.64亿元,主要是买断贸易煤销售价格同比上涨331元/吨,增加收入560.66亿元;销量同比增加2,283万吨,增加收入99.98亿元。扣除分部间交易后买断贸易煤销售收入1,247.11亿元,同比增加630.95亿元。

煤炭代理业务销售收入0.34亿元,同比增加0.16亿元。

2021年,公司扣除分部间交易前的煤炭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 (元/吨)销售量 (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 量(%)销售 价格(%)
一、自产商品煤合计11,07364511,105443-32202-0.345.6
(一)动力煤10,0375729,986402511700.542.3
1.内销10,0375729,977402601700.642.3
2.出口9508-9--100.0-
(二)炼焦煤1,0361,3551,119808-83547-7.467.7
内销1,0361,3551,119808-83547-7.467.7
二、买断贸易煤合计16,92776914,6444382,28333115.675.6
(一)国内转销16,72077014,5024372,21833315.376.2
(二)自营出口*381,455211,0621739381.037.0
(三)进口贸易169496121402489439.723.4
三、进出口及国内代理★合计1,11737952322140.550.0
(一)进口代理16174-162-94.150.0
(二)出口代理107957-850-89.50.0
(三)国内代理1,10636832423161.950.0

*:出口型煤。★:销售价格为代理服务费。☆:本期无发生。注:商品煤销量包括公司分部间自用量,2021年1,785万吨,2020年1,325万吨。

◆营业成本

2021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成本1,659.34亿元,比2020年的951.48亿元增加707.86亿元,增长74.4%,主要是外购煤销量同比增加、采购价格上涨使买断贸易煤成本同比增加

657.77亿元。

2021年,公司煤炭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占比(%)2020年 (经重述)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不含买断贸易煤成本)67.684.162.806.64.887.8
买断贸易煤成本☆1,275.1276.8617.3564.9657.77106.5
人工成本48.112.933.463.514.6543.8
折旧及摊销64.533.958.876.25.669.6
维修支出16.241.013.441.42.8020.8
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96.495.8108.8411.4-12.35-11.3
外包矿务工程费39.472.434.243.65.2315.3
其他成本★51.703.122.482.429.22130.0
煤炭业务营业成本合计1,659.34100.0951.48100.0707.8674.4

☆:该成本中不包括买断贸易煤相关的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该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2021年为19.06亿元,2020年为19.61亿元,统一在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项目列示。★:其他成本中包括煤炭开采发生的有关环境恢复治理费用,与煤炭生产直接相关的零星工程等支出,以及当期计提未用的安全费、维简费等。

2021年,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占比(%)2020年 (经重述)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61.1218.856.5520.34.578.1
人工成本43.4413.430.1310.813.3144.2
折旧及摊销58.2717.953.0119.05.269.9
维修支出14.674.512.114.32.5621.1
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69.9321.580.3528.8-10.42-13.0
外包矿务工程费35.6511.030.8311.04.8215.6
其他成本42.1112.916.265.825.85159.0
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25.19100.0279.24100.045.9516.5

2021年,公司自产商品煤单位销售成本325.19元/吨,同比增加45.95元/吨,增长16.5%。主要是公司加强生产接续加大露天矿剥离和井工矿掘进,材料消耗量和矿务工程量增加,以及柴油、用电等采购价格上涨使吨煤材料成本和外包矿务工程费同比增加;公司根据经营绩效情况合理调控工资水平,以及上年国家出台的阶段性减半缴纳社保费用等疫情防控支持政策本年不再执行,使吨煤人工成本同比增加;公司加大安全生产和煤矿智能化建设投入,与环境治理恢复相关的弃置费用增加等相应增加固定资产原值,使吨煤折旧及摊销成本同比增加;公司各矿点长周期运行相关设备日常维修维护费用增加,使吨煤维修支出同比增加;公司承担铁路运输及港口费用的自产商品煤销售量占公司自产商品煤总销售量的比重下降,使吨煤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同比减少;公司专项基金费用化使用同比减少以及生产相关零星矿务支出增加等综合影响,使吨煤专项基金结余成本等其他成本同比增加。

◆毛利及毛利率2021年,公司煤炭销售规模进一步扩大,市场销售价格大幅上涨,煤炭业务实现毛利

362.59亿元,比2020年的187.49亿元增加175.10亿元,增长93.4%;毛利率17.9%,比2020年的16.5%提高1.4个百分点。其中自产商品煤毛利同比增加171.62亿元、毛利率同比提高

12.5个百分点。

2) 煤化工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2021年,公司煤化工业务实现营业收入216.70亿元,比2020年的170.54亿元增加46.16亿元,增长27.1%;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213.05亿元,比2020年的167.28亿元增加45.77亿元,增长27.4%,主要是煤化工产品销售价格大幅上涨。

2021年,公司主要煤化工产品销售数量、价格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项目2021年2020年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万吨)销售价格(元/吨)销售量(%)销售价格(%)
一、聚烯烃146.27,521147.46,385-1.21,136-0.817.8
1.聚乙烯73.47,45574.56,121-1.11,334-1.521.8
2.聚丙烯72.87,58772.96,655-0.1932-0.114.0
二、尿素221.32,228224.81,625-3.5603-1.637.1
三、甲醇124.61,87068.81,33255.853881.140.4
其中:分部内自用△81.51,84665.31,32416.252224.839.4
对外销售43.11,9153.51,48739.64281,131.428.8

△:分部内自用量主要是中煤远兴公司、中煤陕西公司、鄂能化公司供应蒙大化工公司的甲醇。此外,公司借助渠道优势,开展向第三方采购聚烯烃并销售于本公司客户的业务,2021年采购并销售聚烯烃10.78万吨,实现销售收入8.84亿元。

◆营业成本2021年,公司煤化工业务营业成本190.21亿元,比2020年的143.77亿元增加46.44亿元,增长32.3%,主要是原料煤、燃料煤采购价格上涨使材料成本同比增加43.62亿元。

2021年,公司煤化工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占比 (%)2020年(经重述)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不含买断贸易聚烯烃成本)117.8962.074.2751.743.6258.7
买断贸易聚烯烃成本8.764.610.067.0-1.30-12.9
人工成本10.735.67.365.13.3745.8
折旧及摊销27.8114.625.8918.01.927.4
维修支出7.594.07.034.90.568.0
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9.094.89.096.30.000.0
其他成本8.344.410.077.0-1.73-17.2
煤化工业务营业成本合计190.21100.0143.77100.046.4432.3

2021年,公司主要自产煤化工产品单位销售成本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0年 (经重述)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一、聚烯烃6,7465,3071,43927.1
1.聚乙烯6,7325,3891,34324.9
2.聚丙烯6,7615,2241,53729.4
二、尿素1,6961,32137528.4
三、甲醇1,9221,34058243.4

◆毛利及毛利率2021年,公司煤化工业务实现毛利26.49亿元,比2020年的26.77亿元减少0.28亿元,下降1.0%;毛利率12.2%,比2020年的15.7%下降3.5个百分点,主要是原料煤、燃料煤采购价格大幅上涨影响。

3) 煤矿装备业务分部

◆营业收入2021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收入103.73亿元,比2020年的89.45亿元增加14.28亿元,增长16.0%;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88.77亿元,比2020年的77.59亿元增加

11.18亿元,增长14.4%,主要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以及煤矿智能化升级改造带动相关产品需求增加等使收入同比增加。◆营业成本2021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成本86.04亿元,比2020年的74.95亿元增加11.09亿元,增长14.8%。2021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成本构成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占比(%)2020年 (经重述)占比(%)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材料成本61.6371.653.9472.07.6914.3
人工成本8.049.37.049.41.0014.2
折旧及摊销3.834.54.075.4-0.24-5.9
维修支出0.901.01.131.5-0.23-20.4
运输费用1.511.81.231.60.2822.8
其他成本10.1311.87.5410.12.5934.4
煤矿装备业务营业成本合计86.04100.074.95100.011.0914.8

◆毛利及毛利率

2021年,公司煤矿装备业务实现毛利17.69亿元,比2020年的14.50亿元增加3.19亿元,增长22.0%;毛利率17.1%,比2020年的16.2%提高0.9个百分点,主要是产品结构进一步优化等影响。

4) 金融业务分部

公司金融业务以财务公司为主体,深化精益管理理念,强化金融科技创新,以多层次、广覆盖、个性化金融服务,精准聚焦成员企业金融需求,保证资金安全稳健高效流转,并强化同业存款精耕细作,适时动态优化调整存款配置策略,实现较好增值创效。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6.91亿元,比2020年的12.42亿元增加4.49亿元,增长36.2%;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13.07亿元,比2020年的8.38亿元增加4.69亿元,增长56.0%;营业成本5.96亿元,比2020年的3.88亿元增加2.08亿元,增长53.6%;实现毛利10.95亿元,比2020年的8.54亿元增加2.41亿元,增长28.2%;毛利率64.8%,比2020年的68.8%下降4.0个百分点。

5) 其他业务分部

公司其他业务分部主要包括火力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业务。2021年,公司所属新疆准东五彩湾2×660MW北二电厂、上海能源公司2×350MW热电项目等重点电力项目运转稳定,铝加工业务产销规模扩大、产品销售价格上涨,其他业务实现营业收入83.70亿元,比2020年的70.20亿元增加13.50亿元,增长19.2%;扣除分部间交易后的营业收入72.29亿元,比2020年的59.40亿元增加12.89亿元,增长21.7%;营业成本78.77亿元,比2020年的59.84亿元增加18.93亿元,增长31.6%。受煤炭价格上涨发电业务毛利同比减少、毛利率同比下降等影响,公司其他业务分部实现毛利4.93亿元,比2020年的10.36亿元减少5.43亿元,下降52.4%;毛利率5.9%,比2020年的14.7%下降

8.8个百分点。

(3) 税金及附加

2021年,公司税金及附加从2020年的41.08亿元增长55.1%至63.72亿元,主要是自产煤销售价格上涨使从价计征的资源税同比增加。

(4) 投资收益

2021年,公司投资收益从2020年的13.13亿元增长170.0%至35.45亿元,主要是今年以来煤炭、煤化工产品市场价格大幅上涨,参股公司盈利同比增加,公司按持股比例确认的投资收益相应增加。

(5) 资产减值损失

2021年,公司资产减值损失从2020年的0.56亿元增加39.01亿元至39.57亿元,其中:

公司在先进产能有序释放的同时决定对排查出的安全风险相对较高的平朔集团北岭煤矿开采完现有工作面后实施关闭,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7.80亿元;上海能源公司所属孔庄煤矿因受资源埋藏深、井下地质条件变差等影响,导致目前产量低于生产能力、煤质下降、开采成本增加,相关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5.49亿元;受燃料煤价格上涨等影响,中煤华晋公司所属王家岭电厂、晋城热电电厂及平朔集团所属东坡煤业电厂经营亏损,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12.34亿元;对闲置设备根据减值测试结果计提减值损失3.08亿元;哈密煤业公司大南湖十号煤矿和准东帐南东矿区项目

暂未列入所在地区发展规划,缓建时间较长,对前期井巷工程和相关费用等可收回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损失7.42亿元;对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的长账龄备品备件等存货计提跌价损失3.39亿元。

(6) 营业外收支净额

2021年,公司营业外收支净额从2020年的-0.02亿元增加0.66亿元至0.64亿元。其中:

营业外收入2.30亿元,比2020年的1.18亿元增加1.12亿元;营业外支出1.66亿元,比2020年的1.20亿元增加0.46亿元。

(7) 利润总额

2021年,公司利润总额从2020年的123.27亿元增长107.5%至255.77亿元。

(8) 所得税费用

2021年,公司所得税费用从2020年的33.99亿元增长93.4%至65.75亿元。

(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021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从2020年的59.07亿元增长124.8%至132.82亿元。

(10) 少数股东损益

2021年,公司少数股东损益从2020年的30.22亿元增长89.3%至57.20亿元。

本期公司业务类型、利润构成或利润来源发生重大变动的详细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收入成本分析情况如下: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煤炭业务2,021.931,659.3417.977.574.4增加1.4个百分点
煤化工业务216.70190.2112.227.132.3减少3.5个百分点
煤矿装备业务103.7386.0417.116.014.8增加0.9个百分点
金融业务16.915.9664.836.253.6减少4.0个百分点
其他业务83.7078.775.919.231.6减少8.8个百分点
公司2,311.271,890.8518.264.062.4增加0.8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
分产品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自产商品煤714.16360.0949.645.116.2增加12.5个百分点
其中:动力煤573.78326.2843.142.814.9增加13.8个百分点
炼焦煤140.3833.8175.955.431.3增加4.4个百分点
买断贸易煤☆1,302.071,294.180.6103.0103.2减少0.1个百分点
聚烯烃118.79107.399.613.921.6减少5.7个百分点
其中:自产聚烯烃109.9598.6310.316.926.0减少6.5个百分点
买断贸易聚烯烃8.848.760.9-13.0-12.9减少0.1个百分点
尿素49.3237.5523.935.026.5增加5.2个百分点
甲醇23.3023.94-2.7154.1159.7减少2.2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分地区营业收入营业成本毛利率(%)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国内市场2,300.801,881.5418.264.362.7增加0.8个百分点
国际市场-海外市场10.479.3111.111.321.9减少7.7个百分点

☆:此处买断贸易煤成本包括买断贸易煤相关的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该运输费用及港杂费用2021年为19.06亿元,2020年为19.61亿元。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分销售模式情况的说明无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吨

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库存量生产量比上年增减(%)销售量比上年增减(%)库存量比上年增减(%)
动力煤10,23810,037295.73.50.5174.8
炼焦煤1,0361,0363.3-6.4-7.4-38.9
聚乙烯74.073.41.3-0.4-1.5160.0
聚丙烯72.472.81.70.4-0.1-19.0
尿素204.9221.318.48.6-1.655.9
甲醇125.9124.62.182.581.1-71.6

注:本公司动力煤、甲醇等主要产品生产量、销售量包括公司内部自用量。产销量情况说明无

(3) 重大采购合同、重大销售合同的履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成本分析表

成本分行业分析详见“分部经营业绩分析”部分。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无

(5) 报告期主要子公司股权变动导致合并范围变化

□适用 √不适用

(6) 公司报告期内业务、产品或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有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A.公司主要销售客户情况从公司煤炭、煤化工、煤矿装备等主要产品的市场情况看,主要客户类型为国内电力企业、钢铁企业、煤炭生产企业、化工产品生产企业以及相关贸易企业等。2021年,公司向前五名客户销售收入合计为339.36亿元,占公司营业收入的14.7%;前五名客户销售额中关联方销售额0亿元,占公司年度销售总额0%,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客户金额占公司营业收入比重(%)是否为关联方
A79.183.4
B74.943.2
C68.073.0
D63.522.8
E53.652.3
合计339.3614.7-

报告期内向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客户中存在新增客户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B.公司主要供应商情况

公司主要供应商主要向公司供应贸易煤和原材料等。2021年,公司从前五名供应商的总采购额为249.60亿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13.2%;其中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中关联方采购额39.49亿元,占公司营业成本的2.1%,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供应商金额占公司营业成本比重(%)是否为关联方
A75.134.0
B50.512.7
C43.972.3
D40.502.1
E39.492.1
合计249.6013.2-

报告期内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的50%、前5名供应商中存在新增供应商的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无

4.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销售费用8.37亿元,同比增加1.15亿元,增长15.9%,主要是职工薪酬同比增加。管理费用44.55亿元,同比增加7.09亿元,增长18.9%,主要是职工薪酬同比增加。研发费用6.66亿元,同比增加1.43亿元,增长27.3%,主要是公司加强科技创新投入研发费用增加。

财务费用39.54亿元,同比减少5.75亿元,下降12.7%,主要是公司持续优化债务结构,进一步降低综合资金成本。

5. 研发投入

(1)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本期费用化研发投入29.99
本期资本化研发投入15.34
研发投入合计45.33
研发投入总额占营业收入比例(%)1.96
研发投入资本化的比重(%)33.84

注:相关统计口径参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研究与试验(R&D)投入统计规范(试行)>的通知》(国统字〔2019〕

号)的相关标准。

(2) 研发人员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研发人员的数量2,144
研发人员数量占公司总人数的比例(%)5%
研发人员学历结构
学历结构类别学历结构人数
博士研究生11
硕士研究生362
本科1,486
专科及以下285
研发人员年龄结构
年龄结构类别年龄结构人数
30岁以下(不含30岁)251
30-40岁(含30岁,不含40岁)1,025
40-50岁(含40岁,不含50岁)530
50-60岁(含50岁,不含60岁)338
60岁及以上0

(3)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研发投入

45.33

亿元,同比增加

18.5

亿元,增幅为

68.95%

。本公司高度重视科技创新工作,把创新作为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把科技创新摆在企业发展全局核心位置,不断推进以科技为核心的全面创新,持续加大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力度,行业引领效能持续凸显。大力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重大科技攻关,在国内煤炭领域首次实现5G700MHz频段应用,首次实现选煤厂BIM三维可视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中天合创公司建成国内首个深部冲击地压煤层大采高智能化工作面,西北能源公司常态智能化生产率超过85%;建成

个智能化采煤工作面、

个智能化掘进工作面,

处固定岗位实现无人值守。全面实施“蒙陕深部地区冲击地压防治关键技术”重大科技专项,推进形成行业标准和规范,努力引领行业冲击地压防治技术主要发展方向。组织实施的“蒙陕矿井水和化工废水资源化利用技术研发与系统应用”,将矿井水复用率提高至89%以上,缓解了区域水资源匮乏的现状,成果获得煤炭行业科技进步一等奖;成功研制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

米采高液压支架,多项技术指标国际领先。组织报送的“智能化异构SGZ1400-5000型输送机”、“综采工作面智能开采系统”分别入选国家能源局2021年度能源领域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项目名单、国务院国资委2020年国有企业数字化转型优秀案例。

本年度,公司获得中国煤炭工业协会科技进步奖

项,作为牵头单位获奖

项,其中一等奖

项,为近

年最好成绩。申请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授权专利

项,其中发明专利

项。

(4) 研发人员构成发生重大变化的原因及对公司未来发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6.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2020年 (经重述)同比
增减额增减幅(%)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1.06226.32254.74112.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53.82-142.44-111.3878.2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6.97-54.75-12.2222.3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净额481.06亿元,比2020年净流入226.32亿元增加流入

254.74亿元,主要是公司经营业绩增长、持续加强资金精益管理降低经营资金占用,生产

销售活动创造现金净流入同比增加136.87亿元,以及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的成员单位存款产生的现金流入同比增加117.87亿元等综合影响。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253.82亿元,比2020年净流出142.44亿元增加流出

111.38亿元,主要是初始存款期限超过三个月定期存款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同比增加130.56亿元,资本开支使用的现金同比增加3.40亿元,财务公司收回向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提供的自营贷款产生现金流入同比增加26.23亿元,收到参股企业现金分红款同比增加现金流入7.56亿元,本期收回晋昶矿业和禹硕矿业合作投资款和补偿款5.73亿元,以及上年所属平朔集团收回对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原名中煤平朔第一煤矸石发电有限公司)委托贷款、华晋集团收到中煤集团补偿的里必煤矿矿业权出让收益差价款等同比减少现金流入

19.64亿元综合影响。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净额66.97亿元,比2020年净流出54.75亿元增加流出12.22亿元,主要是公司本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同比增加13.83亿元以及公司所属子公司本期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同比增加等综合影响。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亿元

项目名称本期期末数本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上期期末数 (经重述)上期期末数占总资产的比例(%)本期期末金额较上期期末变动比例(%)情况说明
流动资产合计1,049.8532.6622.6122.068.6-
其中:货币资金729.2522.7359.9412.7102.6-
应收账款75.462.372.222.64.5-
应收款项融资59.261.835.211.268.3-
预付账款22.710.716.620.636.6-
存货81.922.570.592.516.1-
合同资产16.630.514.830.512.1-
其他流动资产33.421.022.570.848.1-
非流动资产合计2,167.5367.42,206.8478.0-1.8-
其中:长期股权投资268.428.3240.198.511.8-
固定资产1,091.4233.91,125.2939.8-3.0-
在建工程191.185.9208.987.4-8.5-
无形资产513.8016.0505.5817.91.6-
其他非流动资产37.511.266.792.4-43.8-
资产总计3,217.38100.02,829.45100.013.7-
流动负债合计877.4527.3692.6624.526.7-
其中:短期借款5.820.214.090.5-58.7-
应付票据29.910.945.221.6-33.9-
应付账款242.087.5206.757.317.1-
合同负债51.771.636.061.343.6-
应付职工薪酬28.710.917.300.666.0-
应交税费56.461.816.350.6245.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217.166.8213.077.51.9-
其他流动负债193.036.086.823.1122.3-
非流动负债合计915.9128.4886.8331.33.3-
其中:长期借款604.4318.8509.9518.018.5-
应付债券141.744.4212.147.5-33.2-
长期应付款41.871.349.891.8-16.1-
预计负债36.631.132.311.113.4-
递延收益23.210.714.480.560.3-
负债总计1,793.3655.71,579.4955.813.5-

其他说明:

对变动较大的资产负债项目分析如下:

货币资金:于2021年12月31日,货币资金账面净额729.25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369.31亿元,增长102.6%,主要是公司进一步加强流动性管理,生产销售活动创造现金净流入373.94亿元,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存款比年初增加107.12亿元以及基建项目投入和购置固定资产等投资活动现金净流出60.60亿元和分派股息、偿付利息等筹资活动现金净流出66.97亿元综合影响。应收款项融资:于2021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融资账面净额59.26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24.05亿元,增长68.3%,主要是产品销售过程中承兑汇票结算量增加。预付账款:于2021年12月31日,预付账款账面净额22.71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6.09亿元,增长36.6%,主要是公司根据生产经营需要预付的铁路运费以及备品备件、材料、煤炭采购款等同比增加。

其他流动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资产账面净额33.42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0.85亿元,增长48.1%,主要是财务公司对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提供的经营周转贷款增加。

长期股权投资:于2021年12月31日,长期股权投资账面净额268.42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28.23亿元,增长11.8%,主要是公司确认参股企业投资收益、收到参股企业分派股利等综合影响。

固定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固定资产账面净额1,091.42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减少33.87亿元,下降3.0%,主要是公司部分在建项目转固、所属企业根据生产需要购置设备以及本期计提固定资产折旧、资产减值准备等综合影响。

在建工程:于202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账面净额191.18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减少17.80亿元,下降8.5%,主要是公司部分在建项目转固、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以及年度资本开支计划安排的建设项目投入增加等综合影响。

无形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无形资产账面净额513.80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8.22亿元,增长1.6%,主要是所属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国家有关政策确认矿业权出让收益以及本期计提无形资产摊销等综合影响。其他非流动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其他非流动资产账面净值37.51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减少29.28亿元,下降43.8%,主要是财务公司对中煤能源之外成员单位提供的中长期贷款减少等影响。短期借款:于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账面余额5.82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减少8.27亿元,下降58.7%,主要是公司偿还了到期短期借款。

应付票据:于2021年12月31日,应付票据账面余额29.91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减少15.31亿元,下降33.9%,主要是公司所属企业对外开立的承兑汇票到期兑付。

合同负债:于2021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账面余额51.77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5.71亿元,增长43.6%,主要是预收的销售货款增加。

应付职工薪酬:于2021年12月31日,应付职工薪酬账面余额28.71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1.41亿元,增长66.0%,主要是公司根据经济效益情况年底提取未发放的绩效工资等增加。

应交税费:于2021年12月31日,应交税费账面余额56.46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40.11亿元,增长245.3%,主要是公司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大幅增加使应交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等相应增加。

其他流动负债:于2021年12月31日,其他流动负债账面余额193.03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06.21亿元,增长122.3%,主要是财务公司吸收中煤能源之外的成员单位存款增加。

长期借款:于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账面余额604.43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94.48亿元,增长18.5%,主要是公司根据年度融资计划落实项目建设贷款、持续优化债务期限结构等使长期借款增加。

应付债券:于2021年12月31日,应付债券账面余额141.74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减少70.40亿元,下降33.2%,主要是公司按计划发行中期票据、回购满3年可行使票面利率调整选择权的公司债券以及将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等综合影响。

递延收益:于2021年12月31日,递延收益账面余额23.21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8.73亿元,增长60.3%,主要是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增加。

2. 股东权益构成分析

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权益总额1,424.02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

174.06亿元,增长13.9%,其中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1,137.86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17.87亿元,增长11.6%。对变动较大的股东权益项目分析如下:

专项储备: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专项储备余额52.03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5.33亿元,增长41.8%,主要是安全费、维简费等专项基金结余增加。

未分配利润: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未分配利润余额510.25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107.27亿元,增长26.6%,主要是公司本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132.82亿元,分配2020年股利17.77亿元以及计提盈余公积、一般风险准备金等减少7.78亿元综合影响。

3. 境外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规模

于2021年12月31日,公司资产总额3,217.38亿元,比2020年12月31日增加387.93亿元,增长13.7%。其中:境外资产(位于日本、韩国和澳大利亚)总额5.54(单位:亿元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0.17%。

(2) 境外资产占比较高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如下:

1. 煤炭业务经营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煤炭品种产量(万吨)销量(万吨)销售收入销售成本毛利
动力煤10,23810,037573.78326.28247.50
炼焦煤1,0361,036140.3833.81106.57
合计11,27411,073714.16360.09354.07

2. 煤炭储量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亿吨

主要地区主要煤种资源量证实储量
山西动力煤85.0831.40
炼焦煤19.779.89
无烟煤9.133.78
内蒙古动力煤87.8354.86
黑龙江动力煤3.091.36
江苏动力煤5.942.18
炼焦煤1.160.35
陕西动力煤51.6435.20
新疆动力煤6.553.53
合计-270.19142.55

截至2021年末,公司拥有矿业权的煤炭资源量270.19亿吨,证实储量142.55亿吨。本年度动用资源量1.76亿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具体会计政策情况

公司主要适用的税种及税率和计提的专项基金列示如下:

类别计提标准备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根据企业编制的经批准的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方案计提在预计开采年限内按照产量比例等方法摊销
安全生产费原煤产量计算井工矿15元/吨至30元/吨;露天矿10元/吨
维简费原煤产量计算6元/吨至8元/吨
资源税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销售额计算缴纳2%至10%

(2) 煤炭定价相关价格指数

公司长协煤依据“基准价+浮动价”的价格机制,结合秦皇岛煤炭网BSPI环渤海动力煤5500大卡综合价格、中国煤炭市场网CCTD秦皇岛动力煤5500大卡综合交易价格和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综合价确定。现货煤实行市场化定价原则,采销价格贴近市场、紧跟市场节奏,以销定采、顺价销售,与上下游认可的中国煤炭市场网CCTD秦皇岛动力煤现货交易价格指数、中国沿海电煤采购价格指数CECI和中国煤炭资源网动力煤价格指数CCI等指数挂钩。

(3) 2021年产能核增情况

本年度公司所属东露天煤矿和王家岭煤矿、大海则煤矿以及新疆106煤矿被纳入国家增产保供煤矿名单,可增加产能1,210万吨/年。截至2021年底,东露天煤矿和王家岭煤矿已取得产能核增批复文件,共核增产能650万吨/年。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资本支出情况

2021年本公司资本支出计划紧紧围绕煤炭、煤化工、电力、煤矿装备四大主业板块展开,包括基本建设项目、固定资产购置及维修、股权投资和其它资本性支出等四类,2021年资本支出计划总计117.89亿元,报告期内合计完成92.74亿元,完成年度计划的78.67%。

2021年资本支出计划完成情况表(按支出项目)

单位:亿元

资本开支项目2021年实际完成2021年计划完成比率(%)
合计92.74117.8978.67
基本建设项目65.2582.4179.18
固定资产购置及维修16.8424.9267.58
股权投资2.633.5174.93
其它资本性支出8.037.05113.90

2021年资本支出计划完成情况表(按业务板块)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21年实际完成2021年计划完成比率(%)
合计92.74117.8978.67
煤炭77.8490.4686.05
煤化工5.6712.2246.40
电力5.6610.5853.50
煤矿装备1.532.5460.24
其他2.042.0997.61

2. 重点项目进展情况

大海则煤矿及配套选煤厂项目总投资129.79亿元,建设规模为1,500万吨/年。2021年完成投资36.16亿元,累计完成投资125.41亿元。项目已核准并取得采矿许可证,目前首采工作面启动试运转。里必煤矿及选煤厂项目总投资57.46亿元,建设规模为400万吨/年。2021年完成投资

6.9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24.24亿元。项目已核准并取得采矿许可证,目前正在建设中。

安太堡2×350MW低热值煤发电项目总投资31.97亿元,建设规模为2×350MW。2021年完成投资3.77亿元,累计完成投资7.18亿元。项目已核准,目前正在建设中。

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总投资50.13亿元,建设规模为100万吨/年甲醇。2021年完成投资2.42亿元,累计完成投资41.97亿元。目前已建成投运。

(六)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对外股权投资完成2.63亿元。主要投资项目为:朔州市华朔金石能源产业转型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和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资本金注入等。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期初余额 (经重述)期末余额当期变动对当期利润的影响金额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76,7382,417,834141,096-
应收款项融资3,520,8235,926,4952,405,672-
合计5,797,5618,344,3292,546,768-

4. 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整合的具体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七)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八)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主要子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主要产品或服务注册 资本总资产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资产营业 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生产煤炭231.08703.76320.48401.7139.73
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煤炭生产煤炭、电力100.00297.10209.13147.4239.04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聚烯烃、煤炭110.77315.06139.4365.1811.49

2. 主要参股公司经营情况及业绩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名称业务性质持股比例(%)注册 资本总资产营业 收入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焦炭生产45.01.0043.9176.907.51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煤炭生产50.05.0061.6043.1222.03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38.75175.16548.63169.5940.98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煤炭生产49.037.06254.45118.1216.41

(九)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1. 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随着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煤炭行业供给的可控性逐步增强,行业集中度不断提升。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2021年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产量40.7亿吨,同比增长4.7%,创历史新高。煤炭产量超亿吨企业有6家,产量合计16.7亿吨,占全国煤炭产量的41%。全国规模以上煤炭企业煤炭产量超亿吨省份共6个,产量合计34.96亿吨,同比增长6.68%,占全国规模产量的85.9%,比上年提高1.6个百分点。中央企业煤炭产量首次突破了10亿吨,也创历史新高。从化工行业来看,我国尿素行业相对分散,50万吨以上规模的尿素生产企业60余家,市场竞争比较充分。根据相关行业协会及海关统计,2021年中国尿素产量5,450万吨,同比下降2.5%;尿素市场表观消费量预计约4,949.8万吨,同比下降1.9%,农业需求略低于往年,工业需求同比增加。聚烯烃从2020年起产能密集投放期,2021年聚乙烯和聚丙烯新增

产能1,165万吨。随着民营炼化、煤制烯烃、丙烷脱氢等企业大量涌入聚烯烃行业,我国聚烯烃行业集中度出现下降趋势,市场竞争日趋激烈。受产能增加及下游需求未有明显增量影响,聚烯烃价格上涨幅度小于成本上涨幅度,聚烯烃行业盈利压力持续增大。从电力行业来看,2021年我国电力消费增速实现两位数增长,电力装机结构延续绿色低碳发展态势。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2021年全社会用电量83,12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10.3%;全口径发电量83,768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8%。2021年底,全国发电装机容量约23.8亿千瓦,同比增长7.9%,全口径非化石能源发电装机容量达到11.2亿千瓦,首次超过煤电装机规模。全年发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3,817小时,同比增加60小时,其中,全年火电设备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448小时,同比增加237小时。2021年,煤炭价格高位运行,燃料成本大幅上涨,对煤电企业形成了巨大成本压力。

2. 行业发展趋势

从煤炭行业来看,我国能源资源禀赋决定了在相当长时期内煤炭仍是保障能源安全的压舱石。根据2022年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我国GDP增长预期目标5.5%左右,在全力稳增长政策效应的驱动下,预计2022年国内煤炭需求仍颇具韧性,总体将维持稳健增长。随着保供稳价政策的延续以及近年来核增产能的有序释放,煤炭供应弹性有望进一步增加,煤炭价格从高位回落到相对合理水平是大势所趋。主要煤化工产品中,国际化肥协会(IFA)预计全球新增尿素产能765万吨,国内新增尿素产能420万吨,国内外尿素产能和产量均呈增长态势。在煤炭、化肥保供稳价政策指引下,尿素行业盈利水平预期保持稳定。聚烯烃新增产能2022年继续释放,但需求相对偏弱,市场竞争会更加激烈,价格预计回归成本支撑。在能源革命和低碳发展背景下,我国尿素、聚烯烃行业整体处于转型升级期,产品高端化、差异化和绿色化成为行业发展新趋势。电力行业,综合考虑国内外经济形势、电能替代等带动电气化水平稳步提升、上年基数前后变化等因素,结合多种方法对全社会用电量的预测,以及电力供需形势分析预测专家的预判,预计2022年全年全社会用电量8.7万亿千瓦时-8.8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6%,各季度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总体呈逐季上升态势。根据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发布的数据显示,在新能源快速发展带动下,预计2022年基建新增装机规模将创历年新高,预计2022年底全口径发电装机容量达到26亿千瓦左右。

(二)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深刻把握全球能源革命趋势和中央能源企业高质量发展内在要求,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全面推进碳达峰、碳中和行动,深入贯彻“四个革命、一个合作”能源安全新战略,全面贯彻落实“2035世界一流”战略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构建完善以煤炭产业为基石、以煤基清洁高效转化利用产业和能源综合服务产业为两翼、以新能源等战略性新兴产业为重要增长极的高质量发展四业协同产业格局,积极打造多能互补、绿色低碳、创新示范、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一是稳健发展煤炭生产与贸易产业。落实国家煤炭安全稳定保供责任,持续深化煤炭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优化生产开发布局,推进绿色智能发展,提升产品质量和服务能力,提高

营销规模与市场占有率,持续打造安全高效、绿色智能、示范引领的战略核心产业,带动促进我国煤炭工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二是优化发展煤炭清洁低碳转化产业。立足煤电化一体化产业链,推进煤电规模化、智慧化、清洁化发展,推进煤化工高端化、差异化、精细化发展,挖潜提效既有项目,稳健有序布局新项目,多举措提高产业链现代化水平,推动煤炭由单一燃料向燃料与原料并举转变,促进煤炭清洁高效转化利用。

三是大力发展多能互补清洁能源产业。按照因地制宜、突出示范、多能互补、多措并举的发展导向,统筹煤电化产业集聚区和其他适宜地区资源禀赋、建设条件、市场消纳等因素,全面强化资源配置,积极打造示范工程,加快风电、光伏项目布局建设,推动氢能、储能等技术储备和产业实践,促进新能源与现有主业的互补耦合协同,推进能源供给低碳化转型。

