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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9-06-2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2018年度)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商城路618号)

2019年6月

重要声明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证券”或“国泰君安”)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均来源于发行人对外发布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以及第三方中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国泰君安证券所作的承诺或声明。请投资者独立征询专业机构意见,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不能将本报告作为投资行为依据。

目录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 4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 7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 14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 15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 16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情况 ........ 17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况 ...... 18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 19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 20

第十章 其他事项 ...... 23

第一章 本期公司债券概况及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一、 发行人名称

中文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angho Group Co.,Ltd.

二、 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本次公司债券已经中国证监会于2017年7月26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135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20亿元的公司债券。

本次债券采取分期发行的方式,2018年7月19日至7月20日,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集团”)成功发行1亿元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以下简称“18江河01”或“本期债券”)。

三、 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主体: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券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3、发行总额:本期债券发行规模为1亿元。

4、债券期限:本期发行的公司债券期限为3年期,附第2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担保情况:本期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6、债券票面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7.20%。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2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2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 1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1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2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1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2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9、回售申报期: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3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10、还本付息方式及支付金额: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起息日:本期债券的起息日为2018年7月19日。

12、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3、付息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至2021年每年的7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

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9年和2020年每年的7月19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4、到期日:本期债券的到期日为2021年7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到期日为2020年7月19日。

15、计息期限:本期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7月19日至2021年7月19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8年7月19日至2020年7月19日。

16、兑付登记日:2021年7月19日之前的第6个工作日为本期债券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1年7月19日(如遇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的债券兑付日为2020年7月19日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级,本期债券信用等级为AA+级。

19、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四、 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行职责情况

国泰君安证券作为本期债券受托管理人,2018年内按照本期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履行了本期债券的受托管理职责,建立了对发行人的定期跟踪机制,并监督了发行人对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要披露《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的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章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

一、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中文名称: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Jangho Group Co.,Ltd.注册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办公地址: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法定代表人:刘载望电话:010-60411166传真:010-60411166电子信箱:ir@jangho.com成立日期:1992年2月4日总股本金额:115,405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700217649F股票上市地: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江河集团股票代码:601886.SH主营业务:建筑装饰业务和医疗健康业务。

二、 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一)发行人所处的行业情况

1、建筑装饰行业(1)幕墙行业根据《建筑装饰行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纲要》目标,预计到2020年中国

建筑幕墙工程总产值将突破5000亿元,年均增长速度在11%左右。建筑幕墙行业市场化程度高,且竞争较为充分,但多数企业集中于低端市场,以价格战为主。在高端市场,尤其是一些全国标志性、区域重点的幕墙工程绝大部分被国内幕墙50强企业承包。在幕墙行业竞争逐步走向白热化的过程中,淘汰、整合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特别是在经济环境恶化的时期,资金面的紧缺对承包商的资金实力提出了更大的挑战。未来幕墙行业中“强者越强、弱者越弱”的马太效应将逐步显现。龙头企业凭借在资金实力、历史业绩和技术水平三方面的优势,在未来行业内的横向整合中将占据主导地位,不断扩大经营规模和市场占有率,而部分中小企业的生存将更加艰难,未来将面临被兼并或淘汰的命运。

随着国家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环保、绿色、节能、智能将成为未来幕墙行业发展的趋势,技术的创新将成为可持续快速发展的关键。

(2)内装及设计行业

2016年,国家出台《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建筑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使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的比例达到30%,此后各个地方政府推出了当地的装配式建筑发展目标和鼓励政策。与传统装修方式不同,装配式装修是一种全新的装修方式,没有湿作业,采用干式工法,内装系统可与主体结构分离,这样可以最大限度的减少对原有内装的拆除,装修部件在工厂预先制作完成,由产业工人在现场进行组装,从而实现降低成本、减少对房屋结构的损害、增加工作效率,真正实现了低碳、节能、绿色、环保,因此装配式内装将成为未来内装行业发展的新趋势。

