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代码:601881 公司简称:中国银河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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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
一、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
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 未出席董事情况
未出席董事职务 未出席董事姓名 未出席董事的原因说明 被委托人姓名
独立董事 王珍军 其他工作安排 罗林(独立董事)
本报告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 10 位董事出席会议并表决,独立
非执行董事王珍军因工作安排书面委托独立非执行董事罗林代为出席会议并表决。未有董事、监
事对本报告提出异议。
三、本公司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 2017 年度财务报告,分别经德勤
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审计,并为本公司出具了标
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四、公司负责人陈共炎、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祝瑞敏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祝瑞敏
声明:保证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五、经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2017年公司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1,216,471,050.84元(含税),以2017年末总股本
10,137,258,757股计算,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20元(含税)。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
宣布,以人民币向A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H股股东支付。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六、前瞻性陈述的风险声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所涉及的未来计划、发展战略等前瞻性描述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实质承诺,敬请各
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七、 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情况
否
八、是否存在违反规定决策程序对外提供担保的情况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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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重大风险提示
本公司的业务高度依赖于中国及其他业务所处地区的整体经济及市场状况,中国及国际资本
市场的波动,都将对本公司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本公司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因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条例调整,如业务管理和规范未能
及时跟进,而造成的法律以及合规风险;面对国内外资本市场的深刻变化,而确定战略规划的战
略风险;因业务模式转型、创新业务开展和新技术等方面的变化,而带来的内部运营及管理风险;
本公司持仓证券的市场价格变动可能导致的市场风险;因借款人或交易对手无法履约而导致的信
用风险;本公司在履行偿付义务时遇到资金短缺而产生的流动性风险;因内部流程管理疏漏、信
息系统故障或人员行为不当等可能引起的操作风险。此外,本公司还存在竞争的国际化及汇率风
险等。
针对上述风险,本公司从组织架构、管理机制、信息技术等方面防范风险,同时优化业务流
程控制操作风险,对市场风险和信用风险进行管理,并重点做好创新业务和创新产品的风险监控。
十、其他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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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节 释义..................................................................................................................................... 5
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7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19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23
第五节 重要事项........................................................................................................................... 47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 74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84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 85
第九节 公司治理......................................................................................................................... 102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121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126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127
第十三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128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一节 释义
一、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含义:
常用词语释义
A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内资股,以人民
币认购及买卖并于上交所上市
《公司章程》 指 本公司的公司章程,以不时修订的内容为准
董事会 指 本公司董事会
bp 指 债券和票据利率改变量的度量单位,1 个 bp 基点等于 1
个百分点的 1%
《企业管治守则》 指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四之《企业管治守则》及《企
业管治报告》
公司或本公司 指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一间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在
中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其 H 股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股份代号:06881),其 A 股于上交所上市(股份代号:
601881)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报告期末 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ETF 指 交易所买卖基金
期货 IB 业务 指 证券公司受期货公司委托为期货公司介绍客户以提供期
货经纪及其他相关服务的业务活动
银河有限 指 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银河创新资本 指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银河源汇 指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权
银河金控 指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本公司的控股股东,
2017 年末持有本公司已发行股本的 50.91%
银河基金 指 银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由银河金控持有 50%股权
银河期货 指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约 83.32%股权
银河国际控股 指 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
银河金汇 指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100%股
权
集团或本集团 指 本公司及其子公司
H股 指 本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 元的境外上市外资
股,以港币认购及买卖并于香港联交所上市
香港 指 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联交所 指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汇金公司 指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2017 年末持有银河金控
78.57%股权
IPO 指 首次公开发行
《联交所上市规则》 指 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转融通 指 证券公司以中介人身份向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借
入资金或证券并转借予客户的业务
市占率 指 市场占有率
《标准守则》 指 《联交所上市规则》附录十之《上市公司董事进行证券交
易的标准守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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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
中国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就本报告而言,不包括香港、澳门特别
行政区及台湾地区
QDII 指 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
QFII 指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
报告期内 指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
RQFII 指 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在中国推行的试点机制,旨
在推动境外人民币通过中资证券与基金公司的香港子公
司回流内地投资中国资本市场
国资委 指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香港证监会 指 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
《证券及期货条例》 指 香港法例第 571 章《证券及期货条例》(以不时修订、补
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者为准)
上证综指 指 上交所股票价格综合指数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上交所上市规则》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经不时修订)
监事 指 本公司监事
监事会 指 本公司监事会
深证成指 指 深交所成份股价指数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港币 指 香港法定货币港币
人民币 指 中国法定货币人民币
美元 指 美国法定货币美元
特别说明:
1.本报告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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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指标
一、 公司信息
公司的中文名称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的中文简称 中国银河证券
公司的外文名称 China Galaxy Securities Co.,Ltd.
公司的外文名称缩写 CGS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公司总经理 顾伟国
公司授权代表 吴承明、莫明慧
联席公司秘书 吴承明、莫明慧
公司注册资本和净资本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注册资本 10,137,258,757 9,537,258,757
净资本 50,746,807,591.89 53,108,748,426.14
公司的各单项业务资格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权证结算业务资格
(2)权证交易资格
(3)ETF 一级交易商资格
(4)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业务资格
(5)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结算参与人
(6)网上证券委托业务资格
(7)上海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8)深圳证券交易所会员资格
(9)注册登记保荐人资格
(10)为期货公司提供中间介绍业务资格
(11)网下询价配售对象资格
(12)深圳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资格
(13)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资格
(14)上海证券交易所网下配售电子交易平台资格
(15)深圳证券交易所网下配售电子交易平台资格
(16)上海证券交易所一级交易商资格
(17)上海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合格投资者资格
(18)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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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直接投资业务试点资格
(20)融资融券业务资格
(21)股指期货交易业务资格
(22)开展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
(23)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试点
(24)中国证券业协会基金评价会员资格
(25)向保险机构投资者提供综合服务的业务资格
(26)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从事境外证券投资管理的业务资格
(27)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承销业务试点资格
(28)证券公司类会员参与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主承销业务资格
(29)代销金融产品业务资格
(30)开展保险机构特殊机构客户业务资格
(31)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权限(经深交所核准)
(32)从事股票收益互换业务资格
(33)柜台交易业务资格
(34)转融券业务试点资格
(35)转融通证券出借交易业务资格
(36)开展私募基金综合托管业务试点资格
(37)全国股份转让系统主办券商资格
(38)参与利率互换交易业务资格
(39)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交易权限(经上交所核准)
(40)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权限(经深交所核准)
(41)质押式报价回购交易权限
(42)数字证书认证业务代理资格
(43)浙江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业务资格
(44)转融通业务试点资格
(45)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试点资格(经上交所核准)
(46)客户证券资金消费支付服务试点资格
(47)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48)互联网证券业务试点资格
(49)自营业务参加期权全真模拟交易资格(经上交所核准)
(50)场外市场收益凭证业务试点资格
(51)证券投资基金托管资格
(52)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做市业务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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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54)黄金现货合约代理业务资格
(55)上海黄金交易所会员资格
(56)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参与人资质
(57)上交所股票期权交易参与人资格
(58)期权结算业务资格
(59)微信开户创新方案
(60)开展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报价业务资格
(61)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会员资格
(62)中国期货业协会会员资格
(63)中国保险资产管理业协会会员资格
(64)私募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备案资格
(65)深港通下港股通业务交易权限
(66)销售贵金属制品
二、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董事会秘书 证券事务代表
姓名 吴承明 -
联系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
电话 010-66568338 -
传真 010-66568640 -
电子信箱 wuchengming@chinastock.com.cn -
三、 基本情况简介
公司注册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公司注册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3
公司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2-6层
公司办公地址的邮政编码 100033
公司网址 www.chinastock.com.cn
电子信箱 yhgf@chinastock.com.cn
香港主要营业地址 香港上环干诺道中111号永安中心20楼
四、 信息披露及备置地点
公司选定的信息披露媒体名称 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登载年度报告的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的网址 http://www.sse.com.cn
公司年度报告备置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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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股票简况
股票种类 股票上市交易所 股票简称 股票代码 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交所 中国银河 601881 不适用
H股 联交所 中国银河 06881 不适用
六、 公司其他情况
(一) 公司历史沿革的情况,主要包括以前年度经历的改制重组、增资扩股等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05 年 6 月,根据国务院批准的《关于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重组的基本思路》,国务
院决定由汇金公司出资对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进行重组。2005 年 8 月 8 日汇金公司与财政
部共同出资设立银河金控。2005 年 12 月 22 日,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5]163 号)批准,银河金控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北京清
华科技创业投资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市水务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
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建材股份有限公司 4 家国内投资者共同发起设立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国务院领导批示的银河重组方案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批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收购
了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的证券经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经中国证监会《关于
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的批复》(证监机构字[2006]322 号)批准,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正式成立本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60 亿元。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更名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不再经营证券业务。
中国通用技术(集团)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2010 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00 万股股权转让给浙江
天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北京证监局出具了《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
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0〕226 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北京清源德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2011 年将其所持有的公司 200 万股股权转让给首钢总公司,北京
证监局出具了《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
构发〔2012〕2 号),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012 年,银河金控陆续将 62,887.8017 万股股份收益权对应的股份转让给中国人民财产保险
股份有限公司等 30 家机构和 3 个自然人。2012 年 10 月 8 日、2012 年 10 月 18 日、2012 年 11 月
27 日、2012 年 12 月 10 日,北京证监局分别下发《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
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49 号)、《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
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58 号)、《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66 号)和《关于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持有 5%以下股权股东的无异议函》(京证机构发[2012]171 号),公司按照
规定分别办理了股权变更手续。
2013 年 5 月 22 日,公司 H 股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至 2013 年 6 月 13 日超额配售选择权行使
完毕,共发售 1,606,604,500 股 H 股。其中,全国社保基金理事会出售 69,345,743 股 H 股,其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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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37,258,757 股 H 股为公司发行新股。公司募集资金港币 81.47 亿元。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
民币 75.37 亿元。
2015 年 5 月 5 日,公司配售发行 20 亿股 H 股,公司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95.37 亿元。
2017 年 1 月,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6 亿股 A 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上交所上市,公司注
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01.37 亿元。
(二) 公司组织机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公司组织架构
公司遵循《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中国证监会有关规章制度、
《联交所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规范运作,不断完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
经理层的运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构建了规范、科学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了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的
组织架构。公司组织架构图如下:
2.子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5 家子公司。
法定代
注册 持股
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表人/ 联系电话
资本 比例
负责人
北京市朝阳区朝外大
人民币
银河期货 街 16 号 1 幢 13 层 1302 2006 年 12 月 25 日 杨青 83.32% 010-68569588
12 亿元
单元
银河创新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 人民币
2009 年 10 月 21 日 游春 100% 010-66067785
资本 35 号 1 号楼 C 座 2 层 10 亿元
港币
银河国际 香港上环干诺道中 111 (852)
2011 年 2 月 9 日 32.61 刘宏业 100%
控股 号永安中心 20 楼
亿元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 人民币
银河金汇 2014 年 4 月 25 日 尹岩武 100% 010-83571302
区前湾一路 1 号 A 栋 10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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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
注册 持股
名称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表人/ 联系电话
资本 比例
负责人
201 室(入驻深圳市前
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中国(上海)自由贸
人民币
银河源汇 易试验区富城路 99 号 2015 年 12 月 10 日 吴李红 100% 021-60751758
15 亿元
31 楼 3104
注:1.2017 年 2 月 10 日,银河期货法定代表人由姚广变更为杨青。
2.2018 年 1 月 19 日,银河源汇法定代表人由陈静变更为吴李红。
3.分公司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 36 家分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负责人 营业执照登载成立 首次取得许可证日 营运
分公司 地址 联系电话
姓名 日期 期 资金
北京市西城区太
北京分公司 平桥大街 111 号 刘冰 2011 年 7 月 26 日 2011 年 11 月 22 日 500 010-58872898
五层
天津华苑产业区
天津分公司 开华道 3 号 钟继红 2013 年 3 月 11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22-83830606
601-8 室
石家庄桥西区红
河北分公司 赵勇卫 2013 年 3 月 20 日 2013 年 4 月 18 日 500 0311-83025656
旗大街 98 号
太原市万柏林区
迎泽西大街 53
山西分公司 赵松林 2013 年 3 月 14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351-8610998
号迎西大厦西裙
楼四层
内蒙古自治区呼
内蒙古分公 和浩特市赛罕区
姚建勋 2013 年 3 月 15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471-4955495
司 新华东街 78 号
华门世家
哈尔滨市南岗区
黑龙江分公
中山路 252 号五 李乃琛 2013 年 3 月 25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451-53905888
司
层
吉林省长春市朝
吉林分公司 阳区西民主大街 赵宇博 2013 年 3 月 19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431-88543320
1161 号
沈阳市沈河区北
辽宁分公司 站路 59 号 原 兵 2013 年 3 月 27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24-23262577
(17-3)
大连市沙河口区
黄河路 620 号电
大连分公司 郭 卿 2013 年 3 月 13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411-84343687
梯楼层五层 B、C、
D
中国(上海)自
由贸易试验区富
上海分公司 江月胜 2011 年 7 月 29 日 2011 年 11 月 29 日 500 021-20252618
城路 99 号 31 层
01 室
2017 年年度报告
南京市洪武路
江苏分公司 359 号福鑫国际 王德胜 2013 年 3 月 13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25-84265588
大厦 3 楼 304 室
杭州市江干区泛
浙江分公司 海国际中心 3 幢 宋晓军 2011 年 7 月 15 日 2011 年 12 月 15 日 500 0571-87252929
28 层
宁波市江北区大
宁波分公司 滕克志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574-87285929
庆南路 6 号 7 层
合肥市庐阳区长
安徽分公司 程乐三 2013 年 3 月 22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551-2609765
江中路 57 号
福州市鼓楼区水
部街道福马路 39
福建分公司 黄飞龙 2013 年 4 月 2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591-83651377
号福州集友广场
1#楼 2 层 01 店面
厦门市思明区美
厦门分公司 仁新村 18 号第 周连源 2013 年 3 月 21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592-2200246
二层西侧
南昌市广场东路
江西分公司 喻根平 2013 年 4 月 2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791-86224095
203 号六层
烟台市芝罘区西
山东分公司 张华胜 2013 年 3 月 29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535-6626318
南河路 175 号
青岛市市南区南
青岛分公司 刘晓勇 2013 年 4 月 15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532-82969977
京路 100 号戊
河南省郑州市健
河南分公司 王江波 2013 年 3 月 4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371-63830968
康路 168 号
武汉市武昌区武
珞路 456 号新时
湖北分公司 骆学葵 2013 年 3 月 12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27-87841700
代商务中心西裙
楼2层1室
长沙市雨花区芙
湖南分公司 蓉中路二段 327 邹文超 2011 年 8 月 23 日 2011 年 11 月 29 日 500 0731-85500305
号
广州市天河区广
州大道中路 988
广东分公司 陈志辉 2011 年 7 月 22 日 2011 年 11 月 22 日 500 020-87559999
号北塔 25 楼
01-03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福
田街道金田路
深圳分公司 章庆华 2011 年 6 月 21 日 2011 年 11 月 29 日 500 0755-25890161
3088 号中洲大厦
20 层
重庆市渝中区民
重庆分公司 族路 101 号第 15 曹翼 2013 年 3 月 18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23-88717900
层
成都市成华区建
四川分公司 设路 9 号 1 栋 4 张志强 2013 年 3 月 21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28-84396896
层 401 号
2017 年年度报告
云南省昆明市五
云南分公司 华区东风西路 11 魏渝鸿 2013 年 3 月 13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871-3642016
号顺城东塔 9 楼
西安市碑林区友
陕西分公司 谊东路 51 号中 刘跃年 2013 年 4 月 24 日 2013 年 5 月 15 日 500 029-87819530
铁商住楼二楼
西宁市城中区长
青海分公司 冯庆 2013 年 3 月 11 日 2013 年 5 月 3 日 500 0971-8261698
江路 106-26 号
甘肃省兰州市城
关区庆阳路 77
甘肃分公司 宁志勇 2014 年 5 月 8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 500 0931-8861798
号比科新大厦四
楼 408
海南省海口市龙
华区滨海大道 83
海南分公司 文永春 2014 年 5 月 7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 500 0898-68500766
号琼泰大厦十三
层
宁夏银川市兴庆
宁夏分公司 区解放西街 126 陈世宁 2014 年 4 月 29 日 2014 年 5 月 28 日 500 0951-5046808
号
南宁市青秀区园
广西分公司 湖南路 12-2 号 黄健华 2014 年 5 月 14 日 2014 年 6 月 5 日 500 0771-5842019
三楼
新疆乌鲁木齐市
新疆分公司 天山区解放北路 孔令国 2014 年 5 月 15 日 2014 年 6 月 9 日 500 0991-2313062
健康路 90 号
贵州省贵阳市观
山湖区林城路与
长岭路西北角贵
贵州分公司 阳国际金融中心 罗巍 2014 年 5 月 22 日 2014 年 6 月 9 日 500 0851-7973566
一期商务区 5 号
楼 20 层 12、13、
14、15
西藏自治区拉萨
西藏分公司 市城关区太阳岛 李泽啸 2014 年 5 月 15 日 2014 年 6 月 9 日 500 0891-6343140
朝阳路 2 号
(三) 公司证券营业部的数量和分布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拥有 470 家证券营业部。证券营业部分布在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其中,
广东省 76 家、浙江省 64 家、上海市 39 家、北京市 31 家、江苏省 30 家、山西省 21 家、福建
省 20 家、山东省 19 家、辽宁省 18 家、四川省 15 家、湖北省 14 家、安徽省 14 家、重庆市 11
家、河南省 11 家、湖南省 10 家、河北省 9 家、云南省 8 家、江西省 8 家、黑龙江省 7 家、陕
西省 5 家、广西壮族自治区 5 家、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5 家、内蒙古自治区 5 家、甘肃省 4 家、
天津市 4 家、青海省 4 家、宁夏回族自治区 4 家、吉林省 3 家、贵州省 3 家、海南省 2 家、西
藏自治区 1 家。
营业部情况详见附件 1。
2017 年年度报告
七、 其他相关资料
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长安街 1 号东方广场东方经贸城西二
事务所(境内) 办公楼 8 层 100738
签字会计师姓名 文启斯、马晓波
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公司聘请的会计师
办公地址 香港金钟道 88 号太古广场一期 35 楼
事务所(境外)
签字会计师姓名 文启斯
名称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 办公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 8 号卓越时代广
督导职责的保荐机 场(二期)北座
构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吴浩、赵文丛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名称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履行持续
办公地址 北京市东城区朝内大街 188 号
督导职责的保荐机
签字的保荐代表人姓名 吕晓峰、庄云志
构
持续督导的期间 2017 年 1 月 23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八、 近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一) 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年
主要会计数据 2017年 2016年 2015年
同期增减(%)
营业收入 11,344,192,279.74 13,240,439,880.86 -14.32 26,259,945,241.09
归属于母公司股
3,980,730,433.74 5,153,546,221.82 -22.76 9,835,510,426.14
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 4,011,957,885.21 5,135,408,169.01 -21.88 9,829,121,985.95
性损益的净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52,839,885,040.25 -14,810,065,033.11 -256.78 10,800,919,401.88
现金流量净额
其他综合收益 160,811,654.82 -948,291,508.35 / 385,463,474.26
本期末比上
2017年末 2016年末 年同期末增 2015年末
减(%)
资产总额 254,814,966,451.09 245,880,521,017.15 3.63 300,655,551,920.15
负债总额 189,928,532,783.68 187,526,621,348.41 1.28 243,406,136,533.60
归属于母公司股
64,513,027,189.45 57,988,546,199.71 11.25 56,913,565,847.71
东的权益
所有者权益总额 64,886,433,667.41 58,353,899,668.74 11.19 57,249,415,386.55
(二) 主要财务指标
主要财务指标 2017年 2016年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2015年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0.39 0.54 -27.78 1.11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不适用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
0.39 0.54 -27.78 1.11
股收益(元/股)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3 8.97 减少2.64个百分点 21.33
2017 年年度报告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 6.38 8.94 减少2.56个百分点 21.31
均净资产收益率(%)
报告期末公司前三年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母公司的净资本及风险控制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项目 本报告期末 上年度末
净资本 50,746,807,591.89 53,108,748,426.14
净资产 63,195,254,061.45 56,902,821,184.06
风险覆盖率(%) 242.39 361.60
净资本/净资产(%) 80.30 93.33
净资本/负债(%) 43.74 59.81
净资产/负债(%) 54.46 64.09
自营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净 32.94 31.14
资本(%)
自营非权益类证券及其衍生品/ 96.53 86.52
净资本(%)
资本杠杆率(%) 29.38 34.88
流动性覆盖率(%) 171.61 218.70
净稳定资金率(%) 124.93 138.74
根据上表,2017 年末公司各项风险控制指标真实体现了资本质量和风险计量的针对性,净资
本及流动性各项风险控制指标均符合监管要求。
九、 境内外会计准则下会计数据差异
(一) 同时按照国际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按照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合并财务报表及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编制的合并报
表中列示的 2017 年及 2016 年的净利润和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的净资产并
无差异。
(二) 同时按照境外会计准则与按中国会计准则披露的财务报告中净利润和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资产差异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境内外会计准则差异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 2017 年分季度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 第二季度 第三季度 第四季度
(1-3 月份) (4-6 月份) (7-9 月份) (10-12 月份)
营业收入 2,964,345,775.78 2,704,131,909.94 3,248,279,940.27 2,427,434,653.75
归属于上市公司
1,117,341,620.62 994,870,650.84 1,271,228,375.61 597,289,786.67
股东的净利润
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
1,116,373,627.27 1,002,341,472.80 1,266,008,483.87 627,234,301.27
常性损益后的净
利润
经营活动产生的
-14,582,407,046.42 -6,906,963,521.55 -18,363,514,059.21 -12,987,000,413.07
现金流量净额
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一、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和金额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附注
非经常性损益项目 2017 年金额 2016 年金额 2015 年金额
(如适用)
非流动资产处置损益 570,689.16 522,480.33 706,021.29
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 主要是财政
但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密切 专项扶持资
相关,符合国家政策规定、 13,352,648.46 金 30,105,762.96 13,966,564.12
按照一定标准定额或定量持
续享受的政府补助除外
除上述各项之外的其他营业 主要是扶贫
-48,966,667.30 -3,091,818.36 -3,955,643.66
外收入和支出 捐赠支出
少数股东权益影响额 -230,943.35 -752,647.75 107,819.13
所得税影响额 4,046,821.56 -8,645,724.37 -4,436,320.69
合计 -31,227,451.47 18,138,052.81 6,388,440.19
十二、 采用公允价值计量的项目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对当期利润的影响
项目名称 期初余额 期末余额 当期变动
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29,363,318,163.13 29,010,296,058.91 -353,022,104.22 377,807,920.51
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6,524,139,008.28 34,060,840,802.93 -2,463,298,205.35 932,533,986.2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
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713,502,080.63 268,491,159.24 -445,010,921.39 22,162,101.04
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29,524,563.24 -112,214,004.63 -82,689,441.39 81,777,408.96
合计 66,571,434,688.80 63,227,414,016.45 -3,344,020,672.35 1,414,281,416.71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三、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
一、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经营模式及行业情况说明
(一)本集团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型
本集团定位于中国证券业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提供经纪、销售和交易、投资银行
和投资管理等综合性证券服务。
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包括:
经纪、销售和交易 投资银行 投资管理 海外业务
经纪及财富管理 股权融资 自营及其它证券交易服务 经纪及销售
机构销售及投资研究 债券融资 私募股权投资 投资银行
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 财务顾问 另类投资 投资管理
资产管理 资产管理
经纪、销售和交易
1.经纪及财富管理:代理客户买卖股票、基金、债券和衍生品及期货,并为客户提供综合
财富管理服务。
2.机构销售及投资研究:向机构投资者客户推广和销售证券服务和产品,并提供各种专业化
研究服务,协助机构投资者客户做出投资决策。
3.融资融券及股票质押:为客户提供有担保或质押的融资和融券服务,从而提供融资杠杆,
满足客户融资需求,盘活客户股权资产。
4.资产管理:以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定向资产管理计划及专项资产管理计划的形式为机构
与个人客户提供专业的资产管理服务,赚取管理及顾问费。
投资银行
通过承销股票及债券和提供财务顾问服务赚取承销佣金、保荐及顾问费。
投资管理
从事自营交易并提供其它证券交易服务产品,提高客户的流动性并满足客户的投融资需求。
并进行私募股权投资和另类投资获得投资收入。
海外业务
通过设立于香港的银河国际控股作为海外业务平台,为全球机构客户、企业客户和零售客
户提供经纪和销售、投资银行、研究和资产管理等服务。
(二)本集团的经营模式
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模式由“一核两翼,协同发展”调整为“双轮驱动,协同发展”。
“双轮驱动”:一轮是财富管理,是大经纪和大资管业务逐渐走向融合发展,为客户提供
综合的财富管理服务;另一轮是大投行,支持实体经济、服务企业融资。“协同发展”:按照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新的管理体制“集中统筹+条线管理”,强化集中统筹管理,完善产品、客户、数据、服务
中心建设,强化业务与管理的全方位协同机制,力争将分支机构建成区域性综合金融服务中心。
公司顺应行业对外开放发展要求,适时调整业务发展模式和配套管理体制,推进公司两轮
业务协同,加快海外业务发展,重塑公司的市场地位和公众形象,努力实现“打造航母券商,
建立现代投行”的战略目标,成为行业领先的全能型证券公司。
(三)本集团所属行业的发展特征
1. 经济环境
2017 年,我国面临的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复杂多变,机遇与挑战并存。从国际情况看,美国、
日本、欧洲等发达经济体经济增速加快。以美国为代表的发达经济体货币政策量化宽松结束,
呈现出稳步常态化的特征。从国内情况看,经济增长整体稳中趋降,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有所回
落,房地产投资降温,居民消费规模和质量持续升级,出口伴随发达经济体复苏平稳向好,供
给侧结构性改革继续推进,工业生产维持稳定发展且结构优化明显。未来经济增长面临转型升
级中的出清需求仍有一定下行压力,但经济增长模式逐步由粗放型增长向高质量发展转变。
2. 市场态势
2017 年,中国股票市场整体呈现震荡格局,债券市场先扬后抑。股市方面,主板缓慢震荡
上行,创业板则较为低迷。上证综指、深证成指、中小板指、创业板指报告期涨跌幅分别为 6.56%、
8.48%、16.73%、-10.67%。交易方面,报告期内全部 A 股成交金额为 111.76 万亿元,同比下降
11.66%。融资融券方面,截至 2017 年末两融余额为人民币 10,262.64 亿元,同比上涨 9.26%。
股权融资方面,报告期内上市公司通过首发、增发、配股等实际筹资 1.72 万亿元,同比下降
18.50%。债市方面,二级市场银行间 10 年期固定利率国债到期收益率波动上行,报告期内上升
86.92bp,收于 3.8807%。报告期内一级市场发行债券 37,266 只、发行额 40.78 万亿元。截至
2017 年末债券存量 36,989 只,余额 74.66 万亿元,同比分别上升 25.76%、16.19%。
3. 行业状况
2017 年证券行业延续“依法监管、从严监管、全面监管”政策,全业务链监管体系逐步完
善。证券公司回归本源业务,变革传统业务,加大金融科技应用。业务结构持续优化,经纪、
投行业务比重下降,自营、资产管理和资本中介业务比重上升。分业务来看,传统经纪业务佣
金率持续下滑,市场竞争加剧,财富管理转型迫在眉睫;融资融券和股票质押为代表的资本中
介业务成为券商业务开展的重点方向;投资银行业务受益于 IPO 常态化发行,规模和数量远超
2016 年,但同时面临 IPO 审核趋严、再融资新规和利率上行环境中债券市场发行遇冷等多方面
的压力。资产管理业务加速回归主动管理,通道业务规模大幅缩减,央行大资管新规出台有望
进一步助推券商主动管理业务规模和能力的提升。
受市场成交活跃度低迷和从严监管环境影响,2017 年证券行业净利润进一步下滑,但降幅
已逐步收窄。未来随着市场成交企稳以及监管强化边际效应的减弱,证券行业有望结束业绩持
2017 年年度报告
续下行周期,实现盈利水平稳步回升。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未经审计母公司口
径数据,截至报告期末,中国证券行业的总资产、净资产及净资本分别为人民币 6.14 万亿元、
1.85 万亿元及 1.57 万亿元;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112.85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132.17 亿
元,同比分别下降 4.94%和 7.54%。
(四)本集团所处行业地位
本集团是中国证券行业领先的综合金融服务提供商。自成立以来,本集团持续保持较强的
综合竞争力,公司的资本规模、盈利水平、业务实力和风险管理能力一直位居行业第一梯队。
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公布的证券公司母公司报表口径数据,2017 年公司的营业收入、净利润分
别位于行业第 9 位和第 10 位,总资产、净资产、净资本分别排名行业第 8 位、第 7 位、第 7
位。
二、报告期内公司主要资产发生重大变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末,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548.15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63%。其中,结算备付
金为人民币 125.38 亿元,较上年末减少 50.56%,主要系客户备付金减少;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
人民币 382.56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194.14%,主要系股票质押式回购规模增加所致;应收款项类
投资为人民币 46.34 亿元,较上年末增加 34.60%,主要系本集团买入转售业务形成的债权规模增
加所致。
其中:境外资产 9,222,558,418.58(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占总资产的比例为 3.62%,
占比较小。
三、报告期内核心竞争力分析
√适用 □不适用
(一)享有显著的经纪业务规模优势
公司的经纪业务享有领先的市场地位。报告期内,根据中国证券业协会未审计数据,公司代
理买卖证券业务净收入单体券商口径行业排名第 2,市场份额 5.28%;客户托管证券总市值 2.94
万亿,市场份额 7.28%,行业排名第 2;客户存款保证金账户余额 496.03 亿元,市场份额 4.67%,
行业排名第 4。根据上交所和深交所数据,公司股票基金交易总额行业排名第 5,市场份额 4.57%;
截至报告期末,融资融券余额行业排名第 4,市场份额 5.56%。公司庞大的客户基础和客户资产为
公司的业务增长提供巨大潜力,为公司融资融券、买入转售大额交易、机构销售及现金管理等业
务的发展和创新提供强大动力。
(二)具有行业目前运营的最大的渠道网络
公司目前拥有的 470 家证券营业网点均衡分布在全国 31 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中心城市,
覆盖了发达地区和具有发展潜力的地区,是目前国内分支机构最多的证券公司。境外网点(香港)
和 26 家期货业务营业网点为客户提供了延伸服务。合理的战略性布局使公司能在发达地区获得高
2017 年年度报告
端客户,受益于发展中地区快速的经济增长和城市化进程,并把握海外商机,同时能为客户提供
便捷的本地化服务,有利于建立品牌优势,同时提高客户归属感和信任感,并带动协同营销机会。
公司充分利用各种 IT 手段,以互联网、电子邮件、移动终端、手机短信、电话服务中心等为媒介,
构建一个综合的多渠道营销服务与交易体系,加强网点营销能力。
(三)拥有行业最大的客户群之一
公司拥有庞大、稳定且不断增长的客户群。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拥有经纪业务客户 970 万户,
较 2016 年增长 10.6%;服务投资银行业务企业客户超过 350 个。受益于公司的客户基础,各业务
线间有显著的协同营销增长潜力,帮助公司迅速抓住机会开展新业务。
(四)领先的投资银行业务专长
公司投资银行业务体系不断完善。股权融资业务方面,公司以长期的高品质和独具特色的服
务赢得了客户的信任和青睐。债券融资业务方面,公司凭借对行业和产品的经验以及对投资者需
求的深刻了解,形成了专业的定价能力。
(五)独特的历史、品牌和股东优势
公司的证券经纪及投资银行业务历史可追溯到上世纪 90 年代初,由原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建
设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人寿以及中经开等重要金融机构的证券业务整合成立中
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国银河证券”逐渐成为证券行业广为人知的著名品牌。2007 年本
公司成立后,收购银河有限的证券经纪和投资银行业务及相关资产,控股股东为银河金控,实际
控制人汇金公司是一家国有独资公司,根据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公
司的历史、品牌和股东背景有助于增强客户的信心,巩固拓展客户基础,以及获取更多的业务机
会。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一)总体经营情况
2017 年,是公司实施三年战略转型的起步之年,也是总体布局之年。在全体员工的共同努
力下,公司积极顺应从严监管新形势,按照“打造航母券商、建设现代投行”战略目标,定位
“双轮驱动、协同发展”业务新模式,确立大经纪、大投行、大资管、大投资和研究院架构体
系,做实业务委员会,经营运行机制发生较大调整,全面启动和推进经营与管理十五项重点工
作,A+H 上市平台建设顺利完成,海外并购项目获得重大进展,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较好
完成年度各项工作目标,全年未发生重大风险事项,在证券公司分类评价中重新获得 AA 券商评
级。截至报告期末,集团总资产 2,548.15 亿元,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人民币 645.13 亿元。
报告期内,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13.44 亿元,同比下降 14.32%,归属母公司所有者的净
利润人民币 39.81 亿元,同比下降 22.7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6.33%,同比下降 2.64 个百
分点。
(二)公司主营业务情况
1.经纪、销售和交易业务
(1)证券经纪
报告期内,本集团经纪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7.58 亿元,同比下降 11.99%,主要由于
A 股市场股基交易量收缩及佣金率下滑引起。
市场环境
2017 年行业延续严监管常态化,市场窄幅震荡,股基交易量进一步萎缩,行业佣金率持续
下滑,传统经纪业务竞争激烈。根据沪深交易所数据,市场日均股票交易量 4,574 亿,同比下
降 12.43% ,行业平均股票佣金率 0.036%,同比下降 11.4%。两融规模稳步上行,股票质押继
续较快增长,报告期内市场融资融券日均规模 9,346 亿元,同比增长 4.24%,截至报告期末,
市场股票质押业务规模为 16,428 亿元,较上年增长 34%。
经营举措及业绩
经纪业务方面,在 2017 年较为艰难的市场环境中,公司将“客户利益优先”的服务理念贯
彻始终,产品销售和服务能力大幅提升,报告期内,金融产品销售量及保有量超千亿,成为公
司重要的创收来源之一。公司通过加强固定收益类产品及定投基金的供给,引导投资者合理进
行资产配置,促进客户资产保值增值。公司重点推进以 Apama 为主的量化交易平台和顶点 VIP
高速交易通道的发展,提升分支机构量化专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能力,机构客户开发及服务能
力显著提升。公司在个股期权、港股通等业务中积极引入机构及产品客户,优化期权业务客户
结构,提升客户投教服务范围。报告期内,公司新增港股通开户 1.6 万户,较上年开户数增长
43%;公司港股通交易市占率 2.56%,同比增长 6.5%。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股票期权经纪业务存
2017 年年度报告
量客户 2.23 万户,同比增长 24.04%,开户市占率 8.66%,行业排名第 1;场内期权交易量 596.54
万张,同比增长 147.69%,交易市占率 2.77%,行业排名从 2016 年的第 12 位提升至 2017 年第
6 位;期权经纪业务托管资产 2.29 亿元,同比增长 12.25%,客户总权益 424.47 亿元。
融资融券业务方面,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融资融券余额 570.29 亿元,市场占有率 5.56%,
行业排名第 4(按合并券商口径统计),较 2016 年末上升 2 位。公司分片区开展精准营销、督
导和服务,以上市公司大股东、专业机构投资者及高净值客户为目标客户,推广两融交易策略
创新,报告期内累计新增两融余额 65.23 亿元,占两融总余额的 11.44%。公司开展机构客户两
融开户专项营销活动,报告期内新增有效机构客户 205 户,新增客户资产 105 亿元。公司加强
融券券源服务,满足客户特殊交易策略需求,报告期内新增自有资金配置 ETF 券源 5 亿元,累
计借入转融通券源 10.7 亿元,实现融券交易量 53 亿元,支持完成两融精准营销余额的 80%。
股票质押回购业务方面,公司充分调动区域客户和上市公司资源,实施精准反馈、完善尽
职调查、严格风险控制、提升项目时效,综合服务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业务规模实现较快发展。
截至报告期末,根据沪深交易所数据,公司股票质押回购余额人民币 494.04 亿元,行业排名从
2016 年末第 20 名上升到 2017 年末第 10 名。
研究业务方面,公司成立银河研究院,定位为公司智库,负责公司战略规划、业务布局和
职能优化;负责公司和各业务线对标研究分析和配置建议;买方和卖方研究、公司培训等相关
工作。报告期内,公司强化研究业务管理,优化分析师队伍建设,实现与银河国际控股共享研
究资源和内容,进一步提高研究质量并明确研究报告质量要求的新标准和新规范,建立研究报
告合规审查和内部通报机制。
机构销售交易业务方面,公司通过强化小型路演与反路演力度,与客户开展小型专题活动,
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质量。开发战略性 QFII 机构客户取得显著成效,引入机构客户资产规
模 25 亿元。公司加快推动 WFOE 业务(外商独资私募业务),完成国内券商 WFOE 首单业务,开
始形成新的业务模式和新的盈利增长点。截至报告期末,QFII 和 RQFII 签约客户数 14 家,沪
港通客户 2 家,新增 WOFE 客户 3 家。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经纪业务方面,预计 2018 年股票市场整体企稳,指数稳健上行,成交量逐步修复。传统经
纪业务领域,机构领衔的增量资金将带动股票交易量提升,指数稳定增长将带动交易活跃度提
升,行业探讨佣金底线的共识逐步成型。信用业务方面,市场风险偏好改善,两融规模稳步上
行,行业两融价格竞争加剧,有议价能力的客户群体进一步扩大。股票质押式回购业务作为上
市公司现金流调控渠道之一,目前仍在上升通道,预计规模将有所增长,资管新规的出台将使
券商资管的融资渠道受到一定程度的限制。机构销售交易业务方面,基金分仓、保险资管和 QFII、
RQFII 的市场竞争将更加激烈,需要进一步提高研究实力和客户服务水平,提高统筹、协同力
度,加强业务创新的系统性。
2017 年年度报告
(2)期货经纪
市场环境
受股指期货成交清淡及商品需求不旺等因素影响,2017 年期货市场成交规模(单边)187.89
万亿元,同比下降 3.95%,但稳健发展的趋势未变。白糖期权、豆粕期权作为首批商品期权推
出,棉纱期货、苹果期货相继挂牌交易;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功能逐步完善,为期货服务三农、
服务实体经济注入新动力。
经营举措及业绩
银河期货以投研一体化为依托,以机构类客户为切入点,优化营业网点设置,盘活现有客
户,开发新增客户,大力发展以主动管理产品为主的资产管理业务,努力从传统通道业务向基
于风险管理能力的综合财富管理业务转型。报告期内,由于客户权益及资金收益率增长,利息
收入相应增加,银河期货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36 亿元,较 2016 年增加 13.39%,日均客户权
益人民币 165.94 亿元,以单边计算成交量 0.72 亿手,成交额人民币 4.38 万亿元,在中国证监
会期货公司分类监管评级 A 类 AA 级。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2018 年,期货市场黑色板块、有色板块及以原油为纽带的化工板块将成为市场的活跃焦点,
农产品价格将以区间震荡为主。即将上市的原油期货和铜期权将推动期货市场进一步扩容。以
场外期权为主的场外业务将成为期货公司追逐的热点之一。银河期货将充分发挥在商品期权上
的既有优势,结合场外期权,以期现结合和场外业务为切入点,为客户提供个性化的大宗商品
定价和风险管理及产品,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力。
(3)资产管理
报告期内,本集团资产管理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8.88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28.29%,
主要因为公司资产管理规模上升,管理费收入增加。
市场环境
2017 年,受到监管政策调整影响,资产管理行业市场规模同比增速持续下降,收入增速继
续维持在较低水平,产品创新和发展步伐明显放缓;行业受托资产管理规模 17.3 万亿元,同比
减少 0.7%;实现资产管理业务净收入 310.2 亿元,同比增长 4.3%。
经营举措及业绩
为支持资产管理子公司银河金汇业务发展和有效缓解其面临的净资本监管指标压力,2017
年 4 月公司向银河金汇增资 5 亿元,2017 年 8 月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向银河金汇再增资 10 亿
元的议案,同时增加了对银河金汇净资本担保 20 亿元。报告期内,银河金汇积极打造投研体系,
发力产品创新,提升主动管理能力;积极开拓机构客户,搭建客户分层分级管理体系,新增授
信合作金融机构超过 120 家,资产管理规模和收入水平实现较大幅度增长。截至报告期末,银
河金汇受托资产管理规模人民币 3,375.32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52.4%,行业排名由 2016 年
末第 24 名升至第 13 名,其中,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规模人民币 381.28 亿元,定向资产管理
2017 年年度报告
业务受托规模人民币 2,895.58 亿元,专项资产管理业务受托规模人民币 98.47 亿元,管理产品
数量 375 只(其中,集合 63 只;定向 304 只;专项 8 只)。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资管新规明确金融机构不得为其他金融机构的资产管理产品提供规避投资范围、杠杆约束
等监管要求的通道服务,未来资管行业将走上回归本源的道路。银河金汇将继续贯彻稳健型主
动管理投资策略,切实提升主动管理能力,巩固和发展现有货币型、纯债型和混合型固收产品
规模优势,以 FOF 产品为主线形成权益类主动管理产品的规模化经营。
2. 投资银行业务
报告期内,本集团投资银行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4.92 亿元,较 2016 年下降 53.78%,
主要是因为前期项目储备数量不多,新三板流动性逐渐枯竭所致。
(1)股权融资及财务顾问
市场环境
受益于国内中小企业持续活跃、新股审核进度加快等多个因素,2017 年 IPO 再创新高,再
融资逐步恢复,IPO 承销规模 2,304 亿元,同比增长 53.2%;增发承销规模 12,705 亿,同比下
降 24.8%。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继续巩固和扩大传统保荐承销业务,稳定 IPO 业务,同时抓住市场机遇期,大力挖掘
公司债、可转债、绿色债等业务机会,加大项目储备,积极探索创新业务与私募、投资、并购
等方面的对接撮合能力。报告期内,根据 WIND 资讯公布数据,公司完成 3 单 IPO 项目,主承销
金额人民币 12.32 亿元,1 单并购重组暨配套资金项目,以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方式支付人民币
18.66 亿元,配套融资总额人民币 6.9 亿元。公司股票主承销金额合计人民币 37.88 亿元。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在提升直接融资比例和行业规范发展的并行政策导向下,一级市场出现复苏迹象,投资银
行业务收入结构向多元化转变。公司将充分发挥公司资源优势,把握国企改革机遇,做国企和
地方政府国资平台财务顾问;立足服务制造业实体和绿色金融,响应中国制造 2025 战略,支持
国家制造业转型升级和绿色发展;借助银河国际控股和联昌集团进行海外布局,开展跨境业务,
加速国际化进程。
(2)债券融资
市场环境
2017 年在去杠杆和防风险的背景下,市场信用风险溢价面临上升压力,十年期国债利率上
行 78BP,五年期 AAA 企业债利率上行 153BP,各类债券(不含同业存单)发行总规模人民币 20.64
万亿,同比下降 11.55%,其中,信用债券(扣除国债、政策性银行金融债和地方政府债)发行
总规模人民币 8.96 万亿,同比减少 17.60%。
2017 年年度报告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继续巩固和扩大传统债券承销业务,积极参与债券市场基础设施建设与创新业务,在助
推绿色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服务绿色企业及构建绿色金融体系等方面均做出新的尝试,获得中
央结算公司在 2017 年度评选的创新业务奖“中债绿色债券指数成份券优秀承销机构”。报告期
内,公司承销各类信用债券合计 98 只,同比增长 42.03%,承销金额 714.81 亿,同比下降 13.56%。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债券承销业务的核心竞争力将更多体现在品种设计能力和销售能力上。公司将提升产品线
的创新意识,进一步丰富债券品种供给,依据市场需求,加快债券市场产品创新;继续加强客
户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客户整体服务水平;借助庞大的营业网点体系,建立起不同层次的销售
体系,进一步提升销售实力。
(3)新三板
市场环境
新三板分层与交易制度改革措施出台,部分阻碍市场发展的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新三
板改革路径日益清晰,对于提升市场活力将发挥积极的作用,新三板市场发展呈现动态平衡。
2017 年新三板推荐挂牌企业数量 2,147 家, 同比下降 57.5%,股票发行 1,336.25 亿元,同比下
降 3.73%。
经营举措及业绩
公司持续完善新三板业务制度建设,加强风险控制体制建设,充分发挥网点和客户优势,
逐步搭建并完善新三板全业务链协同发展机制。报告期内,公司完成 16 个新三板推荐挂牌项目,
较 2016 年减少 28 个;完成 10 个新三板股票发行项目,较 2016 年减少 10 个;挂牌公司募集资
金人民币 9.45 亿元,同比下降 53.38%;新增上线做市项目 3 个,较 2016 年减少 29 个。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2018 年新三板市场有可能出现基础性改革契机,公司将在密切关注、控制项目质量前提下,
为挂牌项目主体提供更优服务,有步骤推动公司新三板业务转型升级。
3. 投资管理业务
(1)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服务
行业减持新规使公司的定增持仓无法按原计划变现,收益表现不如预期。市场“债市熊,
资金贵”,公司债券投资业务收入出现小幅下滑。公司衍生品业务利润趋薄、利润率下降。报
告期内,本集团自营及其他证券交易服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84 亿元,较 2016 年下降 66.30%。
市场环境
2017 年,权重股股价上扬,带动市场呈现波动微涨趋势。市场结构化特点明显,在剔除了
当年上市新股后的 3,031 只股票中,上涨股票为 698 只,占比 23.03%。行业监管从严、货币政
策从紧、信用持续收缩,债券市场收益率大幅上行。
2017 年年度报告
经营举措及业绩
①权益类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二级市场的操作力度,并利用有限的机会努力兑现解禁定向增发品种
的投资收益。在策略上,公司分别从低估值、高成长、高分红、长期交易金额反转等方面进行
综合分析考量,坚守价值投资的思路。公司继续将上市公司研究作为重点工作,对多家上市公
司进行了调研,为投资决策提供支持。
②债券类投资
报告期内,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产品“天天利”)继续保持业内领先地位, 业
务规模及客户数量稳居市场第 1,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业务(产品“天天
利”)未到期余额 53.34 亿元,投资者人数 46.69 万。
③衍生品投资
公司衍生产品类自营投资业务克服市场低迷影响,推出场外期权、为公司高净值客户提供
流动性支持等业务,满足客户多元化的投资、避险、交易等需求。公司积极参加大连商品交易
所 2017 年“场外期权试点”,申报铁矿石项目并获准立项,利用场外期权创新业务服务实体经
济。公司在中国证券行业最早推出 ETF 基金流动性服务,2017 年上交所流动性服务评级中,公
司共有 13 支基金参加评级,其中 12 支基金评级获得 A 及以上。截至报告期末,深交所质押式
报价回购业务(产品“金自来”)存续业务规模人民币 13.06 亿元。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2018 年公司将继续加强二级市场策略选股及交易的力度,研究探索其他交易品种的配置方
式及交易策略。债券投资业务将密切追踪宏观经济变量和经济政策,做好未来利率变化趋势预
测,把握好配置和波段机会。衍生品投资业务积极拓展场外期权业务,拓宽收益凭证产品种类;
确保包括上市基金做市、期现套利、“金自来”深圳质押式报价回购等业务的平稳运行。
(2)私募股权投资
市场环境
2017 年,国内私募基金发展迅速。截至 2017 年末,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已登记私募
基金管理人 22,446 家,同比增长 28.76%;已备案私募基金 66,418 只,同比增长 42.82%;管理
基金规模 11.10 万亿元,同比增长 40.68%。同时,随着《证券公司私募投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
范》、《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等一系列规范的发布,券商直投业
务将面临转型。
经营举措及业绩
银河创新资本根据监管要求完成了私募基金管理子公司整改事项,并已于报告期末获得监
管部门联合机制审查认可。根据要求整改期间不得开展新业务,报告期内银河创新资本重点推
2017 年年度报告
动银河粤科基金的投资,完成了 4 个项目的审批决策,其中 3 个项目已完成投资,投资金额 1.31
亿元。同时,银河创新资本持续强化投后管理,完成了 2 个存量自有资金投资项目的退出工作。
2017 年,受制于监管政策调整影响,银河创新资本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06 亿元,较 2016 年
减少 27.40%。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国内 LP 构成逐步多元化,机构 LP 占比稳步上升,总体规模不断增长;并购的快速增长以
及新三板分层等改革带来流动性的改善。银河创新资本将按照监管部门规定推进私募基金管理
子公司建设,推进以广东银河粤科基金股权投资平台为主体的股权投资业务,择机推动并购基
金、债权投资基金等新业务开展。
(3)另类资产投资
市场环境
根据《证券公司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要求,2017 年各家另类投资子公司将业务模
式改为以自有资金投资。受到监管政策、资本规模的限制,另类投资子公司间多以联合投资等
形式在优质项目上开展合作。
经营举措及业绩
银河源汇投资专注于股权投资和金融产品投资,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向银河源汇增资
人民币 11.5 亿元到位,其注册资本由人民币 3.5 亿元增至人民币 15 亿元。银河源汇积极对标
另类投资子公司管理规范的要求进行整改,因公司成立时间不长且注重合规开展业务,整改工
作进展顺利。报告期内,银河源汇优化资产配置,在原股权一级市场投资业务和金融产品投资
业务的基础上,新增了一级半市场投资业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60 亿元,较 2016 年增长
445.45%。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监管政策对结构化产品的持续规范影响另类投资公司原有一级半市场投资模式。银河源汇
将夯实基础,严控风险,积极发挥“综合金融服务平台、创新业务投资平台、资产保值增值平
台、业务资源协同平台”的功能,为后续发展作好铺垫。
4. 海外业务
市场环境
恒生指数于 2017 年底收市报 29,919.15 点,较 2016 年底上升 36%。证券市场市价总值于
2017 年底为 34 万亿港元,创下历史新高,按年上升 37%;平均每日成交金额为 882 亿港元,较
2016 年上升 32%。香港证券市场 2017 年的总集资金额为 5,799 亿港元,较 2016 年的 4,901 亿
港元上升 18%。
经营举措及业绩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配合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和公司加快海外业务发展规划,公司积极拓展
东盟地区业务。2017 年 6 月 6 日,经过审慎尽调和谈判,银河国际控股与联昌集团在 2016 年
10 月 17 日签署《非约束性投资条款》的基础上,进一步签署《联昌证券国际私人有限公司股
份买卖协议》。交割完成后,公司的海外业务平台将延伸至除香港地区外的八个国家,包括马
来西亚、新加坡、印度尼西亚、泰国、印度、韩国、美国和英国。银河国际控股强化多元化业
务收入来源以增强抵御市场周期的能力,在巩固经纪业务、融资业务和投行业务三大常规性业
务产出能力的同时,自营业务、固定收益业务均有较大进步,各项业务保持稳健运营。报告期
内,银河国际控股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46 亿元,较 2016 年下降 1.18%。
2018 年挑战与展望
随着沪港通、深港通的引入以及国家发展“一带一路”策略的潜在业务机会,中资券商加
速在港布局,竞争态势持续加剧。2018 年,银河国际将继续巩固盈利能力,动态调整业务收入
模式,继续强化业务多元化布局,继续加强风控、内控体系和制度建设力度,保证公司长期的
可持续发展。
二、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截至 2017 年 12 月末,本集团总资产为人民币 2,548.15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3.63%;归
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为人民币 645.13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长 11.25%。2017 年,本集团实现营
业收入人民币 113.44 亿元,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人民币 39.81 亿元,同比分别下降