四是转型升级能源综合服务产业。积极把握国家打造现代产业链链长的重要机遇,以装备制造产业为链条核心,以综合能源服务为重点示范,以其它煤基服务业务为积极补充,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全面推进企业深化改革、专业能力提升、业务资源整合、商业模式创新、内外市场拓展,着力在促进煤基产业高质量发展、能源智能化装备创新、煤矿地上地下空间资源开发、提供综合能源服务方面形成工程示范,加快打造能源系统化解决方案服务商,力争建成煤炭现代产业链链长企业。

(三)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完成商品煤产量11,274万吨、自产商品煤销量11,073万吨,聚烯烃产量

146.4万吨、销量146.2万吨,尿素产量204.9万吨、销量221.3万吨,超额完成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实现营业收入2,311.27亿元,同比增长64.0%。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2亿元,同比增长124.8%。

2022年,公司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全面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根本动力,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努力提升盈利水平。全年计划自产商品煤产销量11,600万吨以上,聚烯烃产品产销量148万吨以上,尿素产销量180万吨以上,持续推进降本增效和提质增效,合理控制主要产品销售成本,在市场不发生较大变化的情况下,努力实现良好的收入和盈利水平。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转型发展。按照“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通过挖潜、革新、改造提升存量业务生产力水平,增量业务立足公司产业布局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做好项目筹划,加强重点项目建设,有序推进绿色低碳发展。

二是高质量完成改革任务。聚焦重点难点攻坚,高质量实现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圆满收官。学习借鉴先进管理经验,不断优化完善公司管控模式。加强资本运营和管控,提升公司治理水平和价值创造能力。

三是稳住生产基本盘。煤炭企业积极解决制约生产的突出问题,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努力稳产保供,通过加快煤矿技术装备提升和智能化建设,切实提高单产单进水平。煤化工企业统筹考虑生产与检修关系,强化运行管理,保持装置安全稳定,实现化工生产长周期安全稳定运行。

四是加强市场营销。积极顺应市场变化,全面落实“两个全覆盖”合同新政,努力稳定煤炭销售规模和市场份额。加强市场研判,及时调整销售策略,着力提升煤化工产品营销水平。继续深化营销体制改革,提升营销战略管控能力和市场营销执行能力。

五是强化安全环保管理。始终把安全环保放在首要位置,通过全面提升安全环保风险意识、隐患源头保障能力、装备保安能力和生态环保管控能力,筑牢公司安全生产坚实屏障。

六是狠抓成本费用控制。持续深入开展提质增效、降本增效,坚持成本领先战略,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强对标对表,进一步挖掘降本空间,强化系统降本、科技降本和管理降本,确保成本控制在合理水平。

七是加大科技创新。把科技创新摆在公司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发挥煤炭全产业链优势,深化产学研合作,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企业创新创造潜能,加强科技攻关,推进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推动公司绿色低碳发展。

八是加强人才队伍建设。通过加强优秀人才队伍培养、健全市场化选人用人机制、抓好三项制度改革等措施营造公司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支撑建设世界一流能源企业。

九是抓好重大风险防控。从严从实抓好安全生产、合规管理、资金管理、筹融资管理、法律诉讼、生态环保等管理,深入推进风险防控体系建设,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和外部环境仍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安全生产及环保监管压力加大,煤炭、煤化工生产和市场的不确定、不稳定因素依旧存在,上述经营计划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有可能根据公司实际做出适当调整。本报告披露的经营计划并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承诺,请投资者知悉并对此保持足够的风险意识。

(四)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1. 宏观经济波动风险

煤炭行业是国民经济重要的基础性行业,受电力、冶金、建材、化工等相关行业影响较大,与宏观经济密切相关。目前,世界经济形势复杂严峻,影响宏观经济的不确定因素依然较多,可能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一定影响。此外,国家行业政策变化、环保标准调整以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因素,也可能对公司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将坚持战略定力,继续优化产业布局,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严格预算执行,加强定期监测分析,强化风险管控,努力实现生产经营平稳有序。

2. 产品价格波动风险

煤炭、煤化工等产品价格受供需关系、产品特点、运力、天气等多重因素影响,走势往往难以准确判断。国际原油价格呈震荡走势,对国内化工产品价格产生一定影响,进而影响公司煤化工产品的盈利空间。公司将加强市场研判,灵活调整营销策略,提高产品盈利能力。

3. 安全生产风险

受自然条件、生产特点等影响,煤炭和煤化工等产品生产过程中安全风险较高,安全管理难度较大。公司不断完善安全管理和风险预控体系,大力推进安全高效矿井建设,提升自动化生产水平。注重提升系统保障能力,定期开展重大灾害专项治理工作,努力保证各生产环节安全运行。

4. 项目投资风险

新投资项目从开展可行性研究到投产见效往往需要较长时间。由于项目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以及项目所处行业及相关行业随时发生变化,项目建成时间及投产后实际收益率可能会与预期存在一定差异。公司将努力加强项目前期工作,加快相关手续办理,合理把握投资规模和节奏,控制投资成本,防范投资风险。

5. 环境保护风险

煤炭、煤化工及电力生产对生态环境可能造成一定程度影响。公司将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建设决策部署,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不断健全生态环保管控体系,持续开展治污减排和生态治理,强化日常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各类生态环境风险。

6. 成本上升风险

近年来,受煤炭开采条件复杂、大型设备检修、安全和环保投入不断加大、个别矿井产量下降、大宗商品价格大幅上涨等因素影响,煤炭成本控制压力较大。公司将继续加大成本管控力度,积极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优化工作面布局,提高生产效率,降低材料采购成本和单耗水平,努力控制成本增长。

7. 汇率风险

本公司的出口销售主要接受美元付款,同时也需要以美元为主的外币支付进口设备和配件采购款项。外币汇兑人民币的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有利有弊。公司将积极研判国际汇率市场走势,综合运用多种金融工具有效控制和防范汇率风险的产生。

(五)资本支出计划和投融资计划

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高质量发展要求,落实“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以科技创新为驱动,以重大项目为牵引,从严从紧编制2022年资本支出计划,主要投资于煤炭、煤化工和电力行业。

公司2022年资本支出计划安排147.08亿元,比2021年计划增加29.19亿元,同比增加

24.76%。其中,基本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安排83.64亿元;固定资产购置、小型建筑及改造和维修投资计划安排33.12亿元;股权投资计划安排4.89亿元;其它资本性支出计划安排25.44亿元。

资本支出计划按业务板块划分如下:

单位:亿元

业务板块2022年计划2021年完成2022年计划比2021年 完成增减比例(%)占合计(%)
合计147.0892.7458.59%100.00%
煤炭101.9877.8431.01%69.34%
煤化工9.865.6773.90%6.70%
电力14.785.66161.13%10.05%
煤矿装备4.001.53161.44%2.72%
其他16.462.04706.86%11.19%

2022年主要股权投资项目为支付东露天煤矿整合地方煤矿价款和朔州市华朔金石能源产业转型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等。2022年公司将根据生产经营需求和资本支出计划,合理安排筹融资规模和节奏,具体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予以安排。

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及规划,资本支出计划可能随着公司业务的发展、投资项目的进展、证券市场条件的变化以及是否获得必要的政府审批和监管文件而有所变动。公司将按照监管部门和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进行披露。

(六)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

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五节 监事会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履行各项职权和义务,依法行使监督职能。通过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列席股东大会和董事会等方式,对公司的重大决策、财务报告、关联交易和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较好的完成了2021年度监事会工作。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信息披露报纸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1年3月24日中国证券报和证券日报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年4月22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年8月25日-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第四届监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2021年12月17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时报

报告期内,监事会5次会议均以现场方式召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报告和财务报告、2021年季度报告和中期报告、关联交易事项等有关议案,并听取了关于2021年度重大风险管控情况的汇报。

二、 监事会对公司工作的意见

2021年,公司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安全和发展,积极践行“存量提效、增量转型”发展思路,构建高质量发展产业格局,深入推进改革创新,经营业绩再创历史新高。监事会对公司所做的各项工作表示认可。

三、 监事会对公司以下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

(一) 关于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监事会认为,公司能够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依法合规经营,决策程序合法有效。公司认真落实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不断完善内部管控体系建设,提高风险防范能力。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能够履职尽责,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二) 关于公司财务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季度、半年度和年度财务报告、利润分配预案等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真实、客观、公允地反映了本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三) 关于公司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未发生重大收购或出售资产情况。

(四) 关于公司关联交易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收购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和西沙河煤矿产能置换指标

等关联交易事项。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关联交易严格遵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规定,信息披露规范透明,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五) 关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审议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认真审议了公司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和社会责任报告。监事会认为,两份报告客观真实地描述了公司内部控制和社会责任履行的情况,监事会对以上报告没有异议。

(六) 关于公司股东大会决议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监事会对董事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科学决策,积极贯彻落实股东大会的有关决议,推进公司科学健康发展。 2022年,监事会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和有关规定,以维护和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为己任,忠实、勤勉地履行监督职责,做好各项工作。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3月24日

第六节 公司治理

一、 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订《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营层议事规则》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机制。报告期内,本公司的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不存在重大差异。为防止内幕信息外泄,维护公平信息披露原则,防止引发内幕交易的风险,按照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对内幕信息知情人进行登记备案,2021年未发现内幕信息知情人利用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公司治理与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治理的规定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保证公司资产、人员、财务、机构、业务等方面独立性的具

体措施,以及影响公司独立性而采取的解决方案、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单位从事与公司相同或者相近业务的情况,以及同业竞争或者同业竞争情况发生较大变化对公司的影响、已采取的解决措施、解决进展以及后续解决计划

√适用 □不适用

详情参见本报告“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三、 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查询索引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会议决议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2021年5月11日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2021年5月11日1.批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 2.批准《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 3.批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 4.批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5.批准《公司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 6.批准继续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分别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的审计师。 7.批准《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 8.批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 9.选举王树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 10.选举张巧巧女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请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共审议10项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监事会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关于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的议案、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股东代表监事的议案。

四、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不适用

单位:股

姓名职务(注)性别年龄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年初持股数年末持股数年度内股份增减变动量增减变动原因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万元)是否在公司关联方获取报酬
王树东董事长、执行董事572021年5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李延江★董事长、执行董事642018年10月2021年3月000-0
彭毅副董事长、执行董事(代行总裁职责)592018年10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都基安★非执行董事602018年10月2021年9月000-0
赵荣哲非执行董事562018年10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徐倩非执行董事412018年10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0
张克独立非执行董事682018年10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30
张成杰●独立非执行董事682018年10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9
梁创顺独立非执行董事562018年10月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30
王文章股东代表监事572018年10月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94.96
周立涛★股东代表监事612018年10月2021年5月000-0
张少平职工代表监事572018年10月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94.62
张巧巧股东代表监事492021年5月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000-41.94
濮津★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612018年10月2021年4月000-52.40
柴乔林首席财务官532018年10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105.05
倪嘉宇◆副总裁502018年10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91.54
义宝厚▲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582019年3月2021年10月000-89.24
姜群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512021年10月至下一届董事会聘任新一届高级管理人员之日止000-12.46
合计/////000/651.21-

注:1.上述薪酬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相关任职期间计算。

2.所列报告期薪酬为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3.★李延江先生、都基安先生、周立涛先生、濮津先生因退休分别于2021年3月、9月、5月、4月离任。

4.●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

5.▲义宝厚先生因工作变动于2021年10月离任。

6.◆当期绩效薪金发放比例为70%(含以往一年延期绩效薪金)。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工作经历:

董事

1.王树东,1964年出生,本公司党委书记、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现任中煤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王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电厂热能动力专业,工学学士,并于1996年6月获得华北电力大学电厂热能动力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正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电投东北分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兼总工程师,中电投霍林河煤电公司副总经理,中电投霍林河煤电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电投蒙东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办公厅主任、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办公厅主任,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国家电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党组成员、副总经理。王先生长期在煤炭和电力行业工作,在企业战略规划、经营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2.彭毅,1962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现任中煤集团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彭先生于1984年7月毕业于武汉建筑材料工业学院(现武汉理工大学)给水与排水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并于1999年6月获得武汉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MBA),2011年获得武汉理工大学产业经济学专业经济学博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高级工程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曾任中南建筑设计院设计事务所所长、中南建筑设计院深圳分院副院长、中南建筑设计院财务处处长,武汉高技术创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副总经济师,武汉凯迪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总经济师、财务负责人,武汉凯迪蓝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长,中煤集团副总经理,本公司第一届董事会执行董事、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中煤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副董事长、非执行董事等职务。彭先生在企业管理、资本运作和财务管理方面经验丰富。

3.赵荣哲,1965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党委委员,现任中煤集团党委常委、总会计师,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赵先生于1989年6月毕业于中国矿业大学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并于2011年6月获得香港公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会计师。曾任煤炭部财劳司主任科员,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财务处副处长,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中煤集团资产财务部主任,中煤集团财务管理总部总经理,中煤集团副总会计师。赵先生曾担任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赵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在企业财务管理、资本运营方面具有丰富的经验。

4.徐倩,1980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现任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并兼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徐先生于2001年7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大学国际税收专业,获学士学位,2003年12月毕业于英国伯明翰大学国际货币银行专业,获硕士学位,2011年9月毕业于英国剑桥大学土地经济专业,获博士学位。曾任中国银行江西省分行零售业务处职员,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货币信贷管理处副主任科员,生命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研究部研究员、国际业务部负责人,权益投资部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资产管理中心投资业务三部总经理、资产管理中心总经理。徐先生对中国及海外商业和中央银行体系、货币政策的制定及影响、土地经济、能源产业、宏观经济周

期及就业问题均有深入的研究,长期从事中国及海外金融及实业的投资和运营,并在能源及化工产业具有丰富的经验。

5.张克,1953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现任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始合伙人,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信永中和(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慧聪网有限公司、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张先生现兼任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监事长。张先生于1982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系,获经济学学士学位。张先生为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曾任中国国际经济咨询公司部门经理,中信会计师事务所常务副主任,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副总经理、永道国际合伙人,中信永道会计师事务所总经理、永道中国副执行董事,2006年8月至2013年2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张先生在企业战略规划和财务规划、产权及资产重组、兼并收购、组织结构及管理结构整合等方面拥有30年的从业经历,在处理与内外部审计师有关内部控制的监管及财务报表审计方面拥有丰富经验。

6.张成杰,1953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先生毕业于华北电力学院电力系统继电保护及自动化专业,大普学历。曾任华北电力学院党委副书记,华北电力大学副校长、华北电力大学(保定)党委书记(正局级),华北电力大学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国家电力公司人力资源部副主任、书记,中国国电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主任、总经理助理兼人力资源部主任,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张先生熟悉电力行业运行情况,对该领域发展趋势有充分的了解,并具有丰富的人力资源和企业管理经验。

7.梁创顺,1965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石四药集团有限公司、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和闽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曾任中国中材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金属再生资源(控股)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非执行董事。梁先生为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居民,毕业于香港大学,获得法学荣誉学士学位,具有香港及英国的律师资格。梁先生于1991年成为执业律师,曾任香港胡关李罗律师行北京办事处首席代表。梁先生现为中国委托公证人。梁先生熟悉企业融资、并购及上市法律业务,并参与多家中国H股及红筹公司的上市及收购。

监事

1.王文章,1964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召集人),现任中煤集团审计部总经理,本公司审计部经理,中国财政部会计准则咨询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MBA校外导师,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校外导师,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信用(财务管理)专家、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先生于1995年获得安徽财贸学院会计学专业大学本科学历,经济学学士,2013年获得中共中央党校研究生院经济学专业研究生学历,正高级会计师,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2014中国CFO年度人物,2015年全国先进会计工作者,2015年中国国际财务卓越人才。曾任中煤建设集团财务部副主任、财务审计部主任、财务部经理;中煤集团资产财务部副主任,中煤集团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中联煤层气有限公司监事,中国储备

棉管理总公司总会计师、中储棉广州公司(筹)董事长,中煤建设集团总会计师,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王先生熟悉企业管理、财务、会计、审计等工作,拥有丰富的财务、审计从业经历。

2.张少平,1964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现任中煤集团二级企业专职董事,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张先生于1986年7月毕业于河北工程大学(原河北煤炭建筑工程学院)工业与民用建筑专业,工学学士,高级工程师、高级政工师,煤炭行业高级职业经理人。曾任北京煤炭规划设计总院职员,中国统配煤矿总公司职员、主任科员,煤炭工业部政策法规司主任科员、助理调研员,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总公司办公室副主任,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党委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党委工作部主任,中煤集团党委工作部主任、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副总经理、执行董事、总经理、本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张先生长期在煤炭行业工作,对煤炭行业有全面了解,积累了丰富的企业管理经验。

3.张巧巧,1972年出生,本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现任中煤集团法律及合规部总经理,本公司法律及合规部总经理。张女士于1995年7月毕业于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2003年11月获得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商法专业法学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合同处主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副主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法律事务部主任,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总经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法律事务部经理等职务。张女士长期从事企业法律事务工作,在国内、国际企业贸易等方面法务咨询工作经验丰富。

高级管理人员

1.彭毅,1962年出生,本公司党委副书记、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副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详见董事简历部分。

2.柴乔林,1968年出生,本公司首席财务官、党委委员,现任中煤集团纪委委员,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总经理,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柴先生于1991年7月毕业于北京经济学院财政学专业,经济学学士,正高级会计师。曾担任中国煤炭海外开发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进出口集团公司从事财务管理工作。曾任中煤集团财务管理总部副总经理,本公司财务部副经理,本公司财务部经理,本公司副总会计师。柴先生拥有超过25年丰富的国有企业财务工作经验以及10年以上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财务管理经验。

3.倪嘉宇,1971年出生,本公司副总裁、党委委员,现任中煤集团党委委员、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本公司装备事业部总经理,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副理事长。倪先生于1993年8月毕业于哈尔滨科学技术大学工业设计专业,工学学士,2002年4月获得北京邮电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正高级经济师。曾任中煤建设集团公司团委书记,中煤集团团委书记、党委工作部副主任、人力资源总部副总经理,本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中煤集团党群工作部主任、监察审计部主任、办公厅主任、人力资源管理部总经理,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委常委、副市长(挂职)等职务。倪先生工作经历丰富,先后在企业及地方政府多个岗位任职,具备丰富的企业经营管理及行政管理经验。

4.姜群,1970年出生,本公司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现任中煤集团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本公司办公室主任。1993年8月毕业于北京财贸学院财务会计专业,经济学学士。曾任中

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中煤集团财务管理总部会计处主任,中煤能源股份公司投资者关系部副经理,中煤能源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中煤能源股份公司董事会秘书处主任、投资者关系部经理,中煤集团董事会办公室主任,中煤能源股份公司证券事务部主任、证券事务代表,中煤集团党群工作部(党委办公室、工会办公室)主任、办公厅主任、中煤能源股份公司办公室主任等职务。姜先生工作经历丰富,在企业财务管理、投资者关系、上市公司治理与利益相关方沟通等方面具有丰富的管理经验。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不适用

(二)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1.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股东单位名称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树东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2021年2月-
彭毅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总经理2015年12月-
赵荣哲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常委、总会计师2017年1月-
徐倩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首席投资官2015年6月-
王文章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总经理2017年1月-
张少平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专职董事2019年12月-
张巧巧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及合规部总经理2021年7月-
柴乔林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纪委委员2017年4月-
倪嘉宇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2017年4月-
姜群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党委办公室)主任2021年7月-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2.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其他单位名称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任期起始日期任期终止日期
王树东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副会长2021年10月-
彭毅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6年9月-
赵荣哲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17年5月-
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副理事长2017年6月-
中国总会计师协会理事2017年4月-
徐倩富德保险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16年3月-
张克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创始合伙人1999年12月-
北京信永方略管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03年1月-
信永中和(北京)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1999年1月-
慧聪网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3年3月1日-
中国建设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9年8月-
中信出版集团股份有限独立董事2017年3月-
公司
北京司法鉴定业协会监事长2015年1月-
张成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外部董事2020年4月-
梁创顺胡关李罗律师行合伙人1997年9月-
石四药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5年10月-
康哲药业控股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7年12月-
闽信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18年5月-
王文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国际商学院校外导师2019年9月-
中央财经大学会计学院客座导师2012年11月-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会计学院校外导师2019年11月-
中国内部审计协会理事2018年12月-
国家机关事务管理局高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2019年11月2022年11月
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6月-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5月-
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11月-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主席2017年4月-
柴乔林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董事2013年11月-
总经理2017年1月-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1年12月-
倪嘉宇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2020年5月-
中国煤炭教育协会副理事长2017年12月-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董事、监事薪酬经董事会审议后由股东大会批准,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批准。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独立非执行董事年度薪酬标准为人民币30万元,退出现职的中央企业负责人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按人民币9万元标准发放工作补贴(税前,按月支付,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按实际履职时间计算)。除上述董事外,其他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监事的薪酬在现工作岗位的单位领取。董事、监事参加公司董事会、监事会、股东大会会议及董事会、监事会组织的相关活动的差旅费用由公司负担。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依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办法》执行。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况参见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获得的报酬合计参见本报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章节“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部分。

(四)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担任的职务变动情形变动原因
王树东董事长、执行董事选举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
李延江董事长、执行董事离任因退休于2021年3月离任
彭毅副董事长(代行总裁职责)聘任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批准,于2021年4月起代行总裁职责
都基安非执行董事离任因退休于2021年9月离任
周立涛股东代表监事离任因退休于2021年5月不再履行监事职责
濮津副总裁(代行总裁职责)离任因退休于2021年4月离任
义宝厚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离任因工作变动于2021年10月离任
姜群董事会秘书兼公司秘书聘任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聘任
张巧巧股东代表监事选举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选举

(五) 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内召开的董事会有关情况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一次会议2021年3月24日1.批准《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 2.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3.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4.同意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5.批准《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6.同意将《公司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7.批准《公司2021年度财务计划》。 8.同意将关于聘任公司2021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9.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监事会监事2021年度薪酬方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0.批准《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批准《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12.同意提名王树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3.同意将《关于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的议案》提交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 14.批准《关于召开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2021年4月22日1.批准《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 2.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 3.同意由公司副董事长、执行董事彭毅先生代行公司总裁职务,濮津先生因退休不再担任公司副总裁,不再代行总裁职务。 4.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5.批准《关于公司新疆分公司向中煤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转让房产等资产
的议案》。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三次会议2021年5月11日1.选举王树东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 2.批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规划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组成人员。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四次会议2021年8月24日批准《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2021年10月27日1.批准《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 2.批准《关于平朔集团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3.批准《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的议案》。 4.批准《关于平朔集团东露天煤矿购买产能置换指标的议案》。 5.同意对《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6.通过《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同意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4项制度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7.批准《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 8.批准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义宝厚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和公司秘书,同意聘任姜群先生为公司董事会秘书、公司秘书。
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2021年12月17日1.批准《关于中销公司收购中煤集团所持京闽工贸公司56%股权的议案》。 2.批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方案及2021年度基本年薪方案。

六、 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 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董事 姓名是否独立董事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
本年应参加董事会次数亲自出席次数以通讯方式参加次数委托出席次数缺席 次数是否连续两次未亲自参加会议出席股东大会的次数
王树东420200
彭毅650100
都基安440001
赵荣哲650101
徐倩660001
张克660001
张成杰660001
梁创顺660000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6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6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0

(二) 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 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战略规划委员会王树东、彭毅、徐倩、张成杰
提名委员会张成杰、王树东、张克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彭毅、梁创顺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张克、赵荣哲、徐倩、张成杰、梁创顺
薪酬委员会梁创顺、张克

(二) 报告期内战略规划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3日审议关于《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资本支出计划》3项议案,听取《关于2020年度资本支出计划完成情况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 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3日审议《关于选举公司执行董事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1日审议《关于彭毅同志代行公司总裁职务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 报告期内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3日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0年度社会责任报告》3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五) 报告期内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日听取《关于公司2020年财务报告审计初步意见的汇报》。--
2021年3月23日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2021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公司2021年度财务计划》、聘任公司2021年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和年度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公司2020年度内部1.要加强对财务计划的统筹规划,坚持以需定融、留有余地的原则,保证新业务的开展和新战略的实施。 2.及时研究分析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变化,确保公司资金的流动性、资金成本的平衡性和融资方式的灵活性。-
控制评价报告》《控股股东申请变更到期的避免同业竞争承诺》9项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0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情况的汇报》。3.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1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一季度报告》《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向中煤集团新疆能源公司转让房产等资产》3项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0年审计工作总体情况、重点单位与重点建设项目审计情况和2021年重点审计计划安排》《公司2020年安全健康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公司2020年节能环保工作完成情况和2021年工作安排》3项汇报。1.保持冷静态度,持续严格管控,坚持降本增效,加大科技创新和安全生产投入,不断提升核心竞争力和安全保障能力。 2.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8月24日审议《公司2021年中期报告》的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汇报》。1.要进一步夯实资产质量,继续加大安全、科技、环保及数字化等方面的投入,做到补短板、强弱项。 2.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0月27日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第三季度报告》《平朔集团收购中煤集团所持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同比例增资》《平朔集团东露天煤矿购买产能置换指标》、修订公司《章程》《修订公司部分制度》《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7项议案。1.要深挖潜力,最大限度增产增供,同时要全面抓好安全和风险管控工作。 2.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17日审议《关于中销公司收购中煤集团所持京闽工贸公司56%股权的议案》,听取《关于公司2021年财务报告审计计划的汇报》。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六) 报告期内薪酬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其他履行职责情况
2021年3月23日审议关于《公司202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2020年度业绩公告》《公司2020年度董事会报告》《2021年度公司董事、监事薪酬》3项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4月21日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1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指标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1年12月17日审议《关于公司高管人员2020年度薪酬兑现方案及2021年度基本年薪方案的议案》。会议审议通过了相关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七) 存在异议事项的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八、 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监督事项无异议。

九、 报告期末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 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439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27,072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45,474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0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专业构成人数
生产人员28,422
销售人员1,026
技术人员9,209
财务人员863
行政人员3,256
其他人员2,698
合计45,474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数量(人)
研究生及以上1,274
本科13,659
本科及以下30,541
合计45,474

(二) 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在员工薪酬策略方面,不断健全、完善薪酬管理体系,强化目标导向与正向激励,引导企业争先创优,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持续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优化收入分配结构,发挥薪酬激励作用,激励企业人才活力。一是坚持分类施策,积极构建多样化工资总额管理方式,健全与劳动力市场基本适应、以岗位价值为基础、以绩效贡献为依据的薪酬管理制度。二是强化正向激励,构建“2+2”高质量发展和“揭榜挂帅”转型发展正向激励机制,助力企业实现高质量发展目标。三是坚持改革创新,有序开展多种方式的中长期激励,持续推进收入分配改革走深走实,实施向科研骨干、生产一线等关键岗位倾斜的政策,保持员工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有效激发企业人才活力。

(三) 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按照“重品行、提能力、育人才、优模式”的工作思路和“围绕中心、服务发展”的工作定位,不断深化职工教育培训改革,科学制定并实施年度培训项目,同时积极实施分层分级分类职工的培训,全年公司各级单位累计培训人员约6.8万人次,有效提升职工队伍综合素质,助推“人才强企”战略实现。

(四) 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小时)38,674,000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千元)1,833,377

十、 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章程》中涉及利润分配的标准和比例清晰明确,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1. 现金分红政策

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可以选择进行中期利润分配。

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当年可供分配利润(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的20%。

2. 现金分红政策的执行情况

公司自上市以来,利润分配政策基本保持稳定。2019-2021年间累计现金分红7,443,753千元。其中:报告期现金分红3,984,572千元,待股东大会批准后,由董事会负责实施。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均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经股东大会决策后实施。决策过程中为中小股东提供了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努力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案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分红 年度每10股送红股数(股)每10股派息数(元)(含税)每10股转增数(股)现金分红的数额 (含税)分红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率(%)
2021年03.0103,984,57213,281,90830.0
2020年01.3401,771,2505,904,16730.0
2019年01.2701,687,9315,626,43730.0

(三) 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经审计2021年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为14,714,915,000元,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为13,281,908,000元。为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维护企业价值和股东价值,公司董事会建议2021年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908,000元的30%计3,984,572,400元向股东分派现金股利,以公司全部已发行股本13,258,663,400股为基准,每股分派0.301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在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后,将提交公司2021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待股东大会批准后,上述利润分派将依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由董事会负责实施。

(四) 现金分红政策的专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是否符合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股东大会决议的要求√是 □否
分红标准和比例是否明确和清晰√是 □否
相关的决策程序和机制是否完备√是 □否
独立董事是否履职尽责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是 □否
中小股东是否有充分表达意见和诉求的机会,其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了充分保护√是 □否

(五)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方案预案的,公司应

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执行《高级管理人员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按照考评、激励机制的要求,董事会根据发展规划、宏观经济形势及公司运营环境等对管理层下达年度经营指标,根据年末指标完成情况,对管理层进行年度业绩考核,兑现年度薪酬。

十二、 报告期内的内部控制制度建设及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按照《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等法律法规要求,持续加强内部控制体系和制度建设。公司已建立各项业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并严格执行,在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制定了详细的管理制度和操作细则,在经济业务的处理中设定明确的授权和核准体系,对控股子公司管理、关联交易、对外担保、资金使用、重大投资、信息披露等方面进行重点管控,建立了具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现有的内部控制体系在公司管理的各个过程、关键环节、重大投资、重大风险等方面都发挥了有效的防范作用,能够有效维护股东利益。

在报告期内,公司对纳入评价范围的业务和事项均已建立内部控制,并得以有效执行,达到公司内部控制目标,未发现报告期内存在内部控制重大或重要缺陷。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三、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的管理控制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全面推进国企改革三年行动深入落实,持续加强对所属子公司的管控,基本实现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和经理层任期制契约化管理,扁平化、专业化、区域化战略管控转型进一步强化。同时,通过财务、审计、纪检、巡视等加强所属企业日常监督,构建大监督格局。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平朔集团以协议转让方式从中煤集团收购了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公司所属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以协议转让方式从中煤集团收购了北京中装昌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

十四、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审计,于评价报告基准日,未发现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报告。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意见类型:标准的无保留意见

十五、 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整改情况

公司积极响应监管部门组织的治理专项自查活动,对公司治理进行了全面的回顾。按照自查清单对公司基本情况、组织机构的运行和决策情况、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行为规范、关联方的识别和关联交易制度实施情况、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建设、信息披露与透明度、机构及境外投资者等7大方面119项所涉内容逐一进行了规范性自查。公司不存在在股东权利、决策程序等方面与《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不一致的情况。公司将按照监管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范文件,持续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不断规范上市公司运作,以优异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十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第七节 环境与社会责任

一、 环境信息情况

(一)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主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列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共20家,涉及煤炭、煤化工、电力和装备制造等行业,分布在山西、内蒙古、陕西、江苏、新疆等地。一年来,公司及各重点排污单位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始终秉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绿色发展理念,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生态环境部等部委生态环保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国家生态环保政策法规,积极践行碳达峰、碳中和行动,自觉履行中央企业绿色发展责任,不断健全生态环保管控体系,层层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积极推进煤炭绿色开发和清洁高效转化,持续投入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治理资金,生态环保主要指标继续向好,生态环境风险总体可控,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

1. 排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20家重点排污单位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化学需氧量、氨氮排放量分别为2,328.35吨、3,709.82吨、578.57吨、105.44吨、8.2吨,其中排污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范围内实际排放量分别为2,322.07吨、3,703.55吨、578.49吨、58.73吨、7.25吨。

单位 名称排污许可证编号主要 污染物类别主要 污染物许可年排放量限值范围
年排放量限值实际排放量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太堡露天矿91140600680202991H004V废气SO2 颗粒物 氨(氨气)--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安家岭露天矿91140600680202991H001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COD 氨氮 氨(氨气)--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东露天矿91140000MA0GTWPX6X001V废气SO2 颗粒物 氨(氨气),--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一矿91140600680202331H002V废气SO2 颗粒物 氨(氨气)--
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井工三矿91140600680202991H003V废气 废水SO2 颗粒物 COD 氨氮 氨(氨气)--
山西中煤平朔能源化工有限911406003954822857001P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SO2175.7507吨 NOx455.0485吨 颗粒物274.8825吨SO228.61087吨 NOx115.08895吨 颗粒物141.729吨
公司COD 氨氮
山西小回沟煤业有限公司9114000075151722X9废气NOX 颗粒物NOx1.47吨NOx0.189吨
江苏大屯电热有限公司91320322MA1MTLWR99001V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SO2798吨 NOX917.94吨 颗粒物137.7吨SO221.9吨 NOx57.55吨 颗粒物5.23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热电厂91310000631587477D001U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1,832.64吨 NOx3,665.28吨 颗粒物549.792吨SO2135.4吨 NOx204.342吨 颗粒物7.858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拓特机械制造厂91320000743142288N001Z废水总铬 六价铬总铬0.000360吨 六价铬0.000072吨总铬0.00000776吨 六价铬0.00000225吨
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铝板带厂91320000053486649J001Q废气SO2 NOX--
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911405006764432825002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300吨 NOx700吨 颗粒物100吨SO2162.19吨 NOx617.72吨 颗粒物31.33吨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电厂911400007435208403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270吨 NOx540吨 颗粒物108吨SO259.56吨 NOx146.12吨 颗粒物11.93吨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6108935521883122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 VOCsSO2612.0176吨 NOx812.28吨 颗粒物179.26吨 VOCs56吨SO2364.6吨 NOx666.7吨 颗粒物29.43吨 VOCs6.696吨
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150626089568072E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 VOCsSO2489吨 NOx374.6吨 颗粒物124.06吨SO2286.95吨 NOx248.18吨 颗粒物13.60吨
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150600573276506D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3,760.68吨 NOx2,993.89吨 颗粒物1,578.68吨SO2571.77吨 NOx463.93吨 颗粒物160.85吨
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91150626779496002T001P废气SO2 NOX 颗粒物SO2518.85吨 NOx408.784吨 颗粒物108.481吨SO2126.54吨 NOx171.31吨 颗粒物44.15吨
中煤能源新疆煤电916523276864714394废气SO2 NOXSO21,270.5吨 NOx2,541吨SO2564.55吨 NOx1,010.06吨
化有限公司颗粒物颗粒物528吨颗粒物132.22吨
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11307006012301862001V废气 废水SO2 NOX 颗粒物 COD 氨氮NOx4.816吨 颗粒物0.322吨 COD59.61吨 氨氮7.403吨NOx2.365吨 颗粒物0.159吨 COD47.46吨 氨氮4.684吨
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91110000102722186N001Z废气 废水COD 氨氮COD24.33吨 氨氮2.19吨 六价铬0.0097吨 总铬0.0243吨 总锌0.0336吨COD10.6吨 氨氮2.567吨 六价铬0.00016吨 总铬0.00068吨 总锌0.0522吨