2、医疗健康行业

2018年度,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和国家医疗保障局正式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拟订国民健康政策,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组织制定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监督管理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卫生应急,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拟订应对人口老龄化、医养结合政策措施等。新组建的国家医疗保障局,将整合此前人社部、国家卫计委以及民政部的有关职能融合,实现三保合一。两大部门的成立为广大人民群众的医疗健康提供了顶层设计和政策保障,为“健康中国”战略目标的实现打下了坚实的基础。2018年11月,国家

卫健委发布《关于印发全面提升县级医院综合能力工作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该方案明确,到2020年,力争实现县域内就诊率达90%左右,标志着分级诊疗工作取得了扎实进展。

随着国家鼓励社会办医,私立医疗机构对眼科医疗市场尤其是高端眼科医疗市场的补充作用将越来越明显。患者也越来越关注医疗机构的服务水平、技术水平,这将带动国内各私立医疗机构向国际化标准看齐,提升国内眼科医疗行业整体医疗水平。公司下属子公司vision是澳大利亚最大的眼科连锁医院,拥有多年的眼科办医经验及一大批专业眼科医生。

2018年6月,国家卫生健康委出台《关于进一步改革完善医疗机构、医师审批工作的通知》,通知提出在保障医疗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医疗机构可以委托独立设置的医学检验实验室、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诊断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或者有条件的其他医疗机构提供医学检验、病理诊断、医学影像、医疗消毒供应等服务。该政策的出台,有利于第三方医学检验机构积极参与到国家卫生健康发展战略中,对提升第三方医学检验发展整体水平和空间有着重大影响。

2018年度,公司收购了以第三方检验为主的江河华晟医学80%股权。2019年初,公司全资子公司江河香港发出了收购Healius的非约束力要约函,目前Healius为澳大利亚第一大全科医生诊疗中心、第二大病理提供商、第二大影像连锁医院。

(二)发行人2018年度经营情况

2018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60.37亿元,同比增长4.84%,其中建筑装饰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52.46亿元,同比增长5%;医疗健康板块实现营业收入7.91亿元,同比增长约2%。2018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09亿元,同比增长30.4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5.66亿元,同比增长36.39%。

公司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建筑装饰业

15,246,551,287.81

12,546,076,455.53

17.71 5.01 0.78

增加3.45个百分点

医疗健康业

790,710,393.58 531,381,685.60 32.80 1.76 -0.65

增加1.64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产品情况分产品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建筑装饰服

15,246,551,287.81

12,546,076,455.53

17.71

5.01

0.78

增加3.45

个百分点

医疗健康服

790,710,393.58

531,381,685.60

32.80

1.76

-0.65

增加1.64

个百分点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

营业收入比上年增减(%)

营业成本比上年增减(%)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中国大陆11,166,517,608.93

9,030,393,971.12

19.13

2.49

-2.66

增加4.28

个百分点

海外(含港澳台)

4,870,744,072.46

4,047,064,170.01

16.91

10.68

9.17

增加1.14

个百分点

三、 发行人2018年度财务状况

1、 合并资产负债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12月31日 2017年12月31日资产合计27,288,722,479.43

24,105,918,539.97

负债合计18,406,592,559.70

16,484,038,176.62

少数股东权益1,264,367,222.29

729,275,698.41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合计7,617,762,697.44

6,892,604,664.94

2、 合并利润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营业收入16,037,261,681.39

15,296,572,511.51

营业利润 865,853,664.89

691,673,976.50

利润总额 868,622,506.54

737,197,058.01

净利润 738,605,897.18

591,550,545.30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608,606,499.03

466,460,034.18

3、 合并现金流量表主要数据

单位:元

项目 2018年度 2017年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8,596,697.72

1,389,304,862.4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6,953,521.64

-236,209,753.1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107,077,464.19

-2,457,516,674.20

4、 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分析

(1)资产、负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项目名称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解释货币资金