14.32%和 22.76%;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为 6.33%。
(一) 主营业务分析
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科目变动分析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变动比例(%)
营业收入 11,344,192,279.74 13,240,439,880.86 -14.32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6,085,200,000.79 7,707,872,025.75 -21.05
利息净收入 2,986,406,469.44 2,461,715,096.77 21.31
投资收益 2,479,867,865.48 3,992,660,519.81 -37.89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3,506,678.93 -971,643,134.10 77.00
营业成本 6,495,594,731.24 6,690,823,075.45 -2.92
税金及附加 104,056,691.44 373,256,312.14 -72.12
业务及管理费 5,709,383,232.32 6,045,874,859.08 -5.57
资产减值损失 682,109,135.07 252,516,027.87 170.13
所得税费用 789,680,856.38 1,391,224,102.28 -43.2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52,839,885,040.25 -14,810,065,033.11 -256.78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2,499,591,096.32 -7,954,017,447.29 131.43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32,162,900,763.38 -11,584,804,677.91 377.63
(1)营业收入及支出变动分析
① 营业收入及支出变动原因分析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13.44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人民币 18.96 亿元,
降幅为 14.32%。其中主要变化为: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同比减少人民币 16.23 亿元,降幅 21.05%;
利息净收入同比增加人民币 5.25 亿元,增幅 21.31%;投资收益同比减少人民币 15.13 亿元,降
幅 37.89%;公允价值变动损益同比增加人民币 7.48 亿元,增幅 77.00%。
2017 年,本集团营业支出人民币 64.96 亿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减少人民币 1.95 亿元,降幅
为 2.92%,主要为:税金及附加同比减少人民币 2.69 亿元,降幅 72.12%;业务及管理费同比减少
人民币 3.36 亿元,降幅为 5.57%;资产减值损失同比增加人民币 4.30 亿元,增幅 170.13%。
② 利润表主要项目变动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变动比例
科目 本期数 上年同期数 情况说明
(%)
主 要为 证 券 经纪 业 务和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
6,085,200,000.79 7,707,872,025.75 -21.05 投 资银 行 业 务手 续 费净
入
收入的减少
主 要为 股 权 质押 回 购利
利息净收入 2,986,406,469.44 2,461,715,096.77 21.31
息收入的增加
主要为金融工具处置收益的
投资收益 2,479,867,865.48 3,992,660,519.81 -37.89
减少
证 券市 场 波 动导 致 相关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223,506,678.93 -971,643,134.10 77.00 金 融资 产 的 公允 价 值变
动
汇 率波 动 导 致外 币 汇兑
汇兑损益 -10,093,941.05 -5,467,867.75 -84.60
损益波动
其他业务收入 21,419,178.70 54,780,760.05 -60.90 其他业务收入减少
与 日常 经 营 活动 相 关政
其他收益 4,328,696.15 - 不适用
府补助单独列报
非 流动 资 产 处置 收 益单
资产处置收益 570,689.16 522,480.33 9.23
独列报
主 要为 营 改 增及 营 业收
税金及附加 104,056,691.44 373,256,312.14 -72.12
入减少所致
主 要为 计 提 薪酬 费 用的
业务及管理费 5,709,383,232.32 6,045,874,859.08 -5.57
减少
主 要为 可 供 出售 金 融资
产 和买 入 返 售金 融 资产
资产减值损失 682,109,135.07 252,516,027.87 170.13
本 年计 提 减 值损 失 增加
导致
主 要是 财 政 专项 扶 持资
营业外收入 14,158,851.77 43,069,934.04 -67.13
金减少
主 要为 对 外 扶贫 捐 赠资
营业外支出 54,101,566.76 16,055,989.44 236.96
金增加
主 要利 润 总 额 减 少 和免
所得税费用 789,680,856.38 1,391,224,102.28 -43.24
税收入增加所致
1. 收入和成本分析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13.44 亿元,较 2016 年减少人民币 18.96 亿元,降
幅为 14.32%,本集团营业支出人民币 64.96 亿元,较 2016 年减少人民币 1.95 亿元,降幅为 2.92%。
(1).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主营业务分行业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行业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证券经纪
8,758,028,759.41 4,261,151,437.69 51.35 -11.99 -13.88 增加 1.07 个百分点
业务
期货经纪 835,994,284.95 525,230,479.70 37.70 13.39 6.29 增加 4.20 个百分点
自营及其
他证券交 383,847,498.85 777,433,572.83 -102.54 -66.30 84.42 减少 165.53 个百分点
易业务
投资银行
491,581,065.21 263,012,815.58 46.50 -53.78 -54.37 增加 0.69 个百分点
业务
资产管理
887,625,610.87 603,781,581.44 31.98 28.29 40.25 减少 5.80 个百分点
业务
海外业务 346,259,735.27 209,681,762.54 39.44 -1.18 2.74 减少 2.31 个百分点
其他 290,980,800.39 -349,662,751.76 不适用 / / 不适用
主营业务分地区情况
营业收 营业成
毛利率 入比上 本比上
分地区 营业收入 营业成本 毛利率比上年增减(%)
(%) 年增减 年增减
(%) (%)
浙江 938,180,237.90 358,864,189.24 61.75 -29.12 -24.10 减少 2.53 个百分点
广东 715,966,151.76 394,660,351.16 44.88 -27.89 -12.18 减少 9.86 个百分点
北京 666,383,266.17 225,293,856.15 66.19 -18.91 -14.75 减少 1.65 个百分点
上海 518,884,051.23 248,738,906.04 52.06 -25.77 -10.86 减少 8.02 个百分点
湖北 224,073,566.69 123,393,648.78 44.93 -27.52 -13.00 减少 9.19 个百分点
福建 182,489,084.24 83,177,197.99 54.42 -23.42 -6.97 减少 8.06 个百分点
山西 169,220,515.38 83,190,465.11 50.84 -28.40 -20.70 减少 4.77 个百分点
四川 139,882,940.67 53,502,261.83 61.75 -19.91 -10.52 减少 4.01 个百分点
江苏 134,616,219.83 97,153,999.90 27.83 -24.09 -3.36 减少 15.48 个百分点
辽宁 134,053,250.04 105,236,772.83 21.50 -27.34 -7.13 减少 17.08 个百分点
河南 106,383,207.30 57,775,022.27 45.69 -25.10 -7.67 减少 10.25 个百分点
重庆 101,050,023.84 58,849,766.43 41.76 -24.42 -16.35 减少 5.62 个百分点
河北 97,419,972.81 59,493,309.78 38.93 -25.17 -4.77 减少 13.08 个百分点
安徽 91,979,635.38 55,266,556.50 39.91 -28.64 -8.43 减少 13.26 个百分点
山东 87,122,066.01 65,632,997.79 24.67 -24.06 -4.74 减少 15.28 个百分点
云南 79,494,733.91 27,217,564.69 65.76 -26.25 -15.75 减少 4.27 个百分点
内蒙 62,158,528.56 28,326,308.12 54.43 -22.29 -6.52 减少 7.69 个百分点
青海 52,586,465.70 16,006,952.87 69.56 -27.26 -22.04 减少 2.04 个百分点
陕西 50,212,975.07 33,742,725.43 32.80 -29.55 -9.65 减少 14.80 个百分点
江西 49,637,751.48 25,051,509.02 49.53 -30.50 -7.51 减少 12.54 个百分点
其他地区 232,301,859.93 175,020,846.52 24.66 -25.14 -10.13 减少 12.58 个百分点
公司总部
6,163,836,040.57 3,910,317,760.25 36.56 -3.23 4.43 减少 4.65 个百分点
及子公司
香港子公
346,259,735.27 209,681,762.54 39.44 -1.18 2.74 减少 2.31 个百分点
司
合计 11,344,192,279.74 6,495,594,731.24 42.74 -14.32 -2.92 减少 6.72 个百分点
2017 年年度报告
主营业务分行业、分产品、分地区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集团证券经纪营业收入人民币 87.58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77.20%,同比减少 11.99%,营
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1.07 个百分点;期货经纪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 8.36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7.37%,
同比增加 13.39%,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4.20 个百分点;自营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 3.84 亿元,占
营业收入的 3.38%,同比减少 66.30%,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165.53 个百分点;投资银行业务营业
收入人民币 4.92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4.33%,同比减少 53.78%,营业利润率同比增加 0.69 个百
分点;资产管理业务营业收入人民币 8.88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7.82%,同比增加 28.29%,营业利
润率同比减少 5.80 个百分点;海外业务营业收入 3.46 亿元,占营业收入的 3.05%,同比减少 1.18%,
营业利润率同比减少 2.31 个百分点。
(2). 产销量情况分析表
□适用 √不适用
(3). 成本分析表
单位:元
本期金额
本期占总 上年同期
较上年同 情况
成本构成项目 本期金额 成本比例 上年同期金额 占总成本
期变动比 说明
(%) 比例(%)
例(%)
营改增及应税
税金及附加 104,056,691.44 1.60 373,256,312.14 5.58 -72.12
收入减少
业务及管理费 5,709,383,232.32 87.90 6,045,874,859.08 90.36 -5.57 职工薪酬减少
计提可供出售
资产减值损失 682,109,135.07 10.50 252,516,027.87 3.77 170.13 金融资产减值
准备增加
成本分析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主要销售客户及主要供应商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费用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业务及管理费情况请参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附注八 42、业务及管
理费”。
3. 研发投入
研发投入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4. 现金流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人民币 184.27 亿元。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528.40 亿元。其中: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人民币 199.16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 18.10%。主要为:收取利
息、手续费及佣金收到的现金人民币 165.21 亿元,占比 82.95%;拆入资金净增加收到的现金人
民币 5.00 亿元,占比 2.51%;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人民币 28.95 亿元,占比 14.54%。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人民币 727.56 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 56.74%。主要为:购置或
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现金流出人民币 15.20 亿元,占比
2.09%;融出资金净增加现金流出人民币 46.05 亿元,占比 6.33%;代理买卖证券款支付的现金净
减少流出人民币 256.17 亿元,占比 35.21%;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流出人民币 310.47 亿元,占比
42.67%;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流出人民币 14.67 亿元,占比 2.02%;支付给职工及为
职工支付的现金流出以及支付的各项税费共计人民币 60.04 亿元,占比 8.25%;支付其他与经营
活动有关的现金人民币 24.96 亿元,占比 3.43%。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25.00 亿元。其中: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人民币 154.98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 14.08%。主要为取得投资
收益收到的现金人民币 12.42 亿元,占比 8.02%;购置或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增加的现金人民
币 25.46 亿元,占比 16.43%;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人民币 0.06
亿元,占比 0.04%;收回投资所得的现金人民币 117.04 亿元,占比 75.51%。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人民币 129.99 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 10.14%。主要为投资支付
的现金人民币 35.45 亿元,占比 27.27%;应收款项类投资净增加现金流出人民币 11.93 亿元,占
比 9.18%;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长期资产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2.77 亿元,占比 2.13%;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人民币 79.83 亿元,占比 61.41%。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人民币 321.63 亿元。其中: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入人民币 746.31 亿元,占现金流入总量的 67.82%。主要为:吸收投
资收到的现金人民币 40.86 亿元,占比 5.47%;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人民币 7.65 亿元,占比 1.02%;
发行债券、短期融资券及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人民币 696.61 亿元,占比 93.34%;合并结构化主
体收到的现金 1.19 亿元,占比 0.1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出人民币 424.68 亿元,占现金流出总量的 33.12%。主要为:偿还债
务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363.65 亿元,占比 85.63%,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2017 年年度报告
46.40 亿元,占比 10.93%;合并结构化主体支付的现金人民币 13.00 亿元,占比 3.06%;支付其
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人民币 1.63 亿元,占比 0.38%。
(二) 非主营业务导致利润重大变化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资产、负债情况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资产及负债状况
单位:元
本期期
本期期 上期期
末金额
末数占 末数占
项目 较上期
本期期末数 总资产 上期期末数 总资产 情况说明
名称 期末变
的比例 的比例
动比例
(%) (%)
(%)
货币资金 59,741,699,051.06 23.45 69,064,034,179.13 28.09 -13.50 客户资金存款减少
结算备付
12,538,492,001.11 4.92 25,363,434,521.56 10.32 -50.56 客户备付金减少
金
融出资金 60,063,731,272.85 23.57 55,476,600,843.05 22.56 8.27 融资业务规模增加
交易性金 主要是债券和基金投
29,010,296,058.91 11.38 29,363,318,163.13 11.94 -1.20
融资产 资规模减小
衍生金融 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
22,935,563.67 0.01 8,477,091.17 - 170.56
资产 价值波动影响
买入返售 主要股票质押式回购
38,256,131,494.62 15.01 13,006,200,308.07 5.29 194.14
金融资产 业务规模增加
主要是应收券商和交
应收款项 1,002,841,912.89 0.39 774,651,108.40 0.32 29.46
易所清算款增加
主要买入返售金融资
应收利息 4,003,081,934.44 1.57 3,553,683,027.27 1.45 12.65
产应收利息增加
存出保证
5,836,550,080.85 2.29 7,070,055,005.78 2.88 -17.45 主要交易保证金减少
金
可供出售 主要是股票和其他权
34,060,840,802.93 13.37 36,524,139,008.28 14.85 -6.74
金融资产 益投资业务规模减小
持有至到
3,545,172,488.54 1.39 - - 不适用 主要是新增债券投资
期投资
应收款项 主要由于买入转售业
4,634,166,665.67 1.82 3,442,810,458.02 1.40 34.60
类投资 务规模增加
主要为金融工具公允
递延所得 价值变动和已计提未
168,047,637.97 0.07 239,630,410.69 0.10 29.87
税资产 支付利息支出下降导
致递延所得税变化
银河国际短期借款规
短期借款 2,550,330,900.00 1.00 1,785,422,000.00 0.73 42.84
模增加
应付短期 短期融资款发行规模
28,328,293,060.81 11.12 11,518,110,000.00 4.68 145.95
融资款 增加
拆入资金 500,000,000.00 0.20 - - 不适用 拆入资金增加
衍生金融 主要是衍生金融工具
135,149,568.30 0.05 38,001,654.41 0.02 255.64
负债 价值波动影响
交易性金
268,491,159.24 0.11 713,502,080.63 0.29 -62.37 债券借贷规模减少
融负债
卖出回购 18,716,223,850.20 7.35 24,494,653,056.69 9.96 -23.59 主要为债券质押式报
2017 年年度报告
金融资产 价回购、收益权转让
款 回购业务规模减小
代理买卖 经纪业务客户交易结
64,787,131,698.69 25.43 90,404,208,583.12 36.77 -28.34
证券款 算资金减少
主要是代扣代缴个人
应交税费 387,671,812.76 0.15 221,026,949.46 0.09 75.40
所得税增加
主要为公司债券发行
应付债券 62,880,499,788.99 24.68 46,312,382,222.14 18.84 35.77
规模增加
递延所得 主要为金融工具公允
6,580,849.77 0.00 - - 不适用
税负债 价值变动导致
主要为应付合并结构
其他负债 5,126,640,096.88 2.01 5,263,982,989.31 2.14 -2.61 化主体权益持有者款
项减少
其他说明
(1)资产结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2,548.15 亿元,较 2016 年末增加 3.63%。
货币资金为人民币 597.42 亿元,占总资产的 23.45%;结算备付金为人民币 125.38 亿元,占总资
产的 4.92%;融出资金为人民币 600.64 亿元,占总资产的 23.57%;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290.10 亿元,占总资产的 11.38%;买入返售金融资产为人民币
382.56 亿元,占总资产的 15.01%;可供出售金额资产为人民币 340.61 亿元,占总资产的 13.37%。
本集团资产流动性良好、结构合理。此外,根据公司会计政策,本集团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已
计提了相应的减值准备,资产质量较高。
(2)负债结构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总负债人民币 1,899.29 亿元,扣除代理买卖证券款及信用
交易代理买卖证券款后,自有负债为人民币 1,251.41 亿元,其中自有流动负债人民币 720.32 亿
元,占比 57.56%;自有长期负债人民币 531.09 亿元,占比 42.44%。自有负债主要为应付短期融
资款人民币 283.28 亿元,占比 22.64%;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人民币 187.16 亿元,占比 14.96%;
应付债券(长期次级债、长期公司债和长期收益凭证)人民币 628.80 亿元,占比 50.25%。本集
团的资产负债率 65.85%,负债结构合理。本集团无到期未偿付债务,经营情况良好,盈利能力强,
长短期偿债能力俱佳。
2. 截至报告期末主要资产受限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所有权或使用权受到限制的资产,具体参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附注八 19、所有权受到
限制的资产”。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四) 行业经营性信息分析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年度报告“第三节 公司业务概要”及本节“一、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相关内容。
(五) 投资状况分析
1、 对外股权投资总体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 重大的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请参见本年度报告“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附注七、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相关内容。
(2) 重大的非股权投资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作为委托人,分别于 2017 年 7 月 7 日和 2017 年 7 月 14 日出资人民币 30 亿元和人民
币 20 亿元,投资于子公司银河金汇设立的银河恒汇 CPPI 策略 5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计划的
投资范围包括现金类资产、债券、类固定收益类资产和权益类资产等。
(3) 以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度
项目名称 初始投资 公允价值
公允价值 投资收益
成本/名义金额 变动金额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9,941,788,318.65 -931,492,259.74 636,137,358.48 -258,329,437.97
益的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5,082,982,150.95 -1,022,141,348.02 1,571,854,275.08 -73,193,934.89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281,254,396.09 -12,763,236.85 8,495,844.27 13,666,256.77
益的金融负债
衍生金融工具 7,342,691,232.06 -112,214,004.63 60,620,906.69 21,156,502.27
(六) 重大资产和股权出售
□适用 √不适用
(七) 主要控股参股公司分析
√适用 □不适用
(1)银河期货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2 亿元,本公司持有 83.32%的股权,主要业务范围
为代理国内所有期货品种的交易,提供投资咨询、资产管理等服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
2017 年年度报告
河期货总资产为人民币 165.73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8.54 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
币 8.32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2.31 亿元。
(2)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份,主要
业务范围为使用募集资金进行项目投资及投资管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河创新资本总资
产为人民币 14.57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0.78 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1.06 亿元,
净利润人民币 0.52 亿元。
(3)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港币 32.61 亿元,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业务范围为通过多家全资子公司在香港提供证券及期货经纪、研究投资银行、资产管理、财
富管理以及贷款服务。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河国际控股总资产为人民币 92.08 亿元,净资
产为人民币 31.59 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3.46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19 亿元。
(4)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 亿元,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
主要业务范围为证券资产管理。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河金汇总资产为人民币 27.37 亿元,
净资产为人民币 12.09 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7.30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1.28 亿元。
(5)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5 亿元,本公司持有 100%的股权,主要业务
范围为使用自有资金对企业进行股权投资或债权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
他投资基金。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河源汇总资产为人民币 15.63 亿元,净资产为人民币
15.38 亿元;2017 年,实现营业收入人民币 0.60 亿元,净利润人民币 0.32 亿元。
(八) 公司控制的结构化主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合并了 37 家结构化主体,这些主体包括资产管理计划及合
伙企业等。对于本集团作为管理人的资产管理计划,以及作为普通合伙人或投资管理人的合伙企
业,在综合考虑对其拥有的投资决策权及可变回报的敞口等因素后,认定对部分资产管理计划及
部分合伙企业拥有控制权,并将其纳入合并范围。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
化主体的总资产为人民币 149.68 亿元。
(九) 主要的融资渠道、为维持流动性水平所采取的措施和相关的管理政策,融资能力及其对财
务状况的影响
本公司长期保持稳健的财务政策,注重对资产流动性的管理,融资渠道顺畅。公司目前主要
采用拆借、发行短期公司债、收益凭证等手段筹集短期资金。同时,公司还可根据市场环境和自
身需求,通过增发、配股、发行长期公司债、长期次级债等其他主管部门批准的方式融入长期资
金。目前公司已在多家商业银行取得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综合使用上述债
务融资工具融入资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已获得的授信额度约 3,052 亿元;本公司(母公司)已获得中国人民
银行批复的同业拆借业务拆入上限为 200 亿元;银行间市场债券质押式回购业务上限为 76.2 亿元。
(十) 重大资产处置、收购、置换、剥离情况及这些活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无。
(十一) 其他
1. 报告期内,公司营业部、分公司、子公司新设及处置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共有 36 家分公司、470 家证券营业部。
报告期内,公司根据 2016 年 11 月获批的《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67
家分支机构的批复》(京证监许可[2016]79 号),完成了全部 67 家证券营业部新设工作。
2017 年 7 月,公司取得了北京证监局《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45 家分
支机构的批复》(京证监许可[2017]53 号),目前新设工作正稳步推进,截至 2017 年底共有
43 家新设营业部取得《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
公司持续进行营业网点布局调整和优化,报告期内完成分支机构同城迁址共计 40 家,其中
分公司 4 家,证券营业部 36 家,分别是上海分公司、深圳分公司、吉林分公司、贵州分公司、
嘉兴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杭州余杭邱山大街证券营业部、衢州须江
路证券营业部、绍兴柯桥鉴湖路证券营业部、上海临潼路证券营业部、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
部、上海黄浦区马当路证券营业部、上海自贸试验区基隆路证券营业部、广州番禺万博四路证
券营业部 、广州花城大道证券营业部、江门发展大道证券营业部、深圳龙翔大道证券营业部、
厦门民族路证券营业部、武汉武珞路证券营业部、青岛开发区证券营业部、南京江东中路证券
营业部、南京花神大道证券营业部、常熟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合肥徽州大道证券营业部、安
庆集贤南路证券营业部、赣州登峰大道证券营业部、大连一德街证券营业部、佳木斯西林路证
券营业部、天津成都道证券营业部、沧州永安南大道证券营业部、翼城解放街证券营业部、重
庆万象城证券营业部、重庆民族路证券营业部、成都益州大道证券营业部、贵阳长岭北路证券
营业部、白银红星路证券营业部、柳州友谊路证券营业部、宜良花园街证券营业部、曲靖交通
路证券营业部、墨江双胞大道证券营业部。
2. 账户规范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落实账户规范管理长效机制,严格遵守公司制定的《客户账户管理
实施细则》、《客户资料管理实施细则》及《柜台经纪业务操作流程》等制度规范,实现账户
信息集中核查及影像集中管理,确保新开账户符合合格账户标准;严格按照操作流程办理休眠
账户激活及不合格账户规范手续,保证账户规范业务有序开展。
报告期内,各营业部无风险处置账户,公司原有不合格账户规范及小额休眠账户激活等工
作有序进行。其中,规范不合格资金账户 21 户,期末不合格资金账户 1,813 户;激活小额休眠
2017 年年度报告
资金账户 4,024 户,年度新增小额休眠账户 0 户,期末小额休眠资金账户 2,035,202 户(其中:
参照休眠账户管理的纯资金账户 536,944 户)。另外,公司期末司法冻结资金账户 137 户,增
加 26 户。
2016 年末 2017 年末
变动情况
(人民币账户统计) (人民币账户统计)
激活 4,024 户,2017 年中
2,039,226(其中纯资 2,035,202(其中纯资
休眠资金账户 国结算未做证券账户休眠
金户 538,411) 金户 536,944)
工作,因此无新增休眠账户
不合格资金账户 1,834 1,813 减少 21 户
司法冻结等资金账户 111 137 增加 26 户
风险处置账户 0
3.报告期内业务创新及风险控制情况
(1)业务创新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获得开展“销售实物贵金属制品”业务所需的全部资质,预计 2018 年正式开
展相关业务。公司积极推动 WFOE 业务发展,成为新加坡淡马锡富敦投资管理公司发行首只私募产
品唯一的交易、外包、托管和代销合作伙伴,这是国内第一支面向合格投资者发行的外资私募基
金,公司也成为第一个完成外资私募产品的一整套发行流程准备工作的国内券商。
(2)业务创新风险控制
为保障创新业务安全运行,公司积极采取了各项风险控制措施进行有效的风险管理,具体包
括:
①积极开展前期风险管理准备
在创新业务开展前期,公司风险管理部与相关业务部门积极配合,共同研究创新业务风险点,
全程参与风险评估、风险控制流程设计、风险控制指针设置、风险管理配套制度制订、风险处置
方案制订以及相应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等工作,为创新业务安全运行奠定基础。
②建立健全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体系
公司在风险管理政策、办法等综合性制度以及市场、信用、操作、流动性等各类型风险管理
办法基础上,针对具体的创新业务,通过配套制定一系列风险管理指引、风险管理细则、风险管
理工作流程等,明确业务风控标准,规范业务风险管理流程。同时,结合行业态势、监管要求以
及业务发展实际情况,不断修订完善风险管理制度流程体系,为防范业务风险、提高业务效率提
供保障。
③完善三级许可证管理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以股东大会对董事会、董事会对总裁、总裁对各业务条线的三级授权模
式为核心的风险许可证管理体系。公司重视创新业务风险授权,针对创新业务品种,公司首先进
行全面风险评估,根据其风险特性确定授权层级,并进一步通过业务规模、风险价值、止损限额、
2017 年年度报告
风险敞口、集中度等指标,制定具体的风险限额。业务开展过程中,风险管理部与相关业务部门
严格实施独立的风险监控管理,跟踪分析授权执行情况,及时发现并处置风险。同时,根据创新
业务不同发展阶段的风险水平变化,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授权,以适应业务发展与风险管理需求。
三、公司关于公司未来发展的讨论与分析
(一) 行业格局和趋势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资本市场在稳中求进的主基调下平稳有序运行,服务实体经济功能不断完善,市场
深度与广度不断拓展。市场规模、投资者结构、双向开放以及制度建设方面均出现积极信号,新
的发展空间已经打开。预计 2018 年行业监管将呈现边际改善的态势。在扩大直接融资、落实外资
准入政策、引导各类长期资金有序入市、推进沪伦通等政策下,资本市场将持续扩容,行业发展
的政策红利依旧存在。在深化新三板改革、支持私募基金发展、围绕“一带一路”建设开展金融
创新、鼓励金融科技发展等政策下,券商将持续稳步推进业务转型,不断变革传统业务、拓展财
富管理、直投、期货等创新业务,积极运用金融科技。在监管机构鼓励“扶优限劣”的导向下,
大型券商凭借雄厚的资本、强大的风控和创新能力,在竞争中优势将更加明显。此外,行业“创
新发展”再次被作为一项要求提出,未来的创新将以合规经营和风险控制为前提,围绕实体经济
发展的需要来进行,创新将为行业注入新的活力。
(二) 公司发展战略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将坚持“打造航母券商、建设现代投行”的战略目标,推进业务模式转型。公司将抓住
当前证券行业对外开放的机遇期,积极应对激烈的竞争形势,适应经济新常态和证券市场发展的
新趋势,以为实体经济服务作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集中统筹+条线管理”管理体制,坚持提升
核心竞争力,从完善机制、整合资源、补充短板等多方面着手,落实行业监管要求,回归证券业
务本源,将自身发展和社会责任协调一致,务求转型发展取得实效,推进公司各项业务步入“稳
中求进”可持续发展之路。
(三) 经营计划
√适用 □不适用
2018 年,严监管、去杠杆、防风险和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将是
公司经营的政策环境。公司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
指导,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坚守行业地位为底线,牢固树立转型才能发展的理念,坚持
合规经营,有效防范风险,紧紧围绕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这一根本目标,擘划业务蓝图,夯实发展
基础,坚定不移推进“双轮驱动,协同发展”业务模式落地,扎实推进海外并购,完善内部体制
2017 年年度报告
机制,加快推进“五个中心”建设,锻造银河特色互联网服务模式,固优势、补短板、填空白,
紧抓机遇、开拓创新、不懈拼搏,奋力打开公司转型发展新局面。重点做好以下工作:制订公司
发展新战略、理顺经营管理体制、保持大经纪业务行业领先、重塑大投行战略定位和业务价值、
提升大资管业务主动管理能力、增强大投资业务收益稳定性、提升研究院业务质量和市场影响力、
扎实推进海外并购工作、增强 IT 技术支持能力、提高资产负债管理水平、持续加强合规风控。
(四) 可能面对的风险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经营活动面临的风险主要包括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等。
2017 年,公司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主动应对,总体防范了严重风险事件的发生,保障了经
营活动安全开展。
1.市场风险
市场风险指在证券市场中因证券价格、利率、汇率等变动而导致所持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或未来现金流量发生波动的风险,包括证券价格风险、利率风险、汇率风险等。
(1)证券价格风险
证券价格风险指因证券市场价格变动(利率风险或汇率风险引起的变动除外)而引起的金
融工具未来现金流量公允价值变动导致公司持仓损失的风险。
公司的证券价格风险主要来自自营投资、做市等业务持仓。为有效控制风险,公司主要采
取以下措施:一是通过构建证券投资组合,运用金融衍生工具,进行有效的风险对冲;二是统
一管理持仓的风险敞口,通过业务部门内部风控岗和风险管理部两道防线,实施独立的风险监
控、分析、报告,及时发现和处置风险;三是实施风险许可证管理,控制风险敞口规模、集中
度、损失限额等指标,并不定期调整以应对不断变化的市场状况、业务状况或风险承受能力;
四是采用 VaR 等量化手段,结合情景分析、压力测试等方法对组合的相对风险和绝对风险进行
评估。
报告期内,公司积极运用包括风险对冲、限额管理等手段,有效监测管理公司证券持仓风
险,公司自营业务风险总体在可承受范围内。截至报告期末,公司投资总组合 VaR 约为人民币
1.07 亿元,仅占净资本的 0.21%。
(2)利率风险
利率风险指因市场利率变动而导致的风险。公司涉及利率风险的资产主要包括银行存款、
结算备付金、存出保证金及债券等。公司利用敏感性分析作为监控利率风险的主要工具。同时,
公司通过配置固定收益品种投资组合的久期、凸性等来降低组合的利率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利率风险可控。
(3)汇率风险
2017 年年度报告
汇率风险指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或未来现金流量因非本国汇率变动而发生波动的风险。目
前公司大部分交易以人民币结算为主,外币资产、负债及收入的占比较小,公司实际面临的汇
率风险不大。但今后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逐步拓展以及人民币国际化进程的推进,汇率风险将
逐步显现,
公司将同步跟进研究,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对冲管理汇率风险。
2.信用风险
信用风险指因融资方或交易对手未能按期履行契约中的义务而造成损失的风险。公司主要
采用事前评估和事后跟踪的办法管理信用风险。一方面,公司建立交易对手信用评级和信用额
度管理机制,以此设定业务准入门坎以及客户信用资质区分标准,并根据客户信用状况及时调
整其信用额度;另一方面,在业务存续期,定期评估和监控信用风险,防止风险过度集中,并
持续跟踪影响客户信用资质的重大事项,对其信用敞口进行密切监控,及时发现、报告、处置
违约风险。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信用债持仓中 57.39%为 AAA 级信用品种,42.61%为 AA、AA+级信用品
种,未有交易对手违约。报告期内,受市场行情波动影响,融资融券业务发生 945 笔强制平仓
操作,规模为人民币 1.21 亿元,均为执行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合同约定的正规处置流程,公司发
生损失人民币 328.91 万元。约定购回式证券交易业务、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和权益互换业
务均未发生实际损失。公司总体信用风险在可承受范围内。
3.流动性风险
流动性风险指公司日常运营过程中出现资金短缺导致无法正常履行支付、结算、偿还、赎
回等与金融负债有关的义务的风险。
为有效应对和管理流动性风险,公司加强对大额资金运用的实时监测和管理,实现资金的
集中调度和流动性风险的统一管理;将债务融资及摃杆率等要求纳入风险授权,逐步建立流动
性风险指标体系;每日监控报告公司流动性情况,及时进行风险预警;开展定期和不定期压力
测试,分析评估流动性风险水平;不断优化资产负债结构,建立分层次的流动性储备体系;通
过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银行授信等实现资本补充渠道的多样化。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流动性风险可控,各项财务指标优良,流动性风险监管指标持续满
足监管要求。
4.操作风险
操作风险指因公司流程不完善、人员操作不恰当、系统故障等内部问题,或由自然灾害、
欺诈等外部事件带来损失的风险。为有效管理操作风险,公司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定期在全公
司范围内开展内部控制和合规管理有效性评估工作;风险管理部专设操作风险管理团队,协助
规范、优化相关业务流程,识别、分析、监控操作风险,并实行风险事件和损失数据的统一管
理;此外,公司通过内部培训、监督、考核等方式不断强化各岗位人员的行为适当性与操作规
范性,并推进完善系统功能建设。
2017 年年度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总体的操作风险可控。
(五) 动态风险控制指标监控和补足机制建立情况
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组织体系完善,风险控制指标的管理、监控、压力测试、内部审计
检查及其他相关工作均由各相关部门指定专人专岗负责。2017 年,公司使用新版风险控制指标
动态监控系统对日常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进行动态监控,该系统按照证监会 2016 年
发布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及配套规则开发完成,系统运行更为稳定、数据提
取更为及时准确,实现了公司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的实时、动态监控和预警。为预防
公司大额到期债务等因素对期末风险控制指标的冲击和影响,通过提前测算和预测期末净资本
及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及时采取短期借款、发行长期债券等有效措施,防范可能发生的风险
控制指标超标风险。2017 年的动态监控表明,公司各项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持续符合
监管规定。通过敏感性分析及压力测试机制,根据市场、业务发展的需要,定期和不定期地进
行压力测试和敏感性分析,分析未来可能出现的状态对公司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的影
响,并制定相应的应对措施,确保各项风险控制指标达标。
2017 年,公司根据证监会修订后的《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以及新版风险控制
指标动态监控系统的运行情况,修订发布了《公司风险控制指标动态监控系统操作实施细则》
和《公司净资本及流动性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公司建立了净资本动态补足机制和长期补足规划。公司通过发行收益凭证、两融收益权转
让等方式筹措短期资金提高流动性覆盖率,并通过发行长期公司债等方式补充长期可用稳定资
金,提升净稳定资金率。2017 年,公司依照 2014 年末制定的未来三年资本规划,保持公司资
本规模与行业市场地位相匹配,坚持财务稳健原则,确保公司业务发展与抗风险能力的动态平
衡。公司做好资本配置和债务融资安排,当资本充足目标持续下降或存在潜在大幅下降因素时,
根据市场条件适时启动融资计划,以保障资本充足水平。2017 年 1 月,公司 A 股 IPO 募集资金
净额人民币 39.54 亿元,进一步增强净资本实力。
(六) 公司风险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公司建立以董事会、监事会、经营管理层为主体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上层机构,按照“三
道防线”建立公司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的基层机构,将子公司的风险管理纳入统一体系,对其风
险管理工作实行垂直管理。
1.董事会及下设专门委员会
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董事会是本公司风险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的最终
责任。董事会通过其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 和审计委员会行使部分风险管理职能。
(1)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7 年年度报告
风险管理委员会负责协助董事会制定公司风险管理的战略、政策和基本的风险管理和内部
控制制度,拟定公司总体的风险限额,对重大风险事项进行评估,对合规与风险管理实施情况
和相关高管的工作进行评价,并向董事会定期提出改进和完善建议,督促经营管理层执行风险
管理政策 。
(2)审计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负责(i)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其他重大事项的披露,审核公司重大会计政策及实
际执行情况,监督公司重大财务决策和年度预算执行情况;(ii) 审计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系统;
(iii) 制订本公司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审批年度审计计划;(iv) 在董事会领导下开展关联交易
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v)监督管理层对审计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vi)检查、监督和评价公司
内部审计工作;(vii)就外部审计机构的委任及罢免等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部审计机
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处理有关外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辞退的问题;(viii)检查并监督外部审计
机构是否独立客观及审计程序是否有效;(ix) 制定委聘外部审计机构提供非审计服务的政策并
执行以及;(x) 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2.监事会
监事会承担风险管理的监督责任,依据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对董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履行风险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督促整改。
3.经营管理层
经营管理层承担风险管理的主要责任,根据董事会的授权履行以下风险管理职责:(i)制定
风险管理制度并适时调整;(ii)建立健全公司风险管理组织架构;(iii)制定风险偏好、风险容
忍度以及重大风险限额,确保其有效落实;(iv)定期评估公司整体风险和各类重要风险管理状
况,解决风险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向董事会报告;(v)建立涵盖风险管理有效性的全员绩效考核
体系;(vi)建立完备的信息技术系统和数据质量控制机制;(vii)风险管理的其他职责。
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是公司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的负责人,由董事会聘任,负责监
督风险管理政策和程序的实施,组织风险管理工作与内控体系建设,对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
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向监事会、董事会、总裁、监管机关或自
律组织报告潜在的违法违规行为。
4.各部门、分支机构和子公司
公司业务部门、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承担风险管理第一责任,执行公司的风险管理政策和
制度,全面了解并在决策中充分考虑各类风险,及时有效地识别、评估、监测、应对和报告相
关风险。公司在各业务部门、分支机构设置了专/兼职的风险管理人员和合规管理人员,负责具
体的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工作。
风险管理部负责在首席风险官的领导下推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协调各部门针对各风险类
型的风险管理工作。其中,针对市场风险、信用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类型,独
2017 年年度报告
立识别、评估、监测和报告相关风险,并为业务决策提供风险管理建议,协助、指导和检查各
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的风险管理工作。
法律合规部负责对公司法律风险和合规风险、洗钱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报告,为公司提
供法律专业支持服务,协助、指导和检查各部门、分支机构及子公司与法律合规风险管理的相
关工作,为公司合规经营提供保障。
计划财务部负责公司的资金调配与流动性管理,对净资本进行计量、监控和报告,建设符
合监管要求的风险监管指标动态监控系统,并负责系统的日常运行管理工作。
审计部负责对风险管理的充分性和有效性进行独立、客观的审查和评价,发现问题时督促
相关责任人及时整改,并跟踪检查整改措施的落实情况。
纪检监察室负责实施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和对经营管理进行监察,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
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
人力资源部、信息技术部、结算管理部、总裁办公室等职能部门在其各自职权范围内履行
风险管理职责,主要负责对人力资源流失、信息技术、结算、对外投资和公司声誉等风险进行
识别、评估、监控和报告。
各子公司根据母公司的风险偏好和制度框架,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全面风险管理要求,结合
自身的资本实力、风险承受能力、业务复杂程度等,建立自身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制度流程、
信息技术系统和风控指标体系,保障全面风险管理的一致性和有效性。子公司应全面了解并在
决策中充分考虑与业务相关的各类风险,及时识别、评估、监控、应对和报告相关风险。
(七)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因不适用准则规定或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特殊原因,未按准则披露的情况和原因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五节 重要事项
一、普通股利润分配或资本公积金转增预案
(一) 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执行或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公司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的发展,在综合分析企业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
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充分考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
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情况,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的
回报规划与机制,从而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
司在利润分配政策的研究论证和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制定了利润分配政策包括现金分红政策:充分考虑对投资者的回
报,每年按当年实现的上市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规定比例向股东分配股利。利润分配政策需保持
连续性和稳定性,同时兼顾公司的长远利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及公司的可持续发展;优先采
用现金分红的利润分配方式。公司采用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
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取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在有条件的情况下,
公司可以进行中期利润分配。除公司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或股东大会批准的其他特殊情况外,公
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每年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应当不低于当年实现
的母公司可分配利润的 10%。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并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
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根据公司现金流状况、业务成长性、
每股净资产规模等真实合理因素,公司可以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公司可以采用
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行利润分配。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应当充分考虑分红后公司净资本是否
符合《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中关于净资本风险控制指标的规定,如果因分红导致风
险控制指标出现预警,应当调整分红比例。遇到战争、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或者公司外部经营
环境发生变化并对公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或者公司自身经营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公司可对利
润分配政策进行调整。公司调整利润分配政策应当由董事会提出专项议案,详细说明调整理由并
经独立董事发表意见后,提交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审议利润分配政策变更事项时,公司为
股东提供网络投票方式。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 公司近三年(含报告期)的普通股股利分配方案或预案、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或预
案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占合并报表
分红年度合并报表 中归属于上
每 10 股送 每 10 股派
分红 每 10 股转 现金分红的数额 中归属于上市公司 市公司普通
红股数 息数(元)
年度 增数(股) (含税) 普通股股东的净利 股股东的净
(股) (含税)
润 利润的比率
(%)
2017 年 0 1.20 0 1,216,471,050.84 3,980,730,433.74 30.56
2016 年 0 1.55 0 1,571,275,107.34 5,153,546,221.82 30.49
2015 年 0 3.28188 0 3,130,010,721.86 9,835,510,426.14 31.82
2017 年公司实现母公司净利润为人民币 3,540,969,721.81 元,归属于上市股东的净利润为
3,980,730,433.74 元。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金融企业财务规则》以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按照 10%的比例分别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一般风险准备金以及交易风险准备金合
计人民币 1,062,290,916.54 元后,2017 年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人民币 2,478,678,805.27 元。
加上期初未分配利润 13,717,443,538.77 元,减去公司本年实施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分配的现
金股利 1,571,275,107.34 元,母公司年末累计未分配利润 14,624,847,236.70 元。
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和投资者利益,公司 2017 年拟派发现金股利为人民币
1,216,471,050.84 元(含税),占 2017 年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 30.56%。若以 2017
年末总股本 10,137,258,757 股进行计算,每 10 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20 元(含税,实际派发
金额因尾数四舍五入可能略有差异);若本公司于股权登记日因配售、回购等原因,使得公司股
本总数发生变化,每股派发现金股利的金额将在人民币 1,216,471,050.84 元(含税)的总金额内
作相应的调整。本次现金股利分配后当年本公司未分配的利润 13,408,376,185.86 元结转入下一
年度。公司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制订合规、透明,符合公司章程及审议程序的规定,决策程序和机
制完备,充分保护了中小投资者利益。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尚需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 2017 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将于该次股东大会召开之日起两个月内
进行现金股利分配。现金股利以人民币计值和宣布,以人民币向 A 股股东支付,以港币向 H 股股
东支付。港币实际发放金额按照公司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五个工作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人民币兑
换港币平均基准汇率计算。
(三) 以现金方式要约回购股份计入现金分红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四) 报告期内盈利且母公司可供普通股股东分配利润为正,但未提出普通股现金利润分配方
案预案的,公司应当详细披露原因以及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和使用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二、承诺事项履行情况
(一) 公司实际控制人、股东、关联方、收购人以及公司等承诺相关方在报告期内或持续到报告
期内的承诺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如未能
是否 是否 如未能及时
及时履
承诺类 承诺时间及 有履 及时 履行应说明
承诺背景 承诺方 承诺内容 行应说
型 期限 行期 严格 未完成履行
明下一
限 履行 的具体原因
步计划
与首次公 中央汇金投 自中国银河
股份限 关于持股流通
开发行相 资有限责任 A 股上市之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售 限制的承诺
关的承诺 公司 日起 36 个月
对招股说明书
与首次公 中央汇金投 不存在虚假记
开发行相 其他 资有限责任 载、误导性陈述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公司 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自中国银河
与首次公 中央汇金投 A 股上市之
避免同业竞争
开发行相 其他 资有限责任 日至不再为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
关的承诺 公司 中国银河实
际控制人
与首次公 中国银河金 自中国银河
股份限 关于持股流通
开发行相 融控股有限 A 股上市之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售 限制的承诺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日起 36 个月
与首次公 中国银河金 关于持股流通 自中国银河
股份限
开发行相 融控股有限 限制期限自动 A 股上市之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售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延长的承诺 日起 6 个月
关于持股流通
与首次公 中国银河金 限制期满后两 自持股流通
开发行相 其他 融控股有限 年内股份减持 限制期满后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价格及减持比 两年内
例的承诺
与首次公 中国银河金 自中国银河
开发行相 其他 融控股有限 稳定股价预案 A 股上市后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三年以内
对招股说明书
与首次公 中国银河金 不存在虚假记
开发行相 其他 融控股有限 载、误导性陈述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自中国银河
与首次公 中国银河金 A 股上市之
避免同业竞争
开发行相 其他 融控股有限 日至不再为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承诺
关的承诺 责任公司 中国银河控
股股东
与首次公 中国人民财 自中国银河
股份限 关于持股流通
开发行相 产保险股份 A 股上市之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售 限制的承诺
关的承诺 有限公司、 日起 12 月及
2017 年年度报告
上海中智电 持股日起 36
子科技有限 个月孰长
公司和华润
股份有限公
司等 30 家法
人股东以及
王建国和王
建生等 3 位
自然人股东
上海农村商
业银行股份
有限公司、 自中国银河
与首次公 兰州银行股 A 股上市之
股份限 关于持股流通
开发行相 份 有 限 公 日起 12 月及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售 限制的承诺
关的承诺 司、重庆农 持股日起 36
村商业银行 个月孰长
股份有限公
司
除独立董事
和不在本公
与首次公 自中国银河
司领取薪酬
开发行相 其他 稳定股价预案 A 股上市后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的董事以外
关的承诺 上三年以内
的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
与首次公 公司董事、 摊薄即期回报
开发行相 其他 高级管理人 采取填补措施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员 的承诺
对招股说明书
与首次公 公司董事、 不存在虚假记
开发行相 其他 高级管理人 载、误导性、陈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员 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对招股说明书
与首次公 不存在虚假记
开发行相 其他 公司监事 载、误导性、陈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述或者重大遗
漏的承诺
与首次公 自中国银河
开发行相 其他 本公司 稳定股价预案 A 股上市后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三年以内
对招股说明书
与首次公 不存在虚假记
开发行相 其他 本公司 载、误导性陈述 长期 是 是 不适用 不适用
关的承诺 或者重大遗漏
的承诺
(二) 公司资产或项目存在盈利预测,且报告期仍处在盈利预测期间,公司就资产或项目
是否达到原盈利预测及其原因作出说明
□已达到 □未达到 √不适用
三、报告期内资金被占用情况及清欠进展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公司对会计师事务所“非标准意见审计报告”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五、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和影响的分析说明
(一) 公司对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 报告期内已生效的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 2017 年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
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
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财会 30 号文件”)编制。
(1)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的
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营损益和终
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信息。该准则要求采
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2)政府补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之前,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营业外
收入;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
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
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
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财
务报表产生影响。具体请参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3)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 30 号文件发布以前,本集团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
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 30 号文件发布
以后,本集团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
在“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列报。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调
整。具体请参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2. 2018年1月1日起生效的会计政策变更
(1)金融工具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对《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和《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
2017 年年度报告
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进行了修订。这些修订涉及的主要内容包括:金
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金融资产减值会计由“已发生损失法”改为“预
期损失法”等事项将更好地反映企业的风险管理实践。
本公司于2018年期初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变更会计政策,2017年比较财务报表数据不重述。
2017年末金融工具原账面价值与在2018年初实施新金融工具准则确定的新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调
整2018年期初留存收益或其他综合收益。
新金融工具准则的实施预计对本公司财务报告将产生较广泛影响。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未分
配利润、其他综合收益及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的影响不超过2018年1月1日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
益的2%。
(2)收入相关会计政策变更:
2017年,财政部修订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新收入准则修订的主要内容
包括:将现行收入和建造合同两项准则纳入统一的收入确认模型,以控制权转移替代风险报酬转移
作为收入确认时点的判断标准,对于包含多重交易安排的合同及某些特定交易(或事项)的会计处
理提供更明确的指引,从而使收入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更加规范、合理。
收入准则将自2018年1月1日起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实施。经评估,此次变更对本集团合
并财务报表不产生重大影响。
(二) 公司对重大会计差错更正原因及影响的分析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 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的沟通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现聘任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416 万
境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7年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报酬 55 万
境外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年限 5年
名称 报酬
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5 万
保荐人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9,806.4 万
2017 年年度报告
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经公司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和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为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分别负责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和国
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相关审计服务及审阅服务。
审计期间改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七、面临暂停上市风险的情况
(一) 导致暂停上市的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 公司拟采取的应对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八、面临终止上市的情况和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九、破产重整相关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十、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有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本年度公司无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其他说明:
2017 年,公司未新增《上交所上市规则》中要求披露的涉案金额超过人民币 1,000 万元,且
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 10%以上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公司 2016 年年报披露的三项重大诉讼,其中一项已终审判决,对此 2016 年年报已披露,其
余两项诉讼进展情况及 2017 年新增一项诉讼情况如下:
1.四川信托有限公司诉威海中天房地产有限公司等八家单位及个人委托贷款合同纠纷案
目前尚在一审中。
2.因于小磊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引发的民事纠纷
2016 年 1 月 26 日,唐腊头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2017 年 4 月 19 日,江苏省高
级人民法院作出裁定,驳回唐腊头再审申请。
2017 年 7 月 20 日,公司收到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法院邮寄送达的唐腊头起诉南京江东中路证
券营业部及公司起诉状资料,唐腊头再次提请诉讼,以营业部及公司未尽到管理责任为由,请求
法院判令营业部及我司赔偿其损失人民币 8,614,000 元。2017 年 10 月 31 日,南京市建邺区人民
2017 年年度报告
法院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唐腊头诉讼请求。据目前了解情况,唐腊头未提起上诉,一审判决已生
效。
3.青海银行诉沈阳大北关街营业部等四家单位及个人国债交易纠纷案
2017 年 2 月 28 日,青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 2003 年曾委托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简
称“银河有限”)沈阳青年大街证券营业部购买国债,营业部在其不知情情况下将国债卖出并将
资金收益交付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使用为由,要求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大北关
街证券营业部、大连长富瑞华集团有限公司支付国债资金本金及收益、违约金以及为实现债权产
生的费用共计人民币 9,800 余万元,代威及大连大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保证责任。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是经批准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新设成立的公司,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沈阳大北关街证券营业部是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重新设立的营业部,与
此同时,银河有限仍存续,已更名为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公司已同时将有关资料转报中
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十一、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收购人处罚及整改情
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报告期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诚信状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报告期内,公司、公司控股股东银河金控、公司实际控制人汇金公司均不存在未履行法院