注:主要污染排放数据为本公司所属企业2021年度自行监测数据,未经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确认;“-”代表重点排污单位排污许可证未设定排放量,但规定了排放浓度限值。重点排污单位主要污染物排放方式、排放口数量和分布情况、排放浓度、超标排放情况等信息,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2. 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废气治理设施主要是电站锅炉、燃煤工业锅炉的烟气脱硫脱硝除尘设施,废水治理设施主要是工业废水和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固废治理设施主要是排矸场、贮灰场,以上设施除燃煤发电机组启停过程偶有运行工况不稳定外,均运行正常,排放达标。

2021年,公司着力加强废气综合治理,化工企业燃煤锅炉全部实现超低排放,积极开展挥发性有机物(VOCs)治理专项行动,持续强化露天矿扬尘综合治理,加快推进储煤场全封闭改造;着力推动重点领域废水治理,加强矿井水和工业废水分质处理和利用,提高了废水处理能力和回用效率;着力加强固废治理和综合利用,重点推进煤矸石井下充填和离层注浆示范项目,实现煤矸石、粉煤灰利用规范处置和高效利用,持续推进排矸场、贮灰场生态环境恢复治理,污染防治装备和生态环境治理能力持续提升,矿区厂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污染防治及绿色发展取得积极成效。

3.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严格遵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和环保、水保验收、排污许可等政策法规,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要求排放污染物。

4.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按照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和管理要求编制了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地方政府环境应急主管部门备案。

5. 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均按国家污染源在线监测相关标准和自行监测管理规定编制了企业自行监测方案,开展大气污染源、废水污染源、土壤、地下水、噪声等方面指标自动在线监测或定期委托监测,监测数据全部按照相关要求及时上传至地方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监控平台。

6. 报告期内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所属重点排污单位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保行政处罚15次,处罚总金额367.5万元,其中单次处罚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为9次、321.6万元,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均已实施整改。环保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见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7.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二)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持绿色低碳、清洁高效、循环发展,结合行业特点努力做好生态环保工作,助力区域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1. 因环境问题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受到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环保行政处罚8次,处罚总金额155.1万元,其中单次处罚金额10万元及以上的为6次、143.3万元,涉及生态环境问题均已实施整改。环保行政处罚具体情况见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2. 参照重点排污单位披露其他环境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企业加快建立安全高效绿色开采技术体系,因地制宜推广无煤柱开采、小煤柱开采、充填开采、煤与瓦斯共采等绿色开采技术,最大程度实现了煤炭资源应采尽采,大力推进矸石不出井和零排放。进一步提升原煤洗选力度,有效降低灰分和硫分,向社会供应优质清洁能源。着力推进煤炭企业土地复垦、沉陷区治理和水土保持等工作,及时开展矸石场、灰渣场、化工厂区周边土壤及地下水监测与治理,综合利用矿井水、矿井瓦斯及煤系共伴生资源,高标准建设绿色矿山,促进地企和谐共赢。各公司均编制企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经地方政府环境应急主管部门备案;按要求对有关污染物排放指标开展自动在线监测或定期委托监测;建设项目均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和环保、水保验收,及时申请排污许可证,按要求排放污染物。污染物排放、环保行政许可等有关情况详见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和政府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网站公开信息。

3. 未披露其他环境信息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三) 有利于保护生态、防治污染、履行环境责任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政策法规,露天煤矿实现“剥离-采矿-回填-复垦”一体化,平朔集团全年绿化1,000余亩,复垦5,000余亩,《矿山复垦再造绿水青山》被评为“中央企业绿色低碳优秀案例”;井工煤矿通过筑路、制砖、土地复垦,以及低热值煤电厂综合利用煤矸石,全面改善、恢复矿区生态环境,实现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相协调,公司7座煤矿入选全国绿色矿山名录。公司高度重视重要节日、重大时点空气质量保障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出台《生态环境保护处罚暂行办法》等制度,持续健全生态环保管理体系,进一步压实生态环保主体责任。

(四) 在报告期内为减少其碳排放所采取的措施及效果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坚定不移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聚焦存量提效、增量转型,积极推进碳减排,加大低碳科技创新力度,压减存碳、严控增碳,坚定不移的走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之路,为煤炭行业碳达峰、碳中和做好表率示范,为我国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能源体系贡献力量。一是推进煤基产业链绿色转型升级。公司充分发挥煤炭主业所在区域风光资源较好、土地资源丰富优势,利用现有闲置土地、采煤沉陷区、关闭退出矿区、露天矿排土场等土地资源,布局发展太阳能和风能等低碳能源。二是推进节能提效协同降碳。煤炭企业不断优化采煤设计和露天矿排土场运输路径,实施矿区供热系统等节能技术改造,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电力企业持续优化机组运行参数,加大节能降碳技术攻关力度,发电碳排放强度持续下降;煤化工企业采用能源管理信息系统实现用能精准管控,开展工艺系统用能优化和余热余能回收利用,主要煤化工产品单耗保持行业领先水平。三是推进低碳能源替代。根据煤矿资源禀赋条件,积极利用空压机余热、天然气、电力等清洁能源,淘汰替代燃煤小锅炉。煤矿抽采瓦斯通过瓦斯发电、瓦斯锅炉供热等方式进行综合利用,减少温室气体排放。四是强化生态环境恢复治理。开展生态环境恢复治理,高标准建设排矸场生态环境示范工程,土地复垦、水土保持、绿色矿山建设成效明显。五是积极开展碳排放管理工作。不断完善碳排放管理制度,出台管理措施,明确管理责任。开展碳盘查工作,全面摸清电力、化工企业碳排放数据及配额盈缺情况,为企业制定节能减排措施、调整生产经营策略奠定基础。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详见本公司在联交所网站、上交所网站和公司网站发布的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公司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文件精神,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努力克服新冠疫情不利影响,坚持力度不减、干劲不松、标准不降,用心用情用力做好定点帮扶工作。公司所属企业累计帮扶村/乡镇21个,实施各类帮扶项目32个,投入帮扶资金(含物资折款)2,599余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助力产业振兴、人才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和组织振兴及献爱心送温暖等方面。一如既往深化消费帮扶工作,采购帮扶地区农副产品2,300多万元。选派挂职帮扶干部、驻村第一书记及驻村工作队员22名,公司领导及干部职工到帮扶点调研124人次。接续助力推进脱贫地区发展和群众生活改善,确保脱贫人口和摘帽地区在乡村振兴中不掉队。

2022年公司将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和政治担当,把助力乡村振兴作为重要政治任务,优化帮扶工作安排,分解任务、细化措施,确保中央部署在公司系统不折不扣落实。保持各方面投入力度不减,确保不发生大规模返贫。扎实做好定点、驻村帮扶工作,进一步深化消费帮扶、就业帮扶行动,积极探索央企助力乡村振兴新模式。

第八节 重要事项

一、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承诺背景承诺 类型承诺方承诺 内容承诺时间及期限是否有履行期限是否及时严格履行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未完成履行的具体原因如未能及时履行应说明下一步计划
与首次公开发行相关的承诺解决同业竞争中煤集团中煤集团2014年5月12日出具的《关于进一步避免与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同业竞争的承诺函》已于2021年5月11日到期,经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审议批准,将原承诺变更为“在2028年5月11日前,在符合注入上市公司的法定条件下,经中煤能源按照适用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履行相应的董事会或股东大会程序后,中煤集团将与中煤能源存在同业竞争的资源发展公司和华昱公司的股权注入中煤能源。”除该变更外,中煤集团将继续遵守《不竞争协议》的约定,以避免与公司之间可能的潜在同业竞争。承诺时间:2021年5月12日,期限:7年--
其他承诺分红本公司中煤能源《公司章程》规定:“除特殊情况外,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采用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合并报表口径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当年可分配利润(以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金额孰低者为准)的20%。”---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 业绩承诺的完成情况及其对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二、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股东或关联方名称关联关系占用时间发生原因期初余额报告期新增占用金额报告期偿还总金额期末余额截至年报披露日余额预计偿还方式预计偿还金额预计偿还时间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其他关联方1年以内代垫款项8,1962,2108,7721,6340---
合计---8,1962,2108,7721,6340---
期末合计值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0.0%
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的决策程序有关单位已履行其内部决策程序。
当期新增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的原因、责任人追究及董事会拟定采取措施的情况说明新增金额为代垫委派至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相关人员社保及代垫共建项目往来款等,在本报告披露前已收回。
未能按计划清偿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的原因、责任追究情况及董事会拟定采取的措施说明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已全部收回。
注册会计师对资金占用的专项审核意见(如有)

三、违规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董事会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第15号的施行未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具体变化情况及影响请见本报告财务报表附注五、50.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二)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境内、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1,010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5年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90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5月11日,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批准聘任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2021年度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的中期财务报告审阅、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师。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退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退市风险警示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三) 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八、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九、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一) 诉讼、仲裁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无后续进展的

□适用 √不适用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诉讼、仲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09年12月,公司以市场化方式收购并实施增资扩股获得伊化矿业51%股权,并持有至今;2009年12月,公司以市场化方式收购并实施增资扩股获得蒙大矿业51%股权,并于2012年4月再次收购蒙大矿业15%的股权后,合计获得蒙大矿业66%股权,并持有至今;2010年-2011年公司通过多次市场化方式收购,合计获得银河鸿泰公司78.84%股权,并持有至今。

2021年,乌审旗国资公司起诉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公司,分别主张2008年12月25日与伊化矿业签订的《母杜柴登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2008年12月25日与蒙大矿业签订的

《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以及2007年7月26日与银河鸿泰公司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书》的价格条款无效,以三家矿业公司从乌审旗国资公司取得探矿权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优质动力煤最低转让价格的规定为由,请求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公司分别向乌审旗国资公司补交探矿权转让差价款。收到相关《起诉状》后,公司高度重视,成立专项工作组,指导督促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公司积极准备应诉工作,保持与相关各方的密切沟通,依法依规充分维护公司权益。2022年1月中旬,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三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伊化矿业与乌审旗国资公司签署的《母杜柴登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价格条款无效,由伊化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145,428.6万元;判决蒙大矿业与乌审旗国资公司签署的《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价格条款无效,由蒙大矿业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222,352.38万元;判决银河鸿泰公司与乌审旗国资公司签署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书》的价格条款无效,由银河鸿泰公司向乌审旗国资公司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162,314.3万元。

就相关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三家矿业公司已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相关案件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不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将本着尊重历史、依法依规的原则,多措并举、积极筹划,统筹涉案企业做好相关后续工作,全力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十、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涉嫌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及整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一、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二、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本公司与中煤集团持续进行的日常关联交易,是公司日常和一般业务。该等交易可避免中煤集团与本公司煤炭产品存在的潜在竞争,使本公司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以市场价格稳定获得中煤集团的煤炭产品、综合原料、工程设计和建设、土地和房屋租赁等产品和服务,有利于促进本公司扩大规模经营、减少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降低交易成本、加强资金管理,有效避免不必要的营运中断及迁移成本。同时,本公司与本公司重大附属公司中煤华晋公司的主要股东山西焦化股份、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和中天合创公司之间存在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有利于本公司以市价获得稳定的煤炭产品供应、煤矿建设和有关服务,有利于降低交易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交易成本。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日常关联交易协议主要条款及实际发生情况

本公司就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分别与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及其他关联方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协议,该等日常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条款及实际发生情况如下:

1) 煤炭供应框架协议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已同意向本公司供应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煤矿所生产的煤炭产品。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刊发的公告。定价原则: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国煤炭价格指数以及中国电煤采购价格指数厘定,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煤炭现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

2) 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1)中煤集团向本公司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运输装卸服务、电力及热能供应、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委托管理及其他;及(ii)社会及支持服务,包括员工培训、医疗服务及紧急救援、通讯、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2)本公司向中煤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煤炭、煤矿装备、原材料、辅助材料、电力及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委托管理、信息服务及其他;及(ii)煤炭出口配套服务,包括组织产品供应、进行配煤、协调物流及运输、提供港口相关服务、安排检验及质量认证以及提供有关产品交付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刊发的公告。

定价原则依次按以下顺序: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如无涉及招标程序,则须执行市场价格;如无可比较市场价,采用协议价,协议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3) 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向公司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并承揽本公司分包的工程。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刊发的公告。

定价原则:工程设计服务、建设服务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方式及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确定服务提供方及价格。中煤集团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以及公司制定的招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4)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

2014年10月23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订立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期限自2015年1月1日起计为10年,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已同意将若干物业租予本公司作一般业务及配套用途。物业租赁包括总建筑面积约317,298.01平方米的360项物业,大部分用于生产及经营用途。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14年10月23日和2020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于《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期限内,(i)租金须每三年参照当时市场租金进行审阅及调整。经调整租金不得超过由独立物业估值师确认的适用市价;(ii)租金可随时下调;及(iii)租金将于每年以现金支付。

5) 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

2006年9月5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订立了《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期限20年,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同意将若干土地使用权租予本公司作一般业务及配套用途。该等土地使用权项下包括202幅土地,总地盘面积约为5,788,739.77平方米,主要作生产和经营用途。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于《土地使用权租赁协议》期限内。(i)租金须每三年参照当时市场租金进行审阅及调整。经调整租金不得超过由独立估值师确认的适用市价;(ii)租金可随时下调;及(iii)租金将每年以现金支付。

6)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控股子公司财务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金融服务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财务公司同意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存贷款和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2020年6月16日刊发的公告。

定价原则:(i)存款利率由双方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类似存款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在一般情况下,不高于中国人民银行等政府主管部门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不高于财务公司吸收其他客户同种类存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同类存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ii)贷款利率由双方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类似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在一般情况下,贷款利率应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同时考虑信用程度和贷款性质等因素。一般而言,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的贷款利率的上限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上限,且其下限应不低于财务公司向其他客户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下限;(iii)就存贷款外的其他各项金融服务,由财务公司根据中国人民银行或中国银监会等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费率厘定。如无规定费率,由双方参考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同类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一般情况下,收费标准应不低于中国一般金融机构就同类业务采取的费用标准。

7) 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之间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续订了《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之间可进行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互供。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煤矿基建工程和煤矿装备采购须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ii)煤炭采购价格按照相关市场价格定价。

8) 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之间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续订了《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根据该协议,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之间可进行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互供。详情载于本公司于2020年4月28日刊发的公告中。

定价原则:(i)煤炭价格根据有关市场价格厘定,市场价格需参考环渤海动力煤指数;(ii)本公司向中天合创公司提供的煤矿装备的价格应通过招投标程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规则厘定;(iii)除煤炭及煤矿装备以外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应按照市场价格厘定。

本报告期末,公司执行的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协议的执行情况如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交易事项本公司向关联方销售商品、提供劳务及其它发生的收入本公司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接受劳务及其它发生的支出
执行依据交易 金额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交易 金额年度交易金额上限占同类交易金额的 比例(%)
《煤炭供应框架协议》---59.72107.003.2
《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36.4938.001.655.2368.002.9
《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34.2358.001.8
《房屋租赁框架协议》---0.972.800.1
《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0.503.800.0
《金融服务框架协议》62.0185.082.71.511.600.1
其中:贷款每日余额(含应计利息)62.0085.002.7---
所收取的金融服务费用0.010.08----
支付的存款利息---1.511.600.1
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8.5428.000.40.165.000.0
本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的《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5.427.500.239.9536.002.1

(2) 调增2021-2023年部分日常关联交易上限

2021年4月22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对公司向山西焦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中天合创公司向公司提供煤炭等相关产品和服务的2021-2023年度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增。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同意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附属公司提供原料和配套服务以及煤炭出口相关服务的2021-2023年度的持续性关联交易金额上限进行调增。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10月27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 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1)

2021年

日,本公司新疆分公司与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签订资产转让协议,将部分房产、车辆、办公设备等资产转让给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交易价款为6,572.48万元。目前,上述资产转让已完成。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

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

(2)

2021年

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平朔集团收购中煤集团持有平朔工业集团100%股权,交易价款为140,886.32万元。目前,上述收购已完成。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

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

(3)

2021年

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平朔集团收购山西中煤西沙河煤业有限公司所属西沙河煤矿的

万吨/年产能置换指标,交易价款为14,490万元。目前,上述收购已完成。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

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

(4)

2021年

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放弃对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的同比例增资,对应出资金额为

8.27

亿元。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

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

(5)

2021年

日,本公司所属子公司中销公司收购中煤集团所持京闽工贸公司56%股权,交易价款为13,567.75万元。目前,上述收购已完成。详见本公司于2021年

日在上交所、联交所和公司网站刊发的有关公告。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与存在关联关系的财务公司、公司控股财务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1. 存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每日最高存款限额存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净额)期末余额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煤集团控制-0.35-3.15%7,868,63310,711,62118,580,254

2. 贷款业务

√适用□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关系贷款额度贷款利率范围期初余额本期发生额(净额)期末余额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中煤集团控制8,500,0003.59-5.02%5,466,871-1,512,9033,953,968

注:贷款额度为公司控股财务公司向中煤集团及其联系人提供各项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含应计利息)的最高余额。

3. 授信业务或其他金融业务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控股财务公司未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承兑、保函等承担信用风险的表外业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委托贷款等不承担信用风险的其他金融服务,共收取手续费1,035千元。

(六)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三、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方担保方与上市公司的关系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发生日期(协议签署日)担保 起始日担保 到期日担保类型担保物(如有)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毕担保是否逾期担保逾期金额反担保情况是否为关联方担保关联 关系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34,241.272013年4月28日2013年4月28日2025年4月2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132,734.552018年12月19日2018年12月19日2035年12月18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本部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574,594.682016年5月25日2016年5月25日满足担保协议约定的条件连带责任担保--其他关联人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8,875.002018年2月2日2018年2月26日2025年2月2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31,600.002018年7月26日2018年7月26日2045年7月25日连带责任担保--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326,506.40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782,045.50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98,212.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209,908.5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991,954.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8.7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担保总额99.20亿元,其中按照所持股权比例向参股企业提供担保78.20亿元。

(三) 委托他人进行现金资产管理的情况

1. 委托理财情况

(1) 委托理财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理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理财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2. 委托贷款情况

(1) 委托贷款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类型资金来源发生额未到期余额逾期未收回金额
项目贷款财政资金-443.90-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单项委托贷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受托人委托贷款类型委托贷款金额委托贷款起始日期委托贷款终止日期资金 来源资金 投向报酬确定方式年化 收益率预期收益(如有)实际 收益或损失实际收回情况是否经过法定程序未来是否有委托贷款计划减值准备计提金额(如有)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项目贷款443.902020年8月31日2025年8月31日财政资金国家矿井安全生产监管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4.75%20.1720.17实际收益已收回-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委托贷款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十四、其他对投资者作出价值判断和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第九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股本变动情况

(一) 股份变动情况表

1. 股份变动情况表

报告期内,公司股份总数及股本结构未发生变化。

2. 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股东总数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64,274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145,322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二) 截至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 (全称)报告期内增减期末持股数量比例(%)持有有限售条件股份数量质押、标记或冻结情况股东性质
股份状态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07,605,207,60857.36-0国有法人
HKSCCNOMINEESLIMITED3,610,7503,956,917,69929.84-未知-境外法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10,488,000335,624,3552.53-0国有法人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0132,351,0001.00-0境外法人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60,500,839103,250,3850.78-0境外法人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17,290,15965,745,2410.50-0国有法人
徐开东-584,11032,034,6000.24-0境内自然人
李泽文20,817,00020,817,0000.16-0境内自然人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0,624,96315,103,1660.11-0其他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9,850,30013,742,0450.10-0其他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股东名称持有无限售条件流通股的数量股份种类及数量
种类数量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7,605,207,608人民币普通股7,605,207,608
HKSCCNOMINEESLIMITED3,956,917,699境外上市外资股3,956,917,699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335,624,355人民币普通股335,624,355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132,351,000境外上市外资股132,351,000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103,250,385人民币普通股103,250,385
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65,745,241人民币普通股65,745,241
徐开东32,034,600人民币普通股32,034,600
李泽文20,817,000人民币普通股20,817,000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泰中证煤炭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15,103,166人民币普通股15,103,166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富国中证煤炭指数型证券投资基金13,742,045人民币普通股13,742,045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为本公司控股股东中煤集团全资子公司,其他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情况不明。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本公司无优先股,无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注:上述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表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情况表均为:

1.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和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供的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公司股东名册编制。

2.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持有的A股股份为代表其多个客户持有。

3.HKSCCNomineesLimited(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H股股份为代表其多

个客户所持有。截至2021年12月31日,根据联交所网站披露权益显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本公司H股好仓2,012,858,147股。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三) 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10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王树东
成立日期1982年7月26日
主要经营业务煤炭销售(不在北京地区开展实物煤交易、储运活动);煤炭出口业务;煤炭的勘探、煤炭及伴生产品的开采、煤炭洗选加工、煤炭焦化和制气、煤化工、煤层气开发、电力生产、电解铝生产和铝材加工、煤矿机械设备制造、科研、设计、工程和设备招投标、工程勘察、工程建设施工和监理、咨询服务等项目的投资与管理;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销售机械设备、焦炭制品。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本报告期末,中煤集团直接持有中煤新集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918)785,292,157股,占其总股份的30.31%;直接持有北京昊华能源股份有限公司(601101)22,314,258股,占其总股份的1.86%;直接持有山西蓝焰控股股份有限公司(000968)5,866,377股,占其总股份的0.61%;直接持有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601006)97,515,577股,占其总股份的0.66%。
其他情况说明中煤集团是国务院国资委管理并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中央企业。2006年2月24日,经国务院同意,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重组改制并境外上市方案的批复》(国资改革[2006]176号)批准,同意中煤集团为国家授权投资机构。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数量比例

达到80%以上

□适用 √不适用

六、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法人股东名称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成立日期组织机构 代码注册资本主要经营业务或管理活动等情况
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方力2002年3月4日91440300736677639J11,752,005,497个人意外伤害保险、个人定期死亡保险、个人两全寿险、个人终身寿险、个人年金保险、个人短期健康保险、个人长期健康保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团体定期寿险、团体终身保险、团体年金保险、团体短期健康保险、团体长期健康保险、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人身保险业务。上述保险业务的再保险业务。保险兼业代理业务(凭许可证经营)。经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资金运用业务。
情况说明-

七、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八、 股份回购在报告期的具体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九、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节 债券相关情况

一、企业债券、公司债券和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一) 企业债券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债券

√适用 □不适用

1.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17中煤011431992017年7月20日2017年7月20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2年7月20日。0.742.8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18中煤021436392018年5月9日2018年5月9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5月9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45.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
的到期日为2023年5月9日。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18中煤061437072018年7月6日2018年7月6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7月6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3年7月6日。84.89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20中煤011633192020年3月18日2020年3月18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5年3月18日。未设置回售选择权。303.60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上海证券交易所面向专业投资者交易的债券竞价、报价、询价和协议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息全部兑付。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息全部兑付。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息全部兑付。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息全部兑付。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第一期)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债券简称“17中煤01”)于2017年7月20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已于2020年6月对本期债券票面利率进行调整,2020年7月部分投资者选择回售,回售后债券余额为74,397,000元。

(2)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中煤02”)于2018年5月9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未到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期,因此报告期内无选择权行使情况。

(3)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二)(债券简称“18中煤06”)于2018年7月6日完成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未到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行权期,因此报告期内无选择权行使情况。

此外,公司2018年5月9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中煤01”)发行规模11亿元,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8年6月5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二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中煤03”)发行规模17亿元,债券期限为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8年7月6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三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中煤05”)发行规模22亿元,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18年7月26日公开发行的公司债券(第四期)(品种一)(债券简称“18中煤07”)发行规模8亿元,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报告期内公司对上述四期债券票面利率进行调整,投资者全部选择回售,现已全部兑付并完成摘牌。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不适用杜美娜、胡涵镜仟、许天一、郜爱龙010-65608367
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金融街9号金融街中心北楼16层不适用潘林晖010-66299538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及28层不适用许丹010-65051166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48号中信证券大厦22层不适用董妍婷010-60836076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不适用尹金泽、樊思010-85679696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李燕玉、王斌红、梁欣李丹021-23233388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2层徐斌、苗振宇苗振宇010-851244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不适用杨兴辉、王华堃、钟亚琼010-52682776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更变更后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公司发行的各期公司债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一致得到有效执行--不适用-

7.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债评级情况公司聘请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各期公司债券进行评级。报告期内,联合资信于2021年5月24日出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3291号),确定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同时维持“17中煤01”、“18中煤02”、“18中煤03”、“18中煤05”、“18中煤06”、“18中煤07”、“20中煤01”的债项信用等级为“AAA”。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的含义为:信用状况稳定,未来保持信用等级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各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各期公司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请投资者关注。

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三) 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

√适用 □不适用

1.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发行日起息日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还本付息方式交易场所投资者适当性安排(如有)交易机制是否存在终止上市交易的风险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5中煤MTN0011015540432015年6月17日2015年6月18日2022年6月18日100.004.95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19中煤能源MTN0011019009802019年7月19日2019年7月23日本期中期票据的到期日为2026年7月23日;如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债权的到期日为2024年7月23日。50.004.19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20中煤能源MTN001A1020006512020年4月9日2020年4月13日2025年4月13日15.003.28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20中煤能102020202020年2027年4月13日5.003.6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银行面向
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源MTN001B00652年4月9日4月13日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间债券市场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21中煤能源MTN0011021008282021年4月22日2021年4月26日2026年4月26日30.004.00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银行间债券市场面向合格投资者交易的债券询价

公司对债券终止上市交易风险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逾期未偿还债券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债券名称付息兑付情况的说明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一)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品种二)按时付息,本金尚未到期。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尚未到付息日,本金尚未到期。

2. 发行人或投资者选择权条款、投资者保护条款的触发和执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9中煤能源MTN001”)于2019年7月19日发行,债券期限为7年,附第5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及发行人转售选择权。截至报告期末,本期债券未到发行人、投资者行使上述权利行权期,因此报告期内无选择权行使情况。

3. 为债券发行及存续期业务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

中介机构名称办公地址签字会计师姓名联系人联系电话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2号凯恒中心B、E座2层不适用杜美娜、胡涵镜仟、许天一、郜爱龙010-65608367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复兴门内大街1号不适用魏尧010-66591814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5号不适用陈琳、王文俊010-88007082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55号不适用陈刚、张剑010-66104321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1号国贸大厦2座27层及28层不适用许丹010-65051166
联合资信评估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不适用尹金泽、樊思010-85679696
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市黄浦区湖滨路202号领展企业广场2座普华永道中心11楼李燕玉、王斌红、梁欣、赵新、沈畅李丹021-23233388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市朝阳区针织路23号楼中国人寿金融中心12层徐斌、苗振宇苗振宇010-85124485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19号富凯大厦B座12层不适用杨兴辉、王华堃、钟亚琼010-52682776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北京市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158号远洋大厦F408不适用张汶、易建胜010-66413377

上述中介机构发生变更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末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募集资金总金额已使用金额未使用金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运作情况(如有)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整改情况(如有)是否与募集说明书承诺的用途、使用计划及其他约定一致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30300不适用

募集资金用于建设项目的进展情况及运营效益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变更上述债券募集资金用途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担保情况、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在报告期内的执行和变化情况及其影响

√适用 □不适用

现状执行情况是否发生变更变更后情况变更原因变更是否已取得有权机构批准变更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公司发行的各期中期票据偿债计划及其他偿债保障措施与募集说明书中披露的内容一致得到有效执行--不适用-

7. 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中期票据评级情况公司聘请联合资信对公司主体及“15中煤MTN001”“19中煤能源MTN001”“20中煤能源MTN001A”和“20中煤能源MTN001B”进行评级。报告期内,联合资信于2021年5月24日出具《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跟踪评级报告》(联合[2021]3290号),维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A,并维持“15中煤MTN001”“19中煤能源MTN001”“20中煤能源MTN001A”和“20中煤能源MTN001B”的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主体长期信用等级及中长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A的含义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展望为稳定的含义为:信用状况稳定,未来保持信用等级的可能性较大。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资信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资信将在以上各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在每年公司年报公告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以上各期中期票据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请投资者关注。报告期内,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的其他债券、债务融资工具的主体评级不存在评级差异。

(四) 公司报告期内合并报表范围亏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10%

□适用 √不适用

(五) 报告期末除债券外的有息债务逾期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六) 报告期内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信息披露事务管理制度规定的情况以及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或承诺的情况对债券投资者权益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七)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2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主要指标2021年2020年 (经重述)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变动原因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母净利润130.7657.48127.5公司税前利润同比大幅增加
流动比率1.200.9033.3-
速动比率1.100.8037.5-
资产负债率(%)55.755.8-0.2-
EBITDA全部债务比0.340.2536.0-
利息保障倍数6.553.3993.2-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10.624.51135.5-
EBITDA利息保障倍数8.925.3766.1-
贷款偿还率(%)1001000.0-
利息偿付率(%)1001000.0-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 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22)第P01904号

(第1页,共4页)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 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能源”)的财务报表,包括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中煤能源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 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中煤能源,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 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表意见。我们确定部分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部分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事项描述

如财务报表附注五、49.1所述,中煤能源识别出煤炭分部和其他分部部分长期资产存在减值迹象,于2021年12月31日,该等长期资产扣除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31.74亿元后的账面净值合计约为人民币9.04亿元。管理层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2)第P01904号

(第2页,共4页)

三、 关键审计事项-续

鉴于存在减值迹象的长期资产金额重大,对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性,且管理层对这些长期资产进行减值测试时须运用重大会计估计和判断,因此我们将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识别为关键审计事项。

审计应对

我们对上述相关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1)测试和评价与长期资产减值评估相关的关键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2)基于相关行业及中煤能源的特定情况,分析并复核中煤能源管理层在减值测试中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如增长率、折现率等的合理性;

(3)检查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使用的基础数据及相关支持性证据,并评价其合理性;

(4)审阅管理层对关键假设所作敏感性分析的适当性;

(5)对上一年度会计估计的结果进行回溯复核,了解产生重大偏差的原因(若适用),并评估管理层所作相关估计是否存在偏向;

(6)执行重新计算程序,检查中煤能源管理层预计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计算的准确性。

四、 其他信息

中煤能源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中煤能源2021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报。

基于我们已经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2)第P01904号

(第3页,共4页)

五、 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中煤能源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中煤能源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中煤能源、终止运营或别无其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中煤能源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

(2)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可能导致对中煤能源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中煤能源不能持续经营。

(5)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包括披露)、结构和内容,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就中煤能源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部责任。

审计报告-续

德师报(审)字(22)第P01904号

(第4页,共4页)

六、 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徐斌

中国·上海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苗振宇

2022年3月24日

二、 财务报表

合并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七、172,924,64135,994,349
应收账款七、57,545,9127,222,201
应收款项融资七、65,926,4953,520,823
预付款项七、72,271,0141,662,334
其他应收款七、83,119,8903,062,266
存货七、98,192,3037,058,610
合同资产七、101,662,9441,482,759
其他流动资产七、133,341,9552,257,121
流动资产合计104,985,15462,260,463
非流动资产:
长期应收款七、16369,680296,999
长期股权投资七、1726,842,48324,019,4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七、182,417,8342,276,738
投资性房地产84,41388,768
固定资产七、21109,142,047112,528,820
在建工程七、2219,117,60120,898,410
使用权资产七、25406,752376,688
无形资产七、2651,379,98950,557,759
商誉6,0846,084
长期待摊费用103,944140,804
递延所得税资产七、303,131,2922,814,728
其他非流动资产七、313,751,2246,678,853
非流动资产合计216,753,343220,684,062
资产总计321,738,497282,944,525
流动负债:
短期借款七、33581,5471,408,547
应付票据七、362,990,8824,522,036
应付账款七、3724,207,90220,675,351
合同负债七、395,176,9233,605,863
应付职工薪酬七、402,870,6411,729,938
应交税费七、415,645,5531,634,640
其他应付款七、425,252,5175,700,996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七、4421,715,83921,306,820
其他流动负债七、4519,303,2998,681,751
流动负债合计87,745,10369,265,942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七、4660,442,68550,994,610
应付债券七、4714,173,89421,214,064
租赁负债七、48419,448409,074
长期应付款七、494,186,6144,989,023
预计负债七、513,663,4173,231,078
递延收益七、522,320,6451,448,144
递延所得税负债七、305,788,9435,733,228
其他非流动负债七、53594,980663,849
非流动负债合计91,590,62688,683,070
负债合计179,335,729157,949,012
股东权益:
股本七、5413,258,66313,258,663
资本公积七、5638,605,15639,911,494
其他综合收益七、58(406,212)(456,813)
专项储备七、595,203,4333,669,774
盈余公积七、605,518,1044,846,957
一般风险准备582,543470,764
未分配利润七、6151,024,56340,298,418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113,786,250101,999,257
少数股东权益28,616,51822,996,256
股东权益合计142,402,768124,995,513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321,738,497282,944,525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98页至第244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21年12月31日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流动资产:
货币资金25,592,75814,338,777
应收账款十八、1373,640386,599
预付款项26,60545,934
其他应收款十八、210,683,21617,412,747
存货1,129,372166,846
其他流动资产84,62014,140
流动资产合计37,890,21132,365,043
非流动资产:
长期股权投资十八、3104,117,345100,772,636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066,6041,978,191
固定资产35,55389,940
在建工程-12,380
无形资产77,39673,971
长期待摊费用15,8263,850
递延所得税资产627,6081,088,528
其他非流动资产7,009,66910,220,681
非流动资产合计113,950,001114,240,177
资产总计151,840,212146,605,220
流动负债:
应付账款1,000,052229,182
合同负债6,8856,953
应付职工薪酬59,46431,491
应交税费7,3935,233
其他应付款11,105,5518,487,073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3,652,93413,677,259
其他流动负债895904
流动负债合计25,833,17422,438,095
非流动负债:
长期借款28,012,83323,893,500
应付债券14,173,89421,214,064
其他非流动负债419,985419,985
非流动负债合计42,606,71245,527,549
负债合计68,439,88667,965,644
股东权益:
股本七、5413,258,66313,258,663
资本公积37,538,07037,800,544
其他综合收益(169,151)(257,564)
盈余公积七、605,518,1044,846,957
未分配利润27,254,64022,990,976
股东权益合计83,400,32678,639,576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151,840,212146,605,220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利润表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一、营业收入七、62231,127,302140,964,681
减:营业成本七、62189,084,712116,436,455
税金及附加七、636,371,9474,107,710
销售费用七、64837,425721,621
管理费用七、654,455,1103,745,601
研发费用七、66665,662523,328
财务费用七、673,953,9104,529,473
其中:利息费用七、674,093,6914,666,871
利息收入七、67114,599154,165
加:其他收益七、73198,878168,335
投资收益七、713,544,5691,313,213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七、713,542,0831,308,238
信用减值(损失)利得七、70(17,816)3,196
资产减值损失七、69(3,956,576)(56,184)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七、72(13,510)82
二、营业利润25,514,08112,329,135
加:营业外收入七、76229,539118,129
减:营业外支出七、77166,437119,831
三、利润总额25,577,18312,327,433
减:所得税费用七、786,574,9063,398,762
四、净利润19,002,2778,928,671
(一)按经营持续性分类19,002,2778,928,671
1.持续经营净利润19,002,2778,928,671
(二)按所有权归属分类19,002,2778,928,671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9085,907,091
2.少数股东损益5,720,3693,021,580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6,154(22,360)
归属母公司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50,601(29,365)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90,568(50,781)
1.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08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90,568(51,089)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9,967)21,416
1.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5,273)21,458
2.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770)(8,707)
3.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33,924)8,665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4,447)7,005
六、综合收益总额19,048,4318,906,31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13,332,5095,877,726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5,715,9223,028,585
七、每股收益:七、80
(一)基本每股收益(元/股)1.000.45
(二)稀释每股收益(元/股)1.000.45

