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计划实施结果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8年8月14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指定媒体发布了《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60),公司控股股东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拟在未来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港股通增持公司H股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截至2019年8月12日,该增持计划实施期限届满。2019年8月13日,公司接到银河金控的通知,现将此次增持计划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一)增持主体名称:银河金控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前,银河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银河保险经纪(北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保险”)合计持有公司5,160,610,864股A股股份及658,000股H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0.9139%。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增持股份的目的:基于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健发展的信心及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
(二)增持股份的种类:H股股份
(三)增持股份的数量:累计增持比例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3%
(四)增持股份的实施期限:自2018年8月13日起12个月
(五)增持股份资金安排:自有资金
三、增持计划实施的结果
2018年8月13日至2019年8月12日期间,银河金控通过港股通累计
增持公司H股股份25,927,500股,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0.2558%。本次增持完成后,银河金控及其一致行动人银河保险合计持有公司5,160,610,864股A股股份及26,585,500股H股股份,约占公司已发行总股本的51.1696%。
四、其他说明
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银河金控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五、律师专项核查意见
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就本次增持发表专项核查意见:增持人具有实施本次增持的主体资格;本次增持行为符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满足《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规定的免于提交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申请的条件,可直接向证券交易所和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申请办理股份转让和过户登记手续;增持人和银河证券已就本次增持履行了现阶段所需的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9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