生效判决或者所负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等不良诚信的状况。
十三、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或其他员工激励措施的情况及其影响
(一) 相关激励事项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
√适用 □不适用
事项概述 查询索引
2015 年 7 月 8 日,公司发布 H 股公告,内容 2015 年 7 月 8 日联交所《自愿性公告》
如下:在依法履行相关程序的前提下,本公司
将积极推动实施本公司员工持股计划
(二) 临时公告未披露或有后续进展的激励情况
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员工持股计划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其他激励措施
□适用 √不适用
十四、重大关联交易
(一)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二)资产或股权收购、出售发生的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4、 涉及业绩约定的,应当披露报告期内的业绩实现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共同对外投资的重大关联交易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四) 关联债权债务往来
1、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且后续实施无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 已在临时公告披露,但有后续实施的进展或变化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3、 临时公告未披露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五)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内,公司发生的主要日常关联交易如下:
1. 与日常经营相关的主要关联交易
(1) 本集团向关联方收取的手续费及佣金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河基金及旗下管理的各基金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30,054,937.59 33,784,206.70
银河资本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50,798,668.20 76,651,982.64
(以下简称“银河资本”)
(2) 本集团向关联方收取的利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736,062,318.47 1,131,665,164.72
下属公司
(3) 本集团投资关联方发行的金融产品投资收益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投资收益 15,233,042.09 34,827,325.09
下属公司
(4) 本集团向关联方支付的利息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银河金控 利息支出 25,172,649.42 1,118,917.17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利息支出 16,594,323.57 21,100,481.49
下属公司
客户资金存款利息支
银河资本 862,205.80 3,389,171.35
出
(5) 本集团向关联方支付的业务及管理费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本期发生额 上期发生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房租物业费 1,779,007.36 1,359,098.19
下属公司
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房租物业费 122,088,575.43 110,867,073.52
(以下简称“银河投资”)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信息服务费 3,454,245.20 3,883,855.50
“证通股份”)
银河基金 房租物业费 1,330,859.45 1,364,130.91
2017 年年度报告
2. 本集团关联方往来余额
(1)存放关联方款项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银行存款 30,421,047,735.67 37,314,289,565.15
下属公司
(2)持有关联方发行的债券、基金、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理财产品的年末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 623,633,554.07 150,839,940.00
下属公司 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
金融资产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431,702,650.00 552,776,850.00
下属公司
银河基金及旗下管理的各基金 购买公募基金 300,000,000.00 -
(3)应收款项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河基金及旗下管理的各基金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5,865,338.19 6,196,018.36
银河资本 经纪业务手续费收入 3,189,558.57 5,771,030.65
(4)本集团与关联方正回购交易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银行间正回购 1,004,500,000.00 3,000,000,000.00
下属公司
(5)向关联方借入资金余额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中央汇金公司及中央汇金公司 短期借款 677,079,000.00 885,555,000.00
下属公司
(6)关联方存放在本集团的代理买卖证券款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河金控 证券经纪业务 1,075,337.68 3,688,602.36
银河资本 证券经纪业务 - 181,796,414.38
银河投资 证券经纪业务 887,008.86 11,275,280.34
(7)关联方买入本集团发行的金融产品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关联方名称 关联交易内容 期末余额 期初余额
银河金控 购买收益凭证 781,600,000.00 -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五、重大合同及其履行情况
(一) 托管、承包、租赁事项
1、 托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 承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3、 租赁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是
否
租赁收 租赁收
出租方 租赁方 租赁资 租赁资产涉及金 租赁起 租赁终止 租赁收 关 关联关
益确定 益对公
名称 名称 产情况 额 始日 日 益 联 系
依据 司影响
交
易
中国银 北京金
河投资 融街国 2017 年 2017 年 12 房屋租 其他关
本集团 122,088,575.43 不适用 不适用 是
管理有 际企业 1月1日 月 31 日 赁合同 联人
限公司 大厦
中国民
航信息
2017 年 2017 年 12 房屋租
网络股 本集团 机房 19,109,580.28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其他
1月1日 月 31 日 赁合同
份有限
公司
中国联
北京金
合网络
融街国 2017 年 2017 年 12 房屋租
通信集 本集团 11,123,394.84 不适用 不适用 否 其他
际企业 1月1日 月 31 日 赁合同
团有限
大厦
公司
租赁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集团与银河投资签署房屋租赁合同,2017 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12,208.86 万元,
本集团与中国民航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机房租赁),2017 年度租金为人民币
1,910.96 万元,本集团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签署房屋租赁合同,租期五年,合同总
金额为人民币 5,376.31 万元,以上合同款项按季或按月支付。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租
赁(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及以前期间延续至报告期内的此类事项。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 担保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 元 币种: 人民币
公司对外担保情况(不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 担保
担保
方与 发生 是否 是否 关
担保 是否 担保 担保
担保 上市 被担 担保 日期 担保 担保 存在 为关 联
到期 已经 是否 逾期
方 公司 保方 金额 (协议 起始日 类型 反担 联方 关
日 履行 逾期 金额
的关 签署 保 担保 系
完毕
系 日)
无
报告期内担保发生额合计(不包括对子公 无
司的担保)
报告期末担保余额合计(A)(不包括对子 无
公司的担保)
公司及其子公司对子公司的担保情况
报告期内对子公司担保发生额合计 3,000,000,000.00
报告期末对子公司担保余额合计(B) 3,000,000,000.00
公司担保总额情况(包括对子公司的担保)
担保总额(A+B) 3,000,000,000.00
担保总额占公司净资产的比例(%) 4.62
其中:
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担保 -
的金额(C)
直接或间接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被担 -
保对象提供的债务担保金额(D)
担保总额超过净资产50%部分的金额(E) -
上述三项担保金额合计(C+D+E) -
未到期担保可能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说明
担保情况说明
注: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银河金汇<关
于向银河证券申请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请示>的议案》,同意向银河金汇提供净资本担保人民币 30
亿元,以满足其业务发展需要。该议案已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截至 2017 年末,该担保尚未履行。
(三) 其他重大合同
√适用 □不适用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与北京昆仑联通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签署软件采购合同人民币
2,420.00 万元,公司与上交所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签署数据中心服务合同人民币 1,029.33 万元;
除此之外,报告期内公司无重大采购事项(金额人民币 1,000 万元以上)及以前期间延续至报告
期内的此类事项。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六、其他重大事项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报告期内各单项业务资格的变化情况
无。
(二)报告期内收购、兼并或分立情况
2017 年 3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联昌并购
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意公司注资银河国际控股,以银河国际控股为主体实施本次收购,收
购资金通过优先注资及其他适当方式予以安排;授权公司董事长确定本次收购(包括收购资金等)
事项的相关事宜;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配合及协助银河国际控股根据有关规定履行交易相关的全
部审批程序,并配合及协助银河国际控股办理相关手续以及签署与交易相关的文件及进行其他相
关事宜。
2017 年 6 月 6 日,银河国际控股与联昌集团签订了一项买卖协议,银河国际控股将依据相关
条款及该协议条件以 166,964,921 新加坡元对价(取决于待完成审计调整(如有))附条件地收购
完成时相当于联昌证券国际已发行股本 50%的普通股股份。本次交易无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批
准,但须经相关监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截至 2018 年 1 月初,本次交易已陆续取得收购所
涉及的相关国家/地区监管部门的批准。
2018 年 1 月 18 日,银河国际控股与联昌集团书面同意修改买卖协议的若干条款,本次交易
完成的所有先决条件已按订约各方约定及买卖协议达成或豁免,因此本次交易的完成及初步对价
的支付已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进行。完成后,卖方及买方各持有联昌证券国际的 50%已发行股本。
卖方、买方及联昌证券国际已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交易完成后订立股东协议。截至前述交易完成
时,买方和卖方仍在商讨合伙经营卖方目前在马来西亚开展的现金股票业务及证券保证金融资与
股权融资服务业务。(具体信息详见公司于上交所公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
司境外收购进展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03)
报告期内,公司及附属公司无兼并或分立情况。
(三)向子公司增资
1.2016年3月24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增加香港子公司
注册资本金的议案》,为了能够更好的支持银河国际控股各项业务发展,拟增加其注册资本金港币
40亿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金将达到港币50亿元。增资资金将根据银河国际控股经营情况和实际
需求分批注入。2017年8月18日,中国证监会《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河国际金
融控股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17]2035号),对本公司向银河国际控股首期
增资2.89亿美元无异议。2017年8月30日,公司按照国家外汇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办理外汇登
记、资金划转有关手续。
2017 年年度报告
2.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银河金汇
向母公司银河证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报告>的议案》,同意向银河金汇增资人民币 5 亿元,其
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 10 亿元。2017 年 4 月 11 日,上述增资已经完成。
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金汇
再次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向银河金汇增资人民币 10 亿元,增资后其注册资本达到人民币
20 亿元。截至报告期末,上述增资未完成。
3.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银河源汇
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申请报告>的议案》,同意向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增资人民币 11.5 亿元,其注
册资本达到人民币 15 亿元。2017 年 4 月 11 日,上述增资已经完成。
(四)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发行
1.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期至第二期公司债券合计人民币 90 亿元,
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发行规模 募资用途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利率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
50.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7/10 2020/7/10 1096 天 4.55%
司债券(第一期)
公开发行 2017 年公
40.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9/18 2020/9/18 1096 天 4.69%
司债券(第二期)
2.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期至第六期公司债券合计人民币 313.4
亿元,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发行规模 募资用途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利率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
2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2/27 2017/11/27 273 天 4.60%
期公司债券(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
2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2/27 2019/2/27 730 天 4.65%
期公司债券(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二
17.6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3/23 2019/3/23 730 天 4.98%
期公司债券(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二
2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3/23 2019/9/23 914 天 4.98%
期公司债券(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三
46.3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4/28 2019/4/28 730 天 4.95%
期公司债券(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三
47.2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4/28 2020/4/28 1096 天 4.99%
期公司债券(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四
19.3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8/29 2018/5/29 273 天 4.79%
期公司债券(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四
18.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8/29 2018/8/29 365 天 4.79%
期公司债券(品种二)
2017 年年度报告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五
10.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10/20 2018/7/20 273 天 4.77%
期公司债券(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五
40.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10/20 2019/10/20 730 天 5.03%
期公司债券(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六
40.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12/6 2019/12/6 730 天 5.53%
期公司债券
3.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期短期公司债券人民币 38.7 亿元,详见
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名称 发行规模 募资用途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利率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
13.7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3/23 2017/9/23 184 天 4.80%
期短期公司债券(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7 年第一
2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7/3/23 2017/12/23 275 天 4.88%
期短期公司债券(品种二)
4.2017 年 4 月 11 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关于公开发行人民币 115 亿元公司债券的批复,首期
发行有效期为一年,其余各期发行有效期为两年。
5.2017 年 8 月 16 日,公司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非公开发行人民币 200 亿元公司债券的无异
议函,有效期为一年。
(五)发行股份及募资情况
2017 年 1 月,公司按照发行价每股人民币 6.81 元向符合条件的自然人和机构投资者首次公
开发行 6 亿股 A 股,并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上交所上市,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 40.86 亿元,扣
除发行费用后的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 39.54 亿元,将用于增加本公司资本金,补充本公司营运资
金。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已将本次募集资金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0 元,
且募集资金专户已于 2017 年 11 月 23 日完成销户。
(六)期后发行债券
截至 2018 年 3 月 28 日,2018 年公司新发行债券情况,详见下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发行
名称 募资用途 起息日 到期日 期限 利率
规模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3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8/1/17 2020/1/17 730 天 5.55%
债券(第一期)(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1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8/1/17 2021/1/17 1096 天 5.65%
债券(第一期)(品种二)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12.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8/2/12 2020/2/12 730 天 5.60%
债券(第二期)(品种一)
非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
10.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8/2/12 2021/2/12 1096 天 5.70%
债券(第二期)(品种二)
公开发行 2018 年公司债
25.00 补充营运资金 2018/3/14 2021/3/14 1096 天 5.15%
券(第一期)
2017 年年度报告
(七)董监高人员变动情况
具体信息详见本报告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相关内容。
(八)报告期内公司及分支机构面临的行政监管措施及相关事项
报告期内,公司持续提升风险事件处置的及时性、适当性和有效性,并进一步完善公司相关
制度及业务流程,防范合规风险。具体情况如下:
1.公司秦皇岛证券营业部被河北证监局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秦皇岛证券营业部收到河北证监局《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秦皇
岛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措施的决定》([2017]3 号)。河北证监局针对公司
秦皇岛证券营业部内部控制不完善的问题,决定对公司秦皇岛证券营业部采取责令增加内部合规
检查次数的行政监管措施。
针对该监管措施,公司采取了以下整改措施:对公司秦皇岛证券营业部实施了现场检查,并
要求全体分支机构进行对照自查,进一步加强分支机构柜台权限管理及印章管理,严格执行资金
存取流程,防范员工道德风险事件发生。
2.推荐挂牌业务被全国股转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收到全国股转公司《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
决定》(股转系统发[2017]62 号,以下简称“《决定》”)。《决定》指出,公司作为北京瑞星信息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的主办券商,在核查过程中未关注到该公司在《公开转让说明书》中使用非最终
审定版的《审计报告》的财务数据,导致《公开转让说明书》财务报表中部分数据填写有误,公
司未能履行勤勉尽责义务,未能保证申请挂牌文件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完整。全国股转公司
决定对公司采取“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
收到《决定》后,公司对相关责任人员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在新三板业务部门组织了多
次学习培训,提高相关人员规范意识,强化业务人员对监管规则的贯彻执行。同时,公司根据该
事件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最新的监管动态进一步强化执行了一系列旨在提高项目文件质量的制度,
包括《新三板挂牌业务对外报送文件质量控制管理细则》、《关于进一步加强新三板业务文件质量
有关事项的通知》等。此外,公司在实践中进一步细化审核标准、底稿制作标准、文件质量评价
与奖惩机制等,进一步完善项目承做单位内部工作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和交叉复核机制,确保挂
牌申请文件内容的准确性,以杜绝类似错误的发生。
3.中国证监会针对 2016 年现场检查发现的公司少数从业人员(主要为证券经纪人)存在买
卖股票交易行为对公司采取行政监管措施
2017 年 4 月 13 日,中国证监会向公司下发《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
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报告措施的决定》(机构部函[2017]42 号),指出公司
存在从业人员买卖股票交易行为的问题,责令公司改正、增加内部合规检查次数并提交合规检查
报告。
2017 年年度报告
针对监管机构指出的问题,公司认真采取了一系列整改措施。一是持续开展从业人员执业规
范合规培训,通过现场与非现场、自学与他训、学习与考试等相结合的方式展开多层次多方面的
合规培训和警示,要求从业人员签署合规承诺,提高从业人员合规意识。二是进一步提高各部门
及分支机构对从业人员投资行为合规监督管理的有效性,要求及时报备、更新、持续管理本单位
从业人员信息及账户开立情况。三是扩大核查范围,提高核查频率,进一步完善核查工作流程,
通过中证登系统每半年核查全体人员(含证券经纪人)证券账户开立情况,实时查询新入职员工
证券账户开立情况,要求从业人员将证券账户转托管或指定在公司营业部。四是通过监控系统加
强对员工投资行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异常交易行为并处理。五是强化违反投资规范人员的处罚
机制,对逾期未将账户转托管或指定在公司营业部、未申报的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对通报后仍未
遵守公司规定或存在违规投资行为的,按照公司《员工处罚办法》严肃处理。
4.个别营业部员工未报备实际使用的手机并为客户交易下单
报告期内,公司在日常核查时,发现温州大南路营业部客户经理张超名下多名客户存在使用
同一手机号下单的异常情况,经进一步核查并约谈张超本人,确认张超存在报备的手机号码与其
实际使用不一致的情形,张超同时承认与张光森存在共同使用同一手机号的情况,存在使用该手
机号代部分客户操作,以及通过该手机号并借用他人账户买卖股票的情形。
公司根据有关规定以及当事人张超签署的“合规承诺函”条款,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严肃处
理,责令客户经理张超辞职并解除劳动合同,取消张超 2016 年合规奖励金,分别对营业部合规经
理和市场营销部总监采取扣罚部分 2016 年绩效奖的处理,并针对上述处理情况及时通过 CISP 系
统上报自查自纠情况报告。此外,公司通过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加强员工执业行为管理:一是加
强员工手机管理,要求员工报备所有在用的手机号码及关联号码,便于系统监控;二是加大员工
培训频次以起到警钟长鸣的作用;三是加大对交易所各类客户异常交易重点函件内容的查询分析
工作,同时根据分析结果加强投资者教育工作;四是再次通过数据分析对同一员工名下多客户交
易行为信息一致性进行排查并加强客户回访工作。
5.公司温州大南路营业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
报告期内,公司温州大南路营业部收到中国人民银行温州市中心支行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该营业部因存在未按照规定履行客户身份识别义务、未按照规定报送可疑交易报告、未对被立案
调查的客户进行重新风险识别等行为,被处以罚款 40 万元,营业部总经理与合规经理也一并被罚
款,共计 2.7 万元。
针对该行政处罚,公司采取如下处理措施:发文对该营业部及相关人员通报批评,并给予 2017
年度合规考核扣分的处罚;同时要求公司本部各部门、各子公司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应以此
为戒,高度重视反洗钱工作,切实防范洗钱风险。
6.子公司银河期货被采取行政监管措施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银河期货收到北京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17]56 号》,
银河期货因存在个别资产管理计划未经公司风控系统把关和交易员确认、直接由投资顾问下单至
2017 年年度报告
交易所柜台系统的不规范操作被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银河期货收到《行政监管措施决
定书》后,严格按照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全面整改,重新梳理财富管理中心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和流
程,提高风控管理工作水平,并按监管机构要求时限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报告期内,公司子公司银河期货上海分公司因经办人员未严格落实资产管理业务风险提示要
求被上海证监局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银河期货严格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进行认真整改,
建立健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明确岗位职责,梳理审核流程,并于 2017 年 12 月 12 日向上海
证监局提交了书面整改报告。
(九)其他期后事项
1.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仲裁。2018 年 1 月 19 日,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向上
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将公司认定为交易对手方,请求公司司偿还 4 笔协议回购
交易项下融资款共计人民币 144,670,000 元,偿还融资利息共计人民币 398,337.86 元,并自四笔
回购交易到期结算日起按日计算偿付补息及罚息。据查,与太平基金进行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交
易的交易对手方为公司子公司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定向资产管理产品--“银河汇达
易禾 109 号定向资产管理计划”,该产品为公司经纪客户,公司为该产品提供交易指令申报服务。
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因无法就违约处置方案与产品委托人协商达成一致提请仲裁。
2.公司于 2017 年 6 月 6 日与 CIMB Group Sdn Bhd(以下简称“联昌集团”)签订买卖协议,
本公司的子公司银河国际控股将依据合约条款及协议条件以 166,942,921 新加坡币对价附条件附
条件地收购完成时相当于联昌集团已发行股本 50%的普通股股份。公司与联昌集团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书面同意修改部份协议条款。交易的完成及初步对价 150,268,429 新加坡元的支付已于 2018
年 1 月 18 日完成。
十七、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工作情况
(一) 上市公司扶贫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 精准扶贫规划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的重要使
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公司积极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
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资本市场作用,服务国
家脱贫攻坚战略,履行公司社会责任。
(1)总体要求
按照中投党委的部署和要求及证监会、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扶贫指导意见,公司积极履行社会
责任,始终把扶贫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展示企业形象的重要手段,加强组织领导,加大资金
投入,组织全系统干部职工紧密围绕“精准”二字,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
多措并举,群策群力,全方位加大对脱贫攻坚扶持力度。
2017 年年度报告
(2)工作原则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精准扶贫力度的一系列重要指示,落实好中央和中投公司
党委的要求,确保兑现三年脱贫的庄严承诺,公司制订了 2017 至 2020 年扶贫工作规划,确保做
到“三个显著提升”,即扶贫资金力度显著提升,扶贫工作力度显著提升,扶贫政策支持力度显
著提升。
在推进精准扶贫工作中,公司扶贫工作将始终坚持三个基本原则,努力做到五个有机结合。
三个基本原则:一是始终坚持把完成好中投公司定点扶贫任务、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中国证券
业协会的扶贫指导意见作为重中之重。帮助定点扶贫地区甘肃静宁县脱贫,是中投党委交给银河
系统的政治任务,公司将与银河金控一起,全力以赴,确保期到必成。同时,“十三五”规划期
间,在证监会及中国证券业协会的指导下,证券行业将扶贫开发工作作为履行社会责任的重点,
依托多层次资本市场建设,聚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充分发挥证券行业人才优势、智力优势、
资源优势和资本优势,履行社会责任。二是始终坚持突出“精准”二字。在精准施策上出实招、
在精准推进上下实功,绝不搞大水漫灌式扶贫。一方面,公司会同被帮扶对象,把每一笔资金都
落实到每一个具体项目,精打细算;另一方面,把每一笔投入、每一个项目的收益都直接与建档
立卡的贫困户挂钩,详细测算每个项目能够带动多少贫困户实现脱贫,并在项目选择上,优先考
虑能够带动较多贫困户脱贫的项目。三是始终坚持发挥证券公司的专业优势。通过发债、上市等,
多渠道、多种方式为地方和企业脱贫筹集资金。
“五个结合”:一是输血与造血相结合。在加大外部帮扶力度的同时,重点在于激活贫困地
区的内生动力,提升其自身的持续发展能力,而不能一味地包办、代替;二是扶贫与扶智相结合。
在加大资金、项目等投入力度的同时,通过支持贫困地区教育发展、干部培训、双向挂职交流等
多种方式,培养贫困地区自有人才,为永久脱贫致富提供保障;三是项目设计与当地需求相结合。
多听取当地干部群众的意见,防止脱离实际;四是治标与治本相结合。加大对贫困地区生态环境
治理和改善力度,助力贫困地区可持续发展;五是当前与长远相结合。贫困地区基础相对薄弱甚
至脆弱,需要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建立让农民增收的长效机制。
(3)总体目标
到 2020 年,协助当地政府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
住房。贫困地区农民人均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国
平均水平,扭转发展差距扩大趋势。
2. 年度精准扶贫概要
(1)定点扶贫工作
2017 年公司加大扶贫力度,在原有 1 个定点扶贫县的基础上,增加至 5 个定点扶贫县,其中
3 个为深度贫困县。2017 年向 5 个公司定点扶贫县及 1 个证监会定点扶贫县共拨付 3,365 万元。
甘肃省平凉市静宁县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11 月 7 日,与甘肃省静宁县签署定点扶贫框架协议,其中 2017 年捐赠 1,250 万元,
主要用于银河公益林、畜牧养牛、苹果良种育苗、银河星光助学基金等项目。
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
2017 年 11 月 23 日,与内蒙古自治区林西县签署定点扶贫框架协议,其中 2017 年捐赠 500
万元,主要用于脱贫医疗保障基金项目。
贵州省道真县
2017 年 11 月 28 日,与贵州省道真县签署定点扶贫框架协议,其中 2017 年捐赠 440 万元,
主要用于辣椒烘干线、花椒烤房等项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
2017 年 12 月 12 日,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县签署定点扶贫框架协议,其中 2017 年捐赠
400 万元,主要用于绿色环保站、异地搬迁就业等项目。
山西省左权县
2017 年 12 月 15 日,与山西省左权县签署定点扶贫框架协议,其中 2017 年捐赠 400 万元,
主要用于规模化养猪及农副产品加工项目。
山西省隰县
2017 年 12 月 28 日,公司与山西省隰县签署捐赠隰县村级光伏扶贫电站项目协议。结合隰县
社会经济状况、能源资源和电源结构、光照条件、贫困程度等基本条件,确定对下李乡二老坡村
及太平村建档立卡村为捐赠对象,捐资 150 万元建设二老坡村 0.2mw 光伏扶贫电站,捐资 225 万
元建设太平村 0.3mw 光伏扶贫电站。共计捐助 375 万元人民币。
(2)稳步推进扶贫工作,深入调研扶贫项目
2017 年来,公司组织召开扶贫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及学习十九大扶贫工作精神,先后派出 10
批次由公司党委委员带队赴甘肃省静宁县、内蒙古林西县、贵州省道真县、新疆和田县及山西左
权县开展扶贫项目调研,通过考察帮扶贫困县经济、产业及现有企业的基本情况,并对相对成熟
的企业做进一步研判和沟通交流,力求依托资本市场力量助力企业发展壮大,侧重帮助其产业升
级、加强研发能力。
(3)全力支持教育扶贫
捐资助学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是中华民族扶危济困传统美德在新形势下的发
扬光大。治穷先治愚,扶贫先扶智,扶智先育人,让贫困地区的孩子们接受良好教育,是扶贫开
发的重要任务,也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公司持续加大对贫困地区银河小学提供支持,
2017 年共计投入 183 万元。
新疆和田银河小学:2017 年捐赠 83 万元,主要用于购买学生校服、复印机、打印机、便携
式计算机、办公桌椅等项目。
贵州冰溪银河小学:2017 年捐赠 71 万元,主要用于学校学生食堂、卫生间、学校大门、篮
球场、笔记本电脑、复印机、打印机、校园广播等项目。
2017 年年度报告
内蒙古阿尔山明水镇银河小学:2017 年捐赠 29 万元,主要用于学校篮球场、网球场地面硬
化、购置打印机及数码摄像机等项目。
(4)发挥行业优势,为贫困地区注入金融“活水”
根据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特色,公司通过 IPO、新三板挂牌、政府债、公司债、企业债、PPP
融资等业务,积极支持和培育贫困地区优秀企业挂牌上市、辅导政府和企业发债,探索政府和社
会资本合作的融资模式,促进贫困地区经济建设和可持续发展。公司充分利用交易所 IPO 和新三
板挂牌对贫困地区企业的“绿色通道”,完善上市企业后备库,帮助更多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主
板、中小板、创业板、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等进行融资,提高融资效率,降低融资成本。
公司积极推动县内龙头企业“新三板”挂牌工作,目前甘肃省静宁县的“德美地缘”公司“新
三板”挂牌工作已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根据各贫困县实际情况,公司探索产业扶贫的可能性,为当地扶贫项目及城镇建设项目提供
融资服务,积极推介投资者到当地投资农业、旅游、地产等项目。
(5)智力帮扶,积极派驻挂职干部
公司选择素质优秀、年轻有为人员作为挂职扶贫干部到扶贫地区工作,向甘肃静宁县派驻挂
职副县长 1 名、向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羊角乡后岭村派驻第一书记工作队长 1 名及向海南省乐东
县大安镇陈考村派驻驻村干部 1 名。
3. 精准扶贫成效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指 标 数量及开展情况
一、总体情况
其中:1.资金 3,677.23
2.物资折款 3.5
二、分项投入
1.产业发展脱贫
√ 农林产业扶贫
□ 旅游扶贫
□ 电商扶贫
其中:1.1 产业扶贫项目类型
√ 资产收益扶贫
□ 科技扶贫
√ 其他
1.2 产业扶贫项目个数(个)
1.3 产业扶贫项目投入金额 1,615
2.转移就业脱贫 -
3.易地搬迁脱贫 -
4.教育脱贫
其中:4.1 资助贫困学生投入金额
5.健康扶贫
其中:5.1 贫困地区医疗卫生资源投入金额
6.生态保护扶贫
2017 年年度报告
□ 开展生态保护与建设
√ 建立生态保护补偿方式
其中:6.1 项目名称
√ 设立生态公益岗位
□ 其他
6.2 投入金额 1,250
7.兜底保障 -
8.社会扶贫 -
9.其他项目 -
其中:9.1.项目个数(个)
9.2.投入金额 129.23
三、所获奖项(内容、级别) -
4. 后续精准扶贫计划
(1)学习研究习近平扶贫思想,切实有效地开展扶贫工作
全面系统学习习近平扶贫思想,深化理解、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牢记初心使命,
坚定信心决心,增强忧患意识,科学谋划 2018 年各项重点工作,全面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选准
特色产业和增收显著的项目,连续扶持,打造品牌,延长产业链条,实现农民的持续增收,探索
成功走出具有特色的教育扶贫和产业扶贫路子。
(2)适时的增加结对帮扶贫困县,做好结对贫困县帮扶工作
根据公司扶贫工作规划、社会责任及经营需要,以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为重点,适时的增
加结对帮扶贫困县,做好结对贫困县帮扶工作。
(3)加强对扶贫资金使用的监管
集中力量自查扶贫工作中的责任落实、工作措施、工作作风、资金管理使用问题,坚决杜绝
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确保扶贫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
(4)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激发内生脱贫动力
挖掘自身资源从就业扶贫、培训帮扶等方面,多方位、多维度地开展扶贫工作。同时,继续
对“银河小学”的持续帮扶。
(5)凝聚各方合力,调动和发挥员工、客户参与公益事业积极性
调动和发挥员工、客户参与公益事业积极性,适时适量选择品学兼优的各地“银河小学”贫
困学生,在公司网站社会责任栏目中发布相关信息,促成双方自愿结对帮扶;发动广大员工客户
捐献子女使用的各类书籍,充实银河小学图书室;选派优秀青年员工赴“银河小学”短期挂职团
委干部兼辅导员。
(6)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结合公司扶贫工作,积极主动开展扶贫宣传工作,汇聚脱贫攻坚正能量。
(二) 社会责任工作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履行社会责任工作情况,请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
《2017 年度社会责任暨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三) 环境信息情况
1. 属于环境保护部门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的公司及其重要子公司的环保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 重点排污单位之外的公司
□适用 √不适用
3.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四)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八、可转换公司债券情况
(一) 转债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报告期转债持有人及担保人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报告期转债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报告期转债累计转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四) 转股价格历次调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五) 公司的负债情况、资信变化情况及在未来年度还债的现金安排
□适用 √不适用
(六) 转债其他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十九、其他披露事项
(一)优先认股权安排
根据中国法律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目前公司无优先认股权安排。
(二)公众持股量的充足性
于本报告付印前的最后可行日期,根据公司获得的资料以及董事所知,本公司 H 股的公众持
股量符合《联交所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
2017 年年度报告
(三)董事、监事服务合约
公司所有董事和监事,均未与公司或公司附属公司订立任何在一年内不可在不予赔偿(法定
补偿除外)的情况下终止的服务合约。
本公司全体董事均与本公司订立董事委任函。陈共炎董事长的董事委任函自 2016 年 10 月起,
刘瑞中董事的董事委任函自 2017 年 9 月起,王珍军董事及刘丁平董事的董事委任函自 2018 年 2
月起,其他董事的董事委任函自 2015 年 6 月 29 日起,各董事任期均至第三届董事会届满时为止,
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本公司独立董事还需遵守中国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对独立董事任期的规定。
(四)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在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的权益
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董事、监事(及与其有关连的实体)概无在公司或其附属
公司所订立的任何重大交易、安排或合约中直接或间接享有重大权益。
(五)董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所占的权益
公司董事在与公司构成竞争的业务中不持有任何权益。
(六)董事购入股份或债权证的权利
于报告期内及截至报告期末,概无存在任何安排,而该安排的其中一方是本公司、本公司的
附属公司或控股公司、或本公司的控股公司的附属公司,且该安排的目的或其中一个目的是使任
何董事、监事或彼等各自配偶或未满 18 岁的子女通过购入本公司或任何其他法人团体的股份或债
券的方式而获益。
(七)管理合约
除雇员聘任合约外,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并未就全部或任何重大部分的本公司业务管理及行政
订立或存在任何合约。
(八)获准许的弥偿条文
在报告期内直至本报告披露日期止的任何时间,均未曾经有或现有生效的任何获准许弥偿条
文(不论是否由本公司订立)惠及本公司的董事或本公司之有联系公司的董事。
本公司于报告期内已购买及维持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为董事、监事及高级
管理人员面对若干法律行动时提供适当的保障。
(九)税项减免资料
A 股股东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证监会关于实施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
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2]85 号)、《关于上市公司股息红利差别化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问题
2017 年年度报告
的通知》(财税[2015]101 号)的规定,对于公司个人股东,持股期限(个人从公开发行和转让
市场取得上市公司股票之日至转让交割该股票之日前一日的持有时间)在 1 个月以内(含 1 个月)
的,其股息红利所得全额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20%);持股期限在 1 个月以上至 1 年
(含 1 年)的,暂减按 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实际税率为 10%);持股期限超过 1 年的,股息红
利所得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上市公司派发股息红利时,对个人持股 1 年以内(含 1 年)的,
上市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根据其持股期限计算应纳
税额,由证券公司等股份托管机构从个人资金账户中扣收并划付证券登记结算公司,证券登记结
算公司应于次月 5 个工作日内划付上市公司,上市公司在收到税款当月的法定申报期内向主管税
务机关申报缴纳证券投资基金从上市公司取得的股息红利所得,按照财税[2012]85 号文的规定计
征个人所得税。
对于居民企业股东,现金红利所得税由其自行缴纳。
对于 QFII,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 QFII 支付股息、红利、利息代扣代缴
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9]47 号)的规定,上市公司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
业所得税。如 QFII 股东取得的股息红利收入需要享受税收协定(安排)待遇的,可按照规定在取
得股息红利后自行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退税申请。
H 股股东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国税发[1993]045 号文件废止后有关个人所得税征管问题的通知》
(国税函[2011]348 号)的规定,境外居民个人股东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取得
的股息红利所得,应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由扣缴义务人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
税。境内非外商投资企业在香港发行股票,其境外居民个人股东根据其居民身份所属国家与中国
签署的税收协定及内地和香港(澳门)间税收安排的规定,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根据相关税收协
定及税收安排规定的相关股息税率一般为 10%,为简化税收征管,在香港发行股票的境内非外商
投资企业派发股息红利时,一般可按 1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需办理申请事宜。对股息税率
不属 10%的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1)低于 1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可代为办理
享受有关协定待遇申请,经主管税务机关审核批准后,对多扣缴税款予以退还;(2)高于 10%低
于 20%税率的协定国家居民,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协定实际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无
需办理申请审批事宜;(3)没有税收协定国家居民及其他情况,扣缴义务人派发股息红利时应按
20%税率扣缴个人所得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东派发股息代扣代缴企业所
得税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97 号)的规定,中国居民企业向境外 H 股非居民企业股
东派发 2008 年及以后年度股息时,统一按 10%的税率代扣代缴企业所得税。
根据现行香港税务局惯例,在香港无须就本公司派付的股息缴税。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主要客户及供应商
公司为多个行业中的各类机构和个人客户提供服务。公司的客户包括跨国集团、中小企业、
高净值客户和零售客户,主要客户位于中国大陆,随着公司未来拓展海外市场,预期将为更多海
外客户服务。2017 年,公司前五大客户产生的收入占公司营业收入的 5.75%。
鉴于公司的业务性质,公司无主要供货商。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六节 普通股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
一、 普通股股本变动情况
(一)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1、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表
单位:股
本次变动前 本次变动增减(+,-) 本次变动后
数量 比例(%) 发行新股 送股 公积金转股 其他 小计 数量 比例(%)
一、有限售条件股份 5,846,274,124 61.3 - - - - - 5,846,274,124 57.7
1、国家持股 - - - - - - - - -
2、国有法人持股 5,479,635,441 57.5 - - - - - 5,479,635,441 54.1
3、其他内资持股 366,638,683 3.8 - - - - - 366,638,683 3.6
其中:境内非国有法人持股 345,558,683 3.6 - - - - - 345,558,683 3.4
境内自然人持股 21,080,000 0.2 - - - - - 21,080,000 0.2
4、外资持股 - - - - - - - - -
其中:境外法人持股 - - - - - - - - -
境外自然人持股 - - - - - - - - -
二、无限售条件流通股份 3,690,984,633 38.7 +600,000,000 - - - +600,000,000 4,290,984,633 42.3
1、人民币普通股 - - +600,000,000 - - - +600,000,000 600,000,000 5.9
2、境内上市的外资股 - - - - - - - - -
3、境外上市的外资股 3,690,984,633 38.7 - - - - - 3,690,984,633 36.4
4、其他 - - - - - - - - -
三、普通股股份总数 9,537,258,757 100 +600,000,000 - - - +600,000,000 10,137,258,757 100
2、 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公司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 A 股股票 6 亿股,均为新股,无老股转让。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 10,137,258,757 股,其
中:A 股股本 6,446,274,124 股,H 股股本 3,690,984,633 股。
2017 年年度报告
3、 普通股股份变动对最近一年和最近一期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财务指标的影响(如有)
□适用 √不适用
4、 公司认为必要或证券监管机构要求披露的其他内容
□适用 √不适用
(二) 限售股份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 证券发行与上市情况
(一)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币种:人民币
股票及其 获准上
发行价格 发行数
衍生证券 发行日期 上市日期 市交易 交易终止日期
(或利率) 量
的种类 数量
普通股股票类
A 股股票 2017 年 1 月 11 日 6.81 元 6.00 亿 2017 年 1 月 23 日 6.00 亿 -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可转换公司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公司债类
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
17 银河 D1 2017 年 3 月 17 日 4.80% 13.7 2017 年 4 月 10 日 13.7 2017 年 9 月 23 日
17 银河 D2 2017 年 3 月 17 日 4.88% 25 2017 年 4 月 10 日 25 2017 年 12 月 23 日
公司债券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7 银河 F1 2017 年 2 月 21 日 4.65% 25 2017 年 3 月 9 日 25 2019 年 2 月 27 日
17 银河 F2 2017 年 2 月 21 日 4.60% 25 2017 年 3 月 9 日 25 2017 年 11 月 27 日
17 银河 F3 2017 年 3 月 20 日 4.98% 17.6 2017 年 4 月 10 日 17.6 2019 年 3 月 23 日
17 银河 F4 2017 年 3 月 20 日 4.98% 25 2017 年 4 月 10 日 25 2019 年 9 月 23 日
17 银河 F5 2017 年 4 月 27 日 4.95% 46.3 2017 年 5 月 12 日 46.3 2019 年 4 月 28 日
17 银河 F6 2017 年 4 月 27 日 4.99% 47.2 2017 年 5 月 12 日 47.2 2020 年 4 月 28 日
17 银河 F7 2017 年 8 月 25 日 4.79% 19.3 2017 年 9 月 19 日 19.3 2018 年 5 月 29 日
17 银河 F8 2017 年 8 月 25 日 4.79% 18 2017 年 9 月 19 日 18 2018 年 8 月 29 日
17 银河 F9 2017 年 10 月 18 日 5.03% 40 2017 年 11 月 6 日 40 2019 年 10 月 20 日
17 银河 10 2017 年 10 月 18 日 4.77% 10 2017 年 11 月 6 日 10 2018 年 7 月 20 日
17 银河 11 2017 年 12 月 4 日 5.53% 40 2017 年 12 月 15 日 40 2019 年 12 月 6 日
2.公开发行公司债券
17 银河 G1 2017 年 7 月 7 日 4.55% 50 2017 年 7 月 21 日 50 2020 年 7 月 10 日
17 银河 G2 2017 年 9 月 14 日 4.69% 40 2017 年 9 月 27 日 40 2020 年 9 月 18 日
截至报告期内证券发行情况的说明(存续期内利率不同的债券,请分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1.发行普通股股票
具体内容详见本节之“普通股股份变动情况说明”。
2.发行公司债
(1)非公开发行公司债
2017 年年度报告
本公司已获得上海证券交易所许可上证函[2016]2361 号文批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
公司债券及上证函[2017]882 号文批准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200 亿元的非公开公司债券。2017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止期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
50 亿元。其中,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9 个月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金额为
人民币 25 亿元(以下简称“9 个月固定利率债券”);非公开发行了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
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 42.6 亿元。其中,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17.6 亿元,2.5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25 亿元;非公开发行了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三期),发行金
额共计人民币 93.5 亿元。其中,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46.3 亿元,3 年期固定利
率债券发行金额为人民币 47.2 亿元;非公开发行了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五期),发行金额共计人
民币 40 亿元,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非公开发行了 2017 年公司债券(第六期),发行金额共计
人民币 40 亿元,为 2 年期固定利率债券。
(2)公开发行公司债
本公司已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证件许可(2017)491 号文批准,公开发行不超过人民币 115 亿元
的公司债。本公司 2017 年公开发行了 2017 年公司债,发行金额共计人民币 90 亿元,为 2 年期固
定利率债券。
(二)公司普通股股份总数及股东结构变动及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1 月 23 日,公司发行 6.00 亿 A 股股票。本次发行完成后总股本:10,137,258,757
股,其中 A 股总股本 6,446,274,124 股,H 股总股本 3,690,984,633 股。
公司资产和负债结构的变动情况详见本报告“第四节 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二、报告期内主
要经营情况 (三)资产、负债情况分析”部分。
(三)现存的内部职工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 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股东总数
截止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 共 115,211 户,
其中,A 股股东 114,426 户,H 股股东 785 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 共 124,108 户
(户) 其中,A 股股东 123,340 户,H 股股东 768 户
截止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
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
股东总数(户)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截止报告期末前十名股东、前十名流通股东(或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质押或冻结
报告期内增 持有有限售条 情况
股东名称(全称) 期末持股数量 比例(%) 股东性质
减 件股份数量 股份 数
状态 量
中国银河金融控
-57,132,376 5,160,610,864 50.91 5,160,610,864 无 0 国有法人
股有限责任公司
香港中央结算
(代理人)有限 +2,037,700 3,688,481,616 36.39 0 无 0 境外法人
公司
中国人民财产保
0 114,381,147 1.13 114,381,147 无 0 国有法人
险股份有限公司
上海农村商业银 境内非国有法
0 110,000,000 1.09 110,000,000 无 0
行股份有限公司 人
兰州银行股份有 境内非国有法
0 90,514,398 0.89 90,514,398 无 0
限公司 人
上海中智电子科 境内非国有法
0 60,000,000 0.59 60,000,000 无 0
技有限公司 人
全国社会保障基
金理事会转持一 +58,726,267 58,726,267 0.58 58,726,267 无 0 国有法人
户
华润股份有限公
-424,897 38,379,809 0.38 38,379,809 无 0 国有法人
司
健康元药业集团 境内非国有法
0 28,983,000 0.29 28,983,000 无 0
股份有限公司 人
中国证券金融股
+28,317,840 28,317,840 0.28 0 无 0 国有法人
份有限公司
注:①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持有的 H 股为代表多个客户持有。
②公司已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在上交所挂牌上市,根据财政部《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国有股转持方案的批复》(财金函 [2016]181 号),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华润股份有
限公司等国有股东按照规定将部分股权转由社保基金会持有,履行了国有股转持义务。
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
持有无限售条件 股份种类及数量
股东名称
流通股的数量 种类 数量
香港中央结算(代理人)有限公司 3,688,481,616 境外上市外资股 3,688,481,616
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28,317,840 人民币普通股 28,317,840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分红-个人分红-005L
7,778,000 人民币普通股 7,778,000
-FH002 沪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招商中证全指证券公司指数
5,126,869 人民币普通股 5,126,869
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4,952,980 人民币普通股 4,952,980
中国工商银行-上证 50 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
4,926,000 人民币普通股 4,926,000
金
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陕国投唐兴 20 号证
4,808,063 人民币普通股 4,808,063
券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林文生 4,623,048 人民币普通股 4,623,048
华润深国投信托有限公司-华润信托恒盈 1 号集合资
3,557,100 人民币普通股 3,557,100
金信托计划
华鑫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华鑫信托华鹏 69 号集合资
3,527,800 人民币普通股 3,527,800
金信托计划
2017 年年度报告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未知上述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连关系或构成一致行
动人。
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量的说明 无。
前十名有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数量及限售条件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有限售条件股份可上市交易
持有的有限售条 情况
序号 有限售条件股东名称 限售条件
件股份数量 可上市交易 新增可上市交
时间 易股份数量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1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5,160,610,864 2020-01-23
之日起 36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2 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114,381,147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3 上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110,000,000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4 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90,514,398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5 上海中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60,000,000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6 华润股份有限公司 38,379,809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8,983,000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8 中山中汇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19,241,213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深圳市国有免税商品(集团)有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9 13,468,849 2018-01-23
限公司 之日起 12 个月
自本公司 A 股上市
10 王建国 12,080,000 2018-01-23
之日起 12 个月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明 无
(三)主要股东及其他人士于股份及相关股份拥有的权益及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据公司董事合理查询所知,以下人士(并非公司董事、监事或最高行政人员)
于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2 及第 3 分部须向公司披露并根据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已记录于公司须存置登记册内的权益或淡仓:
占本公司 占本公司已 好仓╱淡
持有的
股份 已发行股 发行内资股 仓╱可供
主要股东名称 权益性质 股份数目(股)
类别 份总数的 ╱H 股总数的 借出的股
(附注 1)
百分比(%) 百分比(%) 份
受控制的法
汇金公司(附注 2) A股 5,160,610,864 50.91 80.06 好仓
团的权益
银河金控(附注 2) A股 实益拥有人 5,160,610,864 50.91 80.06 好仓
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H股 实益拥有人 219,524,000 2.17 5.95 好仓
(附注 3 及 4)
受控制的法
王义礼(附注 3) H股 219,524,000 2.17 5.95 好仓
团的权益
焉雨晴(附注 4) H股 受控制的法 219,524,000 2.17 5.95 好仓
2017 年年度报告
团的权益
BlackRock, Inc.(附 受控制的法
H股 263,942,151 2.60 7.15 好仓
注 5) 团的权益
受控制的法
H股 16,554,000 0.16 0.45 淡仓
团的权益
附注 1: 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倘股东于本公司的持股量变更,除非若干条件已达
成,否则股东毋须知会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故股东于本公司之最新持股量可能与呈交予香港联交
所的持股量不同。
附注 2: 汇金公司直接持有银河金控约 78.57%的股权,因此被视为拥有银河金控直接持有的
5,160,610,864 股 A 股权益。
附注 3: 王义礼持有 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50%的股权,因此被视为拥有 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所持有的 219,524,000 股 H 股权益。
附注 4: 焉雨晴持有 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50%的股权,因此被视为拥有 Wenze
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imited 所持有的 219,524,000 股 H 股权益。
附注 5: BlackRock, Inc.透过其控制的多间实体持有 263,942,151 股 H 股好仓及 16,554,000 股 H
股淡仓。另外,有 631,408 股 H 股好仓及 6,616,500 股 H 股淡仓乃涉及衍生工具,类别为:非上市
衍生工具-以现金交收。
除上述披露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并不知悉任何其他人士(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
人员除外)于公司股份或相关股份中拥有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336 条规定须记录于登记册
内之权益或淡仓。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于公司及相关法团的股份、相关股份及债券之权益和淡仓
截至报告期末,就本公司所获得的资料及据董事所知,本公司董事、监事及最高行政人员于
本公司或其任何相联法团(定义见《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的股份、相关股份或债券中概无
拥有(i)须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第 XV 部第 7 及 8 分部须通知本公司及香港联交所之权益及淡
仓(包括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的该等条文被当作或视为拥有的权益或淡仓),或(ii)须根据《证
券及期货条例》第 352 条规定须在存置之权益登记册中记录,或(iii)须根据《标准守则》的规定
通知本公司和香港联交所之权益或淡仓。
(四)战略投资者或一般法人因配售新股成为前 10 名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四、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 控股股东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陈共炎
成立日期 2005 年 8 月 8 日
2017 年年度报告
主要经营业务 证券、基金、保险、信托、银行的投资与管理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
无
上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无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控股股东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控股股东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二) 实际控制人情况
1 法人
√适用 □不适用
名称 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 丁学东
成立日期 2003-12-16
主要经营业务 接受国务院授权,对国有重点金融企业进行股权投资;国
务院批准的其他相关业务
报告期内控股和参股的其他境内外上 详见下表
市公司的股权情况
其他情况说明 无
报告期末,实际控制人控股和参股的其他主要公司信息如下:
2017 年年度报告
序号 机构名称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国家开发银行
1 34.68%
China Development Bank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2 34.71%【注 1】
Industrial and Commerci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3 40.03%
Agricultural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4 64.02%
Bank of China Limited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5 57.11%
China Construction Bank Corporation
中国光大集团股份公司
6 55.67%
China Everbright Group Ltd.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7 19.53%
China Everbright Bank Company Limited
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
8 73.63%
China Export & Credit Insurance Corporation
中国再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9 71.56%
China Reinsurance (Group) Corporation
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
10 31.34%
New China Life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中国建银投资有限责任公司
11 100.00%
China Jianyin Investment Limited
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
12 78.57%【注 2】
China Galaxy Financial Holding Co., Ltd.