本年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被合并方在合并前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641千元,上期被合并方实现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24千元。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利润表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一、营业收入十八、424,023,42721,352,945
减:营业成本十八、423,587,22721,072,407
税金及附加32,96640,504
销售费用175,740133,172
管理费用198,882171,944
研发费用11,390-
财务费用1,422,1241,596,154
其中:利息费用2,424,4382,880,372
利息收入1,002,5131,278,288
加:其他收益1,888675
投资收益十八、59,063,4385,307,907
其中: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十八、52,675,558582,154
信用减值利得9,1053,632
资产减值损失(614,766)-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3,969)5
二、营业利润7,040,7943,650,983
加:营业外收入133,520308
减:营业外支出1,9221,368
三、利润总额7,172,3923,649,923
减:所得税费用460,920505,589
四、净利润6,711,4723,144,334
(一)持续经营净利润6,711,4723,144,334
五、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88,413(52,137)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8,413(53,727)
1.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88,413(53,727)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590
1.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1,590
六、综合收益总额6,799,8853,092,197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现金流量表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

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8,696,913162,234,164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2(1)11,845,898236,109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0,542,811162,470,273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191,854,698115,501,28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9,747,6138,383,410
支付的各项税费17,538,51012,571,462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2(2)3,295,6553,381,754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22,436,476139,837,906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七、83(1)48,106,33522,632,367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收回投资收到的现金5,8632,315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1,621,371864,709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114,983111,10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2(3)4,117,1713,952,7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5,859,3884,930,88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10,427,31810,308,274
投资支付的现金262,59941,786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2(4)20,551,6298,824,889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1,241,54619,174,949
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25,382,158)(14,244,060)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585,107435,909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585,107435,909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24,218,88136,478,940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997,0004,995,1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7,800,98841,910,019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25,653,91340,053,232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7,230,1947,138,530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1,261,103489,222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七、82(6)1,613,902193,213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34,498,00947,384,975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6,697,021)(5,474,956)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26,317(10,391)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七、83(1)16,053,4732,902,960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5,041,75812,138,798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七、83(4)31,095,23115,041,758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21年1-12月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一、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收到的现金25,511,67124,059,565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514,426267,504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6,026,09724,327,069
购买商品、接受劳务支付的现金25,041,63324,236,320
支付给职工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295,844282,353
支付的各项税费248,267320,243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246,377405,331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25,832,12125,244,247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193,976(917,178)
二、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6,956,8812,840,850
处置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收到的现金净额-414,964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净额65,7253,347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18,504,88311,534,911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25,527,48914,794,072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42,32132,834
投资支付的现金1,283,0002,217,964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884,0505,171,258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7,209,3717,422,056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8,318,1187,372,016
三、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9,800,00020,169,985
发行债券收到的现金2,997,0004,995,170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12,797,00025,165,155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15,771,00024,669,094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4,124,4134,377,879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54,19057,982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19,949,60329,104,955
筹资活动使用的现金流量净额(7,152,603)(3,939,800)
四、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7936,757
五、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11,360,2842,521,795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12,082,4749,560,679
六、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23,442,75812,082,474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本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 股东权益股东 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 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 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末余额13,258,66338,694,474(456,813)3,669,1124,846,957470,76440,374,28922,996,256123,853,702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八、2-1,217,020-662--(75,871)-1,141,811
二、本年初余额(已重述)13,258,66339,911,494(456,813)3,669,7744,846,957470,76440,298,41822,996,256124,995,513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306,338)50,6011,533,659671,147111,77910,726,1455,620,26217,407,255
(一)综合收益总额--50,601---13,281,9085,715,92219,048,431
1.净利润------13,281,9085,720,36919,002,277
2.其他综合收益七、58--50,601----(4,447)46,154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585,107585,107
1.股东投入资本-------585,107585,107
2.其他---------
(三)利润分配----671,147111,779(2,559,587)(1,078,929)(2,855,590)
1.提取盈余公积七、60----671,147-(671,147)--
2.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11,779(111,779)--
3.对股东的分配七、61------(1,776,661)(1,078,929)(2,855,590)
(四)专项储备七、59---1,533,659--200,000398,1692,131,828
1.本年提取---2,330,650---620,2812,950,931
2.本年使用---(796,991)--200,000(222,112)(819,103)
(五)其他-(1,306,338)----(196,176)(7)(1,502,521)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额-(117,770)------(117,770)
2.2021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价-(1,217,020)----(196,163)-(1,413,183)
3.其他-28,452----(13)(7)28,432
四、本年末余额13,258,66338,605,156(406,212)5,203,4335,518,104582,54351,024,56328,616,518142,402,768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附注上年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少数 股东权益股东 权益合计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 综合收益专项储备盈余公积一般 风险准备未分配利润
一、上年末余额13,258,66338,875,043(427,448)4,034,0954,532,524401,24336,527,74320,223,822117,425,685
加: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八、2-1,217,020-318--(78,795)-1,138,543
二、本年初余额(已重述)13,258,66340,092,063(427,448)4,034,4134,532,524401,24336,448,94820,223,822118,564,228
三、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80,569)(29,365)(364,639)314,43369,5213,849,4702,772,4346,431,285
(一)综合收益总额(已重述)--(29,365)---5,907,0913,028,5858,906,311
1. 净利润(已重述)------5,907,0913,021,5808,928,671
2. 其他综合收益七、58--(29,365)----7,005(22,360)
(二)股东投入和减少资本-------713,505713,505
1. 股东投入资本-------435,909435,909
2. 其他-------277,596277,596
(三)利润分配----314,43369,521(2,067,804)(929,199)(2,613,049)
1. 提取盈余公积七、60----314,433-(314,433)--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69,521(69,521)--
3. 对股东的分配七、61------(1,683,850)(929,199)(2,613,049)
(四)专项储备(已重述)七、59---(364,639)---(56,573)(421,212)
1. 本年提取---2,273,936---628,1272,902,063
2. 本年使用---(2,638,575)---(684,700)(3,323,275)
(五)其他-(180,569)----10,18316,116(154,270)
1. 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额-(155,069)------(155,069)
2. 2020年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对价-(25,500)----(4,576)-(30,076)
3.其他------14,75916,11630,875
四、本年末余额(已重述)13,258,66339,911,494(456,813)3,669,7744,846,957470,76440,298,41822,996,256124,995,513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初余额13,258,66337,800,544(257,564)4,846,95722,990,97678,639,576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262,474)88,413671,1474,263,6644,760,750
(一)综合收益总额--88,413-6,711,4726,799,885
1.净利润----6,711,4726,711,472
2.其他综合收益--88,413--88,413
(二)利润分配---671,147(2,447,808)(1,776,661)
1.提取盈余公积---671,147(671,147)-
2.对股东的分配----(1,776,661)(1,776,661)
(三)其他-(262,474)---(262,474)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额-(262,474)---(262,474)
三、本年末余额13,258,66337,538,070(169,151)5,518,10427,254,64083,400,326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编制单位: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上年
股本资本公积其他综合收益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股东权益合计
一、本年初余额13,258,66337,942,422(205,427)4,532,52421,844,92577,373,107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141,878)(52,137)314,4331,146,0511,266,469
(一)综合收益总额--(52,137)-3,144,3343,092,197
1.净利润----3,144,3343,144,334
2.其他综合收益--(52,137)--(52,137)
(二)利润分配---314,433(1,998,283)(1,683,850)
1.提取盈余公积---314,433(314,433)-
2.对股东的分配----(1,683,850)(1,683,850)
(三)其他-(141,878)---(141,878)
1.应占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所有者权益变动额-(141,878)---(141,878)
三、本年末余额13,258,66337,800,544(257,564)4,846,95722,990,97678,639,576

公司负责人:王树东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柴乔林 会计机构负责人:郑伟立

三、 公司基本情况

1. 公司概况

√适用 □不适用

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是由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中煤能源集团公司”,2009年经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改组(2009)255号文件批准,改制为国有独资公司,同时公司名称变更为“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集团”)于2006年8月22日独家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总部地址为北京市朝阳区黄寺大街1号,设立时总股本为人民币80亿元,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国合字[2006]27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6年12月29日完成了向境外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1,733,330千元。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08]99号文批准,本公司于2008年2月1日完成了向境内投资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A股)并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交易,发行后总股本增至人民币13,258,663千元。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本集团”)主要从事煤炭的生产和销售、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煤矿装备制造以及金融服务等业务。

本公司的公司及合并财务报表于2022年3月24日已经本公司董事会批准。

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详细情况参见附注(九)“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本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变化详细情况参见附注(八)“合并范围的变更”。

2. 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适用 √不适用

四、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1.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5号—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年修订)》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2. 持续经营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对自2021年12月31日起12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3.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参见附注五、10)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表是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计量和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对于以交易价格作为初始确认时的公允价值,且在公允价值后续计量中使用了涉及不可观察输入值的估值技术的金融资产,在估值过程中校正该估值技术,以使估值技术确定的初始确认结果与交易价格相等。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价。

?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值。

?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五、 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提示: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根据生产经营特点制定具体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主要体现在固定资产折旧和无形资产摊销(附注五、23及30)、剥离成本的核算(附注五、24)、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的估计(附注五、37)。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1年度的合并及公司经营成果和合并及公司现金流量。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3. 营业周期

√适用 □不适用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集团的营业周期为12个月。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澳元和日元为其记账本位币。本公司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货币为人民币。

5. 同一控制下和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企业合并分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5.1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均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且该控制并非暂时性的,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在企业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合并日其在被合并方的账面价值计量。合并方取得的净资产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合并对价的账面价值/发行股份面值总额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中的股本溢价,股本溢价不足冲减的则调整留存收益。

为进行企业合并发生的各项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合并日为合并方实际取得对被合并方控制权的日期。

5.2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以公允价值计量。

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5.3以收购子公司方式收购资产

对于未构成业务的子公司收购,将收购成本以收购日相关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分配到单个可辨认资产及负债,不产生商誉或购买利得。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控制是指本集团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

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对于通过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或吸收合并下的被合并方,无论该项企业合并发生在报告期的任一时点,视同该子公司或被合并方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纳入本集团的合并范围,其自报告期最早期间期初或同受最终控制方控制之日起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年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本公司向子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全额抵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子公司向本公司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本公司对该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子公司之间出售资产所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母公司对出售方子公司的分配比例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少数股东损益之间分配抵销。

如果以本集团为会计主体与以本公司或子公司为会计主体对同一交易的认定不同时,从本集团的角度对该交易予以调整。

7. 合营安排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合营安排分为共同经营和合营企业,该分类通过考虑该安排的结构、法律形式以及合同条款等因素根据合营方在合营安排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确定。共同经营,是指合营方享有该安排相关资产且承担该安排相关负债的合营安排。合营企业是指合营方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本集团对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具体参见附注五、21.3.2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

现金是指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短(一般指从购买日起三个月内到期)、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9.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适用 □不适用

9.1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即期汇率是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外汇牌价、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牌价或根据公布的外汇牌价套算的汇率。即期汇率的近似汇率是按照系统合理的方法确定的、与交易发生日即期汇率近似的当期平均汇率。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 (2)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外,均计入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9.2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除“未分配利润”项目外,其他项目采用发生时的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上年年末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在处置本集团在境外经营的全部所有者权益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将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益项目下列示的、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全部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在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导致持有境外经营权益比例降低但不丧失对境外经营控制权时,与该境外经营处置部分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将归属于少数股东权益,不转入当期损益。在处置境外经营为联营企业或合营企业的部分股权时,与该境外经营相关的外币报表折算差额,按处置该境外经营的比例转入处置当期损益。

10. 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对于以常规方式购买或出售金融资产的,在交易日确认将收到的资产和为此将承担的负债,或者在交易日终止确认已出售的资产。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当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收入准则”)初始确认未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的应收账款时,按照收入准则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实际利率法是指计算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以及将利息收入或利息费用分摊计入各会计期间的方法。

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计存续期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或该金融负债摊余成本所使用的利率。在确定实际利率时,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如提前还款、展期、看涨期权或其他类似期权等)的基础上估计预期现金流量,但不考虑预期信用损失。

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摊余成本是以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初始确认金额扣除已偿还的本金,加上或减去采用实际利率法将该初始确认金额与到期日金额之间的差额进行摊销形成的累计摊销额,再扣除累计计提的损失准备(仅适用于金融资产)。

10.1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与计量

初始确认后,本集团对不同类别的金融资产,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是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则本集团将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中的贷款以及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的贷款和委托贷款。

金融资产的合同条款规定在特定日期产生的现金流量仅为对本金和以未偿付本金金额为基础的利息的支付,且本集团管理该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既以收取合同现金流量为目标又以出售该金融资产为目标的,则该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含一年)到期的,列示于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取得时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

合收益的应收账款与应收票据,列示于应收款项融资,其余取得时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项目列示于其他流动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符合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条件的金融资产均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本集团可以单项金融资产为基础,不可撤销地将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中确认的或有对价以外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作为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列示。

10.1.1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发生减值或终止确认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利息收入。除下列情况外,本集团根据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乘以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自初始确认起,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

? 对于购入或源生的未发生信用减值、但在后续期间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后续期间,按照该金融资产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其利息收入。若该金融工具在后续期间因其信用风险有所改善而不再存在信用减值,并且这一改善可与应用上述规定之后发生的某一事件相联系,本集团转按实际利率乘以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来计算确定利息收入。

10.1.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相关的减值损失或利得、采用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收入及汇兑损益计入当期损益,除此以外该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变动均计入其他综合收益。该金融资产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与视同其一直按摊余成本计量而计入各期损益的金额相等。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在其他综合收益中进行确认,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本集团持有该等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期间,在本集团收取股利的权利已经确立,与股利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股利的金额能够可靠计量时,确认股利收入并计入当期损益。

10.2金融工具减值

本集团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租赁应收款、合同资产、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贷款承诺、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及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本集团对由收入准则规范的交易形成的全部合同资产和应收账款,以及由《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的租赁应收款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对于其他金融工具,除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的变动情况。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若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该金融工具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其损失准备。信用损失准备的增加或转回金额,除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外,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对于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本集团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其信用损失准备,并将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且不减少该金融资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示的账面价值。

本集团在前一会计期间已经按照相当于金融工具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了损失准备,但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该金融工具已不再属于自初始确认后信用风险显著增加的情形的,本集团在当期资产负债表日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该金融工具的损失准备,由此形成的损失准备的转回金额作为减值利得计入当期损益。

10.2.1

信用风险显著增加

本集团利用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通过比较金融工具在资产负债表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与在初始确认日发生违约的风险,以确定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对于贷款承诺和财务担保合同,本集团在应用金融工具减值规定时,将本集团成为做出不可撤销承诺的一方之日作为初始确认日。

本集团在评估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时会考虑如下因素:

(1) 同一金融工具或具有相同预计存续期的类似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的外部市场指标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2) 金融工具外部信用评级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3) 对债务人实际或预期的内部信用评级是否下调。

(4) 预期将导致债务人履行其偿债义务的能力发生显著变化的业务、财务或经济状况是否发生不利变化。

(5) 债务人经营成果实际或预期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6) 同一债务人发行的其他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

(7) 债务人所处的监管、经济或技术环境是否发生显著不利变化。

(8) 作为债务抵押的担保物价值或第三方提供的担保或信用增级质量是否发生显著变化。这些变化预期将降低债务人按合同规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或者影响违约概率。

(9) 预期将降低借款人按合同约定期限还款的经济动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0) 借款合同的预期是否发生变更,包括预计违反合同的行为可能导致的合同义务的免除或修订、给予免息期、利率跳升、要求追加抵押品或担保或者对金融工具的合同框架做出其他变更。

(11) 债务人预期表现和还款行为是否发生显著变化。

(12) 本集团对金融工具信用管理方法是否发生变化。

于资产负债表日,若本集团判断金融工具只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则本集团假定该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并未显著增加。如果金融工具的违约风险较低,借款人在短期内履行其合同现金流量义务的能力很强,并且即使较长时期内经济形势和经营环境存在不利变化但未必一定降低借款人履行其合同现金义务,则该金融工具被视为具有较低的信用风险。

10.2.2

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预期对金融资产未来现金流量具有不利影响的一项或多项事件发生时,该金融资产成为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的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信息: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重大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合同,如偿付利息或本金违约或逾期等;

(3) 债权人出于与债务人财务困难有关的经济或合同考虑,给予债务人在任何其他情况下都不会做出的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破产或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发行方或债务人财务困难导致该金融资产的活跃市场消失;

(6) 以大幅折扣购买或源生一项金融资产,该折扣反映了发生信用损失的事实。

10.2.3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

本集团对租赁应收款或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对其余款项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信用损失。本集团以共同风险特征为依据,将金融工具分为不同组别。本集团采用的共同信用风险特征包括:金融工具类型、信用风险评级、担保物类型、初始确认日期、剩余合同期限、债务人所处行业、债务人所处地理位置、担保品相对于金融资产的价值等。

本集团按照下列方法确定相关金融工具的预期信用损失:

? 对于金融资产,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租赁应收款项,信用损失应为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未提用的贷款承诺,信用损失为在贷款承诺持有人提用相应贷款的情况下,本集团应收取的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本集团对贷款承诺预期信用损失的估计,与其对该贷款承诺提用情况的预期保持一致。

?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信用损失为本集团就该合同持有人发生的信用损失向其做出赔付的预

计付款额,减去本集团预期向该合同持有人、债务人或任何其他方收取的金额之间差额的现值。

? 对于资产负债表日已发生信用减值但并非购买或源生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信用损

失为该金融资产账面余额与按原实际利率折现的估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之间的差额。

本集团计量金融工具预期信用损失的方法反映的因素包括:通过评价一系列可能的结果而确定的无偏概率加权平均金额;货币时间价值;在资产负债表日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未来经济状况预测的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

10.2.4

本集团依据信用风险特征将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划分为若干组合,在组合基础上计算预期信用损失,确定组合的依据如下: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A,信用优良。在未来的信用风险很低,自身抗风险能力很强,不确定性因素对其经营与发展的影响很小。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B,信用较好。在未来的信用风险较低,自身有一定抗风险能力,但是可能存在一些影响其未来经营与发展的不确定性因素。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C,信用一般。在未来存在一定的信用风险,经营状况、盈利水平及未来发展易受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 应收账款/合同资产组合D,信用较差。在未来的信用风险较高,未来前景不明朗或不安全,可能出现逾期非常严重的应收账款、合同资产。

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编制应收账款账龄与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对照表,计算预期信用损失。对于划分为组合的合同资产,本集团参考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通过违约风险敞口和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率,计算预期信用损失。

10.2.5

减记金融资产

当本集团不再合理预期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能够全部或部分收回的,直接减记该金融资产的账面余额。这种减记构成相关金融资产的终止确认。

10.3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止;

(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但是未保留对该金融资产的控制。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及因转移金融资产而收到的对价与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转移前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继续确认部分之间按照转移日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终止确认部分收到的对价和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之和与终止确认部分在终止确认日的账面价值之差额计入当期损益。若本集团转移的金融资产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之前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累计利得或损失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留存收益。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未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本集团继续确认所转移的金融资产整体,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金融负债。

10.4金融负债的分类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益工具。

10.4.1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融负债。

10.4.1.1

其他金融负债

除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外的其他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按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包括应付款项、借款、吸收存款及应付债券等。

10.4.1.1.1

财务担保合同及贷款承诺

财务担保合同是指当特定债务人到期不能按照最初或修改后的债务工具条款偿付债务时,要求发行方向蒙受损失的合同持有人赔付特定金额的合同。对于不属于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或者因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

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在初始确认后按照损失准备金额以及初始确认金额扣除依据收入准则相关规定所确定的累计摊销额后的余额孰高进行计量。

10.4.2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借入方)与借出方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原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原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本集团终止确认原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10.4.3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行(含再融资)、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额。

10.5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11. 应收票据

应收票据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2.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3.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内(含一年)的部分,列示为应收款项融资;自取得起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列示为其他债权投资。其相关会计政策参见附注五、10。

14. 其他应收款

其他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5. 存货

√适用 □不适用

15.1存货的分类

本集团的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在产品、产成品和周转材料。存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存货成本包括采购成本、加工成本和其他使存货达到目前场所和状态所发生的支出。原材料主要包括原煤及用于煤炭生产、煤化工产品生产和煤机装备生产的物料及辅助材料等,产成品主要包括煤炭成品煤、煤化工产品及煤矿机械装备等。

15.2发出存货的计价方法

存货发出时,采用加权平均法确定发出存货的实际成本。产成品和在产品成本包括原材料、直接人工以及在正常生产能力下按系统的方法分配的制造费用。

15.3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定依据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在确定存货的可变现净值时,以取得的确凿证据为基础,同时考虑持有存货的目的以及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影响。

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

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15.4存货的盘存制度

存货盘存制度为永续盘存制。

15.5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的摊销方法

周转材料包括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等,采用一次转销法进行摊销。

16.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的确认方法及标准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资产是指本集团已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有权收取对价的权利,且该权利取决于时间流逝之外的其他因素。本集团拥有的无条件(即,仅取决于时间流逝)向客户收取对价的权利作为应收款项单独列示。

(2). 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有关合同资产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参见附注五、10.2。

17.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8.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0.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预期信用损失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1.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21.1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判断标准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21.2初始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

投资成本与支付的现金、转让的非现金资产以及所承担债务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以发行权益性证券作为合并对价的,在合并日按照被合并方所有者权益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按照发行股份的面值总额作为股本,长期股权投资初始投资成本与所发行股份面值总额之间的差额,调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对于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2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21.3.1

按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控制的被投资主体。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21.3.2

按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被投资单位,合营企业是指本集团仅对该安排的净资产享有权利的合营安排。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公司不一致的,按照本公司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

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额。

21.4长期股权投资处置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采用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仍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原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入当期损益。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处置后剩余股权仍采用成本法核算的,其在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并按比例结转;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按比例结转当期损益。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的,在编制个别财务报表时,处置后的剩余股权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权益法核算,并对该剩余股权视同自取得时即采用权益法核算进行调整;处置后的剩余股权不能对被投资单位实施共同控制或施加重大影响的,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的有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其在丧失控制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对于本集团取得对被投资单位的控制之前,因采用权益法核算或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被投资单位净资产中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在丧失对被投资单位控制时结转入当期损益。其中,处置后的剩余股权采用权益法核算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按比例结转;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进行会计处理的,其他综合收益和其他所有者权益全部结转。

本集团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丧失了对被投资单位的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处置后的剩余股权改按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核算,其在丧失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之日的公允价值与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原股权投资因采用权益法核算而确认的其他综合收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采用与被投资单位直接处置相关资产或负债相同的基础进行会计处理,因被投资方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所有者权益变动而确认的所有者权益,在终止采用权益法时全部转入当期投资收益。

22. 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是指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有而持有的房地产。包括已出租的土地使用权、已出租的建筑物等。土地使用权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投资性房地产-建筑物。投资性房地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与投资性房地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投资性房地产成本。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采用成本模式对投资性房地产进行后续计量,按其预计使用寿命及净残值率对投资性房地产计提折旧。投资性房地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预计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年折旧率
建筑物30-47年3%-5%2.0%-3.2%

当投资性房地产被处置,或者永久退出使用且预计不能从其处置中取得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项投资性房地产。

投资性房地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23. 固定资产

(1). 确认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是指为生产商品、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才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并考虑预计弃置费用因素的影响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 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除井巷工程按照工作量法计提折旧或使用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购置的固定资产(附注五、46)外,本集团其他固定资产折旧采用年限平均法并按其入账价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后在预计使用寿命内计提。对计提了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则在未来期间按扣除减值准备后的账面价值及依据尚可使用年限确定折旧额。其预计使用寿命、净残值率及年折旧率列示如下:

类别折旧年限残值率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8至50年3%至5%1.9%至12.1%
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15至30年3%至5%3.2%至6.5%
机器设备4至18年3%至5%5.3%至24.3%
铁路25至30年3%至5%3.2%至3.9%
运输工具及其他5至15年3%至5%6.3%至19.4%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3). 其他说明

当固定资产处置时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4). 融资租入固定资产的认定依据、计价和折旧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4. 剥离成本

在对露天煤矿的开采过程中,需要对覆盖于煤层之上的岩石及土层进行剥离及清除。每个会计期间实际所发生的剥离成本可能受到地质条件和生产计划等因素的影响而波动。在核算所发生的剥离成本时,对应以后年度计划开采的煤矿储量(即对应未来经济利益)而发生的剥离成本予以资本化计入固定资产,并于所对应的煤矿储量被采出之期间计入成本;其余的剥离成本则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成本。

25. 在建工程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按实际成本计量﹐实际成本包括在建期间发生的各项工程支出、工程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资本化的借款费用以及其他相关费用等。在建工程不计提折旧。在建工程在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后结转为固定资产。

26. 借款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开始时,开始资本化;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如果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在购建或生产过程中发生非正常中断、并且中断时间连续超过3个月的,暂停借款费用的资本化,直至资产的购建或生产活动重新开始。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专门借款当期实际发生的利息费用,减去尚未动用的借款资金存入银行取得的利息收入或进行暂时性投资取得的投资收益后的金额予以资本化;一般借款根据累计资产支出超过专门借款部分的资产支出加权平均数乘以所占用一般借款的资本化率,确定资本化金额。资本化率根据一般借款的加权平均利率计算确定。

27. 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8.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9.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0.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计价方法、使用寿命、减值测试

√适用 □不适用

无形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有技术、软件及其他等。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本公司设立时中煤集团投入的无形资产,按国有资产管理部门确认的评估值作为入账价值。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减去预计净残值和已计提的减值准备累计金额在其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工作量法摊销。各类无形资产的摊销方法、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如下:

(1).1土地使用权

土地使用权按使用年限30年至50年平均摊销。外购土地及建筑物的价款难以在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之间合理分配的,全部作为固定资产。

(1).1.2

采矿权和探矿权

采矿权以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并采用工作量法摊销。探矿权以取得时的成本计量,并自转为采矿权且煤矿投产日开始,采用工作量法摊销。

(1).1.3

专有技术

专有技术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采用直线法按20年摊销。

(1).1.4

软件

软件以取得成本减累计摊销列示,采用直线法按5年摊销。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有关无形资产的减值测试,具体参见附注五、32。

(2). 内部研究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研究阶段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开发阶段的支出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无形资产,不能满足下述条件的开发阶段的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1) 完成该无形资产以使其能够使用或出售在技术上具有可行性;

(2) 具有完成该无形资产并使用或出售的意图;

(3) 无形资产产生经济利益的方式,包括能够证明运用该无形资产生产的产品存在市场或无

形资产自身存在市场,无形资产将在内部使用的,能够证明其有用性;

(4) 有足够的技术、财务资源和其他资源支持,以完成该无形资产的开发,并有能力使用或

出售该无形资产;

(5) 归属于该无形资产开发阶段的支出能够可靠地计量。

无法区分研究阶段支出和开发阶段支出的,将发生的研发支出全部计入当期损益。内部开发活动形成的无形资产的成本仅包括满足资本化条件的时点至无形资产达到预定用途前发生的支出总额,对于同一项无形资产在开发过程中达到资本化条件之前已经费用化计入损益的支出不再进行调整。

31.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期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中分期平均摊销,并以实际支出减去累计摊销后的净额列示。

32. 长期资产减值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使用权资产是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或者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

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33.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合同负债是指本集团已收或应收客户对价而应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义务。同一合同下的合同资产和合同负债以净额列示。

34. 职工薪酬

职工薪酬是本集团为获得职工提供的服务或解除劳动关系而给予的各种形式的报酬或补偿,包括短期薪酬、离职后福利、辞退福利和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等。

(1). 短期薪酬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职工福利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2). 离职后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离职后福利分类为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设定提存计划是本集团向独立的基金缴存固定费用后,不再承担进一步支付义务的离职后福利计划;设定受益计划是除设定提存计划以外的离职后福利计划。于报告期内,本集团的离职后福利主要是为员工缴纳的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均属于设定提存计划。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设定提存计划计算的应缴存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基本养老保险

本集团职工参加了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本集团以当地规定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缴纳基数和比例,按月向当地社会基本养老保险经办机构缴纳养老保险费。职工退休后,当地劳动及社会保障部门有责任向已退休员工支付社会基本养老金。本集团在职工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根据上述社保规定计算应缴纳的金额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同时,经政府批准,本集团为员工支付补充养老保险金,并由符合国家规定的法人受托机构受托管理。

(3). 辞退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辞退福利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时。

√适用 □不适用

(3).1内退福利

本集团向接受内部退休安排的职工提供内退福利。内退福利是指,向未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经本集团管理层批准自愿退出工作岗位的职工支付的工资及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等。本集团自内部退休安排开始之日起至职工达到正常退休年龄止,向内退职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对于内退福利,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辞退福利相关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退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预期在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需支付的辞退福利,列示为流动负债。

(4). 其他长期职工福利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5. 股利分配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后,经审议批准的利润分配方案中拟分配的股利或利润,不确认为资产负债表日的负债,在附注中单独披露。

36.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7.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当开采煤炭而形成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等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大,则以预

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因随着时间推移所进行的折现还原而导致的预计负债账面价值的增加金额,确认为利息费用。

38. 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

□适用 √不适用

39. 收入

(1). 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39.1收入确认和计量所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集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业务类型:

(1) 商品销售收入

(2) 提供劳务收入

本集团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按照分摊至该项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确认收入。履约义务,是指合同中本集团向客户转让可明确区分商品或服务的承诺。交易价格,是指本集团因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对价金额,但不包含代第三方收取的款项以及本集团预期将退还给客户的款项。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属于在某一时间段内履行的履约义务,本集团按照履约进度,在一段时间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本集团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本集团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本集团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本集团履约过程中所产出的商品具有不可替代用途,且本集团在整个合同期间内有权就累计至今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否则,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

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

对于附有质量保证条款的销售,如果该质量保证在向客户保证所销售商品或服务符合既定标准之外提供了一项单独的服务,该质量保证构成单项履约义务。否则,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规定对质量保证责任进行会计处理。

重大融资成分

合同中存在重大融资成分的,本集团按照假定客户在取得商品或服务控制权时即以现金支付的应付金额确定交易价格。该交易价格与合同对价之间的差额,在合同期间内采用实际利率法摊销。

主要责任人与代理人

本集团根据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是否拥有对该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来判断从事交易时本集团的身份是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本集团在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前能够控制该商品或

服务的,本集团为主要责任人,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确认收入;否则,本集团为代理人,按照预期有权收取的佣金或手续费的金额确认收入,该金额按照已收或应收对价总额扣除应支付给其他相关方的价款后的净额,或者按照既定的佣金金额或比例等确定。

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

本集团向客户预收销售商品或服务款项的,首先将该款项确认为负债,待履行了相关履约义务时再转为收入。当本集团预收款项无需退回,且客户可能会放弃其全部或部分合同权利时,本集团预期将有权获得与客户所放弃的合同权利相关的金额的,按照客户行使合同权利的模式按比例将上述金额确认为收入;否则,本集团只有在客户要求履行剩余履约义务的可能性极低时,才将上述负债的相关余额转为收入。

(2). 同类业务采用不同经营模式导致收入确认会计政策存在差异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0. 合同成本

√适用 □不适用

40.1取得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增量成本(即不取得合同就不会发生的成本)预期能够收回的,确认为一项资产,并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推销,计入当期损益。若该项资产摊销期限不超过一年的,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为取得合同发生的其他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明确由客户承担的除外。

40.2履行合同的成本

本集团为履行合同发生的成本,不属于除收入准则外的其他企业会计准则规范范围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确认为一项资产:(1)该成本与一份当前或预期取得的合同直接相关;(2)该成本增加了本集团未来用于履行履约义务的资源;(3)该成本预期能够收回。上述资产采用与该资产相关的商品或服务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摊销,计入当期损益。

41. 政府补助类型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为非货币性资产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不能可靠取得的,按照名义金额计量。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41.1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取得后用于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按照合理、系统的方法分期计入当期损益。按照名义金额计量的政府补助,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相关资产在使用寿命结束前被出售、转让、报废或发生毁损的,应当将尚未分配的相关递延收益余额转入资产处置当期的损益。

41.2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判断依据及会计处理方法

本集团除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将难以区分性质的政府补助整体归类为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入。

本集团取得的政策性优惠贷款贴息为财政将贴息资金直接拨付给本集团的,对应的贴息冲减相关借款费用。

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42.1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42.2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此外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转回。对于与子公司、联营企业及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

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其余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根据2013年6月18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监管问题解答》的规定,本集团不再就2013年以后新计提而尚未使用的安全生产费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42.3所得税的抵销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43. 租赁

(1). 经营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2). 融资租赁的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3). 新租赁准则下租赁的确定方法及会计处理方法

√适用 □不适用

租赁,是指在一定期间内,出租人将资产的使用权让与承租人以获取对价的合同。

在合同开始日,本集团评估该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除非合同条款和条件发生变化,本集团不重新评估合同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

43.1本集团作为承租人

43.1.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一项或多项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将各项单独租赁和非租赁部分进行分拆,按照各租赁部分单独价格及非租赁部分的单独价格之和的相对比例分摊合同对价。

43.1.2

使用权资产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对租赁确认使用权资产。租赁期开始日,是指出租人提供租赁资产使其可供本集团使用的起始日期。使用权资产按照成本进行初始计量。该成本包括:

? 租赁负债的初始计量金额;? 在租赁期开始日或之前支付的租赁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已享受的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本集团发生的初始直接费用;? 本集团为拆卸及移除租赁资产、复原租赁资产所在场地或将租赁资产恢复至租赁条款约定状态预计将发生的成本,不包括属于为生产存货而发生的成本。

本集团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有关折旧规定,对使用权资产计提折旧。本集团能够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使用权资产在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无法合理确定租赁期届满时能够取得租赁资产所有权的,在租赁期与租赁资产剩余使用寿命两者孰短的期间内计提折旧。

本集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的规定来确定使用权资产是否已发生减值,并对已识别的减值损失进行会计处理。

43.1.3租赁负债

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外,本集团在租赁期开始日按照该日尚未支付的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对租赁负债进行初始计量。在计算租赁付款额的现值时,本集团采用租赁内含利率作为折现率,无法确定租赁内含利率的,采用增量借款利率作为折现率。

