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及《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作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我们对拟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的《关于续聘公司2020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进行了事前审查,基于独立判断,我们就该事项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我们认为,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关业务资质,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具有丰富的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其在公司2019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客观、独立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及内部控制情况进行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审计工作,能够满足公司2020年度审计工作要求,我们同意该议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
(本页无正文,为《中国旅游集团中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的签字页)
独立董事:
张润钢
王 斌
刘 燕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