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13 25.03%【注 3】
Shenwan Hongyuan Group Co., Ltd.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
14 58.58%【注 4】
China International Capital Corporation Limited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15 32.93%
China Securities Co., Ltd.
2017 年年度报告
序号 机构名称 汇金公司持股比例
建投中信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16 70.00%
(无英文名称)
国泰君安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17 14.54%
Guotai Junan Investment Management Co., Ltd.
注: 1.★代表 A 股上市公司;☆代表 H 股上市公司。
2. 2018 年 2 月,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银河金控”)与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
限公司实施整合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汇金公司直接持有银河金控的股权比例变更为 69.07%。
3. 2017 年 12 月 12 日,证监会核准申万宏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申万宏源集团”)非公
开发行不超过 25 亿股新股。2018 年 1 月 30 日,上述新股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发行上市,汇金公司
直接持有的申万宏源集团股权比例变更为 22.28%。
4. 2017 年 9 月 20 日,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中金公司”)与 Tencent Mobility
Limited 签订认购协议,向该公司定向增发 H 股,约占发行后全部股份的 4.95%。截至 2017 年底,
相关手续正在办理中。
5. 除上述控参股企业外,汇金公司还全资持有子公司中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中
央汇金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于 2015 年 11 月设立,注册地北京,注册资本 50 亿元,从事资产管
理业务。
2 自然人
□适用 √不适用
3 公司不存在实际控制人情况的特别说明
□适用 √不适用
4 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索引及日期
□适用 √不适用
5 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注:2018 年 2 月,银河金控与中国银河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实施整合的工商变更手续完成,汇
金公司直接持有银河金控的股权比例变更为 69.07%。
6 实际控制人通过信托或其他资产管理方式控制公司
□适用 √不适用
(三)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其他情况介绍
□适用 √不适用
五、 其他持股在百分之十以上的法人股东
□适用 √不适用
六、 股份限制减持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七节 优先股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八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情况
一、持股变动情况及报酬情况
(一)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是否在
年度内股 报告期内从公司
年初 年末 增减变 公司关
姓名 职务(注) 性别 年龄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份增减变 获得的税前报酬
持股数 持股数 动原因 联方获
动量 总额(万元)
取报酬
执行董事、董事
陈共炎 长、执行委员会 男 56 2016 年 10 月 18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312.18 否
主任
执行董事、副董
顾伟国 男 59 2010 年 4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98.20 否
事长、总裁
执行董事、董事
吴承明 男 55 2009 年 8 月 21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94.65 否
会秘书
杜平 非执行董事 男 55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0 是
施洵 非执行董事 男 60 2011 年 8 月 1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0 否
刘丁平 非执行董事 男 56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0 否
罗林 独立董事 男 68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6.00 否
吴毓武 独立董事 男 57 2013 年 1 月 25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4.00 否
刘瑞中 独立董事 男 67 2017 年 9 月 2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6.00 否
王珍军 独立董事 男 61 2018 年 2 月 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0 否
李朝阳 职工董事 男 59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328.01 否
陈静 监事会主席 女 55 2017 年 3 月 3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95.27 否
钟诚 监事 男 55 2005 年 12 月 31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14.46 否
刘智伊 职工监事 女 54 2013 年 5 月 22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23.78 否
陈继江 职工监事 男 52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20.10 否
陶利斌 外部监事 男 41 2016 年 10 月 18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12.00 否
李祥琳 副总裁 男 51 2016 年 8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92.47 否
卫筱慧 副总裁 女 55 2017 年 3 月 3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292.47 否
资产管理业务线
尹岩武 男 44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至今 0 0 0 - 294.77 否
业务总监
2017 年年度报告
祝瑞敏 首席财务官 女 48 2012 年 4 月 23 日 至今 0 0 0 - 294.65 否
吴建辉 首席人力官 男 48 2011 年 11 月 18 日 至今 0 0 0 - 300.74 否
首席风险官/合
李树华 男 46 2011 年 11 月 18 日 至今 0 0 0 - 294.65 否
规总监
执行委员会委
罗黎明 员、互联网与 IT 男 42 2017 年 6 月 30 日 2018 年 6 月 28 日 0 0 0 - 167.18 否
总监
执行委员会委
吴国舫 男 47 2017 年 12 月 20 日 至今 0 0 0 - 21.76 否
员、业务总监
张景华(报告 非执行董事
男 62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8 年 2 月 9 日 0 0 0 - 0 否
期后离任)
刘锋(报告期 独立董事
男 55 2011 年 4 月 22 日 2018 年 2 月 9 日 0 0 0 - 29.00 否
后离任)
迟福林(报告 独立董事
男 67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7 年 9 月 29 日 0 0 0 - 18.00 否
期内离任)
汪六七(报告 股权融资业务线
男 47 2012 年 3 月 23 日 2017 年 11 月 27 日 0 0 0 - 294.77 否
期内离任) 业务总监
合计 / / / / / 0 0 0 / 4,555.11 /
注:1.职务栏中有多个职务时,仅标注第一个职务的任期。
2.公司未授予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股票及股票期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初、期末均未持有公司股份。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为预估预提数,他们的最终薪酬正在确认过程中,待确认之后另行披露。
公司时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016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已完成相关报酬清算)如下: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姓名 陈共炎 顾伟国 陈静 李祥琳 汪六七 尹岩武 祝瑞敏 吴建辉 李树华 吴承明 李朝阳
2016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122.42 313.56 334.05 112.95 316.3 344.39 316.3 344.39 316.3 372.47 579.17
姓名 陈继江 刘智伊 刘锋 吴毓武 罗林 迟福林 陶利斌 陈有安 俞文修 朱永强 封和平
2016 年度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 245.52 257.25 29 24 26 24 2.5 178.57 231.6 262.19 9.5
2017 年年度报告
姓名 主要工作经历
1962 年 6 月出生,自 2016 年 10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董事长、执行委员会主任;自 2016 年 5 月起担任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
公司董事、董事长;自 2016 年 8 月起担任中央汇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自 2011 年 6 月至今担任中国证券业协会会长。陈共炎先
生于 2005 年 7 月至 2011 年 9 月任中国证券投资者保护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长。此前,陈先生于 1998 年 2 月至 2005 年 7 月于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任多个职位,包括于 1998 年 2 月至 1998 年 10 月任信息中心负责人,于 1998 年 10 月至 2000 年 10 月任政策研究室助理巡
陈共炎
视员,2000 年 10 月至 2004 年 11 月任机构监管部副主任,2004 年 11 月至 2005 年 7 月任证券公司风险处置办公室主任及机构监管部副主
任。陈先生于 1993 年 5 月至 1998 年 2 月任北京商品交易所理事及副总裁,于 1988 年 2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咨询研究
员、副研究员,于 1982 年 8 月至 1985 年 8 月任安徽省铜陵县委党校教员。陈先生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获得外国经济思想史专业硕士
学位,并毕业于同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获得技术经济及管理专业博士学位。
1959 年 3 月出生,自 2010 年 3 月和 4 月起分别担任本公司总裁和执行董事,负责本公司的整体经营管理工作;自 2012 年 5 月起兼任本公
司副董事长。顾伟国先生亦自 2011 年 2 月起担任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2012 年 12 月至 2016 年 10 月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执行委员会主任;自 2011 年 6 月起担任银河金控董事;自 2016 年 7 月起任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自 2015
年 1 月起担任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顾先生于 1987 年 8 月至 2002 年 8 月在中国建设银行(前身为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历任投资研究所
顾伟国
编辑部副处长、信贷一部综合处处长、监察室副主任、委托代理部总经理和中间业务部总经理,2002 年 8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中国科技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副总裁,2007 年 1 月起在本公司工作,2008 年 10 月至 2010 年 7 月担任本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2009 年 9 月至 2010 年
3 月担任本公司副总裁,2010 年 4 月至 2010 年 10 月担任银河创新资本董事长。顾先生于 1982 年 1 月获辽宁财经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1987
年 9 月获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财政专业经济学硕士学位。
1963 年 12 月出生,自 2009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并自 2012 年 8 月起担任执行董事、董事会秘书,主要负责董事会日常事务及公司信
息披露和信息报送,并自 2012 年 12 月起担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吴先生于 1985 年 8 月至 2009 年 6 月历任财政部条法司涉外法规处
吴承明
副处长、条法司三处副处长、处长、行政复议处处长。2009 年 6 月至 2012 年 7 月担任银河金控董事,其间,2011 年 5 月至 2012 年 7 月兼
任银河投资董事。吴先生于 1985 年 7 月获北京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2017 年年度报告
1963 年 3 月出生,自 2015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15 年 2 月起担任银河金控总经理,自 2015 年 6 月起任银河达华低碳产
业(天津)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杜先生于 1993 年 2 月至 2003 年 9 月历任交通银行总行办公室处长、深圳分行副行长、新加坡分行
杜平
总经理,2003 年 12 月至 2014 年 12 月担任申银万国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杜先生于 1986 年 7 月获武汉大学法学学士学位,1989
年 7 月获武汉大学刑法学硕士学位,2011 年 6 月获上海理工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博士学位。
1958 年 1 月出生,自 2011 年 8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自 2017 年 9 月起担任银河金控董事。施先生于 1983 年 8 月至 1986 年 9 月担
任南通轻工机械厂助理工程师,1986 年 10 月至 1998 年 1 月担任南通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助理,1998 年 2 月至 2007 年 9 月历任中
施洵 国证监会上海证券监管专员办事处副处长,上海专员办处长,2007 年 9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上交所上市公司上海新黄浦置业股份有限公
司(证券代码:600638)副总经理,其间,2008 年 11 月至 2011 年 11 月兼任江西瑞奇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2009 年 10 月至 2011 年 11
月担任华闻期货经纪有限公司董事长。施先生于 2008 年 6 月获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62 年 9 月出生,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刘先生 1984 年 7 月加入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自 1984 年 7 月至 1992
年 2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分行干部;自 1992 年 2 月至 1998 年 7 月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下属海南省信托投资公
司干部、副总经理。刘先生自 1998 年 7 月至 2000 年 6 月于宏源信托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任总经理助理兼深圳总部总经理;自 2000 年 6 月至
刘丁平 2005 年 1 月于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执行董事、总经理;自 2005 年 1 月至 2007 年 6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证券部副总经理及汉唐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清算组组长;自 2011 年 3 月至 2017 年 12 月担任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司,股份代号:6066)
非执行董事。刘先生于 1984 年 7 月自辽宁财经学院基建经济系取得经济学学士学位,于 2006 年 7 月自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取得工商管
理硕士学位,于 2017 年 6 月自武汉理工大学管理学院取得管理学博士学位,并于 1997 年 12 月获得高级经济师资格。
1959 年 1 月出生,自 2015 年 6 月起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工董事)。1981 年 1 月至 1986 年 12 月历任中国农业银行浙江省分行信托
科科长、桐乡县支行副行长、浙江省信托投资公司总经理;1997 年 1 月至 2000 年 7 月任中国长城信托投资公司杭州证券营业部总经理;
李朝阳 2000 年 8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杭州解放路证券营业部总经理、杭州管理部总经理;2008 年 1 月至 2011 年 5 月
任本公司杭州管理部总经理、浙江代表处主任;2011 年 6 月至 2016 年 8 月今任本公司浙江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职工董
事。李先生于 1986 年 12 月毕业于浙江广播电视大学,并于 1997 年 7 月结业于浙江大学中国近现代史研究生课程进修班。
2017 年年度报告
1950 年 9 月出生,自 2015 年 6 月起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罗先生于 1979 年 8 月至 1994 年 2 月历任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财会
部副处长、处长、筹资部副主任;1994 年 3 月至 2010 年 10 月,历任国家开发银行财会局副局长、西北信贷局局长、云南省分行行长、资
罗林
金局局长、贷款委员会专职评审委员。罗先生于 1979 年 8 月毕业于辽宁财经学院,主修基点财务专业,并于 1998 年 4 月获得中国社会科
学院研究生院货币银行学硕士学位。1998 年 11 月被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授予高级会计师。
1961 年 4 月出生,自 2013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吴先生于 2002 年 1 月起担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教授、2018
年 1 月起任宏华集团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自 1995 年 7 月至 2002 年 1 月,吴先生历任香港中文大学会计学院会计学助理教授及会计学副教
吴毓武
授。吴先生于 1982 年 7 月获华南工学院建筑工程专业学士学位,1987 年 10 月获加拿大肯高迪亚(Concordia)大学工商管理专业理学硕士
学位,并于 1989 年 5 月、1990 年 5 月及 1992 年 5 月分别获美国纽约大学统计与运筹学硕士学位、会计学硕士学位及会计学博士学位。
1953 年 7 月出生,自 2017 年 9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刘先生 1982 年 9 月至 1984 年 9 月任安徽省铜陵市财经专科学校教师;
1986 年 12 月至 1992 年 5 月任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所信息部副主任;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中国国际期货经纪公司信息部主任;
1993 年 5 月至 1997 年 7 月任北京商品交易所常务副总裁;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9 月任深圳特区证券公司顾问;2007 年至 2013 年担任安
刘瑞中
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00 年起至今任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现任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神华期货有限公司、冠
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以及深圳市富泰和精密仪器制造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于新三板上市,股份代号:834044)独立董事。刘先生于 1982
年毕业于安徽大学经济系,获得经济学学士学位;1986 年 12 月毕业于北京大学经济系,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1957 年 5 月出生,自 2018 年 2 月起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王先生 1975 年 12 月至 1987 年 10 月任中国人民银行山东黄县支行干事、
副行长,1987 年加入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987 年 10 月至 1991 年 12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烟台市分行办公室主任;
1991 年 12 月至 1993 年 2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行监察室副处级监察员;1993 年 2 月至 1993 年 7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
王珍军 有限公司总行人事部综合处副处长;1993 年 7 月至 1995 年 1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室综合处长;1995 年 1 月至 2008
年 8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办公室副主任、主任及党委办公室主任;2008 年 8 月至 2017 年 6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
司北京分行行长;2016 年 10 月至 2017 年 7 月任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区总监。王先生于 1993 年 12 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函授学院
经济专业;1998 年 5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货币银行学专业;1999 年 6 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金融学专业,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2017 年年度报告
1956 年 9 月出生,2015 年 6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于 1982 年 1 月至 1993 年 1 月历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林业部主
任科员、副处长、处长;1993 年 1 月至 2004 年 8 月就职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其间曾历任上市公司部、市场部、基金部、国际部
张景华
主任;2004 年 8 月至 2010 年 10 月任中国银行非执行董事;2005 年 9 月至 2015 年 12 月任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张先生于
1982 年 1 月获东北林学院林区道路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并于 1988 年 2 月获美国纽约州立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63 年 6 月出生,2011 年 4 月至 2018 年 2 月担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自 2006 年 1 月起担任加拿大麦吉尔(McGill)大学管理学院兼职
教授,自 2016 年 6 月起担任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刘先生于 1987 年 5 月至 1989 年 8 月担任天津大学管理学
院讲师,1995 年 7 月至 1996 年 6 月担任加拿大温莎(Windsor)大学管理学院助理教授,1996 年 7 月至 2001 年 5 月担任加拿大麦吉尔(McGill)
大学管理学院金融学助理教授、中国项目联合主任,1997 年 7 月至 1998 年 6 月担任新加坡南洋理工大学南洋商学院讲师,2001 年 6 月至
2005 年 9 月担任加拿大麦吉尔(McGill)大学管理学院讲师及中国项目联合主任,2004 年 3 月至 2010 年 6 月担任东方基金管理有限责任公
刘锋 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7 年 4 月至 2013 年 12 月担任济南市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现齐鲁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2007
年 10 月至 2009 年 1 月担任中国金融教育发展基金会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副秘书长,2008 年 8 月至 2011 年 12 月担任现代国际金融理财标
准(上海)有限公司董事长,2009 年 8 月至 2011 年 8 月担任国际金融理财标准委员会中国专家委员会秘书长,2014 年 7 月至 2016 年 6
月担任瑞士信托咨询有限公司(SwissTrustAdvisorsAG)合伙人和上海瑞是融投投资咨询(上海)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刘先生于 1983 年 7
月获天津大学土木工程系建筑结构工程专业工学学士学位,1987 年 6 月获天津大学工业管理工程专业工学硕士学位,1996 年 5 月获肯高迪
亚(Concordia)大学财务金融学博士学位。
1951 年 8 月出生,2015 年 6 月至 2017 年 9 月任本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1977 年 1 月至 1984 年 8 月历任国防大学政治部宣传干事、马列
迟福林 主义基础教研室教员;1987 年 8 月至 1993 年 6 月,历任海南省委政策研究室、海南省体制改革办公室副主任;1993 年 6 月起历任中国(海
南)改革发展研究院副院长、执行院长、院长。迟先生于 1987 年 7 月毕业于中共中央党校,主修科学社会主义专业。
1963 年 1 月出生,工学硕士,高级工程师。陈女士现任本公司监事会主席、工会委员会主席。陈女士从 1997 年 3 月至 2000 年 3 月历任中
陈静 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技术发展部副经理、经理。从 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陈女士历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信息技术中心主任、
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理。陈女士从 2007 年 1 月至 2007 年 8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兼客户资产存管中心总经
2017 年年度报告
理;从 2007 年 8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副总裁;从 2012 年 12 月至 2017 年 3 月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从 2012 年 10 月起至今任本
公司工会委员会主席。从 2015 年 12 月起至今,陈女士任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陈女士于 1984 年 7 月获得华中工学院(现为华中
科技大学)工学学士学位,于 1990 年 2 月获得西安电子科技大学工学硕士学位。陈女士于 2000 年 12 月被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认可为高
级工程师。
1963 年 4 月出生,于 2005 年 12 月当选为监事,并于 2007 年 1 月起担任本公司监事。钟先生亦自 2005 年 8 月起担任银河金控监事,2011
年 7 月起担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监事、监事长。钟先生于 1985 年 8 月至 1992 年 11 月于财政部外汇外事司外汇处历任办事员、科员、副主
钟诚 任科员、主任科员,1992 年 11 月至 2000 年 7 月担任新华通讯社香港分社行政财务部计划财务处助理调研员,2000 年 9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任国务院派驻国家开发银行监事会副处长、处长、专职监事,2003 年 12 月至 2005 年 12 月担任国务院派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
司专职监事。钟先生于 1985 年 7 月毕业于江西财经学院财务会计系。钟先生经财政部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委员会评审为高级经济师。
1964 年 10 月出生,于 2013 年 5 月公司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起担任本公司监事。刘女士于 1990 年 7 月至 1993 年 6 月担任北京物资学院会计
系助教、讲师,1993 年 6 月至 1997 年 6 月担任中洲会计师事务所副主任会计师,1997 年 7 月至 2000 年 9 月担任中国人保信托投资公司审
刘智伊 计、法律事务部副总经理、计划财务部常务副总经理,2000 年 9 月至 2007 年 1 月担任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审计总部副总经理,2007
年 1 月至今担任本公司审计部(原审计总部)副总经理、总经理。刘女士于 1987 年 7 月获天津财经学院(现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
位,1990 年 7 月获天津财经学院(现天津财经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刘女士经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评审为高级会计师。
1966 年 5 月出生,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起担任本公司职工监事。陈先生 1989 年 8 月至 1992 年 6 月任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团总支书记;1992
年 7 月至 1995 年 11 月任共青团中央组织部副主任科员、主任科员;1995 年 12 月至 1999 年 5 月任中国信达信托投资公司证券业务总部员
工、人事部副经理;1999 年 6 月至 2002 年 6 月任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主持工作)、系统团委书记;2002 年
陈继江
7 月至今历任本公司党委组织部组织处副处长、人力资源部系统人事处副处长、处长,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党委组织部副
部长(主持工作)、人力资源部总经理、党委组织部部长、公司机关党委常务副书记、公司工会副主席、公司纪委委员。陈先生 1989 年 7
月毕业于首都师范大学化学系,1997 年 11 月被国家人事部授予金融经济师资格。
陶利斌 1977 年 11 月生,于 2003 年 6 月至 2005 年 4 月担任中国科技大学统计与金融系讲师,2009 年 1 月至今担任对外经济贸易大学金融学院投
2017 年年度报告
资系讲师、副主任、副教授, 2016 年 10 月至今担任公司监事。陶利斌先生于 2000 年 7 月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统计与金融系,获金融学
学士学位,2003 年 6 月毕业于中国科技大学统计与金融系,获金融学硕士学位,2008 年 9 月毕业于香港大学经济金融学院,获金融学博士
学位。陶先生于 2012 年 12 月获得副教授职称。
1967 年 10 月出生,文学硕士。现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1992 年 5 月至 1993 年 5 月任国务院侨务办公室科员;1993 年 5
月至 2001 年 3 月历任华夏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机构管理部经理、南京营业部总经理、交易部高级经理、研究所副总经理(主持工作)、总裁
办公室主任、天津分公司总经理;2001 年 5 月至 2009 年 9 月历任渤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裁助理兼北京管理总部总经理、渤海证券股份
李祥琳 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2009 年 9 月至 2014 年 12 月历任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兼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
党委副书记、副总经理兼北京资产管理分公司总经理;2015 年 1 月至 2016 年 8 月,任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16 年 8 月起至
今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2016 年 12 月起任银河期货有限公司董事长。李先生 1989 年 7 月获南开大学文学学士学位,1992
年 6 月获中国人民大学文学硕士学位,2006 年 7 月获北京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1963 年 3 月出生,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现任本公司党委委员、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卫女士 1991 年 2 月至 1996 年 9 月历任
深圳市石化集团资金结算中心资金科长、集团二级企业朝阳咨询公司副总经理、信息广告公司董事副总经理;1996 年 11 月至 2003 年 12
月历任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资金财务部总经理、电子商务总部总经理、经纪事业部副总裁兼市场开发部总经理;2004 年 1 月至 2005 年 9
卫筱慧 月借调至原南方证券接管组,分管国际业务部、计划财务部、南方证券香港公司、审计专项工作;2005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在中国中投
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历任党委委员、合规负责人、首席风险官、首席审计官、副总裁,2015 年 9 月至 2016 年 12 月兼任中投证券投资有限公
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卫女士于 2006 年 11 月获得香港科技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1994 年 10 月全国统考合格并获中国财政部颁发会
计师资格。
1974 年 3 月出生,法律、数量与计算金融学专业双硕士。现任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线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
有限公司董事、董事长。负责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研究和机构业务。1997 年 7 月至 2003 年 3 月在中国公安部经济犯罪侦查局工作;2003
尹岩武
年 9 月至 2005 年 5 月在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就读;2005 年 9 月至 2007 年 4 月在美国 West Asset Management 公司负责投资分析工作;2007
年 4 月至 2008 年 6 月在美国 EARNEST Partners LLC 工作,并任该公司北京代表处首席代表;2008 年 6 月至 2011 年 11 月在中国投资有限
2017 年年度报告
责任公司风险管理部工作;2011 年 11 月至 2012 年 12 月,拟任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线业务总监,2012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资产管理业务线
业务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2014 年 9 月起任银河金汇董事、董事长。尹先生于 1997 年 7 月获得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工学学士学位,2003
年 1 月获得北京大学法律硕士学位,2005 年 5 月获得美国佐治亚理工学院数量与计算金融学专业硕士学位。
1970 年 9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现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执行委员会委员。负责本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祝女士自 2008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在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历任财务部总经理、公司助理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2012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首席财务官;2012 年 12 月起任
祝瑞敏
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祝女士于 1993 年 7 月获得长春税务学院经济学学士学位,2005 年 6 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2009
年 1 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博士学位。
1970 年 11 月出生,经济学博士,高级经济师。现任本公司首席人力官、执行委员会委员,银河创新资本董事。1997 年 4 月至 2005 年 12
月历任中国联合通信有限公司人事教育部考核任免处员工、人力资源部培训开发处副经理(主持工作)、综合信息处副经理(主持工作)、
长期激励处经理;2006 年 1 月至 2007 年 12 月任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助理总经理,其间兼任中银保险有限公司董事;2007
年 12 月至 2010 年 6 月任中国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人力资源部高级经理;2010 年 7 月至 2012 年 4 月任本公司人力资源部总经理;2011 年 3
吴建辉
月至 2012 年 8 月担任本公司董事会秘书;2011 年 7 月起任银河创新资本董事;2011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首席人力官;2012 年 12 月起任本
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2016 年 1 月至 2018 年 1 月,赴贵州省遵义市挂职,任遵义市委常委、副市长。吴先生于 1994 年 6 月获得兰州大学
法学学士学位,1997 年 6 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2005 年 1 月获得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博士学位,2005 年 10 月被国务院国
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认定为高级经济师。
1971 年 10 月出生,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执行委员会委员。1999
年 7 月至 2010 年 2 月历任中国证监会会计部综合处主任科员、审计处副处长、综合处副处长、财务预算管理处处长、综合处处长;2010
李树华 年 3 月加入本公司,并于 2010 年 4 月起任本公司合规总监;2011 年 11 月起任本公司首席风险官/合规总监;2012 年 12 月起任本公司执行
委员会委员。李先生于 1993 年 7 月获西南农业大学(现西南大学)审计学专业管理学学士学位,1996 年 7 月获厦门大学会计学专业经济
学硕士学位,1999 年 8 月获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专业管理学博士学位。
罗黎明 1976 年 9 月出生,计算机专业博士,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证券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证标委信息披露领域专业工作组首席专家、中国
2017 年年度报告
证券业协会互联网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互联网与 IT 总监。罗先生自 1998 年 8 月至 2002 年 5 月在常州市
证券公司(现东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历任运维工程师、程序员、项目组长、项目经理,自 2002 年 5 月至 2005 年 10 月在北京
世华国际金融信息有限公司历任项目经理、开发部经理,自 2005 年 10 月至 2013 年 2 月在吉贝克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历任咨询顾问、高级咨
询顾问、项目经理、高级项目经理、部门总监、总经理助理、副总经理,自 2013 年 3 月至 2015 年 2 月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任规划
发展委员会研究员,自 2015 年 2 月至 2016 年 4 月在中证机构间报价系统公司历任技术开发部总监兼系统运维部总监、信息技术部总监、
执行委员会委员,自 2016 年 4 月至 2017 年 6 月在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任 IT 总监。
1971 年 7 月出生,法学博士。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委员。现任本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业务总监。吴先生 2000 年 7
月起先后任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国家法行政法室干部、副主任科员;2002 年 5 月起先后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法规处干部、三级
吴国舫 助理、副处长、处长,综合处处长兼诚信建设处处长,兼任创业板股票发行审核委员会第一、二、三届委员;2012 年 4 月起先后任中国证
监会发行监管部审核三处处长、审核五处处长;2011 年 7 月至 2012 年 7 月挂职任北京市中关村管委会主任助理;2015 年 8 月至 2017 年
11 月任中国证监会法律部副主任。
其它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二)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报告期内被授予的股权激励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二、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
(一)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股东单位名称 在股东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陈共炎 银河金控 董事长 2016 年 5 月 至今
顾伟国 银河金控 董事 2011 年 6 月 至今
杜平 银河金控 总经理 2015 年 2 月 至今
2017 年年度报告
钟诚 银河金控 监事 2005 年 8 月 至今
施洵 银河金控 董事 2017 年 9 月 至今
在股东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
(二)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任职人员姓名 其他单位名称 在其他单位担任的职务 任期起始日期 任期终止日期
中央汇金公司 副总经理 2016 年 8 月 至今
陈共炎
中国证券业协会 会长 2011 年 6 月 至今
中国证券业协会 理事 2012 年 4 月 至今
中国证券业协会融资融券业务专业委
主任委员 2016 年 4 月 至今
员会
中国行为法学会金融法律行为研究会 副会长 2015 年 12 月 至今
顾伟国
上海证券交易所第四届理事会政策咨
委员 2016 年 9 月 至今
询委员会
银河国际控股 董事、董事长 2011 年 2 月 至今
证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 2015 年 1 月 至今
银河达华低碳产业(天津)基金管理
杜平 董事长 2015 年 6 月 至今
有限公司
加拿大麦吉尔(McGill)大学 兼职教授 2006 年 1 月 至今
刘锋 首创金融资产交易信息服务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16 年 6 月 至今
公司
香港中文大学 教授 1995 年 7 月 至今
吴毓武
宏华集团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8 年 1 月 至今
迟福林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 院长 1993 年 6 月 至今
北京华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总经理 2000 年 1 月 至今
华富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06 年 4 月 至今
刘瑞中 神华期货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0 年 5 月 至今
冠通期货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 2012 年 7 月 至今
深圳市富泰和精密仪器制造股份有限 独立董事 2014 年 8 月 至今
2017 年年度报告
公司
场外市场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3 年 4 月 2017 年 12 月
委员
中国金融工会全国委员会中国银河金
副主任 2013 年 7 月 至今
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工作委员会
陈静
中国金融工会第四届经费审查委员会 常务委员 2013 年 7 月 至今
常务理事兼云应用分会理事
中国计算机用户协会 2010 年 1 月 至今
长
中国金融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第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 2017 年 3 月 至今
钟诚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监事长 2011 年 7 月 2018 年 11 月
刘智伊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 兼职教授 2012 年 9 月 2020 年 12 月
陈继江 北京市金融街人力资源协会 副会长 2014 年 7 月 2017 年 7 月
金融学院投资系副主任、副
对外经济贸易大学 2009 年 1 月 至今
教授
陶利斌
法定代表人,总经理,执行
北京开元聚拓科技有限公司 2011 年 5 月 至今
董事
资产管理业务专业委员会委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1 年 9 月 至今
李祥琳 员
北京证券业协会 经纪业务委员会主任委员 2016 年 12 月 至今
霍山县扶孤助学会 会计主管、理事 2009 年 6 月 至今
卫筱慧
中投证券投资有限公司 董事长 2015 年 9 月 2016 年 12 月
中国证券业协会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2013 年 9 月 至今
汪六七
民进中央经济委员会 委员 2015 年 9 月 至今
尹岩武 北京证券业协会资产管理业务委员会 副主任委员 2014 年 1 月 至今
财务会计与风险控制专业委
祝瑞敏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1 年 8 月 至今
员会委员
中国人才研究会金融人才专业委员会 副理事长 2013 年 1 月 至今
吴建辉 人力资源管理专业委员会副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3 年 10 月 至今
主任委员
第一届证券公司合规专业委
李树华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1 年 3 月 至今
员会委员
2017 年年度报告
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专业评价专家 2011 年 1 月 至今
中国金融会计学会 副秘书长 2006 年 9 月 至今
第一届证券公司合规专业委
北京证券业协会 2013 年 2 月 至今
员会副主任委员
企业内部控制标准委员会委
财政部 2017 年 2 月 至今
员
财政部 企业信息化委员会专家委员 2006 年 8 月 至今
中国会计准则委员会金融会计委员会 咨询专家 2007 年 5 月 至今
中国中青年财务成本研究会 理事 2005 年 7 月 至今
互联网证券委员会副主任委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8 年 1 月 至今
员
罗黎明 证券分技术委员会委员、证
全国金融标准化技术委员会 标委信息披露领域专业工作 2015 年 4 月 至今
组首席专家
投资银行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吴国舫 中国证券业协会 2018 年 1 月 至今
委员
在其他单位任职情况的说明
三、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监事薪酬由股东大会决定,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董事会决定。薪酬数据根据各自职责和绩效考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决策程序
情况确定。
公司制定了《公司董事、监事薪酬管理办法》、《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公司根据相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确定依据
关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持续完善绩效、薪酬等管理制度。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报酬的实际支付情 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报告期内预估预提的薪酬金额情况详见本报告本节相
况 关内容。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实际
报告期末,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从公司获得的报酬(税前)合计人民币 4,555.11 万元。
获得的报酬合计
2017 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变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姓名 担任的职务 变动情形 变动原因
2017 年 8 月 14 日,公司独立董事迟福林先生因个人工作原因向公司董事会递交书面辞职报告,申请辞去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其所担任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职务,迟福林先生辞
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迟福林 独立董事 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迟福林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低于法定人数,迟福林先生
的辞职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
刘瑞中 独立董事 选举 2017 年 9 月 29 日,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瑞中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陈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
陈静 离任
副总裁 会委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陈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副总裁。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选举陈静女士为本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的议案》,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监事。
陈静 监事、监事会主席 选举
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议选举陈静女士担任公司第
三届监事会监事会主席的议案》,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
2017 年 3 月 3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卫筱慧女士担任公司执行委员
执行委员会委员、 会委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同意聘任卫筱慧女士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聘期至公司第
卫筱慧 聘任
副总裁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7 年 6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执行
执行委员会委员、
罗黎明 聘任
互联网与 IT 总监 委员会委员、公司互联网与 IT 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互联
2017 年年度报告
网与 IT 总监,聘期至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聘任吴国舫先生担任公司执
执行委员会委员、
吴国舫 聘任
业务总监 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业务总监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国舫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业务总监。
2017 年 11 月 27 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审议免去汪六七先生公司执
执行委员会委员、
汪六七 股权融资业务线 离任 行委员会委员、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线业务总监的议案》,同意汪六七先生因个人原因提出的辞职申请,
业务总监 免去其在公司担任的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线业务总监。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刘丁平先生为公司董事后,由于年龄原因,张景
张景华 董事 离任
华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刘丁平先生担任公
刘丁平 董事 选举
司董事的议案》,选举刘丁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选举王珍军先生担任公
王珍军 独立董事 选举
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选举王珍军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2018 年 1 月 24 日,公司董事会收到刘锋先生的辞任函。刘锋先生因有意专注于其他工作事项,提出辞任
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任、战略发展委员会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及风险管
理委员会委员职务。
刘锋 独立董事 离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由于刘锋先生辞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低于法定人数,刘锋先生的辞职于 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
五、近三年受证券监管机构处罚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六、母公司和主要子公司的员工情况
(一)员工情况
母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9,030
主要子公司在职员工的数量 1,069
在职员工的数量合计 10,099
母公司及主要子公司需承担费用的离退休职工人数
专业构成
专业构成类别 专业构成人数
证券经纪 7,500
期货经纪
投资银行
资产管理
自营交易
私募股权投资
投资研究
清算
法律/风控/稽核
信息技术
计划财务
行政管理
合计 10,099
教育程度
教育程度类别 数量(人)
博士研究生 2,897
硕士研究生 3,454
大学本科 2,974
大专及以下
合计 10,099
(二)薪酬政策
√适用 □不适用
公司员工薪酬由基本工资、津贴、绩效奖金和福利构成。
基本工资是薪酬构成中相对固定的部分,是员工基本收入,基本工资的薪等与员工职等对应。
津贴包括管理职务津贴、专业技术人才津贴等,是基本工资的补充。
绩效奖金从年度利润中提取,根据考核结果进行分配发放。
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员工建立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福利,同时为提高员工的福
利保障水平,公司还为员工提供企业年金、补充医疗保险等福利。
(三)培训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为持续提升公司员工的专业能力和职业素质,助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公司制定统筹兼顾、
分层分类、重点突出的培训计划。报告期内,根据《关于成立银河研究院及银河研究院临时院务
2017 年年度报告
会成员任职的通知》(银河证券〔2017〕523 号),2017 年 8 月员工培训管理工作由人力资源部
划归研究院。
为了对公司重点工作提供有效的人力资源支持,公司加强对中高级经营管理人才战略思维能
力、经营管理能力和专业技术水平的培养,积极实施后备人才储备工程,启动公司青年骨干员工
选拨培养工作,建立合理的人才梯队。公司同时强化对各业务条线职业素质和专业能力的培训,
强化各专业人员综合素质,提升执行能力与创新能力。
(四)劳务外包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劳务外包的工时总数 41.38 万标准工时
劳务外包支付的报酬总额 3,939.21 万元
七、其他
□适用 √不适用
八、委托经纪人从事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相关情况
证券经纪人与公司签订的是委托代理合同,经纪人是接受公司委托,在公司授权范围内代理
从事经纪业务相关的客户招揽、客户服务等活动的公司员工以外的自然人。公司对经纪人采取集
中管理的方式,公司总部制定证券经纪人管理办法和配套制度,建立证券经纪人管理平台,对证
券营业部和证券经纪人的资质审批、注册登记、业务培训、绩效考核、风险控制等进行集中管理,
证券营业部负责经纪人的日常管理,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证券经纪人人数为 1,143 人。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九节 公司治理
一、公司治理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治理基本情况
公司严格遵守上市地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要求,依法合规运作,始终致力维护和提升公
司良好的社会形象。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监管规定,形成了股东大
会、董事会、监事会、管理层之间分权制衡、各司其职的公司治理结构,确保了公司的规范运作。
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的会议召集召开程序、表决程序合法有效,公司信息披露真实、
准确、及时、完整,投资者关系管理高效务实,公司治理科学、严谨、规范。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企业管治守则》,遵守了全部守则条文,并达到了《企业管治守
则》中所列的大多数建议最佳常规条文的要求。
(二)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建立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制定并严
格执行《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按照制度要求做好内幕信息知情人的登记和报备工作。
(三)企业管治政策以及就企业管治而言董事会的职责
公司严格遵照《联交所上市规则》及相关守则作为企业管治政策。就企业管治而言,董事会
具有如下职责:
(1)制定及检讨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及常规;
(2)检讨、监察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培训及持续专业发展;
(3)检讨、监察公司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常规;
(4)制定、检讨及监察雇员及董事的操守准则及合规手册(如有);
(5)检讨公司遵守相关守则的情况及在《企业管治报告》内的披露。
公司治理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差异;如有重大差异,应当说明原因
□适用 √不适用
二、股东大会情况简介
决议刊登的指定网站的
会议届次 召开日期 决议刊登的披露日期
查询索引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 2017 年 5 月 5 日 http://www.sse.com.cn 2017 年 5 月 5 日
东大会 www.hkexnews.hk
www.chinastock.com.cn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 2017 年 6 月 22 日 http://www.sse.com.cn 2017 年 6 月 22 日
www.hkexnews.hk
www.chinastock.com.cn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 2017 年 9 月 29 日 http://www.sse.com.cn 2017 年 9 月 29 日
东大会 www.hkexnews.hk
www.chinastock.com.cn
2017 年年度报告
股东大会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股东大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根据《公司章程》以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规定,依法
行使权力。公司严格按照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东享有平等地位,充分行使股东
权利。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会议情况和决议内容如下:
1.2017 年 5 月 5 日,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陈静女士为公司监事。
2.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 2016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 2016 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016 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016 年年度报告、2016 年度财务决算方案、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2017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提名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向银河金汇增加净资
本担保的议案、发行股份的一般性授权的议案、修订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方案的议案、与银
河金控集团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 2017-2019 年度上限的议案、修改公司章程
的议案,并听取了 2016 年度独立非执行董事述职报告。
3.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选举刘瑞中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三、董事履行职责情况
(一)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情况
参加股
参加董事会情况 东大会
董事 是否独 情况
姓名 立董事 本年应参 以通讯方 是否连续两次 出席股
亲自出 委托出 缺席
加董事会 式参加次 未亲自参加会 东大会
席次数 席次数 次数
次数 数 议 的次数
陈共炎 否 15 12 4 3 0 否
顾伟国 否 15 14 1 1 0 否
杜平 否 16 16 2 0 0 否
施洵 否 16 16 2 0 0 否
张景华(离任) 否 16 16 1 0 0 否
吴承明 否 15 15 0 0 0 否
刘锋(离任) 是 16 15 2 1 0 否
罗林 是 16 15 2 1 0 否
吴毓武 是 16 15 1 0 1 否
迟福林(离任) 是 11 5 5 6 0 是
李朝阳 否 16 15 1 1 0 否
刘瑞中 是 5 5 0 0 0 否
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 4 月 28 日,迟福林董事因工作原因,委托刘锋董事代为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
次会议(定期),并进行表决。2017 年 5 月 17 日,迟福林董事因参加 2017 国际徽商大会“徽商
高峰对话”活动,委托刘锋董事代为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定期),并进行表决。
2017 年 6 月 30 日,迟福林董事因参加“第 6 届中国新型城镇化峰会”活动,委托刘锋董事
代为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并进行表决。2017 年 8 月 14 日至 8 月 30 日,
2017 年年度报告
迟福林董事因在国外出差,委托刘锋董事代为出席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定期),并进行表决。
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二)独立董事对公司有关事项提出异议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其他
√适用 □不适用
1.董事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16 次董事会会议,以通讯会议方式、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
具体如下:
(1)2017 年 3 月 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审议陈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卫筱慧女
士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召开 2017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关于落实全面风险管理要求工作方案的报告>的议案》。
(3)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审议“联昌并购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
(4)2017 年 3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
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关于审议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合规报告的
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关
于提请审议<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
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 2016 年度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独立董事 2016 年度工作报告》、《关于提名聘请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的
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风险偏好>及<风险偏好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险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修订<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授权方案(建议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对总裁授权书>(建议稿)的议案》、
2017 年年度报告
《关于提请审议<银河金汇向母公司银河证券申请增加注册资本金的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
议银河金汇<关于向银河证券申请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请示>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银河源汇投资
有限公司增资申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股东大会
的议案》;听取了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
告、《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 2016 年度工作的报告》。
(5)2017 年 4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于
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关于发行股份一般性授权的议案》。
(6)2017 年 5 月 1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与银河金控集团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易框架协议并设定 2017-2019 年度上限的议案》、《关于修
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7)2017 年 6 月 12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临时),听取了《关于<2016
年度领导班子工作要点经营业绩得分>的报告》,对副职领导人员及市场化招聘经营管理人员 2016
年度经营业绩进行评分。
(8)2017 年 6 月 28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的议案》。
(9)2017 年 6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互联网与 IT 总监的议案》、《关于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关于银河证券本部、银河证券南昌沿江中路营业部、
银河金汇、银河创新资本与银河投资签订的办公场地租赁协议的议案》。
(10)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于
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关于提请召开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议案》。
(11)2017 年 8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审议 2017 年度中期报告的议案》、《关于公司 2017 年中期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修订<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金汇再次增
加注册资本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金汇再次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议案》、《关于推荐刘瑞中
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上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
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12)2017 年 9 月 29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审议刘瑞中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13)2017 年 10 月 3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定期),审议通过了《关
于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14)2017 年 11 月 2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提请审议免去汪六七先生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股权融资业务线业务总监的议案》、《关于
2017 年年度报告
拨付 2017 年扶贫捐赠款项的议案》、《关于 2015-2016 年高管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
(15)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临时),审议通过了《关
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关于
提请召开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关于提请聘任吴国舫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
员、公司业务总监的议案》。
(16)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非执行董事会议,就董事会建设、
公司经营管理相关事项进行沟通、交流。
2.董事会及管理层各自职责
董事会和管理层的权力和职责已在公司章程中进行了明确规定,以确保为良好的公司管治和
内部控制提供充分的平衡和制约机制。
董事会负责召集股东大会,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决定公
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经理(总裁)、董事会秘书、合规总监、根据总经理
(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并决
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负责督促、检查和评价公司各项内部控制
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等。
公司管理层负责组织实施董事会作出的各项决议,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贯彻执行公司财务预算方案,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决定公司职工的聘用和解聘等。
本公司董事长和总经理职务分别由不同人士担任,以确保各自职责的独立性和授权的分布平
衡。目前,董事长由陈共炎先生担任,总经理由顾伟国先生担任。董事长和总经理分工明确,各
自的职责权限在《公司章程》中予以清晰列示。董事长亦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董事长陈共炎先生领导董事会确定公司的发展战略,确保董事会的有效运作及履行职责,并
就董事会职责范围内的事项进行充分讨论,确保董事获得其决策所需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及时,确保公司遵循良好的企业管治程序,确保董事会决策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最佳利益。总
经理顾伟国先生主持公司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向董事会报告工作。
3.董事培训情况
培训日期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陈共炎、顾伟国、杜平、施洵、
2017 年 2 月 22 日 反洗钱知识培训 张景华、吴承明、刘锋、罗林、
吴毓武、迟福林、李朝阳
董事职责;风险管理及内部监控;环境、陈共炎、顾伟国、杜平、施洵、
2017 年 4 月 5 日 社会及管治报告;企业管治-董事与公 张景华、吴承明、刘锋、罗林、
司秘书的角色 吴毓武、迟福林、李朝阳
陈共炎、顾伟国、杜平、施洵、
2017 年 4 月 11 日 股东大会相关培训 张景华、吴承明、刘锋、罗林、
吴毓武、迟福林、李朝阳
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概况、问题及要
2017 年 5 月 18 日 施洵、张景华、吴承明、李朝阳
求;上市公司再融资新政及相关问题解
2017 年年度报告
读;一带一路背景下中国企业跨境投资
的风险控制;海外融资环境及风险控制
香港特许秘书公会 2017 年第四十四期
2017 年 9 月 19 日-22 日 联席成员强化持续专业发展讲座:并购 罗林
与融资
香港上市公司融资及相关上市规则、香 陈共炎、顾伟国、杜平、施洵、
2017 年 10 月 31 日 港上市规则关连交易简介、香港上市企 张景华、吴承明、刘锋、罗林、
业的监管架构、理念及最新动向 吴毓武、刘瑞中、李朝阳
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第十期董事监事专
题培训: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监管概况、
2017 年 12 月 6 日 杜平、张景华、吴承明
问题及要求;北京辖区上市公司年报监
管要求;会计准则最新变化及影响。
从近期证监会处罚的热点案例谈公司
2017 年 12 月 13 日 刘瑞中
治理
陈共炎、顾伟国、杜平、施洵、
2017 年 12 月 20 日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张景华、吴承明、刘锋、罗林、
吴毓武、刘瑞中、李朝阳
四、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在报告期内履行职责时所提出的重要意见和建议,存在异议事项的,
应当披露具体情况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下设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2018 年 2 月 9 日,公司 2018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批准修订公司章程,其中,“风险管理委员会”名称变更为“合规与风险管理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委员会在议事规则规定的职责权限范围内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
对董事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组成如下:
专门委员会名称 主任 委员
执行董事︰陈共炎、顾伟国、吴承明
非执行董事︰杜平、施洵、张景华、李朝阳
战略发展委员会 陈共炎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锋、罗林、吴毓武、刘瑞
中
执行董事︰顾伟国、吴承明
风险管理委员会 施洵 非执行董事︰杜平、张景华、李朝阳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锋
非执行董事︰施洵、李朝阳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刘锋
独立非执行董事︰罗林、吴毓武、刘瑞中
非执行董事︰施洵、张景华
审计委员会 罗林
独立非执行董事︰刘锋、吴毓武、刘瑞中
注:1.刘瑞中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任本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原独立董事迟福林先生于 2017 年 9 月 29 日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再
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
2.张景华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离任本公司董事,亦不再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
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3.刘锋先生于 2018 年 2 月 9 日离任本公司独立董事,亦不再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主
2017 年年度报告
任;战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审计委员会委员。
4.经 2018 年 2 月 9 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选举刘丁平先生担任董事会战
略发展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王珍军先生担任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
风险管理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委员;选举刘瑞中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
员会主任。
(一)战略发展委员会
1.委员会职能
战略发展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对战略发展规划进行审议,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
公司战略性资本配置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评估各类业务的协调发展状况,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审议重大组织调整和机构布局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预审公司重大投资、资产处
置、融资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对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
出建议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战略发展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战略发展
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公布。
2.委员会工作摘要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战略发展委员会共召开 3 次会议,主要就国际化布局、子公司增资、年度工作计
划、利润分配方案等重要事项进行了深入研究和审慎论证,向董事会提出了相关建议,有效地协
助董事会开展工作。
战略发展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7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
《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工作计划的议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资本性支出预算
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增资申请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银河金
汇<关于向银河证券申请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请示>的议案》、战略发展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
董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3 月 16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预审并同意
将《关于提请审议“联昌并购项目”有关事项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战略发展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预审并同意
将《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总裁)工作细则>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红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金汇再次增加注册资本
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向银河金汇再次增加净资本担保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会议次数
陈共炎 3
顾伟国 3
杜 平 3
2017 年年度报告
施 洵 3
张景华 3
吴承明 3
刘 锋 3
罗 林 3
吴毓武 3
迟福林(离任) 3
李朝阳 3
刘瑞中 0
(二)风险管理委员会
1.委员会职能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审定公司风险管理方针及风险准则,审定合规管理的基
本理念和覆盖面;审议合规管理和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基本政策并提出意见;指导并监督公司
风险管理、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制订公司的企业管治政策,检查其实施情况;检查并监督公司
在遵守法律及监管规定方面的政策及其实施情况;监督公司经营管理层有效实施风险管理和合规
管理,对负责风险管理和合规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风险管理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
站公布。
2.委员会工作摘要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风险管理委员会共召开 4 次会议,预审了公司年度及半年度合规报告、风险管理报
告、反洗钱工作报告,为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董事会对总裁授权书的修订提出建议,并对
公司章程、公司合规管理制度进行预审,有效地协助董事会开展工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支持。