租赁付款额是指本集团向出租人支付的与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相关的款项,包括:

? 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本集团合理确定将行使的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 租赁期反映出本集团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的,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 根据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预计应支付的款项。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初始计量时根据租赁期开始日的指数或比率确定。未纳入租赁负债计量的可变租赁付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租赁期开始日后,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租赁负债在租赁期内各期间的利息费用,并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在租赁期开始日后,发生下列情形的,本集团重新计量租赁负债,并调整相应的使用权资产,若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已调减至零,但租赁负债仍需进一步调减的,本集团将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 因租赁期变化或购买选择权的评估结果发生变化的,本集团按变动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根据担保余值预计的应付金额或者用于确定租赁付款额的指数或者比率发生变动,本集团按照变动后的租赁付款额和原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租赁付款额的变动源自浮动利率变动的,使用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现值。

租赁负债根据其流动性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流动负债或非流动负债,自资产负债表日起一年内到期应予以清偿的非流动租赁负债的期末账面价值,在“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项目反映。

43.1.4

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

本集团对短期租赁以及低价值资产租赁,选择不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短期租赁,是指在租赁期开始日,租赁期不超过12个月且不包含购买选择权的租赁。低价值资产租赁,是指单项租赁资产为全新资产时价值较低的租赁。

本集团将短期租赁和低价值资产租赁的租赁付款额,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按照直线法或其他系统合理的方法计入当期损益或相关资产成本。

43.1.5

租赁变更

租赁发生变更且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本集团将该租赁变更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

? 该租赁变更通过增加一项或多项租赁资产的使用权而扩大了租赁范围;? 增加的对价与租赁范围扩大部分的单独价格按该合同情况调整后的金额相当。

租赁变更未作为一项单独租赁进行会计处理的,在租赁变更生效日,本集团重新分摊变更后合同的对价,重新确定租赁期,并按照变更后租赁付款额和修订后的折现率计算的现值重新计量租赁负债。

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范围缩小或租赁期缩短的,本集团相应调减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并将部分终止或完全终止租赁的相关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其他租赁变更导致租赁负债重新计量的,本集团相应调整使用权资产的账面价值。

43.2本集团作为出租人

43.2.1

租赁的分拆

合同中同时包含租赁和非租赁部分的,本集团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关于交易价格分摊的规定分摊合同对价,分摊的基础为租赁部分和非租赁部分各自的单独价格。

43.2.2

租赁的分类

实质上转移了与租赁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几乎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43.2.2.1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在租赁期内各个期间,本集团采用直线法,将经营租赁的租赁收款额确认为租金收入。本集团发生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租赁期内按照与租金收入确认相同的基础进行分摊,分期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取得的与经营租赁有关的未计入租赁收款额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43.2.2.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融资租赁业务

于租赁期开始日,本集团以租赁投资净额作为应收融资租赁款的入账价值,并终止确认融资租赁资产。租赁投资净额为未担保余值和租赁期开始日尚未收到的租赁收款额按照租赁内含利率折现的现值之和。

租赁收款额,是指本集团因让渡在租赁期内使用租赁资产的权利而应向承租人收取的款项,包括:

? 承租人需支付的固定付款额及实质固定付款额,存在租赁激励的,扣除租赁激励相关金额;? 取决于指数或比率的可变租赁付款额;? 购买选择权的行权价格,前提是合理确定承租人将行使该选择权;? 承租人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需支付的款项,前提是租赁期反映出承租人将行使终止租赁选择权;? 由承租人、与承租人有关的一方以及有经济能力履行担保义务的独立第三方向本集团提供的担保余值。

未纳入租赁投资净额计量的可变租赁收款额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按照固定的周期性利率计算并确认租赁期内各个期间的利息收入。

44. 其他重要的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

□适用 √不适用

45. 分部信息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

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46. 维简费、安全费和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

根据财政部、安全监管总局及有关地方政府部门的规定,本集团从事煤炭开采的子公司须按原煤产量提取煤矿维持简单再生产费用(“维简费”)、企业安全生产费用(“安全费”)及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本集团从事机械制造、冶金、危险品生产与储运等行业的子公司也须按相关规定提取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维简费主要用于煤矿生产正常持续的开拓延深、技术改造等,以确保矿井持续稳定和安全生产,提高效率。安全费用主要用于煤矿安全生产设施、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

其他类似性质煤炭生产专项基金目前主要包括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煤矿转产发展资金主要用于煤矿转产人员安置、发展第三产业的投资支出,发展循环经济的科研和设备支出。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主要用于矿区生态环境和水资源保护、矿区污染治理、矿区生态保护、治理和恢复直接相关的其他支出。可持续发展准备金主要用于发展连续替代产业和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根据山西省政府的相关规定,自2013年8月1日起暂停计提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和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根据江苏省徐州市政府的相关要求,自2014年1月1日起不再计提可持续发展准备金。

上述费用和专项基金在提取时计入相关产品的成本,同时记入专项储备科目。在使用时,对在规定使用范围内的费用性支出,于费用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属于资本性支出的,通过在建工程科目归集所发生的支出,待项目完工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转入固定资产,按照形成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同时确认相同金额的累计折旧。该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上述专项基金需专设银行账户储存,其提取、储存和使用需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审核监督。

47. 一般风险准备

根据于2012年7月1日生效的《金融企业准备金计提管理办法》(财金2012]20号)的规定,金融企业在提取资产减值准备的基础上,设立一般风险准备用以弥补金融企业尚未识别的与风险资产相关的潜在可能损失,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是股东权益的组成部分,原则上应不低于风险资产期末余额的1.5%。按中国有关监管规定,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财务”)须从净利润中提取一定金额作为一般风险准备。提取该一般风险准备作为利润分配处理。

48. 碳排放权交易的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印发的《碳排放权交易有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财会[2019]22号),自2020年1月1日起,对于开展碳排放权交易业务的重点排放企业,通过购入方式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应当在购买日将取得的碳排放配额确认为碳排放权资产,并按照成本进行计量,使用购入的碳排放配额履约或者自愿注销购入的碳排放配额的,按照所使用配额或注销配额的账面余额计入营业外支出科目。无偿取得碳排放配额的,取得、使用或自愿注销时均不作账务处理。出售时,

根据实际收到或应收的价款与账面余额的差额,计入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科目。该项规定采用未来适用法应用。适用本政策对本集团2021年度财务报表不存在重大影响。

49. 重要估计和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上述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本集团根据历史经验和其他因素,包括对未来事项的合理预期,对所采用的重要会计估计和关键判断进行持续的评价。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做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并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生了重大影响:

确定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

对于作为承租人签订的存在续约选择权的租赁合同,本集团运用判断以确定租赁合同的租赁期。对于本集团是否合理确定将行使该选择权的评估会影响租赁期的长短,从而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和使用权资产的金额产生重大影响。

会计估计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下列重要会计估计及关键假设存在会导致下一会计年度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出现重大调整的重要风险:

49.1长期资产的减值

固定资产及无形资产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摊销列示。当发生任何事件或环境出现变化,显示账面价值可能无法收回时,就该等项目的账面价值是否发生减值予以审核。若某项资产的账面价值超过其可收回金额时,按其差额确认减值损失。可收回金额以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资产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在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时,需作出多项假设,包括与长期资产有关的未来现金流量及折现率。倘若未来事项与该等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影响。

部分长期资产的减值评估

本集团归属于煤炭分部的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上海能源”)的孔庄煤矿,因井下地质条件变差对产量和煤质产生较大影响,经营成果低于预期。经过本集团管理层的评估,上述分部中相关长期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相关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

在建工程和无形资产)扣除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5.49亿元后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

4.04亿元。本集团管理层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长期资产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管理层在预计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确定基础包括:

? 未来煤炭价格:根据历史三年平均的市场价格及管理层对煤炭市场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 煤炭产量:在煤矿设计产能及目前国家核定产能的范围内,根据管理层的生产计划确定;? 生产成本:参考历史成本记录及未来经营计划确定;? 资本性支出:根据维持现有生产能力而需要支付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确定;? 折现率:以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税前折现率。

本集团拟关闭归属于煤炭分部的山西中煤平朔北岭煤业有限公司(“北岭煤业”)的煤矿。经过本集团管理层的评估,上述分部中相关长期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相关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扣除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7.76亿元后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1.92亿元。本集团管理层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长期资产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的净额与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孰高确定。管理层在预计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确定基础包括:

? 未来煤炭价格:根据历史三年平均的市场价格及管理层对煤炭市场影响因素的分析确定;? 煤炭产量:在煤矿设计产能及目前国家核定产能的范围内,根据管理层的生产计划确定;? 煤炭生产成本:参考历史成本记录确定;? 资本性支出:根据维持现有生产能力而需要支付的固定资产更新支出确定;? 折现率:以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的特定风险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税前折现率。

本集团其他分部部分发电厂因原料价格上涨导致持续亏损或盈利不达预期。经过本集团管理层的评估,上述分部中相关长期资产于2021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相关长期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和在建工程)扣除累计已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人民币18.49亿元后的账面净值约为人民币3.08亿元。本集团管理层对上述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长期资产按照其所在的资产组进行减值测试。在减值测试时,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按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管理层在预计相关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时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及其确定基础包括:

? 未来电力价格:根据目前的市场价格及参考历史电价确定;? 发电量:参考历史发电利用小时情况和预算指标确定;? 生产成本:参考历史成本记录和预算中预计的生产成本确定;? 资本性支出:根据使项目达到设计产能所必须的投资计划确定;? 折现率:以能够反映相关资产组在特定市场风险下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为税前折现率。

但倘若未来事项与上述假设不符,可收回金额将需要作出修订,这些修订可能会对本集团的经营业绩或者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

49.2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

本集团的管理层对固定资产可使用年限做出估计。此类估计以相似性质及功能的固定资产在以往年度的实际可使用年限的历史经验为基准。可使用年限与以前估计的使用年限不同时,管理层将对固定资产的预计使用年限进行相应的调整,或者当报废或出售技术落后相关设备时相应地冲销或冲减相应的固定资产。因此,根据现有经验进行估计的结果可能与下一会计期间实际结果有所不同,因而可能导致对资产负债表中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和折旧费用的重大调整。

49.3对煤炭储量的估计

煤炭储量是估计可以具有经济效益及合法的从本集团的矿区开采的煤炭数量。于计算煤炭储量时,需要使用关于一定范围内地质、技术及经济因素的估计和假设,包括产量、品位、生产技术、回采率、开采成本、运输成本、产品需求及商品价格。

对储量的数量和品位的估计,需要取得矿区的形状、体积及深度的数据,这些数据是由对地质数据的分析得来的,例如采掘样本。这一过程需要复杂和高难度的地质判断及计算,以对数据进行分析。

由于用于估计储量的经济假设在不同的时期会发生变化,同时在经营期中会出现新的地质数据,对储量的估计也会相应在不同的时期出现变动。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在许多方面对本集团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产生影响,包括:

(1) 资产的账面价值可能由于未来预计现金流量的变化而受到影响;

(2) 按工作量法计算的或者按资产的可使用年限计算的计入损益的折旧和摊销可能产生变化;

(3) 估计储量的变动将会对履行弃置、复垦及环境清理等现时义务的预计时间和所需支出产生影响,从而使确认的预计负债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4) 由于对可能转回的税收利益的估计的变化可能使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产生变化。

49.4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采用减值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基于内部信用评级对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各类应收账款确定相应的损失准备的比例。减值矩阵基于本集团历史信用损失经验考虑无须付出不必要的额外成本或努力即可获得的合理且有依据的前瞻性信息确定。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已重新评估历史信用损失比例并考虑了前瞻性信息的变化。

该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金额将随本集团的估计而发生变化。本集团应收账款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的具体情况详见附注七、5。

49.5所得税

本集团在多个地区缴纳企业所得税。在正常的经营活动中,很多交易和事项的最终的税务处理都存在不确定性,在计提各个地区的所得税费用时,本集团需要作出重大判断。如果这些税务事项的最终认定结果与最初入账的金额存在差异,该差异将对作出上述最终认定期间的所得税费用和递延所得税的金额产生影响。此外,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转回取决于本集团于未来年度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若未来的盈利能力偏离相关估计,则须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价值作出调整,因而可能对本集团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49.6对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的估计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及弃置义务由管理层考虑现有的相关法规后根据其以往经验及对未来支出的最佳估计而确定,并将预期支出折算为现值。随着目前的煤炭开采活动的进行,对未来土地及环境的影响变得明显的情况下,有关成本的估计可能须不时修订。

49.7剥离成本

对剥离成本的会计核算基于管理层对于所发生的剥离成本是否对应未来经济利益的估计。此项估计可能受到实际地质条件和煤炭储量的变化以及管理层未来开采计划的改变的影响。

49.8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的某些金融资产在财务报表中按公允价值计量。在对某项资产的公允价值作出估计时,本集团优先采用可获得的可观察市场数据。如果无法获得可观察市场数据,本集团会成立内部评估小组或聘请第三方有资质的评估师来执行估价。本集团财务部门与评估小组及有资质的外部估价师紧密合作,以确定适当的估值技术和相关模型的输入值。在确定各类资产的公允价值的过程中所采用的估值技术和输入值的相关信息在附注十一中披露。

50.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1).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适用 □不适用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发布实施《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2021年12月30日起施行。

“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

解释第15号明确了企业在资产负债表中对资金集中管理的列示和披露规定,增强了企业会计核算的规范性。

解释第 15 号发布前企业的财务报表未按照上述规定列报的,应当按照解释第15 号对可比期间的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

根据解释第15号,在母公司资产负债表中,将本公司之子公司归集至本公司账户的资金一年以内的部分从其他流动负债调整至其他应付款,将本公司之子公司从本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一年以内的部分从其他流动资产调整至其他应收款,年初财务报表数据进行相应调整。一年以上的部分仍在其他非流动负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详情参见附注十八、2。

(2). 重要会计估计变更

□适用 √不适用

(3).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财务报表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2021年起首次执行新租赁准则追溯调整前期比较数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1.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六、 税项

1. 主要税种及税率

主要税种及税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税种计税依据税率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15%及25%
增值税应纳税增值额(应纳税额按应纳税销售额乘以适用税率扣除当期允许抵扣的进项税后的余额计算)13%、9%、6%
资源税按原煤和以未税原煤加工的洗选煤销售额计算缴纳2%至10%
城市维护建设税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1%至7%
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3%至5%
消费税按煤化工副产品的销售量1.52元/升
水资源税按照实际取水量或排水量0.7至2.5元/立方米
环保税按实际排污量1.2至2.4元/污染当量

存在不同企业所得税税率纳税主体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纳税主体名称所得税税率
华光资源有限公司(“华光资源”)(注1)30%
中日石炭株式会社(注2)800万日元以下部分15.0%;800万日元以上部分23.2%

注1: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华光资源注册于澳

大利亚,根据该国法律,适用30%所得税率。

注2: 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运销”)之子公司中日石炭株式

会社注册于日本,根据该国法律,适用上述所得税率。

2. 税收优惠

√适用 □不适用

(1)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张家口煤机”)之子公司抚顺煤矿电机制造有限责任公司(“ 抚顺电机”)于200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2年、2015年、2018年、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抚顺电机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2)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机于200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2年、2015年、2018年、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张家口煤机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3)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北京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中煤北京煤机”)于200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2年、2015年、2018年、2021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北京煤机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4)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石家庄煤矿机械装备有限责任公司(“石家庄煤机”)于201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3年、2016年、2019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石家庄煤机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5)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电气有限公司(“中煤电气”)于2010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3年、2016年、2019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电气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6)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天津中煤煤矿机电有限公司(“煤矿机电”)于2021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对煤矿机电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煤矿机电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张家口煤机之子公司张家口恒洋电器有限公司(“恒洋电器”)于2008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1年、2014年、2017年、2020年资

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恒洋电器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8)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北京煤机之子公司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中煤盘江”)于2019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盘江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9) 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中煤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中煤信息”)于2015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8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信息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0)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榆林”)于2016年获得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煤陕西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甲醇醋酸系列深加工及综合利用项目有关问题的复函》(陕发改产业函【2016】627号),确认属国家鼓励发展产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陕西榆林自2015年起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1) 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远兴能源化工有限公司(“中煤远兴”)于2016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19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中煤远兴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2) 本公司之子公司内蒙古中煤蒙大新能源化工有限公司(“蒙大新能源”)于2017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20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蒙大新能源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3)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鄂尔多斯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鄂尔多斯能源”)于2017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认定,并于2020年资格复审合格。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203号)的相关规定,鄂尔多斯能源2021年度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4)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能源新疆煤电化有限公司(“新疆煤电化”)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修订后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的公告(【2018】第23号)的相关规定,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办理方式,自行判别“新疆准东北二电厂3、4号机组”(建设规模2*660MW(兆瓦)超超临界机组)属于单机60万千瓦及以上超超临界机组电站建设,根据《财

政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1】58号)、《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国家发展改革委令2013年第21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新疆煤电化2021年适用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为15%。

(15) 本公司之子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中煤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设备成套有限公司(“中煤成套”)于2021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对中煤成套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中煤成套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6) 本公司之子公司开发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设备工程咨询(“设备工程”)于2021年认定为小型微利企业,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的相关规定,对设备工程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人民币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设备工程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人民币100万元但不超过人民币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17)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西北公司”)之子公司陕西南梁矿业有限公司(“南梁公司”)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南梁公司2021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18) 本公司之子公司乌审旗蒙大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蒙大矿业”)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蒙大矿业2021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19) 本公司之子公司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伊化矿业”)根据发改委发布的《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2020年本)》中的相关规定,确认属于设在西部地区的鼓励类产业企业,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延续西部大开发企业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20年第23号)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伊化矿业2021年度按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执行。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七、 合并财务报表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库存现金146242
银行存款70,078,30433,513,432
其他货币资金2,846,1912,480,675
合计72,924,64135,994,349
其中:存放在境外的款项总额134,537137,630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为人民币6,150,730千元(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人民币4,596,040千元)。受限制的货币资金中包括专设银行账户存储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复垦基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诉讼保证金等,其中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余额为人民币3,268,227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070,695千元)。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存款中三个月以上定期存款为人民币35,678,680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16,356,551千元)。

2、 交易性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3、 衍生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4、 应收票据

(1). 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公司已质押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3). 期末公司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

□适用 √不适用

(4). 期末公司因出票人未履约而将其转应收账款的票据

□适用 √不适用

(5). 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6).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7).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票据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总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账款8,099,3997,782,411
减:信用损失准备(553,487)(560,210)
合计7,545,9127,222,201

(1). 按账龄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1至6个月5,498,0315,142,568
7个月至1年980,783941,792
1至2年558,198781,692
2至3年293,350285,757
3至4年236,730103,134
4至5年87,782127,945
5年以上444,525399,523
小计8,099,3997,782,411
减:信用损失准备(553,487)(560,210)
合计7,545,9127,222,201

(2). 按预期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作为本集团信用风险管理的一部分,本集团除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的债务人在单项资产的基础上确定其信用损失外,对其余应收账款在组合基础上采用减值矩阵确定信用损失。对于采用减值矩阵确定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本集团对业务客户进行内部信用评级,并结合账龄确定相关应收账款的预期损失率。

于2021年12月31日,应收账款的信用风险与预期信用损失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账面余额比例(%)信用损失准备计提 比例(%)账面余额比例(%)信用损失准备计提 比例(%)
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30,0220.3730,022100.0035,3280.4535,328100.00
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 评估预期信用损失8,069,37799.63523,4656.497,747,08399.55524,8826.78
合计8,099,399100.00553,4876.837,782,411100.00560,2107.20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单项评估预期信用损失的应收账款情况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客户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比例(%)计提理由
A公司25,31025,310100.00对方清算,款项无法收回
B公司3,6803,680100.00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C公司452452100.00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其他580580100.00对方停产,款项无法收回
合计30,02230,022//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按信用风险特征组合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明细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内部信用评级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组合A,信用优良6,161,37073,2776,088,093
组合B,信用较好817,83024,254793,576
组合C,信用一般555,741117,724438,017
组合D,信用较差534,436308,210226,226
合计8,069,377523,4657,545,912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内部信用评级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组合A,信用优良5,558,80260,5335,498,269
组合B,信用较好1,193,51154,3881,139,123
组合C,信用一般461,552104,140357,412
组合D,信用较差533,218305,821227,397
合计7,747,083524,8827,222,201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3). 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已重述)165,685394,525560,210
本年计提8,79227,03435,826
本年转回(10,410)(400)(10,810)
本年核销-(31,731)(31,731)
其他变动(8)-(8)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64,059389,428553,487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4). 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应收账款 款项性质核销金额核销原因履行的核销程序款项是否因关联交易产生
A公司货款30,797诉讼结案《党委会会议纪要》
B公司货款934诉讼结案《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

(5). 于2021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1,142,8135,20614%

(6).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7). 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应收款项融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 (已重述)应计利息本年公允价值变动2021年 12月31日成本累计公允价值变动累计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损失准备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3,520,823-(13,335)5,926,4955,987,163(60,668)1,058

(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分类列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银行承兑汇票5,745,5363,315,146
商业承兑汇票180,959205,677
合计5,926,4953,520,823

(2). 2021年12月31日已质押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36,199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应收票据人民币236,199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

币336,061千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人民币192,953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358千元)应付票据的担保(附注七、36)。

(3). 2021年12月31日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应收票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终止确认金额年末未终止确认金额
银行承兑汇票4,695,454794,511
商业承兑汇票-64,587
合计4,695,454859,098

注:金融资产转移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将人民币859,098千元(2020年:人民币674,658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背书给供应商,由于本集团没有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所以本集团没有对其予以终止确认。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集团将人民币4,695,454千元(2020年:人民币3,362,382千元)的银行承兑汇票向银行贴现或向供应商背书。根据中国法律,如果承兑银行未履行付款,应收票

据持有人有权对本集团追偿。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已将该等应收票据与所有权有关的绝大部分风险及回报进行转让,因此于应收票据贴现及背书予银行、供应商时终止确认应收票据及相关应付账款的账面价值。本集团继续涉入已背书及已贴现应收票据的最大风险敞口等于其账面价值。本集团董事认为,本集团继续涉入已终止确认应收票据之公允价值并不重大。

应收款项融资本年增减变动及公允价值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预付款项

(1). 预付款项按账龄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
金额比例金额比例
1年以内2,100,31392%1,532,23292%
1至2年135,2546%80,6725%
2至3年11,1671%23,0661%
3年以上24,2801%26,3642%
合计2,271,014100%1,662,334100%

注:账龄超过1年且金额重要的预付款项未及时结算原因的说明: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1年的预付款项为人民币170,701千元(2020年12月31日:

人民币130,102千元),主要为预付采购原材料款和预付服务费,因为原材料尚未到货或服务尚未提供,该款项尚未结清。

(2). 于2021年12月31日,按预付对象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名称账面价值占预付款项账面价值的比例
余额前五名的预付款项695,8543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应收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利息669,093371,809
应收股利227,3201,066,256
其他应收款2,223,4771,624,201
合计3,119,8903,062,26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定期存款445,155175,359
贷款5,8778,286
关联方借款218,264188,164
小计669,296371,809
减:信用损失准备(203)-
合计669,093371,809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河北中煤旭阳能源有限公司(“旭阳能源”)81,680569,286
西安煤矿机械有限公司(“西煤机”)74,68374,683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鄂州发电”)60,000-
大同中新能源有限公司(“大同中新”)8,9268,926
中信中煤江阴码头有限公司(“中信码头”)7,5927,592
镇江科美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镇江科美”)3,3653,365
北京中水长固液分离技术有限公司 (“北京中水长”)585585
中天合创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中天合创”)-283,833
延安市禾草沟煤业有限公司(“禾草沟煤业”)-100,000
山西平朔煤矸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平朔煤矸石”)-24,820
小计236,8311,073,090
减:信用损失准备(9,511)(6,834)
合计227,3201,066,256

(1).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1年以内915,503705,147
1至2年589,102191,990
2至3年143,068160,514
3至4年156,54329,911
4至5年23,29914,955
5年以上776,645986,304
小计2,604,1602,088,821
减:信用损失准备(380,683)(464,620)
合计2,223,4771,624,201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关联方借款(注1)625,000625,000
代垫款(注2)515,354484,494
往来款(注3)472,59653,129
保证金及抵押金160,329127,049
备用金8,51211,784
其他822,369787,365
小计2,604,1602,088,821
减:信用损失准备(380,683)(464,620)
合计2,223,4771,624,201

注1: 系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平朔集团有限公司(“平朔集团”)对关联方苏晋朔州煤矸石发电有限

公司(“朔州煤矸石”)的借款人民币625,000千元。

注2: 该代垫款中人民币282,820千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伊化矿业代其另一少数股东内蒙古博源

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垫付的探矿权配置资源转让价款。

注3: 该往来款中人民币400,000千元为本公司之子公司装备公司之子公司石家庄煤机对其另一

股东冀中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款项。

(3). 信用损失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损失准备第一阶段第二阶段第三阶段合计
未来12个月预期信用损失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损失(已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2月31日余额 (已重述)63,2893,513397,818464,620
本年计提2213,7697,88711,877
本年转回(720)(365)(467)(1,552)
本年核销--(94,260)(94,260)
其他变动--(2)(2)
2021年12月31日余额62,7906,917310,976380,683

对本年发生损失准备变动的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显著变动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于2021年12月31日,按欠款方归集的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账面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账面余额的比例信用损失准备余额
A公司应收关联方借款625,0005年以上24%(625)
B公司往来款400,0001年以内15%-
C公司代垫款282,8201至2年、2至3年11%(283)
D公司其他107,6851年以内、1至2年、2至3年、3至4年4%-
E公司其他88,6115年以上3%(88,611)
合计/1,504,116/57%(89,519)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的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9、 存货

(1). 存货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跌价准备账面价值
原材料3,449,719556,8082,892,9113,746,807273,1153,473,692
在产品1,967,19422,0161,945,1781,695,69722,1191,673,578
产成品3,371,28176,3433,294,9381,924,51243,6411,880,871
周转材料59,276-59,27630,469-30,469
合计8,847,470655,1678,192,3037,397,485338,8757,058,610

(2). 存货跌价准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计提转销
原材料273,115285,1591,466556,808
在产品22,1199571,06022,016
产成品43,64152,47119,76976,343
合计338,875338,58722,295655,167

注: 本年存货跌价准备无转回金额。

(3). 存货期末余额含有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合同履约成本本年摊销金额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0、 合同资产

(1). 合同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合同资产 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煤矿装备1,677,925(14,981)1,662,9441,493,672(10,913)1,482,759
合计1,677,925(14,981)1,662,9441,493,672(10,913)1,482,759

注: 合同资产主要与本集团对已交付但未开发票的煤矿装备的对价相关,按照合同约定的付款

安排收款,合同资产于该等权利变为无条件时转为应收账款。本集团预计通常在12个月内合同资产将转为应收账款。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3).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如按预期信用损失一般模型计提坏账准备,请参照其他应收款披露: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信用 损失(未发生信用减值)
2020年12月31日余额10,913
本年计提4,068
2021年12月31日余额14,98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1、 持有待售资产

□适用 √不适用

12、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和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13、 其他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贷款(注)1,969,7611,055,622
待抵扣进项税额893,803863,835
合同资产相关的增值税222,118190,425
预缴所得税113,07357,369
其他143,20089,870
合计3,341,9552,257,121

其他说明注: 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按年利率4.3500%-4.9375%计息,并将在1

年内收回。

14、 债权投资

(1). 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重要的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5、 其他债权投资

(1). 其他债权投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年末重要的其他债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3). 减值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6、 长期应收款

(1). 长期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折现率区间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价值
融资租赁款369,680-369,680285,212-285,2124.90%-6.04%
其他---11,787-11,7875.32%
合计369,680-369,680296,999-296,999/

(2).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长期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4). 转移长期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7、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合营企业4,048,4133,210,569
联营企业22,638,81120,653,583
股权分置流通权(注1)155,259155,259
减: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
合计26,842,48324,019,411

注1: 本集团所属子公司上海能源于2006年1月23日实施了股权分置改革。作为本次股权分置

改革的结果,本集团对上海能源的持股比例由70.4%降低至62.43%,相应减少的所享有上海能源的所有者权益份额。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题专家工作组意见》,转至长期股权投资。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1年 12月31日减值准备 2021年 12月31日余额
追加 投资减少 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 收益调整其他权益 变动宣告发放现金 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 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禾草沟煤业1,606,722--1,103,084--(500,000)--2,209,806-
旭阳能源1,274,059--303,500--(72,842)--1,504,717-
甘肃中煤天大能源有限公司(“甘肃天大”)(注2)186,793--(831)-----185,962-
新疆准东五彩湾北二电厂有限公司122,00012,069-------134,069-
中煤科创节能技术有限公司(“中煤科创”)14,335--(7,707)-----6,628-
延安科技发展有限公司6,660--571-----7,231-
大同中新(注2)-----------
小计3,210,56912,069-1,398,617--(572,842)--4,048,413-
二、联营企业
中天合创(注3)7,791,753--1,589,374-32,282(86,069)--9,327,340-
华晋焦煤有限责任公司(“华晋焦煤”)(注3)2,727,877--786,810-(294,065)---3,220,622-
陕西延长中煤榆林能源化工有限公司(“延长榆能”)(注3)2,421,073--221,434-(952)---2,641,555-
蒙冀铁路有限责任公司(“蒙冀铁路”)(注3)1,782,007--109,141-46---1,891,194-
中煤平朔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平朔发展”)1,353,701--(426,372)-144,704---1,072,033
浙江浙能中煤舟山煤电有限责任公司(“舟山煤电”)(注3)739,054--(97,104)--(17,208)--624,742-
湖北能源集团鄂州发电有限公司(“鄂州发电”)704,770--(25,443)--(60,000)--619,327-
苏晋能源控股有限公司(“苏晋能源”)712,074--(84,005)--(13,783)--614,286-
西煤机538,146--28,992-----567,138-
国投中煤同煤京唐港口有限公司(“京唐港公司”)(注3)402,385--49,657-(230)(39,846)--411,966-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注3)247,528--25,444-580---273,552-
天津港中煤华能煤码头有限公司(注3)253,379--4,507-(329)---257,557-
平朔煤矸石300,087--(61,302)-----238,785-
朔州市华朔金石能源产业转型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0,000-(1,745)-----198,255-
中信码头166,771--16,213-----182,984-
呼准鄂铁路有限责任公司(“呼准鄂铁路”)(注3)194,965--(12,874)-194---182,285-
朔州市富民供水投资建设有限公司79,431--(788)-----78,643-
平朔路达29,292--53,654--(13,848)--69,098-
中电神头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中电神头”)105,003--(39,364)-----65,639-
丰沛铁路股份有限公司(“丰沛铁路”)48,861--(1,401)-----47,460-
大同路达40,714--9,270--(3,714)--46,270-
甘肃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6,000--(665)-----5,335-
乌审旗呼吉尔特矿山救援服务有限责任公司2,712--33-----2,745-
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抚顺电机有限公司6,000-(6,000)--------
小计20,653,583200,000(6,000)2,143,466-(117,770)(234,468)--22,638,811-
合计23,864,152212,069(6,000)3,542,083-(117,770)(807,310)--26,687,224-

注2:该等公司为本公司之合营公司。注3:该等公司为本公司之联营公司。

1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浩吉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浩吉铁路”)1,412,8131,412,813
太原煤气化龙泉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太原煤气化”)591,590513,885
陕西靖神铁路有限责任公司(“陕西靖神”)215,000215,000
唐山曹妃甸煤炭港务有限公司(“曹妃甸港务”)32,20021,492
其他166,231113,548
合计2,417,8342,276,738

(2).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本年确认的股利收入累计利得累计损失本年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金额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原因本年从其他综合收益转入留存收益的原因
太原煤气化--102,340-/
曹妃甸港务--109,197-/
其他2,623-12,640-/
合计2,623-224,177-/

注: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权益工具投资是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出于战略目的而计划长期持有的

投资,因此本公司及其子公司将其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9、 其他非流动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投资性房地产投资性房地产计量模式不适用

固定资产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1、固定资产

(1). 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房屋及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井巷工程机器设备铁路运输工具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38,882,6048,236,14641,490,48188,745,2664,193,0203,730,302185,277,819
2.本年增加金额1,279,879319,3451,123,8796,048,929427,673812,94110,012,646
(1)购置9,34511,517576,4191,400,635-190,4652,188,381
(2)在建工程转入1,167,039405,35123,0714,260,960427,67321,2386,305,332
(3)其他增加777-1,232,874285,282--1,518,933
(4)按资产类别重分类102,718(97,523)(708,485)102,052-601,238-
3.本年减少金额377,742-392,4391,017,010-65,3761,852,567
(1)处置或报废146,669--799,001-64,8351,010,505
(2)其他减少231,073-392,439218,009-541842,062
4.2021年12月31日39,784,7418,555,49142,221,92193,777,1854,620,6934,477,867193,437,898
二、累计折旧
1.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10,248,3242,236,19611,736,23142,518,0881,030,6622,531,18370,300,684
2.本年增加金额1,456,383275,3532,243,8415,399,425180,668191,9439,747,613
(1)计提1,457,071325,1232,243,8415,398,662130,904192,0129,747,613
(2)按资产类别重分类(688)(49,770)-76349,764(69)-
3.本年减少金额92,686-37,737768,737-61,773960,933
(1)处置或报废66,652--763,188-61,530891,370
(2)其他减少26,034-37,7375,549-24369,563
4.2021年12月31日11,612,0212,511,54913,942,33547,148,7761,211,3302,661,35379,087,364
三、减值准备
1.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437,99495,5241,1701,847,565-66,0622,448,315
2.本年增加金额470,513170,687676,3211,454,201-4,2202,775,942
(1)计提470,513170,687676,3211,454,201-4,2202,775,942
3.本年减少金额---15,770--15,770
(1)处置或报废---15,770--15,770
4.2021年12月31日908,507266,211677,4913,285,996-70,2825,208,487
四、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27,264,2135,777,73127,602,09543,342,4133,409,3631,746,232109,142,047
2.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28,196,2865,904,42629,753,08044,379,6133,162,3581,133,057112,528,820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016,150千元(原值人民币1,824,866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人民币667,402千元的银行抵押借款(附注七、46)的抵押物。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036千元(原值人民币84,032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1,264千元(原值人民币89,980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人民币96,000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1,179,583千元(原值人民币1,824,866千元)的机器设备作为人民币1,058,426千元的银行抵押借款(附注七、46)的抵押物。

2021年度固定资产计提的折旧金额为人民币9,747,613千元(2020年度:人民币9,088,819千元(已重述)),其中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研发费用、专项储备、存货及在建工程的折旧费用分别为人民币9,324,929千元、人民币35,737千元、人民币309,518千元、人民币16,187千元、人民币24,607千元、人民币1,304千元及人民币35,331千元(2020年度(已重述):人民币8,583,513千元、人民币31,705千元、人民币394,440千元、人民币27,276千元、人民币40,616千元、人民币9,207千元及人民币2,062千元)。