4,178,261,750.08

2,893,009,048.58

44.43

主要系本期经营回款较

好、银行贷款增加所致

其他应收

1,488,633,142.82

299,235,421.96

392.02

主要系应收出售承达集团股权转让款所致其他流动

资产

805,749,111.40

611,798,326.50

31.7

主要系增值税留抵税额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资产

6,605,200.00

853,846.46

673.58

系江河医疗支付第一期江河华晟医学股权收购款长期股权

投资

81,336,568.83

29,166,235.18

178.87

主要系报告期合伙设立江河易知医疗投资性房

地产

19,073,935.96

3,355,207.52

468.49

系出租的房屋转为投资性房地产所致长期待摊

费用

82,897,839.20

25,863,841.62

220.52

主要系本期新增装修工程所致递延所得

税资产

439,840,125.17

333,073,518.59

32.05

主要系持有股票市价下跌,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所致其他非流

动资产

9,000,000.00

-

主要系子公司预付购房款

项目名称

2018年末 2017年末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解释短期借款

3,010,106,439.01

1,531,351,605.65

96.57

主要系本期贷款增加所致

应付职工

薪酬

341,068,889.41

238,508,084.51

主要系本期计提职工薪酬及年终奖金增加所致一年内到期的非流

动负债

-

699,018,645.15

-100

系本期偿还中期票据所致

其他流动

负债

1,130,483,684.44

1,772,624,496.23

-36.23

主要系本期偿还超短期融资券所致长期借款

618,947,274.82

48,381,641.23

1,179.30

系公司附属子公司本期从金融机构取得贷款所致应付债券

99,485,785.59

-

系本期发行公司债所致递延所得

税负债

64,812,650.46

108,514,004.44

-40.27

主要系持有股票市价下

跌,其他综合收益亏损所

致其他综合

收益

-495,648,813.09

15,208,354.53

-3,359.06

主要系人民币升值导致外

币报表折算差额减少,及

购买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公允价值下跌所致

(2)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科目 2018年 2017年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解释营业收入16,037,261,681.39

15,296,572,511.51

4.84

-营业成本13,077,458,141.13

12,984,347,449.16

0.72

-销售费用179,756,551.32

189,788,116.67

-5.29

-管理费用1,071,617,527.44

838,832,533.84

27.75

主要是由于职员薪酬上涨

所致。研发费用438,074,677.81

285,255,788.51

53.57

主要系根据财会(2018)

15号文规定变更研发费

用归集方法所致。财务费用237,305,247.76

318,755,929.09

-25.55

主要是由于报告期融资规

模扩大,利息支出大幅增

加所致。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408,596,697.72

1,389,304,862.49

1.39%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6,953,521.64

-236,209,753.13

不适用

主要系公司收购首颐医疗

9.4643%股权及认购

Healius股票所致

科目 2018年 2017年

变动比例

(%)

变动原因解释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107,077,464.19

-2,457,516,674.20

不适用

主要系本期借款增加所致

第三章 发行人募集资金使用及专项账户运作情况

一、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发行人已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顺义支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发行人、国泰君安证券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行顺义支行也已按照相关规定签署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本期债券合计发行人民币1亿元,本期债券扣除承销费用之后的净募集资金已于2018年7月23日汇入发行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发行人及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共同出具了《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资金到账确认书》。

二、本期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基本情况

根据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募集资金运用计划,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将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18年12月31日,“18江河01”的募集资金已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第四章 本期债券内外部增信机制、偿债保障措施重大变化情况

本期债券采用无担保形式发行。

第五章 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须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的事项,未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

第六章 发行人偿债保障措施的执行情况以及本期债券的本息偿付

情况

截至 2018 年12月31日,发行人尚未涉及兑付兑息事项,偿债安排及偿债保障措施运行良好。

第七章 发行人在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其他义务的执行情

根据公司于2017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2017年4月6日召开的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发行人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预计不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或者到期未能按期偿付债券本息时,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及《公司章程》的前提下,将至少采取如下措施:

1、不向股东分配利润;

2、暂缓重大对外投资、收购兼并等资本性支出项目的实施;

3、调减或停发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和奖金;

4、主要责任人不得调离。

2018年度发行人未发生需履行上述承诺的情形。

第八章 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情况

根据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体与相关债项2019年度跟踪评级报告》,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通过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状况和发行的 2018年公司债券进行跟踪评级,确定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 AA+,评级展望为稳定,“18江河01”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

作为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特此提请投资者关注本期债券的相关风险,并请投资者对相关事项做出独立判断。