风险管理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于
审议公司二〇一六年度合规报告的议案》、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风险管理报告
的议案》、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风险偏好>及<风险偏好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面风
险管理制度>的议案》、《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方案(建议稿)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董事会对
总裁授权书>(建议稿)的议案》、《关于提请董事会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落实全面风
险管理要求工作方案的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听取了《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反洗钱 2016 年度工作的报告》。
(2)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
于审议公司 2017 年中期合规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
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017 年年度报告
(4)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
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修订<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3.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出席次数
施洵 4
顾伟国 4
杜平 4
张景华 4
吴承明 4
刘锋 4
李朝阳 4
(三)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1.委员会职能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根据公司经营情况、资产规模和股权结构,就董事会
及各专门委员会的规模和构成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及监管部门的要求,就高级
管理人员的数量和结构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议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任标准和程序并向董事
会提出意见;广泛搜寻合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根据选任标准和程序,对董事人选的任
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根据选任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长提名的总经理(总
裁)、合规总监、董事会秘书人选以及总经理(总裁)提名的副总经理(副总裁)、财务负责人等
高级管理人员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董事会其他专门委员会
委员人选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拟订高级管理人员的发展计划及关键后备人才的培养计划,并向董
事会提出建议;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与薪酬管理制度进行审议并提出意见;组织拟订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评价标准和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组织拟
订董事(包括非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激励政策与方案,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就执行
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 人员的特定薪酬待遇(包括非金钱利益、退休金权利以及由于丧失或终止
职务或委任等原因导致的赔偿金额),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审查公司的基本薪酬管理制度与政策并
对其执行效果进行评估等;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项。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
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及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布。
2.委员会工作摘要和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共召开 7 次会议,主要就高管人员薪酬及考核、董事及高管人
选任职资格和条件等事项进行认真讨论和研究,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专业支持。委员会就董事和高
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向董事会提出了建议。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
2017 年年度报告
于提请审议陈静女士不再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关于提请聘任卫筱慧
女士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副总裁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董
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7 年 5 月 11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
《2016 年度副职领导人员及市场化经营管理人员考核方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
《关于提请聘任罗黎明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互联网与 IT 总监的议案》提交董事会
审议。
(5)2017 年 8 月 1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对刘瑞中先生
的简历和条件初步审查,同意推荐刘瑞中先生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
(6)2017 年 11 月 2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预审并同意
将《关于 2015-2016 年高管薪酬清算方案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17 年 12 月 20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预审并同意
将同意将《关于提请聘任吴国舫先生担任公司执行委员会委员、公司业务总监的议案》提交董事
会审议。
3.委员出席会议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出席次数
刘 锋 7
罗 林 7
吴毓武 7
刘瑞中 2
施 洵 7
李朝阳 7
迟福林(离任) 5
(四)审计委员会
1.委员会职能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为:审查公司会计信息及其重大事项的披露;就外部审计机构的
委任、重新委任及罢免向董事会提出建议、批准外部审计机构的薪酬及聘用条款,处理任何有关
外部审计机构辞职或辞退的问题;监督年度审计工作,就审计后的财务报告信息的真实性、准确
性和完整性作出判断,提交董事会审议;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开展关联交易控制和日常管理工作;
审计和评价公司内部控制;检查、监督和评价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监督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
计划实施情况,对内部审计部门的工作程序和工作效果进行检查、评价;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具体职责,请参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该规则已在公司网站及香港
交易所披露易网站公布。
2017 年年度报告
2.委员会工作摘要和会议情况
审计委员会共召开 8 次会议,主要研究和审议了 2016 年度报告及 2017 年度中期报告、2016
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2016 年社会责任报告、2016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公司各季
度报告等事项,听取德勤会计师事务所外部审计进展情况和审计结果汇报,听取各季度关联方信
息工作报告等。
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7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和部门财务计划的请示》、《关于建立公司关联交易管理信息平台的请示》、
《关于聘任公司 2017 年度外部审计机构的请示》;听取了《关于 2016 年第四季度关联方信息工作
的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关于 2016 年度审计工作情况的汇报;预审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讨论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16 年度履职
报告;预审并同意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2017 年 3 月 23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社会责任报告》
提交董事会审议。
(3)2017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中国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董事会审议。
(4)2017 年 5 月 1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第一季度关联方信息工作的报告》;预审并同意将《关于与银河金控集团签署证券和金融产品交
易框架协议并设定 2017-2019 年度上限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5)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于
银河证券本部、银河证券南昌沿江中路营业部、银河金汇、银河创新资本与银河投资签订的办公
场地租赁协议的议案》、《关于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环境、社会及管治报告>
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6)2017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听取审计师关于 2017
年度中报审阅情况的汇报;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审计管理建议书》、《关于 2017 年第二季度关
联方信息工作的报告》;预审并同意将《关于提请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二〇一七年半
年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7)2017 年 10 月 24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预审并同意将《关
于审议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8)2017 年 10 月 26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2017 年第三季度关联方信息工作的报告》。
2017 年年度报告
3.委员出席情况
委员姓名 应出席会议次数 实际出席出席次数
罗 林 8
刘 锋 8
吴毓武 8
刘瑞中 2
施 洵 8
张景华 8
迟福林(离任) 6
五、监事会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监事会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要求履行职责。2017 年,监事
会召开了 6 次会议,相关情况如下:
1.2017 年 3 月 7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推荐陈静女士为公司监
事候选人的议案》。
2.2017 年 3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一次会议(定期),审议《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 年度工作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财务决算方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利润
分配方案》、《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二 0 一六年度合规报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社会责任报告》。
3.2017 年 5 月 5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提议选举陈静女
士担任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4.2017 年 8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二次会议(定期),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关于提请审议〈关于公司 2017 年上
半年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5.2017 年 10 月 3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中
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6.2017 年 12 月 20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 2017 年第四次临时会议,审议《关于提请审议〈专
职监事钟诚 2015、2016 年度薪酬分配方案〉的议案》。
2017 年年度报告
(二)监事出席会议情况
本年应参 实际参会次 其中
监事姓名 职务
会次数 数 现场参会次数 电话参会次数
陈静 监事会主席 5 5 5
钟诚 监事 6 6 6
刘智伊 职工监事 6 6 6
陈继江 职工监事 6 6 6
陶利斌 外部监事 6 6 4
年内召开监事会会议次数 6次
现场会议次数 6次
其中 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次
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 0次
(三)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发现公司是否存在风险
监事会在报告期内的监督活动中,没有发现公司存在风险。监事会对报告期内的
监督事项无异议。
(四)监事培训情况
培训日期 培训内容 培训对象
2017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第一期董
2017 年 5 月 18 日 钟诚、陈继江
事监事专题培训
2017 年北京辖区上市公司第十期董
2017 年 12 月 6 日 陈静、刘智伊、陶利斌
事监事专题培训
六、公司就其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存在的不能保证独立性、不能
保持自主经营能力的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存在同业竞争的,公司相应的解决措施、工作进度及后续工作计划
□适用 √不适用
七、报告期内对高级管理人员的考评机制,以及激励机制的建立、实施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经营管理层成员绩效管理办法》和《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是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及薪
酬分配的管理机构。公司按照年度整体工作要点分解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并
以个人年度工作要点完成情况作为考核依据。在现有法律框架内,公司实行的是年度绩效薪酬激
励机制,高级管理人员的年度绩效薪酬根据公司整体业绩情况、个人年度考核结果及市场因素进
行分配。
2017 年年度报告
八、是否披露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
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九、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相关情况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本公司聘请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德勤华永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详见公司于上交所网站披露的《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
是否披露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是
十、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一)董事会关于内部控制责任的声明
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
的责任。监事会对董事会建立与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营管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
的日常运行。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及内部规章制度的有效
执行,防范经营风险和道德风险,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保证公司业务记录、财务
信息和其他信息的可靠、完整、及时,提高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固有局限性,故仅能对达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而且,内部控制的有
效性亦可能随公司内外部环境及经营情况的改变而改变。
董事会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要求对本集团内部控制进行了评价。根据公司财
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
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集团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董事会认为,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公司董事会将进一步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环境和内部控制结构,使内部控制为公司的整体决策
提供依据。随着国家法律法规的逐步深化和公司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内部机制将
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推动公司治理的深入发展。
(二)建立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依据
依据财政部、证监会、审计署、银监会、保监会联合发布的《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企
2017 年年度报告
业内部控制配套指引》、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上交所发布的《上海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等文件,公司建立健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体系,在会计核算、财
务管理、财务报告、会计信息系统等方面均建立了相应的规章制度;通过设置科学的财务会计组
织架构、配备合格的财务会计专业人员、使用规范的财务会计管理系统、选用恰当的会计政策和
合理的会计估计等,确保公司编制的财务报告符合会计准则要求,并能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有关信息。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健全,运行情况良好。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
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本集团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或重要缺陷。
(三)内部控制建设情况
公司自设立以来一直注重内部规章制度和管理体制的建设。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相关要求进一步完善内部控制体系,把内部控制的建设始终贯穿于公司经营发展过程之中。
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已建立与公司业务性质、规模和复杂程度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体系,能够
合理保证公司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
果。
报告期内,公司及时跟进监管动态,依据监管部门有关规定和最新要求,对公司相关业务制
度和配套细则、合规管理及风险管理制度进行修订,确保各项业务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健康发展。
公司已按照监管要求建立健全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观察名单及限制名单管理实施细则、内
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备案等相关制度,加强敏感信息管理、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严格观察名单、
限制名单管理和跨墙行为审批及监督,严格遵守业务限制规定,有效防范敏感消息的不当使用和
传播。与此同时,公司还按照法律、法规、两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建立了重大信息内部报告
制度及内幕信息的对外披露制度,明确重大信息报告与披露责任、内部报告和对外披露的程序以
及重大差错追责制度等,确保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确保公司所有投资者均有平等的机
会及时获得公司有关信息。
(四)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
公司设有内部控制监督机制。公司审计部根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对公
司主要单位财务收支活动和经营管理内部控制状况进行审计,每年度对公司系统的内部控制有效
性进行评价。内控缺陷一经识别,公司将采取整改措施。
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两地上市规则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本集团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内部控制设计与运行的有效性进行了自我评价。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缺陷认定标准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截止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或重要缺陷。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
制评价报告发出日,本集团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2017 年年度报告
十一、 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合规、稽核部门报告期内完成的检查稽核情况
(一)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合规管理体系建设情况如下:
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业协会
《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要求,进一步调整完善公司合规管理组织,建立董事会及董事会
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合规总监、法律合规部、下属各单位(指各部门、
分支机构、子公司)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全体工作人员在内的多层次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并
相应明确了各自应当履行的合规管理职责。
董事会决定公司的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
会,负责审定合规管理的基本理念和覆盖面,审议合规管理总体目标和基本政策并提出意见,负
责指导并监督公司合规管理制度的建设,审议合规管理的机构设置及其职责并提出意见等。
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合规管理职责的情况进行监督,以及对发生重大
合规风险负有主要责任或者领导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高级管理人员负责落实合规管理目标,对合规运营承担责任,负责建立健全合规管理组织架
构,遵守合规管理程序,配备充足、适当的合规管理人员,并为其履行职责提供充分的人力、物
力、财力、技术支持和保障;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报告、整改,落实责任追究等。
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直接向董事会负责,对本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
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合规总监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务,不得
负责管理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法律合规部对合规总监负责,向合规总监报告,协助合规总监开展合规管理工作,负责公司
合规管理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履行各项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下属各单位负责人负责落实本单位的合规管理目标,对本单位合规运营承担责任。公司
在下属各单位配备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具体负责落实本单位合规管理职责,开展合规管理工作。
全体工作人员对自身经营活动范围内所有业务事项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负责,履行各项合规
管理职责。
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强调业务一线合规管理职责,在各相关业务线/业务部门、分支机构
及子公司配备了专兼职合规管理人员,充分落实一线合规责任,实现合规管理全面覆盖。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和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合规管理办法》、中国
证券业协会《证券公司合规管理实施指引》要求,制定、修订并发布《公司章程》、《中国银河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管理制度》、《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反洗钱和反恐融资管理制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管理办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合规考核办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墙管理办法》、《中国银河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观察名单及限制名单管理实施细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息隔离墙墙上人
员管理实施细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支机构合规管理实施细则》、《中国银河证
2017 年年度报告
券股份有限公司客户异常交易行为管理实施细则》、《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子公司合规管
理细则》以及《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合规守则》等。
(二)合规检查情况
报告期内,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市场重大风险事件及公司管理反映出的突出问题,公司重点
开展的合规检查包括:针对投资银行业务开展的合规检查,针对融资融券业务和股票质押业务的
合规检查,针对全体分支机构基础管理和重点业务的全年合规检查、分支机构开展的专项合规风
控检查、新设营业部检查,针对各业务线及分支机构的反洗钱检查、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工作检查,
以及针对子公司的合规检查等。
(三)审计部门完成的检查稽核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内部审计继续坚持以风险为导向、以内部控制为核心和以增值为目的的审计
宗旨,重点对公司本部、证券营业部和监管机构关注的高风险业务进行了审计。报告期内,公司
审计部共组织完成了 185 个审计项目,包括对公司年度内控自我评价、年度合规有效性评估,对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业务、关联交易内控审计、反洗钱管理审计,对新三板业务总部、研究部负责
人离任审计共 7 项;对分公司内控审计和对其负责人离任审计项目 6 项;对证券营业部内控审计
130 项,对证券营业部负责人经济责任审计 37 项;对突出事项开展专项审计 5 项。
十二、 其他
√适用 □不适用
(一)股东权利
公司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规定召集、召开股东大会,确保所有股
东,特别是中小股东享有平等的地位,充分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均按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公司股东大会,回答股东的问题。
(二)遵守证券交易守则
公司已就董事、监事进行证券交易采纳《标准守则》。公司已就遵守《标准守则》的事宜向所
有董事和监事作出特定查询,所有董事和监事皆确认于报告期内完全遵守《标准守则》所载的守
则。
(三)董事就财务报表所承担的责任
以下所载的董事对财务报表的责任声明,应与本报告中独立审计师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责任声
明一并阅读。两者的责任声明应当分别独立理解。
公司全体董事确认其有责任为每一财政年度编制能真实反映公司经营成果的财务报表。就董
事所知,并无需要报告的可能对公司的持续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事件或情况。
(四)审计机构聘任情况及薪酬
具体内容详见本报告“第五节 重要事项 六、聘任、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情况”部分。
(五)审计委员会之审阅
2017 年年度报告
审计委员会已审阅本公司 2017 年度合并财务报表。
(六)公司秘书
本公司的董事会秘书吴承明先生负责就企业管治事宜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并确保遵循董事会
的政策及程序、适用法律、规则及法规。本公司委聘了凯誉香港有限公司董事兼上市公司服务部
主管莫明慧女士为本公司的联席公司秘书,自 2016 年 3 月 24 日生效。本公司的主要联络人为本
公司执行董事兼董事会秘书吴承明先生。
根据《上市规则》第 3.29 条的要求,截至报告期末,吴承明先生及莫明慧女士均接受了不少
于 15 个小时的相关专业培训。
(七)与股东的沟通
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通过股东大会行使权力。公司制定了相应制度确保股
东大会召集、召开的合规性,公司在《公司章程》中明确规定了股东所享有的权利,确保股东尤
其是中小股东的知情权,对所有股东均平等对待。
公司高度重视股东的意见、建议,专人负责开展各类投资者关系活动,负责与股东保持沟通,
及时满足股东的合理需求。同时,公司通过网站 www.chinastock.com.cn 建立了“投资者关系”
栏目,刊登公司的公告、财务数据等信息,作为促进与股东有效沟通的渠道。股东也可直接致电、
邮件以及直接致函至公司办公地址查询相关信息,公司会及时以适当方式处理上述查询。具体联
系方式详见本报告“第二节 公司简介和主要财务资料”部分。
公司欢迎所有股东出席股东大会,并在允许的范围内为股东出席会议提供便利。公司董事、
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列席股东大会,根据企业管治守则 E.1.2 守则条文,董事长、审计委员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 会及其他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主任应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回答提问,公司管
理层应确保外聘核数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回答股东所提出的相关问题。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第 71 条和第 76 条列明的程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或类别股东大会,
并在股东大会上提出议案。股东可以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和表决。会
议记录连同出席股东的签名簿及代理出席的委托书,应当在公司住所保存。股东可以在公司办公
时间免费查阅会议记录复印件。《公司章程》已公布在公司网站和香港交易所披露易网站。
本公司 2017 年年度股东大会将安排董事会回答股东提问。
(八)投资者关系
公司建立了与投资者有效沟通的渠道,本着公开、公平的原则,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合规
开展投资者关系维护工作。2017 年,公司与国内外股东、潜在投资者、投行分析师、基金经理等
广大群体加强沟通联络,通过参加投行峰会、接待来访、一对一或一对多电话会议及电话、邮件
沟通等,全年接待各类投资者、分析师和基金经理超过 320 人次。同时,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及
有关高管人员亲自参加业绩推介发布、分析师电话会议等,帮助投资者了解公司,及时为投资者
答疑解惑,认真听取投资者的意见和建议,确保所有投资者能够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维护自己
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监管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的进行信
2017 年年度报告
息披露,确保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重大事项,最大程度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九)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
本公司已根据《企业管治守则》第 A.5.6 条守则条文采纳董事会成员多元化政策。公司董事
会成员多元化政策概要如下:本公司了解并深信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公司帮助良多,并视董事会
成员的多元化为维持公司竞争优势的重要元素。本公司在组成董事会时,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
成员的多元化,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及教育背景、专业经验、技能、知识、服务任期
及其他。董事会成员的聘任均以用人唯才为原则,并在考虑具体人选时,尽可能按照董事会整体
运作所需要的才能、技能及经验水平而作出,以保持董事会成员的适当平衡。
本公司董事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审查及评估董事会组成,根据选任标准和程序,综合考虑董
事人选的专业背景、职业经历、履职能力等,对董事(包括独立董事)人选的任职资格和条件(包
括独立董事的独立性)进行审查,并就聘任本公司新董事向董事会作出推荐建议。本公司董事会
提名与薪酬委员会每年就达致董事会成员多元化的所有可计量目标进行讨论,并向董事会提出有
关目标建议。
(十)公司章程修订
因本公司 A 股上市,本公司股份总数发生变化,因而修订了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和股本
结构的内容,该修订已获 2017 年 6 月 22 日召开的 2016 年度股东大会批准。根据中国财政部制定
的《中央金融企业将党建工作要求写入公司章程修改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公司在公
司章程中纳入党建工作有关条款,并已获 2017 年 9 月 20 日召开的 2017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批
准。另外,本公司修订了公司章程中有关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合规总监
的职责、任免条件和程序,以及风险管理委员会名称及合规职责的相关规定,并明确了本公司可
以对外投资设立子公司从事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和另类投资业务,该等修订已获 2018 年 2 月 9 日召
开的 2018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节 公司债券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债券 利率 还本付 交易
债券名称 简称 代码 发行日 到期日
余额 (%) 息方式 场所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4 银河 G1 122321.SH 2015 年 2 2018 年 2 15 4.65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月4日 月4日 一次,到 所
债券(第一期)品种 期一次还
一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4 银河 G2 122322.SH 2015 年 2 2020 年 2 10 4.80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月4日 月4日 一次,到 所
债券(第一期)品种 期一次还
二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6 银河 G1 136455.SH 2016 年 6 2019 年 6 49 3.10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公开发行 月1日 月1日 一次,到 所
2016 年公司债券(3 期一次还
年期品种)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6 银河 G2 135456.SH 2016 年 6 2021 年 6 6 3.35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公开发行 月1日 月1日 一次,到 所
2016 年公司债券(5 期一次还
年期品种)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4 银河 G3 136655.SH 2016 年 8 2019 年 8 15 2.89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月 23 日 月 23 日 一次,到 所
债券(第二期)(3 期一次还
年期品种)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4 银河 G4 136656.SH 2016 年 8 2021 年 8 10 3.14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 2014 年公司 月 23 日 月 23 日 一次,到 所
债券(第二期)(5 期一次还
年期品种)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7 银河 G1 143158.SH 2017 年 7 2020 年 7 50 4.55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公开发行 月 10 日 月 10 日 一次,到 所
2017 年公司债券(第 期一次还
一期)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7 银河 G2 143294.SH 2017 年 9 2020 年 9 40 4.69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公开发行 月 18 日 月 18 日 一次,到 所
2017 年公司债券(第 期一次还
二期) 本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18 银河 G1 143492.SH 2018 年 3 2021 年 3 25 5.15 每年付息 上交
限公司公开发行 月 14 日 月 14 日 一次,到 所
2018 年公司债券(第 期一次还
一期) 本
公司债券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 年期
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3 年期品
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 年期品种)已如期兑付利息。
2017 年年度报告
截至本年度报告报出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 年期品
种)已如期兑付当期利息和本金。
公司债券其他情况的说明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尚未发生利息兑付事宜。
上述债券均无附权条款,报告期内不存在相关条款的触发及执行情况。
二、公司债券受托管理联系人、联系方式及资信评级机构联系方式
名称 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武定侯街 2 号泰康国际大厦 607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梁秀国
联系电话 010-66290196
名称 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 9 号院 1 号楼
债券受托管理人
联系人 胡婷婷
联系电话 010-83326801
名称 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资信评级机构
办公地址 北京市朝阳区霄云路 26 号鹏润大厦 A 座 29 层
其他说明:
□适用 √不适用
三、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适用 □不适用
14银 14银 16银 16银 14银 14银 17银 17银 18银
债券简称
河G1 河G2 河G1 河G2 河G3 河G4 河G1 河G2 河G1
募集资金总额(亿
15 10 49 6 15 10 50 40 25
元)
募集资金使用情
补充公司营运资金
况
按照《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管理实施细则》《中国
募集资金使用履
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费用支出及审批审核管理办法》等规定使用募集
行的程序
资金
募集资金期末余
额
募集资金专项账 不适 不适 不适 不适
规范 规范 规范 规范 规范
户运作情况 用 用 用 用
是否与募集说明
是
书承诺一致
报告期内是否存
在变更募集资金 无变更
用途情形
2017 年年度报告
四、公司债券评级情况
√适用 □不适用
针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5 年期
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 年期品种),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
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26 日出具 2017 年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上交所网站公告。经大公国际综
合评定,发行人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评级展望维持稳定,相关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表示发行
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评级结果与上一次评级
结果无变化。
针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资信评级机构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将根据报
告期情况于年度报告披露日起 2 个月内出具正式的定期跟踪评级报告并在上交所网站公告。
五、报告期内公司债券增信机制、偿债计划及其他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公司偿债保障措施包括了制定《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设立专门
的偿付工作小组、充分发挥债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和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等内容。报告期内公
司相关计划和措施与募集说明书的相关承诺保持一致。
六、公司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 年期
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3 年期品
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
公司债券(第二期)尚未发生债券持有人会议召开事宜。
七、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履职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一)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年度报告
根据公司与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
当建立对公司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公司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针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5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
公司债券(第二期)(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4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5
年期品种),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5 月 31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并公告年度受托管
理事务报告。
针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二期),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计划于 2017 年 6 月 30 日前
严格按照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履行受托管理事务报告事宜。
针对公司 2017 年 4 月末和 2017 年 10 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超过 20%的情况,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和 2017 年 11 月 8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
布并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该债券受托管理人尽职履职,履职时未发生重要利益冲突情形。
(二)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公司与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债券受托管理协议》,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应
当建立对公司的定期跟踪机制,监督公司对募集说明书所约定义务的执行情况,并在每年 6 月 30
日前向市场公告上一年度的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针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3 年期品种)、中国银河证券股
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 2016 年公司债券(5 年期品种),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于 2017 年 6 月
24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布并公告年度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针对公司 2017 年 4 月末和 2017 年 10 月末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
超过 20%的情况,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和 2017 年 11 月 7 日在上交所网站发
布并公告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报告期内,该债券受托管理人尽职履职,履职时未发生重要利益冲突情形。
八、截至报告期末公司近 2 年的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 □不适用
单位:亿元 币种:人民币
本期比上
主要指标 2017 年 2016 年 年同期增 变动原因
减(%)
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 91.54 112.99 -18.98 /
流动比率 2.55 2.49 2.41 /
速动比率 2.55 2.49 2.41 /
2017 年年度报告
资产负债率(%) 65.85 62.47 5.41 /
2017 年末公司全部
EBITDA 全部债务比 8.10 13.43 -39.69
债务增加较快
利息保障倍数 2.16 2.45 -11.84 /
本年经营性现金流
现金利息保障倍数 -11.78 -1.43 不适用
出较去年增加较大
EBITDA 利息保障倍数 2.22 2.5 -11.20 /
贷款偿还率(%) 100
利息偿付率(%) 100
九、公司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公司尚在存续期内的其他债券和债务融资工具主要包括: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证券
公司短期公司债券和次级债等,具体参见“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附注八 21、应付短期融资款”
和“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附注八 29、应付债券”。2017 年,对于尚在存续期内的债券,公司均
已按时兑付各项融资的本金及利息。
十、公司报告期内的银行授信情况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主要合作银行的授信额度合计约人民币 3,052 亿元,已使用
625.50 亿元,银行贷款均已按时偿还。
截至 2017 年 12 月 31 日,公司的银行借款余额为人民币 25.50 亿元。
十一、 公司报告期内执行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约定或承诺的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十二、 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及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的影响
√适用 □不适用
截至 2017 年 4 月末,公司当年累计新增借款占 2016 年末经审计净资产比例为 24.09%,首次
超过 20%。截至 2017 年 5 月末,上述比例降至 5.21%。截至 2017 年 10 月末,上述比例增至 28.45%,
在本年度内第二次超过 20%。公司于 2017 年 5 月 8 日及 2017 年 11 月 6 日在上交所网站对累计新
增借款情况予以披露。2018 年 1 月 19 日,太平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对公司提起仲裁,公司于 2018
年 3 月 21 日在上交所网站对上述事项予以披露。上述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情况和偿债能力产生不
利影响。
目前,公司经营情况良好,未发生影响偿债能力的重大事项。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一节 财务报告
一、审计报告
√适用 □不适用
审计意见类型 标准无保留意见
审计报告签署日期 2018 年 3 月 28 日
审计机构名称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审计报告文号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注册会计师姓名 文启斯、马晓波
审计报告正文(附后)。
二、财务报表
公司财务报表及附注(附后)。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目录
备查文件目录 一、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的年度报告文本。
二、载有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及会计机构负责人签
备查文件目录
名盖章的财务报告文本。
备查文件目录 三、载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并盖章的审计报告原件。
四、报告期内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开披露过的所有本公司文件的正
备查文件目录
本及公告原稿。
备查文件目录 五、其他有关资料。
董事长:陈共炎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18 年 3 月 28 日
修订信息
□适用 √不适用
2017 年年度报告
第十三节 证券公司信息披露
一、 公司重大行政许可事项的相关情况
√适用 □不适用
序号 批复日期 批复标题及文号
《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上市交
1 2017 年 1 月 19 日
易的通知》(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17]21 号)
《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
2 2017 年 4 月 11 日
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491 号)
《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 45 家分支机构的
3 2017 年 7 月 17 日
批复》(京证监许可[2017]53 号)
《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挂
4 2017 年 8 月 16 日
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7]882 号)
《关于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向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
5 2017 年 8 月 18 日
有限公司增资有关意见的复函》(机构部函[2017]2035 号)
《关于核准刘瑞中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批复》(京
6 2017 年 8 月 11 日
证监许可〔2017〕57 号)
《第二批全国证券期货投资者教育基地名单》(证监会公告
7 2017 年 11 月 16 日
[2017]20 号)
二、 监管部门对公司的分类结果
√适用 □不适用
在中国证监会对证券公司的分类评价中,2015 年公司被评为 A 类 AA 级,2016 年公司被评为
A 类 A 级,2017 年公司被评为 A 类 AA 级。
2017 年年度报告
附件 1:营业部情况表
证券营业部名称 营业部地址 负责人 备注
1 北京金融街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11 号 3-4 层 赵宏亮
北京市海淀区阜成路 67 号银都大厦一、三、
2 北京阜成路证券营业部 马俊明
四层
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甲 18 号院 1-4
3 北京中关村大街证券营业部 杨妍
号楼 D 座 03-3D
4 北京望京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阜通东大街 12 号楼 2 层 赵志全
5 北京学院南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34 号 2 号楼 1-3 层 赵新华
北京市东城区广渠门内大街 27 号公建楼 1
6 北京广渠门大街证券营业部 董英震
层 101、7 层 701
北京市西城区黄寺大街 21 号 2 号楼 1 层 104
7 北京黄寺大街证券营业部 曹燕霞
室、2 层 203-205 室
8 北京太阳宫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夏家园 11 号楼 2 层 9 号商业 艾海凤
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 5 号第五广场 B
9 北京朝阳门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王晓晶
座6层
北京市东城区马家堡路 1 号 9 层 901-906
10 北京陶然桥证券营业部 丁泽福
房
北京市朝阳区东环南路 2 号瑞赛大厦一层
11 北京建国路证券营业部 宋玉山
大厅北侧、三层 308 室
12 北京方庄南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丰台区方庄南路 2 号 103 室 吴迪
北京市海淀区学清路甲 38 号金码大酒店七
13 北京学清路证券营业部 闫晓龙
层 701-702、712-718 房间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华中路 5 号
14 北京亦庄证券营业部 王金柱
院 1 号楼 1 层 103
北京市朝阳区呼家楼向军北里甲 6 号楼 2
15 北京呼家楼证券营业部 马明
层
16 北京通州九棵树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通州区九棵树街 100 号 1 至 2 层 徐强
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 88 号 7-10 楼 1 至 2
17 北京大望路证券营业部 刘阳
层 2303
北京市朝阳区来广营西路 5 号院诚盈中心 2 2017 年
18 北京来广营证券营业部 田志录
号楼 2 层 201 单元 新设
2017 年
19 北京朝阳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八里庄西里 100 号 3 层 305 刘亚非
新设
北京市丰台区六圈路 2 号院 4 号楼 1 至 2 2017 年
20 北京丰科路证券营业部 黎强
层 106 新设
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 14 号院 1 号楼 2017 年
21 北京西三环南路证券营业部 侯志姗
201-1 新设
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裕庆路 20 号院 9 号 2017 年
22 北京后沙峪证券营业部 周春美
楼 1 层 107-108 室 新设
北京市朝阳区锦芳路 1 号院 15 号楼 1 层 2017 年
23 北京立通路证券营业部 段德义
15-3 新设
北京市西城区菜市口大街甲 2 号院 2 号楼 1 2017 年
24 北京菜市口大街证券营业部 焦健
至 2 层 125 新设
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甲 9 号国宾酒 2017 年
25 北京阜外大街证券营业部 白云龙
店一层编号 GBC-6 区域 新设
北京市朝阳区北辰东路 8 号院 16 号楼 2 层 2017 年
26 北京亚运村证券营业部 曾贞
A203 新设
北京市海淀区蓝靛厂东路 2 号院 2 号楼(金
2017 年
27 北京远大路证券营业部 源时代商务中心 2 号楼)2 层 1 单元(A 座) 郭萌萌
新设
2B
北京市通州区新华南二街 12 号院 2 号楼 1 2017 年
28 北京通州证券营业部 刘彬
层 2-6 新设
29 北京亮马桥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朝阳区亮马桥路 42 号院 124 号楼-2 李慧雯 2017 年
2017 年年度报告
至 16 层 101 内 11 层 1113 室 新设
2017 年
30 北京上地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信息路甲 28 号 4 层 D 座 04B-C 逯冰
新设
2017 年
31 北京知春路证券营业部 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 68 号 1 号楼 1 层 102-2 姜京涛
新设
滨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华苑产业园区开
32 天津开华道证券营业部 钟继红
华道 3 号华科创业中心一层
天津市南开区长江道 55-65 号清新大厦 2
33 天津长江道证券营业部 曾涛
层
天津市河北区胜利路与建国道交口西北侧
34 天津胜利路证券营业部 璩立国
瑞海大厦 1-2-101
35 天津成都道证券营业部 天津市和平区五大道街成都道 84 号 彭守钧
36 秦皇岛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建设大街 181 号 顾晓峰
37 石家庄红旗大街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石家庄市红旗大街 98 号 焦文莉
河北省石家庄市胜利北街 156 号富天大厦
38 石家庄胜利北街证券营业部 罗峰
一层、二层
39 廊坊银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廊坊市广阳区银河北路 106 号 李芳辉
40 邢台清河证券营业部 河北省邢台市清河县长江东街 17 号 刘伟
河北省邢台市桥西区冶金北路 229 号锦苑
41 邢台冶金北路证券营业部 于葆华
公寓 1 号楼 1 层铺 109,2 层铺 208、209
河北省保定市竞秀区七一中路 1955 号 1 号
42 保定七一中路证券营业部 闫明艳
底商
沧州市运河区解放西路颐和文园门市五区
43 沧州永安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陈晖
1202 铺
河北省张家口市高新区长城西大街新东亚 2017 年
44 张家口长城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杨海生
财富中心 1-A 座-6 号底商 1 层 新设
45 晋中迎宾街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晋中市榆次区迎宾街 135 号 颛慧琴
46 临汾解放东路证券营业部 临汾市解放东路 2 号 杨双民
47 太原迎泽西大街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太原市迎泽西大街 53 号 赵松林
48 太原桃园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北路 16 号 赵俊华
49 侯马浍滨街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侯马市浍滨街 7 号(原中行大楼) 王全瑞
50 洪洞车站街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洪洞县城车站街 崔晋辉
51 霍州开元街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霍州市开元街开元盛典 A3-6 号 郭明
山西省晋中市太谷县康源路华星小区 20 号
52 太谷康源路证券营业部 宋伟
楼2号
山西省晋中市祁县新建北路 179 号(图书馆
53 祁县新建北路证券营业部 薛红斌
北侧)
山西省太原市小店区亲贤北街 94 号并州南
54 太原并州南路证券营业部 张建忠
路侧 1-2
山西省翼城县解放西街 C2 区(翼和园小区)
55 翼城解放街证券营业部 陈宏华
6 号楼一二层
山西省晋中市灵石县小河南路南凤凰新城
56 灵石小河南路证券营业部 周祥练
商铺 B2-04
57 介休振兴街证券营业部 晋中市介休市振兴街一品皇牛旁 石建华
运城市盐湖区禹西路(御溪苑 15 幢 5 单元
58 运城禹西路证券营业部 王强
1 楼 109 号)
山西省吕梁孝义市府前街(祥和新苑商铺
59 孝义府前街证券营业部 付维昊
16 号)
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下城街中城雅居 24 号
60 昔阳下城街证券营业部 王涛
商铺
山西省晋城市城区景西路东侧瑞麒房地产
61 晋城景西路证券营业部 郑继国
开发有限公司底商住宅楼 6 室
大同市城区御河西路西侧柳泉南街和汇新 2017 年
62 大同柳泉南街证券营业部 裴斌
泉湾小区北区 102 号商铺 新设
63 阳泉保晋路证券营业部 山西省阳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保晋路盛世 陈焘 2017 年
2017 年年度报告
新城 3 号楼 14 号底商 新设
长治市太行东街永盛苑 2 号楼下太行东街 5 2017 年
64 长治太行东街证券营业部 杨志峰
号 1-2 层 新设
山西省晋中市左权县将军路鑫城国际 2017 年
65 左权将军路证券营业部 周轶群
2#-28 号商铺 新设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乌兰道 19 甲
66 包头乌兰道证券营业部 任炜
6号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新华东街
67 呼和浩特新华东街证券营业部 贺静
78 号
68 呼和浩特大学西街证券营业部 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大学西街 110 号 侯杰
鄂尔多斯市东胜吉劳庆南路证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大桥路 7 2017 年
69 李雪滨
券营业部 号街坊 15 号楼-0-105 新设
呼伦贝尔市海拉尔区桥头街 6-8 号(呼伦假 2017 年
70 呼伦贝尔桥头街证券营业部 王剑
日酒店三楼) 新设
71 哈尔滨中山路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252 号一、三层 李乃琛
72 哈尔滨西十道街证券营业部 哈尔滨市道里区西十道街 19 号 刘佩剑
大庆市龙凤区瀚城名苑 F-4 号商服楼东风
73 大庆东风路证券营业部 孙立新
路 80 号
74 佳木斯西林路证券营业部 佳木斯市郊区西林路 1178 号 张彬
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铁锋区和平厂北 8 号 2017 年
75 齐齐哈尔龙华路证券营业部 刘昉
楼 25-1 号 1-2 层 新设
黑龙江省鸡西市鸡冠区向阳办红旗路 19 号 2017 年
76 鸡西红旗路证券营业部 王芳
四层 新设
2017 年
77 牡丹江东一条路证券营业部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东安区东一条路 77 号 陈龙
新设
78 长春人民大街证券营业部 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 8688 号 李延涛
79 长春西民主大街证券营业部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西民主大街 1161 号 闫晓敏
吉林市昌邑区重庆路 1367 号吉林财富广场
80 吉林重庆街证券营业部 王寰宇
033 号网点
81 沈阳三经街证券营业部 沈阳市沈河区南三经街 95 号 1-3 层 温久玉
82 沈阳建设东路证券营业部 沈阳市铁西区建设东路 76 号 3 门 徐杉
辽宁省沈阳市大东区大北关街 40 号 2 门
83 沈阳大北关街证券营业部 白雪飞 代职
1-2 层
84 沈阳北站路证券营业部 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 59 号 胡英新
85 沈阳三好街证券营业部 沈阳市和平区文体路 4 甲 6、7 号 刘大勇
沈阳市和平区长白西路 36 号(长白西路 36
86 沈阳长白西路证券营业部 李斌
甲)
87 阜新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阜新市海州区新华路 74-15 门 梁晓刚
88 沈阳南顺城路证券营业部 沈阳市沈河区南顺城路 56 号 陈金岩
营口市站前区市府路北 3 号财富广场 C 座财
89 营口市府路证券营业部 林木
富中心写字楼 A 座 1 层 2 号
90 辽阳劳动街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辽阳市白塔区劳动街小区 58 号 佟圣勇
辽宁省盘锦市兴隆台区市府大街 1 号佳兆 2017 年
91 盘锦市府大街证券营业部 李井萍
业 2# 新设
2017 年
92 丹东财神庙街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丹东市元宝区财神庙街 41-1-11 号 丁强
新设
辽宁省大连市中山区一德街 20 号 5 楼 01、
93 大连一德街证券营业部 王岩松
08、07 号房间
94 大连新开路证券营业部 大连市西岗区新开路 99 号珠江国际大厦 王慧斌
大连市沙河口区黄河路 620 号电梯楼层五
95 大连黄河路证券营业部 郭卿
层 B、C、D
96 大连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大连市中山区人民路 71 号成大大厦 3 层 郑悦
辽宁省庄河市城关街道财政委向阳路二段
97 庄河向阳路证券营业部 孙晨睿
60 号昌盛花园 18#1 层 11 号
98 大连金马路证券营业部 辽宁省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五彩城 F 区商 于鹏霄 2017 年
2017 年年度报告
业大厦 4 栋-2 号 新设
99 上海五莲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五莲路 11 号 张雪红
100 上海安业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安业路 124 号 宋伟岩
101 上海虹井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闵行区虹井路 185 号 202 室 戴林龙
102 上海东宝兴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虹口区东宝兴路 118 号 12、13 楼 卞文琦
103 上海中原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 188 号 刘东
104 上海漕宝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闵行区漕宝路 3459 号 9 层 李新亮
上海市浦东新区博华路 388-392 双号 2 层、
上海浦东新区博华路证券营业
105 412 号 2 层、416 号 2 层、420 号 2 层、424 黄刚
部
号 2 层、428 号 2 层、432 号 2 层
106 上海上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上南路 1316 号 陈小其
上海杨浦区靖宇东路证券营业
107 上海市杨浦区靖宇东路 265 号 101、201 室 汪义生
部
108 上海长宁区镇宁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长宁区镇宁路 525 号 2 层 202 室 李戈权
109 上海共康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宝山区共康路 328 号 焦鸿雁
110 上海东大名路外滩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 912 号二层 A 室 陈建光
上海浦东新区源深路证券营业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源深路 92 号
111 花亚峰
部 15 层
上海市虹口区临潼路 188 号 1 幢二层
112 上海临潼路证券营业部 吴洁
2004-2010 室、2016-2025 室
113 上海恒丰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恒丰路 218 号 2 楼 201-1 室 俞丽莉
上海市黄浦区肇嘉浜路 212 号 9 层 907、
114 上海肇嘉浜路证券营业部 908、909、910、911、912、915、916、917、 沈建明
918、920 室
115 上海宜川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宜川路 833 号一、二层 黄旭庆
上海市普陀区中山北路 2917 号 401-406、
116 上海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李军艳
408-412 室
117 上海东方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方路 989 号 8 楼 马霖
上海市黄浦区马当路 388 号复兴广场 C104
118 上海黄浦区马当路证券营业部 邱鹏
室、A2205 室
119 上海浦东南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南路 855 号 1、15 层 陈爱萍
120 上海新郁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嘉定区新郁路 205 号 潘毓华
121 上海新昌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黄埔区新昌路 518 号二楼、六楼北部 杨斌
122 上海普陀区常德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普陀区常德路 1339 号第一层 102 室 沈文杰
上海自贸试验区基隆路证券营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基隆路 1 号 1
123 于勐
业部 楼商铺 3
上海市宝山区陆翔路 111 弄 2 号一层 101
124 上海宝山区陆翔路证券营业部 朱岳伟
室
上海浦东新区金高路证券营业
125 上海市浦东新区金高路 945 号 108 室 黄磊
部
126 上海泗宝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松江区泗泾镇泗宝路 50 号 1-2 层 徐永伟
127 上海青浦区明珠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青浦区明珠路 838 号 106 室 张换来
128 上海普陀区中江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普陀区中江路 118 弄 20 号 1 层 高志新
上海市闵行区陈行路 2388 号 1 幢 2 层 218
129 上海闵行区陈行路证券营业部 金奇豹
室
130 上海杨浦区淞沪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杨浦区淞沪路 433 号 201 室 励亚君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港路 299
131 上海金港路证券营业部 郑翅飞
号 11 楼 1110-1111 室
上海松江区荣乐东路证券营业 2017 年
132 上海市松江区荣乐东路 1919 号 1-2 层 刘文建
部 新设
上海浦东新区灵岩南路证券营 上海市浦东新区灵岩南路 1440 号 1 层 1-2 2017 年
133 刘鸽
业部 室 新设
2017 年
134 上海翔川路证券营业部 上海市浦东新区翔川路 398 号 1-2 层 徐本固
新设
2017 年年度报告
上海青浦区新府中路证券营业 上海市青浦区华新镇新府中路 1786_1784 2017 年
135 叶兰祥
部 号 101 室 新设
上海市浦东新区高科东路 777 弄 1 幢 8 号楼 2017 年
136 上海高科东路证券营业部 陆蓓
112 号 新设
上海市松江区新桥镇新南路 1015 号 1 层 b 2017 年
137 上海松江区新南路证券营业部 刘怡
区 新设
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洪武路 359 号福鑫国
138 南京洪武路证券营业部 张骏
际大厦 203-207 室
139 南京上海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上海路 145 号 曹安铭
江苏省南京市白下区龙蟠中路 216 号金城
140 南京龙蟠中路证券营业部 胡恺涛
科技大厦 2 层
141 南京江东中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 213 号 201 室 庄海军
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南瑞路 79 号五岳颐园
142 南京南瑞路证券营业部 鞠民
19 幢
143 扬州文昌中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扬州市文昌中路 561 号 季春雷
144 苏州三香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苏州市三香路 718 号 钱春
145 镇江黄山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镇江黄山南路 20 号第 11 层 仲胜
146 南京江宁竹山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江宁区竹山路 136 号 杨伟学
147 南京花神大道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雨花台区花神大道 11-14 号 李庆峰
148 南通工农路证券营业部 南通市工农路 198 号金唐大厦 107 室 王伟
149 常熟珠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常熟市珠江东路 93 号 王福兴
盐城市迎宾南路 126 号钱江方洲小区北区 7
150 盐城迎宾南路证券营业部 高丽丽
幢 102 室
151 无锡梁溪路证券营业部 无锡市梁溪路 708 号 1 层 A 区 刘忠喜
152 江阴虹桥北路证券营业部 江阴市虹桥北路 183-185 号 陈铮
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 102 号建院观筑
153 连云港通灌南路证券营业部 罗飞
大厦 109
154 如皋健康路证券营业部 如城镇健康东村 809 幢 4 号营业房 张旭
155 张家港东环路证券营业部 张家港市杨舍镇东环路 7、9 号 朱可春
156 常州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常州市钟楼区玉隆花园 8-1 号 张宇
江苏省淮安市洪泽区东十道 11 号 11-8 中兴 2017 年
157 淮安洪泽东十道证券营业部 李迅
名都 63A 幢 S3、S5、S6、S7 新设
2017 年
158 宜兴氿滨南路证券营业部 宜兴市新街街道氿滨南路 78 号(1-2 层) 王科杰
新设
江阴周庄世纪南大道证券营业 2017 年
159 江阴市周庄镇世纪南大道 102 号 谢玲玲
部 新设
泰州市海陵区青年南路 300 号 103 室、104 2017 年
160 泰州青年南路证券营业部 邢军
室 新设
2017 年
161 昆山萧林路证券营业部 江苏省昆山市玉山镇城北萧林路 195-1 号 彭孝武
新设
2017 年
162 宝应白田路证券营业部 宝应县鸿盛新城白田路大商业街 100 号 王文祥
新设
连云港市灌云县伊山镇人民中路金陵御花 2017 年
163 灌云人民中路证券营业部 周旭杰
园 7 幢 102、202 室 新设
苏州工业园区月亮湾路 15 号中新大厦 2017 年
164 苏州月亮湾路证券营业部 王航
101-03 新设
太仓市娄东街道上海东路 168 号 3 幢 106 2017 年
165 太仓上海东路证券营业部 高阳
室、107 室 新设
2017 年
166 南京创智路证券营业部 南京市建邺区创智路 2 号 101 室 戴荣明
新设
南京市江北新区浦滨路 150 号中科创新广 2017 年
167 南京浦滨路证券营业部 石磊
场 5 号楼 101 室 新设
168 绍兴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绍兴市鲁迅中路 146 号 奚美蕉
169 金华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金华市八一南路 393 号 钟小军
170 温州大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大南路华都大厦二楼 彭杰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 室
171 台州邮电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邮电路 109-125 号 余伟
172 湖州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湖州市红旗路 128 号 楼大新
173 德清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德清县武康镇中兴南路 251 号 伍涛
174 杭州艮山西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艮山西路 220 号 1 层、7-8 层 王月千
175 兰溪三江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兰溪市三江路 73 号 倪志芳
176 嘉兴环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嘉兴市南湖区环城南路 281 号 杨建民
177 丽水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丽水市大洋路 375 号 谢剑虹
178 杭州体育场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体育场路 102 号第 1、3、4 层 陈闯
179 杭州庆春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庆春路 38-1 号 申群
180 杭州绍兴路证券营业部 杭州市绍兴路 303 号 216-217 室 朱国蔚
浙江省温州市平阳县昆阳镇人民路 158 号
181 平阳人民路证券营业部 卓可海
一层、六层
温州市苍南县灵溪镇车站大道时代都市广
182 苍南车站大道证券营业部 林观树
场 6 幢 201 室
183 杭州新塘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新塘路 13 号 胡俊
184 建德新安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建德市新安江街新安路 193 号 吴浩
185 青田涌金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涌金街 2 号上 1 号 余海根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妙高街道凯恩路
186 遂昌凯恩路证券营业部 邱素华
106-113 号乙
187 湖州适园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湖州市南浔镇适园路 883-885 号 金欢
浙江省义乌市稠州北路 663 号 1 层和 661
188 义乌稠州北路证券营业部 徐树明
号、663 号 2-4 层
浙江省杭州市三墩镇亲亲家园育英坊 1 幢
189 杭州古墩路证券营业部 孙卓
三单元 401 室
190 龙泉华楼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龙泉市华楼街 268 号 杨烨
浙江省庆元县濛州街道濛洲街 209 号濛洲
191 庆元濛洲街证券营业部 张勇
花园 7 幢 6 号商铺
浙江省平湖市当湖街道解放西路 62 号一
192 平湖解放西路证券营业部 孙杭平
层、二层
长兴县雉城镇县前西街 207、209、211 号一
193 长兴县前西街证券营业部 朱正义
层、三层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东湖街道邱山大街
194 杭州余杭邱山大街证券营业部 龚晓军
611-202 号
195 温州锦绣路证券营业部 温州市锦绣路瑞康商务楼 1 幢 104 室 金凡
196 绍兴柯桥鉴湖路证券营业部 绍兴市柯桥区柯桥鉴湖路 27 号 A 幢 1-2 层 徐建国
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城东路 246-234 号
197 杭州天城东路证券营业部 李继华
(上沙永裕大厦 1 幢)
198 台州引泉路证券营业部 台州市黄岩区引泉路 188 号 胡悦
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德盛路 67-71 号、金
199 上虞王充路证券营业部 王晓峰
城大厦 401、402 室
200 衢州须江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须江路 65、67、69 号 徐生林
201 桐庐迎春南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桐庐县迎春南路 80、82 号 童小练
202 临海杜桥下朱路证券营业部 临海市杜桥镇下朱路 16 号 任丽清
杭州市富阳区富春街道江滨西大道 16-1 至
203 杭州江滨西大道证券营业部 俞和国
16-2 号
204 淳安新安大街证券营业部 淳安县千岛湖镇新安大街 49 号一楼 徐新日
205 台州东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台州市东海大道 680 和 682 号 黄莉
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千岛路 167 号建设
206 舟山千岛路证券营业部 朱海杰
大厦 A 座一楼
2017 年
207 诸暨东一路证券营业部 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一路 90 号 李峥
新设
208 桐乡振兴东路证券营业部 桐乡市梧桐街道振兴东路新世纪大厦 C 幢 沈丹霞 2017 年
2017 年年度报告
1F9-10.2F9-10 新设
2017 年
209 杭州市心中路证券营业部 萧山区北干街道市心中路 651 号 张勇
新设
浙江省金华市永康市总部中心金州大厦一 2017 年
210 永康五洲路证券营业部 吴精燕
楼 新设
浙江省温州市龙湾区永中西路万鑫锦园 2017 年
211 温州永中西路证券营业部 陈宵
1-6 幢 125-1 室,125-2 室 新设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古城街道雍怡广场崇 2017 年
212 临海崇和路证券营业部 张玲娇
和路 7-5 号、7-6 号、7-7 号 新设
2017 年
213 苍南龙港大道证券营业部 苍南县龙港镇龙港大道康鑫大厦二楼 杨清友
新设
浙江省台州市温岭市太平街道三星大道 2017 年
214 温岭三星大道证券营业部 谢佩洪
297、297-1 号 新设
浙江省湖州市安吉县昌硕街道胜利西路 2017 年
215 安吉胜利西路证券营业部 陈斌
135-137 号 新设
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 2017 年
216 海宁钱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金绮
239、241 号 新设
杭州市上城区海运国际大厦 2 号楼 120 室、 2017 年
217 杭州海运国际大厦证券营业部 包盛
218 室 新设
2017 年
218 东阳十字街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东阳市吴宁街道十字街 13 号 金匡
新设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一西路 588 号西溪 2017 年
219 杭州文一西路证券营业部 杨剑
首座 2 幢第一层[107]铺位 新设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登云路 118-1 号、120 2017 年
220 杭州登云路证券营业部 丁富强
号 新设
2017 年
221 杭州东新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东新路 654 号(临) 朱乾峰
新设
222 宁波柳汀街证券营业部 海曙区柳汀街 225 号 16 层 1607-1610 室 王运国
223 宁波大庆南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江北区大庆南路 6 号 周红良
224 宁波翠柏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江北区翠柏路 416 号 殷明革
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大沙泥街 88 号富茂大
225 宁波大沙泥街证券营业部 蒋冬冬
厦
226 余姚南雷路证券营业部 余姚市世南东路 1 号 徐嫣
227 宁波宁南北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市鄞州区钟公庙街道宁南北路 1049 号 林长山
228 宁波大榭信创路证券营业部 宁波大榭开发区信创路 61 号 刘恒毅
浙江省宁波市奉化区锦屏街道岳林路 1-1、
229 奉化岳林路证券营业部 叶落子
1-2、1-3 号
230 宁波百丈东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百丈东路 899 号 冯毅