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的原值为人民币6,305,332千元(2020年度:人民币2,002,090千元)。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之子公司山西中煤平朔北岭煤业有限公司(“北岭煤业”)煤矿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资

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1年财务预算和11.02%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折现率计算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预测的煤炭销量及煤炭销售价格为依据确定,在1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以零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相关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685,943千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0,322千元,共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76,265千元,该等资产属于煤炭分部。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上海能源的孔庄煤矿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1年财务预算和

12.35%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折现率计算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预测的煤炭销量及煤炭销售价格为依据确定,在1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以零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相关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43,957千元,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10千元,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950千元,共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549,117千元,该等资产属于煤炭分部。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有限公司(“中煤华晋”)之子公司中煤华晋集团晋城热电有限公司(“晋城热电”)火电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资产组未来现金流量现值基于1年财务预算和10.00%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折现率计算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预测的发电量及电价为依据确定,在1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以零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相关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710,549千元,该等资产属于其他分部。

本年度,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之子公司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平朔东坡”)火电资产组存在减值迹象,相关资产组估计的可收回金额以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的方法确定。资产组未来现金量流现值基于1年财务预算和10.35%的税前加权平均资本折现率计算确定。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以预测的发电量及电价为依据确定,在1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以零增长率为基础进行估计。根据减值测试结果,本集团对相关资产组中的固定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22,546千元,该等资产属于其他分部。

本年度,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固定资产按照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公允价值根据市场上类似机器设备的销售价格或预计净残值确定,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收回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512,947千元。其中煤炭分部资产计提人民币266,369千元,煤化工分部资产计提人民币26,237千元,煤矿装备分部资产计提人民币20,008千元,其他分部资产计提人民币200,333千元。

(2). 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无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3). 通过融资租赁租入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通过经营租赁租出的固定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
铁路及机器设备2,308,200

(5).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固定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年末账面价值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原因
房屋及建筑物4,994,616尚在办理中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固定资产清理

□适用 √不适用

22、 在建工程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在建工程

(1). 在建工程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陕西榆林大海则煤矿项目8,666,723-8,666,7236,177,748-6,177,748
中煤华晋里必矿井及选煤厂项目1,832,84914,2801,818,5691,311,62614,2801,297,346
中煤能源黑龙江煤化工有限公司(“黑龙江煤化工”)依兰第三煤矿项目1,769,971-1,769,9711,632,421-1,632,421
上海能源苇子沟煤矿2.4Mt/a改扩建工程1,064,565-1,064,565925,046-925,046
鄂尔多斯能源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3,893,486-3,893,486
其他6,640,425915,0085,725,4177,083,421171,5176,911,904
小计19,974,533929,28819,045,24521,023,748185,79720,837,951
工程物资(注)72,356-72,35660,459-60,459
合计20,046,889929,28819,117,60121,084,207185,79720,898,410

注:工程物资包括专用材料、专用设备等

(2). 重要在建工程项目本年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预算数2020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转入固定 资产或无形 资产金额本年其他减少金额2021年12月31日工程累计投入占预算比例(%)工程进度利息资本化累计金额其中:本年利息资本化金额本年利息资本化率(%)资金来源
陕西榆林大海则煤矿项目12,978,9696,177,7483,655,9261,166,951-8,666,72392.4392.43998,848244,6274.43借款及自筹
中煤华晋里必矿井及选煤厂项目5,746,4651,297,346521,223--1,818,56931.6540.255,7844,2984.18借款及自筹
黑龙江煤化工依兰第三煤矿项目2,484,0311,632,421137,894344-1,769,97171.2771.27237,74149,6904.90借款及自筹
上海能源苇子沟煤矿2.4Mt/a改扩建工程1,977,385925,046139,519--1,064,56553.8453.84187,24750,0784.65借款及自筹
鄂尔多斯能源合成气制100万吨/年甲醇技术改造项目5,012,6513,893,486305,0203,830,032368,474-100.00100.00153,71168,7024.41借款及自筹
合计28,199,50113,926,0474,759,5824,997,327368,47413,319,828//1,583,331417,395-/

注: 本年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人民币6,305,332千元,转入无形资产人民币1,400,018千元。

2021年度,借款费用资本化金额为人民币434,987千元(2020年:人民币348,909千元),用于确定资本化金额的资本化率为年利率4.18%-4.90%(2020

年:3.80%-4.89%)。

本年度,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在建工程按照该项资产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估计其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参考附近区域近

期类似矿井市场结算价或预计净残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值确定,对于账面价值高于可回收金额的,按其差额计提了减值准备人民币742,295千元。该等资产属于煤炭分部和煤矿装备分部。

本年度,本集团对上海能源的孔庄煤矿资产组中的在建工程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1,210千元,该等资产属于煤炭分部。详见附注七、21。

(3). 本年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工程物资

(1). 工程物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3、 生产性生物资产

(1). 采用成本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模式的生产性生物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4、 油气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5、 使用权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房屋及建筑物机器设备运输工具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年12月31日626,10810,0599,72436,838682,729
2.本年增加金额1,162107,769-187109,118
(1)新增1,162107,769-187109,118
3.本年减少6052,9454,670-8,220
(1)到期减少6052,4494,670-7,724
(2)其他减少-496--496
4.2021年12月31日626,665114,8835,05437,025783,627
二、累计折旧
1.2020年12月31日281,5586,0257,61610,842306,041
2.本年增加金额31,83337,8441,8067,51578,998
(1)计提31,83337,8441,8067,51578,998
3.本年减少6052,8894,670-8,164
(1)到期减少6052,4494,670-7,724
(2)其他减少-440--440
4.2021年12月31日312,78640,9804,75218,357376,875
三、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313,87973,90330218,668406,752
2.2020年12月31日344,5504,0342,10825,996376,688

其他说明:

注: 本年度计入损益的短期租赁的租赁费用的金额为人民币86,376千元,与租赁相关的现金

流量金额为人民币174,106千元。

26、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土地使用权采矿权探矿权专有技术软件及其他合计
一、账面原值
1.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7,511,55435,624,21012,971,0341,584,774837,38158,528,953
2.本年增加金额392,5411,532,926-54,584425,5252,405,576
(1)购置101,772532,926--326,759961,457
(2)内部研发---21,13322,96844,101
(3)在建工程转入290,7691,000,000-33,45175,7981,400,018
3.本年减少金额62,901592,456--7,543662,900
(1)处置62,901---7,54370,444
(2)其他减少-592,456---592,456
4.2021年12月31日7,841,19436,564,68012,971,0341,639,3581,255,36360,271,629
二、累计摊销
1.2020年12月31日1,296,3825,022,225-433,952388,8807,141,439
2.本年增加金额160,271552,114-84,59762,832859,814
(1)计提160,271552,114-84,59762,832859,814
3.本年减少金额30,334---3,30633,640
(1)处置30,334---3,30633,640
4.2021年12月31日1,426,3195,574,339-518,549448,4067,967,613
三、减值准备
1.2020年12月31日25,642801,121--2,992829,755
2.本年增加金额4,16990,103---94,272
(1)计提4,16990,103---94,272
3.2021年12月31日29,811891,224--2,992924,027
四、账面价值
1.2021年12月31日6,385,06430,099,11712,971,0341,120,809803,96551,379,989
2.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6,189,53029,800,86412,971,0341,150,822445,50950,557,759

注: 2021年度无形资产的摊销金额为人民币859,814千元(2020年度:人民币786,781千元)。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71,264千元(原值人民币89,980千元)的土地

使用权和账面价值为人民币36,036千元(原值人民币84,032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附注七、

21)作为人民币96,000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

于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为人民币67,508千元(原值人民币86,572千元)的土地使

用权作为人民币20,000千元的短期借款(附注七、33)的抵押物。

本年度,本集团对北岭煤业煤矿资产组中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0,322千元,

对上海能源的孔庄煤矿资产组中的无形资产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3,950千元,共计提减值准备人民币94,272千元,该等资产属于煤炭分部。详见附注七、(21)。

(2). 未办妥产权证书的土地使用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人民币558,507千元,原值人民币625,629千元的土地使用权(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人民币397,521千元,原值人民币457,299千元)因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尚未办妥土地使用权证。

(3).研究开发支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金额本年减少金额2021年 12月31日
研究开发 支出确认为 无形资产转入当期 损益
JK2020-0073000+2000kW异构刮板输送机研制-65,200-65,200-
JK2021-004槽宽1000-1400mm超长运距刮板输送机研制-45,093-45,093-
准东高纳煤燃烧性能研究及实践-26,753-26,753-
JK2017-030煤炭采运用高耐磨性钢板应用技术研究及应用示范-13,518-13,518-
液压支架智能控制系统及产品研发(工业性试验)-13,107-13,107-
基于澳洲MDG高标准强力大采高智能化高端 液压支架研发与应用-11,626-11,626-
基于大海则数字矿山智能化工作面强力高防锈轻量化超大采高 成套支护技术装备研究及应用-11,095-11,095-
液压支架新产品开发与验证-10,059-10,059-
动压巷道高强度经济支护与快速施工技术研究-9,270-9,270-
坚固层关键层大采高盘区采掘布置及岩空煤巷围岩控制项目-9,2699,269--
智能研究院数字孪生选煤厂构建与三维可视化管理平台应用-8,789-8,789-
国内首套出口澳洲350米超长工作面高标准强力 薄煤层智能化液压支架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8,007-8,007-
JK2021-018产品性能交检测试及工艺试验性能测试-7,476-7,476-
矿井水深井回灌技术研究项目-7,2107,210--
21-24基于模块化设计的矿山融合通信及多业务协同智能 管控系统的研发与应用5,3125,312--
基于VR和微服务技术的煤矿综合业务平台研究与应用4,8884,888--
其他-472,56917,422455,147-
合计-729,24144,101685,140-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内部研发形成的无形资产占无形资产账面原值的比例为

0.07%(2020年12月31日:0.06%)。

2021年度本集团研究开发支出共计人民币729,241千元(2020年度:人民币561,040千元):

其中人民币685,140千元(2020年度:人民币524,376千元)于当期计入损益,人民币44,101千元(2020年度:人民币36,664千元)于当期确认为无形资产,研究开发支出无余额。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7、 开发支出

□适用 √不适用

28、 商誉

(1). 商誉账面原值

□适用 √不适用

(2). 商誉减值准备

□适用 √不适用

(3). 商誉所在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相关信息

□适用 √不适用

(4). 说明商誉减值测试过程、关键参数(例如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现值时的预测期增长率、稳定期

增长率、利润率、折现率、预测期等,如适用)及商誉减值损失的确认方法

□适用 √不适用

(5). 商誉减值测试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9、 长期待摊费用

□适用 √不适用

30、 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可抵扣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资产
可抵扣亏损1,969,568486,9903,922,539971,026
资产减值准备3,144,918661,7061,840,645356,477
与子公司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627,280156,820627,280156,820
应付未付职工薪酬1,479,982355,524642,521150,018
预计负债636,473159,118567,625141,906
采矿权摊销526,941131,735478,410119,603
试运行收益284,85071,213313,30578,326
内部交易未实现利润3,273,298818,3252,973,907743,477
固定资产折旧46,03811,51030,5487,637
内退福利155,88438,971160,86040,198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89,19922,30094,65023,663
安全费用46,90910,88553,21013,302
维简费16,1004,02518,0434,511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161,34425,070160,91624,963
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56,75412,01342,8548,322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925,364231,341--
其他1,283,569230,7241,361,075245,827
合计14,724,4713,428,27013,288,3883,086,076

(2).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应纳税暂时性差异递延所得税 负债
资产评估增值22,640,7415,655,60022,843,0615,705,825
固定资产折旧1,500,135375,033974,273243,56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变动221,15255,288220,73355,183
合计24,362,0286,085,92124,038,0676,004,576

(3).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年末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末余额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期初互抵金额抵销后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年初余额
递延所得税资产296,9783,131,292271,3482,814,728
递延所得税负债296,9785,788,943271,3485,733,228

(4).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5,220,5742,714,041
可抵扣亏损8,703,8998,253,383
合计13,924,47310,967,424

(5). 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将于以下年度到期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年份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2021-481,803
2022559,865836,392
20232,138,5652,714,518
20242,664,7162,664,716
20251,555,9541,555,954
20261,784,799-
合计8,703,8998,253,38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1、 其他非流动资产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贷款(注1)1,915,1424,322,673
预付矿权款(注2)1,015,0001,015,000
预付土地使用权款429,040415,067
待抵扣增值税128,266170,797
预付工程设备款29,75941,363
预付投资款(注3)22,000448,300
委托贷款(注4)4,4354,435
其他207,582261,218
合计3,751,2246,678,853

其他说明:

注1: 该余额为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的贷款,按年利率3.59%-5.02%计息,并且

到期日在1年以上。

注2: 为取得若干探矿权及采矿权,本集团预付矿权价款人民币1,015,000千元(2020年12月31

日:人民币1,015,000千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相关业务正在推进中,本集团将上述款项作为其他非流动资产列示。待全部法律手续完成之后,上述款项将转为无形资产。

注3: 本年减少预付投资款人民币426,300千元,为本公司收回前期预付的收购地方小煤矿的投

资款。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基于收购协议而预付的投资款人民币22,000千元,由于交

易完成所需的法律手续仍在办理之中,本集团将上述款项作为预付投资款核算。

注4: 本公司2020年度委托银行向中天合创提供委托贷款,按年利率4.75%计息,于2025年到

期。

32、 资产减值准备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12月31日(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本年计提额其他原因 增加额转回额转销额核销额其他原因 减少额
应收账款信用损失准备560,21035,826-10,810-31,7318553,487
预付款项减值准备51,630211-9---51,832
其他应收款信用损失准备471,45414,757-1,552-94,2602390,397
存货跌价准备338,875338,587--22,295--655,167
合同资产减值准备10,9134,068-----14,981
固定资产减值准备2,448,3152,775,942----15,7705,208,487
在建工程减值准备185,797743,505----14929,288
无形资产减值准备829,75594,272-----924,027
其他减值准备341,80916,861-37,266---321,404
合计5,238,7584,024,029-49,63722,295125,99115,7949,049,070

33、 短期借款

(1).短期借款分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438,5471,248,547
抵押借款(注1)96,00020,000
保证借款(注2)47,000140,000
合计581,5471,408,547

短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96,000千元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36,036千元

(原值人民币84,032千元)的房屋及建筑物(附注七、21)和账面价值人民币71,264千元(原值人民币89,980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附注七、26)。

于2020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20,000千元系由账面价值人民币67,508千元

(原值人民币86,572千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抵押物(附注七、26)。

注2: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中人民币40,000千元系由第三方贵州盘江投资控股

(集团)有限公司(“盘江投资”)为本公司之孙公司中煤盘江重工有限公司(“盘江重工”)提供保证;人民币7,000千元系由第三方辽宁电机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电机”)为本公司之孙公司抚顺电机提供保证。

于2020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中人民币53,000千元系由第三方辽宁电机为本公司

之孙公司抚顺电机提供保证;人民币87,000千元系由第三方盘江投资为本公司之孙公司盘江重工提供保证。

于2021年12月31日,短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4.25%(2020年12月31日:4.04%)。

(2).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已逾期未偿还的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4、 交易性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5、 衍生金融负债

□适用 √不适用

36、 应付票据

(1). 应付票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种类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银行承兑汇票2,419,5213,941,042
商业承兑汇票571,361580,994
合计2,990,8824,522,036

注: 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将应收票据人民币236,199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

币336,061千元)质押给银行作为取得人民币192,953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325,358千元)应付票据的担保(附注七、6)。

37、 应付账款

(1). 应付账款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付原材料采购款14,056,92210,310,026
应付工程款及工程材料款6,553,3166,883,174
应付设备采购款1,442,7011,185,371
应付服务费1,244,7611,364,840
应付修理费566,051632,708
应付港杂费及运费70,017153,392
其他274,134145,840
合计24,207,90220,675,351

注: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应付账款为人民币3,489,755 千元(2020年12月31

日(已重述) :人民币3,923,737千元),主要为应付工程款和供应商货款,该等款项尚未最后结清。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应付账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8、 预收款项

(1). 预收账款项列示

□适用 √不适用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预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9、 合同负债

(1). 合同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预收煤炭销售款4,169,0112,782,200
预收煤化工产品销售款485,434364,354
预收煤矿装备销售款455,079404,113
其他67,39955,196
合计5,176,9233,605,863

注: 年初合同负债在本年度确认收入情况:其中煤炭人民币2,769,176千元,煤矿装备人民币

377,846千元,煤化工产品人民币364,354千元,合计人民币3,511,376千元。

年末合同负债账面价值中预计人民币5,160,472千元将于2022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

6,617千元将于2023年度确认为收入,人民币9,834千元将于2024年度及以后确认为收入。

本集团不存在以前期间履行的义务在本年度确认收入的情形。

对于煤炭及煤化工产品,在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

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对于煤矿装备,在交付前收到合同金额的30%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

负债。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2). 报告期内账面价值发生重大变动的金额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0、 应付职工薪酬

(1). 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应付短期薪酬1,638,29810,390,0199,244,9012,783,416
应付设定提存计划23,5711,286,5151,293,98816,098
应付辞退福利68,06976,70573,64771,127
合计1,729,93811,753,23910,612,5362,870,641

(2). 短期薪酬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 (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一、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1,196,7548,052,9786,960,3092,289,423
二、职工福利费23,003527,933527,93523,001
三、社会保险费36,138544,549544,17136,516
其中:医疗保险费16,123436,208439,64112,690
工伤保险费4,44967,07167,5933,927
生育保险费1,50219,86520,1551,212
其他保险14,06421,40516,78218,687
四、住房公积金19,929682,472688,46413,937
五、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337,527253,226205,828384,925
六、其他短期薪酬24,947328,861318,19435,614
合计1,638,29810,390,0199,244,9012,783,416

(3). 设定提存计划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1、基本养老保险11,195867,599873,3605,434
2、失业保险费6,38737,78439,4334,738
3、补充养老保险5,989381,132381,1955,926
合计23,5711,286,5151,293,98816,098

(4).辞退福利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62,35356,467
其他辞退福利8,77411,602
合计71,12768,069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1、 应交税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交企业所得税3,175,727714,956
应交增值税1,063,286271,336
应交资源税811,321207,236
应交水资源税105,93878,354
应交个人所得税73,57054,891
应交城市维护建设税64,73918,482
应交教育费附加49,76219,637
应交房产税39,09830,296
应交土地使用税31,2127,838
应交耕地占用税26,40235,603
应交矿产资源补偿费22,32522,325
应交消费税16,36137,578
其他165,812136,108
合计5,645,5531,634,640

42、 其他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付利息779,090827,805
应付股利584,624820,758
其他应付款3,888,8034,052,433
合计5,252,5175,700,996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利息

(1). 分类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企业债券利息628,526686,023
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长期借款利息124,871120,570
吸收存款应付利息25,41420,762
短期借款应付利息279450
合计779,090827,805

重要的已逾期未支付的利息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付股利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煤集团及下属子公司84,54090,368
本公司之子公司之少数股东500,084730,390
合计584,624820,758

其他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付押金606,595462,501
应付投资款398,857448,186
暂收代付款434,984444,650
应付采矿权款(注1)346,267501,664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注2)315,261315,261
应付工程质保金224,687233,895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附注七、49、注1)176,206145,956
应付土地坍陷赔偿及迁村费116,192140,514
股东垫款(注3)72,83885,307
应付劳务费63,47743,590
应付地方煤矿补偿款42,63645,038
应付承销费13,33341,533
其他1,077,4701,144,338
合计3,888,8034,052,433

注1: 本年末余额包含将于一年内支付的款项和应于本年支付但未付的部分款项。

注2: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在2020年完成对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

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包括预计未来一年内支付的金额人民币286,216千元(附注七、49)和以前年度未付的款项。

注3: 股东垫款为本公司之子公司的少数股东垫付的采矿权款人民币72,838千元(2020年12月

31日:人民币85,307千元)。

注4: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于2021年12月31日,账龄超过一年的其他应付款为人民币1,581,383千元(2020年12

月31日:人民币1,724,202千元),主要系工程质保金等款项。

(2). 账龄超过1年的重要其他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3、 持有待售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4、 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附注七、46)11,523,38915,397,49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债券(附注七、47)10,063,2675,797,259
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8)74,32537,207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54,85874,858
合计21,715,83921,306,820

45、 其他流动负债

其他流动负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吸收存款(注1)18,539,0717,852,633
预收相关的增值税659,957453,801
待转销项税101,24199,524
借款-260,000
其他3,03015,793
合计19,303,2998,681,751

注1: 该款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财务吸收中煤集团下属公司的存款。吸收存款按年利率

0.35%-3.15%(2020年度:0.35%-3.15%)计息。

短期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6、 长期借款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信用借款71,135,02264,940,030
抵押借款(注1)667,4021,058,426
保证借款(注2)163,650393,650
小计71,966,07466,392,106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长期借款11,523,38915,397,496
信用借款11,181,69914,772,513
抵押借款178,040394,983
保证借款163,650230,000
合计60,442,68550,994,610

长期借款分类的说明:

注1: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667,402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币

1,016,150千元(原值人民币1,824,866千元)的机器设备作抵押(附注七、21),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于2020年12月31日,银行抵押借款人民币1,058,426千元,系由本集团账面价值为人民

币1,179,583千元(原值人民币1,824,866千元)的机器设备作抵押(附注七、21),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注2: 于2021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163,650千元系由本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有限

责任公司(“山西焦煤”)共同提供保证,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于2020年12月31日,银行保证借款人民币393,650千元系由本公司与山西焦煤共同提供

保证,利息每季度支付一次。

其他说明,包括利率区间:

√适用 □不适用

于2021年12月31日,长期借款的加权平均年利率为3.95%(2020年12月31日:4.17%)。

47、 应付债券

(1). 应付债券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债券:
中期票据19,940,37016,920,164
公司债券4,271,45710,067,492
应付承销费38,66758,000
小计24,250,49427,045,656
减:一年以内到期的应付债券、承销费
中期票据(附注七、44)9,988,870-
公司债券(附注七、44)74,3975,797,259
承销费(附注七、42)13,33334,333
合计14,173,89421,214,064

(2). 应付债券的增减变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名称面值发行 日期债券 期限发行 金额2020年12月31日余额本年 发行按面值计提利息溢折价摊销本年减少其他调整2021年12月31日余额
2015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1)1002015年6月17日7年10,000,0009,964,875-495,00023,995495,0009,988,870-
2017年度第一期公司债券(注2)1002017年7月20日5年1,000,00074,397-2,120-2,12074,397-
2018年第一期公司债“中煤1802”(注3)1002018年5月9日7年400,000399,455-20,00021920,000-399,674
2018年第三期公司债“中煤1806”(注4)1002018年7月6日7年800,000798,796-39,12046339,120-799,259
2019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注5)1002019年7月19日5+2年5,000,0004,981,456-209,5009,963209,5008,3334,983,086
2020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注6)1002020年3月18日5年3,000,0002,997,585-108,000542108,000-2,998,127
2020年4月中期票据品种一15亿元(注7)1002020年4月9日5年1,500,0001,498,125-49,2001,49949,2001,5001,498,124
2020年4月中期票据品种二5亿元(注8)1002020年4月9日7年500,000499,375-18,00050018,000500499,375
2021年第一期中期票据MTN001(注9)1002021年4月22日5年3,000,000-3,000,00090,0002,24990,0006,0002,996,249
合计///25,200,00021,214,0643,000,0001,030,94039,4301,030,94010,079,60014,173,894

注1: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13]MTN358号)核准,本

公司于2015年6月17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0,000千元,债券期限为7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4.95%,每年付息一次,于2021年12月31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2: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

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282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7年7月20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0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3年固定利率为4.61%,第3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2020年仍余人民币74,397千元公司债券投资者未选择回售,调整至应付债券列示。于2021年12月31日,重分类至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注3: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282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5月9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400,000千元,债券期限7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利率为5.00%,第5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4: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

复》(证监许可[2016]2822号)核准,本公司于2018年7月6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800,000千元,债券期限7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利率为4.89%,第5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5: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文件》(中市协注

[2017]MTN393号)核准,本公司于2019年7月19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5,000,000千元,债券期限为5+2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存续期前5年固定利率为4.19%,第5年末附本公司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注6: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向专业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79号)批复,本公司于2020年3月18日发行公司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3,0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每年付息一次,固定利率为3.60%。

注7: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号)批复,本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1,5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3.28%,每年付息一次。

注8: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号)批复,本

公司于2020年4月9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500,000千元,债券期限7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3.60%,每年付息一次。

注9: 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协注[2020]MTN190号)批复,本

公司于2021年4月22日发行中期票据,发行总额人民币3,000,000千元,债券期限5年。此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固定利率为4.00%,每年付息一次。

(3). 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转股条件、转股时间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划分为金融负债的其他金融工具说明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金融工具划分为金融负债的依据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8、 租赁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与经营租赁相关的租赁负债493,773446,281
减:一年内到期的租赁负债(附注七、44)74,32537,207
合计419,448409,074

注: 本集团对关联方租赁确认的租赁负债年末余额人民币483,895千元,其中一年内到期的租

赁负债人民币70,676千元。

49、 长期应付款

项目列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注1)2,395,3262,109,737
应付采矿权款(注2)1,247,2231,949,625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注3)1,119,0351,431,398
专项应付款8,64414,685
其他-9,751
小计4,770,2285,515,196
减:一年内到期的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176,206145,956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采矿权款121,19294,001
一年内到期的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附注七、42)286,216286,216
合计4,186,6144,989,023

注1: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

[2017]35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内财非税规[2017]2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在2019年与内蒙古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4,272,294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其中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117,856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七、42)。

根据《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

[2017]35号)、《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采矿权出让制度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党厅字[2018]57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本公司之子公司在本年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自然资源厅签署采矿权出让合同,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合同金额共计人民币1,068,223千元,在采矿权有效期内分年度缴纳,列示在长期应付款。其中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共计人民币58,350千元在其他应付款-应付矿业权出让收益价款列示(附注七、42)。

注2: 应付采矿权款主要为本集团尚未交纳的采矿权资源价款。根据相关资源转让协议,该等款

项将陆续付清。应付采矿权款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在其他应付款-应付采矿权款中列示(附注七、42)。

注3: 应付收购子公司款项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在2020年完成对山西中煤潘家窑煤业有

限公司的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形成。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长期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长期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专项应付款

(1). 按款项性质列示专项应付款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煤矿安全改造项目中央投资补助9,113-4738,640
其他5,572-5,5684
合计14,685-6,0418,644

其他说明:

50、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适用 √不适用

51、 预计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土地复垦 及弃置义务3,268,945600,308218,4933,650,760
未决诉讼33,46542,622-76,087
其他2753,241723,444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 负债(注1)71,607//66,874
合计3,231,078//3,663,417

注1: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预计负债在其他应付款列示。

52、 递延收益

递延收益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 12月31日形成原因
政府补助1,448,144970,10697,6052,320,645与资产及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涉及政府补助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2月31日本年新增补助金额本年计入其他收益金额其他变动2021年 12月31日与资产相关/与收益相关
矿山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项目317,356925,364(20,193)-1,222,527与资产及收益相关
张煤机桥东区老厂区拆迁补偿款894,154-(48,344)-845,810与资产及收益相关
高端液压支架绿色制造技术改造项目29,990---29,990与资产相关
张煤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补贴资金24,594---24,594与资产相关
平朔劣质煤综合利用示范项目安全改造专项资金20,000---20,000与资产相关
低速大转矩智能节能永磁驱动电机项目18,294---18,294与资产相关
安太堡排矸场东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17,271-(1,818)-15,453与资产相关
煤矸石发电环保项目财政贴息15,365--(3,437)11,928与资产相关
井工三矿煤矿安全改造项目-11,060--11,060与资产相关
高背压技术改造项目10,843-(793)-10,050与资产相关
国家能源煤矿机械装备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7,705-(591)-7,114与资产相关
其他92,57233,682(22,230)(199)103,825与资产及收益相关
合计1,448,144970,106(93,969)(3,636)2,320,64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3、 其他非流动负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长期应付职工薪酬(1)96,972109,805
其他非流动负债(2)498,008554,044
合计594,980663,849

其他说明:

(1)长期应付职工薪酬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注: 将于一年内支付的应付内退福利在应付职工薪酬列示。

(2)其他非流动负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委托贷款(注1)419,985419,985
吸收存款(注2)41,18316,000
借款(注3)-102,000
其他36,84016,059
合计498,008554,044

注1: 该款项为本公司之母公司中煤集团向本公司提供的委托贷款,用于本公司下属公司新产品

的研制生产以及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均于2025年到期,浮动利率计息。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付内退福利159,325166,272
减:将于一年内支付的部分(注)(62,353)(56,467)
合计96,972109,805

注2: 该款项为本公司的子公司中煤财务吸收中煤集团下属公司的存款。吸收存款按年利率

2.85%-3.15%(2020年度:3.15%)计息。

注3: 为本公司之子公司向其少数股东的长期信用借款,按年利率1.20%计息,本年已偿还。

54、 股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1年 12月31日
发行 新股送股公积金 转股其他小计
人民币普通股9,152,000-----9,152,000
境外上市的外资股4,106,663-----4,106,663
股份总数13,258,663-----13,258,663

于2021年12月31日,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7,737,559千股(2020年12月31日:7,737,559千股),占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58.36%(2020年12月31日:58.36%)。

55、 其他权益工具

(1).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其他金融工具基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期末发行在外的优先股、永续债等金融工具变动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其他权益工具本年增减变动情况、变动原因说明,以及相关会计处理的依据: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6、 资本公积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月1日 (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12月31日
股本溢价(注1)39,050,185-1,217,02037,833,165
其他资本公积: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604,307--604,307
—因取得原合营企业控制权增加的权益138,024--138,024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112,946-117,770(4,824)
—其他6,03228,452-34,484
合计39,911,49428,4521,334,79038,605,156

2020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月1日 (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股本溢价39,075,685-25,50039,050,185
其他资本公积:
—收购少数股东权益604,307--604,307
—因取得原合营企业控制权增加的权益138,024--138,024
—权益法核算的被投资单位除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的其他权益变动268,015-155,069112,946
—其他6,032--6,032
合计40,092,063-180,56939,911,494

注1: 2021年度股本溢价减少为本集团支付2021年度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附注八、1)对价形成。

57、 库存股

□适用 √不适用

58、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 1月1日2021年度发生额2021年 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母公司税后归属于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376,140)90,566290,568-(285,572)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389,363)90,566290,568-(298,795)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13,223----13,22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80,673)(48,105)3,691(39,967)(4,447)(120,640)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26,461)(13,335)3,691(5,273)(4,371)(31,734)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55,945)(33,924)-(33,924)-(89,869)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1,733(846)-(770)(76)96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56,813)42,4613,69350,601(4,447)(406,212)

2020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 1月1日2020年度发生金额2020年 12月31日
本年所得税 前发生额减:所得税费用税后归属于 母公司税后归属于 少数股东
一、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325,359)(51,709)928(50,781)-(376,140)
其中: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公允价值变动的金额(338,274)(52,017)928(51,089)-(389,363)
权益法下不能转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12,915308-308-13,223
二、将重分类进损益的 其他综合收益(102,089)36,672(8,251)21,4167,005(80,673)
其中:应收款项融资公允 价值变动的金额(47,919)37,575(8,251)21,4587,866(26,461)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64,610)8,665-8,665-(55,945)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准备10,440(9,568)-(8,707)(861)1,733
其他综合收益合计(427,448)(15,037)(7,323)(29,365)7,005(456,813)

59、 专项储备

√适用 □不适用

2021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月1日 (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12月31日
维简费925,071672,32252,8271,544,566
安全生产费用2,105,4541,658,328542,9833,220,799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537,134-200,000337,134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101,282-1,181100,101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33--833
合计3,669,7742,330,650796,9915,203,433

2020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月1日 (已重述)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维简费1,155,091649,272879,292925,071
安全生产费用2,238,4631,624,6641,757,6732,105,454
煤矿转产发展资金537,134--537,134
可持续发展准备金102,892-1,610101,282
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833--833
合计4,034,4132,273,9362,638,5753,669,774

60、 盈余公积

2021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4,846,957671,147-5,518,104

2020年度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0年1月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0年12月31日
法定盈余公积4,532,524314,433-4,846,957

注: 法定盈余公积按净利润的10%提取。

61、 未分配利润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调整前上年末未分配利润40,374,28936,527,743
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附注八、1)(75,871)(78,795)
调整后本年初未分配利润40,298,41836,448,948
加:本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281,9085,907,091
减:提取法定盈余公积671,147314,433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111,77969,521
应付普通股股利1,776,6611,683,850
其他(3,824)(10,183)
年末未分配利润(注1)51,024,56340,298,418

注1: 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未分配利润余额中包括子公司已提取的盈余公积为人民币

6,530,063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5,248,403千元)。

62、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29,964,337187,919,242140,050,154115,626,829
其他业务1,162,9651,165,470914,527809,626
合计231,127,302189,084,712140,964,681116,436,455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主营业务主要为煤炭业务、煤化工业务及煤矿装备制造业务等。

根据财政部会计司2021年11月2日发布的2021年第五批企业会计准则实施问答,本集团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之前、为了履行客户合同而发生的运输费用、港杂费用等合同履约成本,从“销售费用”调整至“营业成本”科目中列示,同步调整2020年度财务报表项目。

(1)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板块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收入主营业务成本
煤炭业务201,656,553165,426,615113,388,41794,677,395
煤化工业务21,622,31418,995,51816,962,43214,345,190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9,670,0358,135,5998,538,8867,245,774
金融业务1,691,036596,4971,241,894387,867
其他业务8,310,4687,726,9686,920,3655,850,560
行业板块间抵销数(12,986,069)(12,961,955)(7,001,840)(6,879,957)
合计229,964,337187,919,242140,050,154115,626,829

(2)其他业务收入和其他业务成本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其他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成本
销售材料收入463,376407,506283,698213,915
租赁收入326,155162,303255,309127,071
劳务收入97,007222,982106,720177,052
其他276,427372,679268,800291,588
合计1,162,9651,165,470914,527809,626

(2).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合同产生的收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度分部收入分部间抵销减:租赁收入及利息收入产品及服务收入
煤炭业务202,193,422(9,784,269)(277,468)192,131,685
煤化工业务21,669,886(364,635)(9,778)21,295,473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10,372,623(1,495,849)(31,745)8,845,029
金融业务1,691,036(383,540)(1,307,496)-
其他业务8,370,072(1,141,444)(7,164)7,221,464
合计244,297,039(13,169,737)(1,633,651)229,493,651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度 (已重述)分部收入分部间抵销减:租赁收入及利息收入产品及服务收入
煤炭业务113,896,848(4,197,131)(240,039)109,459,678
煤化工业务17,054,043(325,821)(3,096)16,725,126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8,944,920(1,185,986)(1,375)7,757,559
金融业务1,241,894(403,747)(838,147)-
其他业务7,020,116(1,080,455)(10,799)5,928,862
合计148,157,821(7,193,140)(1,093,456)139,871,225

