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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集团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下载公告
公告日期:2018-02-09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
会议于2018年2月8日在公司三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
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
讨论,一致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
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保证公司所属企业梁志天设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梁志天公司”)
境外上市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梁志天公
司境外上市相关事宜的有效期延长一年至 2018 年 12 月 22 日。除上述事项有效
期延长之外,梁志天公司境外上市的其他事项均不变。
    上述内容详见公司于 2018 年 2 月 9 日披露的 2018-008 号《江河集团关于延
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相关事宜有效期的
公告》。
    二、通过《关于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同意于 2018 年 3 月 1 日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延长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与
公司所属企业到境外上市有关事宜有效期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8 年 2 月 8 日

  附件:公告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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