2017 年
231 慈溪慈甬路证券营业部 浙江省慈溪市浒山街道慈甬路 314-318 号 余小兰
新设
马鞍山市花山区湖东中路 777 号聚峰苑 2
232 马鞍山湖东中路证券营业部 汪恭满
栋
233 合肥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 57 号 陶飞
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 525 号学苑大厦东
234 合肥徽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程乐三
侧裙楼一、二层
235 合肥金城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长江中路 419 号 吴侃
236 黄山新园东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黄山市屯溪区新园东路 198 号 陆文斌
237 合肥祁门路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合肥市政务新区祁门路 1569 号 孔钧
安徽省蚌埠市东海大道 5183 号(张公山公
238 蚌埠东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周瑛钰
园南侧商务办公楼东侧一层)
安徽省芜湖市弋江区泰鑫商务中心(华润苏
239 芜湖利民西路证券营业部 高学民
果利民路购物广场)
安徽省淮南市田家庵区广场路绿城花园门
240 淮南广场路证券营业部 汪涛
面房 116、215、216 号
241 安庆集贤南路证券营业部 安庆市大观区集贤南路 2 号 纪雄
2017 年年度报告
合肥市包河区云谷路与金斗路交口湖滨公 2017 年
242 合肥云谷路证券营业部 蒋庆
馆 C03 幢商 105/商 105 中 新设
安徽省铜陵市义安大道北段 1287 号财富广 2017 年
243 铜陵义安大道证券营业部 韩宏
场 C102 室 新设
阜阳市颍州区清河街道办事处淮河路 789 2017 年
244 阜阳淮河路证券营业部 刘晓东
号万达广场 A-3 区 7#111 室 新设
2017 年
245 池州石城大道证券营业部 安徽省池州市石城大道凯旋门 1 幢 102 凌勇
新设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福马路 39 号福州集友
246 福州证券营业部 广场 1#楼 1 层 12、13 店面和 1#楼 2 层 01 陈青
店面
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冶山路 105 号综合楼
247 福州冶山路证券营业部 郑勇
四层
248 福州东水路证券营业部 福州市鼓楼区东水路 55 号设计大楼 2-3 层 郑清宇
福建省漳州市龙文区水仙大街荣昌花园广
249 漳州水仙大街证券营业部 雷金涛
场 D-E 座 D3 室
福建省泉州市鲤城区开元街道东升社区南
250 泉州南俊路证券营业部 吴良凯
俊北路 132 号
三明市梅列区乾龙新村 362 幢一层 6、7、8
251 三明列东街证券营业部 黎丽华
号店
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音西街道福清万达广
252 福清万达广场证券营业部 场第 B3-B6 号楼、B9-B13 号楼 1、2 层 06 陈锋
复式商铺,07 复式商铺二层
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办龙桥居委会荔城
253 莆田荔城路证券营业部 林运兵
路交通花园 A 幢一层 6 号店面
福建省宁德市蕉城区蕉城南路 39 号清华苑 2017 年
254 宁德证券营业部 陈刚
1 幢 101、201 号 新设
福建省云霄县将军大道怡景阳光 7 号楼 2017 年
255 云霄将军大道证券营业部 方仲重
101-103 号 新设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义洲街道浦东路 10 号 2017 年
256 福州白马路证券营业部 魏敏
群升-白马郡 1#楼 1 层 01 集中商业商铺 新设
福建省福州市台江区茶亭街道群众路 49 号 2017 年
257 福州群众路证券营业部 杨坚
东半座金城国际大厦 2 楼 新设
福建省龙岩市新罗区曹溪街道双龙路 1 号 2017 年
258 龙岩双龙路证券营业部 顾伟东
万达广场 F24、F25、F26 号店面 新设
259 厦门美湖路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美湖路 75-87 号 周连源
厦门市思明区民族路 50 号世纪中心 1702、
260 厦门民族路证券营业部 丁福云
1703 单元
厦门市思明区嘉禾路 25 号新景中心 C 座 5
261 厦门嘉禾路证券营业部 曾文青
层
262 厦门同安祥平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同安区西桥路 72 号之 6 魏向飞
2017 年
263 厦门洪莲路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思明区洪莲路 17 号之 102 单元 颜东生
新设
2017 年
264 厦门海天路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湖里区海天路 55 号之 7 孙淑玲
新设
2017 年
265 厦门塔埔东路证券营业部 厦门市思明区塔埔东路 171 号 102 室 王俊召
新设
266 南昌广场东路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广场东路 203 号 金自成
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沿江中路 019 号华财
267 南昌沿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双念群
大厦三层
江西省赣州市章贡区登峰大道 19 号起点新
268 赣州登峰大道证券营业部 李治学
天地 5 号楼 7#8#9#商铺
江西省上饶市信州区带湖路 50 号 2 幢 1-1
269 上饶带湖路证券营业部 王健鸿
号
江西省南昌市红谷滩新区万达星城三期一
270 南昌红谷中大道证券营业部 徐宏
区 2 栋店面 105 室
271 于都濂溪路证券营业部 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学府商街 12-1#109 谢剑
2017 年年度报告
2017 年
272 南昌莲塘证券营业部 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莲塘镇莲西路 888 号 彭健
新设
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韶山东路 789 号凯旋 2017 年
273 萍乡韶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李进
香格里 1 号楼 109-112 号房 新设
274 烟台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烟台市西南河路 175 号 张华胜
275 济南经七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济南市经七路 83 号 武云鹏
276 淄博临淄大道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淄博市临淄区临淄大道 698 号 吴涛
临沂市兰山区沂蒙路 108 号市府小区 22 号
277 临沂沂蒙路证券营业部 侯大伟
楼 103、203、303 室(羲之宾馆对过)
278 潍坊福寿西街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潍坊市潍城区福寿西街 83 号 钟健
279 威海统一路证券营业部 威海市统一路-29 号-47、49 号 邵仁航
280 东营府前大街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府前大街 84 号 车晓宇
山东省日照市东港区威海路兴业新营华府
281 日照威海路证券营业部 邢琳
B 区 1AB 幢 01 单元 102 室
282 聊城东昌西路证券营业部 聊城市东昌西路 21 号 王咏梅
283 济宁洸河路证券营业部 济宁市洸河路 18 号银河大厦 杜照辉
泰安市长城路北首西侧大展新城国际 1 号 2017 年
284 泰安长城路证券营业部 吕华伟
楼 09 号 新设
山东省德州市德城区天衢街道办事处大学 2017 年
285 德州大学西路证券营业部 王征
西路华锦园 2 号楼 2 号 1-2 层 新设
2017 年
286 滨州黄河五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滨州市滨城区黄河五路 356 号 辛通
新设
287 青岛南京路证券营业部 青岛市市南区南京路 100 号戊 刘晓勇
288 青岛香港西路证券营业部 青岛市市南区香港西路 22 号 贾楷周
山东省青岛市黄岛区东江路 157 号 27 幢 1
289 青岛开发区证券营业部 邹海淼
号楼 201 户
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秦岭路 15 号海韵东方
290 青岛秦岭路证券营业部 马勇
大厦塔楼 107 号
山东省青岛市市北区哈尔滨路 52 号商务楼 2017 年
291 青岛哈尔滨路证券营业部 段志强
2 号楼 204 新设
2017 年
292 青岛即墨市烟青路证券营业部 山东省青岛市即墨市烟青路 510 号 杜伟超
新设
293 郑州南阳路证券营业部 郑州市金水区黄河路 76 号附 16 号合立大厦 张庆军
294 郑州陇海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陇海中路 59 号 4 号楼 杨慕军
295 郑州健康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健康路 168 号 王军昭
296 郑州山河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 39 号 马超群
297 郑州经三路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郑州市经三路北 85 号 王春霞 代职
298 许昌许继大道证券营业部 许昌市魏都区许继大道 589 号 潘海霞
新乡市友谊路 1 号 103 厂家属院 28 号楼 1-2
299 新乡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王清锋
层 107 室
300 洛阳金谷园路证券营业部 洛阳市西工区金谷园路 99 号 1 幢 108 李阳
2017 年
301 汝州证券营业部 河南省汝州市城垣北路 54 号 付伟
新设
驻马店市开发区丰泽路与文明路交叉口西 2017 年
302 驻马店文明大道证券营业部 张春生
北角 新设
信阳市浉河区北京路 187 号正通桂花苑 9 2017 年
303 信阳北京路证券营业部 鲁杰
号楼商 108、208、209 号 新设
304 襄阳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大庆西路 31 号 余蓉艳
305 宜昌新世纪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宜昌市云集路 21 号 龚爱民
湖北省武汉市江岸区澳门路 123 号(澳门银
306 武汉澳门路证券营业部 张保和
座二期)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中南街武珞路 456 号
307 武汉中南路证券营业部 张志强
(新时代商务中心)
308 武汉武珞路证券营业部 武汉市洪山区武珞路 668 号未来公馆 1 楼 左钢
2017 年年度报告
105 号 4 楼 2-3 号
309 荆门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荆门市象山大道 118 号 王威
武汉市汉阳区龙阳大道 56 号汉阳人信汇 B
310 武汉汉阳证券营业部 地块 9、10、11 栋 9 号楼(时代中心)13 胡军林
层
武汉市江汉区新华路 296 号 IFC 国际金融中
311 武汉新华路证券营业部 吕刚
心
武汉市汉阳大道 642 号金龙花园 11 号楼裙
312 武汉汉阳大道证券营业部 董林涛
楼2层
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积玉桥玉桥新都 6、7
313 武汉积玉桥证券营业部 张庆
号裙楼
湖北省武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宁康路 69 号
314 武汉沌口宁康路证券营业部 戴东晨
神龙商业街 262-267 号
315 枣阳襄阳路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枣阳市襄阳路 16 号 袁光辉
316 沙洋汉津大道证券营业部 湖北省沙洋县汉津大道 53 号 叶俊
317 武汉光谷证券营业部 武汉市洪山区珞瑜路 1077 号 沈斌
318 长沙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长沙市芙蓉中路二段 275 号 邹文超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月塘街安石广场(安石
319 娄底月塘街证券营业部 何博远
集团办公楼 E 座 3 楼)
320 长沙解放中路证券营业部 长沙市芙蓉区解放中路 18 号华侨大厦 5 层 张向红
湘潭市岳塘区宝塔街道芙蓉中路 52 号众一
321 湘潭芙蓉中路证券营业部 冯军
国际 0101004 号
株洲市天元区黄山路华晨御园 6 栋 207.107
322 株洲天元黄山路证券营业部 唐应彪
室
2017 年
323 邵阳红旗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红旗路 460 号 李雅琳
新设
2017 年
324 怀化迎丰西路证券营业部 湖南省怀化市鹤城区迎丰西路 152 号 谭贡献
新设
湖南省常德市武陵区丹阳街道办事处建民 2017 年
325 常德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李政军
巷社区建设路 800 号泓鑫名都桃林 6 号楼 新设
湖南省衡阳市高新区解放大道 4 号(紫金花 2017 年
326 衡阳解放大道证券营业部 冯凌
园)一层 新设
岳阳市岳阳楼区建湘路 599 号天伦国际 2017 年
327 岳阳建湘路证券营业部 魏华
1102 号门面 新设
328 中山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中山市石岐区孙文东路 52 号 阮亮辉
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90-108 号光
329 广州天河北路证券营业部 史楠
华大厦一、二、三层局部
广东省湛江市海滨大道南 61 号龙泉湾商住
330 湛江海滨大道南证券营业部 林文清
楼一、二层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云路东乐路 11 号锦城花
331 佛山顺德大良证券营业部 田冬梅
园新德业商务中心四楼 A 区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西路 195 号广州医科大
332 广州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学教学学术交流中心大厦 A 座 101 室、202 张海芳
室
333 佛山证券营业部 佛山市禅城区人民西路 2 号附楼 吴辉
广东省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二路 18 号电信广
334 广州中山二路证券营业部 潘翔
场 1F/O 单元及 2F/203-213 单元
335 汕头金砂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汕头市金砂路 97 号第十层 黄少勇
广东省中山市古镇镇体育路灯都新天地 C
336 中山古镇证券营业部 邝露茜
区 17、18 号 1、2 层
汕头市澄海区汇璟花园 C21 幢璟泰广场一
337 汕头澄海证券营业部 陈志华
层及四层
338 汕头嵩山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汕头市嵩山路 89 号 陈成通
广东省东莞市东城街道岗贝东城中路君豪
339 东莞东城中路证券营业部 曾君
商业中心 701、702 号
340 广州环市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越秀区环市东路 336 号 3 楼 许碧儿
2017 年年度报告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容桂街道办事处幸福
341 佛山顺德容桂证券营业部 居委会桂洲大道中幸福豪苑 C 座首层铺 邵兴禄
19-26 号
广州市天河区华夏路 26 号雅居乐中心第 24
342 广州华夏路证券营业部 熊文锋
层自编(02-04A)单元
广州市天河区广州大道中 988 号北塔 2502
343 广州广州大道中证券营业部 汪安源
房(仅限办公用途)
广东省中山市小榄镇紫荆东路 70 号二楼之
344 中山小榄紫荆东路证券营业部 叶韶文
二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景山路 173 号通信大
345 珠海景山路证券营业部 苗地
厦七楼、十一楼
佛山市顺德区乐从镇乐从社区居民委员会
346 佛山顺德乐从证券营业部 戚喜夏
新华路 A1 号钢贸大厦 305 号、306 号
347 汕头韩江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汕头市韩江路 1 号 蓝杰楷
广东省中山市黄圃镇新丰北路 63 号蓝天金
348 中山黄圃新丰北路证券营业部 地花园 7 号楼 3 座 02、03、09、10、11 卡 杨新声
商铺
349 汕头潮阳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汕头市潮阳区东山大道中 36 号 蔡保东
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桂城桂平西路 2 号鹿
350 佛山南海桂平西路证券营业部 郑金城
璟村鹿康居 D 座二层
广东省揭阳市榕城区望江北路和美园二楼
351 揭阳望江北路证券营业部 元松生
及一层第 16 号
惠州市惠城区江北文明一路 9 号富绅大厦 9
352 惠州文明一路证券营业部 董新星
层 908-912 单元
广东省潮州市潮枫路中段南侧陈中明高楼
353 潮州潮枫路证券营业部 李灏
1 层 03 号铺面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阅江中路 686 号 106
354 广州阅江中路证券营业部 程石玄
房
广州市番禺区南村镇万博四路 42 号 2 座
355 广州番禺万博四路证券营业部 梁坚
301-1
东莞市虎门镇黄金洲高科大厦(金色家园)
356 东莞虎门大道证券营业部 宁锡明
D 座金月阁北 12 号
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 585 号首层 106A 房(仅
357 广州机场路证券营业部 董思毅
限办公用途)
广州市天河区花城大道 665 号一层(部位:
358 广州花城大道证券营业部 曹五权
自编 103 房之一单元)
359 广州滨江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海州区滨江东路 554-3 号 101 房 陈雄文
广州市花都区新华街凤凰北路 10 号丰尚商
360 广州花都凤凰北路证券营业部 务大厦之一自编之二和凤凰北路 10 号丰尚 毕艳晖
商务大厦之二商铺
广州市萝岗区观虹路 12 号二层 201 号至
361 广州观虹路证券营业部 龙明
205 号、207 号和 208 号房(仅限办公用途)
广东省清远市新城东二号区 13 号商业大厦
362 清远连江路证券营业部 蔡艳芬
第四层第 9、10 卡
363 广州芳村大道西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荔湾区芳村大道西 295 号首、二层 邓庆聪
364 广州大沙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黄埔区大沙东路 205 号 101、102 杨海雁
365 梅州沿江西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梅州市沿江西路 32 号 司马万霞
广东省江门市蓬江区江门万达广场 1 幢
366 江门发展大道证券营业部 杨捷
1201-1204 室
367 广州增城荔城街证券营业部 广州市增城荔城街民乐路 20 号 1001 房 文彬
广东省肇庆市星湖大道 9 号恒裕海湾 C5 幢
368 肇庆星湖大道证券营业部 范志明
首层 102 号商铺西侧商铺
369 湛江廉江环市北路证券营业部 广东省湛江市廉江市环市北路 66 号 罗宇峰
佛山顺德龙江东华路证券营业 广东省佛山市顺德区龙江镇西溪社区居民
370 陈绍宇
部 委员会东华路 23 号保利家园 76-77 号铺
371 湛江观海北路证券营业部 湛江市赤坎区观海北路 1 号湛江滨海园 2、 关少霞
2017 年年度报告
3、4、5 号楼一层 21 号房屋
雷州市西湖大道 99 号(原轻工机械厂院内)
372 湛江雷州西湖大道证券营业部 庄青
C 号隆景名居 C1 幢 103 铺面
中山市火炬开发区翠岭路 2 号天晴汇府 1
373 中山翠岭路证券营业部 陈灏
幢 2 层 17 卡
湛江开发区人民大道中 40 号城市尚品大厦
374 湛江人民大道中证券营业部 邱美英
首层 05 号商场
佛山市禅城区帝景北路 16 号 3 区首层 P1
375 佛山南庄帝景北路证券营业部 梁宇升
号
佛山顺德均安百安北路证券营 佛山市顺德区均安镇百安北路 20 号尚墅君
376 陈洁
业部 庭 40 号商铺
佛山市顺德区容桂小黄圃居委会外环路 2
377 佛山顺德外环路证券营业部 陈宇翔
号保利外滩花园 6 座 17 号铺
378 中山三乡景观大道证券营业部 中山市三乡镇景观大道 2 号景观豪庭 48 卡 宁少军
佛山市南海区大沥镇广云路嘉怡花园雍景
379 佛山南海广云路证券营业部 吴日文
阁首层 32 号铺
河源市源城区越王大道 102 号广晟中源广 2017 年
380 河源越王大道证券营业部 曾宇锋
场华怡苑 45、46 号商铺 新设
惠州市惠阳区淡水土湖刘屋背英之皇商业 2017 年
381 惠州淡水证券营业部 阮碧科
文化中心三号楼二层 11.12.13 号铺 新设
中山市东区兴文路 13 号帝璟东方园 7 至 12 2017 年
382 中山兴文路证券营业部 万灿荣
幢 1 层 50 卡 新设
东莞市南城街道宏图社区东骏路 28 号东骏 2017 年
383 东莞东骏路证券营业部 林庆才
豪苑一期商铺 A102、A103 新设
韶关市武江区教育路康乐村 279 号鸿业优 2017 年
384 韶关教育路证券营业部 周庆华
山美地花园商铺 14-18 号铺 新设
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新城区怡兴路 8 号盈 2017 年
385 佛山顺德怡兴路证券营业部 陈礼健
峰中心首层商铺 A4 区域(住所申报) 新设
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16 号京基一百大
386 深圳深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林建闽
厦 A 座 1701-01 单元
深圳市福田区景田西路 17 号赛格景苑大厦
387 深圳景田证券营业部 林毅彬
2楼
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 88 号中心商务大厦
388 深圳福华一路证券营业部 胡雪梅
27 楼 2701、2713-2720
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海德三道海岸大厦
389 深圳海德三道证券营业部 龚德军
西座 29 楼 2908 至 2910 单元及 2912 单元
深圳市罗湖区东门中路 2020 号东门金融大
390 深圳罗湖证券营业部 厦 13 楼 1301-1302 单元 15 楼 1501-1506 史忠阳
单元
深圳高新南一道中科大厦证券 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南一道 009 号中国科技
391 唐志刚
营业部 开发院中科研发园三号楼裙楼 301 室
深圳市福田区香林路富春东方大厦 701、
392 深圳香林路证券营业部 周方昱
702、703、705、706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东环一路恒和国
393 深圳龙华证券营业部 尹新民
际大厦 305、306
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翔大道 7097 号紫
394 深圳龙翔大道证券营业部 周利军
薇花园紫薇苑会所 0211-0214
深圳市宝安区福永街道福永大道 7 号正风
395 深圳福永大道证券营业部 戴辉
大厦 4 楼
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银湖路 38 号银湖
396 深圳银湖路证券营业部 陈星桦
西餐厅二楼东座
397 深圳华侨城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南山区华侨城湖滨花园裙楼-101D 杨昊源
深圳坪山坑梓新发街证券营业 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办事处新发街 36 号
398 刘建荣
部
深圳市龙华新区龙华街道人民南路藏珑苑
399 深圳龙华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沈丹
1 栋半地下层商铺 37 号
400 深圳前海证券营业部 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梦海大道 5033 号卓 莫贵泳 2017 年
2017 年年度报告
越前海壹号 8 栋 6 层 605 单元 新设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海秀路 23 号龙光世 2017 年
401 深圳宝安海秀路证券营业部 梅佳麟
纪大厦 B 座 2 栋 3-49 新设
深圳市光明新区公明街道振明路福盈中央 2017 年
402 深圳光明证券营业部 梁硕婷
山花园北区 1 栋 A25、A26 号 新设
深圳市龙岗区坂田街道雅宝路 1 号星河 2017 年
403 深圳坂田证券营业部 李凯恩
WORLD D 栋大厦 2 层 201 号 新设
404 南宁园湖南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南宁市园湖南路 12-2 号 黄健华
广西桂林市秀峰区中山中路 47 号八桂大厦
405 桂林中山中路证券营业部 李嘉屏
南楼八层
406 柳州友谊路证券营业部 柳州市友谊路 4 号 11 栋友谊国际 2-2 李志荣
广西贺州市八步区建设中路 31 号 A 楼一层
407 贺州建设中路证券营业部 周丽丝
商铺
408 玉林广场东路证券营业部 广西玉林市玉州区广场东路 139 号 杨峥浩
海口市滨海大道 83 号琼泰大厦一层、十三
409 海口滨海大道证券营业部 文永春
层
海南省三亚市吉阳区迎宾路山水天域小区
410 三亚迎宾路证券营业部 陈卫红
五区 3 号铺面二楼
重庆市九龙坡区谢家湾正街 55 号 26 幢 2-1
411 重庆万象城证券营业部 曹翼
号
412 重庆民族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 108 号 B 幢第三层 刘恒燕
重庆市江津区鼎山街道鼎山大道 518 号祥
413 重庆江津证券营业部 刘瑜
瑞大厦 1 幢 3-1 号
414 重庆建新东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东路 3#百业兴大厦 2 层 刘竽
重庆市南岸区南坪街道江南大道 19 号城市
415 重庆江南大道证券营业部 唐贺文
之光大厦 5-1 号
重庆市渝北区龙山街道银桦路 166 号祈年
416 重庆银桦路证券营业部 葛宁
悦城 7 幢 1 层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南街 1 号南开商业街南
417 重庆沙南街证券营业部 严华侨
园附 5 号
重庆市大渡口区春晖路街道松青路 1048 号
418 重庆松青路证券营业部 熊桥
翠云街 18 号 1-1-138 号
419 重庆瑞天路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渝中区瑞天路 182-18 号 刘凯
2017 年
420 重庆巴南区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巴南区渝南大道 241 号附 4-6 号 张硕斌
新设
2017 年
421 重庆万州证券营业部 重庆市万州区高笋塘 83 号 傅向阳
新设
422 成都建设路证券营业部 成都市成华区建设路 9 号 张志强
423 成都科华北路证券营业部 四川省成都市科华北路 139 号 王红
424 成都北二环路证券营业部 成都市二环路北一段 8 号 李辉
425 成都成飞大道证券营业部 成都市黄田坝成飞大道经一路 123 号二楼 徐自勤
426 眉山仁寿光明路证券营业部 仁寿县文林镇光明路二段 389 号 刘晓彬
成都市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555 号 1 栋 1
427 成都益州大道证券营业部 徐诚
单元 2 层 201 号
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县东升街道迎春路四段
428 成都双流迎春路证券营业部 陈强
66 号
四川省巴中市江北大道市中行综合楼 1-6、
429 巴中云台街证券营业部 林海
1-7 号门市
430 乐山人民南路证券营业部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南路 210 号 212 号 陈军
绵阳市涪城区跃进路 6 号长虹国际 26 幢 3
431 绵阳跃进路证券营业部 曹曦
单元 5 楼 1-4 号
四川省内江市市中区玉溪路 147 号、149 号、
432 内江玉溪路证券营业部 林泓
151 号
四川省德阳市旌阳区凯江路一段 336 号凯
433 德阳凯江路证券营业部 匡余伟
江新城 A 栋 1-6 号
2017 年年度报告
成都市温江区柳城文化路 1 号 15 栋 1 层 22 2017 年
434 成都温江文化路证券营业部 王炜
号 新设
成都龙泉驿龙都南路证券营业 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龙泉街道龙都南路 2017 年
435 吉星照
部 4 号 2 楼 1 号、2 号、3 号 新设
成都市武侯区武阳大道三段 65 号、67 号一 2017 年
436 成都武阳大道证券营业部 胡科
楼 新设
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林城路与长岭路西
437 贵阳长岭北路证券营业部 北角贵阳国际金融中心一期商务区 5 号楼 罗巍
20 层 12、13、14、15
贵阳市云岩区新添大道南段 289 号中天花
438 贵阳新添大道证券营业部 罗云飞
园三期 B 区 B1-B4,B6 栋 1 层 7 号
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昆明路唯一国际 10 号 2017 年
439 遵义昆明路证券营业部 罗荣帮
(A 馆)3 层 304 号 新设
440 昆明白塔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白塔路 393 号 陈鹏
441 昆明东风西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昆明市东风西路 11 号顺城东塔 9 层 魏渝鸿
昆明市官渡区民航路 400 号云南城投大厦 A
442 昆明民航路证券营业部 戚伟
座 7-A 号
云南省昆明市宜良县花园街愿景城市广场
443 宜良花园街证券营业部 沈彦彬
6栋2层
444 楚雄鹿城南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楚雄州楚雄市鹿城南路 44 号 韦和明
445 曲靖交通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交通路 189 号 李万江
云南省普洱市墨江县月亮广场双胞大道兴
446 墨江双胞大道证券营业部 吕荣毅
昱锦月园 3 单元第 1 层 4-e 商铺
447 河口福安路证券营业部 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北山新区 22 幢 3 号 官志猛
448 西安友谊东路证券营业部 西安市碑林区友谊东路 51 号 刘跃年
449 西安和平路证券营业部 西安市碑林区和平路 112 号佳腾大厦 王娟
450 宝鸡高新大道证券营业部 陕西宝鸡市高新大道 59 号 赵亮
451 渭南朝阳大街证券营业部 渭南市临渭区朝阳大街 2 号 张勇
西安曲江新区芙蓉西路 89 号曲池坊 11 幢 2
452 西安雁南三路证券营业部 李旭东
单元 20101 室
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庆阳路 77 号(比科新
453 兰州庆阳路证券营业部 宁志勇
大厦第三、四层)
甘肃省白银市白银区红星路 280 号 7 幢
454 白银红星路证券营业部 方鹏
5-01(京泓嘉华酒店 5 层
2017 年
455 平凉东大街证券营业部 甘肃省平凉市崆峒区东大街 24 号 郝强
新设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秀园路 1 号馨馨花苑 2017 年
456 酒泉秀园路证券营业部 王丽
北区 4 号楼 新设
457 西宁长江路证券营业部 青海省西宁市长江路 106 号 冯庆
458 西宁北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宁市城中区北大街 30 号 4 层 王鑫
青海省格尔木市东城区昆仑南路 20 号青海
459 格尔木昆仑南路证券营业部 王方
省格尔木市水电宾馆有限公司一、二层
2017 年
460 西宁夏都大街证券营业部 西宁市城东区夏都大街 220 号 张龙龙
新设
461 银川解放西街证券营业部 银川市兴庆区解放西街 126 号 陈世宁
462 石嘴山朝阳西街证券营业部 宁夏石嘴山市朝阳西街 1 号 陈广
2017 年
463 吴忠吴灵西路证券营业部 宁夏吴忠市利通区吴灵西路 231、233 号 宋洁
新设
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鼓楼东街 2017 年
464 中卫鼓楼东街证券营业部 范小宁
280 号全民创业城 C 座二层 25 号 新设
465 乌鲁木齐解放北路证券营业部 乌鲁木齐市天山区解放北路 90 号、112 号 孔令国
466 哈密中山北路证券营业部 新疆哈密地区哈密市中山北路 17 号 张君
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延安北路 38 号(1 区 2
467 昌吉证券营业部 蒋玉亮
丘 12 栋)
2017 年年度报告
新疆伊犁州伊宁市经济合作区山东路 219 2017 年
468 伊宁市山东路证券营业部 刘军征
号营建梧桐丽景 D 区 3 号楼 202 室 新设
2017 年
469 阿克苏南大街证券营业部 新疆阿克苏地区阿克苏市南大街 2 号 7 层 罗毅
新设
470 拉萨朝阳路证券营业部 拉萨市太阳岛朝阳路 2 号 李泽啸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内容 页码
审计报告 1-6
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7 - 10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12
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13 - 16
财务报表附注 17 - 159
审计报告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第 1 页,共 6 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一、审计意见
我们审计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证券”)的财务报表,包括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
母公司现金流量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以及相关财务报表附注。
我们认为,后附的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
了银河证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
营成果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
二、形成审计意见的基础
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了审计工作。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
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部分进一步阐述了我们在这些准则下的责任。按照中国注册会计
师职业道德守则,我们独立于银河证券,并履行了职业道德方面的其他责任。我们相信,
我们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充分、适当的,为发表审计意见提供了基础。
三、关键审计事项
关键审计事项是我们根据职业判断,认为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的事项。这些
事项的应对以对财务报表整体进行审计并形成审计意见为背景,我们不对这些事项单独发
表意见。我们确定下列事项是需要在审计报告中沟通的关键审计事项。
-1-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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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一)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1、事项描述
我们识别了对结构化主体(主要为资产管理计划)是否合并是一项关键审计事项,因为是
否合并一些结构化主体将影响合并财务报表多个科目以及相关披露,且涉及重大判断。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河证券作为管理人,或同时作为管理人和投资者,而没有纳
入合并范围的资产管理计划的详情已于附注八、52 中披露。关于已经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
化主体于附注七、2 中披露。
是否合并相关结构化主体需要综合评估以下因素:这些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活动及可
变回报、银河证券拥有的权力及权益、取得的投资和管理费收入,以及这些资产管理计划
的管理人在何种情景下能被替换。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结构化主体是否需要合并的评估,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评估管理层确定结构化主体是否需要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33 号-合并财务报表》纳
入合并范围的关键控制的设计和执行是否有效;
抽样阅读投资协议或服务合同,理解以下因素,从而评估管理层的判断是否合适:
相关结构化主体的主要活动及产生的可变回报;
银河证券拥有什么权力,如何运用相关权利影响可变回报;
如何享有可变回报(通常为投资收益或管理费收入);及
相关结构化主体的管理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替换。
-2-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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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键审计事项 - 续
(二)关于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
1、事项描述
我们识别了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减值是一项关键审计事项。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余额为人民币 179.09 亿元,当中以公允价值计量为人民币
176.41 亿元,以成本扣除减值后列示为人民币 2.68 亿元。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及对
应减值的计提的详细情况在附注八、10 及八、43 中披露。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对于以公允价值列示的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由于公允价
值低于成本,产生的浮亏为人民币 6.12 亿元,并计入了其他综合收益。管理层判断部分权
益类金融资产公允价值的下跌为严重或非暂时性,从而于本年度计提了减值人民币 6.39 亿
元。
对于以成本列示的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累计的减值为人民币 1.48 亿元。管理层
需要判断是否出现减值迹象以及估计未来现金流的现值,来确定减值的金额。本年度,经
管理层判断,未对以成本列示的权益类金融资产新计提任何减值。
2、审计应对
我们针对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执行的审计程序主要包括:
评估管理层识别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迹象关键控制的设计及执行是否有效;
对于以公允价值列示的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抽样复核管理层依赖以判断减值的公开市场数据;
抽样复核公允价值低于成本的程度和期间;
对于以成本列示的权益类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抽样复核估值模型和相关假设的合理性,
包括财务信息及市场参数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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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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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其他信息
银河证券管理层对其他信息负责。其他信息包括银河证券 2017 年年度报告中涵盖的信
息,但不包括财务报表和我们的审计报告。
我们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不涵盖其他信息,我们也不对其他信息发表任何形式
的鉴证结论。
结合我们对财务报表的审计,我们的责任是阅读其他信息,在此过程中,考虑其他信
息是否与财务报表或我们在审计过程中了解到的情况存在重大不一致或者似乎存在重大错
报。
基于我们已执行的工作,如果我们确定其他信息存在重大错报,我们应当报告该事
实。在这方面,我们无任何事项需要报告。
五、管理层和治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银河证券管理层负责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财务报表,使其实现公允反映,并
设计、执行和维护必要的内部控制,以使财务报表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
在编制财务报表时,管理层负责评估银河证券的持续经营能力,披露与持续经营相关
的事项(如适用),并运用持续经营假设,除非管理层计划清算银河证券、终止运营或别无其
他现实的选择。
治理层负责监督银河证券的财务报告过程。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我们的目标是对财务报表整体是否不存在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
证,并出具包含审计意见的审计报告。合理保证是高水平的保证,但并不能保证按照审计
准则执行的审计在某一重大错报存在时总能发现。错报可能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如果合
理预期错报单独或汇总起来可能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依据财务报表作出的经济决策,则通
常认为错报是重大的。
-4-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第 5 页,共 6 页)
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在按照审计准则执行审计工作的过程中,我们运用职业判断,并保持职业怀疑。同
时,我们也执行以下工作:
(1) 识别和评估由于舞弊或错误导致的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设计和实施审计程序
以应对这些风险,并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作为发表审计意见的基础。由
于舞弊可能涉及串通、伪造、故意遗漏、虚假陈述或凌驾于内部控制之上,未能
发现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险高于未能发现由于错误导致的重大错报的风
险。
(2) 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以设计恰当的审计程序。
(3) 评价管理层选用会计政策的恰当性和作出会计估计及相关披露的合理性。
(4) 对管理层使用持续经营假设的恰当性得出结论。同时,根据获取的审计证据,就
可能导致对银河证券持续经营能力产生重大疑虑的事项或情况是否存在重大不确
定性得出结论。如果我们得出结论认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审计准则要求我们在
审计报告中提请报表使用者注意财务报表中的相关披露;如果披露不充分,我们
应当发表非无保留意见。我们的结论基于截至审计报告日可获得的信息。然而,
未来的事项或情况可能导致银河证券不能持续经营。
(5) 评价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结构和内容(包括披露),并评价财务报表是否公允反
映相关交易和事项。
(6) 就银河证券中实体或业务活动的财务信息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对财务
报表发表审计意见。我们负责指导、监督和执行集团审计,并对审计意见承担全
部责任。
-5-
审计报告 - 续
德师报(审)字(18)第 P01862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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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审计的责任 - 续
我们与治理层就计划的审计范围、时间安排和重大审计发现等事项进行沟通,包括沟
通我们在审计中识别出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我们还就已遵守与独立性相关的职业道德要求向治理层提供声明,并与治理层沟通可
能被合理认为影响我们独立性的所有关系和其他事项,以及相关的防范措施(如适用)。
从与治理层沟通过的事项中,我们确定哪些事项对本期财务报表审计最为重要,因而
构成关键审计事项。我们在审计报告中描述这些事项,除非法律法规禁止公开披露这些事
项,或在极少数情形下,如果合理预期在审计报告中沟通某事项造成的负面后果超过在公
众利益方面产生的益处,我们确定不应在审计报告中沟通该事项。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
文启斯
(项目合伙人)
中国注册会计师:
马晓波
2018 年 3 月 28 日
-6-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2016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产
货币资金 八、1 59,741,699,051.06 69,064,034,179.13
其中:客户存款 八、1 50,777,265,626.39 61,215,187,894.24
结算备付金 八、2 12,538,492,001.11 25,363,434,521.56
其中:客户备付金 八、2 11,503,786,357.79 23,365,572,391.12
融出资金 八、3 60,063,731,272.85 55,476,600,843.05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八、4 29,010,296,058.91 29,363,318,163.13
衍生金融资产 八、5 22,935,563.67 8,477,091.17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八、6 38,256,131,494.62 13,006,200,308.07
应收款项 八、7 1,002,841,912.89 774,651,108.40
应收利息 八、8 4,003,081,934.44 3,553,683,027.27
存出保证金 八、9 5,836,550,080.85 7,070,055,005.78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八、10 34,060,840,802.93 36,524,139,008.28
持有至到期投资 八、11 3,545,172,488.54 -
应收款项类投资 八、12 4,634,166,665.67 3,442,810,458.02
固定资产 八、13 261,080,141.41 299,206,110.50
无形资产 八、15 385,796,444.63 354,240,786.04
商誉 八、16 223,277,619.51 223,277,619.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八、17 168,047,637.97 239,630,410.69
其他资产 八、18 1,060,825,280.03
______________ 1,116,762,376.55
______________
资产总计 254,814,966,451.09
______________ 245,880,521,017.15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7-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 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2016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负债
短期借款 八、20 2,550,330,900.00 1,785,422,000.00
应付短期融资款 八、21 28,328,293,060.81 11,518,110,000.00
拆入资金 5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八、5 135,149,568.30 38,001,654.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八、22 268,491,159.24 713,502,080.6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八、23 18,716,223,850.20 24,494,653,056.69
代理买卖证券款 八、24 64,787,131,698.69 90,404,208,583.12
应付职工薪酬 八、25 3,389,597,032.90 4,036,814,282.57
应交税费 八、26 387,671,812.76 221,026,949.46
应付款项 八、27 1,158,599,209.82 1,006,807,636.91
应付利息 八、28 1,693,323,755.32 1,731,709,893.17
应付债券 八、29 62,880,499,788.99 46,312,382,222.14
递延所得税负债 八、17 6,580,849.77 -
其他负债 八、30 5,126,640,096.88
______________ 5,263,982,989.31
______________
负债合计 189,928,532,783.68
______________ 187,526,621,348.41
______________
股东权益
股本 八、31 10,137,258,757.00 9,537,258,757.00
资本公积 八、32 25,027,388,797.62 21,673,174,789.10
其他综合收益 八、47 (188,146,549.77) (348,958,204.59)
盈余公积 八、33 5,318,880,806.14 4,964,783,833.97
一般风险准备 八、34 8,340,704,118.45 7,587,325,460.21
未分配利润 八、35 15,876,941,260.01
______________ 14,574,961,564.02
______________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64,513,027,189.45 57,988,546,199.71
少数股东权益 373,406,477.96
______________ 365,353,469.03
______________
股东权益合计 64,886,433,667.41
______________ 58,353,899,668.74
______________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54,814,966,451.09
______________ 245,880,521,017.15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8-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2016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产
货币资金 十六、1 42,773,349,226.62 53,632,980,676.91
其中:客户存款 十六、1 38,646,765,451.49 48,221,248,898.57
结算备付金 十六、2 12,158,292,189.54 24,816,687,775.94
其中:客户备付金 十六、2 10,850,398,405.83 22,726,585,298.50
融出资金 56,919,964,282.95 52,799,635,002.58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25,325,713,356.13 25,938,320,294.22
衍生金融资产 7,644,956.43 7,589,764.39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十六、3 37,786,785,328.79 12,487,691,980.57
应收款项 十六、4 324,945,810.16 401,192,992.23
应收利息 3,431,469,957.39 3,161,064,752.10
存出保证金 852,215,341.74 347,625,337.96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39,118,471,213.50 36,942,513,486.40
应收款项类投资 1,250,246,774.77 573,710,458.02
长期股权投资 十六、5 7,095,827,407.02 3,535,479,607.02
固定资产 233,505,941.47 270,512,060.65
无形资产 376,017,180.97 341,067,696.39
商誉 223,277,619.51 223,277,619.51
递延所得税资产 72,651,982.97 271,251,165.17
其他资产 十六、6 878,039,153.02
______________ 1,022,508,784.00
______________
资产总计 228,828,417,722.98
______________ 216,773,109,454.06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9-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 续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年 2016 年
附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负债
应付短期融资款 28,328,293,060.81 11,518,110,000.00
拆入资金 500,000,000.00 -
衍生金融负债 125,268,185.70 37,226,348.4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263,776,871.32 704,179,952.14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7,757,190,600.00 24,337,154,000.00
代理买卖证券款 十六、7 49,602,736,143.69 71,081,666,631.39
应付职工薪酬 2,953,879,837.94 3,669,039,019.45
应交税费 315,791,461.02 157,461,788.65
应付款项 3,018,085.49 2,696,290.91
应付利息 1,680,857,134.20 1,720,618,436.60
应付债券 62,581,199,789.20 46,013,682,222.23
其他负债 十六、8 1,521,152,492.16
______________ 628,453,580.22
______________
负债合计 165,633,163,661.53
______________ 159,870,288,270.00
______________
股东权益
股本 10,137,258,757.00 9,537,258,757.00
资本公积 24,965,390,451.43 21,611,176,442.91
其他综合收益 (38,617,404.62) (407,141,659.02)
盈余公积 5,318,880,806.14 4,964,783,833.97
一般风险准备 8,187,494,214.80 7,479,300,270.43
未分配利润 14,624,847,236.70
______________ 13,717,443,538.77
______________
股东权益合计 63,195,254,061.45
______________ 56,902,821,184.06
______________
负债和股东权益总计 228,828,417,722.98
______________ 216,773,109,454.06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第 7 页至第 159 页的财务报表由下列负责人签署:
陈共炎 祝瑞敏 祝瑞敏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 会计机构负责人
- 10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 公司
附注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营业收入 11,344,192,279.74 13,240,439,880.86 9,752,356,172.43 11,707,880,724.56
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 八、36/十六、9 6,085,200,000.79 7,707,872,025.75 5,343,154,727.18 7,074,756,900.95
其中:经纪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4,394,872,551.84 5,750,783,157.60 4,727,683,419.38 5,994,631,642.02
投资银行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556,970,697.57 1,027,781,182.01 528,131,968.43 978,760,413.02
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净收入 692,736,899.34 452,854,550.44 - -
利息净收入 八、37/十六、10 2,986,406,469.44 2,461,715,096.77 2,457,187,274.52 2,077,097,048.34
投资收益 八、38/十六、11 2,479,867,865.48 3,992,660,519.81 2,135,519,212.14 3,496,708,500.79
其中:对联营企业的投资收益 - - - -
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八、39 (223,506,678.93) (971,643,134.10) (186,513,450.00) (970,248,770.35)
汇兑损失 (10,093,941.05) (5,467,867.75) (14,015,444.15) (6,951,155.60)
其他业务收入 八、40 21,419,178.70 54,780,760.05 15,676,778.61 35,942,199.42
其他收益 4,328,696.15 - 710,377.36 -
资产处置收益 __________
570,689.16 __________ 522,480.33 __________
636,696.77 __________
576,001.01
营业支出 6,495,594,731.24 6,690,823,075.45 5,551,265,752.71 5,852,144,549.46
税金及附加 八、41 104,056,691.44 373,256,312.14 97,697,334.70 353,001,086.43
业务及管理费 八、42/十六、12 5,709,383,232.32 6,045,874,859.08 4,781,837,865.14 5,251,325,831.36
资产减值损失 八、43 682,109,135.07 252,516,027.87 671,730,552.87 228,726,661.12
其他业务成本 __________
45,672.41 __________
19,175,876.36 __________ - __________
19,090,970.55
营业利润 4,848,597,548.50 6,549,616,805.41 4,201,090,419.72 5,855,736,175.10
加:营业外收入 八、44 14,158,851.77 43,069,934.04 8,277,139.75 26,383,158.87
减:营业外支出 八、45 __________
54,101,566.76 __________
16,055,989.44 __________
48,509,366.20 __________
14,346,530.50
利润总额 4,808,654,833.51 6,576,630,750.01 4,160,858,193.27 5,867,772,803.47
减:所得税费用 八、46 __________
789,680,856.38 __________
1,391,224,102.28 __________
619,888,471.46 __________
1,214,261,219.62
净利润 4,018,973,977.13 5,185,406,647.73 3,540,969,721.81 4,653,511,583.85
(一) 按经营持续性分类:
1.持续经营净利润 4,018,973,977.13 5,185,406,647.73 3,540,969,721.81 4,653,511,583.85
2.终止经营净利润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二) 按所有权归属分类:
1.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3,980,730,433.74 5,153,546,221.82 3,540,969,721.81 4,653,511,583.85
2.少数股东损益 38,243,543.39 31,860,425.91 - -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八、47
(一)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其他
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160,811,654.82 (948,291,508.35) 368,524,254.40 (878,407,758.28)
1、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
的其他综合收益 (6,647,986.00) 8,509,402.94 (6,647,986.00) 8,509,402.94
- 退休福利计划精算(损失)/利得 (6,647,986.00) 8,509,402.94 (6,647,986.00) 8,509,402.94
2、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
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 167,459,640.82 (956,800,911.29) 375,172,240.40 (886,917,161.22)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损益 266,715,921.53 (1,033,112,796.60) 375,172,240.40 (886,917,161.22)
-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差额 (99,256,280.71) 76,311,885.31 - -
(二)归属于少数股东的
其他综合收益的税后净额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综合收益总额 4,179,785,631.95 4,237,115,139.38 3,909,493,976.21 3,775,103,825.57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4,141,542,088.56 4,205,254,713.47 3,909,493,976.21 3,775,103,825.57
归属于少数股东的综合收益总额 38,243,543.39 31,860,425.91 - -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每股收益
基本每股收益 八、48 0.39 0.54
稀释每股收益 八、48 不适用 不适用
__________ __________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1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合并 公司
附注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本年累计数 上年累计数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购置或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增加额 - 9,184,191,751.21 - 11,823,817,908.88
收取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6,521,332,695.38 16,310,098,439.46 14,320,524,121.62 14,981,400,971.52
拆入资金净增加额 500,000,000.00 - 500,000,000.00 -
融出资金净减少额 - 14,661,514,800.40 - 15,334,956,789.08
收到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八、49(1) __________
2,894,885,281.64 __________
236,211,157.80 __________
1,516,005,873.80 __________
643,454,310.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__________
19,916,217,977.02 __________
40,392,016,148.87 __________
16,336,529,995.42 __________
42,783,629,979.50
购置或处置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净减少额 1,520,229,040.10 - 1,782,744,186.15 -
融出资金净增加额 4,604,673,367.08 - 4,129,966,517.65 -
代理买卖证券支付的现金净减少额 25,617,076,884.43 27,588,000,239.72 21,478,930,487.70 35,485,284,709.36
回购业务资金净减少额 31,046,585,560.29 11,629,170,232.78 31,897,281,915.47 11,932,226,778.35
支付利息、手续费及佣金的现金 1,466,919,116.84 2,725,028,984.96 1,330,284,865.45 2,210,177,851.21
支付给职工及为职工支付的现金 4,754,403,005.35 5,925,656,109.04 4,205,310,024.53 5,471,129,283.36
支付的各项税费 1,249,726,089.81 3,606,088,004.37 987,552,561.01 3,494,217,541.75
支付其他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现金 八、49(2) __________
2,496,489,953.37 __________
3,728,137,611.11 __________
1,455,538,696.50 __________
835,621,098.02
经营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__________
72,756,103,017.27 __________
55,202,081,181.98 __________
67,267,609,254.46 __________
59,428,657,262.05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八、50/十六、13 __________
(52,839,885,040.25) __________
(14,810,065,033.11) __________
(50,931,079,259.04) __________
(16,645,027,282.55)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取得投资收益收到的现金 1,242,267,681.02 962,948,609.20 1,326,312,476.42 891,776,376.97
购置或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净增加额 2,546,163,974.99 - - -
处置固定资产、无形资产
和其他长期资产收回的现金 6,332,778.54 3,011,796.83 5,276,933.48 2,984,114.42
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八、49(3) __________
11,703,513,500.00 __________
8,350,468,000.00 __________
103,513,500.00 __________
50,468,0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__________
15,498,277,934.55 __________
9,316,428,406.03 __________
1,435,102,909.90 __________
945,228,491.39
投资支付的现金 3,545,172,488.54 - 3,560,347,800.00 350,000,000.00
应收款项类投资现金净增加额 1,193,250,324.08 323,710,458.02 678,430,433.18 573,710,458.02
购置或处置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现金净减少额 - 5,084,786,613.74 2,013,005,253.60 5,757,388,074.09
购建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其他
长期资产所支付的现金 277,247,262.61 158,435,281.56 249,931,605.56 144,497,977.22
支付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八、49(4) __________
7,983,016,763.00 __________
11,703,513,500.00 __________
101,631,800.00 __________
103,513,500.00
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__________
12,998,686,838.23 __________
17,270,445,853.32 __________
6,603,346,892.34 __________
6,929,110,009.33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__________
2,499,591,096.32 __________
(7,954,017,447.29) __________
(5,168,243,982.44) __________
(5,983,881,517.94)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吸收投资收到的现金 4,086,000,000.00 - 4,086,000,000.00 -
其中:子公司吸收少数股东投资收到的现金 - - - -
取得借款收到的现金 764,908,900.00 1,785,422,000.00 - -
发行应付债券及长期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 38,800,480,188.73 18,716,700,000.00 38,800,480,188.73 18,418,500,000.00
发行短期融资券及短期收益凭证收到的现金 30,860,983,207.55 8,518,110,000.00 30,860,983,207.55 8,518,110,000.00
合并结构化主体收到的现金 __________
118,845,307.42 __________
1,152,258,409.63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筹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 __________
74,631,217,603.70 __________
30,172,490,409.63 __________
73,747,463,396.28 __________
26,936,610,000.00
偿还债务支付的现金 36,365,377,085.93 34,888,383,800.00 36,365,377,085.93 33,697,870,000.00
分配股利、利润或偿付利息支付的现金 4,639,861,872.64 6,503,052,641.22 4,519,922,024.64 6,495,127,873.66
其中:子公司支付给少数股东的股利、利润 3,019,053.44 2,054,817.45 - -
合并结构化主体支付的现金 1,299,987,499.87 365,858,646.32 - -
支付其他与筹资活动有关的现金 八、49(5) __________
163,090,381.88 __________ - __________
163,090,381.88 __________ -
筹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 __________
42,468,316,840.32 __________
41,757,295,087.54 __________
41,048,389,492.45 __________
40,192,997,873.66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__________
32,162,900,763.38 __________
(11,584,804,677.91) __________
32,699,073,903.83 __________
(13,256,387,873.66)
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__________
(249,387,730.97) __________
271,387,196.01 __________
(115,895,999.04) __________
153,824,472.7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减少额 八、50/十六、13 (18,426,780,911.52) (34,077,499,962.30) (23,516,145,336.69) (35,731,472,201.38)
加: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八、50/十六、13 __________
82,723,955,200.69 __________
116,801,455,162.99 __________
78,346,154,952.85 __________
114,077,627,154.23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余额 八、50/十六、13 64,297,174,289.17 82,723,955,200.69 54,830,009,616.16 78,346,154,952.85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2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9,537,258,757.00
__________ 21,673,174,789.10 (348,958,204.59)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4,964,783,833.97 7,587,325,460.21
__________ 14,574,961,564.02
__________ 365,353,469.03 58,353,899,668.74
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八、47 - - 160,811,654.82 - - 3,980,730,433.74 38,243,543.39 4,179,785,631.95
(二) 股东投入
1. 发行新股 八、32 600,000,000.00 3,354,214,008.52 - - - - - 3,954,214,008.52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八、33 - - - 354,096,972.17 - (354,096,972.17)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八、34 - - - - 753,378,658.24 (753,378,658.24) - -
3. 对股东的分配 八、35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1,571,275,107.34)
__________ (30,190,534.46)
_________ (1,601,465,641.80)
___________
三、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137,258,757.00 25,027,388,797.62 (188,146,549.77) 5,318,880,806.14 8,340,704,118.45 15,876,941,260.01 373,406,477.96 64,886,433,667.41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
- 13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权益
附注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少数股东权益 股东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9,537,258,757.00
__________ 21,673,174,789.10 599,333,303.76
__________ __________ 4,499,432,675.58
__________ 6,610,465,248.27
__________ 13,993,901,074.00
__________ 335,849,538.84 57,249,415,386.55
_________ _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八、47 - - (948,291,508.35) - - 5,153,546,221.82 31,860,425.91 4,237,115,139.38
(二) 股东投入
1. 其他 - - - - - (263,639.61) (301,678.27) (565,317.88)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465,351,158.39 - (465,351,158.39) -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976,860,211.94 (976,860,211.94) - -
3. 对股东的分配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__________ __________ - __________ - (3,130,010,721.86)
__________ (2,054,817.45)
_________ (3,132,065,539.31)
___________
三、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9,537,258,757.00 21,673,174,789.10 (348,958,204.59) 4,964,783,833.97 7,587,325,460.21 14,574,961,564.02 365,353,469.03 58,353,899,668.74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_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4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7 年 1 月 1 日余额 9,537,258,757.00
___________ 21,611,176,442.91
____________ (407,141,659.02)
__________ 4,964,783,833.97
___________ 7,479,300,270.43
___________ 13,717,443,538.77 56,902,821,184.06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368,524,254.40 - - 3,540,969,721.81 3,909,493,976.21
(二) 股东投入 600,000,000.00 3,354,214,008.52 - - - - 3,954,214,008.52
(三)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354,096,972.17 - (354,096,972.17)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708,193,944.37 (708,193,944.37) -
3. 对股东的分配 -
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 ___________ - ___________ - (1,571,275,107.34)
___________ (1,571,275,107.34)
____________
三、2017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10,137,258,757.00
___________ 24,965,390,451.43
____________ (38,617,404.62)
__________ 5,318,880,806.14
___________ 8,187,494,214.80
___________ 14,624,847,236.70 63,195,254,061.45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 15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股本 资本公积 其他综合收益 盈余公积 一般风险准备 未分配利润 股东权益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一、2016 年 1 月 1 日余额 9,537,258,757.00
___________ 21,611,176,442.91
____________ 471,266,099.26
__________ 4,499,432,675.58
___________ 6,548,597,953.66
___________ 13,589,996,151.94
___________ 56,257,728,080.35
____________
二、本年增减变动金额
(一) 综合收益总额 - - (878,407,758.28) - - 4,653,511,583.85 3,775,103,825.57
(二) 利润分配
1. 提取盈余公积 - - - 465,351,158.39 - (465,351,158.39) -
2. 提取一般风险准备 - - - - 930,702,316.77 (930,702,316.77) -
3. 对股东的分配 -
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 -
__________ ___________ - ___________ - (3,130,010,721.86)
___________ (3,130,010,721.86)
____________
三、2016 年 12 月 31 日余额 9,537,258,757.00 21,611,176,442.91 (407,141,659.02) 4,964,783,833.97 7,479,300,270.43 56,902,821,184.06
13,717,443,538.77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附注为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 16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财务报表附注
2017 年 12 月 31 日止年度
一、 基本情况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
“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筹建方案的批复》(证监机构字
[2005]163 号)批准于 2007 年 1 月 26 日成立,注册地为北京,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60 亿元。
注册资本实收情况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验,并出具了德师京报(验)字(07)第
B001 号验资报告。本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 91110000710934537G。
本公司及子公司(以下合称“本集团”)的主要经营业务范围包括:证券经纪,证券投资咨
询,与证券交易、证券投资活动有关的财务顾问,证券承销与保荐,证券自营,融资融
券,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代销,代销金融产品;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业务,股权投资管
理,实业投资;商品期货经纪,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财富管理,保险经纪,贷
款业务;资产管理,投资管理,投资咨询;使用自有资金或设立直投基金,对企业进行股
权投资或债券投资,或投资于与股权投资、债权投资相关的其他投资基金;证券资产管理
及其他中国证监会许可的业务等。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公司共设有 470 家证券营业部和 36 家分公司。本公司下设子公
司的情况参见附注七、1。
本公司的母公司为中国银河金融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银河金控”)。
中国证监会于 2013 年 4 月 11 日以《关于核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
资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3]325 号)核准本公司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 股)。本公司于
2013 年 5 月 22 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主板上市,发行 1,537,258,757 股境外上市外
资股(H 股),发行之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75.37 亿股。
于 2015 年 5 月 5 日,本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按照每股 11.99 港元的价格,向十
名配售人配发及发行共计 2,000,000,000.00 股 H 股,发行之后本公司股份总数为 95.37 亿
股。
于 2017 年 1 月 23 日,本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完成人民币普通股(A 股)发行,按照每股
人民币 6.81 元价格,公开发行 600,000,000.00 股 A 股。发行之后本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为
101.37 亿股,其中包括 36.91 亿 H 股及 64.46 亿 A 股。
上述发行 H 股、H 股增发以及发行 A 股募集的资金,均已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
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德师报(验)字(13)第 0130 号验资报告,德师报(验)字(15)第 0543
号验资报告和德师报(验)字(17)第 0031 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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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二、 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编制基础
本集团执行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此外,本集团还按照《公开发行证券
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 15 号 - 财务报告的一般规定》(2014 年修订)、《证券公司年度
报告内容与格式准则(2013 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13]41 号)及《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
附注》(财会[2013]26 号)披露有关财务信息。
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
本集团会计核算以权责发生制为记账基础。除某些金融工具以公允价值计量外,本财务报
表以历史成本作为计量基础。资产如果发生减值,则按照相关规定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所付出的对价
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
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
物的金额计量。
公允价值是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
所需支付的价格。无论公允价值是可观察到的还是采用估值技术估计的,在本财务报表中
计量和/或披露的公允价值均在此基础上予以确定。
公允价值计量基于公允价值的输入值的可观察程度以及该等输入值对公允价值计量整体的
重要性,被划分为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输入值是在计量日能够取得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上未经调整的报
价。
第二层次输入值是除第一层次输入值外相关资产或负债直接或间接可观察的输入
值。
第三层次输入值是相关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值。
持续经营
本集团对自 2017 年 12 月 31 日起 12 个月的持续经营能力进行了评价,未发现对持续经营
能力产生重大怀疑的事项和情况。因此,本财务报表系在持续经营假设的基础上编制。
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1. 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声明
本公司编制的财务报表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真实、完整地反映了本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的公司及合并财务状况,以及 2017 年度的公司及合并经营成果和公司及合并现金
流量。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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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2. 会计期间