(3).履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义务

√适用 □不适用

(i) 煤炭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销售煤炭时运输方式包括水运和陆运两种,本集团在客户取得煤炭控制权的时点确认收入。本集团水运是货物越过船舷时确认收入;陆运是客户收到煤炭时确认收入。

在煤炭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煤炭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ii) 煤化工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销售煤化工产品在客户取得煤化工产品控制权的时点即客户收到煤化工产品时确认收入。

在煤化工产品交付前收到客户的预付款项在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为合同负债。煤化工销售过程中不存在重大的融资成分和退货权。

(iii) 煤矿装备制造业务(在某一时点确认收入)

本集团将煤矿装备运送至客户指定地点并在客户取得煤矿装备控制权时确认收入。

(4).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63、 税金及附加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资源税4,337,9302,501,173
城市维护建设税463,789289,540
教育费附加408,013262,456
水资源税339,741309,185
房产税199,893203,986
印花税194,423127,804
消费税190,145196,401
土地使用税130,087121,097
环保税46,88156,631
车船使用税4,1194,108
其他56,92635,329
合计6,371,9474,107,710

64、 销售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职工薪酬445,502365,083
业务经费37,23729,500
折旧费35,73731,705
装卸费17,89719,457
样品及产品损耗16,42419,483
劳务费9,64919,024
其他274,979237,369
合计837,425721,621

65、 管理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职工薪酬3,088,5542,388,947
折旧及摊销费用420,073503,946
租赁费77,17679,959
劳务费54,96159,790
中介机构服务费52,60441,744
其他761,742671,215
合计4,455,1103,745,601

66、 研发费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材料费(含材料消耗、电费及低值易耗品摊销)239,029169,027
职工薪酬229,017187,396
服务费30,14645,407
折旧及摊销费用25,03834,565
其他142,43286,933
合计665,662523,328

67、 财务费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利息支出4,528,6785,015,780
其中:租赁负债的利息费用26,82124,839
减:资本化利息434,987348,909
利息费用4,093,6914,666,871
减:利息收入114,599154,165
汇兑(收益)损失(26,317)10,391
手续费及其他1,1356,376
合计3,953,9104,529,473

68、费用按性质分类

利润表中的营业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和研发费用按照性质分类,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材料耗用及货物贸易成本146,279,95079,262,019
折旧及摊销10,740,2069,947,686
职工薪酬10,930,5488,251,088
运输费9,412,59310,322,675
维修支出2,759,0132,462,218
港杂费1,266,4741,554,383
租赁费86,37687,270
装卸费77,30883,246
劳务费64,61078,693
代理费55,07553,836
其他费用13,370,7569,323,891
合计195,042,909121,427,005

69、资产减值损失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预付款项减值损失(202)(40)
存货跌价损失(338,587)(27,208)
固定资产减值损失(2,775,942)(15,601)
在建工程减值损失(743,505)-
无形资产减值损失(94,272)(7,000)
合同资产减值损失(4,068)(6,335)
合计(3,956,576)(56,184)

70、信用减值(损失)利得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应收账款信用减值损失(25,016)(41,363)
其他应收款信用减值(损失)利得(13,205)51,090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信用减值损失(16,861)(8,553)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信用减值利得(损失)36,372(7,490)
应收款项融资信用减值利得8469,568
其他48(56)
合计(17,816)3,196

71、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3,542,0831,308,238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在持有期间的投资收益2,6232,617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损失)(137)1,110
其他-1,248
合计3,544,5691,313,213

72、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3,510)82
其中: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4,401)82
无形资产处置收益891-
合计(13,510)82

其他说明:

73、其他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政府补助198,878168,335

其他说明:

74、净敞口套期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适用 √不适用

76、营业外收入

营业外收入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没利得11,1247,80711,124
政府补助-46,561-
其他收入218,41563,761218,415
合计229,539118,129229,53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7、营业外支出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计入当期非经常性损益的金额
罚款支出84,83745,21984,837
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1,67621,31211,676
捐赠支出6,89012,3876,890
其他支出63,03440,91363,034
合计166,437119,831166,437

其他说明:

78、所得税费用

(1). 所得税费用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当期所得税费用6,832,0622,956,812
递延所得税费用(257,156)441,950
合计6,574,9063,398,762

(2). 会计利润与所得税费用调整过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利润总额25,577,18312,327,433
按适用税率25%计算的所得税费用(上年度25%)6,394,2963,081,858
以前年度所得税费用调整16,60916,563
若干子公司的税收优惠的影响(790,708)(148,375)
非应税收入的影响(886,177)(327,714)
不可扣除的成本、费用和损失的影响642,07933,563
确认、使用以前年度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8,283)(12,748)
确认、使用前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228,801)(35,810)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损的影响446,200388,988
当期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影响634,9179,985
税法允许抵扣的额外支出的影响(129,084)(111,388)
其他483,858503,840
所得税费用6,574,9063,398,762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9、 政府补助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收到的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增值税和所得税税费返还款34,62831,052
沛县经济发展局(机关)四大行业布局优化整合奖补资金32,400-
沛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技能提升补贴款12,401-
中央安全生产预防及应急专项资金4,940-
南京市鼓楼国家大学科技园管理委员会政策扶持补助金4,4007,300
其他16,14080,000
小计104,909118,352
递延收益摊销的政府补助
张煤机桥东区老厂区拆迁补偿款48,34451,076
矿山工程机械研发制造基地项目20,19320,557
安太堡排矸场东区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试点示范工程1,818909
高背压技改资金793793
国家能源煤矿机械装备研发(实验)中心建设项目591591
其他22,23022,618
小计93,96996,544
合计198,878214,896

80、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以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母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合并净利润13,281,9085,907,091
本公司发行在外普通股的股数(千股)13,258,66313,258,663
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1.000.45
其中:持续经营基本每股收益(人民币元)1.000.45

本公司无具有稀释性的潜在普通股。

81、 其他综合收益

□适用 √不适用

82、 现金流量表项目

(1). 收到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中煤财务吸收存款增加10,711,621-
政府补助1,075,015127,992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31,21634,093
其他28,04674,024
合计11,845,898236,109

(2). 支付的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经营性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1,554,6901,174,813
中煤财务吸收存款减少-1,075,057
租赁费86,37687,270
研发费172,578132,340
劳务费用64,61078,693
水电费、排污费42,76953,784
办公费、差旅费48,69445,783
业务招待费、咨询费38,46231,840
其他1,287,476702,174
合计3,295,6553,381,754

(3). 收到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收回对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2,742,4031,443,821
收回预付投资款(注)573,056-
3个月以上定期存款利息收入555,602263,511
提供贷款利息收入245,908242,125
收对联营公司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231,141
收回对联营公司的委托贷款-1,275,000
取得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公司支付的现金净额-8,208
收回补偿价款-688,952
合计4,117,1713,952,758

注:系本公司收回前期预付的收购地方小煤矿的投资款及利息。

(4). 支付的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存期超过3个月的定期存款的增加19,322,1296,266,450
提供对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的贷款1,229,5002,554,000
提供对联营公司委托贷款-4,439
合计20,551,6298,824,889

(5). 收到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6). 支付的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支付的对价1,413,18330,076
偿还租赁负债本金87,73099,221
支付收购少数股东股权款50,332-
支付债券承销费用41,53341,933
票据贴现利息支出21,12421,983
合计1,613,902193,213

83、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1).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补充资料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1.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现金流量:
净利润19,002,2778,928,671
加:资产减值损失3,956,57656,184
信用减值损失(利得)17,816(3,196)
固定资产折旧9,686,3719,036,934
投资性房地产折旧4,3554,342
使用权资产折旧78,99880,554
无形资产摊销856,963785,022
长期待摊费用摊销113,51940,834
资产处置损失(收益)13,510(82)
固定资产报废毁损损失11,67621,312
财务费用3,987,4284,590,521
投资收益(3,544,569)(1,313,213)
递延所得税资产(增加)减少(312,766)407,771
递延所得税负债增加55,61034,179
存货的(增加)减少(1,761,044)1,004,638
经营性应收项目的(增加)减少(5,340,040)1,894,989
经营性应付项目的增加(减少)19,291,103(1,780,740)
合同资产的增加(184,253)(536,378)
合同负债的增加1,571,0601,017,010
经营性受限制的银行存款的增加(1,554,690)(1,174,813)
专项储备的影响2,156,435(462,172)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48,106,33522,632,367
2.不涉及现金收支的重大投资和筹资活动:
以应收票据支付设备工程款145,719615,475
以交付约定数量的煤炭作为对价购买不构成业务的子公司-2,853,864
3.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变动情况: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末余额31,095,23115,041,758
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年初余额15,041,75812,138,798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16,053,4732,902,960

(2). 本年支付的取得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3). 本年收到的处置子公司的现金净额

□适用 √不适用

(4).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一、现金31,095,23115,041,758
其中:库存现金146242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银行存款31,086,52915,035,396
可随时用于支付的其他货币资金8,5566,120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4、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项目注释

说明对上年期末余额进行调整的“其他”项目名称及调整金额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5、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受限原因
货币资金6,150,730专设银行账户存储的矿山环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及煤矿转产发展资金、复垦基金、信用证保证金、银行承兑汇票保证金、保函保证金以及按规定向中国人民银行缴存的法定存款准备金。
应收款项融资859,098年末已背书且未终止确认的银行/商业承兑汇票
应收款项融资236,199应付票据质押担保
固定资产1,016,150长期借款抵押
固定资产36,036短期借款抵押
无形资产71,264短期借款抵押
合计8,369,477/

86、 外币货币性项目

(1). 外币货币性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项目2021年12月31日外币余额折算汇率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余额
货币资金
其中:美元33,5666.3757213,857
欧元3317.21972,387
澳元734.6220337
日元80,6380.05544,469
韩元32,9060.0054176
应收账款
其中:美元17,9096.3757114,130
其他应收款
其中:日元7,0640.0554391
应付账款
其中:美元17,3016.3757110,263
其他应付款
其中:日元2,4620.0554136
韩元1270.00541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87、 套期

□适用 √不适用

按照套期类别披露套期项目及相关套期工具、被套期风险的相关的定性和定量信息:

8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 合并范围的变更

1、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2、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1). 本年发生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合并方名称企业合并中取得的权益比例构成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依据合并日合并日的确定依据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收入合并当期期初至合并日被合并方的净利润2020年度被合并方的收入2020年度被合并方的净利润
平朔工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平朔工业”)100%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受中煤集团控制2021年 11月16日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 时间----
北京中装昌荣煤矿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北京昌荣”)100%合并方与被合并方同受中煤集团控制2021年 10月26日股权转让 协议约定 时间102,0362,641108,3822,924

注: 本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平朔集团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从本公司的母公司中煤集团

购入平朔工业100%的股权。

本年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装备公司之控股子公司中煤北京煤机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从本公司的母公司中煤集团之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煤机械装备有限公司(“中煤机械”)购入北京昌荣100%的股权。

(2). 合并成本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并成本被合并方名称金额
现金平朔工业、北京昌荣1,413,183

(3). 合并日被合并方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平朔工业、北京昌荣
合并日2020年12月31日
资产:
货币资金46,93645,463
应收款项融资1,700100
应收账款242282
预付款项289418
其他应收款-8
存货16,2988,366
其他流动资产171248
流动资产合计65,63654,885
固定资产4,8843,970
在建工程322,652323,152
无形资产895,317895,317
非流动资产合计1,222,8531,222,439
资产总计1,288,4891,277,324
负债:
应付账款63,13374,261
合同负债18588
应付职工薪酬72627
应交税费-29
其他应付款60,10360,496
其他流动负债-12
流动负债合计123,493135,513
负债合计123,493135,513
净资产1,164,9961,141,811
取得的净资产1,164,9961,141,811

3、 反向购买

□适用 √不适用

4、 处置子公司

是否存在单次处置对子公司投资即丧失控制权的情形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原因的合并范围变动

说明其他原因导致的合并范围变动(如,新设子公司、清算子公司等)及其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20年12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煤西北能源有限公司(“西北能源”)与乌审旗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乌审旗中煤铁路有限公司(“乌审旗铁路”),西北能源持股比例70%,投资额人民币2.8亿元,2021年5月,西北能源已完成对乌审旗铁路的出资。

2021年2月,本公司之全资子公司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运销”)之子公司中煤进出口(福州)有限公司完成工商注销。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九、 在其他主体中的权益

1、 在子公司中的权益

(1). 企业集团的构成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 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2021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取得 方式
直接间接
装备公司北京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北京市制造业100%-设立或投资
焦化控股山西省太原市北京市制造业100%-设立或投资
开发公司北京市北京市商品流通业100%-设立或投资
上海能源江苏省沛县上海市采掘业62.43%-设立或投资
平朔集团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采掘业100%-设立或投资
黑龙江煤化工黑龙江省依兰县黑龙江省依兰县采掘业及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新疆煤电化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新疆自治区昌吉州吉木萨尔县制造业60%-设立或投资
哈密煤业新疆自治区哈密市新疆自治区哈密市制造业100%-设立或投资
陕西榆林陕西省榆林市陕西省榆林市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鄂尔多斯能源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煤化工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华晋山西省河津市山西省太原市采掘业51%-设立或投资
晋昶矿业山西省临汾市山西省临汾市采掘业51%-设立或投资
禹硕矿业山西省临汾市山西省临汾市采掘业63%-设立或投资
中煤远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煤化工75%-设立或投资
中煤财务北京市北京市金融业91%-设立或投资
乌审旗蒙大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废料处理业-70%设立或投资
西北能源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制造业100%-设立或投资
中煤化(天津)化工销售有限公司(“中煤化天津”)天津市天津市商品流通业100%-设立或投资
中国煤炭销售运输有限责任公司(“中煤运销”)上海市/河北省秦皇岛市/江苏省南京市/天津市北京市商品流通业10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山西中新唐山沟煤业有限责任公司(“唐山沟煤业”)山西省大同市山西省大同市采掘业80%-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大同中煤出口煤基地建设有限公司(“大同出口煤”)山西省大同市山西省大同市制造业19%4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伊化矿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采掘业51%-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蒙大新能源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煤化工100%-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蒙大矿业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采掘业66%-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鄂尔多斯市银河鸿泰煤电有限公司(“银河鸿泰”)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采掘业78.84%-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在子公司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无持有半数或以下表决权但仍控制被投资单位、以及持有半数以上表决权但不控制被投资单位的依据:

无对于纳入合并范围的重要的结构化主体,控制的依据:

无确定公司是代理人还是委托人的依据:

无其他说明:

(2). 重要的非全资子公司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少数股东持股 比例本年归属于少数股东的损益本年向少数股东宣告分派的股利年末少数股东权益余额
上海能源37.57%127,82575,4844,049,712
中煤华晋49.00%1,894,065220,50010,519,600
蒙大矿业34.00%1,034,195-2,727,615
伊化矿业49.00%422,156-2,865,331

子公司少数股东的持股比例不同于表决权比例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重要非全资子公司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1年12月31日余额2020年12月31日余额
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流动资产非流动资产资产合计流动负债非流动负债负债合计
上海能源2,776,71115,464,36118,241,0724,032,4013,287,6937,320,0942,139,98815,183,83817,323,8264,325,9782,269,2916,595,269
中煤华晋15,028,99314,681,31029,710,3034,362,4011,802,2476,164,64810,129,73015,190,43525,320,1654,130,0772,138,9136,268,990
蒙大矿业2,103,26813,697,41315,800,6812,722,2325,052,3887,774,6201,475,99013,790,02215,266,0123,350,1447,233,31710,583,461
伊化矿业1,658,70610,661,07912,319,7851,341,3595,139,2826,480,6411,270,87810,839,80112,110,6794,701,4452,602,9717,304,416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子公司名称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营业收入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营业收入净利润其他综合收益(亏损)综合收益总额经营活动现金流量净额
上海能源10,155,886376,235(2,615)373,6201,201,6407,654,121563,1152,561565,676622,338
中煤华晋14,741,6555,254,133(3,263)5,250,8705,771,65410,050,4843,983,8636,1393,990,0026,053,949
蒙大矿业7,676,7363,041,749(184)3,041,5654,787,0643,059,499309,359(5)309,3541,199,122
伊化矿业3,822,219861,543-861,5431,540,0522,419,762368,011(117)367,894658,383

其他说明:

(4). 使用企业集团资产和清偿企业集团债务的重大限制

□适用 √不适用

(5). 向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提供的财务支持或其他支持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在子公司的所有者权益份额发生变化且仍控制子公司的交易

□适用 √不适用

3、 在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中的权益

√适用 □不适用

(1). 重要的合营、联营企业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名称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2021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对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的会计处理方法
直接间接
合营企业-
禾草沟煤业陕西延安市陕西延安市煤炭生产及销售-50.00%权益法
旭阳能源河北邢台市河北邢台市煤化工45.00%-权益法
联营企业-
中天合创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炭、煤化工产品生产38.75%-权益法

(2). 重要合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发生额
禾草沟煤业禾草沟煤业
流动资产1,841,207177,120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1,503,51785,967
非流动资产4,318,8964,435,973
资产合计6,160,1034,613,093
流动负债978,583768,547
非流动负债760,394626,186
负债合计1,738,9771,394,733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4,421,1263,218,360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2,210,5631,609,180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2,209,8061,606,722
营业收入4,312,0141,970,211
财务费用(35,027)(28,015)
所得税费用(408,227)(128,066)
净利润2,202,766656,185
综合收益总额2,202,766656,185
本年度宣告发放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500,000500,000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发生额
旭阳能源旭阳能源
流动资产1,361,1152,444,809
其中:现金和现金等价物730,362752,487
非流动资产3,029,8252,763,323
资产合计4,390,9405,208,132
流动负债1,141,7021,946,309
非流动负债21,392526,037
负债合计1,163,0942,472,346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3,227,8462,735,786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1,452,5311,231,104
对合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1,504,7171,274,059
营业收入7,689,9775,052,216
财务费用(26,217)(6,499)
所得税费用(114,549)(85,014)
净利润750,762768,884
综合收益总额750,762768,884
本年度宣告发放的来自合营企业的股利72,842273,336

本集团以合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合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合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3). 重要联营企业的主要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发生额
中天合创中天合创
流动资产3,532,0543,720,923
非流动资产51,331,30353,124,173
资产合计54,863,35756,845,096
流动负债8,577,1768,315,428
非流动负债22,216,11728,422,411
负债合计30,793,29336,737,839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24,070,06420,107,257
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净资产份额9,327,1507,791,563
对联营企业权益投资的账面价值9,327,3407,791,753
营业收入16,958,84011,707,459
财务费用(1,293,882)(1,406,929)
所得税费用(732,466)(86,383)
净利润4,097,637551,307
综合收益总额4,097,637551,307
本年度宣告发放的来自联营企业的股利86,069283,833

本公司以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为基础,按持股比例计算享有的份额。联营企业财务报表中的金额考虑了取得投资时联营企业可辨认资产和负债的公允价值调整以及统一会计政策的影响。

(4). 不重要的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的汇总财务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12月31日/ 2020年度发生额
合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333,890329,788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损失)(7,967)485
--综合收益(亏损)总额(7,967)485
联营企业:
投资账面价值合计13,311,47112,861,830
下列各项按持股比例计算的合计数
--净利润554,092421,592
--其他综合收益-308
--综合收益总额554,092421,900

(5).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向本公司转移资金的能力存在重大限制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发生的超额亏损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对平安化肥、天津炭金和大同中新累计未确认损失人民币25,928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21,169千元),相关长期股权投资均已经减记至零。

(7). 与合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未确认承诺

□适用 √不适用

(8). 与合营企业或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或有负债

□适用 √不适用

4、 重要的共同经营

□适用 √不适用

5、 在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的权益

未纳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的结构化主体的相关说明:

□适用 √不适用

6、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 与金融工具相关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流动资产-贷款、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其他流动负债-吸收存款、其他流动负债-借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吸收存款、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等,本年末,本集团持有的金融工具如下,详细情况说明见附注七。

本集团的经营活动会面临各种金融风险:市场风险(主要为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和价格风险)、信用风险和流动性风险。本集团整体的风险管理计划针对金融市场的不可预见性,力求减少对本集团财务业绩的潜在不利影响。与这些金融工具有关的风险,以及本集团为降低这些风险所采取的风险管理政策如下所述。本集团管理层对这些风险敞口进行管理和监控以确保将上述风险控制在限定的范围之内。

1、 金融工具分类

(1). 金融资产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应收款项融资5,926,4953,520,823
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417,8342,276,738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72,924,64135,994,349
应收账款7,545,9127,222,201
其他应收款3,119,8903,062,266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1,969,7611,055,622
长期应收款-其他-11,787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1,915,1424,322,673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4,4354,435
合计95,824,11057,470,894

(2). 金融负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以摊余成本计量
短期借款581,5471,408,547
应付票据2,990,8824,522,036
应付账款24,207,90220,675,351
其他应付款4,937,2565,385,735
其他流动负债-吸收存款18,539,0717,852,633
其他流动负债-借款-260,000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3,03015,793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54,85874,858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71,966,07466,392,106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24,237,16127,011,323
长期应付款3,058,9353,542,940
其他非流动负债-吸收存款41,18316,000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419,985419,985
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102,000
合计151,037,884137,679,307

本集团采用敏感性分析技术分析风险变量的合理、可能变化对当期损益或股东权益可能产生的影响。由于任何风险变量很少孤立地发生变化,而变量之间存在的相关性对某一风险变量的变化的最终影响金额将产生重大作用,因此下述内容是在假设每一变量的变化是在独立的情况下进行的。

2、 风险管理目标和政策

2.1市场风险

2.1.1

外汇风险

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位于中国境内,主要业务以人民币结算。但本集团已确认的外币资产和负债及未来的外币交易(外币资产和负债及外币交易的计价货币主要为美元)存在外汇风险。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负责监控集团外币交易和外币资产及负债的规模,以最大程度降低面临的外汇风险,为此,本集团可能会以签署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的方式来达到规避外汇风险的目的。于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未签署任何远期外汇合约或货币互换合约。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持有的外币金融资产和外币金融负债折算成人民币的金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美元项目日元项目其他货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13,8574,4692,900221,226
应收账款114,130--114,130
其他应收款-391-391
合计327,9874,8602,900335,747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110,263--110,263
其他应付款-1361137
合计110,2631361110,400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
美元项目日元项目其他货币项目合计
外币金融资产
货币资金207,5455,7044,890218,139
应收账款1,173--1,173
其他应收款-4,5511,2725,823
合计208,71810,2556,162225,135
外币金融负债
应付账款51--51
其他应付款-52,2452,250
合计5152,2452,301

于2021年12月31日,对于本集团各类美元金融资产和美元金融负债,如果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贬值10%,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则本集团将减少或增加净利润约人民币16,329千元(2020年:人民币15,650千元)。

2.1.2

利率风险

本集团的利率风险主要产生于长期银行借款、应付债券等长期带息债务。浮动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现金流量利率风险,固定利率的金融负债使本集团面临公允价值利率风险。

本集团根据当时的市场环境来决定固定利率及浮动利率合同的相对比例。于2021年12月31日,本集团浮动利率的长期带息债务主要为以人民币计价的浮动利率借款合同,金额为人民币67,335,074千元(2020年12月31日:人民币62,876,406千元)(附注七、44及46)。

本集团总部财务部门持续监控集团利率水平。利率上升会增加新增带息债务的成本以及本集团尚未付清的以浮动利率计息的带息债务的利息支出,并对本集团的财务业绩产生重大的不利影响,管理层会依据最新的市场状况及时做出调整。于2021年度及2020年度本集团并无利率互换安排。

于2021年12月31日,如果以浮动利率计算的借款利率上升/下降50个基点(2020年12月31日:50个基点),而其他因素保持不变,在考虑借款费用资本化的影响后,本集团的净利润会减少/增加约人民币228,253千元(2020年12月31日:约人民币219,385千元)。

2.1.3

其他价格风险

本集团的价格风险主要产生于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包括上市权益工具投资和非上市权益工具投资。

2.2信用风险

本集团信用风险主要产生于银行存款、应收款项融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其他流动资产-贷款、长期应收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和本集团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借款担保(附注十五、2(1)(ii))。

本集团的银行存款主要存放于国有银行和其他大中型上市银行,其信用评级较高,本集团认为其不存在重大的信用风险,不会产生因对方单位违约而导致的任何重大损失。

对于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应收款项融资,本集团设定相关政策以控制信用风险敞口。本集团基于对客户的财务状况、从第三方获取担保的可能性、信用记录及其他因素诸如目前市场状况等评估客户的信用资质并设置相应信用期,并执行其他监控程序以确保采取必要的措施回收逾期债务。

本集团会定期对客户、债务人的信用记录进行监控,对于信用记录不良的客户、债务人,本集团会采用书面催款、缩短信用期或取消信用期等方式,以确保本集团的整体信用风险在可控的范围内。

本集团的贷款主要是对控股母公司中煤集团及其下属非上市公司的贷款,没有重大信用风险。

此外,本集团于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审核金融资产的回收情况,以确保对相关金融资产计提了充分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

对于向其他企业提供的借款担保,本集团通过对相关企业的经营及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监管以控制信用风险。

本集团的风险敞口分布在多个合同方和多个客户,因此本集团没有重大的信用集中风险。

下表详细说明了本集团金融资产和其他项目的信用风险敞口:

账面余额 账面余额合计附注 2021年12月31日 2021年12月31日人民币千元 人民币千元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货币资金 七、1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72,924,641 72,924,641

应收账款(注1) 七、5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减值矩阵) 8,069,377(单项计提) 30,022 8,099,399

其他应收款 七、8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3,117,242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64,870(未发生信用减值)(已发生信用减值) 328,175 3,510,287

其他流动资产-贷款 七、13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2,000,000 2,000,000

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 七、31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1,953,968 1,953,968

其他非流动资产-委托贷款 七、31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4,439 4,439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应收款项融资 七、6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5,926,495 5,926,495

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其他合同资产(注1) 七、10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1,677,925 1,677,925(未发生信用减值)

长期应收款-融资租赁款 七、16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369,680 369,680(未发生信用减值)

财务担保合同(注2) 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19,935,758 19,935,758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注1: 对于应收账款及合同资产,本集团采用的简化方法来计量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的损

失金额。

注2: 对于财务担保合同,总账面金额为本集团根据各自合同担保的最大金额。本集团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详见附注七、5及8。

2.3流动性风险

本集团内各子公司负责其自身的现金流量预测。总部财务部门在汇总各子公司现金流量预测的基础上,在集团层面持续监控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以确保维持充裕的现金储备和可供随时变现的有价证券;同时持续监控是否符合借款协议的规定,从主要金融机构获得提供足够备用资金的承诺,以满足短期和长期的资金需求。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各项金融负债和租赁负债以未折现的合同现金流量按到期日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594,547---594,547
应付票据2,990,882---2,990,882
应付账款24,207,902---24,207,902
其他应付款4,937,256---4,937,256
吸收存款18,539,07141,183--18,580,254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3,030---3,030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57,464---57,464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14,636,72533,004,48422,860,1989,971,73980,473,146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11,146,5501,777,15313,449,900518,00026,891,603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19,94919,949446,542-486,440
长期应付款-437,972769,9684,257,5945,465,534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74,32598,171215,750199,671587,917
财务担保合同19,935,758---19,935,758
合计97,143,45935,378,91237,742,35814,947,004185,211,733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0年12月31日(已重述)
一年以内一到二年二到五年五年以上合计
金融负债
短期借款1,432,356---1,432,356
应付票据4,522,036---4,522,036
应付账款20,675,351---20,675,351
其他应付款5,385,735---5,385,735
吸收存款7,852,63316,000--7,868,633
其他流动负债-借款263,385---263,385
其他流动负债-其他15,793---15,793
一年内到期的股东借款77,704---77,704
长期借款(含一年内到期)17,972,15415,412,72233,477,8626,597,73273,460,470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7,048,18311,023,55011,667,353536,50030,275,586
其他非流动负债-借款-21,22462,23222,264105,720
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19,94919,949466,491-506,389
长期应付款-275,456759,8734,454,7105,490,039
租赁负债(含一年内到期)37,207109,016161,896299,124607,243
财务担保合同20,395,597---20,395,597
合计85,698,08326,877,91746,595,70711,910,330171,082,037

十一、 公允价值的披露

1、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的年末公允价值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合计
一、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
(一)应收款项融资-5,926,495-5,926,495
(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22,288-2,395,5462,417,834
持续以公允价值计量的资产总额22,2885,926,4952,395,5468,344,329

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的是上市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公允价值根据公开交易市场最后一个交易日收盘价格确定。

2、 持续第一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市价的确定依据

□适用 √不适用

3、 持续第二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应收款项融资5,926,495现金流量折现法折现率

4、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金额
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257,031
本年新增50,530
本年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87,985
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395,546

5、 持续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采用的估值技术和重要参数的定性及定量信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 的公允价值估值技术输入值
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对非 上市公司权益工具投资2,395,546市场法/收益法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率/同行业可比上市企业的市盈率或市净率

6、 持续的第三层次公允价值计量项目,年初与年末账面价值间的调节信息及不可观察参数敏感

性分析

□适用 √不适用

7、 持续的公允价值计量项目,本年内发生各层级之间转换的,转换的原因及确定转换时点的政策

□适用 √不适用

8、 本年内发生的估值技术变更及变更原因

□适用 √不适用

9、 不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主要包括:货币资金、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其他流动资产-贷款、其他非流动资产-贷款及委托贷款、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吸收存款、长期借款、应付债券、长期应付款及其他非流动负债-委托贷款及借款等。

除下述金融负债以外,其他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差异很小。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公允价值账面价值公允价值
长期借款60,442,68560,510,54450,994,61051,143,788
应付债券(含一年内到期)24,237,16125,256,45627,011,32327,858,680
合计84,679,84685,767,00078,005,93379,002,468

存在活跃市场的应付债券,以活跃市场中的报价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一层次。长期借款,以合同规定的未来现金流量按照市场上具有可比信用等级并在相同条件下提供几乎相同现金流量的利率进行折现后的现值确定其公允价值,属于第二层次。

10、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资本管理

本集团的资金管理目标是保障本集团能持续经营,从而为股东提供回报,同时维持最佳的资本结构以降低资本成本。

与业内其他公司一样,本集团利用资本负债率监控其资本情况。此比率按照负债净额除以总资本计算得出。负债净额为借款总额包括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流动和非流动借款(包含应付债券和吸收存款)减去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总资本为合并资产负债表所列示的股东权益与负债净额的合计。

于2021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的资本负债比率列示如下﹕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资本负债比率37%41%

十三、 关联方及关联交易

1、 本公司的母公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母公司名称注册地业务性质注册资本母公司对本公司的持股比例(%)母公司对本公司的表决权比例(%)
中煤集团北京市煤炭生产及贸易、煤化工、煤层气开发坑口发电、煤矿建设、煤机制造及相关工程技术服务1,998,06757.3657.36

本企业的母公司情况的说明无本集团最终控制方是国资委。其他说明:

2、 本公司的子公司情况

本企业子公司的情况详见附注

√适用 □不适用

子公司的基本情况及相关信息见附注九、1。

3、 本集团合营企业和联营企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与本集团发生关联方交易的合营和联营企业的情况如下:

√适用 □不适用

主要经营地注册地业务性质2021年12月31日 持股比例
合营企业-直接间接
大同中新山西省大同市山西省大同市煤炭生产及销售5.00%37.00%
旭阳能源河北省邢台市河北省邢台市焦炭制造及销售45.00%-
禾草沟煤业陕西省延安市陕西省延安市煤炭生产及销售-50.00%
中煤科创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矿机械制造50.00%-
新疆五彩湾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电力电量生产、电力销售50%-
联营企业-
京唐港公司河北省唐山市河北省唐山市为船舶提供码头设施;港口货物装卸、仓储服务21.00%-
平朔煤矸石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33.00%-
平朔路达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铁路运输37.50%-
中天合创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煤炭、煤化工38.75%-
中电神头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火力发电、热力生产和供应20.00%-
西煤机陕西省西安市陕西省西安市煤矿机械制造37.16%-
鄂州发电(注1)湖北省鄂州市湖北省鄂州市电力生产和供应10.00%-
中信码头江苏省江阴市江苏省江阴市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服务;货物装卸;仓储服务30.00%-
延长榆能(注1)陕西省榆林市陕西省榆林市煤化工15.83%-
乌审旗矿山(注1)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图克镇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矿山救援、矿山安全培训与技术服务8.64%-
天津炭金天津市天津市煤制品贸易40.00%-
平安化肥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化肥生产与销售29.71%-
舟山煤电浙江省舟山市浙江省舟山市煤炭采购与销售;电力项目开发方服务27.00%-
丰沛铁路(注1)江苏省徐州市江苏省徐州市铁路货物运输服务7.25%-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注1)内蒙古鄂尔多斯市内蒙古鄂尔多斯市铁路运输、铁路建设、运输设施、铁路技术咨询与服务4.71%-
平朔发展山西省朔州市山西省朔州市高新技术产业、节能环保、资源综合利用等28.46%-
华晋焦煤山西省吕梁市山西省吕梁市煤炭开采,电力业务,售电业务49.00%-
大同路达(注1)山西省大同市山西省大同市地方铁路及地方专用线路货物运输,机车及铁路运输设备租赁13.40%-
中煤华能天津市天津市货物装卸、仓储24.50%-

√适用 □不适用

注1: 本集团有权向该等被投资单位委派董事,因此对被投资单位具有重大影响。

4、 其他关联方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关联方名称其他关联方与本公司关系
中煤资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大屯煤电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国煤炭资产管理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管理”)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黑龙江煤炭化工(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北京中煤机械装备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新集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集团山西华昱能源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晋中能源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国投哈密发电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新疆伊犁犁能煤炭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中煤能源香港有限公司与本公司同受母公司控制
山西焦化股份有限公司(“山西焦化”)重要子公司的主要股东
大同煤矿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大同煤矿”)及其子公司子公司的主要股东
朔州煤矸石联营企业之子公司

5、 关联交易情况

(1).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注(3)5,972,3703,398,540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材料、机器设备等注(1)3,572,9283,288,544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注(2)3,178,5813,087,658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接受社会服务等注(1)49,149146,382
中煤集团商标使用权注(4)1元1元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采购煤炭注(6)16,044-
中天合创采购煤炭市场价格(注7)3,949,2552,189,519
平朔发展采购煤炭注(1)-459
平朔路达接受铁路代管服务市场价格506,995431,545
平朔发展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1,901,2701,693,022
中天合创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45,431151,989
西煤机采购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22,6753,982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运输费市场价格1,649,9212,196,939
京唐港公司接受劳务市场价格367,443138,117
中信码头接受劳务市场价格9,55014,993
平朔发展接受建设及技术服务市场价格244,912156,229