第九章 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其他事项

一、 对外担保情况

截至2018年末,发行人对外担保余额为6.69亿元,基本情况如下表所示。

单位:元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工程(阿联酋)有限责任公司

118,970,819.87

保证担保

否 否

是 是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加拿大有限公司

213,633,674.45

保证担保

否 否

是 是

其他

江河集团

公司本部

江河幕墙美洲有限公司

336,208,936.63

保证担保

否 否

是 否

其他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668,813,430.94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6,486,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担保总额(A+B)

7,154,813,430.94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80.55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的金额(C)

332,604,494.32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担保方

担保方与上市公司

的关系

被担保方

担保金额

担保类型

担保是否已经履行完

担保是否逾期

担保逾期金额

是否存在反担

是否为关联方担保

关联

关系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2,739,000,000.00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2,713,748,471.08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5,785,352,965.40

二、 涉及的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发行人不存在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可能产生实质影响的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

公司未决诉讼或仲裁事项如下所示:

原告 被告 案由 受理机构 标的额

案件进展情

况Soil-Build(Pte.)Ltd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加坡分公司

合同纠纷

新加坡国际仲裁

1,663.5万新币 说明一江河创建集团

青岛长基基业有限公司

合同纠纷

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

说明二

德鸿公司 江河创建集团 合同纠纷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

工程质量违约

金1,738,513.90

元、工期延期违

金1,159,009.26

元以及其他损

16,800,659.00

说明三

说明一:公司与Soil-Build(Pte.)Ltd(下称“原告”)合同纠纷:本公司新加坡分公司与原告于2011年2月26日签订《Sub-contract for supply and installationof aluminum facade》,约定合同总价780.00万新币。2016年2月24日原告以本

公司违反合同约定的完工日期为由,向新加坡国际仲裁提出索赔要求,请求裁决本公司赔偿工期罚款1,663.50万新币,公司应收原告新币839,464.32元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公司开立的以原告为受益人的保函新币780,000.00元已全额确认预计负债,2019年2月25日,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裁决原告支付本公司工程款1,390,717.18新币,并按照5.33%的年利率支付相应利息等。公司将继续跟进该案件后续进展,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说明二:本公司与青岛长基基业有限公司《青岛温泉嶺海大酒店幕墙系统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本公司因不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2017)鲁民终843号民事判决结果,于2017年11月1日提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下称“最高院”)再审,2018年2月9日,最高院下发民事判决书((2017)最高法民申5017号),以进一步查明有关事实来认定涉案工程是否经过合法的招标程序,申请方是否存在违约行为,如违约,违约金额如何确定,需要依法查明确认等为由,裁定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再审本案,目前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已经收到最高院发回案宗,正在审理中。公司将继续跟进该案件后续进展,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

说明三:2018年7月30日,就本公司与德鸿公司签订的《中央悦城二单元及裙楼、迎宾苑项目幕墙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下发(2018)冀民终617号民事判决书,判令德鸿公司支付本公司诉求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等,此后公司收到上述款项。2018年10月11日,德鸿公司由于上述判决未受理其诉求,重新向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本公司支付工程质量违约金1,738,513.90元、工期延期违约金1,159,009.26元以及因此给其造成的损失16,800,659.00元,并于2018年10月15日申请冻结本公司银行存款15,000,000.00元。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本公司预计不会产生其他财务损失。三、 相关当事人

2018年度,本期公司债券的受托管理人和资信评级机构均未发生变动。

第十章 其他事项

序号

重大事项 是否发生

是否对公司偿债能

力产生重大影响

经营方针、经营范围或生产经营外部条件等发生重大变化

否 否

债券信用评级发生变化 否 否

主要资产被查封、扣押、冻结 否 否

发生未能清偿到期债务的违约情况 否 否

当年累计新增借款或者对外提供担保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二十

否 否

放弃债权或财产,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的百分之十

否 否

发生超过上年末净资产百分之十的重大损失 否 否

作出减资、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请破产的决定

否 否

涉及重大诉讼、仲裁事项或者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否 否

保证人、担保物或者其他偿债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

否 否

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导致可能不符合公司债券上市条件

否 否

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调查,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采取强制措施

否 否

(本页无正文,为《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8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受托管理事务报告(2018年度)》签章页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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