本集团的会计年度为公历年度,即每年 1 月 1 日起至 12 月 31 日止。
3. 营业周期
营业周期是指企业从购买用于加工的资产起至实现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的期间。本公司及子
公司的营业周期均为取得资金并完成回收变现的期间。
4. 记账本位币
人民币为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本公司及境内子公司以
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本公司之境外子公司根据其经营所处的主要经济环境中的货币确定
港币为其记账本位币。本集团编制本财务报表时所采用的列报货币为人民币。
5. 企业合并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及商誉
参与合并的企业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终控制,为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
并。
合并成本指购买方为取得被购买方的控制权而付出的资产、发生或承担的负债和发行的权
益性工具的公允价值。通过多次交易分步实现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的,合并成本为购
买日支付的对价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在购买日的公允价值之和。购买
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理费用,于发
生时计入当期损益。对于购买日之前已经持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按照购买日的公允价值
进行重新计量,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投资收益;购买日之前已经持
有的被购买方的股权涉及其他综合收益的,与其相关的其他综合收益转为购买日当期投资
收益。
购买方在合并中所取得的被购买方符合确认条件的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债在购买日
以公允价值计量。合并成本大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差
额,作为一项资产确认为商誉并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合并成本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首先对取得的被购买方各项可辨认资产、负债及或有负
债的公允价值以及合并成本的计量进行复核,复核后合并成本仍小于合并中取得的被购买
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计入当期损益。
因企业合并形成的商誉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列报,并按照成本扣除累计减值准备后的金
额计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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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6. 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
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予以确定,包括本公司及全部子公司(包括结构化主
体)。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
报,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一旦相关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导致
上述控制定义涉及的相关要素发生了变化,本集团将进行重新评估。
子公司的合并起始于本集团获得对该子公司的控制权时,终止于本集团丧失对该子公司的
控制权时。
对于本集团处置的子公司,处置日(丧失控制权的日期)前的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已经适当
地包括在合并利润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
司,其自购买日(取得控制权的日期)起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已经适当地包括在合并利润
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中。
子公司采用的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按照本公司统一规定的会计政策和会计期间厘定。
本公司与子公司及子公司相互之间发生的内部交易对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于合并时抵销。
子公司所有者权益中不属于母公司的份额作为少数股东权益,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股东权
益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权益”项目列示。子公司当期净损益中属于少数股东权益的份额,
在合并利润表中净利润项目下以“少数股东损益”项目列示。
少数股东分担的子公司的亏损超过了少数股东在该子公司期初所有者权益中所享有的份
额,其余额仍冲减少数股东权益。
对于购买子公司少数股权或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但没有丧失对该子公司控制权的交易,作
为权益性交易核算,调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权益和少数股东权益的账面价值以反映其在子
公司中相关权益的变化。少数股东权益的调整额与支付/收到对价的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调
整资本公积,资本公积不足冲减的,调整留存收益。
因处置部分股权投资或其他原因丧失了对原有子公司控制权的,剩余股权按照其在丧失控
制权日的公允价值进行重新计量。处置股权取得的对价与剩余股权公允价值之和,减去按
原持股比例计算应享有原子公司自购买日开始持续计算的净资产的份额之间的差额,计入
丧失控制权当期的投资收益,同时冲减商誉。与原有子公司股权投资相关的其他综合收
益,在丧失控制权时转为当期投资收益。
7.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现金是指企业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本集团持有的期限
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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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8. 外币业务和外币报表折算
8.1 外币业务
外币交易在初始确认时采用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
于资产负债表日,外币货币性项目采用该日即期汇率折算为人民币,因该日的即期汇率与
初始确认时或者前一资产负债表日即期汇率不同而产生的汇兑差额,除:(1)符合资本化条
件的外币专门借款的汇兑差额在资本化期间予以资本化计入相关资产的成本;(2)可供出售
货币性项目除摊余成本之外的其他账面余额变动产生的汇兑差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外,
均计入当期损益。
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涉及境外经营的,如有实质上构成对境外经营净投资的外币货币性项
目,因汇率变动而产生的汇兑差额,列入股东权益“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处置境外经营
时,计入处置当期损益。
以历史成本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仍以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的记账本位币金额计
量。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外币非货币性项目,采用公允价值确定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折算后
的记账本位币金额与原记账本位币金额的差额,作为公允价值变动(含汇率变动)处理,计
入当期损益或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
8.2 外币财务报表折算
为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按以下方法折算为人民币报表:资产负债
表中的所有资产、负债类项目按资产负债表日的即期汇率折算;股东权益项目按发生时的
即期汇率折算;利润表中的所有项目及反映利润分配发生额的项目按交易发生日的即期汇
率折算;年初未分配利润为上一年折算后的年末未分配利润;年末未分配利润按折算后的
利润分配各项目计算列示;折算后资产类项目与负债类项目和股东权益类项目合计数的差
额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并计入股东权益。
外币现金流量以及境外子公司的现金流量,采用现金流量发生日的即期汇率折算,汇率变
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额,作为调节项目,在现金流量表中以“汇率变动对现金及
现金等价物的影响”单独列示。
年初数和上年实际数按照上年财务报表折算后的数额列示。
9. 金融工具
在本集团成为金融工具合同的一方时确认一项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
在初始确认时以公允价值计量。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相关的交易费用直接计入损益;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相关交
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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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1 实际利率法
实际利率法是指按照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含一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实际利率计算其
摊余成本及各期利息收入或支出的方法。实际利率是指将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在预期存续
期间或适用的更短期间内的未来现金流量,折现为该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当前账面价值所
使用的利率。
在计算实际利率时,本集团在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所有合同条款的基础上预计未来现
金流量(不考虑未来的信用损失),同时还考虑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合同各方之间支付或收
取的、属于实际利率组成部分的各项收费、交易费用及折价或溢价等。
9.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持有至
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以常规方式买卖金融资产,按交易日
会计进行确认和终止确认。本集团的金融资产包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
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9.2.1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包括交易性金融资产和指定为以公允价
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出售;(2)初始确认时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
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
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
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
工具除外。
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在初始确认时可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
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的
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
面文件已载明,对该金融资产所在的金融资产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
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
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
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金融资产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收入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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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2 金融资产的分类、确认和计量 - 续
9.2.2 持有至到期投资
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本集团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
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持有至到期投资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
销时产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3 贷款和应收款项
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
本集团划分为贷款和应收款项的金融资产包括货币资金、结算备付金、融出资金、买入返
售金融资产、存出保证金、应收款项、应收利息、应收款项类投资及其他应收款。贷款和
应收款项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在终止确认、发生减值或摊销时产
生的利得或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9.2.4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包括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
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采用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形成的利得或损
失,除减值损失和外币货币性金融资产与摊余成本相关的汇兑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外,确认
为其他综合收益,在该金融资产终止确认时转出,计入当期损益。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持有
期间取得的利息及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计入投资收益。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按照成本计量。
9.3 金融资产减值
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外,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对
其他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检查,有客观证据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计提减值准
备。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是指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实际发生的、对该金融资
产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有影响,且企业能够对该影响进行可靠计量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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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减值 - 续
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包括下列可观察到的各项事项:
(1) 发行方或债务人发生严重财务困难;
(2) 债务人违反了合同条款,如偿付利息或本金发生违约或逾期等;
(3) 本集团出于经济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虑,对发生财务困难的债务人作出让步;
(4) 债务人很可能倒闭或者进行其他财务重组;
(5) 因发行方发生重大财务困难,导致金融资产无法在活跃市场继续交易;
(6) 无法辨认一组金融资产中的某项资产的现金流量是否已经减少,但根据公开的数据
对其进行总体评价后发现,该组金融资产自初始确认以来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确已
减少且可计量,包括:
- 该组金融资产的债务人支付能力逐步恶化;
- 债务人所在国家或地区经济出现了可能导致该组金融资产无法支付的状况;
(7) 权益工具发行人经营所处的技术、市场、经济或法律环境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使
权益工具投资人可能无法收回投资成本;
(8) 权益工具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
(9) 其他表明金融资产发生减值的客观证据。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该金融资产的原实际利
率折现确定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不包括尚未发生的未来信用损失)现值,减记金额确认为
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金融资产确认减值损失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
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但金融
资产转回减值损失后的账面价值不超过假定不计提减值准备情况下该金融资产在转回日的
摊余成本。
本集团对单项金额重大的金融资产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对单项金额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单
独进行减值测试或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
试未发生减值的金融资产(包括单项金额重大和不重大的金融资产),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
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再进行减值测试。已单项确认减值损失的金融资产,不包括在
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金融资产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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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3 金融资产减值 - 续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发生减值时,将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因公允价值下降形成的累计损失
予以转出并计入当期损益,该转出的累计损失为该资产初始取得成本扣除已收回本金和已
摊销金额、当前公允价值和原已计入损益的减值损失后的余额。
在确认减值损失后,期后如有客观证据表明该金融资产价值已恢复,且客观上与确认该损
失后发生的事项有关,原确认的减值损失予以转回,可供出售权益工具投资的减值损失转
回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可供出售债务工具的减值损失转回计入当期损益。
以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减值
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发生减值时,将其账面
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值,减记金额
确认为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该金融资产的减值损失一经确认不予转回。
9.4 金融资产的转移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资产,予以终止确认:(1)收取该金融资产现金流量的合同权利终
止;(2)该金融资产已转移,且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转移给转入方;
(3)该金融资产已转移,虽然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
险和报酬,但是放弃了对该金融资产控制。
若本集团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且未放弃对该
金融资产的控制的,则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金融资产,并相应确
认有关负债。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是指该金融资产价值变动使企业面临的风
险水平。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与因转移而收到的
对价及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将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及未终
止确认部分之间按其相对的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应分摊至终止
确认部分的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之和与分摊的前述账面金额之差额
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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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5 金融负债的分类、确认及计量
本集团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
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负债或权
益工具。
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和其他金
融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和指定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负债:(1)承担该金融负债的目的,主要是
为了近期内回购;(2)初始确认时即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
有客观证据表明本集团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
被指定且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
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
生工具除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时可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
期损益的金融负债:(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负债的计量基础不同所导致
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和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本集团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
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负债所在的金融负债组合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组合以公允价值
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3)符合条件的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
具。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
动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以及与该等金融负债相关的股利和利息支出计入当期损益。
其他金融负债
其他金融负债采用实际利率法,按摊余成本进行后续计量,终止确认或摊销产生的利得或
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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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9. 金融工具 - 续
9.6 金融负债的终止确认
金融负债的现时义务全部或部分已经解除的,终止确认该金融负债或其一部分。本集团(债
务人)与债权人之间签订协议,以承担新金融负债方式替换现存金融负债,且新金融负债与
现存金融负债的合同条款实质上不同的,终止确认现存金融负债,并同时确认新金融负
债。
金融负债全部或部分终止确认的,将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与支付的对价(包括转出的非
现金资产或承担的新金融负债)之间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9.7 衍生工具及嵌入衍生工具
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股票收益互换、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商品期货、利率收益互换、场外
期权等。衍生工具于相关合同签署日以公允价值进行初始计量,并以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
量。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其中,国债期货、股指期货和商品期货交易
在每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按相关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抵销后的净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
对包含嵌入衍生工具的混合工具,如未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
融资产或金融负债,嵌入衍生工具与该主合同在经济特征及风险方面不存在紧密关系,且
与嵌入衍生工具条件相同,单独存在的工具符合衍生工具定义的,嵌入衍生工具从混合工
具中分拆,作为单独的衍生金融工具处理。如果无法在取得时或后续的资产负债表日对嵌
入衍生工具进行单独计量,则将混合工具整体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
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
9.8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抵销
当本集团具有抵销已确认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法定权利,且该种法定权利是当前可执行
的,同时本集团计划以净额结算或同时变现该金融资产和清偿该金融负债时,金融资产和
金融负债以相互抵销后的金额在资产负债表内列示。除此以外,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在资
产负债表内分别列示,不予相互抵销。
9.9 权益工具
权益工具是指能证明拥有本集团在扣除所有负债后的资产中的剩余权益的合同。本集团发
行、回购、出售或注销权益工具作为权益的变动处理。本集团不确认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变动。与权益性交易相关的交易费用从权益中扣减。
本集团对权益工具持有方的分配作为利润分配处理,发放的股票股利不影响股东权益总
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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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计提方法
本集团对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均单独进行减值测试,单独测试未发生减值的应收款项及
其他应收款,包括在具有类似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组合中采用账龄分析
法计提坏账准备。单项测试已确认减值损失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不包括在具有类似
信用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及其他应收款组合中进行减值测试。
11. 长期股权投资
11.1确定对被投资单位具有共同控制、重大影响的依据
控制是指投资方拥有对被投资方的权力,通过参与被投资方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
并且有能力运用对被投资方的权力影响其回报金额。共同控制是指按照相关约定对某项安
排所共有的控制,并且该安排的相关活动必须经过分享控制权的参与方一致同意后才能决
策。重大影响是指对被投资方的财务和经营政策有参与决策的权力,但并不能够控制或者
与其他方一起共同控制这些政策的制定。在确定能否对被投资单位实施控制或施加重大影
响时,已考虑投资方和其他方持有的被投资单位当期可转换公司债券、当期可执行认股权
证等潜在表决权因素。
11.2投资成本的确定
对于通过非同一控制下的企业合并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在购买日按照合并成本作为长期
股权投资的投资成本。
合并方或购买方为企业合并发生的审计、法律服务、评估咨询等中介费用以及其他相关管
理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企业合并形成的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方式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对于因追加投资能够对被投资单位实施重大影响或实施共同控制但不构成控制的,长期股
权投资成本为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的原持有股权投
资的公允价值加上新增投资成本之和。
1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11.3.1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公司财务报表采用成本法核算对子公司的长期股权投资。子公司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实施
控制的被投资单位。
采用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初始投资成本计量。追加或收回投资调整长期股权投资
的成本。当期投资收益按照享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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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11. 长期股权投资 - 续
11.3后续计量及损益确认方法 - 续
11.3.2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
本集团对联营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联营企业是指本集团能够对其施加重大影响的
被投资单位。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大于投资时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
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不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初始投资成本;初始投资成本小于投资时应
享有被投资单位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份额的,其差额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
投资的成本。
采用权益法核算时,按照应享有或应分担的被投资单位实现的净损益和其他综合收益的份
额,分别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益,同时调整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按照被投资
单位宣告分派的利润或现金股利计算应享有的部分,相应减少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
对于被投资单位除净损益、其他综合收益和利润分配以外所有者权益的其他变动,调整长
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并计入资本公积。在确认应享有被投资单位净损益的份额时,以取
得投资时被投资单位各项可辨认资产等的公允价值为基础,对被投资单位的净利润进行调
整后确认。被投资单位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期间与本集团不一致的,按照本集团的会计
政策及会计期间对被投资单位的财务报表进行调整,并据以确认投资收益和其他综合收
益。对于本集团与联营企业之间发生的交易,投出或出售的资产不构成业务的,未实现内
部交易损益按照享有的比例计算归属于本集团的部分予以抵销,在此基础上确认投资损
益。但本集团与被投资单位发生的未实现内部交易损失,属于所转让资产减值损失的,不
予以抵销。
在确认应分担被投资单位发生的净亏损时,以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和其他实质上构成
对被投资单位净投资的长期权益减记至零为限。此外,如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负有承担额
外损失的义务,则按预计承担的义务确认预计负债,计入当期投资损失。被投资单位以后
期间实现净利润的,本集团在收益分享额弥补未确认的亏损分担额后,恢复确认收益分享
额。
11.3.3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
处置长期股权投资时,其账面价值与实际取得价款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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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固定资产
12.1 固定资产确认条件
固定资产是指为提供劳务、出租或经营管理而持有的、使用寿命超过一个会计年度的有形
资产。固定资产仅在与其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本集团,且其成本能够可靠计量时才
予以确认。固定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
与固定资产有关的后续支出,如果与该固定资产有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其成本能可
靠地计量,则计入固定资产成本,并终止确认被替换部分的账面价值。除此以外的其他后
续支出,在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12.2 各类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
固定资产从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次月起,采用年限平均法在使用寿命内计提折旧。各类
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率和年折旧率如下:
类别 使用寿命 预计净残值率 年折旧率
房屋及建筑物 20-40 年 5% 2.38%-4.75%
电子及通讯设备 3-5 年 0-4% 19.20%-33.30%
交通设备 4-10 年 4-5% 9.50%-24.00%
办公设备 5年 0% 20.00%
安防设备 3-5 年 0% 20.00%-33.30%
机器动力设备 3-5 年 0% 20.00%-33.30%
预计净残值是指假定固定资产预计使用寿命已满并处于使用寿命终了时的预期状态,本集
团目前从该项资产处置中获得的扣除预计处置费用后的金额。
12.3 其他说明
本集团至少于年度终了对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预计净残值和折旧方法进行复核,如发生
改变则作为会计估计变更处理。
当固定资产处于处置状态或预期通过使用或处置不能产生经济利益时,终止确认该固定资
产。固定资产出售、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处置收入扣除其账面价值和相关税费后的差额计
入当期损益。
13. 借款费用
可直接归属于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的购建或者生产的借款费用,在资产支出已经发生、
借款费用已经发生、为使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或可销售状态所必要的购建或生产活动已经
开始时,开始资本化;当构建或者生产的符合资本化条件的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或者
可销售状态时,停止资本化。其余借款费用在发生当期确认为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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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包括交易席位费、软件及其他无形资产。
无形资产按成本进行初始计量。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自可供使用时起,对其原值在其
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分期平均摊销。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不予摊销。软件及
其他无形资产的摊销期限为 3 年。交易席位费能为本集团带来经济利益的具体期限并不确
定,故作为使用寿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
年末,对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摊销方法进行复核,必要时进行调整。
15. 长期待摊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为已经发生但应由本年和以后各期负担的分摊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项费用。
长期待摊费用在预计受益期间分期平均摊销。
16. 长期资产减值
本集团在每一个资产负债表日检查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无形资产是
否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如果该等资产存在减值迹象,则估计其可收回金额。使用寿
命不确定的无形资产和尚未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无形资产,无论是否存在减值迹象,每年均
进行减值测试。
估计资产的可收回金额以单项资产为基础,如果难以对单项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估计
的,则以该资产所属的资产组为基础确定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可收回金额为资产或者资
产组的公允价值减去处置费用后的净额与其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
如果资产或资产组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按其差额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并计入当
期损益。
商誉至少在每年年度终了进行减值测试。
对商誉进行减值测试时,结合与其相关的资产组或者资产组组合进行。即,自购买日起将
商誉的账面价值按照合理的方法分摊到能够从企业合并的协同效应中受益的资产组或资产
组组合,如包含分摊的商誉的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确认
相应的减值损失。减值损失金额首先抵减分摊到该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的商誉的账面价
值,再根据资产组或资产组组合中除商誉以外的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所占比重,按比
例抵减其他各项资产的账面价值。
上述资产减值损失一经确认,在以后会计期间不予转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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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附回购条件的资产转让和债券借贷
17.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返售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确认。买入该等
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列示。买入价与返售价之间的
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17.2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根据协议承诺将于未来某确定日期回购的已售出的金融资产不在资产负债表内予以终止确
认。出售该等资产所得的款项,在资产负债表中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列示。售价与回
购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支出。
17.3 证券借贷
本公司根据债券借贷协议,以自持的低评级债券作为质押债券,从其他金融机构借入高评
级标的证券,同时约定在未来某一时期归还所借入的标的债券,且向债券融出方支付借贷
费用,并由债券融出方返还相应质押债券。持有期间债券利息归债券融出方所有。
借入的证券不在资产负债表内确认。如果该类证券出售给第三方,则将偿还标的债券的义
务确认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8. 预计负债
当与或有事项相关的义务是本集团承担的现时义务,且履行该义务很可能导致经济利益流
出,以及该义务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则确认为预计负债。
在资产负债表日,考虑与或有事项有关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按照履
行相关现时义务所需支出的最佳估计数对预计负债进行计量。如果货币时间价值影响重
大,则以预计未来现金流出折现后的金额确定最佳估计数。
19. 客户交易结算资金
本集团收到的客户交易结算资金存放于存管银行的专门账户,与自有资金分开管理;为代
理客户证券交易而进行资金清算与交收的款项存入交易所指定的清算代理机构,在结算备
付金中核算。本集团在收到代理客户买卖证券款时确认为一项资产和一项负债。在与清算
代理机构清算时,本集团按规定将交纳的开户费、转托管费以及资金第三方存管费等相关
费用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支出;在与客户办理买卖证券款项清算时,本集团按规定将向客
户收取的手续费确认为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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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职工薪酬
20.1 短期职工薪酬
本集团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
损益。本集团发生的职工福利费,在实际发生时根据实际发生额计入当期损益。职工福利
费为非货币性福利的,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为职工缴纳的医疗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
以及本集团按规定提取的工会经费和职工教育经费,在职工为本集团提供服务的会计期
间,根据规定的计提基础和计提比例计算确定相应的职工薪酬金额,确认相应负债,并计
入当期损益。
20.2 离职后福利
本集团职工参加政府机构设立的养老保险计划和失业保险计划,本集团按规定的比率以员
工基本工资为基数提取,并向相应计划缴存。除上述缴存费用外,本集团不再承担进一步
支付义务。相应的支出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除按中国有关法规参加由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组织实施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外,本集
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设定提存计划模式的企业年金计划,按上年职工工资总额的一
定比例提取年金计划缴款并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
本集团为符合条件的职工设立了设定受益类型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对于设定受益计划,本
集团根据预期累计福利单位法确定的公式将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福利义务归属于职工提供
服务的期间,并计入当期损益。设定受益计划产生的职工薪酬成本划分为下列组成部分:
服务成本(包括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和结算利得和损失);
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包括计划资产的利息收益、设定受益计划义务的
利息费用以及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以及
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
服务成本及设定受益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计入当期损益。重新计量设定受益计
划净负债或净资产所产生的变动(包括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
计划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设定受益计划
净负债或净资产的利息净额中的金额)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20.3 辞退福利
本集团向职工提供辞退福利的,在下列两者孰早日确认因解除与职工的劳动关系给予补偿
而产生的职工薪酬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本集团不能单方面撤回因解除劳动关系计划或
裁减建议所提供的辞退福利时;本集团确认与涉及支付辞退福利的重组相关的成本或费用
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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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职工薪酬 - 续
20.4 内退福利
内部退养福利是对未达到国家规定退休年龄,经本公司管理层批准,向自愿退出工作岗位
休养的员工支付的各项福利费用。本集团自员工内部退养安排开始之日至国家正式退休年
龄止,向接受内部退养安排的境内机构员工支付内部退养福利。
本集团比照辞退福利进行会计处理,在符合确认条件时,将自职工停止提供服务日至正常
退休日期间拟支付的内部退养福利,确认为负债,计入当期损益。精算假设变化及福利标
准调整引起的差异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1. 一般风险准备
一般风险准备包括一般风险准备金和交易风险准备金。
根据《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 42 号)规定,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一般风
险准备金。
本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规定,按当年实现净利润的 10%提取交易风险准备
金,用于弥补证券交易损失。
22. 收入
22.1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
手续费及佣金收入于服务已经提供,相关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
量时,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其中:
(1) 经纪业务收入在代理买卖证券交易日确认为收入,手续费收取的依据和标准为根据
成交金额及代买卖的证券品种按相应的费率收取。
(2) 投资银行业务收入在相关服务已经提供且收取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时按协议约定
的金额或比例确认收入。
(3) 资产管理业务收入在相关服务提供后,按合同约定方式确认当期收入。
22.2 利息净收入
利息收入按照使用本集团资金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利息支出按照本集团使用资金
的时间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
22.3 其他业务收入
其他收入在服务提供时,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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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政府补助
政府补助是指本集团从政府无偿取得的货币性资产和非货币性资产。政府补助在能够满足
政府补助所附条件且能够收到时予以确认。
政府补助为货币性资产的,按照收到或应收的金额计量。政府补助根据相关政府文件中明
确规定的补助对象性质划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的使用寿命内平均分配计入当期
损益。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
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当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当
期损益。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日常活动无
关的政府补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24. 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包括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
24.1 当期所得税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当期和以前期间形成的当期所得税负债(或资产),以按照税法规定计
算的预期应交纳(或返还)的所得税金额计量。
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对于某些资产、负债项目的账面价值与其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以及未作为资产和负债确
认但按照税法规定可以确定其计税基础的项目的账面价值与计税基础之间的差额产生的暂
时性差异,采用资产负债表债务法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一般情况下所有暂时性差异均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但对于可抵扣暂时性差异,本集团
以很可能取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关的递延所得税资
产。此外,与商誉的初始确认相关的,以及与既不是企业合并、发生时也不影响会计利润
和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的交易中产生的资产或负债的初始确认有关的暂时性差
异,不予确认有关的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负债。
对于能够结转以后年度的可抵扣亏损及税款抵减,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亏损和税
款抵减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为限,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资产。
本集团确认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除
非本集团能够控制暂时性差异转回的时间,而且该暂时性差异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
转回。对于与子公司及联营企业投资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只有当暂时性差异在可预
见的未来很可能转回,且未来很可能获得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应纳税所得额时,
本集团才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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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所得税 - 续
24.2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资产负债表日,对于递延所得税资产和递延所得税负债,根据税法规定,按照预期收回相
关资产或清偿相关负债期间的适用税率计量。
除与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的交易和事项相关的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计入
其他综合收益或股东权益,以及企业合并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调整商誉的账面价值外,其余
当期所得税和递延所得税费用或收益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负债表日,对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进行复核,如果未来很可能无法获得足够的
应纳税所得额用以抵扣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利益,则减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账面价值。在很
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记的金额予以转回。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的法定权利,且意图以净额结算或取得资产、清偿负债同时进行时,本
集团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当拥有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及当期所得税负债的法定权利,且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
延所得税负债是与同一税收征管部门对同一纳税主体征收的所得税相关或者是对不同的纳
税主体相关,但在未来每一具有重要性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转回的期间内,涉及的纳
税主体意图以净额结算当期所得税资产和负债或是同时取得资产、清偿负债时,本集团递
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以抵销后的净额列报。
25. 租赁
实质上转移了与资产所有权有关的全部风险和报酬的租赁为融资租赁。融资租赁以外的其
他租赁为经营租赁。
25.1 本集团作为承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支出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计入相关资产成本或当期损益。初始
直接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
25.2 本集团作为出租人记录经营租赁业务
经营租赁的租金收入在租赁期内的各个期间按直线法确认为当期损益。对金额较大的初始
直接费用于发生时予以资本化,在整个租赁期间内按照与确认租金收入相同的基础分期计
入当期损益;其他金额较小的初始直接费用于发生时计入当期损益。或有租金于实际发生
时计入当期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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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重要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 - 续
26. 融资融券业务
融资融券业务,是指本集团向客户出借资金供其买入证券或者出借证券供其卖出,并由客
户交存相应担保物的经营活动。本集团发生的融资融券业务,分为融资业务和融券业务两
类。
本集团对于融出的资金,确认应收债权;本集团对于融出的证券,不终止确认该证券;对
于融出的资金和证券均按照实际利率法确认相应利息收入。
本集团对融出的资金和融出的证券定期进行减值评估。本集团根据融出资金及违约概率情
况,合理预计违约损失,反映很可能承担的融出资金及证券的违约风险。当客户未按期补
足担保品而被强制平仓时,本集团对于尚需向客户收取的款项,转入应收款项核算,按照
应收款项坏账准备的确认标准和计提方法计提减值,参见附注三、10。
27. 转融通业务
转融通业务是指中国证券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金公司”)将自有或者依法筹集
的资金或证券出借给本集团,供本集团办理融资融券业务的经营活动。本集团发生的转融
通业务包括转融资业务和转融券业务。
本集团对于融入的资金,确认对出借方的负债,并确认相应利息支出。本集团对于融入的
证券,由于其主要收益或风险不由本集团享有或承担,不确认该证券,确认相应利息支
出。
28. 受托理财业务的确认和计量
本集团的受托客户资产管理业务包括集合资产管理业务、定向资产管理业务和专项资产管
理业务。本集团受托经营的资产管理计划独立建账、独立核算,定期与托管人的估值结果
进行核对。对于各类资产管理业务,本集团均以控制为基础判断与受托客户资产管理服务
相关的资产及到期将该等资产返还给委托人的义务是否纳入本集团的资产负债表内核算。
四、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本集团于 2017 年 6 月 12 日开始采用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
府补助》。此外,本财务报表还按照财政部 2017 年 12 月 25 日颁布的《关于修订印发一般
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7)30 号,以下简称“财会 30 号文件”)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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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重要会计政策变更 - 续
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
《企业会计准则第 42 号—持有待售的非流动资产、处置组和终止经营》对持有待售类别
的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的分类、计量作出了具体规定,要求在利润表中分别列示持续经
营损益和终止经营损益,在附注中详细披露持有待售非流动资产或处置组、终止经营的
信息。该准则要求采用未来适用法处理,未对可比年度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政府补助
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之前,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用于补偿以后期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费用的期间计入
营业外收入;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直接计入营业外收入。执行《企业
会计准则第 16 号——政府补助》(修订)后,本集团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用于补偿以后期
间的相关费用和损失的,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确认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的期间,计入当
期损益;用于补偿已经发生的相关费用或损失的,直接计入当期损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
相关的政府补助,按照经济业务实质,计入其他收益。与本集团日常活动无关的政府补
助,计入营业外收支。
本集团采用未来适用法对上述会计政策变更进行会计处理,该会计政策变更未对可比年度
财务报表产生影响
资产处置损益的列报
在财会 30 号文件发布以前,本集团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
产而产生的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项目列报。在财会 30 号
文件发布以后,本集团处置未划分为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而产生的
处置利得或损失,在“资产处置损益”科目列报。
对于上述列报项目的变更,本集团采用追溯调整法进行会计处理,并对上年比较数据进行
调整。
五、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出的重要判断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本集团在运用附注三所述的会计政策过程中,由于经营活动内在的不确定性,本集团需要
对无法准确计量的报表项目的账面价值进行判断、估计和假设。这些判断、估计和假设是
基于本集团管理层过去的历史经验,并在考虑其他相关因素的基础上作出的。实际的结果
可能与本集团的估计存在差异。
本集团对前述判断、估计和假设在持续经营的基础上进行定期复核,会计估计的变更仅影
响变更当期的,其影响数在变更当期予以确认;既影响变更当期又影响未来期间的,其影
响数在变更当期和未来期间予以确认。
- 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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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出的重要判断以及会计估计中所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
续
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所作出的重要判断
本集团在运用会计政策过程中作出了以下重要判断,这些判断对财务报表中确认的金额产
生了重大影响:
对结构化主体的合并
在确定是否合并结构化主体时,本集团主要考虑对这些主体(包括信托计划和资产管理计
划)是否具有控制权。本集团作为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或通过合同协议拥有对
该结构化主体权力时,本集团综合评估其在结构化主体中持有的权益份额是否使本集团面
临可变回报的影响重大;如果本集团面临的可变回报的风险重大并且本集团对于结构化主
体的权力将影响本集团取得的可变回报时,本集团合并该等结构化主体。
划分为可供出售类别的权益工具减值
如附注八、10 所示,对于本集团划分为可供出售类别按照公允价值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在
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时,说明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应当对其
计提减值准备:
(1) 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成本 50%;
(2) 如果该类投资的公允价值持续一年低于成本。
本集团综合考虑市场因素、重要性原则等实际情况对该项资产价值进行评估,并判定该项
资产是否发生减值。
对于本集团划分为可供出售类别按照成本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当出现减值的客观证据时
候,将其账面价值减记至按照类似金融资产当时市场收益率对未来现金流量折现确定的现
值。
会计估计中采用的关键假设和不确定因素
资产负债表日,会计估计中很可能导致未来期间资产、负债账面价值作出重大调整的关键
假设和不确定性主要有:
限制处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公允价值
对于法律限制持有人在特定期间内处置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若市场参与者定价时考虑该
等限制,有关证券的公允价值基于市场报价估计并根据该流动性受限制的特征进行调整。
该类工具公允价值的估计涉及可观察输入值和部分不可观察输入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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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 税项
所得税
本公司及设立于中国大陆的子公司企业所得税税率为 25%(2016 年度:25%)。
本公司之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银河国际”)及其子公司的所
得税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得税率 16.5%(2016 年度:16.5%)计算缴纳,与境内税率差异部
分由本公司在境外子公司利润分回境内时统一补缴。
增值税和营业税
根据《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及
子公司自 2016 年 5 月 1 日起对全部应税业务缴纳增值税,本公司及子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
税人,按照相关税收规定,适用增值税率为 6%。
本公司及子公司购进应税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及服务,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按相关
规定抵扣销项税额。增值税应纳税额为当期销项税额抵减当期可以抵扣的进项税额后的余
额。当期销项税额小于当期进项税额不足抵扣时,其不足部分可以结转下期继续抵扣。
2016 年 1 月 1 日至 4 月 30 日止期间,本公司及子公司营业税按照应税收入的 5%计缴。
城市维护建设税及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按照营业税及增值税的 5%至 7%计缴。教育费附加按照营业税及增值税的
3%至 5%计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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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1. 子公司情况
(1) 通过自行设立方式取得的子公司
实质上构成
于 2017 年 对子公司净 直接 间接 直接 间接
12 月 31 日 投资的其他 持股及表决权比例 持股及表决权比例 持股及表决权比例 持股及表决权比例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法人代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项目余额 2017 年 2017 年 2016 年 2016 年 是否合并报表 2017 年 备注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银河创新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创新资本”) 北京市 游春 人民币 10 亿元 资产管理、项目投资和投资管理 人民币 10 亿元 - 100% - 100% - 是 -
中国银河国际金融控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国际”) 香港 不适用 港币 32.6 亿元 投资控股 港币 32.6 亿元 - 100% - 100% - 是 - 注1
银河金汇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金汇”) 深圳市 尹岩武 人民币 10 亿元 证券资产管理 人民币 10 亿元 - 100% - 100% - 是 - 注1
银河源汇投资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源汇”) 上海市 陈静 人民币 15 亿元 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及咨询、资产管理 人民币 15 亿元 - 100% - 100% - - 注1
中国银河国际期货(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不适用 期货交易 港币 7200 万 - - 100% - 100% 是 -
中国银河国际证券(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不适用 证券交易、 港币 9 亿 - - 100% - 100% 是 -
就证券提供意见、就机构融资提供意见
中国银河国际财务(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不适用 财务借贷 港币 100 万元 - - 100% - 100% 是 -
中国银河国际资产管理 香港 不适用 不适用 资产管理 港币 2000 万元 - - 100% - 100% 是 -
(香港)有限公司-
银河金岩投资咨询(深圳)有限公司 广东省 刘宏业 人民币 220 万元 经济信息咨询、企业管理咨询、 人民币 220 万元 - - 100% - 100% 是 -
深圳市 项目投资信息咨询
中国银河国际财富管理
(香港)有限公司 香港 不适用 不适用 保险经纪、财富管理 港币 50 万元 - - 100% - 100% 是 -
银河粤科基金管理有限公
(以下简称“银河粤科”) 广东省 游春 人民币 1 亿元 股权投资管理、投资咨询 人民币 1020 万元 - - 51% - 51% 是 14.10
佛山市 实业投资
银河德睿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德睿”) 上海市 吕东 人民币 5 亿元 资产管理、投资管理 人民币 4.4 亿元 - - 88% - 88% 是 59.98
注 1: 为满足子公司业务发展,2017 年 4 月 1 日,本公司向子公司银河金汇增资人民币 5 亿元,银河金汇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0 亿
元;向子公司银河源汇增资人民币 11.5 亿元,银河源汇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 15 亿元;向子公司银河国际增资美元 2.89 亿
元,银河国际注册资本增加至折合港币 32.6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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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 续
1. 子公司情况 - 续
(2) 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的子公司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持股及表决权比例 是否 少数股东权益
子公司全称 注册地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实际出资额 2017 年 2016 年 合并报表 2017 年 2016 年
人民币亿元 人民币百万元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银河期货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银河期货”) 北京市 12.00 商品期货经纪、资产管理 1,025.07 83.32% 83.32% 是 359.30 351.25
金融期货经纪、期货投资咨询
基金销售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合并范围中包括的结构化主体为:(1) 银河粤科(广东)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以下简称“粤科基金”);(2) 中国银河多策略套利基金;(3) 银
河金汇管理的 30 只资产管理计划。其中,有 21 只资产管理计划已于 2016 年纳入合并范围(以下简称“银河金汇 - 2016 年”),2017 年继续纳
入合并范围;有 9 只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7 年纳入合并范围(以下简称“银河金汇 - 2017 年”);(4) 银河期货管理的 4 只资产管理计划和实际控
制的 1 只信托计划。其中,有 1 只资产管理计划和 1 只信托计划已于 2016 年纳入合并范围(以下简称“银河期货 - 2016 年”),2017 年继续纳
入合并范围;有 3 只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7 年纳入合并范围(以下简称“银河期货 - 2017 年”)。
上述结构化主体纳入合并范围的判断因素包括:本集团作为管理人或实际控制人,且分别对该等结构化主体持有一定比例的投资,在结构化
主体中享有较大可变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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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七、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 续
2.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 - 续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详情如下:
于 2017 年 持有权益比例 2017 年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017 2016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主体全称 企业类型 实际出资额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是否合并报表 其他权益持有人持有的权益
人民币百万元 人民币百万元
粤科基金 合伙企业 200.00 40.00% 40.00% 是 338.74
中国银河多策略套利基金 基金 64.79 80.37% 不适用 是 14.80
银河金汇 - 2016 年 资产管理计划 1,267.58 10.06% - 73.48% 10.06% - 96.77% 是 2,789.26
银河金汇 - 2017 年 资产管理计划 9,053.99 11.14% - 100.00% 不适用 是 79.45
银河期货 - 2016 年 资产管理计划和信托计划 150.00 50.00% 37.50% - 50.00% 是 151.20
银河期货 - 2017 年 资产管理计划 33.02 100.00% 不适用 是 -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上述结构化主体归属于本集团的权益为人民币 11,047,857,763.55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908,870,326.71 元)。
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中其他权益持有人持有的权益根据合同条款主要在其他负债(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八、30)项下列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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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企业合并及合并财务报表 - 续
3. 未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情况参见附注八、52。
4. 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说明
本集团管理层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判断是否将结构化主体或公司纳入合并范围,是否合并相
关结构化主体需要综合评估以下因素:资产管理计划的主要活动及可变回报、本集团拥有
的权力及权益、取得的投资和管理费收入,以及这些资产管理计划的管理人在何种情景下
能被替换。本年由于以上因素变动,导致纳入合并范围的结构化主体发生变动。
5. 合并范围发生变动的主体
(1) 2017 年度纳入合并范围的主体
主体 合并范围变动情况 总资产 本年净利润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新纳入合并范围的
资管计划和基金 纳入合并范围 10,086,637,850.23
_____________ 5,950,839.14
___________
合计 10,086,637,850.23
_____________ 5,950,839.14
___________
(2) 2017 年度共有 13 只资产管理计划不再纳入合并范围,上述产品不再纳入合并范围
时的资产合计为 2.36 亿元。
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1. 货币资金
(1) 按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库存现金 225,986.81 155,234.20
银行存款 59,639,947,057.89 69,057,501,901.83
其中:客户存款 50,777,265,626.39 61,215,187,894.24
公司存款 8,862,681,431.50 7,842,314,007.59
其他货币资金 101,526,006.36 6,377,043.10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59,741,699,051.06 69,064,034,179.13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 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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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货币资金 - 续
(2) 按币种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43,716.76 1.0000 43,716.76
港币 47,225.44 0.8359 39,475.75
美元 246.03 6.5342 1,607.61
其他 141,186.69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225,986.81
________________
客户资金存款
人民币 42,449,236,001.80 1.0000 42,449,236,001.80
港币 3,218,649,366.89 0.8359 2,690,469,005.78
美元 200,479,678.48 6.5342 1,309,974,315.12
其他 56,667,891.42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46,506,347,214.12
________________
客户信用资金存款
人民币 4,270,918,412.27 1.0000 4,270,918,412.27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4,270,918,412.27
________________
客户存款合计 50,777,265,626.39
________________
公司自有资金存款
人民币 6,197,148,775.16 1.0000 6,197,148,775.16
港币 265,054,504.08 0.8359 221,559,059.96
美元 320,908,365.21 6.5342 2,096,879,439.96
其他 3,255,914.55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8,518,843,189.63
________________
公司信用资金存款
人民币 343,838,241.87 1.0000 343,838,241.87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343,838,241.87
________________
公司存款合计 8,862,681,431.50
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101,526,006.36 1.0000 101,526,006.36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101,526,006.36
________________
合计 59,741,699,051.06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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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货币资金 - 续
(2) 按币种列示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现金
人民币 3,061.97 1.0000 3,061.97
港币 33,879.00 0.8945 30,304.77
美元 255.13 6.9370 1,769.84
其他 120,097.62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155,234.20
________________
客户资金存款
人民币 52,656,806,767.33 1.0000 52,656,806,767.33
港币 2,094,029,904.27 0.8945 1,873,109,749.37
美元 218,053,405.94 6.9370 1,512,636,477.01
其他 50,277,352.75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56,092,830,346.46
________________
客户信用资金存款
人民币 5,122,357,547.78 1.0000 5,122,357,547.78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5,122,357,547.78
________________
客户存款合计 61,215,187,894.24
________________
公司自有资金存款
人民币 6,857,697,997.32 1.0000 6,857,697,997.32
港币 273,377,355.05 0.8945 244,536,044.09
美元 19,583,415.05 6.9370 135,850,150.20
其他 1,230,086.26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7,239,314,277.87
________________
公司信用资金存款
人民币 602,999,729.72 1.0000 602,999,729.72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602,999,729.72
________________
公司存款合计 7,842,314,007.59
________________
其他货币资金
人民币 6,377,043.10 1.0000 6,377,043.10
________________
小计 6,377,043.10
________________
合计 69,064,034,179.13
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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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 货币资金 - 续
(3)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货币资金不存在抵押、质押、
冻结等对变现有限制及存在潜在回收风险的款项。
(4)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存放在香港的货币资金折合人民币 5,191,904,263.10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折合人民币 2,394,804,420.40 元),主要是本公司和子公司银
河国际及其全资子公司在香港的银行存款。
(5)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货币资金余额较上年末减少人民币 9,322,335,128.07 元,下
降幅度为 13.50%,主要原因是 2017 年证券市场交易量下降,客户资金减少。
2. 结算备付金
(1) 按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客户备付金 11,503,786,357.79 23,365,572,391.12
公司备付金 1,034,705,643.32 1,997,862,130.44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 25,363,434,521.56
12,538,492,001.11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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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结算备付金 - 续
(2) 按币种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客户普通备付金
人民币 9,646,016,220.47 1.0000 9,646,016,220.47
港币 139,211,150.80 0.8359 116,366,600.95
美元 32,666,314.23 6.5342 213,448,230.44
_______________
小计 9,975,831,051.86
_______________
客户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1,527,955,305.93 1.0000 1,527,955,305.93
_______________
小计 1,527,955,305.93
_______________
客户备付金合计 11,503,786,357.79
_______________
公司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1,034,675,762.24 1.0000 1,034,675,762.24
港币 7,569.38 0.8359 6,327.24
美元 3,604.70 6.5342 23,553.84
_______________
公司备付金合计 1,034,705,643.32
_______________
合计 12,538,492,001.11
_______________
- 4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 结算备付金 - 续
(2) 按币种列示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客户普通备付金
人民币 20,546,426,059.69 1.0000 20,546,426,059.69
港币 164,254,032.84 0.8945 146,925,232.38
美元 13,178,569.94 6.9370 91,419,739.67
_______________
小计 20,784,771,031.74
_______________
客户信用备付金
人民币 2,580,801,359.38 1.0000 2,580,801,359.38
_______________
小计 2,580,801,359.38
_______________
客户备付金合计 23,365,572,391.12
_______________
公司自有备付金
人民币 1,997,831,089.78 1.0000 1,997,831,089.78
港币 7,405.50 0.8945 6,624.22
美元 3,519.74 6.9370 24,416.44
_______________
公司备付金合计 1,997,862,130.44
_______________
合计 25,363,434,521.56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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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 融资融券业务
