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上证公函【【【【2018201820182018】】】】2664266426642664号号号号
关于对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收购事
项的问询函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今日,公司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北京江河康健医疗管理有限公司签订股权转让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称,向控股股东北京江河源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河源)收购其持有首颐医疗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首颐医疗)增资后9.4643%的股权。现有如下问题,需要公司进一步核实并披露。
1、2018年以来,江河源在首颐医疗中的持股比例逐步降低。4月,江河源将9.33332%的股权转让给北京顺义创新产业基金合伙企业,持股比例从27%降至17.67%;8月,北京首钢基金有限公司等主体对首颐医疗增资26亿元,江河源放弃同比例增资,持股比例进一步下降至9.4643%。请公司结合控股股东财务及投资安排等情况,补充披露控股股东本次向公司转让首颐医疗股权、退出首颐医疗的合理性。
2、前期,公司已收购澳大利亚连锁眼科医院Vision EyeInstitute、眼科医院南京江河泽明医院管理有限公司,并成为澳
大利亚上市公司
司结合前期转型安排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
请你公司于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2018
履行信息披露业务。
2018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
Primary Health Care Limited | 第一大股东 |
补充披露本次仅收购首颐医疗
, | 参股权的考虑 |
。
是否符合上市公司的利益2018
年11月27日之前,
2018 | 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二〇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第一大股东
。请公
第一大股东参股权的考虑
,
参股权的考虑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
,并
以书面形式回复我部上市公司监管一部
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一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