销售商品、提供劳务: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交易内容关联交易定价政策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材料、机器设备等注(1)3,469,5581,602,211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煤炭出口服务注(1)2,8794,371
山西焦化及其子公司销售煤炭注(6)854,438541,329
大同煤矿及其子公司销售煤炭市场价格53,60556,082
鄂州发电销售煤炭市场价格1,721,5271,000,733
中电神头销售煤炭市场价格1,327,481608,800
平朔煤矸石销售煤炭市场价格546,199325,377
中天合创销售煤炭市场价格(注7)58,140232,851
中天合创销售机器设备市场价格383,833317,524
华晋焦煤销售机器设备市场价格22,86954,067
西煤机销售机器设备市场价格9,34515,628
平朔发展销售机器设备市场价格5,9521,402
中天合创销售材料及零配件市场价格73,074103,074
中天合创提供劳务市场价格7,06610,152
平朔发展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169,170170,421
中天合创提供生产材料和辅助服务市场价格20,24350,699
平朔发展租赁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入市场价格1,797678

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购销商品、接受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说明

下述注(1)至注(7)以及注(8)、注(9)中的框架协议经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0年第二次会议及2019年股东大会决议通过,并同意《关于确定公司2021-2023年度持续性关联交易豁免上限的议案》,包括:同意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房屋租赁框架协议》、《土地使用权租赁框架协议》,公司控股子公司中煤财务公司与中煤集团签署《金融服务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

适当修改,同意公司与山西焦煤集团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该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同意公司与中天合创公司续签《煤炭等相关产品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股东周年大会会议资料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并对协议内容进行适当修改。本公司聘请了招商证券(香港)有限公司作为独立财务顾问,就下述框架下的关联交易条款是否公平合理、是否符合独立股东利益出具了独立性意见。

2021年10月27日,本公司召开2021年度第五届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2023年部分持续性关联交易年度上限的议案》,议案中涉及的与中煤集团续签《煤炭供应框架协议》、《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及《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中煤财务公司与中煤集团续签《金融服务框架协议》以及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协议项下相关交易2021-2023年每年的上限金额。

注(1)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续订了《综合原料和服务互供框架协议》,有效期

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据此协议,1)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须向本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原材料、辅助材料、运输装卸服务、电力及热能供应、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及其他;及(ii)社会及支持服务,包括员工培训、医疗服务及紧急救援、通讯、物业管理服务及其他;2)本集团及附属公司须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供应(i)生产原料及配套服务,包括煤炭、煤矿装备、原材料、辅助材料、电力及热能供应、运输装卸服务、设备维修和租赁、劳务承包及其他;及(ii)独家煤炭出口相关配套服务,包括组织产品供应、进行配煤、协调物流及运输、提供港口相关服务、安排检验及质量认证以及提供有关产品交付服务。

上述原料和配套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

? 大宗设备和原材料原则上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如无涉及招标程序,则须执行相关市场价;? 如无可比较市场价,采用协议价,协议价指按照“合理成本+合理利润”方式确定的价格。

注(2)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了《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向本集团提供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并承揽本集团分包的工程。

定价原则:工程设计、建设及总承包服务原则上应通过招投标方式确定服务供货商及价格,

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和规则厘定确定服务供货商及价格。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不包括本集团)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的步骤及/或计量方法以及本集团制订的招标书的具体要求投标。

注(3)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煤集团签订了《煤炭供应框架协议》,有效期自2021年1

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集团将促使中煤集团保留矿区生产的所有煤炭产品将独家供应予本公司,并已承诺不会向任何第三方销售任何该等煤炭产品。

定价原则:

? 长期协议煤炭价格根据环渤海动力煤价格指数及中国煤炭运销协会中国煤炭价格指数厘

定,并根据指数的变化情况每月进行调整;? 煤炭现货价格按照市场价格厘定并进行即期调整。

注(4) 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于2006年9月5日签订了一项《商标使用许可框架协议》。中煤集团

同意以每年人民币1元的对价许可本公司使用其未投入本公司的部分注册商标。该协议有

效期为10年,自2006年8月22日生效。

该协议到期后,本公司与中煤集团于2016年8月23日进行了续签,将协议有效期延至

2026年8月22日。

注(5)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与中煤集团订立了一项《金融服务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根据该协议,中煤

财务同意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提供存贷款和融资租赁及其他金融服务,2021年至2023

年年供贷款与融资租赁服务总额上限分别为人民币850,000万元、人民币900,000万元和

人民币900,000万元。

定价原则:

? 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在中煤财务的存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存款

提供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支付的存款利率不高于

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种类存款规定的利率上限,且不高于中煤财务吸收其他客户同种类存款

所确定的利率及不高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提供同种类存款服务所确定

的利率(以较低者为准);

? 中煤财务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贷款利率由双方经参考中国一般商业银行就类似

贷款收取的利率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向中煤财务支付的

贷款利率应不低于中国人民银行就该类型贷款规定的利率下限,且应不低于中煤财务向其

他客户发放同种类贷款所确定的利率及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提供

同种类贷款服务所确定的利率(以较高者为准);

? 中煤财务就提供其他金融服务向中煤集团及附属公司收取的费用,由中煤财务根据中国

人民银行、中国银监会等规定的费率厘定。如无规定费率,服务费用由双方经参考一般商

业银行就同类金融服务收取的费用公平协商厘定,但在任何情况下,收费标准应不低于一般商业银行就同类业务采取的费用标准。

注(6)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山西焦化签订了一项《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

有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2021年4月24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上述协议项下2021-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调整至人民币280,000万元。

上述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须按下列顺序确定价格:

? 煤炭供应须按照相关市场价格定价;? 煤矿基建工程和煤矿装备采购须采用招投标程序定价。

注(7) 2020年4月28日,本公司与中天合创签订《煤炭等相关产品及服务供应框架协议》,有

效期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止,届满后可续期。2021年4月24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公司拟对上述协议项下2021-2023年度部分日常关联交易年度上限金额调整至人民币360,000万元。

该协议的主要条款如下:

? 煤炭价格需根据有关市场价格厘定; ? 本公司向中天合创提供的煤矿装备的价格应通过招投标程序,并依照适用法律、法规及

规则厘定;? 除煤炭及煤矿装备以外其他产品及服务的价格应按市场价格厘定。

(2). 关联受托管理/承包及委托管理/出包情况

本公司受托管理/承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托管/承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委托管理/出包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关联管理/出包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关联租赁情况

本集团作为出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承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收入上年确认的租赁收入
平朔路达铁路209,139152,588

本集团作为承租方: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出租方名称租赁资产种类本年确认的租赁费上年确认的租赁费
中煤集团之子公司房屋(注8,注9)12,0108,026
中煤集团房屋(注8,注9)47,30055,876

关联租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注(8) 2014年本公司和中煤集团签订了《房屋租赁框架协议》,有效期至2024年12月,2015

年至2017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0,500万元,2018年至2020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为人民币12,000万元,2021年至2023年的年租金总额上限预计为人民币28,000万元。

注(9) 租赁费披露的是对中煤集团及其下属子公司适用短期租赁豁免政策直接计入损益的费用。

(4). 关联担保情况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延长榆能人民币1,669,758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延长榆能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2013年04月28日2025年04月28日正在履行
2018年12月19日2035年12月18日正在履行
中天合创人民币5,745,947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中天合创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2016年05月25日满足担保协议约定的条件正在履行
禾草沟煤业人民币88,750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禾草沟煤业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2018年02月26日2025年02月02日正在履行

于2015年10月27日,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本公司按照持股比例为中天合创的银团贷款提供本金额为人民币170.5亿元及应计利息和其他费用等的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已提供人民币57.46亿元的担保。于2015年10月27日,本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决议,批准陕西榆林按照持股比例为禾草沟煤业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21年12月31日,陕西榆林已提供人民币0.89亿元的担保。

(5). 关联方资金拆借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增加10,711,621-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减少-1,075,057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吸收存款利息费用151,40772,782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1,229,5002,554,000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收回贷款2,742,4031,443,821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提供贷款利息收入245,908242,125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委托贷款代理费收入8381,486
中煤集团接受委托贷款-419,985
中煤集团委托贷款利息费用19,52313,638
朔州煤矸石收回关联方委托贷款-1,275,000
朔州煤矸石委托贷款利息收入-31,073
朔州煤矸石关联方借款利息收入30,100-
中天合创提供关联方委托贷款-4,439
中天合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268

(6).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关键管理人员报酬6,5126,777

注: 上述关键管理人员报酬包括已离职延期兑付的薪酬。

(7). 关联方资产转让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转让方名称受让方名称转让标的转让价款
中煤集团平朔集团平朔工业100%股权1,408,863
本公司中煤集团新疆能源有限公司(“新疆能源公司”)房产等资产65,725
中煤机械中煤北京煤机北京昌荣100%股权4,320

(8). 其他关联交易

□适用 √不适用

6、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1). 应收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
应收账款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770,205(73,821)637,850(62,931)
中电神头192,176(192)79,885(80)
大同煤矿及其子公司173,621(174)175,016(175)
中天合创93,136(43)42,599(38)
平朔发展83,208-41,308(102)
平朔煤矸石48,080(48)49,400(49)
西煤机40,506(141)32,863(38)
华晋焦煤35,836-15,543-
延安科技1,308(1)3,834-
禾草沟煤业--99(1)
小计1,438,076(74,420)1,078,397(63,414)
其他应收款 -应收利息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5,877-8,286-
朔州煤矸石218,264(203)188,164-
中天合创6-6-
-应收股利西煤机74,683-74,683-
鄂州发电60,000---
大同中新8,926(8,926)8,926(6,249)
中信码头7,592-7,592-
旭阳能源--569,286-
中天合创--283,833-
禾草沟煤业--100,000-
平朔煤矸石--24,820-
-其他应收款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158,895(156)122,309(1,423)
朔州煤矸石625,000(625)625,000-
平朔路达12,027---
天津炭金7,843(7,843)7,843(7,843)
西煤机2,492-2,752-
中天合创1,634(2)8,196(4)
延安科技400---
舟山煤电22-100-
平安化肥1,739(1,739)1,739(1,739)
旭阳能源--30-
小计1,185,400(19,494)2,033,565(17,258)
预付款项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38,373-28,032-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202,415-73,059-
天津炭金898(898)898(898)
中天合创--3,331-
小计241,686(898)105,320(898)
合同资产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259,269(208)78,030(64)
中天合创83,670(36)122,369(34)
西煤机16,460(186)--
华晋焦煤3,317-8,406-
小计362,716(430)208,805(98)
其他流动资产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2,097,321(30,239)1,125,879(13,378)
长期应收款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163,666-71,026-
其他非流动资产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2,050,968(38,826)4,494,871(75,198)
中天合创4,439(4)4,439(4)

(2). 应付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名称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2020年12月31日账面价值
应付账款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3,322,9483,309,928
中天合创146,044189,264
西煤机67,52528,141
京唐港公司5,72622,381
小计3,542,2433,549,714
其他应付款-应付利息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25,41420,762
-应付股利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84,54090,368
-其他应付款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419,704507,370
中煤新集1,5432,282
旭阳能源11-
中煤科创3,911-
小计534,741620,782
合同负债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143,30689,596
鄂州发电98,766-
中天合创11,36814,273
小计253,440103,869
其他流动负债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18,539,0717,852,633
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461,168435,985

7、 关联方承诺

√适用 □不适用

(1)接受劳务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3,862,6415,118,166

(2)采购商品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226,093178,717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四、 股份支付

1、 股份支付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4、 股份支付的修改、终止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五、 承诺及或有事项

1、 重要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对外重要承诺、性质、金额

(1)资本性支出承诺事项

以下为本集团于资产负债表日,已签约而尚不必在资产负债表上列示的资本性支出承诺: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房屋、机器设备4,656,7205,561,655
探矿权235,000235,000
专有技术31,686-
合计4,923,4065,796,655

(2)对外投资承诺事项

(i) 根据2006年7月15日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与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及其他2家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中天合创。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公司作为持股38.75%的股东,已对中天合创投资人民币67.87亿元,以后年度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4.81亿元。

(ii) 根据2014年10月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陕西榆林与陕西煤业化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榆林能源集团煤炭运销有限公司以及其他6家公司约定共同出资设立陕西靖神。截至2021

年12月31日,陕西榆林作为持股4%的股东,已对陕西靖神投资人民币2.15亿元,以后年度承诺投资额为人民币0.33亿元。

(iii) 根据2021年6月签订的协议,本公司之子公司平朔集团拟投资人民币 10 亿元作为有限合伙人认购朔州市华朔金石能源产业转型母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企业”)的基金份额。截至2021年12月31日,平朔集团作为有限合伙人已认缴出资人民币2亿元,并承诺在合伙企业的投资期内缴付其全部认缴出资额。

(3)关联方承诺

请参见附注十三、7。

2、 或有事项

(1). 资产负债表日存在的重要或有事项

√适用 □不适用

(i) 未决诉讼

本公司在2009年以市场化收购并实施增资扩股方式收购子公司伊化矿业、蒙大矿业, 2010年至2011年以市场化收购方式收购子公司银河鸿泰。

2021年,乌审旗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乌审旗国资公司”)起诉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分别主张2008年12月25日与伊化矿业签订的《母杜柴登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2008年12月25日与蒙大矿业签订的《纳林河矿区二号井田探矿权转让合同》以及2007年7月26日与银河鸿泰签订的《探矿权转让合同书》的价格条款无效,以伊化矿业、蒙大矿业、银河鸿泰从乌审旗国资公司取得探矿权违反了内蒙古自治区关于优质动力煤最低转让价格的规定为由,请求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补交探矿权转让差价款。

2022年1月中旬,鄂尔多斯市中级人民法院分别对三起案件作出一审判决,判决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分别支付探矿权转让价款差额人民币14.54亿元、人民币22.24亿元和人民币16.23亿元。就相关案件的一审判决结果,伊化矿业、蒙大矿业和银河鸿泰已向内蒙古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截止目前二审尚未开庭审理。本集团将持续跟进相关诉讼的最新发展以评估相关可能存在的影响。

(ii)对外担保

本集团向关联方提供担保的情况见附注十三、5(4),其他对外担保情况如下:

被担保方担保金额担保起始日担保到期日担保是否已经 履行完毕
陕西靖神人民币316,000千元的借款本金、利息以及陕西靖神应向银行支付的与借款有关的款项2018年 07月26日2045年 07月25日正在履行

(2). 公司没有需要披露的重要或有事项,也应予以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六、 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 重要的非调整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利润分配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拟分配的利润或股利3,984,572
经审议批准宣告发放的利润或股利-

3、 销售退回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根据本公司第四届董事会2021年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同意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运销收购本公司之母公司中煤集团持有的中煤京闽(福建)工贸有限公司(“京闽工贸”)56%股权,收购价格以经评估的评估值为基准确定,为人民币13,567.75万元。

2022年1月中煤运销同中煤集团完成股权转让事宜,此关联交易构成2022年度的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

十七、 其他重要事项

1、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 追溯重述法

□适用 √不适用

(2). 未来适用法

□适用 √不适用

2、 债务重组

□适用 √不适用

3、 资产置换

(1).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资产置换

□适用 √不适用

4、 年金计划

□适用 √不适用

5、 终止经营

□适用 √不适用

6、 分部信息

(1). 报告分部的确定依据与会计政策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以内部组织结构、管理要求、内部报告制度为依据确定经营分部,以经营分部为基础确定报告分部并披露分部信息。

经营分部是指本集团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组成部分:(1)该组成部分能够在日常活动中产生收入、发生费用;(2)本集团管理层能够定期评价该组成部分的经营成果,以决定向其配置资源、评价其业绩;(3)本集团能够取得该组成部分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会计信息。两个或多个经营分部具有相似的经济特征,并且满足一定条件的,则可合并为一个经营分部。

(1) 基本信息:

总裁办公会为本集团的主要经营决策者,负责审阅本集团的内部报告以评估业绩和配置资源。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是提供各种产品和服务的企业或企业组,主要经营决策者据此决定分部间的资源配置和业绩评估。本集团根据不同产品和服务的性质、生产流程以及经营环境对该等分部进行管理。除了少数从事多种经营的实体外,大多数企业都仅从事单一业务。该等企业的财务信息已经分解为不同的分部信息呈列,以供主要经营决策者审阅。

本集团的报告分部主要包括: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及金融分部:

(i) 煤炭—煤炭的生产和销售;

(ii) 煤化工—煤化工产品的生产和销售;

(iii) 煤矿装备—煤矿机械装备的生产和销售;

(iv) 金融分部—为本集团及中煤集团下属企业提供存款、贷款、票据承兑与贴现及其他金融服务。

除了以上报告分部,本集团其他分部主要包括火力发电、铝加工、设备及配件进口、招投标服务和铁路运输等业务。

本集团主要经营决策者依据税前利润等评价分部经营业绩。本集团按照对独立第三方的销售或转移价格,即现行市场价格,确定分部间销售和转移商品之价格。分部信息以人民币计量,同主要经营决策者所用的报告币种一致。

分部资产及分部负债,是指经营分部日常活动中归属于该经营分部的资产和负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递延所得税负债、应交税费、预缴税费及总部资产及负债

(2). 报告分部的财务信息

2021年度及2021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金融分部其他分部经营分部小计非经营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业绩
分部收入202,193,42221,669,88610,372,6231,691,0368,370,072244,297,039-(13,169,737)231,127,302
对外交易收入192,409,15321,305,2518,876,7741,307,4967,228,628231,127,302--231,127,302
分部间交易收入9,784,269364,6351,495,849383,5401,141,44413,169,737-(13,169,737)-
主营业务成本(165,426,615)(18,995,518)(8,135,599)(596,497)(7,726,968)(200,881,197)-12,961,955(187,919,242)
利息收入305,65144,23826,280-20,013396,1821,002,513(1,284,096)114,599
利息费用(1,919,545)(819,999)(75,007)-(218,557)(3,033,108)(2,424,438)1,363,855(4,093,691)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1,436,7352,116,060(85,585)--3,467,21074,873-3,542,083
资产减值损失(2,593,811)(86,886)(41,251)-(1,234,628)(3,956,576)--(3,956,576)
信用减值(损失)利得(20,852)(3,763)(14,841)32,823660(5,973)574(12,417)(17,816)
折旧费和摊销费(ii)(6,817,029)(2,835,474)(454,549)(1,585)(613,413)(10,722,050)(18,156)-(10,740,206)
利润(亏损)总额24,070,6362,891,082488,9031,100,412(1,240,325)27,310,708(1,612,254)(121,271)25,577,183
所得税费用(5,675,159)(113,552)(61,242)(274,033)(8,526)(6,132,512)(460,920)18,526(6,574,906)
净利润(亏损)18,395,4772,777,530427,661826,379(1,248,851)21,178,196(2,073,174)(102,745)19,002,277
分部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额164,305,00158,472,85419,243,82575,667,25011,555,422329,244,35213,742,858(21,248,713)321,738,497
负债总额70,067,40120,835,9539,031,69570,933,9935,626,893176,495,93568,508,960(65,669,166)179,335,729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8,666,86913,481,969577,033-134,09722,859,9683,827,256-26,687,224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7,455,8884,017,011198,53212642,84811,714,405(383,978)-11,330,427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融资租赁款(ii)折旧费和摊销费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2020年度及2020年12月31日分部信息(已重述)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煤炭分部煤化工分部煤矿装备分部金融分部其他分部经营分部小计非经营分部分部间抵销合计
分部业绩
分部收入113,896,84817,054,0438,944,9201,241,8947,020,116148,157,821-(7,193,140)140,964,681
对外交易收入109,699,71716,728,2227,758,934838,1475,939,661140,964,681--140,964,681
分部间交易收入4,197,131325,8211,185,986403,7471,080,4557,193,140-(7,193,140)-
主营业务成本(94,677,394)(14,345,190)(7,245,774)(387,867)(5,850,560)(122,506,785)-6,879,957(115,626,828)
利息收入319,12938,71420,283-14,278392,4041,280,717(1,518,956)154,165
利息费用(2,177,299)(1,037,924)(94,170)-(284,864)(3,594,257)(2,883,570)1,810,956(4,666,871)
对联营和合营企业的投资收益(损失)608,623564,20620,028-1,6601,194,517113,721-1,308,238
资产减值损失(24,197)-(27,391)-(4,596)(56,184)--(56,184)
信用减值利得(损失)1,80746,473(30,208)15,075(8,461)24,686112(21,602)3,196
折旧费和摊销费(ii)(6,211,865)(2,645,550)(460,992)(1,412)(608,580)(9,928,399)(19,287)-(9,947,686)
利润(亏损)总额10,975,2101,477,345398,765849,291405,70814,106,319(1,818,531)39,64512,327,433
所得税费用(2,536,676)(115,310)(32,965)(216,805)9,481(2,892,275)(505,590)(897)(3,398,762)
净利润(亏损)8,438,5341,362,035365,800632,486415,18911,214,044(2,324,119)38,7468,928,671
分部资产及负债
资产总额154,542,00848,432,89717,525,32740,299,02512,821,015273,620,27237,774,867(28,450,614)282,944,525
负债总额67,998,69523,106,9586,659,65335,949,0465,918,605139,632,95768,169,203(49,853,148)157,949,012
其中:
对联营企业和合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7,521,29611,493,490914,596-128,65920,058,0413,806,111-23,864,152
长期股权投资以外的其他非流动资产增加额(i)4,367,8955,948,154271,4591,55821,65810,610,72435,346-10,646,070

(i)非流动资产不包括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融资租赁款(ii)折旧费和摊销费不包括资本化部分

(3). 本集团在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对外交易收入总额,以及本集团位于国内及其他国家和地区的除金融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资产之外的非流动资产总额列示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对外交易收入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已重述)
国内市场230,080,300140,023,731
海外市场1,047,002940,950
合计231,127,302140,964,681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非流动资产总额(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国内208,914,380210,968,103
海外580386
合计208,914,960210,968,489

注: 非流动资产口径为不包括递延所得税资产、金融资产以及融资租赁款。

(4). 公司无报告分部的,或者不能披露各报告分部的资产总额和负债总额的,应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5).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7、 其他对投资者决策有影响的重要交易和事项

□适用 √不适用

8、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八、 母公司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应收账款

应收账款总体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应收账款418,953431,925
减:信用损失准备(45,313)(45,326)
合计373,640386,599

(1). 应收账款账龄分析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1至6个月374,011386,983
5年以上44,94244,942
小计418,953431,925
减:信用损失准备(45,313)(45,326)
合计373,640386,599

(2).信用损失准备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信用损失准备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未发生信用减值)整个存续期预期 信用损失 (已发生信用减值)合计
2020年12月31日余额3,05142,27545,326
本年转回(13)-(13)
2021年12月31日余额3,03842,27545,313

(3).按坏账计提方法分类披露

□适用 √不适用

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按组合计提坏账准备:

□适用 √不适用

(4).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本年坏账准备收回或转回金额重要的:

□适用 √不适用

(5).本年实际核销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中重要的应收账款核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金额占应收账款账面余额比例
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应收账款总额363,75436487%

(7).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应收账款

□适用 √不适用

(8).转移应收账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其他应收款

2.1其他应收款汇总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利息108,935120,545
应收股利6,019,0266,444,904
其他应收款4,555,25510,847,298
合计10,683,21617,412,747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利息

(1). 应收利息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贷款92,014102,923
定期存款16,92117,622
合计108,935120,545

(2). 重要逾期利息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应收股利

(1). 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平朔集团3,798,8623,298,448
焦化控股619,307626,822
装备公司429,024389,990
陕西榆林135,578294,026
山西中煤东坡煤业有限公司(“东坡煤业”)91,359291,359
中天合创-283,833
鄂尔多斯能源366,290252,803
中煤运销295,818244,878
中煤华晋-229,500
蒙大新能源3,815197,571
西北能源138,421179,625
唐山沟煤业49,165107,665
中煤化天津49,58625,781
开发公司41,80122,603
合计6,019,0266,444,904

(2). 重要的账龄超过1年的应收股利

□适用 √不适用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应收款

(1). 其他应收款按账龄分析如下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账龄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1年以内4,428,30010,219,938
1至2年73,44017,486
2至3年16,63828,732
3至4年8,60914,801
4至5年11,763-
5年以上83,132639,279
小计4,621,88210,920,236
减:信用损失准备(66,627)(72,938)
合计4,555,25510,847,298

(2). 其他应收款按款项性质分类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款项性质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注)4,411,49710,145,997
代垫款162,451714,900
保证金及押金1,0001,006
其他46,93458,333
减:信用损失准备(66,627)(72,938)
合计4,555,25510,847,298

注: 本公司对子公司未纳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集中管理的资金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对于

子公司归集至本公司账户的资金,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对于子公司从本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子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付款”项目中列示,本公司在资产负债表“其他应收款”项目中列示。

(3). 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年坏账准备计提金额以及评估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是否显著增加的采用依据:

□适用 √不适用

(4). 坏账准备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5). 本年实际核销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6). 按欠款方归集的年末余额前五名的其他应收款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单位名称款项的性质2021年12月31日余额账龄占其他应收款年末余额合计数的比例(%)信用损失准备 年末余额
A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900,0001年以内19.47%(900)
B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500,0001年以内10.82%(500)
C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500,0001年以内10.82%(500)
D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400,0001年以内8.65%(400)
E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400,0001年以内8.65%(400)
合计/2,700,000/58.41%(2,700)

(7). 涉及政府补助的应收款项

□适用 √不适用

(8). 因金融资产转移而终止确认的其他应收款

□适用 √不适用

(9). 转移其他应收款且继续涉入形成的资产、负债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3、 长期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账面余额减值准备账面价值
对子公司投资87,733,9662,633,39685,100,57086,044,4522,018,63084,025,822
对联营、合营企业投资19,016,775-19,016,77516,746,814-16,746,814
合计106,750,7412,633,396104,117,345102,791,2662,018,630100,772,636

(1). 对子公司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单位2020年12月31日本年增加本年减少2021年12月31日本年计提减值准备年末减值准备余额本年宣告分派的现金股利
平朔集团25,341,937406,514-25,748,451--3,798,862
陕西榆林11,076,6601,113,000-12,189,660--408,855
装备公司8,665,756--8,665,756--245,337
银河鸿泰6,605,679--6,605,679---
鄂尔多斯能源5,422,10170,000-5,492,101--366,290
中煤运销5,042,119100,000-5,142,119--295,818
蒙大新能源3,201,231--3,201,231--3,815
蒙大矿业2,764,663--2,764,663---
中煤财务2,730,000--2,730,000--421,991
上海能源2,337,767--2,337,767--125,431
伊化矿业2,047,339--2,047,339---
黑龙江煤化工1,508,270--1,508,270-(1,107,152)-
中煤华晋1,626,986--1,626,986--229,500
新疆煤电化888,000--888,000---
中煤远兴781,541--781,541---
西北能源1,178,609--1,178,609--138,421
哈密煤业614,766-614,766-(614,766)(614,766)-
中煤化天津500,000--500,000--49,586
唐山沟煤业467,569--467,569---
焦化控股239,984--239,984-(911,478)262,173
开发公司894,498--894,498--41,801
大同出口煤33,347--33,347---
禹硕矿业31,500--31,500---
晋昶矿业25,500--25,500---
合计84,025,8221,689,514614,76685,100,570(614,766)(2,633,396)6,387,880

(2). 对合营、联营企业投资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被投资 单位2020年 12月31日本年增减变动2021年12月31日减值准备年末余额
追加投资减少投资权益法下确认的投资损益其他综合收益调整其他权益变动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利润计提减值准备其他
一、合营企业
甘肃天大186,793--(831)-----185,962-
大同中新-----------
小计186,793--(831)-----185,962-
二、联营企业
中天合创7,791,753--1,589,374-32,282(86,069)--9,327,340-
华晋焦煤2,727,877--786,810-(294,065)---3,220,622-
延长榆能2,421,073--221,434-(952)---2,641,555-
蒙冀铁路1,782,007--109,141-46---1,891,194-
舟山煤电739,054--(97,104)--(17,208)--624,742-
京唐港公司402,385--49,657-(230)(39,846)--411,966-
中煤华能253,379--4,507-(329)---257,557-
鄂尔多斯南部铁路247,528--25,444-580---273,552-
呼准鄂铁路194,965--(12,874)-194---182,285-
小计16,560,021--2,676,389-(262,474)(143,123)--18,830,813-
合计16,746,814--2,675,558-(262,474)(143,123)--19,016,775-

其他说明:

4、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

(1). 营业收入和营业成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主营业务24,023,12723,587,00021,352,07221,071,738
其他业务300227873669
合计24,023,42723,587,22721,352,94521,072,407

主营业务收入和主营业务成本按产品分析如下: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收入成本收入成本
销售煤炭产品24,023,12723,587,00021,324,45521,041,109
销售煤化工产品--27,61730,629
合计24,023,12723,587,00021,352,07221,071,738

(2). 合同产生的收入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分摊至剩余履约义务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5、 投资收益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6,387,8804,513,898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211,855
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675,558582,154
合计9,063,4385,307,907

其他说明:

注: 本公司不存在投资收益汇回的重大限制。

6、 母公司关联交易及余额情况

(1). 关联方交易情况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关联方交易内容2021年度发生额2020年度发生额
本公司之子公司销售商品24,023,12720,654,061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销售商品-2,282
朔州煤矸石销售商品-12,369
小计24,023,12720,668,712
本公司之子公司采购商品23,937,97319,510,435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采购商品1,190,1774,729
小计25,128,15019,515,164
本公司之子公司接受劳务/服务114,421117,868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物业、运输支出44,87754,760
京唐港公司接受劳务/服务205,82425,686
小计365,122198,314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1)拆借的资金净额(8,522,000)(2,979,961)
本公司之子公司利息收入720,5471,071,898
中天合创提供委托贷款-4,439
中天合创提供委托贷款利息收入20268
中煤集团接受委托贷款-419,985
中煤集团接受委托贷款利息支出19,52313,638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2)归集的资金净额(2,657,018)(1,522,534)
利息支出22,95319,369
本公司之子公司(注3)资金11,480,5111,718,916
资金利息收入227,450150,144
本公司之子公司提供担保2,099,0853,081,205
华晋焦煤提供担保-35,255
延长榆能提供担保1,669,7582,080,864
中天合创提供担保5,745,9478,449,922
小计9,514,79013,647,246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租赁收入300873

注1: 此交易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不包括中煤财务)从本公司账户拆借的资金净额及利息收入。注2: 此交易为本公司之子公司(不包括中煤财务)归集至本公司账户的资金净额及利息支出。注3: 此交易为本公司存入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的资金及利息收入。

(2). 关联方应收应付款项

应收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账面余额信用损失准备
货币资金-存放财务公司款项本公司之子公司-中煤财务22,675,104-11,194,593-
应收账款本公司之子公司374,012(374)386,983(387)
预付款项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380-380-
其他应收款-应收股利本公司之子公司6,019,026-6,161,071-
中天合创--283,833-
-应收利息本公司之子公司92,008-102,917-
中天合创6-6-
-其他应收款本公司之子公司-应收资金集中管理款4,411,497(4,411)10,145,997(10,146)
本公司之子公司109,710(110)677,222(677)
中天合创--617-
舟山煤电22-100-
小计10,587,098(4,521)17,371,763(10,823)
其他非流动资产本公司之子公司6,311,546(6,312)9,099,046(9,099)
中天合创4,439(4)4,439(4)
小计6,315,985(6,316)9,103,485(9,103)

应付项目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名称关联方2021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2020年12月31日 账面价值 (已重述)
应付账款本公司之子公司921,338216,470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71,732-
京唐港公司2,5667,072
小计995,636223,542
其他应付款-其他应付款本公司之子公司-应付资金集中管理款9,659,8837,002,865
本公司之子公司356,237294,733
中煤集团及其子公司27,63059,336
小计10,043,7507,356,934
其他非流动负债中煤集团419,985419,985

7、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十九、 补充资料

1、 非经常性损益明细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2021年度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202,315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失(13,510)
资金占用费30,100
对外委托贷款取得的收益202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产生的投资收益(137)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子公司期初至合并日的当期净利润2,641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外收入和支出63,102
所得税影响额(75,522)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税后)(2,797)
合计206,394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解释性公告第1号—非经常性损益(2008)》的规定,非经常性损益是指与本集团正常经营业务无直接关系,以及虽与正常经营业务相关,但由于其性质特殊和偶发性,影响报表使用人对本集团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作出正确判断的各项交易和事项产生的损益。

□适用 √不适用

2、 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

本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计算表是本集团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2010年修订)的有关规定而编制的。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利润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稀释每股收益
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261.001.00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12.070.990.99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的H股公司,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了财务报表,并已经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本财务报表在某些方面与本集团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财务报表之间存在差异,差异项目及金额列示如下:

(1). 同时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千元 币种:人民币

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归属于母公司的股东权益
2021年度2020年度 (已重述)2021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 (已重述)
按中国会计准则13,281,9085,907,091113,786,250101,999,257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调整的项目及金额:
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i)1,429,297(557,151)(62,332)(20,446)
股权分置流通权调整(ii)--(155,259)(155,259)
政府补助调整(iii)3,7103,710(18,550)(22,260)
按国际财务报告准则14,714,9155,353,650113,550,109101,801,292

(i) 专项储备及相关递延税调整:专项储备包括维简费、安全费、煤矿转产发展资金、矿山环

境恢复治理保证金和可持续发展准备金。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本集团计提专项储备时,计入生产成本及股东权益中的专项储备,对属于费用性质的支出于发生时直接冲减专项储备;对属于资本性的支出于完工时转入固定资产,同时按照固定资产的成本冲减专项储备,并全额确认累计折旧,相关固定资产在以后期间不再计提折旧。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计提专项储备作为未分配利润拨备处理,相关支出在发生时予以确认,并相应将专项储备转回未分配利润。

(ii)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非流通股东由于实施股权分置改革方案支付给流通股股东的对价

在资产负债表上记录在长期股权投资中;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作为让与少数股东的利益直接减少股东权益。

(iii) 在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下,属于政府资本性投入的财政拨款,计入资本公积科目核算。在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下,上述财政拨款视为政府补助处理。

(2).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说明,对已经境外审计机构审计的数据进行差异调节的,应注明该境外机构的名称

□适用 √不适用

4、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王树东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3月24日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第十二节 公司组织结构图

全国煤炭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5%
办公室
证券事务部
规划发展部(国际合作开发部/新能源开发部)
人力资源部
30.97%生产基建管理部
H股公众股东监事会董事会秘书
财务部子公司
57.36%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煤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高管层
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11.67%煤化工事业部(煤化工安全监察管理部、煤化工研究院)
A股公众股东
薪酬委员会科技创新部
安全健康环保部
战略规划委员会
法律及合规部
提名委员会审计部
装备事业部参股公司
安全、健康及环保委员会
煤炭销售中心
煤化工产品销售中心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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