(1) 融出资金
(a) 按类别列示融出资金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融出资金
个人 52,453,003,639.53 51,171,435,703.48
机构 4,540,033,565.52 1,691,634,983.92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小计 56,993,037,205.05 52,863,070,687.40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孖展融资
个人 1,147,566,503.23 741,012,948.80
机构 1,332,822,021.64 1,217,568,524.21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小计 2,480,388,524.87 1,958,581,473.01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对外放款(注)
个人 528,934,903.34 394,969,777.64
机构 162,028,261.69 343,093,589.82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小计 690,963,165.03 738,063,367.46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减:减值准备 (100,657,622.10) (83,114,684.82)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融出资金净值 60,063,731,272.85 55,476,600,843.05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注: 对外放款系本公司之子公司银河国际的子公司中国银河国际财务(香港)有限
公司财务借贷业务产生的。
(b) 按剩余期限分析融出资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3 个月以内 18,458,193,892.73 30.68 47,933,371.08 0.26
3-6 个月 40,400,342,825.10 67.15 51,584,414.70 0.13
6 个月以上(注) 1,305,852,177.12
_____________ 2.17
_____ 1,139,836.32
___________ 0.09
____
合计 60,164,388,894.95
_____________ 100.00
_____ 100,657,622.10
___________ 0.17
____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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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 融资融券业务 - 续
(1) 融出资金 - 续
(b) 按剩余期限分析融出资金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金额 比例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3 个月以内 4,681,683,647.54 8.43 22,914,525.57 0.49
3-6 个月 49,906,426,823.41 89.82 59,571,129.24 0.12
6 个月以上(注) 971,605,056.92
_____________ 1.75
_____ 629,030.01
__________ 0.06
____
合计 55,559,715,527.87 100.00 83,114,684.82 0.15
_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
注: 剩余期限在 6 个月以上的融出资金分别系因标的证券停牌期间融出期限自动
延长的融资款和展期的合约,以及银河国际对外发放的剩余期限在 6 个月以
上的贷款。
(c) 融出资金中无向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融出的资金。
(d) 本集团将部分融出资金的收益权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交易的质押品,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将融出资金的收益权 4,396,482,336.62 元作为卖出回购金融资产
交易的质押品(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3,236,857,029.61 元)。
(2) 融出证券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以自有证券作为融出证券的 (a)
-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67,805,059.60
______________ 10,380.00
______________
以转融通融入证券作为融出证券的 (b) 5,057,440.00
______________ 106,143,495.10
______________
融出证券合计 72,862,499.60
______________ 106,153,875.10
______________
注:
(a) 本集团以自有证券作为融出证券的,为本集团记录为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
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这些资产并没有因为融出而终止确认。
- 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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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3. 融资融券业务 - 续
(2) 融出证券 - 续
注: - 续
(b) 本集团向证金公司转融通融入证券未纳入本集团资产负债表核算,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转融通融入证券总额为人民币 117,122,140.00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121,015,700.00 元)。
(c) 经强制平仓后仍无法全额收回融出证券的形成融出证券违约,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融出证券违约金额为零。
(d) 融资融券业务担保物公允价值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资金 5,798,873,718.20 7,703,158,907.16
债券 118,297,146.97 31,792,541.99
股票 176,111,085,553.47 170,888,880,355.73
基金 957,105,671.18 390,845,829.67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合计 182,985,362,089.82 179,014,677,634.55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1) 按类别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 16,107,624,537.91 (334,173,012.56) 15,773,451,525.35
股票 3,930,383,471.36 (480,683,699.68) 3,449,699,771.68
基金 4,027,114,005.31
_____________ (561,307.41)
___________ 4,026,552,697.90
_____________
小计 24,065,122,014.58
_____________ (815,418,019.65)
___________ 23,249,703,994.93
_____________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286,489,229.62 (12,885,568.51) 273,603,661.11
股票 3,324,186,643.01 (108,961,319.45) 3,215,225,323.56
基金 498,697,212.40 160,997.20 498,858,209.60
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 628,530,000.00 12,970.87 628,542,970.87
其他投资 1,138,763,219.04
_____________ 5,598,679.80
___________ 1,144,361,898.84
_____________
小计 5,876,666,304.07
_____________ (116,074,240.09)
___________ 5,760,592,063.98
_____________
合计 29,941,788,318.65 (931,492,259.74) 29,010,296,058.91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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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续
(1) 按类别列示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交易性金融资产
债券 19,659,297,642.17 (62,189,388.43) 19,597,108,253.74
股票 1,774,914,361.59 (96,102,808.66) 1,678,811,552.93
基金 6,359,371,647.33
_____________ (517,520,635.19)
___________ 5,841,851,012.14
_____________
小计 27,793,583,651.09
_____________ (675,812,832.28)
___________ 27,117,770,818.81
_____________
指定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
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债券 268,061,487.34 (1,865,364.06) 266,196,123.28
股票 652,780,841.47 810,880.02 653,591,721.49
银行理财及结构性存款 716,055,005.00 1,001,249.70 717,056,254.70
其他投资 606,000,000.00
_____________ 2,703,244.85
___________ 608,703,244.85
_____________
小计 2,242,897,333.81
_____________ 2,650,010.51
___________ 2,245,547,344.32
_____________
合计 30,036,480,984.90 (673,162,821.77) 29,363,318,163.13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2)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
资产余额中包含融出证券,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八、3。
(3)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中无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发行人
发行的金融资产。
(4) 本集团将部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作为卖出回购金融
资产交易的质押品,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八、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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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衍生金融工具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非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
类别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权益衍生工具
股票收益互换 146,395,142.06 7,644,956.43 1,095,283.70
利率收益互换 1,070,000,000.00 1,024,964.07 843,776.74
减:可抵销利率收益互换暂收暂付款(注) (1,024,964.07) (843,776.74)
股指期货 3,242,325,260.00
股指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30,024,460.00 23,511,927.35
减:可抵销股指期货暂收暂付款(注) (30,024,460.00) (23,511,927.35)
国债期货 1,712,025,350.00
国债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3,170,850.00 4,378,033.34
减:可抵销国债期货暂收暂付款(注) (3,170,850.00) (4,378,033.34)
商品期货 120,885,010.00
商品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114,440.66 2,027,346.13
减:可抵消商品期货暂收暂付款(注) (114,440.66) (2,027,346.13)
场外期权 268,108,400.00 3,505,713.04 128,873,973.58
场内期权 763,568,050.00 11,667,500.00 4,866,555.00
个股期权 19,384,020.00
____________ 117,394.20
__________ 313,756.02
___________
合计 7,342,691,232.06 22,935,563.67 135,149,568.30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非套期工具
公允价值
类别 名义金额 资产 负债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权益衍生工具
股票收益互换 290,325,336.84 7,547,794.71 37,225,896.15
利率收益互换 20,000,000.00 452.26 452.26
股指期货 195,581,380.00 - -
股指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 2,979,840.00 73,440.00
减:可抵销股指期货暂收暂付款(注) - (2,979,840.00) (73,440.00)
国债期货 746,954,400.00 - -
国债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 9,203,200.00 1,319,400.00
减:可抵销国债期货暂收暂付款(注) - (9,203,200.00) (1,319,400.00)
商品期货 70,642,470.00 - -
商品期货公允价值变动 - 534,616.90 3,382,248.62
减:可抵消商品期货暂收暂付款(注) - (534,616.90) (3,382,248.62)
场外期权 58,967,578.00 481,807.76 232,891.28
个股期权 44,728,276.94
____________ 447,036.44
__________ 542,414.72
___________
合计 1,427,199,441.78 8,477,091.17 38,001,654.41
_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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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衍生金融工具 - 续
注:在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下,结算备付金已包括本集团所持有的利率收益互换、股指期
货、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合约产生的公允价值变动金额。因此,衍生金融工具项下的
利率收益互换、股指期货、国债期货和商品期货投资按抵销相关暂收暂付款后的净额
列示,金额为零。
本集团参与衍生工具交易主要为减少部分资产如股票或债券投资的价格或利率变动风险。
在某些情况下,本集团的衍生工具交易也会是单独的自营投资。
本集团的衍生工具都以公允价值列示,且公允价值的变动直接反映于利润表中。本集团并
无采用任何套期会计的处理。
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1)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标的物类别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股票 36,320,296,472.36 12,741,499,146.83
基金 53,748,243.90 9,079,142.06
债券 1,962,213,253.93 317,523,327.50
其中:国债 1,962,213,253.93 317,523,327.50
减:减值准备 (80,126,475.57) (61,901,308.32)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账面价值 38,256,131,494.62 13,006,200,308.07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 按业务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约定购回式证券 12,805,005.80 20,791,560.53
股票质押式回购 36,361,312,798.56 12,729,786,728.36
质押式国债回购 1,962,140,165.83 317,523,327.50
减:减值准备 (61,901,308.32)
(80,126,475.57)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38,256,131,494.62 13,006,200,308.07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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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 续
(3) 约定购回式证券、股票质押式回购、质押式国债回购的剩余期限
本集团约定购回融出资金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个月以内 4,796,618.00 8,990,722.53
1-3 个月 1,001,517.00 4,999,517.60
3-12 个月 7,006,870.80 6,801,320.40
减:减值准备 (13,088.96)
_____________ (62,374.68)
_____________
合计 12,791,916.84
_____________ 20,729,185.85
_____________
本集团股票质押式回购融出资金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年以内 12,387,106,667.15 5,705,587,511.73
1-2 年 15,705,717,579.87 2,715,073,938.13
2-3 年 8,268,488,551.54 4,309,125,278.50
减:减值准备 (80,113,386.61) (61,838,933.64)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36,281,199,411.95
_______________ 12,667,947,794.72
_______________
本集团质押式国债回购融出资金账面价值按剩余期限划分明细如下: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1 个月以内 1,962,140,165.83
_______________ 317,523,327.50
_______________
(4) 本集团在买入返售业务中接收了证券抵押物。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所接收的抵押物均不可以出售或再次向外抵押。
(5)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及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买入返售金融资产账面价值中均
无向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交易对手方购入的金融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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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收款项
(1) 按明细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应收客户证券清算款 58,962,562.30 112,230,274.84
应收出租交易席位佣金 73,930,140.41 122,004,269.58
应收券商证券清算款 119,420,910.98 57,907,026.40
应收交易所清算款 298,733,054.64 69,946,018.79
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 186,479,507.51 231,011,561.58
应收受托客户资产管理费 235,605,794.79 133,279,716.48
应收融资融券客户款 9,957,262.01 8,592,545.94
应收代销基金手续费 13,685,007.68 12,655,751.86
其他 22,572,030.85
______________ 40,526,516.33
_____________
小计 1,019,346,271.17 788,153,681.80
减:坏账准备 (16,504,358.28)
______________ (13,502,573.40)
_____________
应收款项账面价值 1,002,841,912.89
______________ 774,651,108.40
_____________
(2) 按账龄分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 年以内 860,305,990.86 84.40 13,980,163.93 1.63
1-2 年 7,665,733.53 0.75 766,573.35 10.00
2-3 年 148,768,632.96 14.59 154,664.09 0.10
3 年以上 2,605,913.82
____________ 0.26
_____ 1,602,956.91
__________ 61.51
_____
合计 1,019,346,271.17 100.00 16,504,358.28 1.62
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 年以内 609,172,326.54 77.29 12,114,977.75 1.99
1-2 年 176,375,441.44 22.38 386,412.89 0.22
2-3 年 2,005,913.82 0.25 401,182.76 20.00
3 年以上 600,000.00
___________ 0.08
_____ 600,000.00
__________ 100.00
_____
合计 788,153,681.80 100.00 13,502,573.40 1.71
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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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7. 应收款项 - 续
(3) 按评估方式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158,552,574.51 15.55 10,557,262.01 6.66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850,348,728.85 83.42 4,022,901.92 0.47
1-2 年 7,665,733.53 0.75 766,573.35 10.00
2-3 年 773,320.46 0.08 154,664.09 20.00
3 年以上 2,005,913.82
____________ 0.20
_____ 1,002,956.91
__________ 50.00
_____
合计 1,019,346,271.17 100.00 16,504,358.28 1.62
_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应收款项 181,703,858.44 23.06 9,192,545.94 5.06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
账准备的应收款项
1 年以内 600,579,780.60 76.20 3,522,431.81 0.59
1-2 年 3,864,128.94 0.49 386,412.89 10.00
2-3 年 2,005,913.82
___________ 0.25
_____ 401,182.76
__________ 20.00
_____
合计 788,153,681.80 100.00 13,502,573.40 1.71
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4) 年末应收款项中前五名欠款单位
2017 年 占应收款项
名称 12 月 31 日 欠款性质 账龄 总额的比例
人民币元 %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147,995,312.50 应收证券承销手续费及佣金 2-3 年 14.52
银河水星 1 号集合资产管理计划 139,660,656.30 应收管理人报酬 1 年以内 13.70
Global Prime Partners 32,675,554.08 应收结算款 1 年以内 3.21
Apex Clearing Corporation 20,517,026.52 应收结算款 1 年以内 2.01
Phillip Futures Pte Ltd 20,015,116.37
__________ 应收债券承销业务佣金 1 年以内 1.96
_____
前五名欠款金额合计 360,863,665.77 35.40
__________ _____
(5) 上述应收款项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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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应收款项 - 续
(6) 上述应收款项中应收关联方款项请参见附注十。
8. 应收利息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债券投资应收利息 855,714,995.92 808,405,727.98
融资融券应收利息 2,475,944,643.21 2,308,435,804.49
存放金融同业应收利息 180,609,704.66 189,938,435.34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应收利息 124,248,334.67 45,307,865.31
应收款项类投资应收利息 366,564,255.98
______________ 201,595,194.15
______________
合计 4,003,081,934.44
______________ 3,553,683,027.27
______________
9. 存出保证金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5,639,510,849.14 1.0000 5,639,510,849.14
港币 64,715,520.99 0.8359 54,095,704.00
美元 270,000.00 6.5342 1,764,234.00
______________
小计 5,695,370,787.14
______________
信用保证金
人民币 140,688,056.38 1.0000 140,688,056.38
______________
小计 140,688,056.38
______________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491,237.33 1.0000 491,237.33
______________
小计 491,237.33
______________
合计 5,836,550,080.85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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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9. 存出保证金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原币金额 折算率 折人民币金额
交易保证金
人民币 6,924,607,916.85 1.0000 6,924,607,916.85
港币 32,968,093.52 0.8945 29,489,959.65
美元 270,000.00 6.9370 1,872,990.00
______________
小计 6,955,970,866.50
______________
信用保证金
人民币 113,984,041.06 1.0000 113,984,041.06
______________
小计 113,984,041.06
______________
履约保证金
人民币 100,098.22 1.0000 100,098.22
______________
小计 100,098.22
______________
合计 7,070,055,005.78
______________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 按投资品种类别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按公允价值计量
债券 16,414,230,216.30 (262,803,991.21) - 16,151,426,225.09
股票 4,055,742,218.11 (381,374,800.52) (649,151,564.51) 3,025,215,853.08
基金 4,141,566,424.25 (362,820,149.80) - 3,778,746,274.45
其他投资 10,055,743,292.29 781,680,309.16 (171,151.14) 10,837,252,450.31
按成本计量其
他权益投资 (2) _____________
415,700,000.00 -
___________ (147,500,000.00)
____________ 268,200,000.00
_____________
合计 35,082,982,150.95 (225,318,632.37) (796,822,715.65) 34,060,840,802.93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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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续
(1) 按投资品种类别列示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按公允价值计量
债券 14,390,551,739.67 217,439,130.83 - 14,607,990,870.50
股票 5,190,366,820.16 (114,680,898.94) (191,824,000.00) 4,883,861,921.22
基金 5,017,332,858.23 (78,049,111.67) - 4,939,283,746.56
其他投资 12,501,135,003.35 (605,648,981.30) (13,683,552.05) 11,881,802,470.00
按成本计量其
他权益投资 (2) _____________
373,700,000.00 -
___________ (162,500,000.00)
____________ 211,200,000.00
_____________
合计 37,473,086,421.41 (580,939,861.08) (368,007,552.05) 36,524,139,008.28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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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续
(2) 其他权益投资详细情况
本集团的其他权益投资为子公司创新资本的权益性投资项目以及本公司和子公司银河期货持有的对证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证通
股份”)的权益类投资,由于本集团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所投资公司权益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
价值不能可靠计量,故采用成本法核算。
2017 年 本年计提 2017 年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1 月 1 日账面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本年现金股利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200,000.00 79,200,000.00 - - - 79,200,000.00 30,000,000.00 - 0.59 0.59
常州市伟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3,000,000.00 - 23,000,000.00 - - - - - -
北京夏岩园林文化艺术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14,000,000.00 - - - 14,000,000.00 26,000,000.00 - 10.53 10.53
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 91,500,000.00 - - - - - 91,500,000.00 - 10.87 10.87
证通股份 65,000,000.00 65,000,000.00 - - - 65,000,000.00 - - 2.58 2.58
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 4.00 4.00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10,000,000.00 10,000,000.00 - - - 10,000,000.00 - - 4.76 4.76
横琴粤科中星技术专项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0,000,000.00
________ ________ - _______ _______
80,000,000.00 -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 80,000,000.00 - _____- 9.98 9.98
合计 440,700,000.00 211,200,000.00 80,000,000.00 23,000,000.00 - 268,200,000.00 147,500,000.00 -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
2016 年 本年计提 2016 年 在被投资单位 在被投资单位
被投资公司名称 投资成本 1 月 1 日账面价值 本年增加 本年减少 减值准备 12 月 31 日账面价值 减值准备 本年现金股利 持股比例 表决权比例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 %
淮北矿业股份有限公司 109,200,000.00 79,200,000.00 - - - 79,200,000.00 30,000,000.00 - 0.59 0.59
常州市伟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25,000,000.00 25,000,000.00 - 2,000,000.00 - 23,000,000.00 - - 5.00 5.00
天津汉柏科技有限公司 93,187,746.95 68,187,746.95 - 68,187,746.95 - - - - - -
北京夏岩园林文化艺术集团有限公司 40,000,000.00 14,000,000.00 - - - 14,000,000.00 26,000,000.00 - 10.53 10.53
智诚唯科科技有限公司 15,000,000.00 - - - - - 15,000,000.00 - 3.03 3.03
厦门舫昌实业有限公司 91,500,000.00 - - - - - 91,500,000.00 - 10.87 10.87
证通股份 65,000,000.00 65,000,000.00 - - - 65,000,000.00 - - 2.58 2.58
中关村股权交易服务集团有限公司 20,000,000.00 20,000,000.00 - - - 20,000,000.00 - - 4.00 4.00
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 ________
10,000,000.00 ________
10,000,000.00 _______ _______
- -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 10,000,000.00 - _____- 4.76 4.76
合计 468,887,746.95 281,387,746.95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70,187,746.95 - 211,200,000.00 162,500,000.00
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
_____
- 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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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续
(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减值准备的变动情况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 其他权益投资 其他投资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191,824,000.00 162,500,000.00 13,683,552.05 368,007,552.05
本年计提 639,320,288.88 - - 639,320,288.88
本年减少 181,992,724.37
__________ 15,000,000.00
__________ 13,512,400.91
__________ 210,505,125.28
__________
合计 649,151,564.51 147,500,000.00 171,151.14 796,822,715.65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股票 其他权益投资 其他投资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365,501.37 187,500,000.00 60,191,700.42 248,057,201.79
本年计提 191,458,498.63 - - 191,458,498.63
本年减少 __________- 25,000,000.00
__________ 46,508,148.37
__________ 71,508,148.37
__________
合计 191,824,000.00 162,500,000.00 13,683,552.05 368,007,552.05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4) 本集团将部分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作为卖出回购业务和转融通业务保证金的质押品,
详细信息参见附注八、19。
(5)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中的
其他投资主要为本集团持有的子公司银河金汇发行及管理的券商集合资产管理计
划、银行理财产品、专户基金理财产品以及专户投资。
(6)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余额中无持
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发行人发行的金融资产。
(7) 本集团存在限售期限的股票及不能提前赎回的其他投资主要包括投资的限售股、限
售基金以及以自有资金参与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投资产品。上述投资产品由
于受到监管要求或者产品自身的限定,导致本集团必须持有直至限售约定结束或者
产品到期为止。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存在限售期限的股票和不能提前赎回的其他
投资余额为人民币 3,728,397,525.93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4,725,337,829.41
元)。
本集团以自有资金参与子公司银河金汇受托管理的有限补偿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持有的以自有资金参与且约定有条件先行承担亏损的此
类集合资管计划的账面价值合计人民币 102,760,999.05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
币 69,472,516.44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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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 续
(8) 2015 年 7 月 6 日,本公司与证金公司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外衍生品交易主协
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按照 2015 年 6 月底净资产 15%出资,用于投资
蓝筹股 ETF。2015 年 9 月 1 日,本公司与证金公司再次签订《中国证券期货市场场
外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及《收益互换交易确认书》,本公司按照 2015 年 6 月底净资
产的 20%减去第一次出资金额的差额出资,用于投资蓝筹股等。以上两次出资将由
证金公司设立专户进行统一运作,本公司将按投资比例分担投资风险、分享投资收
益。
本集团于 2015 年 7 月、9 月共计出资人民币 10,500,000,000.00 元投入该专户;在可
供出售金融资产-其他投资中核算上述证金公司的专户投资。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按照证金公司所提供的资产报告,上述专户投资的公允价值为人民币
8,654,589,453.93 元(2016 年:人民币 9,854,957,245.90 元)。
截至资产负债表日,上述专户投资整体出现亏损并持续一定时间,鉴于该专户投资
的投资目的、投资决策模式和处置的特殊性,本集团在参考证券行业同业经验的基
础上,认为当该投资出现持续 36 个月浮亏或资产负债表日浮亏达到 50%时,才表
明该项投资的公允价值发生了“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应当对其计提减值准
备,确认减值损失;因此,本公司管理层以上述标准进行评估,认为针对该项出资
并不存在发生公允价值严重或非暂时性下跌的减值客观证据,无需计提减值准备。
11. 持有至到期投资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减值准备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债券 3,545,172,488.54 - 3,545,172,488.54
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
12. 应收款项类投资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买入转售债权投资 2,249,759,497.40 573,710,458.02
结构化主体债权投资 2,386,301,284.70
______________ 2,869,100,000.00
______________
小计 4,636,060,782.10 3,442,810,458.02
减:坏账准备 (1,894,116.43)
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
合计 4,634,166,665.67
______________ 3,442,810,458.02
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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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3. 固定资产
房屋及建筑物 电子及通讯设备 交通设备 办公设备 安防设备 机器动力设备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2016 年 1 月 1 日 245,067,761.75 732,571,535.74 95,308,067.21 103,159,237.60 15,219,300.93 12,985,207.48 1,204,311,110.71
本年购置 - 53,090,932.48 2,488,718.32 11,088,022.98 862,645.33 241,057.21 67,771,376.32
本年减少 _________ - (58,247,846.00)
_________ (2,446,045.16)
________ (6,794,752.43)
_________ (753,864.15)
________ (602,223.96)
________ (68,844,731.70)
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45,067,761.75 727,414,622.22 95,350,740.37 107,452,508.15 15,328,082.11 12,624,040.73 1,203,237,755.33
本年购置 3,296,265.98 59,856,464.71 1,637,055.68 10,147,109.66 1,101,762.75 330,765.60 76,369,424.38
本年减少 _________ - (56,607,214.41)
_________ (2,878,833.00)
________ (10,734,737.19)
_________ (2,128,138.61)
________ (757,313.20)
________ (73,106,236.41)
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48,364,027.73
_________ 730,663,872.52
_________ 94,108,963.05
________ 106,864,880.62
_________ 14,301,706.25
________ 12,197,493.13
________ 1,206,500,943.30
__________
累计折旧
2016 年 1 月 1 日 120,339,962.78 560,715,868.32 80,992,953.62 77,206,801.94 13,320,279.82 11,454,113.89 864,029,980.37
本年计提 10,690,360.80 76,904,802.17 4,241,089.29 12,970,429.16 993,443.09 626,955.15 106,427,079.66
本年减少 _________ - (56,602,485.44)
_________ (2,418,506.30)
________ (6,301,920.14)
_________ (565,161.79)
________ (537,341.53)
________ (66,425,415.20)
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31,030,323.58 581,018,185.05 82,815,536.61 83,875,310.96 13,748,561.12 11,543,727.51 904,031,644.83
本年计提 10,683,273.83 83,637,315.56 3,834,996.51 9,568,580.46 864,430.03 438,373.97 109,026,970.36
本年减少 _________ - (53,419,939.89)
_________ (2,186,972.07)
________ (9,219,629.38)
_________ (2,073,200.64)
________ (738,071.32)
________ (67,637,813.30)
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41,713,597.41
_________ 611,235,560.72
_________ 84,463,561.05
________ 84,224,262.04
_________ 12,539,790.51
________ 11,244,030.16
________ 945,420,801.89
__________
净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14,037,438.17 146,396,437.17 12,535,203.76 23,577,197.19 1,579,520.99 1,080,313.22 299,206,110.50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31 日 106,650,430.32 119,428,311.80 9,645,402.00 22,640,618.58 1,761,915.74 953,462.97 261,080,141.41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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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3. 固定资产 - 续
(1)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尚未办理产权手续的房屋及建筑物原值为人民币 51,303,192.19 元,净值为人民币 19,947,755.07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原值为人民币 51,303,192.19 元,净值为人民币 22,149,355.11 元)。
(2)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所有权受到限制的固定资产。
(3)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暂时闲置的固定资产。
(4)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融资租赁租入固定资产。
(5)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持有待售的固定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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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4. 资产减值准备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金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转销 本年余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坏账准备 32,442,438.43 10,083,062.80 (4,956,437.57) (4,403,020.68) 33,166,042.98
- 应收账款(附注八、7) 13,502,573.40 6,512,524.30 (3,235,306.20) (275,433.22) 16,504,358.28
- 其他应收款(附注八、18) 18,939,865.03 3,570,538.50 (1,721,131.37) (4,127,587.46) 16,661,684.70
应收款项类投资 - 1,894,116.43 - - 1,894,116.43
融资融券资产(附注八、3) 83,114,684.82 17,542,937.28 - - 100,657,622.10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附注八、6) 61,901,308.32 18,225,167.25 - - 80,126,475.57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附注八、10) 368,007,552.05
__________ 639,320,288.88
__________ _________ - (210,505,125.28)
_________ 796,822,715.65
__________
合计 545,465,983.62 687,065,572.64 (4,956,437.57) (214,908,145.96) 1,012,666,972.73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年初金额 本年计提 本年转回 本年转销 本年余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坏账准备 31,932,888.28 5,604,177.06 - (5,094,626.91) 32,442,438.43
- 应收账款(附注八、7) 19,239,615.86 (5,737,042.46) - - 13,502,573.40
- 其他应收款(附注八、18) 12,693,272.42 11,341,219.52 - (5,094,626.91) 18,939,865.03
融资融券资产(附注八、3) 83,052,969.14 61,715.68 - - 83,114,684.82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附注八、6) 6,509,671.82 55,391,636.50 - - 61,901,308.32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附注八、10) 248,057,201.79
__________ 191,458,498.63
__________ -
_________ (71,508,148.37)
_________ 368,007,552.05
__________
合计 369,552,731.03 252,516,027.87 - (76,602,775.28) 545,465,983.62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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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无形资产
(1) 无形资产增减变动
交易席位费(2) 软件及其他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
2016 年 1 月 1 日 303,909,218.80 216,349,008.09 520,258,226.89
本年增加 - 24,624,285.20 24,624,285.20
本年减少 ___________- (1,317,724.43)
___________ (1,317,724.43)
_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3,909,218.80 239,655,568.86 543,564,787.66
本年增加 - 71,046,111.56 71,046,111.56
本年减少 ___________- (1,346,082.37)
___________ (1,346,082.37)
_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3,909,218.80
___________ 309,355,598.05
___________ 613,264,816.85
___________
累计摊销
2016 年 1 月 1 日 - 156,899,089.40 156,899,089.40
本年计提 - 33,672,636.65 33,672,636.65
本年减少 -
___________ (1,247,724.43)
___________ (1,247,724.43)
_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 189,324,001.62 189,324,001.62
本年计提 - 39,196,786.70 39,196,786.70
本年减少 -
___________ (1,052,416.10)
___________ (1,052,416.10)
_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31 日 -
___________ 227,468,372.22
___________ 227,468,372.22
___________
净额
2016 年 12 月 31 日 303,909,218.80 50,331,567.24 354,240,786.04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017 年 12 月 31 日 303,909,218.80 81,887,225.83 385,796,444.63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剩余使用年限 不确定 三年内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 按交易所列示的交易席位费
上海证券 深圳证券 香港联合
交易所 交易所 交易所 其他(注) 合计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原值及净额
2016 年 1 月 1 日 213,603,159.17 87,595,359.63 810,700.00 1,900,000.00 303,909,218.80
本期增加 -
_________ -
________ -
_______ _______ - -
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213,603,159.17 87,595,359.63 810,700.00 1,900,000.00 303,909,218.80
本期增加 _________ - ________ - _______- _______ - _________ -
2017 年 12 月 31 日 213,603,159.17 87,595,359.63 810,700.00 1,900,000.00 303,909,218.80
_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 _______ _________
注: 其他交易席位费包括本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会员资格投资以
及本公司之子公司银河期货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上海期货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
和郑州商品交易所的期货会员资格投资。
(3)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不存在重大的所有权受到限制
的无形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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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6. 商誉
2007 年 1 月,本公司收购原中国银河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原银河证券”)证券经
纪业务、投资银行业务及其相关资产和负债,以及原银河证券所持有的银河期货的股权,
本集团在确认收购业务的可辨认资产和负债后,将收购成本超过收购业务中取得的可辨认
净资产公允价值的差额确认为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的商誉。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
商誉原值及净值为人民币 223,277,619.51 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3,277,619.51
元)。
商誉的可收回金额按照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预计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确定,预计现金流量
的现值系在相关管理层当年财务预算的基础上按可预测的未来三年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的
经营发展规划、现金流量预测及经调整以反映证券经纪业务资产组特定风险的折现率计算
确定。估计现值时所采用的折现率分别为 2017 年 12 月 31 日:12.31%(2016 年 12 月 31
日:12.36%)。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根据预计的未来现金流量的现值,测
试商誉并不存在减值。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1) 未经抵销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可抵扣/(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递延所得税资产/(负债)
2017 年 2016 年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846,785,144.74 671,410,388.53 211,696,286.19 167,852,597.13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7,108,923.58 639,900,777.66 1,777,230.88 159,975,194.41
已计提未支付的职工薪酬 464,784,997.59 1,042,250,202.05 116,196,249.40 260,562,550.51
资产减值准备 837,582,272.73 363,286,983.62 209,395,568.18 90,821,745.91
已计提未支付的利息支出 1,680,857,134.22 1,720,618,436.60 420,214,283.56 430,154,609.15
预提费用 70,947,248.99 75,013,927.18 17,736,812.25 18,753,481.80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3,749.94 18,846,204.02 937.49 4,711,551.01
其他 46,462,077.60
___________ 11,295,785.58
___________ 11,615,519.40
__________ 2,823,946.40
___________
合计 3,954,531,549.39 4,542,622,705.24 988,632,887.35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1,135,655,676.32
递延所得税负债: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1,587,200.75) (2,917,742.79) (396,800.19) (729,435.70)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 218,209,708.79 (58,960,916.58) 54,552,427.18 (14,740,229.17)
衍生金融工具公允价值变动 (917,114.81) (41,009.35) (229,278.70) (10,252.34)
已计提未收到的利息收入 (3,504,680,152.18) (3,490,862,878.38) (876,170,038.05) (872,715,719.60)
其他 (19,689,637.62)
___________ (31,318,515.28)
___________ (4,922,409.39)
__________ (7,829,628.82)
___________
合计 (3,308,664,396.57) (3,584,101,062.38) (827,166,099.15)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896,025,265.63)
净额 645,867,152.82 958,521,642.86 161,466,788.20 239,630,410.69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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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7. 递延所得税资产及递延所得税负债 - 续
(2) 以抵销后净额列示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及负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递延所得税资产 168,047,637.97 239,630,410.69
递延所得税负债 6,580,849.77
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__
合计 161,466,788.20
_____________ 239,630,410.69
_____________
(3) 递延所得税余额变动情况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年初余额 239,630,410.69 131,017,305.67
计入所得税费用的递延所得税净变动数 10,741,684.69 (235,757,827.18)
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递延所得税净变动数 (88,905,307.18)
_____________ 344,370,932.20
_____________
年末余额 161,466,788.20
_____________ 239,630,410.69
_____________
本公司认为在未来期间很可能获得足够的应纳税所得额用来抵扣可抵扣暂时性差
异,因此确认相关递延所得税资产。本公司无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亏
损。下述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全部来源于子公司。
以下为未确认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147,500,000.00
_____________ 162,500,000.00
_____________
合计 147,500,000.00
_____________ 162,500,000.00
_____________
本公司之子公司银河国际及其子公司的所得税按照香港特别行政区所得税率
16.5%(2016 年度:16.5%)计算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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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8. 其他资产
(1) 按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其他应收款(2) 203,338,105.00 146,898,733.21
长期待摊费用(3) 119,999,121.30 98,697,492.51
待摊费用 69,835,509.69 62,753,185.87
预缴税金(4) 569,738,707.95 694,091,984.37
其他 114,575,520.79
______________ 133,260,845.62
______________
小计 1,077,486,964.73
______________ 1,135,702,241.58
______________
坏账准备 (16,661,684.70)
______________ (18,939,865.03)
______________
合计 1,060,825,280.03
______________ 1,116,762,376.55
______________
(2) 其他应收款
(a) 按明细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预付款项 62,372,934.36 30.67
押金 61,764,008.35 30.38
其他 79,201,162.29
_____________ 38.95
______
小计 203,338,105.00
_____________ 100.00
______
减:坏账准备 (16,661,684.70)
_____________
其他应收款净值 186,676,420.30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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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其他资产 - 续
(2) 其他应收款 - 续
(a) 按明细列示 - 续
2016 年 12 月 31 日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预付款项 65,646,226.63 44.69
押金 49,632,189.29 33.79
其他 31,620,317.29
_____________ 21.52
______
小计 146,898,733.21
_____________ 100.00
______
减:坏账准备 (18,939,865.03)
_____________
其他应收款净值 127,958,868.18
_____________
(b) 按账龄分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 年以内 131,330,484.31 64.60 661,536.75 0.50
1-2 年 32,541,813.16 16.00 2,263,028.56 6.95
2-3 年 12,311,930.87 6.05 2,307,088.08 18.74
3 年以上 27,153,876.66
___________ 13.35
_____ 11,430,031.31
__________ 42.09
_____
合计 203,338,105.00 100.00 16,661,684.70 8.19
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账龄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 年以内 79,627,387.38 54.21 2,433,527.57 3.06
1-2 年 27,630,832.53 18.81 2,642,787.09 9.56
2-3 年 11,917,507.51 8.11 1,854,437.05 15.56
3 年以上 27,723,005.79
___________ 18.87
_____ 12,009,113.32
__________ 43.32
_____
合计 146,898,733.21 100.00 18,939,865.03 12.89
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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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8. 其他资产 - 续
(2) 其他应收款 - 续
(c) 按种类分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 131,330,484.31 64.60 661,536.75 0.50
1-2 年 32,541,813.16 16.00 2,263,028.56 6.95
2-3 年 12,311,930.87 6.05 2,307,088.08 18.74
3 年以上 27,153,876.66
___________ 13.35
_____ 11,430,031.31
__________ 42.09
_____
合计 203,338,105.00
___________ 100.00
_____ 16,661,684.70
__________ 8.19
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账面余额 坏账准备
种类 金额 占比 金额 比例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按单项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 - - -
按账龄组合计提坏账
准备的其他应收款
1 年以内 79,627,387.38 54.21 2,433,527.57 3.06
1-2 年 27,630,832.53 18.81 2,642,787.09 9.56
2-3 年 11,917,507.51 8.11 1,854,437.05 15.56
3 年以上 27,723,005.79
___________ 18.87
_____ 12,009,113.32
__________ 43.32
_____
合计 146,898,733.21 100.00 18,939,865.03 12.89
___________ _____ __________ _____
(d) 年末其他应收款中前五名单位
2017 年 占其他应收款
名称 12 月 31 日 欠款性质 账龄 总额的比例
人民币元 %
深圳市金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5,529,570.03 暂付款 1-2 年 7.64
恒生电子股份公司 5,045,811.96 暂付款 3 年以上 2.48
国寿不动产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5,027,111.08 押金 1 年以内 2.47
Wing On Property 4,077,878.63 房租及管理费保证金 1 年以内 2.01
北京根网科技有限公司 3,606,958.55
__________ 暂付款 1 年以内 1.77
____
33,287,330.25
__________ 16.37
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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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8. 其他资产 - 续
(2) 其他应收款 - 续
(e) 上述其他应收款中无应收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的款项。
(3) 长期待摊费用
2017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2017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租入房屋装修费 73,572,073.04 72,310,658.68 50,253,621.20 95,629,110.52
其他 25,125,419.47
___________ 17,237,277.70
__________ 17,992,686.39
__________ 24,370,010.78
___________
合计 98,697,492.51 89,547,936.38 68,246,307.59 119,999,121.30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2016 年 1 月 1 日 本年增加 本年摊销 2016 年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租入房屋装修费 88,125,028.76 38,120,012.69 52,672,968.41 73,572,073.04
其他 22,100,588.70
___________ 11,791,464.92
__________ 8,766,634.15
__________ 25,125,419.47
___________
合计 110,225,617.46 49,911,477.61 61,439,602.56 98,697,492.51
_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_
(4) 预缴税金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企业所得税 565,576,872.67 689,930,340.63
营业税 4,161,835.28
_____________ 4,161,643.74
_____________
合计 569,738,707.95
_____________ 694,091,984.37
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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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19. 所有权受到限制的资产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融出资金(附注八、54)
- 为卖出回购业务而设定抵押
融出资金收益权 4,396,482,336.62 3,236,857,029.61
买入返售金融资产 (附注八、54)
- 为卖出回购业务而设定抵押
股票质押业务收益权 - 1,330,988,622.50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
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
- 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附注八、54)
政府债券 4,693,650,723.70 5,290,093,920.00
企业债券 4,442,390,987.52 4,836,858,095.54
金融债 342,400,000.00 1,499,725,734.00
- 为转融通业务而设定质押
企业债券 98,027,730.00 -
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附注八、54)
- 为质押式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
政府债券 1,470,901,000.00 435,053,810.00
企业债券 2,865,106,000.00 9,419,275,517.29
金融债 197,975,000.00 237,919,410.00
基金 3,656,208,067.36
1,730,812,158.40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20,237,745,936.24 29,942,980,206.30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20. 短期借款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抵押借款 990,541,500.00 679,820,000.00
信用借款 1,559,789,400.00
______________ 1,105,602,000.00
______________
合计 2,550,330,900.00
______________ 1,785,422,000.00
______________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短期借款均系子公司银河国际的银行短期借款,其中抵押借
款的期限为 7 天以内,借款利率区间为 1 个月期 HIBOR+125-155 基点(2016 年 12 月 31
日:借款期限为 7 天以内,借款利率区间为 1 个月期 HIBOR+145-155 基点)。信用借款的
期限为 31 天内,借款利率区间为 1.9%~2.5%。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银河国际使用客户提供的抵押证券进行抵押借款,抵押证券的公允价
值为人民币 22.02 亿元(2016 年 12 月 31 日:人民币 22.72 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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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应付短期融资款
2017 年 1 月 1 日 2017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账面余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短期公司债
2016 年银河第一期私募短期
公司债(注 1)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7 年 8 月 20 日 3.50%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2017 年公司债券第一期 2017 年 3 月 24 日 2017 年 12 月 25 日 4.88% - 2,518,113,207.55 2,518,113,207.55 -
2017 年第四期公司债券 2017 年 8 月 29 日 2018 年 5 月 29 日 4.79% - 1,930,000,000.00 4,046,121.58 1,925,953,878.42
2017 年第四期公司债券 2017 年 8 月 29 日 2018 年 8 月 29 日 4.79% - 1,800,000,000.00 3,282,389.93 1,796,717,610.07
2017 年第五期公司债券 2017 年 10 月 20 日 2018 年 7 月 20 日 4.77%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 1,000,000,000.00 7,248,427.68 992,751,572.32
小计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000,000,000.00 7,248,113,207.55 5,532,690,146.74 4,715,423,060.81
短期收益凭证
(2017 年 1007-2011 期) 注2 注2 注2 - 23,612,870,000.00 - 23,612,870,000.00
(2015 年第 731-919 期) 注2 注2 注2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8,518,110,000.00 8,518,110,000.00
合计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11,518,110,000.00 30,860,983,207.55 14,050,800,146.74 28,328,293,060.81
2016 年 1 月 1 日 2016 年 12 月 31 日
类型 发行日期 到期日期 票面利率 账面余额 本年增加额 本年减少额 账面余额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短期公司债
2014 年第三期短期公司债券 2015 年 3 月 6 日 2016 年 3 月 6 日 5.02% 2,630,000,000.00 - 2,630,000,000.00 -
2015 年第一期短期公司债券 2015 年 3 月 24 日 2016 年 3 月 24 日 5.40% 3,000,000,000.00 - 3,000,000,000.00 -
2015 年第二期短期公司债券 2015 年 4 月 29 日 2016 年 4 月 29 日 5.20%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015 年第三期短期公司债券 2015 年 6 月 15 日 2016 年 5 月 10 日 4.65% 7,000,000,000.00 - 7,000,000,000.00 -
2015 年第四期短期公司债券 2015 年 6 月 29 日 2016 年 6 月 29 日 5.30% 2,000,000,000.00 - 2,000,000,000.00 -
2016 年银河第一期私募短期
公司债(注 1) 2016 年 11 月 23 日 2017 年 8 月 20 日 3.50%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3,000,000,000.00 3,000,000,000.00
小计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16,630,000,000.00 3,000,000,000.00 16,630,000,000.00 3,000,000,000.00
短期收益凭证
(2015 年第 201-727 期) 5,216,100,000.00 - 5,216,100,000.00 -
(2015 年第 731-919 期) 注2 注2 注2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8,518,110,000.00 8,518,110,000.00
合计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________
21,846,100,000.00 11,518,110,000.00 21,846,100,000.00 11,518,110,000.00
注:
(1) 根据 2015 年 11 月 26 日,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对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5 年非公开发行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挂牌转让无异议的函》(上证函〔2015〕2334
号),2016 年本公司非公开发行了证券公司短期公司债券(第一期),期限为 270 天,发
行金额为人民币 30 亿元。
(2) 2017 年本集团发行 2017 年第 1007 期至 2011 期收益凭证,期限为 24 天至 264 天,融
资总金额为人民币 23,612,870,000.00 元,票面利率为 4.30%至 5.60%;2016 年本集团发
行 2015 年第 731 期至 818 期收益凭证及第 904 期、第 910 期及第 919 期收益凭证,期
限为 55 天至 182 天,融资总额为人民币 8,518,110,000.00 元,票面利率为 3.70%至
5.00%;长期收益凭证详见附注八、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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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 合并财务报表主要项目注释 - 续
22.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1) 按类别列示
2017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挂钩股指收益凭证 255,830,000.00 631,446.59 256,461,446.59
收益互换产品 25,424,396.09
___________ (13,394,683.44)
___________ 12,029,712.65
___________
合计 281,254,396.09 (12,763,236.85) 268,491,159.24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016 年 12 月 31 日
成本 公允价值变动 账面价值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挂钩股指收益凭证 347,259,060.71 2,663,607.23 349,922,667.94
收益互换产品 365,340,000.00
___________ (1,760,587.31)
___________ 363,579,412.69
___________
合计 712,599,060.71 903,019.92 713,502,080.63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___________
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1) 按标的物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标的物类别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债券 13,260,155,250.20 17,524,765,056.69
债权收益权 4,150,000,000.00 4,299,988,900.00
基金 1,306,068,600.00 2,669,899,100.00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 24,494,653,056.69
18,716,223,850.20 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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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 续
(2) 按业务类别列示
2017 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12 月 31 日
人民币元 人民币元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 5,334,122,000.00 8,909,296,000.00
融出资金收益权转让回购 4,150,000,000.00 3,000,000,000.00
其他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 9,232,101,850.20 12,585,357,056.69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合计 _______________ 24,494,653,056.69
18,716,223,850.20 _______________
(3) 债券质押式报价回购融入资金的剩余期限和利率区间
剩余期限 2017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区间 2016 年 12 月 31 日 利率区间
人民币元 % 人民币元 %
1 个月内 2,980,424,000.00 3.63-5.30 4,339,973,000.00 2.40-4.50
1-3 个月 1,176,849,000.00 3.64-5.00 2,631,888,000.00 3.10-4.30
3 个月至 1 年内 1,176,849,000.00
____________ 3.70-4.50 1,937,435,000.00
____________ 3.35-4.20
合计 5,334,122,000.00 8,909,296,000.00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4) 本集团为卖出回购业务而设定质押的证券类别及账面价值,详见附注八、19。
(5)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和 2016 年 12 月 31 日,本集团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余额中均
无向持有本公司 5%(含 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作为交易对手方卖出的金融资
产。
(6) 于 2017 年 12 月 31 日卖出回购金融资产